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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績效工資方案為何推行難

    發布時間:2017-11-11 編輯:曉玲

      引導語:為何學校績效工資方案推行難,是不是要進一步加強對所屬學校執行績效工資制度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各校績效工資方案審批程序?

    學校績效工資方案為何推行難

      針對前段時期教師之間爭議較大的績效工資分配情況,深圳市教育局近期對全市中小學校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中發現,深圳中小學均能全面落實績效工資制度,部分區和學校探索出一整套經驗和做法。但也有部分學校績效工資方案通過率不高。根據市教育局通知,學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時要廣泛征求教職工意見,經全體教職工代表2/3討論通過,報所屬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但檢查中發現,部分學校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教職工通過率較低,如寶安區翻身小學55.6%,福田區梅華小學62.2%,均未達到規定的比例。

      對此,有的未達標學校表示,推進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壓力很大。“也想平衡大家的利益,只要有教師拿出方案,天天開教職工大會都可以,但沒有一個方案能拿出來通過。”梅華小學校長梁春生如此表示。而寶安區新安翻身小學校長蔣堅城則稱,實行績效工資,會讓老師們爭名奪利,“量化越細會讓工作越難開展”。

      校長們叫難,不僅是因為績效工資分配方案推進難,還因為不少老師因此產生矛盾,甚至是發生激烈的爭執。其中老教師與年輕教師之間的分歧尤為嚴重。深圳市教育局表示,部分教師對績效工資存在認識誤區。在教育部有關“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規定中明確提到,績效工資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是發揮工資激勵導向作用的重要手段,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其中績效工資總量的70%作為基礎性部分,按月發放。績效工資總量的30%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按規范的程序和辦法自主分配,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

      通過率未達標學校說

      梅華小學:讓教師拿方案,一個也沒有

      “上任第二天就收到26名老教師的聯名信,要求重新更改原有績效工資改革方案。當時梅華小學績效工資改革方案已推行四年多,通過率為9 0 %以上。”梅華小學校長梁春生此前在景田小學任職1 0年,2 0 1 3年調任梅華小學。他表示,當時通過率高,是因為創校老校長一個個找老師談話,交流更容易些。

      校長開大會 再解讀文件

      接到梅華小學老教師的聯名信后,梁春生經過近兩個月的調研,召開教師大會,對原有文件進行一再解讀,以證明“這個拿出作為績效分配的錢不是你的錢”,然后分析績效改革有什么好處,并把老教師在績效前的錢與績效后的錢拿出來比較,說明它是有增量的。“這樣比較后,老教師也不好說什么”。

      去年年底,梅華小學老教師又開始寫聯名信,并以福田區某小學的方案為例。該小學的改革方案是退回每個人的理論績效,每個人多拿200元作為績效部分重新分配。這項方案與原先方案相比,是對老教師有利的。

      調查后折中推出新方案

      梅華小學在調查了解后折中推出新方案,“每個人總收入的10%作為績效部分分配”。這比原方案拿出的錢少一些,但梁春生認為“這對年輕教師來說就吃虧了”。他讓年輕教師出方案,年輕教師一個也不出,“我猜想,也許年輕教師認為任何方案包括之前通過的那個方案,再拿出來進行投票,超過50%都不可能了”。

      最終,全校在編教職工共52人的梅華小學,新的績效工資改革方案通過率為62.2%.按照2012年后實施的《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規定》,有教職工80人以上的學校,應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不足80人的學校,建立由全體教職工直接參加的教職工大會制度。梁春生說,梅華小學召開的是教職工大會,無需像教職工代表大會那樣需要2/3的代表同意通過,所以62.2%的通過率也算是合格。

      即便如此,去年梅華小學仍有9位教師去區教育部門申訴希望多討回一點權益。梁春生稱,自己也想平衡大家的利益,只要有教師拿出方案,天天開教職工大會都可以,“但沒有一個方案能拿出來通過”。

      翻身小學:實行績效工資,會讓老師們爭名奪利

      寶安區新安翻身小學的績效工資改革方案通過率為55.6%,未達到規定的2/3通過率。校長蔣堅城說,其實學校當初給了兩套方案,一套是每位老師每月固定拿出800元,作為浮動部分,老師通過率占44 .4%;另一套方案是每個月從績效工資中拿出30%進行浮動,通過率為55 .6%.最終,他們選擇了55.6%通過率的方案。

      蔣堅城說,翻身小學有121名老師,平均年齡28歲。學校在一年前由民辦改制成公辦,老師都是從全區各學校公開招聘來的。每個學校的績效改革方案都不一樣,這些老師會跟原來所在的學校對比,“那么多個版本匯集到翻身小學,最終能以55 .6%通過其中一個方案,已經不容易”。而且一年實行下來,老師們沒什么異議。

      在蔣堅城看來,實行績效工資,會激起老師們爭名奪利的欲望。一個良性的模式,應該是老師發自內心的努力,而非金錢激勵。“以往班主任補貼每月50元,老師也愿意做。后來提高到500元一個月,甚至有的達到1000元、1500元,結果反而是沒人愿意做。”蔣堅城解釋,因為待遇提高了,壓力接著來。別的老師會覺得反正你多拿了錢,那就該多干活。“我們學校提倡老師們像兄弟姐妹們一樣相處,不要羨慕嫉妒恨。老師取得成績,也會單獨獎勵,但不會造成落差,更多提倡精神鼓勵”。

      “學校的工作是沒辦法量化的,尤其是高中。一名老師帶快班,高考很多學生過了本科線。另一名老師帶慢班,雖然上本科線的人不多,但轉化了很多后進生,那到底誰的貢獻大?”蔣堅城認為量化越細會讓老師越斤斤計較。

      教師分歧

      A

      獎勵性績效應該從哪來?

      老教師:屬于個人,應按工齡劃撥

      年輕教師:從總量中劃分,學校再分配

      南都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關于獎勵性績效工資改革的矛盾存在已久,并在教師內部形成分歧。有部分教師希望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認為起不到激勵作用;另有一部分教師堅持要執行獎勵性績效工資,鼓勵多勞多得。有校長還表示,有老教師跟年輕教師為此吵架。還有不同年級之間的教師、主科教師與副科教師都因此有矛盾。

      “應增資單獨獎勵,不動用個人工資”

      按國家要求,教師績效工資部分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中基礎性績效占70%,直接發放到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按規定是進行二次分配。基礎性績效包括特區津貼和基礎津貼。深圳于2006年執行國家要求推行教師績效工資。

      要求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部分教師認為,若要實行績效工資,可以依法依規增資單獨作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動用個人合法工資,才符合獎勵之意。在一些教師看來,從教師不等額的績效工資中按比例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做法不科學,也不合理,從中拿30%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更是比重過大。

      從教師要求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理由來看,有兩點,一是教師認為獎勵性績效工資是屬于個人的,是按個人的工齡等來核撥,但部分教齡長年紀大的教師拿不到全額獎勵性績效,有損失。二是教師認為獎勵性績效分配方案中,行政人員設保底工資不公平。

      對此一些中青年教師駁斥:獎勵性績效與個人有關,但絕不屬于個人。深圳青年教師陳老師說,不管是國家文件,還是政府執行國家規定,及相關法院判決都明確表明,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由各校統一核撥,二次分配,并不是從教師個人工資中扣除。

      “獎勵性績效屬于個人,是偷換概念”

      按國家規定,義務教育學校從2009年起實施績效工資,各地遵照執行。在教育部有關“義務教育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規定中明確提到,績效工資是收入分配中“活的部分”,是發揮工資激勵導向作用的重要手段,堅持多勞多得的原則,適當拉開分配差距,不能平均發放。其中績效工資總量的70 %作為基礎性部分,按月發放。績效工資總量的30 %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學校按規范的程序和辦法自主分配,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

      “教育部文件里明確提到獎勵性績效工資不是從教師個人工資中扣除的。30%總量按要求核付給學校,由學校按規范的程序和辦法再次分配。”一些中青年教師提到,獎勵性績效工資是從績效工資總量中預先劃分出來由學校搞分配的部分,并不是從教師個人工資中扣除的。因此,一些教師認為獎勵性績效是屬于個人的,是偷換概念,是誤導。

      “深圳市區政府部門執行國家政策時也反復強調這一精神。”陳老師還提到,羅湖區張老師曾因不滿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向教育局申請國家賠償。被教育局否決后,將羅湖區教育局和本校告上法庭,要求撤銷相關文件。一審敗訴后張老師繼續提出上訴,2012年該案件在深圳中級法院二審開庭審理后,終審裁定再次駁回上訴人的起訴,“兩次判決說明法律上也已明確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所有人的,不是從個人工資里拿出來的”。

      B

      獎勵性績效按工齡劃分合理嗎?

      老教師:若不按工齡分配不公平

      年輕教師:非獎勵性工資已體現差別

      有部分老教師認為,他為教育事業奉獻這么多年拿的和剛畢業的年輕人一樣多,這不公平!對此,有一些中青年教師認為,占總工資約75%的部分已按工齡和職稱拉開差距,充分體現了老教師的勞苦功高。

      從教10余年、中8級職稱的李老師稱,9級為4913元,48級為14440元,相差近1萬元,這樣的差距就是資歷的證明。李老師說,獎勵性績效工資如果也按工齡職稱分配,就完全違背政府推行績效工資的原意。

      此外,針對獎勵性績效工資屬于增量改革的說法,有教師認為,政府確實增加一部分,也按工資級別從工資中提取一部分(級別高的提取多,級別低的提取少),構成用來校內二次分配的30%獎勵性績效工資。因此,這個30%不可能全部是增量。所以,不少教師能切身感受到實行績效工資制度后,自己的收入不增反降了。

      “現在教師內部因為獎勵性績效工資鬧了不少矛盾”,不少教師提出,希望市區教育部門和學校能嚴格執行關于績效工資的法律法規,保證各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額納入二次分配。嚴禁任何出現個人系數的方案,以及叫停部分學校正在實施的違規方案。

      若要實行績效工資,可以依法依規增資單獨作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動用個人合法工資,才符合獎勵之意。

      ———要求取消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部分教師

      由學校進行二次分配的額度過大,如果教師群體不具備足夠的制衡力量,分配結果很可能不公平,導致少數人一心阿附權力,以及形成以校長為核心的利益小集團。因此,學校的二次分配方案是否公平很重要。

      ———個別教師

      要建立區校教師反映意見的渠道,對教師的合理化建議認真研究,不斷改進和完善學校分配方案。

      ———深圳市教育局

      部門說法

      深圳市教育局:要對績效工資制度加強監督

      對于教師內部因獎勵性績效產生的分歧,深圳市教育局在此次檢查中有明確結論,認為部分教師對績效工資存在認識誤區,“個別教師認為獎勵績效工資是拿自己的錢來分配,因此主張取消績效工資制度”。

      市教育局在此次檢查中還發現,部分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方案不合理。有教師認為“沒有向一線教師傾斜,校領導和中層干部獎勵性績效太高,無法有效提升教師工作積極性”。

      還有教師提出,由學校進行二次分配的額度過大,如果教師群體不具備足夠的制衡力量,分配結果很可能不公平,導致少數人一心阿附權力,以及形成以校長為核心的利益小集團。因此,學校的二次分配方案是否公平很重要。

      為此,市教育局要求,各區教育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所屬學校執行績效工資制度的管理和監督,嚴格各校績效工資方案審批程序。此外,還要建立區校教師反映意見的渠道,對教師的合理化建議認真研究,不斷改進和完善學校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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