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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06-03 10:04:38 制度 我要投稿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在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原材料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經典【15篇】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1

      原材料是直接制約產品質量的關鍵要素,原材料合格與否是直接反映食品安全程度的重要環節,所以,選好原材料進貨渠道,搞好原材料的購進、驗收與保管是企業經營者尤其要關注的管理內容。為了保證企業產品質量,確保產品的安全性,就必須從源頭上狠抓原材料的質量。為此,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組建“原料采購小組”:

      原料采購小組成員由供銷部經理、庫房管理員、檢驗員三人組成,共同擔負企業生產原料的購進與驗收任務。

      二、原材料采購制度:

      1、經過考察和以前的合作歷史,確立一批符合企業《采購物資技術標準》的合格供貨方,并建立檔案和必要時簽定《供銷合同》。

      2、原料購進時,“采購小組”要共同定價和檢驗質量,做到一人不談價,單人不進貨。

      3、購貨時,要嚴格按照企業的《采購物資技術標準》要求進行,嚴格控制原料質量。

      4原材料購進前,要堅持索要供貨方的`《衛生許可證》、《食品檢測報告》、QS認證、合格證等有效證件。

      三、原材料檢驗制度:

      1、購進的原料在入庫前,檢驗人員對購進的原料按《采購物資技術標準》進行檢驗。合格的填寫《進貨檢驗記錄》,入庫。不合格愛地經貿有限公司

      的做出隔離標識也填寫《進貨檢驗記錄》,放置庫外退回供貨方,嚴禁入庫和投入一線生產。

      2檢驗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責任感和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不得馬虎粗心,防止漏檢和錯檢更不能弄虛作假,否則按公司懲罰條例處理。

      4、檢驗人員對每次的檢驗結果,應嚴格按檢驗單上表格所示內容進行如實填寫,并要簽署本人姓名,作為責任依據。

      5、只有經過檢驗達到質量標準,并由檢驗員簽署“合格”的原材料,庫管人員方能辦理正式入庫手續。否則由庫管人員承擔違規責任。

      6、檢驗時如遇到無法判定合格與否情況時,檢驗員應速向部門主管匯報安排生產部人員會同驗收。判定合格與否。會同驗收者亦必須在檢驗記錄單內簽章。

      7、對于隨機抽樣物,在發現有疑點時應反復多抽樣,以防誤差嚴重。

      9、對于需使用儀器等檢測工具時,應校正確認工具合格后方能使用。

      10、檢驗人員應依據情況,在必要時對所檢材料向相關部門提出改善意見和建議。

      11、反饋進料檢驗情況,及時將原材料供應商交貨質量情況及檢驗處理情況登記于供應商資料內,供采購部門掌握情況。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2

      為加強物資采購管理,保證質量、節約資金、減少成本,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制定以下物資采購管理制度。

      一、公司種類物資的采購,實行用料單位請購、公司領導審批,供應部采購的方法。否則,任何單位和個人均不準購買物資。

      1、用料單位在請購前,首先要到倉庫查明情況,在確認倉庫無貨的情況下,方可填寫“請購單”,并注明材料的品名、規格、數量、需求、日期及其他注意事項。

      2、緊急請購時,用料單位要在“請購單”上說明“緊急采購”字樣。

      3、“備品備件”及“試車用料”須在“請購單”上加以說明。

      4、免開“請購單”的'物品,包括辦公用品書報、文具、名片,賀奠用品:如毛毯、太空被、花圈、花籃,招待用品:如香煙、飲料、水果等,均委托辦公室辦理。

      二、在物資采購時,必須采取“貨比三家、招標擇優、競價采購”、“大宗物資、關鍵、大型設備直接由廠家訂貨”“就地、就近擇優訂貨”方法進行。一筆業務簽訂一份合同,并附“貨比三家報價表”。合同經主管副總經理、供應部長、設備部長、采購人員“四會簽”方可有效。

      三、物資采購合同的簽批權限:價值5萬元以下,或單臺件2萬元以下的,由主管副總經理簽批,價值5萬元以上和單臺件2萬元以上的,由公司總經理簽批。

      四、公司財務部應按以上規定執行的訂貨合同,視資金平衡情況予以付款。否則,財務部有權拒絕受理。

      五、在物資采購過程中,各有關人員要增強責任心,堅持“誰訂貨誰負責”和“適時、適量、經濟合理”的原則,嚴格按公司有關規定開展工作,要逐級負責,并承擔連帶責任。

      六、各有關人員在物資采購供應工作中,如發現弄虛作假、營私舞弊、以權謀私,造成采購物資各環節出現問題,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3

      一、水泥

      1、首次使用的水泥品種和廠家,必須由材料部門提前取樣,送試驗室進行

      必試項目的試驗,試驗合格方可進貨,不經試驗不得進貨。

      2、水泥進廠后由使用單位取樣,填寫委托試驗單和材質證明書,送試驗室

      復驗。

      3、試驗室收料人員在接到實樣、委托試驗單和材質證明書時應在委托單上

      上簽字,各執一份,并于以登記。沒有材質證明書實驗室可以拒收。

      4、同一水泥廠生產的同期出廠的同品種、同標號的散裝水泥以一次進廠的

      同一編號為一批,且一批的總量不超過500噸。

      5、水泥軟練試驗和結果評定,按國家現行有關標準執行,一般按批檢驗其

      標準稠獨用水量、凝結時間、強度和安定性,必要時還要檢驗細度指標。

      6、水泥試驗結果符合標準要求,可準予生產使用,否則應及時發出報告,通知有關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7、試驗室應及時了解水泥的儲存和使用情況督促有關部門按規定合格使

      用水泥,水泥出廠超過三個月(快硬水泥一個月)的,重新取樣復驗,并按復驗結果使用。

      二、骨料

      1、砂石對照進料臺賬,每400m3或600t為一檢驗批,取樣做篩分及含泥

      量測定等試驗,石子還應做針片狀顆粒級含量測定,當砂、石在同一產地采購,質量較穩定,進料量又較大時,可定期檢驗,但每月不得少于四次。新辟料源,進廠應由材料部會同試驗室現場勘察并取樣進行全面試驗。合格后經總工程師批準后方可組織材料進廠,不經試驗或試驗不合格者,不得進廠。

      2、按現行砂、石質量標準及檢驗方法的規定進行試驗和結果評定。

      3、認真填寫試驗記錄,計算試驗結果,結論中應提出鑒定意見和依據標準

      的代號。

      三、混合材料:

      1、為改善混凝土的某些性能,節約水泥用量等,可適量摻入粉煤灰,但超

      量和超代系數必須由試驗確定。

      2、粉煤灰進廠時,材料部應對其品種、級別、重量、包裝號及出廠日期等

      情況進行驗收,并主動向供方索取檢驗報告或材質證明書同委托試驗單一起交試驗室備查。

      3、粉煤灰在運輸過程中不得受潮,進站后掛有粉煤灰牌,嚴防與水泥混合。

      4、所用粉煤灰必須符合規定標準中所規定i、ii級的.品質指標,遇有不合

      格時試驗室應及時通知材料部并報總工程師一份,由總工程師會同技術部處理。

      5、現場材料人員應按規定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品質鑒定,以一晝夜連續供應

      粉煤灰200噸為一批,主要驗證其細度、燒失量、需水比、必要時應檢驗其它指標。

      四、外加劑

      1、所有進廠的外加劑必須有產品合格證和省市以上的技術鑒定證明,凡未

      經過鑒定或質量不合格的產品一律不得進廠使用。

      對每一批外加劑,材料人員應按規定取樣送試驗室進行品質鑒定,經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對不合格品應報告總工程師,總工程師會同技術部進行處理。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4

      1、不得采購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第四十八、第五十、第六十條規定食品。

      2、進貨前查驗供貨商資質,不得采購無《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供應的食品。

      3、做好進貨查驗,查驗采購食品及原料是否符合相關食品安全法規或標準要求,不得采購腐敗變質、摻雜摻假、發霉生蟲、有毒有害、質量不新鮮的.食品及原料,以及無產地、無廠名、無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或標識不清以及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4、采購肉類應查驗是否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并查驗檢疫合格證明;不得采購沒有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進口食品及其原料應具有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疫合格證書。

      5、采購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均應嚴格索證索票,包括供應商資質證明、產品合格證明、發票、收據、供貨清單、信譽卡等。不得采購使用無包裝、無標識、無生產廠、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無票證等假冒偽劣和來源不明的食用油脂。

      6、建立食品采購索證和進貨驗收臺賬記錄,分類并按時間順序存檔管理,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進貨票證。

      7、臺賬存放應方便查驗,記錄、票證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5

      1、為了保證紙張質量,入庫的紙張需要分類存放并進行標識。倉庫管理員需要勤整理,保持庫容整潔和安全。確保紙張不混放、不潮濕、不霉變。

      2、庫區附近嚴禁煙火,保證通風,消防器材碼放位置顯著,標識清楚,定期更換,確保有效。

      3、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換貨的紙張,必須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意見,經公司領導鑒定并簽字后準許調換。被退回的紙張要單獨存放并進行標識。由出版社提供的紙張,發生質量問題,必須得到出版社的認可。

      4、倉庫管理員需要定期清倉查庫,及時掌握紙張變動,特別是常用紙張的變動情況,盡量做到庫存數量合理。

      5、努力降低成本,對節約的'紙張、回收的殘紙等認真登記入帳,分類碼放,標識清楚,并做好記錄,不得擅自處理、變賣。

      6、對銅版紙外包裝紙要做好回收整理工作,二次使用,作為社會產品的打包用紙,以節約生產成本。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為規范原材料入庫管理,使各項作業有序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原材料的入庫管理。

      第二章 原材料入庫規定

      第三條 暫收作業流程

      (1)供應商送交原材料時,倉庫人員必須填寫“入庫單”一式三聯,詳細填寫訂購單號碼、日期、品名、料號、數量并送到點收處,并將“入庫單”送到點收處。

      (2)倉儲人員將“入庫單”與本公司“訂購單”核對。點收人員對進入供應商所送之物料進行點收,核對物料質量與“入庫單”無誤后,再核對訂單數量與所交數量是否相符入庫,是否有超交現象。

      (3)超交的原材料以退回為原則,但可以考慮讓廠商寄存,而不作進料驗收的處理。

      (4)點收人員核對無誤后,在入庫單上簽字,并將其內容轉記于原材料暫收日報表。

      (5)點收人員若在核對送交物料時,發現數量不符,或混有其他物料,以及其他特殊情況時,應要求供應商的送貨人員立即修改送貨單或予以拒收。

      第四條 驗收檢查。

      (1)原材料的驗收檢查,由品管部進料檢驗依進料檢驗規定實施檢驗。

      (2)進料檢驗結果有三種,即合格(或允收)、不合格(或拒收)與特采(或讓步接受)。

      (3)判定合格時,需將良品總數填入“進料檢驗單”第一至三聯的合格欄內簽字,經權責主管核準后,第三聯交品管部留存,第一至第二聯轉交倉管人員,以便辦理入庫手續。

      (4)判定不合格時,必須在進料檢驗單的第一至三聯上注明并簽字,同時填寫不合格處理單一式兩聯,經權責主管審核后,留存進料檢驗單第三聯及不合格處理單第二聯,將進料檢驗單第一、二聯轉倉儲人員,將不合格處理單第一聯轉采購人員,以利辦理退貨手續。

      (5)判定不合格而暫收的原材料應予以辦理退貨手續,但因實際需要,需對暫收中的原材料的`一部分或全部進行特采使用時,可依進料檢驗規定中有關特采的流程辦理特采。

      第五條 暫收退貨。

      如果倉儲人員判定不合格,暫收中的原材料須辦理退貨,按下列規定辦理:

      (1)采購人員接獲不合格處理單后,應立即聯絡廠商辦理退貨手續。

      (2)倉儲人員核對退貨物品與進料檢驗單記錄是否一致,并留存第二聯,第一聯送交財務部。

      (3)倉儲人員與廠商核對清點物料數量、品名一致時,進行物料交接,并在原材料暫收日報表上注明,同時請廠商簽字。

      (4)倉儲人員依公司物品出廠管理相關規定,協助廠商辦理退貨物料出廠手續。

      第六條 入庫作業。

      如果倉儲人員判定原材料合格,應辦理入庫手續。

      (1)倉儲人員核對物料數量與合格總數量是否相符,在安排物料進入倉庫后,在入庫單實收入庫數欄內填上實收數量,經權責主管審核后,留存第二聯,將第一聯轉財務部。

      (2)倉儲人員依入庫單與原材料暫收日報表,將物料登記在庫存賬卡及賬冊內。

      (3)倉儲人員需在隔天9點前將供應商“送貨單”“入庫單”及“進料檢驗單”訂在一起交于財務人員,將入庫單采購聯交采購人員。

      第七條 特采處理。判定特采的物料,應辦理入庫手續。

      (1)特采的原材料數量由品管部主管確認,并提出必要的處理方式或比例,填寫在特采申請單的對策欄內。

      (2)進料檢驗單上應注明特采,并標注扣款金額。

      (3)倉儲人員參照合格原材料流程辦理入庫手續。

      第三章 附則

      第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部倉儲管部負責制定、解釋并檢查、考核。

      第九條 本制度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7

      一、物資材料進場實行雙軌制,入庫單除保管員簽字外,還必須有各工種專業技術負責人簽字驗收。

      二、材料員負責組織相關人員對購進物資材料檢驗和復試,并進行監督和管理。

      對物資材料進場檢驗不合格的一律拒收,復試不合格的并做好標識,一律退回。同時通知采購人員向供貨方提出更換或索賠。

      三、原材料等物資進場前,要有廠家資質證明文件:營業執照復印件;所進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準用證、等質量證明文件、檢驗報告等相關證件;報項目部和監理工程師確認。

      進場時,必須驗證所進產品的出廠合格證、準用證、等質量證明文件、檢驗報告等相關證件;仔細進行包括外觀檢查、量度幾何尺寸、檢驗規格、品種、型號和標牌等檢查工作。并做好記錄,其中需要復試的,應先進行復試,合格后再發放使用。

      四、原材料等物資進場后,需經檢測和試驗方可使用的產品,如:水泥、鋼材、外加劑、防水材料必須如實取樣送檢,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要有嚴格的現場原材料的標識與隔離措施,確保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材料混用或誤用在工程上。及時將不合格材料清出現場。

      五、定期清倉盤點,帳物相符。如果發現短缺,要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系人為原因造成損失的應追究其當事人的責任。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8

      為了規范管理,服務好運行維修工作,特制訂材料倉庫管理辦法如下:

      一、入庫

      倉庫保管員按照采購清單所列的名稱、數量、型號、質量標準等與實物對照、檢查,完全相符的,方可點收入庫,登記入賬。凡是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接收。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倉庫保管員承擔。

      二、出庫

      材料出庫時,倉庫保管員必須憑領料單辦理出庫手續。申請人在領料單上簽字,寫清名稱、數量、型號,次日上午請xxx簽字確認。然后,倉庫保管員登記入賬。前日手續未辦到位,不得再行出庫。

      出庫管理必須遵循“以舊換新”的原則,每次領用維修材料時,必須將對應的破舊物品交與倉庫,方能領取新的維修材料。

      三、退庫

      申請人將剩余材料送交倉庫保管員,倉庫保管員清點入庫,并調整出、入庫記賬。

      四、盤庫

      倉庫保管員每月末最后兩天對倉庫進行一次盤點,確保帳物相符。其結果報xxx抽查。

      五、保管

      倉庫保管員對入庫材料要分類存放,保持倉庫整潔,保證倉庫安全。

      六、其他

      為減少維修材料資金的'占用,除燈泡、燈管、膠布、標準件等常用消耗材料外,其它材料原則上實行零庫存。

      本辦法從即日起執行。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9

      為了保證產品的質量和安全,我們在采購原材料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避免使用以下有害物質: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已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異癸酯(DIDP)、鄰苯二甲酸丁基芐基酯(BBP)和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2.選擇水基或光固化上光油,避免使用有害物質。

      3.選擇植物類噴粉,避免使用有害物質。

      4.潤濕液不得含有甲醇。

      5.覆膜時盡量采用預涂膜,即涂膜覆膜膠粘劑應為水基覆膜膠。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10

      煙花爆竹成品、原材料的倉庫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一、煙花爆竹的藥物原材料和成品均屬易燃、易爆物質。因此,對各種原材料及成品的存放、保管,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強化安全責任制度,杜絕違章行為,防止事故發生;

      二、倉庫應通風、干燥、并做防火、防曬、防潮、防漏、防霉、防蝕、防小動物;

      三、根據倉庫的性質和類型,應配齊相應的`消防器材;

      四、倉庫保管員應有高度的責任感,熟悉各種材料。性能。進庫人員也應穿軟底鞋,庫內應保持整潔。無藥塵。雜物。

      五、倉庫類別有:

      1、煙花爆竹成品。

      2、紙筒。

      3、有藥半成品。

      4、引火線。

      5、黑火藥。

      6、煙火藥。

      7、紙張及印刷品等。

      8、附加材料。

      9、化工原材料。各類倉庫的物資應按規定堆碼與存放,化工原材料應按不同類別分別存放;

      六、嚴禁在倉庫內和危險生產車間(工房)啟封、開蓋化工原料包裝箱、桶;

      七、倉庫應定期盤點,保證帳目清楚,材料出庫必須核對品名、型號,查看規格是否與領料章相符,不準搞錯,更不準用其它材料代替;

      八、保管人員應經常檢查倉庫原材料及制成品,切實做好防潮、防漏、防霉、防蝕等工作。亮珠受潮后要及時翻曬。制成品和原材料進(出)庫、翻倉、打掃清理時,要小心輕放,嚴禁拖拉擊撞倒塌;

      九、各類煙花爆竹及原材料儲存時間不能過長,應符合安全規定。倉儲場所干濕度應符合安全要求,庫內應設置干濕溫度計并由保管人員經常測試,一旦發現所儲存物資出現受潮等異常情況等,應及時上報并采取有關措施進行處理;

      十、倉庫使用的磅秤、桿秤要遠離藥桶。放磅枰的地面及磅秤板應墊橡膠板,桿秤的秤砣要用沙砣取代鐵砣。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11

      1.總則

      1.1. 為切實加強公司原材料倉庫管理,并有效建立公司原材料倉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作業流程,使公司原材料倉庫管理之所有作業均有所遵循,進而維護公司利益并確保公司生產作業之順利進行,特制訂本管理條例。

      1.2. 本條例所稱之原材料是指直接應用于生產的原輔材料,包括面料、輔料、底料、委外加工材料、包裝材料、化工材料、五金材料、安全庫存材料等,不包括機器零配件、辦公用品和食堂物資、物品等。

      1.3. 原材料倉隸屬于公司生產副總經理直接管理,設主管1人(組長級),倉管員若干人,全面負責公司所有生產用原材料的倉庫管理。原材料倉庫管理員享受職員級待遇。

      1.4. 原材料倉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1)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原材料的入庫點收工作,維護公司利益,確保所點收材料準確無誤;

      (2)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處理原材料的入庫、出庫作業,;

      (3)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做好所管轄之原材料的倉儲管理;

      (4)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協助財務處理所管轄之原材料的盤點作業。

      (5)根據本條例有關規定,建立所管轄原材料之帳目。

      1.5.倉庫管理人員任職的基本條件是:

      (1)高中以上(含)文化程度,有較強的數字觀念,以中專、技校之財會專業畢業生為佳;

      (2)年齡20周歲以上,有一年以上企業倉庫管理經驗或對制鞋材料有充分認識者為佳;

      (3)熟悉電腦操作,對企業電腦化管理有一定認識者為佳;

      (4)品行端正,敬業忠誠,做事認真細致;

      (5)無殘疾、無色盲,無不良嗜好(如酗酒、賭博、吸煙等);

      (6)有公司組長級(含)以上主管擔保;

      (7)符合《職工管理條例》規定的其它任職條件。

      2.點收管理

      2.1. 所有外購、委外加工、借入材料送抵后,其倉管人員必須先行點收。

      2.2. 材料點收作業流程:

      2.2.1. 確認廠商所送材料為公司訂購材料或借入,如非公司訂購材料/借入材料或廠商免費贈予材料,一律予以拒收。

      2.2.2. 確認廠商《送貨單》所列材料與實際所送材料是否完全一致。如有不同,必須馬上告知廠商送貨人員,并視情形決定接收或拒收。材料顏色、材料厚度、分size材料之size等與所訂購材料不同時,予以拒收;如僅為材料寬幅不同,在不影響材料品質和基本使用情況下,且為生產急需或沒有足夠時間進行更換時,經公司主管生產之副總經理同意后,可予接收。

      2.2.3. 仔細清點所送材料數量。注意:

      (1)點收時,負責材料點收人員首先應按材料包裝清點件數,然后再按材料之采購單位清點具體數量。

      (2)大宗材料實行抽點,抽點比例應不小于送貨數量的10%,小宗材料和分size材料則應全點。

      (3)抽點時,如發現抽點總數中有10%或以上的包裝所標記數量與實際清點數量有較大出入(標記數量與實際清點數量有3%或以上差距),原則上該物料應予全點。如廠商同意,也可按抽點件數的平均數量計作實收數量。

      (4)需要借助儀器設備方能進行數量確認之材料,如皮料、布類材料等,在公司不擁有計量設備情況下,需先建立該廠商材料數量誠信檔案,不定期將該廠商所提供之不同批次材料送有條件測定之第三方進行測定,并將測定結果如實記錄于案。未測定前,按送貨數量作為其點收數量。

      (5)倉庫主管應不定期對業經倉管人員點收過之材料進行復點,每月對每一倉管人員之復點次數應不少于三次。

      2.2.4. 點收完成并確認廠商所送材料、數量均與《送貨單》上所標明之材料、數量無誤后,倉管員在廠商《送貨單》上簽字并交倉庫主管簽名確認。如有任何異常,倉管員均應在廠商《送貨單》上注明。

      2.2.5. 簽字完成后,向廠商索取一聯《送貨單》并妥為保管。

      2.3. 倉管員收料完成后,應將物品置于材料待檢區,并向品管部門發出《材料待檢通知》。電腦倉庫管理系統實施后,則應將收料資料及時輸入電腦,

      2.4.品管部門應在接獲《材料待檢通知》后12小時內完成其材料之品質檢驗,倉庫同時完成正式入庫動作。

      2.5.倉管人員點收數量高于材料實際數量,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該倉管人員警告以上處分。

      3.入庫管理

      3.1. 原則上,所有外購材料、委外加工材料、借入材料在未經檢驗前均不得正式入庫。如有特殊原因未經檢驗而需直接入庫或領用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或以上級別主管特別批準。原材料品質檢驗之有關規定見《品質管理作業規定》。

      3.2. 倉管人員在接獲品檢人員開出之《驗收入庫單》時,應再次核對入庫材料之品名、規格、數量等,確認無誤后在《驗收入庫單》上簽名確認。如有任何疑問,應及時與該《驗收入庫單》材料之檢驗人員進行交涉。否則,材料一俟入庫,除材料品質問題外,其后發生之任何其它問題,均由倉管人員承擔主要責任。

      3.3. 《驗收入庫單》一式五聯,其中品檢部門一聯,倉庫一聯,廠商二聯(一聯請款使用,一聯出廠使用),財務一聯。應送廠商、財務之《驗收入庫單》由倉管部門呈送。

      3.4. 材料進入倉庫后,倉管人員應及時入帳。電腦倉庫管理系統實施后,則應于系統中及時確認,以確保電腦庫存數據的最新性和準確性。

      3.5. 現場材料退料入庫及其它非公司訂購材料之入庫由倉庫管理人員在核對數量無誤后直接入庫,并開立《入庫單》。

      3.6. 因特殊原因,外購材料、委外材料、借入材料等直接進入生產現場的,倉庫管理人員應同時辦理其材料的入庫和出庫手續。

      3.7. 客戶來料按外購材料入庫流程辦理入庫手續。

      3.8. 所有材料的入庫憑證,倉庫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入庫憑整保存年限為二年。

      3.9. 材料之驗收入庫數量不得大于訂購數量加該材料的超交允收數量,除非該材料為廠商免費贈送。

      3.10. 不區分size材料之超交允收比率為訂購數量的1%,區分size材料不允許超交,除非總經理特別批準或廠商免費贈送。

      3.11. 供應商請款數量最多為訂購數量加超交允收數量。超過部分一律不得請款。

      4.出庫管理

      4.1. 倉庫發料時應遵循下列原則:

      (1)公司所有材料出庫,均需憑有效之出庫通知,否

      則不得出庫。公司材料出庫的有效單據為:

      a.業經公司生產經理或以上級別之生產主管簽準的訂單正批生產材料《領料單》;

      b.業經補料部門主管副總或以上級別主管簽準的訂單補制生產材料《領料單》;

      c.業經主管采購之副總或以上主管簽準的材料外包加工《領料單》;

      d.業經主管生產之副總或以上主管簽準的訂單外包加工《領料單》;

      e.業經品質主管、采購主管審核,主管采購副總或以上主管簽準的材料《退貨單》和《不良品退回單》;

      f.業經主管開發之副總經理或以上主管簽準的樣品開發《領料單》;

      g.業經總經理或以上主管簽準的材料外賣《領料單》;

      h.業經總經理簽準的材料外借《領料單》;

      i.業經主管副總經理簽準的材料歸還《領料單》;

      j.業經總經理或以上主管簽準的其他《領料單》。

      (2)倉庫管理人員在接獲相關領料單據時應認真審核,如有任何問題,應告知領料人員和咨詢該領料單據之核準人。否則,不得發料。領料單審核內容主要包括:

      a.單據的有效性,即單據是否已經按流程核準,如單據未被規定的核準人核準,則該單據為無效單據。

      b. 領用材料的.正確性,即所開立的材料名稱、規格、顏色等是否正確,如為訂單領料,則還需與《訂單生產指令》進行核對。

      c. 領用材料數字的準確性,如為訂單領料,領料數量不得超過《訂單生產指令》中材料的核發量。

      (3)嚴格按核準的領料單發放材料,確保發放材料的準確性。

      (4) 以訂單正批方式訂購或以訂單采購計劃訂購之材料按訂單或計劃發放,未經品管主管和主管生產的副總經理簽準,不得將其挪用給其他訂單或計劃使用。

      (5)非訂單生產之領料,如樣品開發領料、外借等均應在余料中發放。非經總經理批準,不得使用訂單或計劃之正批材料。

      (6)非按訂單方式訂購或非按訂單采購計劃方式訂購之材料及安全庫存材料,按“先進先出”原則發放。

      (7)以長度單位“碼”“米”為計量單位的材料,原則上發出數量不得多于核準之領料數量;以面積單位“坪(尺)”或以“張”“塊”為計量單位的材料,如核準領料數量不能以整數發出,則發出數量以最多超過申領數量一張或一塊的數量為限;以“雙”“只”“個”“套”等為計量單位的材料,出庫數量不得多于申領數量(取整數);

      (8)車線、補強帶、織帶、膠水等,出庫時應盡量以訂單合并方式領料,并盡可能合并成整數。

      (9)其它未明確規定的材料,發出數量原則上不能超出核準申領數量的一個單位。特殊情況,需報公司權責主管確定。

      4.2.發料人必須與領料人辦理交接,當面點交清楚并簽字確認。領料人員簽名后,表明確認材料數量無誤,倉庫人員不再承擔數量差異責任。

      4.3.錯發、錯領材料之當事人雙方,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警告以上處罰。如已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當事人必須各承擔損失50%之賠償責任。

      4.4.材料出庫后,倉管人員應及時入帳。電腦管理系統實施后,則應將出庫資料及時輸入電腦系統,確保電腦庫存資料的最新性和準確性。

      4.5.緊急情況或無法辦理完備出庫手續的特殊情況,倉管人員必須征求公司權責主管或總經理的口頭同意方能辦理出庫,并手工填寫《材料領料單》交領用人簽名。事后,倉管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將《材料領料單》交由口頭同意該材料出庫的主管簽名確認。否則,該領料單將視為無效單據。

      4.6.倉管人員未接獲有效之出庫通知而擅自將材料進行出庫,小過處理。如因此導致公司財產流失,以侵占公司財產論處。

      4.7.所有發料憑證,倉庫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不可丟失。《領料單》保存年限為二年。

      5.倉儲管理

      5.1.原材料倉只保管公司所有的原輔材料,未經公司權責主管同意,不得代其他企業、單位、團體或自然人保管原輔材料和物品。

      5.2. 原材料倉庫應按材料類別分倉位存放。公司原材料倉可視需要分為如下倉位或倉庫:

      (1)皮料倉或真皮倉、人造皮倉;

      (2)布料倉(副料倉);

      (3)輔料倉(針車輔料倉、成型輔料倉);

      (4)包裝材料倉;

      (5)五金倉;

      (6)底料倉(或大底倉);

      (7)化工倉;

      (8)膠水倉等。

      5.3.化工材料及其它危險物品獨立存放于化工材料倉,不得與其它材料放置于同一倉庫。

      5.4.物料存儲應注意防火、防盜、防潮、防塵、防銹、防霉爛變質等工作,發現問題要及時采取相應措施,并上報公司主管領導。

      5.5.原材料倉庫材料之堆放原則如下:

      (1)分類擺放。即先按材料大類、再細類進行擺放。原則上,不得將同一材料擺放在不同的倉位。同類物資堆放,要考慮先進先出,發貨方便,留有回旋余地。

      (2)整齊擺放。入倉材料不得亂擺亂放,應整齊地擺放在指定的位置。原則上應做到過目見數,檢點方便,成行成列,文明整齊。

      (3)遵循“上輕下重”原則擺放。即應將單位重量比較輕的物料(如泡棉等)擺放在貨架的上層,而單位重量大的材料(如皮料)置于貨架之中、下層。

      (4)面部材料及易受潮、易變質材料不得直接擺在地上。

      (5)易變形、易損壞材料不得疊放,并應盡量置于貨架上。

      (6)不得將危險品、易燃品與一般材料混放。

      (7)合格品與不合格品應分開堆放,不得混放。

      (8)訂單正批材料與余料分開堆放。

      (9)材料不得放置于緊靠電線或線槽處。

      5.6.材料入庫后,倉管人員應在每一材料包裝上掛上或貼上材料標識,明確標示該材料之名稱、規格、數量、采購計劃號及使用之訂單號。如有變動,則當及時更新之,以確保材料標識中的數量與實物數量相符。

      5.7.每一倉位應有材料卡,詳細記載該倉位材料之品名、規格、顏色和數量等。如有變動,則當及時更新,確保材料卡之材料、數量與實物相符。

      5.8.訂單生產完成后,倉管人員應及時將訂單領料進行結案處理,將其余料放置到余料區。

      5.9.在公司倉庫未實行電腦管理前,公司原材料倉至少應有材料分類總賬、訂單或計劃材料進出帳二個帳本。實施電腦系統后,則取消手工賬本,一律以電腦賬為準。手工賬目必須使用鋼筆或簽字筆書寫,不得使用原子筆和鉛筆記帳。

      5.10.倉管人員于做帳時,必須特別認真、仔細,確保帳本數字準確、清晰,如有涂改,必須于涂改處簽名確認。保管臺賬帳載數字如有涂改而未蓋章、簽章、簽證等憑證可查,或憑證未整理難以查核,或有虛構數字者,一律處以大過懲罰。

      5.11.在未實施倉庫電腦化管理前,倉管人員必須于每月最后一天將管轄之材料帳目進行整理,并在下個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九點前將業經倉庫主管簽認的《材料月份庫存報告》呈報予財務及主管副總經理、總經理。

      5.12.倉管人員保管之臺賬帳載數量如因漏帳、記錯、算錯、未結帳或帳面記載不清者,將對倉管人員處小過或以上處罰。

      5.13.原材料倉庫為公司重地,禁止閑雜人員和無關人員進入。擅自帶入閑雜人員進入倉庫,小過處罰。

      5.14.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不得抽煙。違者大過處罰!如因此造成公司原材料倉失火,立即開除。如有觸犯刑律,則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5.15.倉管人員于下班時,應確保倉庫之窗戶、電燈等均已關閉,并鎖上庫門,切實做好倉庫的防火、防盜工作。

      5.16.任何人員不得在倉庫內睡覺、大聲喧嘩和嘻戲。

      5.17.倉庫應在顯著的位置放置安全消防器材,并確保安全消防器材藥物的有效性和取用的方便性。

      5.18.倉庫庫門及倉庫內墻上,應掛上顯著的防火標志,其中化工材料倉之庫門上還須貼上危險標志。

      5.19.倉庫管理人員及倉庫主管應對倉庫進行經常性的巡察,發現安全隱患必須及時報告公司權責主管,以便公司作出及時處理。

      5.20.倉庫管理人員如有以下情形之一者,除賠償經濟損失外,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直至開除處罰。

      (1)盜賣或化公為私等營私舞弊者;

      (2)與供應商坑糜一氣,以次充好,調換所保管之材料者;

      (3)未經報準而擅自移轉、撥借或損壞不報告者;

      (4)未盡妥善保管責任或由于過失致使財物遭受被竊、損失或盤虧者。

      6.盤點管理

      6.1.原材料倉材料庫存之盤點原則為:月底小盤一次,年底大盤一次。如有需要,經公司權責主管批準,財務部門有權對倉庫隨時進行盤點。

      6.2.盤點時間:每月小盤時間為每月最后一天下午。年底大盤時間為每年12月31日。如月末最后一天正好為星期日,則提前一天進行盤點。

      6.3.月底小盤以抽盤為盤點形式,每月抽盤之材料種類應不少于總庫存材料的1/3。月底小盤的監盤人為財務主管,會點人由財務委派,倉管員為盤點人。

      6.4.月底小盤之作業流程:

      (1)財務部門于月末盤點當天指定應盤點的材料類別;

      (2)倉管人員應在盤點日上午下班前結束當日材料的所有出庫、入庫工作,并將財務指定類別之材料庫存資料列印出來交予財務盤點人員。

      (3)財務人員協同倉管人員進行實物盤點,并如實記錄實物的盤點數量,共同簽署《盤點表》。

      (4)盤點完成后,由財務部門做出《盤點差異明細表》,分析盤點差異原因,并就盤點的差異處理提出建議。

      (5)公司權責主管核準《盤點差異表》。

      (6)倉管員和財務部門據核準的《盤點差異表》進行賬務處理。

      6.5.年終盤點為全面盤點,必須對倉庫所有材料進行盤點。

      6.6.公司財產盤點的有關規定見《XX鞋業財產盤點管理制度》。

      7.附則

      7.1. 本規定由總經理簽署后頒布執行。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12

      一、食堂庫房及食品原料設立庫管員專人管理,非庫房管理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二、庫房保管員持健康證上崗,按照食品從業人員衛生要求,做好保持良好衛生習慣。

      三、庫房建立好食品原料入、出庫帳薄,堅持入、出庫驗收登記制度。未經驗收的不符合食品衛生標準要求的.食品原料嚴禁入庫貯存。

      四、食品原料分類、分架、隔墻(15厘米)、離地(20厘米)貯存,標識明顯。

      五、食品出庫堅持先進先出,縮短儲存時間,避免食品原料變質腐爛。

      六、建立庫存食品定期檢查、報告制度,經批準及時處理過期、腐爛變質食品原料。

      七、庫房環境做到防火、防盜、防毒(包括防投毒)、防蠅、防塵、防鼠,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八、庫房衛生定期打掃,貯存物品定時整理,保持干燥、通風、整潔,確保食品原料衛生安全。

      九、庫房嚴禁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學類物品及其他任何私人物品。

      十、庫房貯存食品原料,因庫管員失職造成損失,學校追究庫管員責任。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13

      1.管理總則

      1.1在本項目使用的各種原材料,必須滿足目前國家制定的有關技術規范質量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相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及安全措施的要求,特殊原材料的采購、運輸貯存和使用,除必須滿足公路工程的技術、質量、安全要求外,還必滿足相關行業、相關規范的特殊要求。

      1.2項目部自行采購的材料均應與供貨商簽訂采購合同,并報監理工程師備案。

      1.3凡用于本項目的所有原材料必須嚴格按照工程技術規范和國家有關技術規范以及監理工程索要求的抽檢頻率和方法進行檢測,按施工報檢程序向監理逐級報驗,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免檢材料或自行提供的試驗報告、證明等規避監理工程師的現場檢測。

      1.4原材取樣與試驗項目部工地試驗室應做好原材料各項指標自檢,配合監理工程師做好原材料的抽檢工作,取樣應有代表性。

      2.原材料的采購制度

      2.1采購原則

      2.1.1物資采購部門必須按照“質量第一”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切實做好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

      2.1.2設備物資部通過“同等條件,質優優選、直接生產單位優選、信譽好單位優選”的方式,綜合考慮“質量、價格、交貨期、售后服務”四個方面的內容,在“重質量,尊合同、守信用、看服務”的前提下,做好物資供應商的考察選擇工作。

      2.1.3項目主要物資采購必須各有3-5家“資質完備、質量可靠、誠信度高、服務周到”的備選供應商。

      2.1.4所有的物資采購前由相關部門填寫采購申請單,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并由分管部門的領導與項目經理批準后由設備物資部進行采購。

      2.2一般原材料的采購工程所需用得一般原材料包括路基填筑材料、黃砂、碎石、粉煤灰等、需符合外購工作程序;

      2.2.1開工前,項目部工地試驗室應會同駐地試驗監理工程師對材料源進行考查,根據技術規范所要求的質量標準、項目部調查、取樣、試驗,一種材料的確定不少于三家主要供貨廠家,進貨多家比選。

      2.2.2項目部對進貨多家比選后,應把確定廠家的結果以書面形式向駐地監理工程師申請許可,并報總監辦備案。

      2.2.3根據監理工程師的批復意見,項目部應及時和供貨廠家簽訂供貨合同,根據供貨合同所規定的數理和質量要求,分期、分批組織進貨,每批材料進場時,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抽檢。抽檢不合的材料禁止進入施工現場,杜絕不合格產品在本工程中使用。

      2.2.4原材料采購

      a、路基填料應做好批量的控制檢測工作,防止出現混填和不合格填筑材料用于路基填筑。

      b、所用黃砂、碎石等集料必須滿足相應技術規程、和合同文件的要求。

      c、結構混凝土用砂必須滿足技術規范要求,且必須過5mm篩后方能使用,承重結構所用集料必須水洗,水洗方法須經監理工程師的認可批準。

      d、所用石料必須符合設計規定的類別、規格和強度要求,且石質均勻、不易風化、無裂紋。

      2.2.5在開工之前,原材料應嚴格按照規范要求,向供貨廠家索要真實、完善的材料試驗報告、出場證明或質量證明書、合格證等材料,并報駐地監理工程師審批。

      2.2.6項目部工地試驗室必須按規范要求的頻率和標準,根據材料進場的批次或數量,對原材料進行試驗檢測及外委試驗,檢測合格后以書面形式報監理工程師批準方可用使用。

      2.3主要原材料的采購主要原材料由主材和特殊材料組成,主要材料包括:水泥、鋼材、碎石、黃砂,特殊原材料主要包括:預應力鋼鉸線、錨夾具、土工格柵、支座、伸縮縫、混凝土外加劑等。

      2.3.1主要材料采購程序

      a、項目部首先進行市場調查,擇優用社會信用好,質量穩定的生產廠家,對生產廠家主要調查企業的性質、經營狀況、生產工藝、生產規模、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企業誠信度等,經過調查、比選,初步確定廠家范圍。

      b、每種產品的.確定不少于三家供貨單位,項目部工地試驗室對初步確定廠家的產品取樣試驗,進行比選。

      c、項目部應將每種產品確定不少于三家供貨廠家的相關資料進行整理,相關資料包括:生產廠家企業性質、經營狀況、生產工藝、生產規模、產品質量、保證體系、企業誠信度,產品品牌、取樣試驗結果、進貨數量等,以書面形向駐地辦審查批復。

      d、項目部應根據總監辦的確認結果及意見,簽訂材料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簽訂后將復印件送駐地監理辦核備。

      e、項目部應根據采購合同所規定的數量、質量組織采購進貨,項目部工地試驗室應按照有關規定對進場材料行抽檢,不合格產品應不予進場。

      2.3.2所有主材要必須在自行提供并經監理審核通過的供貨廠家范圍內進行主材采購,采購前必須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

      2.3.3特殊原材料采購工作程序

      a、特殊原材料進入場前,廠家必須提供最近、有效的行業試驗檢測報告原件。

      b、對于一些特殊原材料(如支座)進入項目時,項目部應會同監理親自到現場驗貨、取樣抽檢,以保證產品質量滿足工程要求。

      3.原材料進廠檢驗制度

      3.1原材料進廠檢驗原則

      建筑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構配件,器具設備等進場時材料員,質量員,專業工長,專業項目技術負責人應對原材料進行進場驗收,形成進場檢驗記錄,涉及結構安全,使用功能的有關材料,構配件,設備應按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相關規定進行復試或有見證取樣送檢,有相應的檢驗報告。在材料員,質量員,專業工長,專業項目技術負責人對進場的主要原材料進行自檢,復試,測試合格后報項目監理機構進行驗收,形成原材料進場檢驗記錄,并得出檢驗結論。確認符合設計要求及施工規定,才能在施工中使用,未經監理人員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工程原材料,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3.2主要原材料的質量進場檢驗項目和方法

      3.2.1鋼筋質量檢驗:

      3.2.1.1主控項目:

      a、鋼筋進場時,應按現行國家標準規定抽取試件作為力學性能試驗,其質量必須符合有關的規定標準。

      b、檢查數量:按進廠的批次和產品抽樣方案確定。每批由同一牌號、同一爐罐號、同一規格的鋼筋,重量不大于60t,進行驗收,不足60t按一批進行驗收。

      c、檢驗方法:檢驗其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試報告。

      d、當發現鋼筋脆斷,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學性能顯著不正常等現象時應對該批鋼筋進行化學成分檢驗或其他專項檢驗。

      3.2.1.2一般項目:

      a、鋼筋應平直,無損傷,表面不得有裂紋,油污,顆粒狀或片狀老銹。

      b、檢查數量:進場時和使用前全數檢查。

      c、檢查方法:觀察

      3.2.2水泥質量檢驗

      a、水泥進廠是應對其品種,級別,包裝,出廠日期等進行檢查,并應對其強度,安定性及其他必要的性能指標進行復驗,其質量必須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硅酸鹽水泥、普通硅酸鹽水泥》(GB175)等的規定。

      b、檢查數量:按統一生產廠家,同一等級,同一品種,同一批號且連續進場的水泥,袋裝200t為一批。每批抽樣不少于一次,不足200t的按一批進行驗收。

      c、檢驗方法:檢查產品合格證,出廠檢驗報告和進場復試報告。

      3.2.3砂的質量驗收

      a、砂子進場驗收時,以400m3或600t為一批,不足上述規者應以一批檢驗,每批應至少進行顆粒級配合含泥量檢驗。

      b、在新產源開發前,應對產品按有關要求進行全面檢查。

      c、砂的使用單位的質量檢測報告內容應包括:委托單位、樣品編號、工程名稱、樣品產地和名稱、代表數量、檢測條件、檢測依據、檢測項目、檢測結果、結論等。

      d、檢查方法:檢查實驗報告。

      3.2.4石子質量驗收

      a、石子進場時應按不同產地、不同規格分批驗收,以400m3或600t為一批驗收,不足上述者以一批驗收。

      b、每驗收批應進行顆粒級配,含泥量,泥塊含量及針片狀粒含量檢驗。c、當使用新產源的石子時,應由生產廠家或供貨單位按質量要求進行全面檢查。

      d、石子的使用單位的質量檢測報告內容應包括:委托單位、樣品編號、工程名稱、樣品產地、類別、代表數量、檢測依據、檢測條件、檢測項目、檢測結果、結論等。

      4.原材料原儲存

      4.1各類原材料在采購、運輸、加工、搬運和使用工程中,要保證其質量不受損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14

      為加強混凝土生產過程中的原材料管理,確保原材料供應能夠滿足混凝土生產需求及保證原材料質量,制訂本管理制度,請各部門認真執行本規定的要求。

      1、公司生產混凝土用原材料全部由材料部進行采購及管理,各部門應在材料部的統一管理下履行各自的原材料管理職責。 2、材料部根據混凝土生產計劃制訂使用計劃,并負責水泥、粉煤灰及砂石材料的進貨供應及出庫耗用控制。

      3、試驗室在開具開盤通知單時一定要依據合同注明各原材料的品種及規格。材料部應建立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的進貨、出庫記錄,掌握各個筒倉的庫存量。控制室操作員應配合作好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出庫跟蹤記錄及損耗記錄,為計算原材料耗用提供依據。

      4、試驗室負責原材料的進貨檢驗,負責校核原材料的品種、規格與合同規定的一致性。

      5、混凝土生產過程中,材料部、應根據混凝土生產進度,隨時動態掌握原材料庫存量及需求量變化,保障原材料供應連續、及時。 6、材料部負責收集、審核廠家每批原材料的出廠質量證明,試驗室負責原材料質量復檢工作,對每個批號的水泥應進行復檢,砂石料及粉煤灰應按規范要求檢驗,對砂石料的含水量測定每個班不得少于一次,雨天或天氣變化較大時應加強檢測。

      7、水泥、粉煤灰材料的`入庫應由材料部對每車進行材料品種、等級驗證及計量復核,計算每車實際的入庫數量,以實際入庫數量做

      為進庫、結算依據。

      8、材料部應合理調配各筒倉儲存材料的使用時間與頻率,要對筒倉進行定期清罐并確認。一般各筒倉庫存材料時間不應超過45天,如超過該期限應對筒倉庫存材料進行檢驗合格后再使用。

      9、材料員應對每批砂石料進行進貨前驗證,當驗證合格后才能運輸進入公司貯料場。同一進貨批次應基本保證為同一產地(或同一船)的材料。當不同批次的材料進貨時不能混堆,應分開堆放,分開使用。

      10、原材料進場后應作好標識,生產部應對砂石堆料場進行堆場規范,對不同的外加劑進行分別標識堆放,粉狀外加劑應作防雨防潮處理。對復檢不合格的原材料應立即封存作廢品處理并貼上禁用標簽,嚴禁將不合格的原材料用于混凝土生產。

      11、質檢員應對水泥、粉煤灰、外加劑做好材料跟蹤記錄,對各個批號水泥、粉煤灰、外加劑的使用時間、使用部位進行詳細記錄。 13、公司原材料管理臺帳應規范、齊全,做到進料有憑證,發料有依據,帳實相符,賬賬相符,材料員每月應進行一次材料成本分析,計算每月的材料超耗或節約數量。

    原材料的管理制度15

      1、目的:

      為了保證倉庫賬卡物的一致性,發現倉儲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解決,以提高倉庫管理的水平。

      2、適用范圍及盤點頻次。

      本辦法適用于物流儲運部倉庫的盤點業。盤點分為定期盤點、不定期盤點、日盤點。定期盤點分為年度盤點、假期盤點;不定期盤點按客戶要求和出現帳務異常情況下組織盤點、奇瑞公司停產或奇瑞公司下達盤點任務;日盤點是對貴重件的盤點。

      3、職責。

      3.1儲運部記帳組負責盤點作業前的到貨入庫及供貨清單出庫的賬務處理。

      3.2儲運部各班組負責盤點的實施,對盤點過程中出現的差異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3.3財務部負責對盤點過程的監督及結果進行檢查與審核。

      4、工作流程。

      4.1.1對倉庫進行整理,清理出藏在死角的物料。

      4.1.2對不合格品、三包索賠件、不確認件要劃出專門區域進行定置存放,并建立相應的電子帳;由相應的.保管員進行后續處理工作。

      4.1.3對各種無包裝物料進行包裝,做好物料的標識。

      4.1.4確定盤點范圍,核對物料,確保物料、卡與貨位三者一致,同時確認區域內的物料狀態是否相同。

      4.1.5對參與盤點人員進行培訓,熟悉盤點作業流程和各種單據。

      4.2盤點實施。

      4.2.1盤點表的發放。

      4.2.1.1在固定位置設立盤點調度工作點,由調度主管負責盤點工具及盤點表的發放。

      4.2.1.2根據盤點人員的分工發放盤點工具及盤點表,由各小組盤點負責人統一領取。帳務員對需返還的盤點工具做好記錄,盤點表按盤點人數發放,憑盤完的盤點表換新的盤點表。

      4.2.1.3調度主管在發盤點表時,記錄發放時間,并對盤點進度進行跟催。

      4.2.1.4盤點人收到盤點表后,應在盤點表上注明接收時間。

      4.2.2實物盤點。

      4.2.2.1盤點人根據盤點表上的零件號找到相對應的貨位,先核對該貨位的料卡和物料與盤點表上是否相符,如相對應的貨位上有不同品種的物料應立即轉移至物料相對應的區域。

      4.2.2.2盤完后用筆在物料卡上劃一橫線,在其下方摘要處用寫下日期及“盤”字同時將實物盤點數字填寫在結存處。

      4.2.2.3在盤點表中“盤點數”一欄中工整的靠左邊寫下盤點數字。如盤點表填寫錯誤,應用筆在原數字上劃一橫線,然后在其右邊寫下正確數字并簽名。

      4.2.2.4當一張盤點表盤完后盤點人應在盤點人處簽名,并立即將盤點表交給本小組的盤點負責人,由盤點負責人對盤點表進行審核。

      4.2.3盤點表的返還。

      4.2.3.1各區域盤點負責人將審核后的盤點表交到盤點工作點,換取新的盤點表。

      4.2.3.帳務員對返回的盤點表審核后,在盤點表返回時間處簽字確認,并交專人錄入系統,同時將新的盤點表發給盤點負責人。

      4.2.3.3帳務員對盤點表返回時間進行跟催。

      4.2.4盤點抽查。

      4.2.4.1盤點表的由兩人一組進行錄入,一人負責報數,一人負責錄入。當一張盤點表錄入完成后,由錄入人重新報數,報數人復核。

      4.2.4.2當一張盤點表錄入完成后,如盤點數字與系統數字不符,立即由專人負責核查。核查結果由核查人和盤點人共同簽字確認。

      4.2.4.3當盤點表開始返回,財務部立即安排人員對盤點結果進行抽盤,抽盤比例為盤點品種的10%,但盤點數字與系統數字不符的物料必須安排抽盤。

      4.2.5盤點結果確認。

      4.2.5.1抽盤結束后,如盤點準確率為95%以上,盤點結果有效。

      4.2.5.2抽盤結束后,如盤點準確率為95%以下,則針對問題區域進行擴大抽盤,直至抽盤準確率達到95%以上,否則視為無效盤點。

      4.3盤點總結。

      4.3.1如盤點結果合格,則將此次盤點結果與帳面數字核對,出具盤點總結報告。

      4.4.1盤點差異的原因有錯盤、漏盤、計算錯誤;異常退貨,并且未入賬;

      4.4.2整改措施:重新確認盤點區域,檢查是否存在漏盤、錯盤現象并重新計算;對未入賬的重新入賬;對無法查明的差異以調賬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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