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應急預案15篇【優選】
在日常生活或是工作學習中,保不齊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盡可能減小事故造成的不良影響,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要怎么制定科學的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企業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企業應急預案1
為了認真貫徹落實森林防火與資源管護工作責任,切實做好我鄉20xx年春節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有效避免和減少森林火災的發生,防范和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災害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神護防指辦〔20xx〕1號和神護防指辦〔20xx〕1號文件要求,結合我鄉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一)加強統一領導,建立分級負責制度。由鄉政府統一領導,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具體實施,指導各村制定森林火災撲救預案,建立分級管理、層層落實的管理制度。加強干群協作,形成工作合力,快速有效預防、處置森林火災。
(二)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安全防范措施。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切實保護好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三)堅持警鐘長鳴,建立預防預警機制。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隨時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備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適用時間
20xx年1月28日至20xx年3月8日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一)成立森林防滅火指揮機構。全面落實春節期間森林防火與資源管護工作責任,明確責任分工,強化監管責任,具體組成人員如下:
第一指揮長:張守東鄉黨委書記
指揮長:許華鄉黨委副書記
副指揮長:
成員:
指揮所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鄉防火辦,由何濤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江林、周志軍、黃煒霖、李民強等同志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二)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各成員單位職責。
鄉防火指揮所:決定啟動全鄉森林防火應急預案;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信聯系,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工作;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機具、裝備及求援物快速運輸,提供后勤保障;指揮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動態變化監測、信息統計匯報、及時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協調解決在撲火工作中存在的各種困難。
鄉防火辦:負責全鄉森林防火的組織、管理、檢查、監管協調工作,按規定及時發布森林火災信息。負責對轄區內各防火責任單位森林防火與資源管護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進行嚴防死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大對轄區內森林防火工作的宣傳和隱患排查等工作。
鄉黨政辦:負責防火指揮所相關會議安排、會務服務、文件制定和森林防火緊急通報等工作。
鄉財政所:負責全鄉護林防火設備設施購置、防火設備保養維修、制作防火宣傳牌、建立防火隔離帶等資金保障工作,從人防、物防、技防上全力保障資金需求。
宋洛鄉林業站:配合林業部門、區環保局搞好災后的環境評估工作,并協助宣傳森林防火在保護環境、維護生態平衡中的重要作用。
鄉綜合執法大隊:督促各防火責任單位建立森林防火責任制,開展進山入林人員不在野外吸煙、用火等教育,把森林防火工作作為重點工作來抓。負責協調和組織民兵應急搶險隊伍參加森林火災補救。
宋洛鄉派出所:及時組織派出所人員參加森林火災撲救,負責森林火災發生后的.現場治安維護,交通管制疏導;配合森林公安調查森林火災案件。負責做好林區公路兩側的森林防火工作。根據防火工作需要,及時對補救物資和增援人員進行快速運輸。
宋洛鄉衛生院:制定撲救森林火災中的傷員的搶救預案,配備必要的救護藥械;組織對醫護人員進行有關森林火災現場急救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培訓;負責組織協調事發地撲救森林火災中受傷人員的醫療救護及疾病預防控制等工作。
各行政村:負責轄區內森林防火宣傳、預防,落實巡山護林人員和責任人員;做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在全村進山口,通過拉條幅、貼標語等形式,擴大宣傳面;加強森林防火培訓、管護,管理好火源;組建村級森林防火隊伍,做好森林防火應急處置工作,并及時按程序上報火情等相關信息。
(三)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實行片區責任制。長坊村、盤龍村、西坡村、后山坪村、梨子坪村、中嶺村、蓮花村、宋洛村等八個片區分別成立20人以上的應急隊伍。駐村領導和駐村工作人員要經常性地到所駐村進行督導檢查防火工作落實情況,對存在火險隱患的區域和場所進行督促整改,確保所管片區不發生森林火災。
四、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加強防火宣傳,提升全民防火意識。組織開展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活動,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常識、撲火科學知識,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切實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
2.嚴控野外火源,規范用火行為。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對春節前后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等行為要嚴加制止,嚴禁在林區野外用火;堅持巡山護林,嚴格做到見火就查,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加強全鄉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在重點林區有計劃、有步驟地開設巡護道路和防火隔離帶,全面提高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完善信息報送機制。發生森林火情時,各防火責任單位要第一時間上報火情動態,鄉防火辦接到信息后,要立即分析判斷,及時將森林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撲火力量及設備,現場指揮負責人及聯系方法,火情動態,發生地森林資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狀況、火災現場氣象等情況向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
2.當火勢較大,超出撲救能力之外的情況時,鄉森林防火指揮所第一時間向林區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請求增加救援力量和裝備,協同合作,共同研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及時撲救。
五、森林火災撲救
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有前線指揮所、撲救組、后勤保障組、醫療組及交通管制組,其具體分工如下:
1.前線指揮所職責:制定撲救實施方案;指揮撲救火災工作;統一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并做好后勤保障、火場交通管制和醫療救護的協調工作。
2.撲救組:全權負責火災撲救工作,緊急制定現場撲火作戰方案,并組織實施;準確掌握火情變化和發展趨勢,及時調整和調動撲火隊伍,并負責向上級報告進展情況及問題;及時報告撲救火災人力、物資需求計劃;根據上級的安排部署,調整作戰方案。
3.后勤保障組:根據前線指揮所提出的人力、物資需求計劃,及時從后方組織撲火人力、物資(包括撲火人員、撲火工具、汽油、機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撲火需要;統一組織管理撲救火災車輛;負責做好對講通訊系統的組建;負責組織財產轉移或受災群眾的轉移安置。
4.醫療救護組:組織管理好現場醫療救護車輛和醫療衛生人員;及時組織搶救傷病員;搞好食品檢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災藥品。
5.交通管制組:負責起火原因調查和火案嫌疑人員的調查、拘留、審理工作;負責維護撲火現場治安秩序,保障各項撲火工作安全有序進行。
六、災后處置工作
1、森林火災事故發生后,各防火責任單位要及時響應,積極配合。火災撲滅后,迅速查明損失情況,對肇事者和相關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理,所有資料一律存檔備查。
2、及時做好受災群眾及撲救人員的搶救疏散和安置工作,及時對火燒地進行林木補造,確保損失降到最低。
3、加強對干部群眾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教育普及,主要進山路口設立警示牌。以村為單位每月開展一到兩次護林防火工作會議,加強防火工作宣傳,力爭從源頭上治理隱患。
4、各行政村書記為所在村的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護林防火工作的人員為直接責任人,村級生態護林員為具體責任人。發生重大森林火災,除追究肇事者的責任外,還要嚴格追究各級領導責任。
七、預案的管理和調動
1、根據預警分析及火情趨勢進行決策,結合實際情況實施撲救工作,要有效保障撲救人員的生命安全。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實行分級啟動,根據火情進行有效實施辦法。
2、在本預案的執行過程中,對該預案需要緊急調整時,由鄉森林防火指揮所同意并作出最后決定后方可調整。
企業應急預案2
1.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全省范圍內石油加工煉焦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醫藥制造業等行業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的編制,其他環境風險單位的預案編制可參照本指南執行。
本指南不適用于存在生物安全事故和輻射安全事故風險的單位。
2.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性法律文件和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等,制定本指南。
3.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南。
3.1危險物質
指《危險化學品名錄》和《劇毒化學品名錄》中的物質和易燃易爆物品。
3.2危險廢物
指列入《國家危險廢物名錄》或者根據危險廢物鑒別標準和危險廢物鑒別技術規范(HJ/T298)認定的具有危險特性的固體廢物。
3.3環境風險源
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源,以及生產、貯存、使用、運輸危險物質或產生、收集、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場所、設備和裝置。
3.4環境敏感區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規定,指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保護地,以及對建設項目的某類污染因子或者生態影響因子特別敏感的區域。
3.5環境保護目標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應對中,企業周邊需要保護的環境敏感區域中可能受到影響的對象。
3.6環境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由于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生態系統受到干擾,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財富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事件。 3.7次生衍生環境事件
某一突發公共事件所派生或者因處置不當而引發的環境事件。
3.8突發環境事件
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和對全國或者某一地區的經濟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和損害,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環境事件。
3.9分類
指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對不同環境事件劃分的類別。
3.10分級
指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對不同環境事件劃分的級別。
3.11環境應急預案
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事件,為迅速、有序地開展環境應急行動而預先制定的行動方案。 3.12應急救援
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采取的消除、減少事件危害和防止事件惡化,最大限度降低事件損失的措施。 3.13應急監測
指在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范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3.14恢復
指在突發環境事件的影響得到初步控制后,為使生產、生活和生態環境盡快恢復到正常狀態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動。 3.15應急演練
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根據所涉及的內容和范圍的不同,可分為單項演練、綜合演練和聯合演練。 4.預案編制程序
4.1預案編制基本要求
環境應急預案包括綜合環境應急預案、專項環境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預案之間應當相互協調,并與所涉及的其他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綜合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本指南中的全部內容。專項環境應急預案應當包括環境風險分析、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預警、應急相應和應急保障等內容。現場處置預案應當包括環境風險分析、可能發生的事件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
預案應當充分考慮現有物質、人員及環境風險源的具體條件,能及時、有效地統籌指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行動。
4.2成立預案編制組
成立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的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編制任務、職責分工和工作計劃。工作組至少應當由企業生產技術、安全環保人員和有關專家組成。
企業可以委托相關專業技術服務機構編制環境應急預案。 4.3調查和資料收集
包括廠區內現場調查、廠外環境調查和資料收集等內容。 4.4預案編制
在現場調查和資料收集的基礎上,通過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針對可能發生的環境事件的類型和影響范圍,編制應急預案。對應急機構職責、人員、技術、裝備、設施(備)、物資、救援行動及其指揮與協調方面預先做出具體安排。應急預案應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以及相關部門、單位的預案相銜接。 4.5預案的評估、發布與更新
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當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暫行辦法》和《河南省環境風險源企業環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有關要求、程序進行評估。預案經評估完善后,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署發布,明確實施時間、抄送相關單位,并按規定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
企業單位應當根據自身內部因素(如企業改、擴建項目等情況)和外部環境的變化及時更新預案,并重新進行評估、備案等。
4.6預案的實施
預案批準發布后,企業組織落實預案中的各項工作,進一步明確各項職責和任務分工,加強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實現應急預案持續改進。
5.預案主要內容
5.1總則
5.1.1編制目的
簡述預案編制的目的。
5.1.2編制依據
預案編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有關行業管理規定、技術規范和標準等。
5.1.3適用范圍
說明預案適用的范圍,以及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級別。 5.1.4工作原則
說明本單位應急工作的原則,內容應簡明扼要、明確具體。
5.2基本情況調查
5.2.1企業基本情況及廠區布置
(1)企業簡介
主要包括企業名稱、法定代表人、法人代碼、詳細地址、郵政編碼、經濟性質隸屬關系、從業人數、地理位置(經緯度)、地形地貌、廠址的特殊狀況(如上坡地、凹地、河流的岸邊等)、交通圖、疏散路線圖及其他情況說明。
(2)企業總平面布置
5.2.2企業生產現狀
(1)企業主、副產品及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中間體名稱及日產量,主要生產原輔材料、燃料名稱及日消耗量、最大容量、貯存量和加工量,以及危險物質的明細表等。
(2)企業生產工藝流程簡介,主要生產裝置說明,危險物質儲存方式(槽、罐、池、坑、直接堆放等),生產裝置及儲存設備平面布置圖,雨、清、污水收集、排放管網圖,應急設施(備)平面布置圖等。
(3)企業排放污染物的名稱、日排放量,污染治理設施去除量及處理后廢物產量,污染治理工藝流程說明及主要設備、構筑物說明,其他環境保護措施等。
(4)企業危險廢物的產生量,儲存、轉移、處置情況,危險廢物的委托處理手續情況(危險廢物處置單位名稱、地址、聯系方式、資質、處理場所的位置、處理的設計規范和防范環境風險情況等)。
(5)企業危險物質及危險廢物的運輸(輸送)單位、運輸方式、日運量、運地、運輸路線,“跑、冒、滴、漏”的防護措施、處置方式。
(6)企業危險固廢場的儲存量,三防措施情況。
5.2.3企業周邊環境狀況及環境保護目標
(1)企業周邊5公里范圍內人口集中居住區(居民點、社區、自然村等)和社會關注區(學校、醫院、機關等)的名稱、聯系方式、人數;
周邊企業、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基本情況;給出上述環境敏感點與企業的距離和方位圖。
(2)企業產生污水排放去向,接納水體(包括支流和干流)情況及執行的環境標準,區域地下水執行的環境標準。
(3)企業下游水體河流、水庫名稱、所屬水系、功能區及飲用水源保護區情況,下風向空氣質量功能區說明,區域空氣執行的環境標準。
(4)企業下游供水設施服務區設計規模及日供水量、聯系方式,取水口名稱、地點及距離、地理位置(經緯度)等;
地下水取水情況、服務范圍內灌溉面積、基本農田保護區情況。
(5)企業周邊區域道路情況及距離,交通干線流量等。
(6)企業危險物質和危險廢物運輸(輸送)路線中的環境保護目標說明。
(7)企業周邊其他環境敏感區情況及位置說明。
(8)如調查范圍小于突發環境事件可能波及的范圍,應當擴大范圍,重新調查。
5.2.4預案關系分析
明確本應急預案與企業內、外部其他應急預案的關系,并輔相應關系圖,表述預案之間的橫向關聯及上下銜接關系。
5.3環境風險分析
(1)環境風險源與環境風險評價
闡述企業單位的環境風險源識別、重大危險源辨識及環境風險評價內容中可能影響的環境敏感點范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等內容。此部分內容可參照環評報告相關內容。
(2)潛在環境風險分析
說明企業在生產、儲存、運輸等環節可能發生的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環境風險類型和程度,可以結合同類企業已發生過的事故類型、程度進行說明。基本方法可參照《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說明自然災害(高溫、寒冷、暴雨、雷擊、地震)可能引發的環境風險類型程度;應詳細說明(或列表說明)廠區內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的位置、危險物質名稱等。
(3)企業應急能力評估
包括現有事故防范措施分析、應急裝備能力評估、綜合應急能力評估等內容。
5.4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5.4.1組織體系
依據企業的規模大小和突發環境事件危害程度的級別,設置分級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企業應當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依據自身情況,成立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車間可成立二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生產工段可成立三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對于環境風險較大的企業,可將外部環境應急專家組納入企業應急組織體系內,并建立聯系。應當以組織結構圖的形式將構成單位或人員表示出來。 5.4.2指揮機構組成及職責
5.4.2.1指揮機構組成
明確由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指揮部總指揮,環保、安全、設備等部門組成指揮部成員單位;車間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車間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環保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生產工段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由工段負責人、工藝技術人員、環保安全管理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組成。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根據事件類型和應急工作需要,可以設置相應的應急救援工作小組,并明確各小組的工作職責。
5.4.2.2指揮機構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有關部門關于環境安全的.方針、政策及規定;
(2)組織制定環境應急預案;
(3)組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4)負責預案和安全、消防等其他專業預案、上級預案及其他預案的銜接及聯動;
(5)負責應急防范設施(備)(如堵漏器材、環境應急池、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和應急交通工具等)的建設;
以及應急救援物資,特別是處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化學品物資(如活性炭、木屑和石灰等)的儲備;
(6)檢查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協助有關部門及時消除有毒有害物質的跑、冒、滴、漏;
(7)負責組織預案的審批與更新(企業應急指揮部負責審定企業內部各級應急預案);
(8)負責組織預案評估;
(9)批準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10)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11)協調事件現場有關工作;
(12)負責應急隊伍的調動和資源配置;
(13)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的上報及可能受影響區域的通報工作;
(14)負責應急狀態下請求外部救援力量的決策;
(15)接受上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的指令和調動,協助事件的處理;配合有關部門對環境進行修復、事件調查、經驗教訓總結;
(16)負責保護事件現場及相關數據;
(17)有計劃地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的培訓,根據預案進行演練,向周邊企業、社區(或村落)提供本單位有關危險物質特性、救援知識等宣傳材料。
在明確企業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職責的基礎上,應進一步明確總指揮、副總指揮及各成員的具體職責。
5.5預防與預警
5.5.1預防及措施
(1)環境風險源監控
明確廠區內監控設備設施、監控內容、監控人員、物資配備等內容。
(2)預防措施
明確廠區內生產、儲存、運輸、管理及操作、職業衛生等環節風險預防措施內容。
5.5.2預警及措施
明確事件預警的條件、方式、方法以及進入預警狀態后企業各部門,以及報請政府相關部門應當采取的措施等。
5.6應急響應與措施
5.6.1響應分級
針對突發環境事件嚴重性、緊急程度、危害程度、影響范圍、企業單位內部(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控制事態的能力以及需要調動的應急資源,將企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分為不同的等級。根據事件等級分別制定不同級別的應急預案(如生產工段、車間、企業應急預案),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超出企業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明確應急響應級別,確定不同級別的現場負責人,指揮調度應急救援工作和開展事件應急響應。
5.6.2應急程序
根據不同響應級別,分級闡述應急程序。給出應急響應程序示意圖。
5.6.3應急措施
在環境應急專家組未抵達現場前,企業自身救援隊伍和當地其他應急救援隊伍應做好如下應急工作;待應急專家抵達后,根據專家指導意見進行處理。
5.6.3.1突發環境事件廠區內現場應急措施
(1)明確切斷污染源的基本方案;
(2)明確防止污染物向外部擴散的設施、措施及啟動程序;
特別是為防止消防廢水和事故廢水進入外環境而設立的環境應急池的啟用程序,包括污水排放口和雨(清)水排放口的應急閥門開合和應急排污泵啟動的相應程序;
(3)明確減少與處置污染物的措施;
(4)明確事件處理過程中產生的次生衍生污染(如消防水、事故廢水、固態液態廢物、危險廢物等)的處理措施;
(5)應急過程中使用的藥劑及工具(可獲得性說明);
(6)應急過程中采用的工程技術說明;
(7)應急過程中,在生產環節所采用的應急方案及操作程序;
工藝流程中可能出現問題的解決方案;事件發生時緊急停車停產的基本程序;控險、排險、堵漏、輸轉的基本方法;
(8)污染治理設施的應急措施;
(9)危險區、安全區的設定和隔離;
事件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事件現場隔離方法;
(10)明確事件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及安置地點;
(11)明確應急人員進入、撤離事件現場的條件和方法;
(12)明確人員的救援方式及安全保護措施;
(13)明確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及物資保障供應程序。
5.6.3.2突發環境事件廠區外應急措施
(1)廢水或泄漏物流出廠外的應急措施
①明確廠區內事故廢水三級(車間級、廠區級、流域級)攔截措施,說明三級攔截措施的可靠性。
②對于直排入地表水體的企業,根據直排入地表水體的功能、規模、流量等情況,明確事故廢水或廢液流出廠外后進行設壩攔截的可能性;如果可以進行攔截,明確可以設置攔截的地點、攔截后的污水處理方法和措施等。如果不可以進行攔截,根據應急專家、環保等部門意見進行處置,明確可能的應急措施(如其他企業污染物限排、停排、調水、污染水體疏導、自來水廠的應急措施等);③對于通過園區污水管網排入園區污水處理廠的企業,明確事故狀態下廢水或廢液出廠的可能性;若有可能排出廠外,應明確位置、處理措施。若事故廢水或廢液通過管網進入園區污水處理廠,應及時通知園區污水處理廠采取相應措施。
(2)大氣污染事件應急措施
①根據風險評價內容及污染物泄漏預測結果,結合泄漏物質的揮發性、毒性、當時的天氣情況(風向、風速等),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和最短響應時間;②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基本保護措施和防護方法。
③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地點;
④明確周邊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方案;
⑤明確周圍緊急救援站和有毒氣體防護站的情況。
5.6.3.4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
企業應結合自身條件,依據事件類型、級別及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明確現場救護程序、現場急救站位置。
(2)明確不同類型傷員(如燒傷、中毒)現場救護方法;
(3)根據企業內部或附近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情況,明確不同類型傷員(如燒傷、中毒)轉運救治方案。列表給出企業內部或附近急救中心、醫院、疾控中心等急救資源聯系方式、位置、距離等內容。
5.6.4應急監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當地環境應急監測部門或企業內部環境應急監測組應迅速組織監測人員趕赴事件現場,根據實際情況,迅速確定監測方案(包括廢水和廢氣監測布點、頻次、項目和方法等),及時開展應急監測工作,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用小型、便攜儀器對污染物種類、濃度、污染范圍及可能的危害做出判斷,以便對事件及時、正確進行處理。
企業單位應根據事件發生時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種類和性質,配置(或依托其他單位配置)必要的監測設備、器材和環境監測人員。
(1)明確應急監測方案;
(2)明確主要污染物現場及實驗室應急監測方法和標準;
(3)明確現場監測與實驗室監測采用的儀器、藥劑等;
(4)明確可能受影響區域的監測布點和頻次;
(5)明確根據監測結果對污染物變化趨勢進行分析和對污染擴散范圍進行預測的方法,適時調整監測方案;
(6)明確監測人員的安全防護措施;
(7)明確內部、外部應急監測分工;
(8)明確應急監測儀器、防護器材、耗材、試劑等日常管理要求。
5.6.5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發布準確、權威的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應明確以下內容:
(1)內部報告程序
明確企業內部報告程序和人員,主要包括: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事件信息接收、報告和通報程序。
(2)信息上報
當事件已經或可能對外環境造成影響時,明確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報告事件信息的流程、內容和時限。
(3)信息通報
明確向可能受影響的區域通報事件信息的方式、程序、內容。
(4)事件報告內容
事件信息報告至少應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型和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直接經濟損失、已采取的應急措施,已污染的范圍,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及趨向,可能受影響區域及采取的措施建議等。
(5)以表格形式列出上述被報告人及相關部門、單位的聯系方式。
5.6.6應急終止
(1)明確應急終止的條件。事件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件隱患消除后,經事件現場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
(2)明確應急終止的程序和措施;
(3)明確應急狀態終止后,繼續進行跟蹤環境監測和評估工作的方案。
5.7后期處置
應明確以下內容:
(1)受災人員的安置及損失賠償。
(2)組織專家對突發環境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進行評估,提出生態補償和對遭受污染的生態環境進行恢復的建議。企業應根據專家建議,對生態環境進行恢復。
(3)應急過程評價。
(4)事件原因、損失調查與責任認定;
(5)提出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環境應急預案的修訂;
(7)維護、保養、增補應急物資及儀器設備。
5.8應急培訓和演練
5.8.1培訓
依據對本企業員工、周邊企業、社區和村落人員情況的分析結果,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各類人員培訓內容方法、時間地點和頻次等。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人員(如消防專家)進行培訓。主要包括:
(1)應急救援人員的專業培訓內容和方法;
(2)應急指揮人員、監測人員、運輸司機等特別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3)員工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培訓的內容和方法;
(4)外部公眾(周邊企業、社區、人口聚居區等)環境應急基本知識宣傳的內容和培訓方法;
(5)應急培訓內容、方式、記錄、考核表。
5.8.2演練
明確企業單位根據環境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的內容、范圍和頻次等內容。
(1)演練準備內容;
(2)演練方式、范圍與頻次;
(3)演練實施過程紀錄;
(4)應急演練的評價、總結與追蹤。 5.9獎懲
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中獎勵和處罰的條件和內容。
5.10保障措施
5.10.1通信與信息保障
明確與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或人員通信聯系方式,并提供備用方案。建立信息通信系統及維護方案,確保應急期間信息通暢。
5.10.2應急隊伍保障
明確各類應急隊伍的組成,包括專業應急隊伍、兼職應急隊伍及志愿者等社會團體的組織與保障方案。
5.10.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明確應急救援需要使用的應急物資和裝備的類型、數量、性能、存放位置、管理責任人及其聯系方式等內容。
5.10.4經費保障
明確應急專項經費(如培訓、演練經費,應急物資購置、維護費用和事件處置費用等)來源、使用范圍、數量和監督管理措施,保障應急狀態時單位應急經費的及時到位。
5.10.5其它保障
根據本單位應急工作需求而確定的其他相關保障措施,如:交通運輸保障、治安保障、技術保障、醫療保障、后勤保障等。
5.11預案的修訂、評估和備案
應當明確預案的修訂條件、評估方式方法、備案部門與時限等要求。
5.12預案的實施和生效時間
列出預案實施和生效的具體時間;預案更新的發布與通知,抄送的部門、園區、企業等。
5.13附件
(1)環境風險評價文件(包括環境風險源分析評價過程、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性定量分析);
(2)危險廢物登記文件及委托處理合同;
(3)區域位置及周圍環境保護目標分布、位置關系圖;
(4)重大環境風險源、應急設施(備)、應急物資儲備及分布一覽表;
雨水、清凈下水和污水收集管網、污水處理設施平面布置圖;事故廢水處理流程圖。
(5)企業周邊區域道路交通圖、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
(6)內部應急人員的職責、姓名、電話清單;
(7)外部(政府有關部門、園區、救援單位、專家、環境保護目標等)聯系單位、人員、電話;
企業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
(8)各種制度、程序、方案等;
(9)其他。
6.格式和要求
6.1格式
6.1.1封面
預案封面主要包括預案編號、預案版本號、企業名稱、預案名稱、編制單位名稱、頒布日期等內容。
6.1.2批準頁
應急預案必須經發布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方可發布。
6.1.3目錄
6.1.4預案內容
6.1.5附則
包括名詞與術語定義、預案的管理和更新以及預案的實施日期。
6.1.6附圖附件
6.2基本要求
(1)使用A4白色復印紙或膠版紙;
(2)正文使用4號仿宋字體,單倍行距;
企業應急預案3
編制:
審核:
批準:
編制日期:二0XX年六月三日
松銅高速公路第四合同段
防汛應急預案
為加強松銅四標施工現場防汛工作,便于配合上級單位及當地政府共同抵御自然災害,降低災害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相關文件精神,結合項目部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1.指導思想
在汛期將臨的情況下,克服麻痹僥幸心理,充分認識防洪防汛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緊迫性,杜絕防洪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堅決做好防洪度汛措施的落實。
2.組織機構
2.1防洪度汛領導小組
根據防汛工作要求實行項目經理負責制和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要求,項目部的防汛工作由項目經理負總責,并成立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安華
副組長:孫斌杰、廖勝榮、周鐳、張仁友、宋琳
組員:黃正浩、張金試、張試洪、張天禮、肖銀濤、潘珍富、張少峰、李峰、粟小飚、景清容
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認真貫徹、傳達上級單位防汛組織機構在汛期的各項指令、文件要求;
2、負責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做好防汛防洪工作;
3、及時收集汛期各項安全動態;
4、制訂防洪度汛應急預案,并組織實施;
5、負責防洪搶險隊伍的建立及搶險物資的準備;
6、負責恢復常態后的.善后處理,組織恢復生產,總結經驗,完善防洪度汛措施,并及時向上級單位匯報。
2.2防汛搶險隊
一工區防汛搶險隊隊長:張少峰,隊員:一工區施工作業人員;
二工區防汛搶險隊隊長:肖銀濤,隊員:二工區施工作業人員;
三工區防汛搶險隊隊長:潘珍富,隊員:二工區施工作業人員;
搶險隊歸屬于工程搶險組,由防洪度汛領導小組組長直接領導,平時落實防洪措施,應急時按照搶修方案實施緊急搶險任務。
3.小組分工及崗位職責
3.1小組分工
3.2小組崗位職責
1、應急領導小組崗位職責
負責現場考察,召集隊伍、調動資源,下達搶險任務,制定搶修方案,解決搶修過程中的技術問題。
2、通訊聯絡組崗位職責
快速將汛情向項目經理匯報,說明汛情地點、嚴重程度,負責及時做好各相關小組之間和上級單位的通訊聯絡,保證信息傳遞及時準確,并做好相關書面記錄,為以后工程索賠事宜提供有效資料。
3、工程搶修組職責
負責組織發出警報,保護人員及重要物資撤離危險區域,對危險區域進行隔離,組織按方案進行搶修,在工程搶險組組長的協調組織下,按時保質完成下達的搶險突擊任務。
4、外部協調組職責
負責組織聯系社會的援助,協調外援的搶險工作。正確處理好和當地居民之間的關系。
5、物資供應組職責
負責組織搶修機具、材料的調配。
6、設備保障組
保障搶險現場的設備安全使用;負責損壞機械、車輛的拆除、維修或退場工作。
4.汛前保障措施
4.1一般保障措施
1、根據職責,各分部對所轄區域的具體情況備充足搶險物資和救生器材,物資部門對儲備物資的數量、品名、存放地點、聯系人、聯系電話進行檢查核對。
2、配合所在地區組織好搶險隊伍,對重要設施設備做到有專人負責。
3、制訂相應應急預案。
4.2專項保障措施
一、二工區路基工程汛前保障措施
1、疏通并深挖路基沿線所有排水溝,保證排水暢通。
2、在涵洞出入口,被路基阻斷的排水溝處埋設涵管。
3、所有路基兩側邊坡每隔30至50米做急流槽。
4、遇有中雨、大雨、暴雨天氣,安全員全線巡邏不少于兩次,發現險情立即上報,及時排除險情。
5、保證現場至少一臺皮卡車,1臺挖掘機、1臺裝載機、2輛運輸車,以備搶險。
6、及時收集天氣預報信息,由調度室負責。
二、橋梁工程防洪措施
1調度負責汛期接收、分析各類氣象及水情預報,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準備防范對策。
2、應急器材在雨季前備齊,專庫專項保管。防洪設備在防洪期間集中存放,并保持良好狀態隨時調用。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防洪物資。
3、汛前全面檢查用電設備,及時增加用電安全設施,下雨時覆蓋電器設備,防止因陰雨潮濕漏電造成觸電事故和設備事故。
4、視承臺基坑水位情況,設置潛水泵抽水,排除基坑明水。
5、為了防止下雨時由于風雨的影響而斷電,工地上備一臺發電機,500公斤柴油,在日常工作檢查中,確保供電線路暢通,定期起動發電機,確保發電機無故障,能正常運行,一旦發生斷電,立即用發電機供電。
6、為防止四周雨水流入基坑,雷鋒橋施工現場備草袋50個,以便裝土制作圍堰,保護基坑以免坍塌。
企業應急預案4
為確保我司在發生破壞性地震時,各項應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發生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結合我司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我司防震減災工作在市教育局及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地震及防震減災工作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公司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人員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資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教材教具、搶險設備等物資,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抗震減災工作,把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工作局面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地震、臨震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抗震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等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防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廣大人員宣傳教育,做好員工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三、震后應急行動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范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地震后,領導小組成員立即開展工作,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公司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上課時間:
A、各班員工在上課(值班或值日)教師的組織下立即有序撤出辦公樓到操場空曠地帶避震;
B、所有公司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空曠地帶。
就餐時間:
A、在餐廳就餐的員工在值日教師及后勤人員的組織下有序撤離到操場空曠地帶;
B、所有公司內其他人員立即撤到操場空曠地帶。
(2)迅速關閉、切斷輸電、燃氣、供水系統(應急照明系統除外)和各種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災害。
(3)迅速開展以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員轉移并送至附近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備、重要物品和歷史文物的救護和保護,加強企業單位值班值勤和巡邏,防止各類犯罪活動。
3、積極做好廣大人員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公司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局辦公室及鎮黨委政府。
四、其它要求
1、進入防震緊急狀態后,全體小組成員及工作專班人員必須保證通訊暢通。及時落實上級有關指示和命令。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企業應急預案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建立積極有效的道路運輸安全生產事故處理指揮機制,對發生的道路運輸事故以及車輛消防、辦公場所及停車場發生火災事故作出迅速反應,避免事故的蔓延和擴大,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乘客及公司員工生命損害和財產損失,結合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體制,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寫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和消防安全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1.4應急預案體系
公司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體系由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救援預案、現場處置方案三部分組成。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對各類事故的綜合性指南,包括事故處理的方針、政策、基本應急行動和應急措施等。主要闡述公司應急組織的結構及職責,明確各類事故的應急行動等。
專項應急預案是針對企業可能發生的具體事故類別,制定的具體應急方案,是綜合應急預案的組成部分。具體包括《車輛交通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車輛自燃事故專項應急預案》、《辦公場所消防安全事故專項應急預案》。
現場處置方案是在各專項預案的基礎上,根據特定的場所及需應用的設備等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制定和實施的現場應急措施。
1.5應急原則
“加強預防、快速反應”的原則。增強憂患意識,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建立健全快速反應機制,迅速果斷處置各類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危害和影響。
“以人為本、損益合理”的原則。以保障乘客和員工的生命安全為首要任務,事故發生后,首先開展搶救人員行動。在多種處置措施中,應選擇對公眾利益損害較少的救援措施。
2、危險源分析
2.1單位概況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目前有大客車181臺,其中班線客運64臺,包車客運117臺,員工約500人。班線運行范圍xx省xx市內各個區縣,包車服務可承擔xx全省。年行駛里程約2200萬公里,存在著重大的交通風險。公司辦公場地面積約3000平方米,停車場地占地面積約15000平方米,存在一定的消防火災風險。
2.2危險源分析
2.2.1道路交通危險性分析
人、車、路構成運營生產的必須要素,由于駕駛員駕駛車輛行駛在道路上,道路上車馬行人的動態位移變化需要駕駛員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稍有不慎或處置不當便會發生行車事故,其工作性質和特點決定了道路運輸的高危、高風險,其危險性由客觀和主觀因素構成。
(1)客觀因素
1)營運線路上的危險路段(點),如傍山險路,滑坡路段,連續彎道,急轉彎,涵洞隧道,漫水路,無人值守的鐵路道口,村鎮、交叉路口,汽車擺渡,含蠟質高的道路。
2)特殊天氣:大風、(臺風)、霧、雨、雪、冰(夜班班車)
3)不規范的市場管理造成個別車輛經營者爭搶客流,脅迫駕駛員違法行車。
(2)主觀因素
1)駕駛員患有妨礙安全駕駛的疾病或服用鎮靜等違忌藥物。
2)駕駛員的違法行為。
3)違規操作處置不當。
4)客觀影響造成情緒不穩定及思想負擔。
5)疲勞駕駛、超速行駛。
6)思想麻痹,經驗主義。
7)私自更換駕駛員。
8)私自拆改車輛設備,改變車輛安全工作性能,駕駛不合格車輛。
2.2.2辦公場所消防安全危險性分析
1)電線線路鋪設不合理,引發電線發熱、短路。
2)辦公人員吸煙隨手丟煙頭,未熄滅,引燃辦公易燃物品。
3)環境因素的影響:雷雨天氣造成電線起火,夏季炎熱天氣引發易燃易爆物品起火。
4)基地安全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發生火災,造成人員傷亡,公司財產受損。
2.2.3車輛自燃事故危險分析
漏電、短路、漏油等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夏季時,如停車位置不當,將車輛停放在太陽下曝曬,遇到電火花,也會引發自燃燒車事故。如駕駛員將一次性打火機放置在儀表臺等位置,爆炸風險較高。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3、組織機構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設置緊急狀態下的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應急救援工作。下設各應急工作小組。
3.2組織機構
成立公司應急指揮部,指揮部設總指揮和副總指揮,以各部門及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主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為指揮部成員。
總指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副總指揮: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成員: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各部門主要負責人、主管安全管理人員、主管車輛技術人員
指揮部下設四個小組,各小組組成如下:
綜合協調組:由指揮部領導小組成員組成。
現場搶救組:由各安全主管人員及現場司乘人員組成。
后勤保障組:由行政管理部門人員以及公司調度人員組成。
善后處理組:由事故處理部門以及負責對外公關部門成員組成。
應急指揮部設在安全管理部門,電話:xx
3.3職責
(1)應急指揮部職責:研究和制定公司應急預案,推動和組織全員進行應急預案的學習;
在公司事故突發時,現場指揮事故的應急救援,調動公司應急保障隊伍實施應急行動,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門處理事故,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總指揮職責:監督和指導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遇突發事故時,調動指揮部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進行應急救援,履行應急救援的職責和事故應急綜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合協調工作,指導各應急保障小組開展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3)副總指揮職責:按照指揮部工作要求組織各成員落實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
遇突發事故時,上報公司應急總指揮,并帶領各應急保障小組趕赴事故現場給予事故應急處理指導,協調相關部門做好穩定社會和傷亡人員的現場應急處理和事故善后安撫工作。
(4)指揮部成員職責:按照指揮部工作分工,各司其職,完成指揮部下達的各項工作。
(5)綜合協調組職責:負責收集事故現場、處置進展情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與當地消防和主管部門機構聯絡及處置、善后工作協調,負責現場指揮和傳達反饋信息,負責協調公司所有資源的應用和調配。
(6)現場搶救組:負責現場的傷員搶救、人員的疏散、現場保護、現場記錄和攝像、協助主管部門做好現場的保護和處理。
(7)后勤保障組職責:負責應急車輛、物資、消防設備設施、應急使用工具、財力的保障等物資設備的保障工作。
(8)善后處理組職責: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尸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
負責聯系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負責對外媒體的回應工作。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措施
(1)加強對車輛的管理控制,落實車輛回場必檢,合格放行的制度,對車輛的隨車消防設施設備定期檢查,確保設備齊全有效,加強對車輛的維護保養監督工作,確保車輛性能安全有效,安全上路,平安返回。
(2)加強對人員的管理控制,對駕駛員從業資質的審核,每班次、每車次配足司機;
強化調度管理,對駕駛員早上出車狀態進行監控;節日及月度定期或不定期上路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剔除駕駛員不良的駕駛習慣;按照國家規定要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求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對事故多發駕駛員進行強化培訓,提高駕駛安全防范意識。
(3)加強公司監控中心的監控管理,通過GPS和視頻監控對駕駛員駕駛途中做到實時監控,及時糾正駕駛員的不良習慣。
(4)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加強員工的安全操作培訓,對重點操作的制度制作宣傳欄,并且裝裱到工作車間,嚴格要求員工按照操作流程落實。
4.2預警行動
4.2.1預警
任何員工發生及發現交通事故、火災時,應立即向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警,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報領導小組,事故情勢嚴重或者火災火勢較大時,馬上向消防機構報警及主管部門上報。
消防報警電話:119
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22
指揮部辦公室電話:xx
4.2.2信息報告與處置
發生事故當事人或者發現人向當天值班人員上報事故發生情況,當天值班人員,根據事故發生等級,向指揮部上報,指揮部負責人根據事故發生等級(三級以下事故由生產主管部門解決;二級事故報總指揮布署各相關責任小組展開救援,事故發生2小時天內指揮部需上報安全監管主管部門;發生一級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發展的情勢,立即向主管部門上報),向主管部門上報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點。
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所有人及經營人、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援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數、實載人數、經營線路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按照重、特大事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主要分為四個級別。
5.1.1一級、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5.1.2二級、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5.1.3三級、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5.1.4四級、輕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3人以下輕傷,或者財產損失在1萬元以下的事故。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5.2發生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5.2.1發生一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及處置
1)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重傷11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后,事發單位主管領導接報后在第一時間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必要時可直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及副總指揮)。
2)公司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報事故后立即報指揮部副總指揮和總指揮,并通知主管安全的部門負責人,立即召集應急指揮部成員分析事故嚴重程度并立即啟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響應救援預案(一級響應),協調指揮部各成員立即組織人員,車輛,資金等趕赴現場。與此同時,將事故的基本情況,事發地點、時間,傷、亡情況,影響范圍等信息報上一級主管部門。
3)趕赴現場后,指導現場應急工作小組工作,部署各專業工作小組開展事故施救,調查,善后處理等工作。協調當地主管單位及有關部門實施應急救援。
3)準確、及時將現場各類信息,進展情況由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向上一級主管部門負責人匯報。
5.2.2發生二級、三級以下應急響應
1)發生二級事件時,啟動二級響應,視情況成立事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及根據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相關工作組,各項救援工作參照一級響應執行,現場指揮原則上由指揮部負責人負責,負責人不在時按照責任層級由下一級擔任。
2)發生三級和三級以下事件時,啟動三級響應,原則上由事故發生部門及負責處置的部門負責,相關部門予以配合,需要上一級幫助處理的,再行逐級上報。
3)視事態的發展,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
5.3應急結束
當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由現場救援小組向總指揮匯報,在得到總指揮批準后,現場應急結束。或由總指揮經現場視察,確認事故情況后由其發出響應終止的指令。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事故的響應終止指令由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或值守小組進行傳達。
5.3.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事故情況的上報應包括以下所述的文字材料及根據事故類型應采集的圖片或證據資料等:
1)事故發生的單位概況;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3)事故的簡要經過;
4)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5)已經采取的措施;
6)事故的原因分析;
7)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8)事故的情況報告應做到如實反映,并且盡可能詳盡。
5.3.2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由指揮部組織落實,原則上II級、III級事故的總結報告在事故發生后的48小時內完成;I級事故的總結報告原則上需在事故發生后的72小時內完成,如因事故情節復雜、存在疑點的,應報呈指揮部總指揮,在指揮部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適當延時。
各級事故的總結報告經指揮部總指揮審閱批示后由指揮部統一留底存檔。
6、信息發布
信息的對外發布由指揮部統一指揮。由指揮部成員按照新聞發布的有關規定,擬訂發布的內容、范圍和方式,經指揮部總指揮審定后組織發布。如事故外部影響較大的,應及時向新聞媒體通報事故信息。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7、后期處置
(1)配合主管部門做好事故后續處理工作,進行事故結案。具體現場處置措施見各專項預案。
(2)對事故中傷員及死亡家屬給予相應賠償,做好善后處理。
(3)管理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按照四不放過臺帳及公司相關管理制度進行相關責任人處理,并針對事故分析結果,給員工培訓。
(4)根據應急救援的實際情況,由指揮部組織有關人員對預案進行評審,總結分析經驗教訓,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領導小組,各工作小組成員的電話號碼要登記,制作通訊錄,發生事故要按照響應流程相互告知,落實范圍內應急工作。
8.2技術與裝備保障
后勤保障組在應急響應啟動時,要準備車輛、根據事故的情勢準備維修工具、發生火災要準備消防滅火器材、其它應急設備等,保證應急狀態下能迅速調用。
8.3資金與人員保障
應急救援所發生的經費結算。應急救援所發生的經費先由公司應急指揮部納入公司安全基金預算中,應急救援結束后,被征用物資、交通工具的部門應提交征用情況報告,主要內容包括:被征用的時間、地點、日程記錄或行駛日志摘錄;投入的人力、設備、車輛、材料等的數量、單價、計算方法;相應的物資管理費、交通費及其他有關費用;其他有關證據和證明材料,被征用部門不能提交上述材料的,按征用物資單位的記錄公司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審查后報公司計劃財務部列支,按規定給予補償。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9、培訓與演練
9.1預案培訓
事故要做到有分析、有培訓、有預防,公司安全主管負責人要制定培訓計劃,定期開展安全學習,加強員工的應急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通過開展安全事故演練,使員工在實踐中獲得應急處理經驗,積累知識。
9.2預案演練
突發事故應急救援領導機構辦公室,必須每年組織一次大的應急預案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范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各分公司要積極配合應急指揮部開展應急處置、救援演練和專項演練。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深入發動員工普及運輸安全知識和技能。
在制定應急預案、開展完應急演練活動后,應急指揮部對各部門應急行動的結果、職責履行、組織、行動、平時準備等情況進行評估,并做好有關統計、匯總工作。檢查應急預案可行性及需完善、補充的項目。
10、獎懲
10.1表彰獎勵
對在實施事故應急救援和處置行動中反應迅速、表現突出、處置果斷、決策正確的部門和個人,依據相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
10.2責任追究
因玩忽職守、貽誤時機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據公司相關制度及法律法規,追究各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11、附則
11.1術語和定義
無
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11.2本應急預案的報備部門
安監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
11.3維護和更新
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人員及工藝設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不適用的缺陷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及時組織修訂,每年對預案進行一次評審,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并經指揮部總指揮簽署發布實施。
11.4制定與解釋
本應急預案由應急指揮部負責制定及解釋。
11.5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20xx年11月1日起實施。原北京首安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所發布的相關規定如與本預案相沖突的,按本預案執行。
企業應急預案6
第一部分總則
一、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提高政府應對涉及公共危機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促進全市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的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事件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經濟、社會活動與行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響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環境安全、人體健康受到危害,社會經濟與人民財產受到損失,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突發性事故。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一)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群眾5萬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遭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利用放射性物質進行人為破壞事件,或1、2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圍嚴重輻射污染后果;
(6)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7)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運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發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疏散轉移群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4)1、2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5)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及沿海水域大面積污染,或縣級以上城鎮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三)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市級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3)3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環境事件:
(1)發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環境污染造成跨縣級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群體性影響的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 (3)4、5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
四、工作原則
(一)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宣傳普及環境應急知識,不斷提高公眾環境安全意識。建立和加強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機制,切實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快速反應、及時控制。
(二)政府負責、部門合作
各級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理負總責。各部門按照應急預案的職責,各司其職,相互配合,不斷提高我市的整體應急反應能力。
(三)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突發環境事件實行市、縣(市、區)二級負責制。
(四)依靠科學、快速反應
不斷完善應急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貯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依靠科學,加強科研指導,規范業務操作,實現應急工作的科學化、規范化。
(五)四級預警、分級響應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發展情況,將事件分為“四、三、二、一”四個等級進行預警,并實施分級控制,發生不同等級事件時,啟動相應級別響應。
五、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應對突發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
(一)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產、經營、貯存、運輸、使用和處置過程中發生的爆炸、燃燒、大面積泄漏等事件。
(二)工業企業生產過程中因生產裝置、污染防治設施、設備等因素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
(三)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突發性嚴重環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災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體健康的環境污染事件。
(五)跨市級行政區域的環境污染對我市造成環境危害的污染事故。
(六)其他突發性的環境污染事件。
第二部分組織體系
一、指揮機構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根據其性質、類別及嚴重程度,市人民政府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其成員由各相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擔任,政府主要負責人擔任總指揮(見附件),對突發環境事件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協調和調動社會力量和各種資源,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
縣、市、區人民政府成立相應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相應組織,負責本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的決策,進行現場指揮,組織應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檢查督促有關單位做好事件調查處置、后勤保障、信息上報、善后處理及恢復生產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政府各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應急處理預案,并監督其貫徹執行;檢查、督促各單位做好各項突發環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準備工作。必要時,組織領導重點防控單位進行應急處理的演練。
各級應急救援指揮部門下設辦公室,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及演練活動;接報突發環境事件后,立即向指揮部匯報,并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要求,做好應急預案的啟動準備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工作,保障整個應急處理工作有序進行;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信息。
二、工作機構及職責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八個工作組作為具體工作機構。
(一)現場監測處置組
由市環保局牽頭,市農委、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安監局等部門參加。負責實施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現場處置、調查處理、監測、報告、監督檢查、人員培訓、宣傳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交通運輸保障組
由市交通局牽頭,負責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疏散人員的運送轉移,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醫療救治組
由市衛生局牽頭,有關醫療衛生單位參加。負責組織醫療救治、疾病預防,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醫療救治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后勤保障組
由市發改委牽頭,經信委、市商務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等部門參加。負責與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有關物資的供應、運輸、調運、儲備,提供現場處置技術及事件處置時氣象動態,安置受害群眾,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社會治安組
市公安局、武警支隊負責密切注視事件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和事件處理,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宣傳組
由市委宣傳部牽頭,市環保局、市文廣新局及市有關新聞單位參加。負責組織宣傳普及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防治知識,發布新聞及通報有關情況,并向上級新聞單位提供有關工作信息。督促指導有關部門相關工作落實情況。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七)監察組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監察各地貫徹執行環境事件防治政策、法律法規和履行職責的情況,受理處置突發環境事件中違反行政紀律行為的控告、檢舉,調查處理在處置工作中領導不力、玩忽職守、違規違紀等行為。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八)辦公室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參加。負責起草有關匯報材料、領導講話,草擬有關文件,編印工作簡報,溝通各組工作情況和信息,督促指導有關部門落實措施。承辦總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相關部門職責
(一)市發改委、經信委、市商務局、市安監局
組織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控制規劃,把突發環境污染與事故控制和應急體系建設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組織應急物資的生產、儲備和調度,保證供應,維護市場秩序,保證物價穩定。
(二)市財政局
保證必要的經費支持,確保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所需裝備、器材等物資的經費供給,并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監督檢查工作。
(三)市公安局、武警支隊
做好法制宣傳,密切注視事件動態,依法、及時、妥善地處置與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社會穩定有關的突發事件,查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協助環保部門做好污染調查,落實各項強制隔離措施。
(四)市衛生局
做好傷員的救治,污染疏散區域人員的疾病預防和治療工作。
(五)市交通局
優先安排應急物資和疏散人員的運送轉移,做好污染區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六)市民政局
做好社會捐助工作,專項用于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經費和物資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救濟物資發放、污染區域內人民群眾的轉移安置工作等。
(七)市委宣傳部、市文廣新局
組織新聞媒體廣泛開展環境污染防控科普知識宣傳,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宣傳報道;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期間新聞報道的規范管理,營造有利于處置工作深入開展的良好輿論氛圍。
(八)市水務局、市農委、市林業局
組織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與監測,開展家畜及野生動植物受污染情況的監測和調查工作。
(九)市氣象局
及時、準確提供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區域的氣象情報資料。
(十)市科技局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需要,及時組織科技力量協作攻關,支持對突發事件有關防控工作的科學研究。
(十一)市監察局
負責調查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違規違紀、失職瀆職事件,嚴肅追究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責任。
第三部分預警制度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
(一)預警啟動
突發環境事件實行四級預警制度。Ⅳ級突發事件,即一般環境事故,啟動藍色預警;Ⅲ級突發事件,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黃色預警;Ⅱ級突發事件,即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橙色預警;Ⅰ級突發事件,即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啟動紅色預警。根據不同級別的預警,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
(二)預警支持系統
建立環境安全預警系統和環境應急資料庫,開發研制環境應急管理系統軟件。建立報警服務系統及相關技術支持平臺、信息反饋與確認等。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與確認
組建由環保管理和環境監測專業人員、環境評價專家、危險化學品專家、環境評估專家、防化專家等相關專家組成的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性質、類別、危害程度、涉及范圍,開展事件快速評估與決策咨詢。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評估
1.評估內容:明確突發環境事件性質和類別,預測可能的涉及范圍、發展趨勢及其對人群健康或環境的影響;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評估現有應急處置措施是否得當,應急能力是否達到控制突發環境事件的需求等。
2.快速評估步驟:通過對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區進行現場調查,收集資料,并迅速對現有信息資料進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評估意見,為技術行為和行政決策提供依據。
3.決策咨詢: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對快速評估結果進行分析,提出對現有應急處置措施的改進意見,并對行動方案做出決策咨詢。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確認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咨詢專家組的意見,由市環保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突發環境事件分級預警的建議,由市人民政府確定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分級并根據相應級別做好預警公告的發布工作。藍色預警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黃色預警由市(地)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橙色預警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紅色預警由事件發生地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布。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
根據《報告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的暫行辦法》的規定,按國家突發事件信息報告系統進行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的責任報告單位
縣級(含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單位及其主管部門。
二、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時限和程序
突發環境事件責任報告單位及人員發現或獲知突發環境事件,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縣(市、區)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部門報告。
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本級人民政府報告,同時向上一級環保部門報告,并立即組織進行現場調查和確認。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接到報告2小時內向上一級人民政府報告。
根據調查和確認結果,三級環境事件48小時內報告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二級環境事件12小時內報告省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一級環境事件6小時內報告國務院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隨時報告事件勢態進展情況。
三、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內容及形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速報可用電話或直接報告;確報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報告采用書面報告。報告采用適當方式,避免在當地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
速報內容主要包括: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大小、人員受害情況、捕殺與砍伐國家重點保護的野生動植物的名稱和數量、自然保護區受害面積及程度、事件潛在的危害程度、轉化方式趨向等初步情況。
確報是指在速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及采取的應急措施等初步情況。
處理結果報告是指在確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四、突發環境事件的通報與信息發布
各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按照國家環保總局《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新聞發布管理辦法》的規定,有關突發環境事件信息,由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根據授權及時、準確、全面地向社會發布,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各級人民政府及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輿論引導,建立快速發布機制,避免因發布滯后造成工作被動。對媒體有關事件內容的不準確報道,應當及時通過發布通告或召開新聞發布會澄清事實真相,以正視聽。
第五部分應急響應
根據預警級別,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即藍色預警啟動四級響應,黃色預警啟動三級響應,橙色預警啟動二級響應,紅色預警啟動一級響應。
一、四級應急響應
(一)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四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二)縣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環境保護部門的建議,啟動四級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依法進行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物資的供應。
(三)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提供技術指導,督促當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
(四)整個事件情況及時報告市政府備案。
二、三級應急響應
(一)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三級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人員到達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二)縣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縣級人民政府接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報告和應急處理方案后,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做好突發事件的信息收集、組織相關人員的疏散安置、依法進行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隔離和輿論宣傳工作;保證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所需經費、物資的供應。
(三)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市環境保護局及時會同當地環境保護局組織專家對突發事件進行確認,指導督促當地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根據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需要調集應急物資和設備。
(四)市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人民政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決定啟動三級應急響應。
三、二級應急響應
(一)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市環境保護局迅速組織環境監察應急、環境監測應急隊伍和有關技術人員趕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進行環境應急監測、污染源調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轉移、污染消除、人員撤離、受污染區域劃定,同時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評估專家組分析突發事件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工作建議,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二)市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人民政府接到二級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啟動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并做好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的配合準備工作。
組織有關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需要,設立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組織;緊急調動和征集有關人員、物資、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進行現場隔離、受污染區域的確定與封鎖;保證應急處理所需的物資、經費;組織相關部門協助環境保護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做好輿論宣傳工作。
(三)縣級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要求認真履行職責,落實有關控制措施。
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地區的縣級人民政府,要服從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調度,做好支援突發事件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同時,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突發事件在本轄區內發生,必要時處于應急準備狀態。
(四)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縣、市、區環境保護局應迅速組織環境應急隊伍和相關技術人員到達事件現場,進行采樣和監測,開展現場污染源調查,實施污染消除等緊急控制措施,及時報告有關情況,并積極配合上級部門完成突發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四、一級應急響應
(一)市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在省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專家咨詢組的指導下,組織和協調各方面工作并及時派出專業技術機構赴現場開展現場調查,組織落實各項緊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級專業機構對不明原因的突發事件開展污染源調查、受污染區域劃定等工作;檢查督導基層組織對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依法接受和管理社會捐贈的資金、物資;根據授權發布本市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二)市人民政府應急響應
市人民政府接到一級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市環境保護局的建議,及時報告上級政府啟動相應的環境應急預案,并做好啟動一級應急響應的配合準備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別和性質及時成立市級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協調市、縣(市、區)人民政府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開展突發事件的決策指揮、污染危害監測與分析、污染源調查與控制、受污染群眾救治與轉移、信息發布、宣傳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縣、市、區人民政府及環境保護局應急響應
服從市人民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統一領導和指揮,按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要求,各司其職,做好工作。
任何單位和個人應當積極配合、支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專業機構開展現場調查處理、采樣、監測、技術分析、評估以及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技術指導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和妨礙工作開展。
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終止
(一)應急終止的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條件已經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基本消除,無繼發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健康與環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后果趨于合理且盡量低的水平;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二)應急終止的程序
1.事件現場指揮部組織專家咨詢組論證調查,確認突發事件已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后,結論以書面形式向環境應急指揮部報告。
2.接到環境應急指揮部的應急終止通知后,現場指揮部負責應急人員及設備有序撤離。
3.市環境保護局負責向社會發布突發事件應急終止的信息。
4.由市環保局組織專家進行應急行動的后評價,編制應急評價報告,存檔備案,并上報有關部門。
第六部分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程序
一、迅速報告
現場監測處置組建立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聯絡暢通,實行市縣(市、區)聯動機制。
接事故報警后,值班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
二、快速出擊
接報后,市應急處理指揮部指令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立即召集所有組成單位人員,攜帶污染事故專用應急監察、監測設備,在最短的時間內趕赴現場,同時啟動“應急監測預案”。
三、及時處置
如果現場監測處置組到達現場前,有關部門尚未對現場進行處置,現場監測處置組在迅速通知相關部門的同時,應參與現場控制和處理,防止污染擴散,根據現場勘察情況,配合劃定警戒線范圍,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四、現場調查
現場監測處置組到達現場后,應迅速展開現場調查,判明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污染物種類、性質、數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圍、影響程度及事發地地理概況等情況,確定現場監測布點、攝像、拍照等取證工作。
五、情況上報
現場監測處置組負責人將現場調查情況及擬采取的措施及時報告市應急處理指揮部負責人,按國家環保總局要求,做到6小時速報、24小時確報。同時市應急處理指揮部根據現場情況和現場監測處置組的要求,決定是否增派有關專家、人員、設備、物資趕赴現場增援。
六、污染處置
現場監測處置組根據市應急處理指揮部的指示,積極參考各方意見,對事故影響范圍內的污染物進行處理處置,以減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區域劃定和消息發布
根據現場污染監測數據和現場調查,現場監測處置組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建議建立污染警戒區域(劃定禁止取水區域或居住區域),由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做出是否發布警報決定。
同時,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及時進行事故處理分析,向事故、事件處理組通報情況,確定對外宣傳統一口徑,由事故、事件處理組對新聞媒體發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蹤
現場監測處置組要對污染狀況進行跟蹤調查,根據監測數據,預測污染遷移強度、速度和影響范圍,每24小時向市應急處理指揮部報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報警解除。
九、調查取證
現場監測處置組協同相關部門,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實地取證,確定事故責任人,對涉案人員做調查詢問筆錄,立案查處。
十、結案歸檔
污染事故處理完畢后,形成總結報告,按時上報并存檔。
第七部分組織、技術和后勤保障
一、組織保障
根據應急工作需要,市、縣兩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機構,并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預報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等。
二、技術保障
(一)突發環境事件專家咨詢庫(可參照環評專家庫)
市級建立環境應急專家數據庫,確保在突發事件發生后應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咨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咨詢。其職責是:
1.了解掌握國內外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知識和信息,提供咨詢服務;
2.綜合評估突發環境事件,預測其發展趨勢,提出啟動和終止應急預案的建議;
3.指導、調整和評估應急處理措施;
4.參與突發環境事件的總結評估并提交評估報告。
(二)現場應急環保專業隊伍
市、縣(市、區)政府以現有環境監察隊伍為基礎建立一支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機動隊伍,由環境監察、環境監測、環境科研等人員組成。這支隊伍是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常備重要力量,隨時能夠處置突發事件,參與和指導事件發生地環保部門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指導應急監測分析,確定污染類別、程度、范圍;
2.進行現場調查、取證、評估及上報工作;
3.根據調查結果及專家意見,確定應急處置的技術措施;
4.督導各項現場應急處理措施的落實;
5.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的業務培訓和咨詢等。
(三)培訓和演練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常備隊伍要按照應急預案定期組織不同類型的實戰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專門的培訓和演練。
三、后勤保障
(一)物資儲備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計劃,建立處理突發事件的物資儲備,儲備分為日常和戰時兩級。
(二)裝備保障
各級環保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根據工作需要和職責要求,加強危險化學品檢驗、鑒定和監測設備建設。增加應急處置、快速機動和自身防護裝備、物資的儲備,不斷提高應急監測,動態監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證在發生環境事故時能有效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擴散。
(三)經費保障
各級財政和計劃部門應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的財政預算。捐助資金納入各級財政專戶管理,由應急處理指揮部統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四)社會宣傳
利用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應急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知識的專業教育,宣傳環境應急科普知識,指導群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環境事件。
企業應急預案7
突發事件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長:XXX
副組長:XXX
成員:XXX XXX XXX
聯絡員:XXX
電話:XXX為了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生產法》,迅速、高效、有序的做好各類突發災難的應急搶救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根據省運管局的有關指示精神,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實施方案》。只要發生營運車重特大生產事故,危險貨物運輸事故,發生火災、爆炸、發生水災、地震、重大流行性疾病,針對或利用營運車輛、修理廠進行恐怖活動,重大節假日、交通備戰期間,此預案自動啟動,修理廠按此預案要求,立即組織實施。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1、發生營運車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
2、危險貨物運輸事故
3、發生火災、水災、地震、山體滑坡、房屋倒塌等自然災害。
4、重大流行性疾病病菌。
5、群體性上訪事件及鬧事。
6、重大節假日、交通備戰期。
二、事故可以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1:地點:修理廠所有車間。
2、可能造成的'后果:
(1)可能造成人員傷亡、威脅生命安全。
(2)可能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3)可能給政府造成重大政治影響,造成局部的不穩定,破壞和諧社會的建立。
三、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結構及職責分工:
1。負責修理廠及配合通濟辦事處在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危險品運輸、火災、水災、爆炸、地震、重大流行性疾病、群眾性上訪事件、重大節假日、交通備戰期間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
2、人員分工:
XXX:負責統一指揮及物資調配、事故調查。
XXX:負責二十四小時接聽電話,上傳下達,人員調配。
XXX:負責保障后勤及維持次序。
XXX:負責帶領小分隊現場救援。
四、突發事件的報告程序:
1、報告時間:在接到突發事件的報告后,立即了解情況后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在事件處理結束后由事故調查小組形成書面報告材料上報通濟辦事處。
2、報告內容:
(1)發生事件的單位、事件和地點;
(2)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現場情況,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算;
(3)事件的初步判斷(僅限于現場)救援情況。
(4)報告人、時間。
五、接到事件報告后,應采取的行動和措施:
應急救援處置總的原則是:減少和減輕人員傷亡,減輕事故的危害程度。基本行動和措施:首先,趕赴現場,搶救傷員,同時,立即通知急救中心“120”出動,報告公安“110”,交通事故處理中心“122”,消防大隊“119”。到達現場過后要積極搶救傷員,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成員及應急小分隊隊長未經批準不得離崗,公出或有特殊情況下不能履行職責時,按職務高低遞補。
(一)發生水災、爆炸事故處理程序
1、發生水災、爆炸事故時立即向消防部門報警,報警電話“119”。現場工作人員切斷電源,組織滅火,打開廠內所有消防疏散通道,組織群眾、旅客有序撤離。
2、事故發生后,修理廠接到報告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組織人員滅火,將車輛引導至安全區域,調查了解情況,協助做好工作,同時向辦事處報告。
(二)發生自然災害處理程序
自然災害發生后,修理廠救援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立即到位,及時向辦事處報告,服從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的調查,及時調度車輛運送救災物資和運輸受災群眾。
企業應急預案8
為了提高我司在惡劣天氣下處理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有效減少和控制事故的發生,保證在惡劣天氣下正常生產經營,明確相關應急處理工作人員的工作職責,確保應急工作快速啟動和高效有序進行,保障在惡劣天氣情況下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按照上級主管部門下發的文件精神,結合我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遇特大暴雨、冰雹、大雪、路面積雪很深或路面出現大量結冰時,應啟動本預案。
二、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分搶險救援組、信息協調組、后勤保障組。
1)辦公室
主任:xx 成員:xx
辦公室主要負責冰雪災害及突發意外事件情況下的各組協調工作,實行24小時值班。
2)信息協調組
組長:xx
成員:xx
信息和諧組主要負責降溫降雪災害天氣期間的有關文件、政策、法規的傳遞,保障通訊通順和相干單位的和諧事情。
3)搶險救援組
組長:xx
成員:xx
搶險救援組主要負責降溫降雪天氣情況下意外事件后的搶險和救援,控制災情、傷情進一步擴大和蔓延,搶救財產、轉移傷員等工作。
4)后勤保障組
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負責救援車輛的構造和調配,保證旅客及時輸送和轉乘。
三、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搶險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營運車輛在冬季降溫降雪等意外災害情況下的搶險救援事情,在公司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措施,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政府敷陳災情。
2、搶險組成員必須自身攜帶救援設施和自我保護設施,在災情發生時,及時投入救援。
3、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各組配合搞好災情救援工作,如有哪個環節出現問題,由組長負責。
4、應急預案在啟動期間,領導小組成員未經領導小組組長批準,不得離崗,有特殊情況不能履行職責時該成員職責安排其他人員替補。
四、預案的.啟動
遇大雪能見度低于50米,路面積雪較深和大部分路面出現積冰,以及遇特大暴雨、冰雹不能保證運營車輛正常運營時,由惡劣天氣應急處理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本次預案,所有人員立即到崗,并將災情向上級匯報,在相關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實施救援工作。
五、通訊保障
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惡劣天氣相關信息,應急處理領導和各成員必須保持通訊暢通,確保應急預案順利實施,保證信息及時到達。
六、信息的報送制度
信息和諧組組長為惡劣天氣信息報送員,遇暴雨、大雪、冰雹、路面積雪和路面結冰時,信息報送員應及時向本單位應急小組領導敷陳,并逐級向上級部門敷陳。
七、應急處理程序
應急處理原則:安全、迅速、高效、有序。
一)根據氣象部門天氣預報情況或檢察天氣情況,能預見次日有暴雨、大雪、路面積雪很深或路面結冰時,應急領導小組要提前做好此次安全生產事情。
二)根據氣象部門的天氣預報情況和現場情況,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建議響應的車輛運營范圍。
三)接到上級部門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啟動預案指令后,應立即實施。
八、責任追究、處理
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必須無條件執行上級部門惡劣天氣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長下達的指令,對執行上級命令不堅決,造成安全事故或者惡劣影響的責任人進行處罰、警告處分或終止勞動關系。
九、預案的變更
本預案變更由各本位應急處理工作組組織,報請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審核批準。
十、附則
企業應急預案9
1 編制目的
為防止重大火災事故發生,出現火災情況下做出快速、正確的反應,在事故發生第一時間內有效地撲滅火災、搶救傷員、疏散傷員和物資,把火災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特制定本預案。
2 危險性分析
2.1 企業概況
某服裝加工公司,位于北京市××××××,占地16000平方米,建筑面積6900平方米;職工總數243人。
辦公樓:1600平方米
三層結構。 車
間:3000平方米
二層結構。 宿舍樓:1600平方米
三層結構。 食
堂:700平方米
一層結構。 辦公樓:安全出口兩個,寬度1.6米。 車
間:安全出口三個,寬度1.4米。 宿舍樓:安全出口兩個,寬度1.6米和1.2米。
2.2 消防設施配置
車間
一、二層分別設防火報警探頭等62個。車間內設有六組雙頭消防栓,院內分別設置3組雙頭消防栓。共設置滅火器44只,按規定檢測檢修。
其中:
辦公樓:一層3個、二層3個、三層2個,共8個。 宿舍樓:一層1個、二層1個、三層1個,共3個。
車間樓:一層正門開關柜南側2個;一層西門開關柜1個;一層毛領車間1個;一層整理車間西門2個;一層里布車間1個;一層輔料庫東門2個(門外側),西門2個(北側);一層成品庫4個;二層維修室對面3個;二層縫制車間東門2個,西門2個;東燙臺對面1個;二層裁剪車間東門2個;二層小車間東門2個,西門1個;配電室2個;伙房2個;鍋爐房1個,共33個。
2.3 危險性分析
服裝行業人員密集,電器線路復雜,易燃物品多,一旦出現火源易蔓延引起火災早成群死群傷。
服裝廠庫房內的服裝衣料的原料可燃且數量多,各種織物的燃燒速度要比普通木材燃燒速度快得多。同時,由于服裝廠大量使用電熨斗導致火災的因素增多。加工服裝的各種衣料大多是化纖成分,一旦發生火災產生的各種毒氣比普通的火災產生的毒氣毒性更強。
存放服裝的倉庫是重點防火點。存放的原料和成品應采取墊板存放(若原料長時間直接置于地面),受潮發霉后容易自燃,須定期進行檢查。
火災因素識別:電器開關、用電線路;加熱熨斗;偉明樹脂膠的`使用;食堂液化氣罐的存放使用。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與職責
設立事故現場指揮組、通信聯絡組、火災撲救組、人員搶救組、物資疏散組、后勤保障組。
(1)現場指揮組: 組長:總經理 現場指揮:副總經理
主要職責:定期組織安全檢查,消除不安全隱患;對企業職工進行安全教育,掌握安全消防知識;對消防設備和設施及時進行監測和更新,保障處于有效使用狀態;當接到火災報警后,迅速通知各組負責人,到現場按自身任務迅速施救;組織全體職工進行應急預案演練。
(2)通信聯絡組:
現場值班員、辦公室值班員。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領導下,負責與消防、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的聯系,確保通信暢通。
(3)人員搶救組: 負責人:(略)不能略
主要職責:對火場內被困人員實施解救或送至醫院,聽從指揮人員調動,不得擅自進入火區。
(4)火災撲救組: 負責人:(略)、義務消防人員15名
主要職責:在指揮組的統一領導下,利用單位內所有的滅火設施滅火。
(5)物資疏散組: 負責人:(略) 主要職責:對火災現場或有可能受到火災威脅的火災現場周圍的危險品、價值較高的貴重物品進行搶救疏散。
(6)后勤保障組: 負責人:(略) 主要職責:負責有關滅火、搶救物資的保障,公安、消防等有關部門的接待,以及滅火相關工作,如保護現場,接等有關人員,協助火災前期調查等。
5 應急響應
(1)第一發現火情人員或得知火情的值班人立即報119。
報警要求:說明失火的具體的地址、失火的位置、單位名稱、失火物品名稱、火勢大小、火災現場有無危險品、報警人姓名、報警所使用的電話號碼。
(2)現場值班員或負責人將火情通知指揮組總指揮(或其它負責人),迅速在指定位置集合,聽從統一安排部署。
(3)各組成員由本組負責人通知,按部署迅速展開行動。
所有應急人員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現場。在應急搶險過程中,本著“救人先于救火”的原則進行。參與搶救的人員要勇敢、機智、沉著,做到緊張有序,一切行動聽指揮,有問題要及時上報指揮組。
本方案一經實施,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演練,使每一個人熟知自己的任務。如人員、電話等其它情況有變,要及時對原方案進行修改。
企業應急預案10
一、指導思想
預防萬一,防患于未然,有效應急處置本轄區內的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確保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保障人民群眾過一個祥和、安全的春節。
二、工作原則
加強春節期間日常監測,及時分析、評估和預警,對可能引發的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對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嚴格控制事故發展,有效開展應急處理工作,做好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三、組織保障
成立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應急工作。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主要負責人任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應急與綜合協調股。
四、應急響應
(一)建立信息報告制度
1.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發生后,春節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天的帶班局領導電話報告請示,并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食品藥品安全事件報告分為初次報告、階段性報告和總結性報告。初次報告應在知悉事件后第一時間報告局應急與綜合協調股;階段報告應根據事件處置的進程變化或者按上級要求隨時上報;總結報告應在事件處理結束后即時上報。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機構應將事件報告按照要求及時報送至局應急與綜合協調股。
(二)指揮和控制
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指揮食品藥品安全事件處理的全過程,統一領導、統一安排,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按職責分工密切合作。
(三)應急處置
1.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須服從統一指揮,對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開展調查處置工作。
2.當日帶班領導和值班人員應根據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理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嚴格執行信息報送制度,執法分局、各所要及時了解和掌握節假日期間市場動態和食品藥品安全動態,遇到各類突發事件或重要緊急情況,應立即向當天的帶班局領導電話報告請示,并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各股(室)、分局、所、中心(消委會)辦公電話須轉接到主要負責人手機;副股級以上干部以及一線執法人員手機須保持24小時暢通,遇緊急情況處置,必須服從安排。
(三)應急與綜合協調股、執法分局要聯合做好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如接到關于食品藥品事件(故)的情況,應第一時間請示區食安辦專職副主任處置。
(四)要妥善做好食品藥品安全應急處置工作,加強組織協調,做好原因分析,事件(故)善后,社會穩定等工作,將損害降低到最小。
(五)要嚴格按規定落實好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報告制度,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企業應急預案11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以下簡稱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機制,科學有序、及時高效應對運營突發事件,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國家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險性事件信息報告與分析管理辦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規范》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江蘇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蘇省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運營過程中發生的因列車撞擊、脫軌,設施設備故障、損毀,以及大客流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行車中斷、財產損失的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因地震、洪澇、氣象災害等自然災害和恐怖襲擊、治安案件等社會安全事件及其他因素影響或可能影響江蘇省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時,依據省其他相關預案執行,同時參照本預案組織做好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后期處置等相關應對工作。
1.4工作原則
(1)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堅持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首要任務,確保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城市軌道交通系統正常運行。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省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實行屬地管理、分級負責、上下聯動的應急管理體制。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及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以下簡稱運營單位)開展運營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工作。
(3)快速反應,科學處置。發生運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預案,各相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開展工作;充分發揮專家作用,科學判斷決策,運用先進技術和裝備,提高救援效率。
(4)預防為主,常備不懈。各單位將運營突發事件預防作為日常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建立責任體系,加強基礎工作,完善工作機制,加強監測預警、維修保養,強化檢查督促,開展宣傳教育,防止和減少運營突發事件發生。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性和受影響程度,運營突發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5.1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0人以上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
1.5.2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4小時以上。
1.5.3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6小時以上24小時以下。
1.5.4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運營突發事件:
(1)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
(2)造成10人以下重傷(含急性中毒);
(3)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4)連續中斷行車2小時以上6小時以下。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1.6分級應對
(1)發生特別重大、重大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國務院及交通運輸部予以支持;初判發生較大、一般運營突發事件,由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負責應對,必要時報請省人民政府及省交通運輸廳予以支持。
(2)超出屬地人民政府應對能力的運營突發事件,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提供支援或者負責應對。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建立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全省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
2.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2.1.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省長。
副總指揮:省人民政府協助分管交通運輸工作的副秘書長,省交通運輸廳、公安廳、應急廳主要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糧食和儲備局、省人防辦、省消防救援總隊、省地震局、省氣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電力公司,其他有關省級部門和單位。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根據工作需要及時調整成員單位。成員單位根據應急響應級別,按照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的統一部署和各自職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1.2各成員單位職責
(1)省委宣傳部: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新聞發布、報道工作意見,組織指導新聞發布、報道工作,協調解決新聞報道中出現的問題,收集、跟蹤境內外輿情,及時協調有關方面開展對外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批駁謠言的工作;負責現場記者的采訪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各處置部門及時發布職責范圍內的工作信息。
(2)省委網信辦:負責互聯網信息的監控、管理及網上輿論引導工作。
(3)省軍區:根據省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協調駐蘇部隊參與應急救援行動。
(4)武警江蘇省總隊:根據省人民政府或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應急救援部署,按照有關規定,組織、指揮所屬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5)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協調安排中央、省級財政投入的重大應急處置項目和災后重建項目,并監督實施。
(6)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負責組織協調救援裝備、監測設備、防護和消殺用品、醫藥等物資的采購、供應工作;協調相關工業應急物資的緊急生產。
(7)省公安廳:負責維護現場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依法對事發地區實施封鎖和道路交通管制;監督指導重要目標、重點部位治安保衛工作;依法查處有關違法犯罪活動,控制肇事者等特殊人員,維護社會秩序;組織、指揮、協調現場防爆和人員搜救工作,協助組織群眾撤離;參與現場勘查、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8)省民政廳:負責組織協調事故傷亡人員的遺體處置工作。
(9)省財政廳:按照事權劃分負責做好省級資金保障。
(10)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監督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地質災害防治,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11)省生態環境廳:負責事發地及周邊地區環境監測與評價,就因運營突發事件衍生環境污染事件提出對策和建議;參與處置運營突發事件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
(12)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協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險情排查、監測和治理工作;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搶險隊伍,配合運營單位專業搶險隊伍開展工程搶險救援;負責組織指導城市河道、排水管渠等排水設施的疏通維護工作,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隧道、站點等低洼部位的排水防澇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3)省交通運輸廳:負責指導、協調、組織運營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及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完善城市軌道交通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建立健全應急處置聯動機制;協調應急救援運輸保障單位及時運送事故現場人員和物資;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14)省水利廳:組織、指導各級水利部門做好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周邊水利工程設施險情排查、監測、應急搶險和水毀修復重建工作;負責行洪河道洪水監測和預報,發布相關水情信息。
(15)省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運營突發事件緊急醫學救援工作,指導相關市衛生健康部門合理調配醫療衛生資源,開展傷病員現場救治、轉運和醫院收治工作,統計醫療機構接診救治傷病員情況;根據需要做好現場防疫和消毒工作,視情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傷病員的心理援助;參與事故調查。
(16)省應急廳:協調相關應急隊伍參與應急救援工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供應;組織、指導事發地市級人民政府做好受災人員的基本生活救助。
(17)省市場監管局:參與軌道交通運營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處置并提供技術支撐,組織特種設備的事故調查。
(18)省糧食和儲備局:做好職責范圍內的應急物資儲備工作。
(19)省人防辦:負責指導人防設施和兼顧人防工程的搶修工作;參與應急救援和人員防護保障行動。
(20)省消防救援總隊:負責組織指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中現場火災撲救,按照國家規定承擔以搶救人員生命為主的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和處理工作。
(21)省地震局:負責提供地震資料信息并提出城市軌道交通應對地震災害防范對策,參與城市軌道交通遭遇地震災害的緊急救援工作。
(22)省氣象局:負責提供事發城市軌道交通沿線區域氣象預報和災害性天氣預警;為事故現場勘查、分析和案件調查提供氣象方面的協助。
(23)省通信管理局:負責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恢復受破壞的公用通信網設施;參與相關事件原因分析、調查與處理工作。
(24)省電力公司: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電網側故障時,負責組織電力應急搶修,及時恢復電網供電電源;發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內部電力故障時,指導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做好電力應急處置工作。
2.1.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決策部署、方針政策、指示和省委、省政府、交通運輸部有關工作要求;
(2)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指導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做好運營突發事件應對工作;
(4)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5)決定啟動應急響應并按程序終止應急響應;
(6)按規定及時上報運營突發事件進展情況,對事件結果進行評估和報告;
(7)檢查督導各有關部門、單位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預警,落實應急措施。
2.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職責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下設江蘇省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辦公室主任由省交通運輸廳分管副廳長兼任。
主要職責:
(1)負責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日常工作;
(2)貫徹落實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決定和部署,組織、協調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參與應急處置工作;
(3)匯總、上報運營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置情況;
(4)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分析運營突發事件發展趨勢,評估事故損失及影響,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5)辦理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文件,承擔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2.3應急工作組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可成立若干應急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負責事件信息收集、匯總、報告,協調解決應急處置工作有關事項等。由省交通運輸廳牽頭,省公安廳、省應急廳、省財政廳等單位組成。
(2)搶險救援組:制定并組織實施救援方案,調集、協調救援隊伍和專家開展搶險救援、搶修受損設施設備及清理事件現場等。由省消防救援總隊牽頭,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軍區、武警江蘇省總隊等單位組成。
(3)醫療救護組:負責協調事件緊急醫療救援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等。由省衛生健康委牽頭,省公安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糧食和儲備局等單位組成。
(4)新聞報道組:負責媒體接待、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由省委宣傳部牽頭,省委網信辦、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氣象局、省應急廳等單位組成。
(5)社會穩定組:加強事發后的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有關社會治安事件;協調化解事件造成的矛盾糾紛。由省公安廳牽頭組成。
根據需要,還可成立交通疏導組、環保氣象組、通信保障組、善后處理組、后勤保障組等,分別負責協調跨區域交通疏導、環境監測監控和氣象信息服務、現場通信保障、善后處理、后勤服務保障等工作。
2.4市級組織指揮機構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運營突發事件的.預防、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處置等應對工作。要建立相應組織指揮機構,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運營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對應做好指導。
對跨城市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有關設區市人民政府應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對跨省運營的城市軌道交通線路,由城市軌道交通線路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與鄰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設區市人民政府建立跨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合作機制,明確各種運營突發事件情景下的應急響應責任主體。
2.5現場指揮機構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制定和組織實施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救援處置方案,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收集、匯總事件發展態勢及救援情況并及時報告,落實交辦的其他工作,參與現場處置的有關單位和人員應服從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現場指揮部實行總指揮負責制。必要時,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可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可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設立若干工作小組,分別負責人員搜救、疏散轉運、交通疏導、醫學救援、搶修搶險、維護社會穩定、新聞宣傳等工作。
2.6運營單位
運營單位是運營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應急指揮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運營突發事件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與有關單位的信息共享和應急聯動機制。
2.7專家組
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建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庫,由線路、軌道、結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環境與設備監控、運輸組織等方面專家組成。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時,各級組織指揮機構及運營單位應根據需要設立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專家組,對運營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3監測預警與信息報告
3.1監測和風險分析
3.1.1運營單位監測
運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監測體系,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和規律,認真做好對線路、軌道、結構工程、車輛、供電、通信、信號、消防、防護設備、特種設備、應急照明等設施設備和環境狀態以及客流情況等的日常監測工作,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開展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特別是針對洪澇災害風險,重點排查地勢低洼車站、過渡段、長大區間等重點區域排水設備設施的能力;排查排水管道與周邊市政管網的聯通情況;排查在建線路與既有線路連接處的封堵情況,防止雨水通過在建線路倒灌車站區間;加強地面高架線路沿線邊坡檢查,對土質疏松、堆土滑坡等風險采取針對性措施;及時核查沙袋、擋水板、排水泵等應急物資種類和數量,補齊補足補強相應設備設施。
當城市軌道交通發生運營險性事件可能影響正常運營時,運營單位要及時將有關情況報告當地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1.2管理部門監測與分析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城市軌道交通安全運營情況的日常監測,會同公安、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地震、氣象、鐵路、武警等部門(單位)和運營單位建立健全定期會商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突發大客流和洪澇、氣象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等信息的收集,對各類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并及時將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信息告知運營單位。有關部門應及時將可能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正常運營的信息通報同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
3.2預警
3.2.1預警發布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對運營突發事件形勢分析預測,主動建立與信息來源部門的信息通報機制,確定信息通報內容、時間、程序、方式等,報送同級人民政府并告知運營單位。通過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手機短信、樓宇或移動電子屏幕、當面告知等渠道向公眾發布預警信息。
運營單位要及時對可能導致運營突發事件的風險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造成影響的范圍和程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異常預警信息由運營單位向相關崗位專業人員發出預警;城市軌道交通系統外的預警信息,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根據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收集到的信息對運營突發事件進行預判,啟動相應預警。運營單位特別要做好與氣象部門的溝通對接,加強對洪澇、氣象災害等信息的收集。
3.2.2預警信息內容
預警信息主要內容包括事件類別、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對措施、自救辦法、咨詢電話和發布機關等。
3.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運營單位應當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預警響應。立即啟動相關預警響應,應急組織機構成員單位按照分工做好相關工作;發布預警公告,宣布進入預警期;及時收集、報告相關信息,加強對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報和預警。
(2)及時研判。組織有關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及時進行分析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3)防范處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件苗頭,在涉險區域設置注意事項提示或事件危害警示標志,增加宣傳頻次,利用各種渠道告知公眾避險和防護的常識、措施;對軌道交通系統內設施設備及環境狀態預警,組織專業人員對相關設施設備進行檢查,排除故障,做好故障排除前的防范工作;對突發大客流,及時調整運營方案,加強客流情況監測,在重點車站增派人員加強值守,做好旅客疏導,視情采取限流、錯峰、臨時關閉車站等措施,必要時啟動地面公共交通接駁輸運,疏導客流。對超設計暴雨強度等非常規情況下采取停運列車、疏散乘客、關閉車站等應急措施。
(4)應急準備。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影響的人員并妥善安置;責令應急救援隊伍、負有特定職責的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做好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的準備;調集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做好應急保障。
(5)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
3.2.4預警解除
當確定突發事件不可能發生或危險已經解除時,預警信息發布部門按照信息發布渠道,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3.3信息報告與通報
3.3.1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生運營突發事件或判斷可能引發運營突發事件后,運營單位應立即向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同時告知可能受到影響的單位和乘客。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在得知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或者監測到相關信息后,應立即進行核實,對運營突發事件的性質和類別作出初步認定。對于未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中斷行車2小時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或者對人民群眾出行造成一定范圍影響的,運營單位應妥善處置并在1小時內報送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避免引發群眾滯留或強烈不滿。
初步認定較大及以上運營突發事件的,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在第一時間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市人民政府,并根據事態進展情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及時續報應急處置等有關情況。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報告后,應當進行核實,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向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報告,其中構成特別重大和重大運營安全事故的,省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報告。
對于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運營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應按照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上報。
3.3.2報告方式與內容
運營突發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初報在發現或者得知運營突發事件后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后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運營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后上報。
初報內容主要包括:運營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簡要經過,對事件的初判級別,警報發布情況,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以及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等。
續報內容主要包括:已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目前事件處置進展情況,下一步擬采取的措施以及意見建議等。
處理結果報告應當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運營突發事件過程,處理措施和結果,運營突發事件危害及損失、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責任追究等。
運營突發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或者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報告,但應當在運營突發事件發生1小時內及時補充書面報告。
書面報告中應當寫明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圖片及相關多媒體資料。
3.3.3信息通報
運營突發事件已經或者可能涉及相鄰行政區域的,事發地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當及時通報相鄰區域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4應急響應
4.1先期處置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作為第一響應單位,應立即啟動相關專項應急預案,成立企業層面的應急指揮機構,開展先期應急處置工作:
(1)根據實際情況,派相關工作人員到現場迅速疏散站內、車廂內乘客,組織乘客自救,同時封閉車站,勸阻乘客進入;
(2)根據情況調整線路運營,阻止在線列車進入突發事件現場區域,防止次生災害發生;
(3)及時通過電視、電臺、告示牌、站內廣播、站內電子顯示屏等有效告知手段,發布車站封閉、運營線路調整等事件信息;
(4)在自身能力范圍內,積極開展現場救援、搶修等處置工作;
(5)根據現場情況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盡快對受傷乘客進行救治,并通報相關部門獲得支援。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視情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調動綜合、專業等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組織專家進行會商,及時對事件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影響范圍、防護措施、發展趨勢等進行研判上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嚴防次生、衍生災害。
4.2響應分級
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的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將應急響應由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等級。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造成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4.2.1Ⅳ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一般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影響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4.2.2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較大運營突發事件,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4.2.3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并報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4.2.4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或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采取下列措施:
(1)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分析研判,對事件及其發展趨勢進行綜合評估,報請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2)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3)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及時通知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啟動相關部門預案,同時組織專家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4)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立即派出現場工作組趕赴事發地指導應急處置工作,或根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報告省人民政府和交通運輸部;
(5)對需要國家層面協調處置的運營突發事件,由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或由省交通運輸廳向交通運輸部提出請求。
4.3分類響應
(1)火災。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消防應急預案,針對不同車站、列車運行狀態以及消防重點部位制定具體的火災應急響應方案。
處置火災要貫徹“救人第一,救人與滅火同步進行”的原則,快速反應,做到“反應快、報告快、處置快”,把握起火初期的關鍵時間,把損失控制在最低程度。
火災發生后,運營單位工作人員要立即撥打電話“119”“110”“120”報警,并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積極開展滅火自救工作。
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事發地市級消防、公安、衛生健康等部門(單位)接到火災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2)地震。
運營單位要制定完善的地震專項預案,地震災害應急處置在各級抗震救災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先救人、后救物,先搶救通信、供電等要害部位設施,后搶救一般設施。
發布破壞性地震預報后,即進入臨震應急狀態。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根據震情發展和工程設施情況,及時發布避震通知,必要時要求運營單位停止運營和維修施工,組織避震疏散;對在建工程和有關設施、設備采取緊急抗震加固等保護措施;檢查搶險救災的準備工作;及時準確通報地震信息。
地震發生后,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要及時將震情和災情報告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并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組織運營單位按照地震應急預案開展乘客疏散和設施設備保護工作。
(3)爆炸。
運營單位要針對列車、車站、主變電站、控制中心以及城市軌道交通車輛段等重點防范部位制定防爆措施。車站內發現的爆炸物品、可疑物品要由專業人員進行排除,任何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觸動。在發生爆炸后,運營單位要立即組織疏散乘客;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消防、衛生健康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發生爆炸的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4)大面積停電。
運營單位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救結合”的原則,做好供電系統和應急電源系統設備維護,制定大面積停電應急預案,做好大面積停電應急準備工作。
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要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做好乘客緊急疏散、安撫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供電部門要根據事件性質、特點,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盡快恢復供電。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到停電報告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5)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
處置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實行“迅速反應,先救治傷員、疏散乘客,后恢復運營”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組織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列車相撞、脫軌、踩踏事件的報告后,要立即協調地面公交等有關單位配合運營單位做好乘客的疏散、救護工作;立即通報事發地市級公安、衛生健康、應急管理等有關單位,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應急機構及有關單位接報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6)惡劣天氣。
運營單位要制定熱帶氣旋、暴雨、暴雪、高溫、大霧、灰霾、大風等惡劣天氣應急預案。事發地市級氣象部門要及早發布各項惡劣天氣預警信息,運營單位要及早做好相關應急準備措施。運營單位收到惡劣天氣預警信息后,要立即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啟動應急響應。
(7)地質災害。
運營單位要制定專項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地質災害發生后,運營單位要根據事件級別,及時向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和突發地質災害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由應急指揮機構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迅速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運營單位要定期組織開展沿線地質災害巡查。
(8)核、生化、毒氣襲擊。
核、生化、毒氣襲擊事件應急處置,貫徹“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各司其職,協同配合,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的原則。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發生核、生化、毒氣襲擊后,運營單位要立即向相關部門報告,積極開展事件現場的先期處置,組織做好乘客疏散、搶救傷員等工作,協助做好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治安防護工作。
事發地市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接報后,要立即報告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通報公安及消防部門,協調做好現場封鎖、乘客疏散、救護工作。必要時,按照程序向軍隊請求支援。核、生化、毒氣事件的排除、洗消工作,由軍隊等相關專業隊伍處置,其他人員不得隨意處置。
4.4響應措施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運營單位立即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件發展態勢。根據運營突發事件級別,應急指揮機構要立即指揮調度消防、衛生健康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采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建立應急溝通聯系渠道。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組織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應急處置措施。
(1)人員搜救。
運營公司、消防、應急管理、公安等單位調派專業隊伍、裝備和物資,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開展以滅火防爆和搜救被困人員為主的應急搶險救援工作。現場救援隊伍之間要加強銜接和配合,做好自身安全防護。
(2)疏散轉運。
運營單位及有關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緊急疏導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迅速引導現場人員撤離事發地點,疏散受影響城市軌道交通沿線站點乘客至城市軌道交通車站出口或安全地帶,并妥善安置。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阻止乘客及無關人員進入。
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按照預先制定的地鐵公交接駁預案,及時調整城市公共交通路網客運組織,利用城市軌道交通其余正常運營線路,調配地面公共交通車輛運輸,加大發車密度,做好乘客的疏運工作。鼓勵建立公安、消防、交通、社區等聯動的人員疏散平臺,探索高效疏散管理模式。
(3)交通疏導。
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設置交通封控區,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防止發生大范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
(4)醫學救援。
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加強救治。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的醫學救援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做好相關人員的心理援助。
(5)搶修搶險。
運營公司組織力量第一時間開展搶修搶險作業,根據事故嚴重程度,由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必要時可以調動軍隊、武警部隊等開展以下作業:組織相關專業技術力量,開展設施設備等搶修作業,及時排除故障;組織土建線路搶險隊伍,開展土建設施、軌道線路等搶險作業;組織車輛搶險隊伍,開展列車搶險作業;對于發生淹水倒灌的線路,組織開展積水抽排作業;組織機電設備搶險隊伍,開展供電、通信、信號等搶險作業;組織供水、供電、燃氣、交通、通信等城市生命線搶險隊伍,開展受損城市生命線的搶險保通作業。
(6)維護社會穩定。
由公安部門牽頭開展,根據事件影響范圍、程度,劃定警戒區,做好事發現場及周邊環境的保護和警戒,維護治安秩序;對事發地點周邊交通秩序進行維護疏導,對城市軌道交通線路實施分區封控、警戒,防止發生大范圍交通癱瘓;開通綠色通道,為應急車輛提供通行保障。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各類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群體性的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及時組織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權威發布、發布新聞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APP(手機應用程序)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持續動態發布運營突發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時間、地點、原因、性質、傷亡情況、應對措施、救援進展、公眾需要配合采取的措施、事件區域交通管制情況和臨時交通措施、信息發布機關和聯系方式等。一般或較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事發地市級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發布,重大或特別重大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信息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負責發布。
4.5應急響應的終止
在運營突發事件現場處理完畢、次生災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及時組織評估,按照響應分級,由宣布啟動應急響應的單位決定終止應急響應,并向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下達響應終止命令。當確認具備運營條件后,運營單位應盡快恢復正常運營。
對于Ⅰ、Ⅱ級應急響應,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組織省有關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向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總指揮決定后,宣布終止應急響應。對于Ⅲ、Ⅳ級應急響應,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后,提出終止響應的建議,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宣布終止應急響應。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事發地設區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省相關部門負責指導協調,有關單位根據各自職責,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包括治安管理、人員安置、心理干預、法律援助、救援物資供應、環境污染消除等。
運營突發事件處置中發生人身傷亡的,事故責任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事故責任單位負責清除事故現場有害殘留物,或將其控制在安全允許的范圍內。
5.2保險理賠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及時開展應急人員保險受理、受災單位及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
5.3外事協調
如運營突發事件涉及到外籍人士、港澳臺同胞和海外僑胞,應當遵照國際慣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妥善解決相關人員的醫療救護、經濟賠償、法律糾紛等事宜。
5.4事件調查
運營突發事件發生后,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成立調查組,查明事件原因、性質、人員傷亡、影響范圍、經濟損失等情況,提出防范、整改措施和處理建議。
5.5處置評估
運營突發事件響應終止后,履行統一領導職責的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對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形成應急處置評估報告。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要及時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鐵塔公司,做好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中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必要時在現場開通公用通信網應急通信設備。運營單位要加強城市軌道交通運行指揮調度系統等專用通信網絡建設,確保專用通信網絡暢通。
6.2隊伍保障
運營單位要建立健全運營突發事件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加強設施設備維護和人員應急搶修能力培訓,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可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確保應急救援隊伍的專業化水平。運營單位應及時將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情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公安、消防等要做好應急力量支援保障。各設區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要組織培訓專業救援隊伍,并廣泛借助社會力量,形成志愿者隊伍。
6.3裝備物資保障
運營單位要配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合理設置應急裝備儲備點,并加強應急裝備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各有關單位按照職能分工,加強相關類別應急物資和裝備儲備,完善應急物資管理協調機制。交通運輸、應急管理、公安、消防、糧食和儲備等部門要根據當地運營突發事件的特點,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救災物資。
6.4技術保障
鼓勵城市軌道交通所在地研發、應用應急處置先進技術裝備,構建上下貫通、左右銜接、互聯互通的指揮平臺,為運營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信息共享、輔助決策、協調調度等提供技術支持,實現信息綜合集成、分析處理、風險評估的智能化和數字化。
6.5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健全道路應急運輸保障體系,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保障人員疏散。
公安部門要加強應急交通管理,保障應急救援車輛優先通行,做好人員疏散路線的交通疏導。
6.6醫療衛生保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急救醫療服務網絡建設,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醫療衛生資源信息,配備相應的醫療救治藥物、技術、設備和人員,提高醫療衛生機構對事故傷員的救治能力。
6.7資金保障
運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首先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件責任單位無力承擔的,由地方政府按管理權限協調解決。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單位對軌道交通運營應急管理的經費予以保障,強化系統設施設備建設和培訓演練,提升應急指揮能力和處置水平。
6.8宣傳、培訓與演練
6.8.1宣傳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單位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各種媒體,加大對城市軌道交通應急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公眾的防災救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運營單位應編制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乘車、突發事件應急等宣傳資料,并在城市軌道交通運營車站醒目位置擺放供公眾取閱。
6.8.2培訓
運營單位要將應急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日常管理工作,定期開展相關培訓。各級應急指揮機構成員單位要有計劃地開展城市軌道交通應急專業技術人員日常培訓,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基礎設施等重要目標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培養一批訓練有素的專門人才。
6.8.3演練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工作應按照規定開展。鼓勵邀請行業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演練評估工作。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主管部門應對運營單位應急演練工作情況開展監督。
7附則
7.1術語解釋
城市軌道交通:指采用專用軌道導向運行的城市公共客運交通系統,包括地鐵系統、輕軌系統、單軌系統、有軌電車、磁浮系統、自動導向軌道交通系統、市域快速軌道系統等。
7.2預案管理與更新
(1)預案制定。
本預案是江蘇省突發事件預案體系中應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由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定。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應根據本預案的要求,結合各自的工作實際,制定相關部門預案。
城市軌道交通所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預案的要求,制定本轄區、部門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或方案,并及時修訂完善。
(2)預案修訂。
省運營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情況,并結合我省應急管理和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的發展情況,以及應急管理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適時進行評估和修訂,并報省人民政府審定。
7.3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7.4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應急預案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在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能迅速、有效地進行應急救援,減少事故對人民生命財產的危害和損失,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是指化學危險物品由于各種原因造成或可能會造成眾多人員急性中毒及其他較大社會危害時,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搶救受害人員,指導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消除危害后果而組織的救援活動。化學事故救援包括事故單位自救和對事故單位以及事故單位外危害區域的社會救援。
第三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貫徹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第四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以及擔負化學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單位和個人,均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機構與職責
第五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負責。下設辦公室(危化辦)辦公室設在經貿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有關化學事故預防與應急救援的法規、規章和政策;
(二)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組織化學事故重點區域有關部門、單位開展聯防救援工作;
(四)對群眾進行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工作;
(五)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化學事故應急救援的裝備、器材、物資、經費的管理和使用;
(六)組織化學事故應急救援;
(七)組織有關專家對化學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并寫出化學事故報告。
第六條區域內的單位、部門、企業、社區服務中心對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主要職責是:
(一)在區安監局指導下,組織制定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指定人員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三)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四)在發生較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時,組織群眾防護和撤離
第七條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化學物品單位的化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由該單位分管領導人負責。準備工作由生產、安全部門或指定的部門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本單位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二)組織訓練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防護、救援器材和設備,指定專人管理,并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保養,確保完好。
(三)每年年初向上級主管部門、區安監局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本單位存貯化學危險物品的品種、數量及化學事故應急救援準備工作情況;增加或轉產主要的危險化學物品品種時,應及時報告。
(四)對職工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周圍群眾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知識的教育。
(五)組織職工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進行自救,參與聯防救援工作。
(六)事故發生時,協助做好事故區周圍群眾的防護和撤離工作。
(七)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查清事故原因及受損情況。
第八條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專家隊伍的主要職責是對事故危害進行預測,為救援行動的指揮、決策提供依據和方案。
第九條擔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的部門職責分工:
(一)公安消防部門負責迅速控制危害源,營救受害人員,撲滅火災和洗消;公安交通部門負責保障救援的交通順暢,必要時實施交通管制;公安治安部門負責組織安全警戒,維護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
(二)環保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隊伍,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
(三)衛生部門負責組織快速檢測和醫療救護隊伍,測定危險化學品對人員危害的程度,組織對受害人員的'救護。
(四)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組織運輸隊伍,運送撤離人員和救援物資。
(五)郵電部門負責組織通信隊伍,保障救援的通信暢通。
(六)氣象部門負責提供與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氣象參數。
(七)衛生、醫藥、物資等有關部門應按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儲備一定數量的搶救藥品、器材和物資,以應急需。
第十條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應按職工總數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組織兼職防化隊伍,擔負本單位的自救任務,并按重點區域聯防要求執行支援外單位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其設立的專職消防隊應兼負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任務。
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由區安監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危險化學品的性質、數量、設備狀況和可能危害的程度等因素確定。危險化學品重點目標單位在危險部門要害處均應設置相應的監測報警裝置。
第三章應急救援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發現危險化學品事故時,應迅速、準確地報警。
第十二條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時,事故單位在報警的同時應立即向區安監局報告,并采取措施控制危害源,確保職工安全的前提下,組織職工進行自救。事故單位應隨時向消防部門和區安監局報告災情變化情況。
第十三條消防部門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或可能引起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報警后,應迅速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立即通報區安監局。
(一)區安監局在接到報告后,應立即派出檢測隊伍趕赴現場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危險化學品的性質及危害程度。
(二)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重點區域在接到報警后,應按預案要求,及時組織救援。
(三)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料。
第十四條在救援過程中,對危害較大、需要其他社會力量救援的危險化學品事故,事故所在地的安監局組織實施社會救援;事故范圍跨區、縣時,立即報告市危化辦組織社會救援。
第十五條區安監局可根據救援需要組織指揮部,指揮部在實施救援時有權調動本轄區內的各種應急救援力量、設備和物資;各種應急救援力量接到指令后,應迅速實施救援。
第十六條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按就近救援的原則,先由運輸人員自救;必要時可請求本單位或事故所在地區的安監局和單位組織救援。
第四章經費
第十七條區安監局所需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日常工作經費由同級財政列入預算。
第十八條凡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急救援所需的設備經費,屬于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在企業自有資金中列支;不屬于固定資產的支出部分的經費及企業組建隊伍的人員經費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第十九條因危險化學品事故造成財產和人員直接損害的賠償由事故單位負責。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預案由區安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企業應急預案13
1總則
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了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生產重特大交通事故處置機制,正確、有效和快速地處理在電力安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影響和損失,保障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和設備安全,促進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生產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
本預案用于指導公司各車輛使用部門交通事故處理人員對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處理。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應急處理應符合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提取證據。
應急處理要服從指揮機構命令,有條不紊,防止忙中出亂。
2組織結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
負責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理的領導、協調工作;
負責事故應急處理的組織和指導工作;
負責制定處理方案,總體指揮,部署階段性工作;
應急處理辦公室
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下設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安全xxx。
成員組成:由安全xxx和事故單位組成,受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
辦公室主任:安全xxx主任
辦公室副主任:安全xxx副主任及事故部門負責領導。
成員:安全xxx安全專責及事故部門相關人員。
成員職責: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進行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應急救援、傷員救治、證據采集、責任認定、賠償調解、保險索賠等具體處理工作。
3預防與預警
3 .1預防措施
建立健全并落實交通安全責任制,制定預防事故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
開展經常xxx通安全警示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駕駛員安全知識和駕駛技術水平,提高安全思想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安全行車。
加強車輛技術狀況的日常管理,堅持定期檢查和“三檢”制度,及時消除車輛缺陷,保證車輛技術狀況完好,制止“帶病車”上路行駛;
加強車輛動態管理,嚴格查禁交通違法行為,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預警行動
各單位對當日派出車輛要隨時掌握動向,從出發、到達、返回要形成鏈接,直至車輛安全回場入庫。
惡劣天氣要嚴格車輛派出,必要時增加帶車人員,保證車況完好,備好防滑工具,和駕駛員保持通訊聯系。
4信息報告程序
報告程序
發生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向當地公安交警和保險公司報案,如果有人員傷亡應立即撥打120請求救援,積極搶救傷者,保護現場。因搶救受傷人員變更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事故單位要迅速通知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公司啟動交通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由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并按規定24小時內報告市公司安監部。
通訊聯絡方式
公用電話:交通肇事122;急救120;車輛保險(中保)報案:95518;
內部電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電話24小時保持暢通。
5應急分級
應急分級
發生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的輕微事故及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一般事故,按常規處理程序進行處理。
發生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重大事故或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6應急響應
應急響應一般規定
事故單位接到造成人身傷亡交通事故報案電話后,應立即報告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組長迅速召集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啟動應急處置預案。
應急預案啟動程序
電話詳細了解事故地點、傷亡等現場情況,指導事故當事人立即向122、120、保險公司報案。
應急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按照職責分工進行應急處置。
7應急處置
應急處置
事故單位相關人員接到預警通知后,應按照各自職責,立即趕赴現場,到達現場后,應當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配合交警在現場周圍設置警戒線,在距現場來車方向五十至一百五十米外設置發光或者反光的交通標識,引導車輛、行人繞行,疏導交通,車輛應當開啟閃光和示廓燈;對載運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源體等危險物品的車輛發生的`交通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通報有關部門及時處理,采取封閉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協同有關部門劃定隔離區,疏散過往車輛、人員;對被擠壓困在車內或事故引發火災的,應立即要求消防人員排除險情。
立即開展事故救援、救護工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移動現場,必需要移動現場事故車輛或其他物體時,應做好標記。
在施工現場、設備區內各類汽車、特種作業車發生事故應納入應急事故緊急救援。事故單位、安全xxx及時到達現場開展救援;并做好事故現場勘察記錄。
在設備區發生的車輛事故,涉及到人員的傷亡時,先救人,后其他,現場操作人員,應按照設備運行的相關操作規程,減少設備損失。
傷者已送醫院的,應派人員到醫院了解傷員傷情,通知事故單位根據需要墊付搶救費及安排護理人員。
通知傷者家屬并做好接待工作。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進行現場勘察。
協助公安交警部門救援事故車輛,領取并保管車上物品。
根據現場情況調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責任,向公安交警部門提供現場證據資料。
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保險公司定損人員對事故損失進行定損。
8應急保障
保障措施
建立應急值班制度,安排值班人員,印制電話表,保障應急聯系。
固定值班車輛,根據事故特點,備好乘用車、吊車、拖車,隨時進行車輛搶險。
準備好應急工具、修理人員、拖車繩索、防滑鏈、警示標志,滅火器具等。
做好醫療保障,備好藥品,隨時進行急救。
成立應急搶險隊,招之即來,第一時間到達事故現場,配合公安交警部門開展救援。
9后期處置
后期處置
配合公安交警部門認定事故責任。
辦理傷者出院及結算手續,致殘者進行傷殘鑒定。
事故車輛維修并結算。
申請公安事故處理部門或法院進行事故調解結案。
根據調解協議進行經濟賠償工作。
整理保險索賠資料進行保險索賠工作。
10附則
附則
本預案從下發之日起生效。
本預案由安全xxx負責解釋。
企業應急預案14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1988.6.10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以及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辦法的管理要求,按照我公司防汛工作安排,時間進入主汛期,即進入防汛工作狀態,全公司員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克服麻痹和僥幸心理,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保證今年安全度汛。為將防汛救災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防汛工作應急預案。
2.《預案范圍》
2.1本《預案》是我公司應對可能發生的汛期自然災害的行動方案。
3.事故應急處理程序
3.1組織指揮機構:
消防安全負責人:xxx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xxx
從業人員構成(53人):xxx
A、防汛救援組(21)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現場防汛、人員及物資的救援工作。
B、設備維護組(4)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水、電、監控系統、消防設備的維修和保養、現場現場設備操作防汛等。
C、疏散演練組(12)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現場被困人員疏散、警戒、救護工作。
D、檢查巡查組(8)
組長:xxx
組員:xxx
職責:主要負責消防設施器材的各項檢查工作以及協助疏散組檢查現場被困人員有無疏漏及人、物救援工作。
E、宣傳培訓組(7)
組長:xxx
組員:xxx
3.2廠內值班人員應確保24小時開通手機,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4.應急工作要求:
4.1配好沙袋,鐵锨等物資工具,以備防汛應急之需。存放地點:廠大門口南側。應急小組要密切關注廠區東側排洪區和廠門口泄洪情況,部門車間、庫房、配電室、宿舍等重點區域的漏雨和排水情況,密切關注周邊環境可能對部門造成災害的動態,嚴格采取各種防范措施。
4.2各部門要對以往督查中指出并未能徹底整治的隱患,采取一切有利措施,盡早、盡快整治完畢。
4.3各部門如發現有可能發生災害的險情或已造成災害的險情,應及時上報公司,保證讓公司在第一時間內掌握較全面的信息,以便采取強有力的救治措施。
4.4各部門主管是當然的信息聯絡員,要及時準確上報險情信息。
5.應急工作:
5.1加強領導、重點防范、對防汛防地質災害工作不能有絲毫麻痹、不能顧此失彼、要全面落實,認真排查。
5.2各部門在汛期到來之前要對部門重點部位以及周邊的情況組織人員進行一次排查,做到心中有數,措施得力。
5.3加強值班和夜間巡查(特別是暴雨來臨時),對檢查人員要進行親自安排,領導必須帶頭深入,保證有災無害,將災害損傷障礙最低程度。
5.4建立嚴密的`組織網絡,做到六有:有信息聯絡能力、有組織疏散能力、有事故檢查能力、有傷員運送能力、有災情回報程序、有值勤巡查機制。
5.5各部門應根據預案安排,將職責分工到組、到人,要有明確職責,在災難來臨時臨危不亂,有效應對。
5.6汛期到來,特別是下雨時,值班領導應堅守崗位,杜絕擅離職守無視責任的行為。
5.7發現次生災害,應緊急啟動預案,按分組操作。義務信息員(員工)發現次生自然災害,有義務及時通知領導,方便組織救援轉移,必要時及時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呼叫120組織搶救,或119救援。
5.8根據預案制定好防范措施,把宣傳工作做到位,員工皆知, 為生產經營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環境。
6.具體要求
6.1大力宣傳
宣傳防洪搶險工作的重要性,形成自覺保護生存環境的氛圍。
6.2落實責任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是防汛工作主要責任人,部門主管是直接責任人,要根據本部門實際,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行動上具體落實。要把本部門防汛減災任務落實到具體人頭,各負其責,層層把關。
6.3汛前檢查
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大雨來臨之前,立即行動起來,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排查部門存在的隱患。做好防固、清障清淤,修繕工作,及時處理安全隱患。
6.4嚴格值班
完善夜班值班機制,按照預案要求要堅持門衛和夜班值班領導24小時專人值班制度,保持防災工作的通訊暢通。發生次生災害,應急預案小組領導要親自帶班,坐鎮指揮,樹立防汛無小事、責任大于天的憂患意識,轉變工作作風,增強防汛搶險的緊迫感、責任感。領導要沖在前面,扎扎實實做好各項防汛工作。
6.5各部門要根據本部門實際,落實防汛應急預案的責任,做好人力、物力充分準備,建立一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的全員防汛搶險隊伍,做到臨陣有條不紊、忙而不亂,細心排查各種隱患,防患于未然。
企業應急預案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職工的生命安全,維持正常的安全生產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江蘇安全生產條例》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企業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救援工作。
1.4應急預案體系
根據本企業管理體系及行業特點,應急預案體系包括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1)綜合應急預案:規定本企業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應急響應原則、應急管理程序等內容。
(2)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根據本企業生產加工特點,為應對幾種安全事故類型。各專項事故預案詳見5.4各項應急救援預案
(3)現場處置方案:是針對具體的部位、設備設施、事件及災害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
1.5應急工作原則
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單位自救與專業應急救援相結合的原則。
2生產經營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生產經營單位概況
xxxxx有限公司坐落于如東縣岔河鎮xxxxxx,廠區周邊為xxxx,單位地址為xxxxxxxx號,距鎮政府約x公里,占地面積xxxm2,建筑面積xxxm2,職工總數xxx人,是一家民營企業。單位生產車間xxxxm2,有xxxx等設備。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本企業是xxxxx企業,企業存在xxxxx、xxxx等特點,涉及到xxxx,xxxx等危險源.這些危險源蘊含著一定的危險。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1)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廠領導統一領導下,各有關職能科室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2)成立事故應急總指揮部。總指揮由廠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廠長不能到位時,由生產副廠長代任。副總指揮由生產副廠長和設備副廠長擔任。成員由生產科、保衛科、設備科、技術科、材料科以及各車間負責人組成。
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結構圖: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
職責
①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應急搶救預案。
②負責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及緊急處理措施。
③負責調用本廠范圍內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
④負責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⑤負責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⑥負責做好穩定生產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⑦負責組織預案的演練,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
(2)應急總指揮部辦公室
職責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是本企業應急指揮部的日常辦事機構。
負責平時的應急準備。負責報告、信息報送、組織聯絡各職能部門及協調。
②負責與外界的渠道溝通、引導公眾輿論。
③聯系地點及電話,廠辦公室:
xxxxxxx
(3)搶險、搶修組(設備科)
職責
①由設備科牽頭,各車間、科室配合組成。該組成員要對事故現場、地形、設備、工藝熟悉,在具有防護措施的前提下,必要時深入事故發生中心區域,關閉系統,搶修設備,防止事故擴大,降低事故損失,抑制危害范圍的擴大。并負責事故調查工作。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設備科科長室,xxxxxxxx、
(4)消防治安組(保衛科)
職責
①由保衛科牽頭各相關車間、科室配合組成。
②負責維持廠區治安,按事故的發展態勢有計劃地疏散人員,控制事故區域人員、車輛的進出。
③負責對火災、泄漏事故的滅火、堵漏等任務,并對其它具有泄漏、火災、爆炸等潛在危險點進行監控和保護,負責應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造成二次事故。
④負責有關事故直接責任人的監護。
⑤參加事故調查。
⑥聯系地點及電話,保衛科科長室,xxxxxxxx
(5)后勤保障組(材料科)
職責
①負責急救行動提供物質保證。其中包括應急搶險器材、救援防護器材、監測分析器材等。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材料科科長室,xxxxxxxx
(6)專家顧問組(自動化室)
職責
①負責提供事故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
②在有毒物質泄漏或火災中產生有毒煙氣的事故中,負責偵察、核實、控制事故區域的邊界和范圍,并掌握其變化情況。
③聯系地點及電話,自動化主任室,xxxxxxxx
(7)善后處理組(廠部辦公室)
職責
①負責組織落實救援人員后勤保障和善后處理工作。
②聯系地點及電話,廠部辦公室,xxxxxxxx
(8)通訊救護組(生產科)
職責
①負責及時將所發生的事故情況報告歸口主管副廠長。
②負責向上級部門報告,并負責聯絡相關救援人員及時到位。
③負責對受傷人員實施醫療救護,提供運送車輛,聯系確定治療醫院,辦理相關手續。
④負責提出危險品貯存區域及重點目標的'建議。
⑤負責各專業救援組與總調度室和領導小組之間的通訊聯絡。
⑥負責配合重大事故調查工作
⑦聯系地點及電話,生產調度室,xxxxxxxx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高處墜落及物體打擊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認真貫徹執行有關安全操作規程。
②吊裝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③高空作業要有效可靠的防護設施。
④吊裝設備配備齊全有效限位裝置。運行前,對超高限位、制動裝置、斷繩保險等安全設施進行檢查。吊鉤要有保險裝置。
⑤吊運工作要保證物料捆綁牢固,不能超吊。
⑥禁止操作故障設備。
(2)機械傷害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按技術性能要求正確使用機械設備,隨時檢查安全裝置是否失效。
②按操作規程進行機械操作。
③處在運行和運轉中的機械嚴禁進行維修、保養或調整等作業。
④按時進行保養,發現有漏保、失修或超載帶病運轉等情況時停止其使用。
(3)火災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對車間、倉庫、生活區、食堂等進行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檢查。
②配置安裝短路器和漏電保護裝置。必要的場所安裝帶報警裝置的漏電保護器。
③對車間、倉庫易燃區域安裝火災報警裝置及火災噴淋裝置。
④嚴格控制明火作業和杜絕吸煙現象。
⑤定期對高大設備的防雷接地進行檢查、檢測。
⑥存放易燃氣體、易燃物倉庫內的電氣裝置采用防爆型裝置。
(4)觸電預防措施
①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按照國家有關規范進行設計、安裝及使用。
②非電工人員嚴禁安裝、接拆電氣用電設備及用電裝置。
③嚴格對不同的環境下的安全電壓進行檢查。
④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它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進行隔離防護。
⑤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
⑥設備的金屬外殼采用保護接地措施。
⑦供電系統正確采用接地系統,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
⑨漏電保護裝置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5)中毒預防措施
①在進行地下管道作業前進行毒氣試驗和配備通風設施。
②現場嚴禁焚燒有害有毒物質。
③署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時間,防止中暑脫水現發生。
④工人冬季用煤火取暖時必須安裝風斗。
(6)易燃、易爆危險品引起火災、爆炸事故預防監控措施:
①使用揮發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險品的現場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煙,同時應加強通風,使作業場所有害氣體濃度降低。
②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等危險品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2預警行動
接警人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向指揮部負責人報告,報告的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單位、時間、地點、性質、類型、受傷人員情況、事故損失情況、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達現場的路線方式,指揮部啟動應急預案,通知相關專業組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視情況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管理部門報告。
4.3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報告與通知
①應急指揮辦公室設立值班室,保證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值班室明示應急組織通信聯系人及電話等。
②突發安全事故發生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辦公室)。
③應急指揮辦公室值班人員接警后,立即將警情報告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主任、副主任;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指揮中心總指揮、副總指揮及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報告。同時按規定,向街道(地區)辦事處上級主管單位報告。
(2)信息上報
①事故發生后,指揮部應立即上報主管部門和鎮政府。
②信息上報內容包括:單位發生事故概況;事故發生時間、部位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統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③根據事故性質,應急指揮中心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3)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應急指揮辦公室→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有關車間、部門。
5應急響應
5.1響應程序
單位應急響應的過程為接警、應急啟動、控制及應急行動、擴大應急、應急終止、和后期處置。
響應程序流程圖如下:
5.2處置措施
(1)單位各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的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車間、部門及應急搶救隊伍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險救護工作。
(2)召集、調動搶救力量,各車間、單位接到現場應急指揮部指令后,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到達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安排。
(3)現場指揮部按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專家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搶救,并且要與參加應急行動的車間、部門保持通信暢通。
(4)當現場現有應急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應急行動要求時,及時向街道(地區)辦事處和上級主管單位報告請求支援。
(5)事故發生時,必須保護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按本預案營救、急救傷員和保護財產。如若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中心在充分考慮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依法及時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6)醫療衛生救助事故發生時,撥打120并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應急工作。
5.3事故現場處置
5.3.1觸電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觸電傷害事故,首先使觸電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是切斷電源開關,用絕緣物體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將觸電者撥離電源),其次將觸電者移至空氣流通好的地方,情況嚴重者,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臟按壓法搶救,同時就近送醫院。
5.3.2高處墜落現場處置
急救員邊搶救邊就近送醫院。
5.3.3機械傷害事故現場處置
①對于一些微小傷,急救員可以進行簡單的止血、消炎、包扎。
②就近送醫院。
5.3.4食物中毒事故現場處置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故,刺激病人喉部使其嘔吐,立即送醫院搶救,向當地衛生防疫部門報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備檢驗。
5.3.5火災事故現場處置
①迅速切斷電源,以免事態擴大,切斷電源時應戴絕緣手套,使用有絕緣柄的工具。當火場離開關較遠時需剪斷電線時,火線和零線應分開錯位剪斷,以免在鉗口處造成短路,并防止電源線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員觸電。
②當電源線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時切斷時,一方面派人去供電端拉閘,一方面滅火時,人體的各部位與帶電體保持一定充分距離。
③撲滅電氣火災時要用絕緣性能好的滅火劑如干粉滅火機,二氧化碳滅火器、1211滅火器或干燥砂子,嚴禁使用導電滅火劑撲救。
④氣焊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將火熄滅。
⑤一般情況發生火災,工地先用滅火器將火撲滅,情況嚴重立即打“119”報警、講清火險發生的地點、情況、報告人及單位等
5.3.6燃氣系統故障現場處置
①當發生燃氣泄漏、閥門脫落等事故時,應立即切斷周圍電源,斷絕火種。
②設備科接到報警后,應立即組織有關人員組成搶險小組,攜帶必備專用工具趕赴現場查看;根據具體位置,關閉區域或總閥門;開展搶險工作。
③安全保衛部接到報警后要迅速趕到現場,劃定警戒區域,嚴格控制出入人員,如有人負傷應迅速進行搶救。
④進入事故現場的所有人員,應關閉手機、對講機;如需用照明應先將手電、應急燈打開,再進入現場;穿著化纖、毛制品、帶有鐵掌的鞋的人員不準進入現場。
⑤用防爆風扇或消火栓的開花水槍出水,沖淡燃氣泄漏氣體避免爆炸。
⑥在排險能力有限的情況下,應迅速向119及燃氣公司報警,請求協助排險。
⑦廠長或總值班員接到報警后,應迅速到達事故現場,了解情況,并根據事故的程度,決定是否立即上報有關部門,決定是否采取有關疏散措施。
⑧事故處理后要及時寫出書面報告,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5.4應急結束
經應急處置后,單位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確認滿足專項預案終止條件時,可下達應急終止指令。
應急結束后,將事故情況上報;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所需有關情況及文件;寫出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6信息發布
單位應急指揮辦公室負責單位應急響應行動的媒體采訪接待工作,確定接受的采訪單位和新聞發布內容。也可授權單位其他部門負責采訪接待工作。
7后期處置
7.1事故處理完成后,主管部門寫出報告(總結):事故經過、事故發生原因、處理過程、經驗教訓、人員傷亡、損失大小情況、事故直接損失、間接經濟損失、獎罰人員名單等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并在廠辦公室存檔備案。
7.2經事故調查報告批復后,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和事故防范措施積極落實,立即進行生產秩序恢復前的污染物處理、必要設備設施的搶修、人員情緒的安撫及搶險過程應急搶救能力評估和應急預案的修訂工作。
8保障措施
8.1通信與信息保障
應急工作相關聯的單位、人員通信聯系電話:
單位:岔河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張利國
電話:84832386
備用聯系人:葉德忠
電話:84319978
單位:如東縣第二人民醫院
聯系人:顧海軍
電話:84315221
備用聯系人:丁志軍
電話:84315221
單位:
岔河派出所
聯系人:朱耘君
電話:84311110
備用聯系人:張國棟
電話:84311319
8.2應急隊伍保障
搶險、搶修組由設備科全體人員組成。由設備科負責人負責領導。
義務消防救援隊由單位保安人員組成,由安全保衛部負責領導。搶險、搶修組和義務消防隊定期進行培訓和演練。
8.3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1)滅火器型號:
xxx
x
數量:xx
性能:
xxx
存放位置:xx、
管理責任人:
xxx
聯系方式:電話:xxxxxxx
(2)消防桶數量:
xx
存放位置:xx、xx
管理責任人:xxx
聯系方式:電話:xxxxxxxx
(3)消防栓數量:xx
位置:
xx、xx
管理責任人:xxx
聯系方式:電話:xxxxxxxx
(4)警戒用品:
責任人:
xxx
聯系方式:電話:xxxxx
存放位置:辦公室
xx處
警戒用品名稱:
警戒帶明顯標志的警戒繩等
(5)交通用具:
責任人:
xxx
聯系方式:電話:xxxxxxx
救護車或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注:應急交通運輸車輛只能在單位周邊使用,隨時救急調用)司機手機電話:xxxxxxxx
8.4經費保障
應急專項經費由
安全費用
款項支出。
使用范圍:應急救援
數額:xxxxx元
8.5其他保障
應急指揮中心設在總經理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應日常備用一輛應急交通運輸車輛,或備用的車輛只承擔距單位較近的運輸任務,并留好司機手機電話,一旦應急事故發生,通知司機速回。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用于應急突發事故的警戒帶,一旦發生突發事故,在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使用。
應急指揮中心應當常備醫療急救用品。
安全負責人應每周對全廠的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保養、維護。定期更換滅火器,日常維護消防設備設施的有效使用,清除消防器材前及安全通道的遮擋物,保持消防器材應急使用及安全通道暢通。
9培訓與演練
9.1培訓
年初制定生產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突發事故培訓計劃。培訓方式包括:防火、疏散及有關搶救知識輔導、有獎知識問答、滅火器的使用等。要求每名職工有自我保護意識;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9.2演練
各部門、車間等每年由廠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至少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必須做到有方案、有記錄、有總評、有考核。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
單位每年由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組織一次全廠范圍的綜合模擬突發事故安全應急演練,檢驗指揮系統、現場搶救、疏散、響應能力。
各搶救組成員必須熟悉各自的職責,做到動作快、技術精、作風硬。根據實際演練情況,查找不足,總結經驗,不斷完善事故應急預案。
演練結束后對演練進行評估及總結,及時修正及彌補應急突發事件搶救預案制定的缺陷。
10.應急組織紀律與獎懲
10.1應急組織紀律
(1)應急組織機構的全體成員,應樹立“接到報警就是命令”的觀點。
(2)應當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
(3)在應急組織機構內,當正職休假,開會等外出時,副職必須承擔起正職應當承擔的責任。
(4)在搶險救災過程中,應當勇敢,科學、冷靜(而不能盲目、蠻干)。遇到有毒有害物質或有其它潛在危險時,必須有防范措施或請專業隊伍進行搶險工作。
(5)在搶險救災過程中,必須聽從指揮。
10.2獎勵
(1)在搶險救災過程中,表現勇敢、機智、成績突出人員應給予表揚或獎勵。
(2)在搶險救災中,受到傷害的員工
,按照工傷條例處理。
10.3處罰
(1)對于在搶險救災過程中,無故不到位或遲到及臨陣逃脫者,將給予處罰行政處分,
(2)在搶險救災過程中,不服命令的,將給予處罰。
11附則
11.1應急預案備案
本預案報廠長(法人)審閱批準實施,留安全負責人及辦公室備案。同時送街道(地區)辦事處備案。
11.2維護和更新
每次演練結束或根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規的頒布及人員設置變動情況及時修改、補充預案。
11.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董事會制定,由辦公室具體解釋。
1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于20xx年xx月xx日實施。
【企業應急預案】相關文章:
企業應急預案07-26
客運企業應急預案10-17
企業防汛應急預案08-29
企業災害應急預案10-22
企業汛期應急預案11-10
企業應急預案范文07-20
[必備]企業應急預案03-31
企業停電應急預案12-31
企業環境的應急預案09-04
企業應急預案【熱門】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