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通用)
在生活、工作和學習中,有時會出現一些突發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往往需要預先編制好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第一章總則
為建立健全學校處置涉外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確保涉外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維護學校利益和穩定,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在國(境)外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保持良好的對外開放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國政府締結或參加的國際雙邊、多邊條約和公約,《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國(境)外涉及我校師生員工,以及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在國(境)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章響應機制
1、根據事發地點、性質、規模和影響,將涉外突發事件分為重大(Ⅰ級)、一般(II級)兩級響應。重大(I級)指涉及在國(境)外發生的涉及我校師生涉及宗教和意識形態問題、員工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或在我國內發生的,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發生涉及宗教和意識形態問題、傷亡、財產損失或者安全權益受到嚴重威脅、犯罪等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突發事件。一般(II級)指涉及在國(境)外發生的涉及我校師生員工的一般性生活問題,或在我國(境)內發生的,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一般性生活問題。
2、發生重大(I級)涉外突發事件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在十分鐘內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及其處置的相關情況電話報告外事處和學校涉外突發事件應領導小組,二十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3、發生一般(II級)涉外突發事件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在十分鐘內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及其處置的相關情況電話報告外事處,外事處進行研判,與相關單位確定解決方案。
(1)學校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時研判信息,并根據實際情況上報省市外事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將上級指示傳達給有關單位,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2)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做好向我國駐國(境)外使領館和外國駐華使領事館有關情況通報工作。
4、涉外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在學校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外事處會同相關業務主管單位、校宣傳部和校內相關單位共同處理。
第四章應急響應領導機構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鄉新學院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成立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外事處。
第五章預警機制
1、外事處負責涉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研判、上報工作,做好與保衛處信息共享工作。
加強信息收集工作,廣泛收集可能引發涉外突發事件的信息。建立靈敏、高效的信息網絡,按照及時、準確、全面的要求,認真落實情況報告、分析、反饋制度,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2、信息的收集和處理
外事處負責信息的收集、報送和處理。所有工作應做到及時、迅速、準確、全面。
3、信息來源
涉外突發事件信息主要來自于國家和省市有關單位、出國(境)人員及其工作單位、來校工作和來訪外籍人員及其工作單位等。
第六章保障機制
1、財務部門根據處置涉外突發事件的需要,保障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2、有關單位在交通工具、安置場所等方面做必要的儲備,確保及時提供充足的物資保障。
3、外事處要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普及緊急救援基本知識和技能,對出國(境)人員做好出國(境)前的'政治、宗教和意識形態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做好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的宗教和意識形態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
第七章附則
1、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在處置涉外突發事件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負責人,要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3、本預案由外事處負責解釋。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快速、有效地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供電影響,維護員工人身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規定》、《河南省電力公司重特大人身傷亡事故應急預案》,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適用范圍
1.2.1 本預案適用于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應對和處理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
1.2.2 本預案用于指導和規范XX市供電有限責任公司各基建施工部門制定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各部門應參照本預案框架的內容和要求,制定本部門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預案。
1.3 工作原則
1.3.1以人為本,健全機制。要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應急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
1.3.2 以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突出事故預防工作。單元目標預案要由事故的預防和事故發生后的控制兩個方面構成,明確相關人員的責任制,做到以防為主,防救結合。
1.3.3 預防為主,常備不懈。要經常性地做好應對電力建設過程中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培訓和演練,注重資源整合與兼容,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做到預防為主,常備不懈。
1.3.4 自救為主,反應迅速。明確各有關部門的職責和權限,主動配合、密切協同、形成合力。確保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信息及時準確傳遞,充分依靠和發揮各應急專業隊伍在處置生產安全事件中的突擊隊作用,并利用外部一切可利用資源,做到自救為主,反應靈敏迅速。
1.3.5 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在公司電力建設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開展事故預防、事故處理、事故搶險、應急救援、維護穩定、恢復生產等各項應急救援工作,應急救援辦公室統一領導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處理工作,做到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措施果斷。
2 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大型施工機械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2.2 主要職責為:
(1)貫徹落實國家及國家電網公司、河南省電力公司、***供電公司等有關電力建設事故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律、法規、規定;
(2)組織制訂公司在電力建設過程中發生的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原因引起的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或其它災害造成機械設備損失等應急處理預案,并定期對其進行評估和修改;
(3)發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造成機械設備損失、人員傷亡應急處理預案啟動命令;
(4)指揮協調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實施;
(5)報道、通報和發布公司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的進展情況。
3 事故分級
發生以下情況之一者定為重特大機械設備事故:
3.1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50~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經濟損失不足以數額30天內不能修復或原機械設備修復后不能達到原來銘牌出力的安全水平的事故。
3.2特大機械設備事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以上的事故。
3.3.機械設備事故的直接經濟損失不足上述規定,但事故性質惡劣,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也可定為重大機構設備事故或特大機構設備事故。
3.4 職工從事與電力建設有關工作過程中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的人身傷亡。
4 應急響應
4.1 因施工機械故障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和公司安全監察部。
4.2公司突發事件應急辦公室、安全監察部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報告公司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工作。
4.3 事故發生后,突發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批準現場救援方案,組織現場搶救。
現場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新聞報道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4.4 現場救援處置
現場指揮部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總指揮是處置因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組織者和指揮者,負責組織、指揮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現場指揮部應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迅速制定事故處置方案并組織指揮實施;及時將現場情況向公司報告,必要時提請公司申請社會支持與援助;妥善處理現場新聞報道事宜;組織、配合開展事故調查,組織善后處理工作。
綜合協調組:由行政工作部及安全監察部負責,承接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機械設備損失及電力設備損失的報告;協調各專業組的應急處理工作;協調社會支持與援助;及時向公司領導和有關政府部門報告事故應急處理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關于事故應急處理的指示和批示。
安全保衛組:由保衛部負責,協調組織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管理、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
新聞報道組:由政治工作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
后勤保障組:由物流分中心及生活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落實運輸保障和物資保障工作。
事故調查組:由安全監察部負責,配合有關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善后處理組: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
5 應急保障
5.1 技術保障
5.1.1現場事故發生后,在現場的其他工作人員,應在班組安全員或受過緊急救護培訓人員的帶領下,組成現場臨時急救小組,立即地開展現場緊急救護工作,并及時向有關醫療部門報告,請求急救醫療支援。
5.1.2 現場發生施工機械設備事故、施工機械故障造成的人身重傷及以上人身事故和緊急情況后應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搶救人員和財產,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5.1.3公司應定期組織有針對性的反事故演習,落實人身事故處理預案的有關要求。
5.2 裝備保障
5.2.1公司保證事故應急經費的投入,做好救援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
5.2.2應急處理辦公室應統一掌握全公司大型施工機具的分布情況及狀況,并能夠隨時調用。如作業車輛、起吊設備、越野車輛等機具。
5.3 人員保障
加強應急處理隊伍建設和人員技能培訓,通過模擬演練等手段提高各類人員的應急處理能力和救護技能。
6 改進措施
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后,公司應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和部門認真研究事故發生機理,分析事故發展過程,吸取事故教訓,提出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和改進應急預案。
7 附 則
7.1重特大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發生后,本預案與同時發生的其他事故專項預案同時啟動。
7.2 公司各單位應根據本預案制定實施方案。
7.3 本預案由公司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為做好公園突發事件安全應急處置工作,減少安
全事故影響和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結合公園實際情況,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xx
成員: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保衛科,xx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救援電話:xx。嚴格落實領導帶班制度,上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開展突發事件安全處置工作。
二、應急救援原則
1、以人為本,救援第一。以保障游客和群眾的生命安全為根本目的,盡一切可能減少財產損失和為游客提供幫助。
2、原地救護,就近處置。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各部門要及時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做好救援工作,運用一切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將危害和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及時報告,信息暢通。領導小組在接到求救信息時,要分析具體情況及時救援,并向相關部門(110、119、120)報告,請求援助,做好善后工作。
三、具體措施
1、控制客流量,防止踩踏事件發生。重大節會期間,公園要避免人員大量集中,通過有效手段分散客流和疏散人群,避免擁擠,防止踩踏事件發生。
2、加強安保力量,預防安全事故發生。保安要在全園范圍內24小時不間斷巡查,做好安全隱患排查,預防安全事故發生。重點部位做到定人、定崗、定責,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要立即上報領導解決。
3、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做好聯防聯控工作,強化日常防控舉措。
4、突發事件發生時,現場人員要第一時間將事件基本情況向領導小組匯報,在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展開處置工作,并向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5、安全事故發生后,在搶救人員和財產時,要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妥善保管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有效防范和處置教育系統的突發事件,最大限度降低突發事件的危害,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及學校財產的安全,維護教育教學秩序的穩定,確保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及學校的可持續發展,按照《xx縣教育系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層級負責,職責明確、運轉高效,反應迅速、措施果斷,加強合作、處置有力。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校校園內外由學校師生員工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涉及破壞社會和校園秩序,并造成人身財產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或嚴重危害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和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事件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山體滑坡、破壞性地震等)及其它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件等。
二、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部
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部的職能:
一是發生突發事件時,由指揮部發布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二是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三是及時向上級匯報通報事故情況;
四是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五是配合上級開展事故調查,在調查取證基礎上寫出有關書面材料。
(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
學校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和現場需要,組成現場指揮部。其中,現場指揮長由總指揮根據事故類別指派副總指揮擔任;現場指揮部成員由學校相關處室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處室的有關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信息聯絡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責: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救援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執行總指揮的決策、指令和命令,指揮現場處置;采取措施控制事件或險情的`進一步蔓延、擴大;調配現場處置力量和救護裝備物質,組織搶救傷員,實施現場救護;具體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警戒維護組:由政教處人員及有關人員組成,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區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觀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
緊急搶救組:由發生事故的年級組或處室人員組成,其職能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
信息聯絡組:由校辦公室人員組成,保持與上級及相關部門的聯系,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正確地向上級匯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呼救求援。
后勤保障組:由學校總務處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有關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處理組:由學校工會及事故發生處室組的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
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部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總指揮的調動、使用。
三、突發事件分級
根據學校突發事件的性質、涉及范圍、危害程度等將突發事件劃分為一般突發事件、重大突發事件、特大突發事件。
(一)一般性突發事件
指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一定影響,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二)重大突發事件
指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嚴重影響和重大危害,或出現人員傷亡,需由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共同參與處理,甚至需涉及的鄉鎮黨委、政府以及有關部門處理,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
(三)特大突發事件
指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造成特別重大危害并產生惡劣影響,出現跨學校甚至向社會蔓延擴散的態勢,死亡3人以上,需由縣委、縣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其他部門共同參與協調處理,甚至需由上一級黨委、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共同處置,按規定必須向縣教育局報告的突發事件,或按有關應急處置工作預案確定為特大級的緊急情況。
四、應急處置
(一)突發事件的報告
突發事件發生后,事件發生的處室或知情者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在第一時間內向學校主要領導(總指揮)報告,并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校值班室或辦公室(聯系電話:4601029),由學校值班人員或辦公室立即向副總指揮等涉及人員報告。并由信息組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突發事件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
2、突發事件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突發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發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件報告單位。
如事件緊急,為做到處置及時,可先報第1項內容,同時指定專人及時將事態發展情況續報。
(二)校園內突發事件的處置程序
1、突發事件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立即通知相關人員在最短時間內趕赴現場,組成突發事件處置現場指揮部;
2、指揮部迅速調集力量按照分工組織施救和疏散,根據突發事件等級,適時向縣教育局等有關部門請求救援;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后處理。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5
校園突發事件包括人為或自然因素引起,具有突發性,對師生人身安全、學校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學校和社會穩定等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影響的各類緊急情況,如安全事故(火災、公用設施故障中斷、建筑物倒塌、師生集體活動中發生的擠踩壓傷、交通事故等)、公共衛生事件(食物或職業中毒、傳染性疾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群體性事件(鬧事、游行、非組織的政治活動等)、影響重大的治安案件、師生非正常死亡、自然災害事故(洪水、臺風、破壞性地震)等。
根據有關要求,不提倡學生參加危及自身安全的救災活動。各學校要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加大安全隱患排查和整治力度,平時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演習,充分做好各種應急準備。在處置安全事故過程中,各班級老師要指導中小學生做好自救自護工作。學校每一位教職員工要將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并積極做好其他求援工作。將公安、消防和急救中心作為第一救援力量,在第一時間取得聯系和支持,確保將人員作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為了保障全校師生員工健康地學習、工作、生活,促進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有關法律法規,從我鎮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安全突發事件處理組織機構。
1、安全突發事件處理指揮機構。
總指揮:鐘朝日
成員:胡凱、龍健娜
2、安全突發事件處理隊伍。
(1)搶救處理組:
組長:周利紅
成員:蘊華、黃彥英、洋、運珍
(2)后勤保障組:
(3)組長:匡運求
(4)成員:鐘學鋒、雪輝、朝元、馬倩
(5)二、日常安全管理
(6)1、每天值日領導和值日教師要嚴格按照值勤制度,在校門口、學校校園、教學樓走廊等處進行經常性的巡視。
(7)2、禁止在校園教學園踢球、爬墻、爬樓門、滑樓梯欄桿,違者通報批評,對涉及的班級進行日常行為規扣分。值日教師要注意糾正學生在校園上述違規現象。
(8)3、凡是學生在校時間,學校安排教師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5)如是毆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態外,應將雙方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帶離現場,其余人員驅散。
(6)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7)如是社會人員來校鬧事且較為嚴重的,須立即撥打公安“110”。
4、注意事項。
(1)各級領導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3)嚴格控制社會閑雜人員和家長進入校園。
5、疏散人員。
(1)當事人所在的教室、辦公室及公共場所應在統一安排下有組織的`疏散到安全地帶,其余各室關閉門窗,避免更大的傷亡事故。
(2)確保教師特別是學生的人身安全。
(二)、火災事故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學校領導組成員,值日教師,消防安全員。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119),報告容為:“……學校發生火災,請迅速前來撲救”,待對方放下后再掛機。
(3)學校在向中心校、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匯報的同時,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校區消防安全員和教師成員為主,其余人員(學生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锨,水浸的棉被等。
(4)指揮人員和教師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三)、被盜案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事件當事人所在學校負責人,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中心校報告。
(2)向教育局領導匯報。
(3)經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各級領導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鎮政府領導,學校值日教師,衛生防疫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經領導同意后報告地方防疫部門。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中心校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衛生院(所)或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120”或“110”請求救助。
(3)由飲食服務管理人員封存現有食物,無關人員不允許到操作間或售飯處。
(4)立即組織骨干教師組成陪護人員隊伍,由各學校領導安排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區防疫部門報告。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不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個別家長來校探視,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組織人員做好食物中毒人員的思想工作。
(4)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有關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交通事故及其他傷害事故
1、處置事件的組織:學校領導及中心校,教育局、領導,學校值日教師,公安部門人員。
2、報告程序:
(1)學校領導。
(2)教育局、領導。
(3)根據事件需要,報告公安機關、醫療部門。
3、處置措施
(1)師生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校舍坍塌、樓道擁擠踩踏及大型活動安全事故等意外傷害時,要按照“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置,積極搶救,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當地衛生院(所)或就近醫院,或撥打120急救中心請求救助,后采取其他搶救措施。對樓道擁擠踩踏事故,要及時尋找其它通道,及時趕至人流上游組織疏導,防止事態擴大。
(2)及時向市教育局,造成死亡的,應及時向公安、交警、安監等部門報告。
(3)妥善處理事故,協助公安、安監等部門保護現場。
(4)通知受傷害者家屬或家長,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5)協助有關部門迅速調查事故原因。
4、注意事項
(1)穩定師生情緒,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家長來校,安排專人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發生后,要注意維護正常的學習秩序和工作秩序。
四、實行學校各類安全事故登記制度。
做到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人物、經過、事故結果等記載清楚。
五、重大安全事故必須在12小時寫出事故書面報告,逐級上報。
事故發生后,須及時將事發的原因分析、經過及應吸取的教訓、今后改進工作的措施等形成正式報告,報中心校、市教育局,對因學校責任事故造成重大傷害的,分清責任,由上級領導部門按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對責任人追究行政、刑事責任。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6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醫院發生緊急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在醫院職工及家屬和患者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醫療秩序,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應當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貫徹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依靠科學、加強合作的原則。充分利用和發揮已有資源,對所涉及的機構、人員、設備、物資、信息進行整合,一旦出現緊急突發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應對,保證對緊急突發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處置。
二、機構和制度
第一條、應急機構
1、醫院組織成立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處理本預案下的突發事件:
組長:呂恒先
副組長:
丁紅霞、趙振友
成員:李衛東、房斌、劉林、燕穎、郭蕾、王鑫君
2、發生突發事件后,由醫院突發事件處理領導小組組成工作小組。
第二條 報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醫院應當一經發現后迅速向總公司辦公室報告,并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1)發生或可能發生火災等引起重大傷害事故的
(2)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的
(3)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
(4)發生或可能發生重大暴力傷害事件的
(5)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醫院職工及家屬人身傷害的'事件。
2、任何個人對突發事件,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
三、預案及處理流程
第一條 可能引發醫院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由于種種因素對社會不滿和因矛盾激化而挺而走險、因嚴重利益沖突而報復、精神病人發病及極少數歹徒行兇犯罪等是引發暴力事件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加強對職工進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強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2、加強對醫院有精神病癥狀人的監控;加強對精神病人的關心。
3、對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當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記,耐心接待,盡力做好化解工作。
第三條 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暴力事件,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報警。打 "110 " 報警電話或者按緊急報警按鈕。
2、以最快的速度做好傷員搶救工作,并通知家屬。
3、立即報總公司辦公室、可先口頭后書面。
4、保護現場,配合警方調查。
5、在警方的指導下維持秩序。
四、醫院火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第一條 可能引起火災事故的原因:電線老化、亂拉亂接臨時線、違章使用電爐和其他電器設備、液化煤氣和煤爐共用、食堂油鍋過熱、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當、違章動用明火、亂扔煙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火災的主要原因。
第二條 預防措施
1、院長是醫院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根據消防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
2、醫院應當按規定配備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消防器材、設備的維護與保養,經常檢查和定期更換滅火器藥品。
3、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基本消防知識,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4、加強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保持通道暢通,不堆雜物。
第三條 處理程序
一旦發生火災,一般應按下列程序處理;
1、打 "119" 電話報警。
2、立即切斷著火樓的電源。
3、按照平時消防演練逃生的線路迅速疏散人員,
4、如有傷者要及時送上級醫院救治,并及時通知家屬。
5、在等待消防車到來期間,可組織醫院職工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撲救。
6、滅火后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相應的調查工作。
7、配合消防部門調查事故,追究責任,維護醫院的利益,并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7
一、總則
(一) 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我校安全工作,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及時、有序、高效地開展應急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師生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開展,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及教育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二)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快速反應。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把保障師生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避免或減少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對師生生命的威脅和危害。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將應急處置工作納入學校管理工作之中,建立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制,保證人力、物力、財力的儲備,確保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及時妥善應對。
2.依法規范,科學應對。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學校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機制,做到預案依法制定,管理規范運行。把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作為學校安全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科學安排報告、救援程序,各行動小組形成整體合力,切實增強處置學校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的能力。
3.統一領導,積極參與。學校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由學校安全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各類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根據事件事故性質,各相關部門、人員有義務參與處理,不得推諉、回避。
二、應急處置組織及工作職責
(一) 領導小組成員: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
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各類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加強有關部門、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作,決定應急處置工作中的決策和措施,確保各類安全事故或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序、高效地進行。
(二) 工作組任務分工及職責要求
1.現場指揮組
組 長:周朝華 副組長:沈志升
通訊員:田路磊
工作職責:
(1) 聽取事故或事件情況簡要匯報,迅速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2) 按照方案協調相關人員組織救援或處理事件。
(3) 及時向指揮部及有關領導匯報工作進展情況。
(4) 對各工作組的工作進行調度,研究工作措施,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內容。
2.傷員救治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通訊員:xx
工作職責:
(1) 迅速趕赴事發現場,調查了解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
(2) 協調對事發現場中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3) 協調血站、疾控部門做好受傷人員的供血和防疫工作。
3.后勤保障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通訊員:xx
工作職責:
(1) 在事故或事件處理過程中,進行超前或動態預測,及時調度、采購、運輸,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資保障。
(2) 準備所需資金,確保及時足額到位。
(3) 安排受傷及傷亡人員家屬事故或事件處理期間的生活。
4.交通治安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通訊員:xx
工作職責:
(1) 迅速調集人員,配合公安部門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疏散和警戒工作。
(2) 協助維護現場治安,防止事發現場人為破壞和其他突發事件發生。
(3) 協助現場指揮組組織調動運輸工具。
(4) 幫助維護事發現場附近交通秩序。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8
根據《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電〔20xx〕32號)、《遵義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20xx年根治欠薪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遵府辦函〔20xx〕48號)精神,按照《中共仁懷市委辦公室仁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仁懷市鞏固拓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實施方案>的通知》(仁辦發〔20xx〕11號)具體要求,結合實際,制定仁懷市“工程無欠薪”(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按照省、遵義市對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為重點,堅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標,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償還”的原則,深入開展“工程無欠薪”專項整治行動,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突破底線的事件和網絡輿情,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爭拖欠案件、金額和涉及人數比重逐步下降,最終實現“工程無欠薪”。
二、目標任務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脫貧攻堅領域所有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并接續督辦、限時銷號。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項目的徹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實現根治欠薪長效機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無欠薪”。
三、組織領導
為順利開展我市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最終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零拖欠,成立“工程無欠薪”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汪能科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市長
常務副組長:賈旭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
副組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鎮長(主任)主要領導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陳光琦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陳川同志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事務和牽頭落實領導小組交辦的工作。定期匯總和通報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工作開展情況,研究解決工作推進中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提請領導小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導欠薪問題化解和穩控。
四、重點任務
(一)開展全面排查,動態建實臺賬。一是建實欠薪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持續以易地扶貧搬遷項目、鄉村建設(含道路、水務、房屋等基礎設施建設和改造)、農業產業、扶貧車間等脫貧攻堅領域欠薪問題排查為重點,全面摸清政府性項目(含國企項目和各類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項目)、非政府性項目等欠薪情況及信訪、輿情線索反映的欠薪問題進行全面徹底核查,對信訪反映、網絡輿情、投訴登記、行業部門匯總等各種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進行回訪、甄別,將仍然未化解的欠薪問題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實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欠薪臺賬,并動態更新,同時報送市農民工工作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市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形成全市欠薪臺賬。各單位要認真核實、認真區分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對上報臺賬中有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混淆不清的,市領導小組將予以通報,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問責。二是建實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遷、教育衛生、水務水電等重點領域,迅速對拖欠工程款項目進行全面徹底排查,建實本行業、本領域、本單位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于20xx年4月23日前報送市財政局,由市財政局梳理匯總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項目臺賬。三是規范臺賬報送工作。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嚴格匯總、審核數據,排查中嚴格區分拖欠工資與拖欠工程款問題,工資要精準核實到農民工本人,拖欠農民工工資臺賬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員工資清冊等印證資料備案備查,嚴防數據造假和瞞報漏報行為發生。20xx年5月1日前,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園區)、市級相關政府性工程項目業主單位和市屬國有企業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項目償還方案的制定。(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扶貧辦、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交通運輸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文體旅游局、市扶貧辦、市教育局、仁懷供電局等市直有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二)突出工作重點,加快清欠進度。一是對于本方案工作目標明確的欠薪項目,各有關部門要始終盯緊抓牢、強化工作措施、加快分類化解進度,堅決做到心中有數、手里有招、肩上有責,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既定目標任務。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全程跟蹤督辦和統籌調度,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業監管責任,加強統籌協調,積極解決資金問題。二是對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項目,涉及部門和單位要持續跟蹤,加強與司法部門的案情銜接,加快查處進度,確保盡早執行到位、案結事了。三是對已清欠了的項目,要綜合采取欠薪線索專查、隨機隨訪巡查、核查支付憑證等方式,動態開展清欠“回頭看”,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到位,持續鞏固清欠成果。(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三)強化執法檢查,加大震懾力度。市發展改革、財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務、審計、工業商務等有關部門要對本行業在建工程項目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情況持續開展監督檢查,做到對所有在建工程項目執法檢查全覆蓋,并做好執法檢查文書的保管,確保在建工程項目全面落實“8個100%”;發展改革、財政、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大建筑市場秩序清理整頓力度,依法嚴厲查處和打擊建設工程項目未批先建、墊資建設、違法發包、違法分包、層層轉包、掛靠承包等違法行為和違規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勞務分包企業等,督促在建工程項目嚴格落實《條例》各項規定和實名制管理“8個100%”制度。對未按規定完成“8個100%”制度以及違法分包轉包的,立即責令整改,對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要依法處理。法院、檢察院、公安等司法機關依法對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嚴厲打擊,并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對接發改等部門將其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強有力震懾。(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審計局、市工業商務局、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
(四)加強監測預警,做好風險穩控。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快推進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的運用,將全市在建工程項目全部納入平臺監管,依托平臺對建設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專戶使用、施工總包代發農民工工資等情況進行動態監管、監測預警和及時處置,并推行電子勞動合同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有效推進源頭治理。市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大對平臺建設和運用的統籌推進力度。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動態建立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臺賬,并納入本轄區、本行業、本單位重大風險防控責任清單,確保重大欠薪問題和敏感項目發現及時、處置得當、穩控有力、化解到位。網信、人社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協調聯動,充分發揮欠薪輿情聯動處置機制作用,強化正面引導和負面輿情管控,嚴防和妥善處理各類輿情風險隱患。發現欠薪網絡輿情或收到其他單位通報輿情的,要在12小時內組成聯合工作組,開展調查核實,掌握證據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問題的及時處理促進欠薪網絡輿情化解。對社會和媒體關注的欠薪網絡輿情,在輿情發生后12小時內主動發聲、做到權威發布、口徑統一,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避免事態擴大。(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全面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建立長效機制。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要按照“標本兼治、防治結合、預防為主”的原則,全面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著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強化欠薪源頭治理,進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實“8個100%”等各項長效制度措施,確保盡早實現“工程無欠薪”的既定目標。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報刊、網絡平臺等資源,加強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政策的學習、公益宣傳及先進典型的'報道,依法加強對拖欠農民工資違法行為的輿論監督,引導用人單位增強依法用工、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法律意識,加強對農民工依法維權意識的培育,引導農民工依法維權。(牽頭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部門職責
(一)強化行業部門監管主體責任。住建、交通、水務、工業商務等行業主管部門要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規定的法定義務,落實好行業監管的主體責任,規范建設市場秩序,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按月支付農民工工資。要加大宣傳和監督力度,明確專人對本行業建設項目實名制“8個100%”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指導和檢查,實現“8個100%”全覆蓋。對不落實“8個100%”制度的,行業主管部門要視其情節采取通報、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標、記載不良行為、降低資質、清出市場等方式予以處罰。對工程建設領域出現的違法分包、違法轉包問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進行打擊。發改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依法審查政府投資項目的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按規定及時安排政府投資,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審批。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組織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和懲戒,并將評價結果應用到企業資質評定和建設項目招投標等環節。對拖欠工資的失信企業,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歸予以限制,使失信企業在全市范圍內“一處違法、處處受限”。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資金的預算管理,根據經批準的預算按規定及時足額撥付政府投資資金,積極籌措資金保障欠薪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公安機關負責及時受理、偵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刑事案件,依法處置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社會治安案件。(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強化人社部門綜合監管職責。人社部門要履行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協調、督查調度、綜合監管職責,組織各行業職能部門通過“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臺賬歸集匯總管理,進一步完善保障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動機制,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對重點工程領域、重點區域進行專項整治,開展常態化巡查督查,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及時查處有關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對不按要求落實“8個100%”制度、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嚴打擊,對情節惡劣的要納入黑名單制度。整合各部門資源,將農民工維權窗口調整設置在仁懷市群眾工作中心,從相關行業部門抽人辦公,實現“一窗受理、綜合辦理、案結事了”。(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三)強化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職責。司法、自然資源、人民銀行、審計、國有資產管理、稅務、市場監管、金融監管等部門,按照職責做好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相關的工作。工會、共產主義青年團、婦女聯合會、殘疾人聯合會等組織按照職責依法維護農民工獲得工資的權利。(責任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金融辦>、市司法局、市自然資源局、市審計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仁懷支行)
(四)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作為本轄區預防和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第一責任主體,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屬地管理責任,加強組織領導,推進工作落實。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排查和調處工作,對小的勞資糾紛要及時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時上報相關職能部門和行業主管部門,共同施策,將矛盾糾紛消滅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明確指揮權限和部門分工,規范分級響應和處置流程。推行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網格化”管理,暢通農民工維權舉報渠道等。(責任單位:經開區、名酒工業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
(五)強化工程建設單位具體監管責任。工程項目建設單位要按照“誰發包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履行好農民工工資支付的具體責任。明確專人負責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作,督促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落實好“8個100%”工作,同時將“8個100%”制度納入施工合同約束條款。指導和監督所發包的各工程建設項目配備勞資專管員,及時將農民工工傷保險繳費、考勤等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實時通過實名制管理信息系統在線填報施工項目農民工務工信息。精準掌握項目建設中農民工工資支付的進度,在劃撥工程進度款時,要將農民工工資款項單獨劃到農民工工資專戶,監督施工企業通過銀行代發給農民工。對沒有落實“8個100%”制度的項目要停止劃撥工程款,待工程項目整改后再繼續推行項目建設,將“8個100%”制度落實與安全生產同檢查、同考核。對發生欠薪問題的項目要重點監管,督促施工單位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積極籌措資金,履行農民工工資清償責任。(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項目業主單位)
六、督查問責
各鄉鎮(街道)、經開區(名酒園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各項工作和政策落到實處,最終實現我市“工程無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對各單位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情況督查力度,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地方和部門以及重大違法案件,要進行重點督查督辦,對行動遲緩、工作力度不夠、成效不明顯的予以通報批評;對工作不力引發重大群體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規追究有關單位及人員責任。(牽頭單位:市委督查局;責任單位:市直各行業主管部門,經開區<園區>,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各市屬國有企業)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9
1、在發生事故時,首先要保持冷靜和鎮定,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這樣可以確保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2、根據事故的性質,緊急向公安、交警、消防、衛生防疫、交通管理等相關部門求援。他們有專業的知識和技能來處理不同類型的事故。
3、學校可以通過廣播或現場老師的指揮來組織施救和學生自救的工作。盡最大努力減少人員傷亡的`程度。
4、應急小組應立即前往事故現場,聽取事故情況的匯報,并召集領導小組進行緊急處理會議。會議中可以采取應急措施,迅速調集搶險隊伍和物資,并與有關部門協調搶險救災工作。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到安全區域,并對受傷人員展開救援和護理工作。
5、保護事故現場,監控險情,密切關注事態的發展。這樣可以及時了解事故的進展情況,為后續的處理工作提供依據。
6、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取證工作,并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及時與傷患人員的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和解釋工作。這樣可以有效地維護傷患人員及其家屬的權益。
7、學校醫務室要做好衛生防疫工作,防止疾病的傳播。這樣可以保護師生的健康和安全。
8、應急小組負責災后的善后處置工作。及時調查事故的損失情況和傷亡人員的情況,并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同時,要確保受傷人員得到及時的救治,對事故現場進行處理和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同時,要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做好事故的善后撫恤和處理工作。與保險公司等單位取得聯系,依法處理,協調賠償,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全縣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社會影響,維護社會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云南省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規定》和《文山州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印發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省州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3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或人數雖不到30人,但到省州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沖擊黨政機關、非法集會、游行、示威、堵塞公路交通、阻礙執法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領導座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3)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1.4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屬地管理、行業歸口、協調各方、分級負責、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把握政策、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5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由于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所引起的影響生產、生活、社會秩序和危害社會公共安全的群體性突發事件(以下簡稱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
1.6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負責人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以縣政府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縣監察局、縣總工會、縣發改局、縣工信商務局、縣教育局、縣民宗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國土局、縣環保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農科局、縣林業局、縣水務局、縣文廣體局、縣衛計局、縣安監局、縣扶貧局、縣市監局、縣信訪局、縣產業園區管委會、縣機場籌建處(鐵建辦)及各鄉(鎮)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丘北縣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主任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兼任。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也應成立專門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各自主管行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人社、信訪、公安等相關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2.1領導小組職責
組織協調指導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全縣各部門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報告、參與調查、向有關方面通報情況、組織協調處理、跟蹤并督促妥善處理;承擔對全縣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統計上報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2.2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負責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通過信訪投訴、成員單位上報、丘北縣社會應急聯動指揮中心承接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報告,匯總、上報有關情況,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信息。
2.3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縣人社局具體負責縣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受理并查處農民工工資拖欠的舉報投訴案件,通過勞動保障監察、勞動爭議仲裁等手段,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拖欠、克扣工資的違法行為,對一般性突發緊急情況進行應急處置。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進行匯總、上報,統一對外發布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
縣信訪局負責妥善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縣監察局負責對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
縣公安局參與聯合行動,密切掌握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展動態,及時組織人員快速出警,積極協同相關部門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態擴大和惡化,并對縣人社局移送的惡意欠薪案件從快處理,及時處置。
縣法院接到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通知后,要及時介入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有效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縣司法局負責建立農民工討薪法律援助機制,為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咨詢服務和法律援助,依法幫助農民工解決拖欠工資問題。
縣工信商務局負責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傳達貫徹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搜集掌握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工資拖欠情況,組織進行專題調研,積極組織、協調處理招商引資企業和工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
縣住建局負責協調處理建筑業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及時介入進行處置,責令其支付勞動者被拖欠、克扣的工資。
縣總工會負責企業工會組織建設,指導幫助企業實施工資集體協商制度,為勞動者維權提供援助;縣通信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
縣衛計局參與聯合行動,負責事件發生過程中突發傷害的搶救治療工作,防止事態進一步擴大,配合做好調查取證和善后工作。
各鄉(鎮)人民政府、普者黑景區管委會負責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掌握事件動態,采取相應措施,切實把工資拖欠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負責做好政策咨詢、舉報投訴處理以及重大突發性工資拖欠案件的先期介入,及時趕到現場勸解、疏散上訪群眾,及時匯報和協助處理等工作。
其他成員單位職責:縣國土局負責非煤礦山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安監局負責煤礦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發改局負責發改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農科局負責農業項目和涉農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餐飲服務業企業和有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交通運輸局負責交通領域項目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水務局負責水利項目建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教育局負責教育基建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通信和電力部門負責各自行業領域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縣民政局、環保局、民宗局、財政局、林業局、文廣體局、產業園區、機場籌建處(鐵建辦)等部門負責各自主管行業企業和建設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
3應急響應
3.1信息報告
在接到各成員單位上報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縣政府和縣信訪局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要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對重特大突發緊急情況一般應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內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為:1.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2.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預測;3.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做的工作、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4.隨時了解公眾及媒體等方面的反映;5.其他應掌握的.情況。
3.2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在30分鐘內做出案情初步判斷,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4處置程序
4.1處置原則
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要按照“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的原則進行,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要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方法,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應急處置
4.2.1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突發事件情況下令啟動應急預案,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要立即與公安部門聯系,加強對人員、設施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維護社會秩序。
4.2.2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接到應急領導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指令30分鐘內,根據案情通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投入應急處理工作。有關成員部門接到通知后,應快速趕赴現場,在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了解情況,進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職責果斷處置。
4.2.3有關單位趕赴現場后對能夠現場處理的立即處理,對原因不清,需要一定時間進行調查處理的,要耐心細致地向群眾解釋,限期答復。配合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事態發展,防止社會閑雜人員和別有用心的極個別人利用事件做危及公共安全的事情。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處置辦法,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內部,解決在萌芽狀態,防止事態擴大。
5后期處置
5.1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應急領導小組要組織相關人員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事件后果,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鞏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彈。
5.2應急領導小組在完成事件的處置工作后,督促施工企業盡快恢復生產秩序,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勞動用工行為。
6責任追究
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處理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單位,要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6.1對農民工反映的情況不關心、反映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等現象的。
6.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不負責任、措施不力,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6.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或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6.4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未能及時趕赴現場,造成事態擴大和其它不良后果的。
7應急保障
7.1信息保障: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并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個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各單位、各部門已有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報道通暢和通訊設備完好。
7.2資金保障:嚴格執行《云南省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管理辦法》,縣內各用工單位必須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性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8附則
8.1本《預案》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8.2本《預案》自下發之日起施行。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1
為了切實提高學校應對食品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能力,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根據《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特制定我校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預案。
一、成立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組長:陳華鋒
副組長:李建華陳榮冬劉彥仁組員:全體班子成員
二、小組成員職責:組長:陳華鋒
負責總體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的應急工作安排。副組長:李建華陳榮冬劉彥仁
協助現場整體工作安排,收集記錄相關情況,形成文字材料。
組員:李小平陳伯龍李為安
負責現場救治,與衛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系。組員:孔榮華劉新黃佐前
提供一線的情況,查明事因,及時落實相關工作安排,并向師生及家長做好解釋工作。
三、應急處理程序
1、對中毒者采取緊急處理⑴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⑵采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1 ⑶組織好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⑷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
⑸對中毒食物及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采取臨時控制措施。
2、對中毒食品控制處理
⑴保護現場,封存剩余的食物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
⑵為控制食品中毒事故擴散,責令商家和生產經營者回收已出售的'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者證據證明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
⑶經檢驗,屬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銷毀或監督銷毀。
3、對相關用品采取相應的消毒處理。
⑴封存被污染的食品用具及工具,并進行清洗消毒。 ⑵對微生物食物中毒,要徹底清洗、消毒接觸過引起中毒食物的餐具、容器以及存儲過程中的冰箱、設備,加工人員的手也要進行消毒處理,對餐具,用具、抹布最簡單的辦法是采取煮沸辦法,煮沸時間不應少于5分鐘,對不能進行熱力消毒的物品,可用百分之七十五酒精擦拭或用化學消毒劑浸泡。
⑶對化學性食物中毒要用熱堿水徹底清潔接觸過的容器、餐具、用具等,并對剩余的食物徹底清理,杜絕中毒隱患。
4、食物中毒緊急報告制度
發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和接收食物中毒事故的報告應及時填寫《食物中毒事故報告登記表》并報告
2上級主管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說明發生食物中毒的單位、地址、時間,中毒人數,以及食物中毒等有關內容。
5、善后及責任追究
⑴善后工作由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小組集體研究,制定處置方案。
⑵責任追究屬上級部門和司法機關管轄的,學校負責落實執行;屬學校管轄的,由食堂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集體研究決定。
⑶事件處理結束后,立即著手清查隱患,堵塞漏洞,組織食品管理和從業人員全員培訓,并對學生進行情況通報和相關教育。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2
為全面貫徹落實省環保局應急工作措施要求,確保在本轄區內發生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時能夠快速響應,有序行動,高效處置,降低危害,實現保護公眾、保護環境的目的,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省、市環保局有關指示要求,制定黃山區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
一、基本任務
(一)負責對本轄區內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污染源或危險廢物的鑒別鑒定,進一步核實污染物的性質。
(二)判定環境污染危害范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
(三)參與對污染區域、水域、建筑物表面等消除去污及對染有生物粘劑、化學毒劑的.物品和其它危險廢物的善后處理與處置。
(四)完成市環保局應急預案賦予的其他任務。
二、應急啟動
(一)接到環境污染事故和突發事件通知時,立即通知應急人員,指定集結地點,明確集結時限(20分鐘以內),明確相關要求,展開應急準備工作。
(二)視具體情況報告有關領導,通知相關部門。
三、應急準備
(一)應急任務
受領應急任務內容:1、事件的基本情況;2、本單位的基本任務;3、可能得到的支援及協同規定;4、向上級部門報告情況和通知相關部門。
(二)應急措施
在分析判斷情況的基礎上,應結合預案、應急任務和實際情況,定下執行應急任務的行動計劃。應急器材、設備、任務、處置方法及應急人員防護等措施。
四、應急處理與處置
(一)協同監測應急小組采取應急監測,接收應急監測有關數據;
(二)對污染源進行定性的鑒別鑒定,準確判定污染源的種類、性質、規模;
(三)向上級部門報告鑒別鑒定結果,并提出處置建議。
(四)根據污染源的種類和性質以及應急監測數據,對污染或危害范圍作出概略判定,及時提出人員撤離及防護建議。
(五)根據污染源種類、性質、污染范圍,組織實施消除相應污染。
(六)認定污染類別,選擇處理方法,對污染危害進行最終徹底處置。
(七)及時上報各類污染信息,發生較、特大突發事故是地,及時請求社會救助。
五、應急終止及應急保障
(一)組織人員返回,維護、保養應急設備。
(二)指導有關部門及事故單位查出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復發生。
(三)進行應急工作總結,編制應急總結報告,上報應急工作情況;
(四)做好器材、車輛、通信設備、醫療及生活的應急保障。
六、應急組織機構
(一)設定應急投訴報告電話:8532643
(二)應急領導小組
成立黃山區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導環境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環保局組長擔任,小組辦公室由環保局副局長及各科主要負責人組成,小組成員為環保局及科、站這到所有成員。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3
一、突發事件的類型
1、塔吊作業中突然安全限位裝置失控,發生撞擊高壓護欄及相鄰塔吊或墜物,或違反安全規程操作,造成重大事故(如傾倒、斷臂)。
2、基坑邊坡在外力荷載作用下滑坡倒塌。
3、高處腳手架發生部分或整體倒塌及搭拆作業發生人員傷亡事故。
4、壓力容器受外力作用或違反安全規程發生爆炸及由此引起的連鎖反應事故(如起火)。
5、自然災害(如雷電、沙塵暴、地震強風、強降雨、暴風雪等)對設施的嚴重損壞。
6、塔吊、升降機安、拆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
7、運行中的電氣設備故障或發生嚴重漏電。
8、其他作業可能發生的重大事故(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起重傷害、觸電等)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
二、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1、工地現場內應急區域范圍劃定。
塔吊腳手架、施工用載人電梯事故,以事故危害形成后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基坑邊坡及自然災害事故等危害半徑以外的.任何安全區域為應急區域范圍。
電氣設備故障、嚴重漏電事故以任何絕緣區域(如木材堆放場等)為應急區域范圍。
2、工地場外應急區域范圍的劃定
對事故可能波及工地(圍檔)外,引起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需要當地政府的協調,屬政府職能。在事故(危害)發生后及時通報政府或相關部門確定應急區域范圍。應急電話:火災:119;醫療救護:122或999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措施
1、成立應急預案的獨立領導小組(指揮中心)。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及其人員組成
組長:xx組長:xx
組員:xx、xx、xx
下設通信聯絡組:
組長:xx消防保衛組
組長:xx搶險搶修組
組長:xx醫療救護組
組長:xx后勤保障組
組長:xx
2、組織的分工職責
(1)組長職責:
決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緊急事故,要求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幫助并實施場外應急計劃,在不受事故影響的地方進行直接x作控制;復查和評估事故(事件)可能發展的方向,確定其可能的發展過程;指導設施的部分停工,并與領導小組成員的關鍵人員配合指揮現場人員撤離,并確保任何傷害者都能得到足夠的重視;與場外應急機構取得聯系及對緊急情況的記錄作業安排;在場(設施)內實行交通管制,協助場外應急機構開展服務工作;在緊急狀態結束后,控制受影響地點的恢復,并組織人員參加事故的分析和處理。
(2)組長(即現場管理者)職責:
評估事故的規模和發展態勢,建立應急步驟,確保員工的安全和減少設施和財產損失;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務機構來之前直接參與救護活動;安排尋找受傷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員撤離到集中地帶;設立與應急中心的通信聯絡,為應急服務機構提供建議和信息。
(3)訊聯絡組職責:
a)確保與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聯系暢通、內外信息反饋迅速;
b)保持通信設施和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c)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與整理及對外聯絡。
(4)技術支持組職責
a)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b)指導搶險搶修組實施應急方案和措施。
c)修補實施中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d)繪制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信息資料。
(5)消防保衛組職責
a)事故引發火災,執行防火方案中應急預案程序。
b)設置事故現場警戒線、崗,維持工地內搶險救護的正常運作。
c)保持搶險救援通道的通暢,引導搶險救援人員及車輛的進入。
d)保護受害人財產
e)搶救救援結束后,封閉事故現場直到收到明確解除指令。
(6)搶險搶修組職責
a)實施搶險搶修的應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斷加以改進。
b)尋找受害者并轉移至安全地帶。
c)在事故有可能擴大進行搶險搶修或救援時,高度注意避免意外傷害。
d)搶險搶修或救援結束后,直接報告最高管理者并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7)醫療救治組
a)在外部救援機構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傷部位受污染等)。
b)使重度受害者優先得到外部救援機構的救護。
c)協助外部救援機構轉送受害者至醫療機構,并指定人員護理受害者。
(8)后勤保障組職責
a)保障系統內各組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b) 提供合格的搶險搶修或救援的物質及設備。
四、基本裝備
1、特種防護品:如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2、一般防救護品:安全帶、安全帽、安全網和防護網;救護擔架1付、醫藥箱1個及臨時救護擔架及常用的救護藥品等
3、專用飲水源、盥洗間和沖洗設備。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4
一、總則
1.1 編制目的
提高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減少不良社會影響,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理果斷的應急處置機制,保障農民工合法權利,維護社會正常秩序。
1.2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水利系統工程建設領域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的群體性突發事件。
1.3 工作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分級管理、就地解決,疏導教育、耐心勸離、依法辦事、快速反應、妥善處置的原則。
1.4 分類分級
根據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的參與人數、影響大小及其危害程度,分為三級:Ⅰ級(特大)、Ⅱ級(重大)、Ⅲ級(一般)。
(1)特大突發緊急情況:30人以上的農民工,集體上訪、靜坐、圍堵或滯留黨政機關,圍堵道路、建筑施工現場等行為;人數不到30人,但到上級信訪部門上訪或行為激烈,如:聚集圍堵沖擊黨政機關、堵塞道路、阻礙執法等需出動警力才能恢復秩序等行為,以及在公共場所懸掛標語、呼喊口號、攔截公務用車等影響較大的上訪行為。
(2)重大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上 3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3)一般突發緊急情況:10人以下的農民工,集體投訴、上訪、請愿、靜坐等行為。
1.5 啟動條件
(1)正在進行集體上訪,導致影響正常工作生產秩序的。
(2)正在進行集體上訪造成不良后果且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3)突發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情況突然發生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預案的情況。
二、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 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處置因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信訪股,由楊大志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成立相應的處理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做好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工作,暢通舉報投訴渠道。
2.2 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指導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組織指導各部門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隱患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排查,對引發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原因進行分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中涉及的重大勞動保障問題及時上報、參與調查、通報情況、協調處理、跟蹤督促;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
2.3 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負責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收集匯總拖欠農民工工資信訪投訴及突發事件信息上報;督促各成員單位嚴格落實屬地管理和行業歸口管理職責;完成應急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2.4 成員單位職責
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縣鄉鎮供水管理總站、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按照提前介入、重心下移、關口前移的工作要求,負責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摸排,及時處置信訪事件和突發事件;負責事發后及時趕到事發現場,適時掌握事件動態,采取有效措施,安撫、勸導、疏散上訪群眾;負責責令施工企業及時支付拖欠的農民工工資等。
信訪股:負責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接訪工作,做好安撫、勸導工作。
紀委辦: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履行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領導不重視、職責履行不到位導致事態擴大,造成惡劣影響的,按規定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局辦公室、財務股負責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的后勤保障工作和應急領導小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應急響應
3.1 信息報告
各股室(單位)在接到有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情況,或遇到群體性上訪事件時,應在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上報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內容包括:突發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等相關情況;突發事件發生的起因、性質和影響程度預測;掌握突發事件中施工企業和有關部門已采取的措施及處理情況等情況。
3.2 啟動預案
發生Ⅲ級及以上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后,由應急領導小組下令啟動應急預案。
四、處置程序
4.1 處置原則。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堅持快速反應、依法規范、協調配合的原則,堅持以安撫情緒和解釋疏導為主,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直至最終平息事件。
4.2 應急處置
1.通過前期工作仍不能控制農民工群體性上訪的應急情況,各部門在接到信息后,第一時間報告應急領導小組。
2.應急領導小組按局領導分工文件,通知股室(單位)分管領導第一時間帶領分管股室(單位)相關人員趕赴事發現場,了解事件的有關情況。誠懇聽取上訪人員意見,避免矛盾激化,勸導上訪人員迅速離開聚集地,盡快平息事態,并做好勸返接回工作。
3.趕赴現場領導將事件性質、危害程度及可控情況,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并請求公安機關支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情況向上級機關報告。
4.一旦發生農民工工資信訪不可控突發事件,各成員單位在接到通知后,要各司其職,迅速行動,確保人員和工作到位。
5.對出現難以勸離、圍堵機關、擾亂機關工作秩序或纏訪鬧訪及其他有明顯過激行為的,要第一時間報告公安機關,并協助公安機關依法采取相應措施,盡快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秩序。
五、責任追究
在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過程中,凡出現下列情況的(股室)單位,實行環節責任追究制,一律按相關規定從嚴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1.對農民工反映的問題不關心、長期不解決,致使矛盾激化,引發突發事件的。
2.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不重視、措施不力、責任落實不到位,造成糾紛不斷,社會影響惡劣的。
3.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發生后,謊報、瞞報或未采取積極有效措施進行調查處理,以及在調查處理工作中推諉扯皮、處置不力,以致延誤時機,造成不良影響和后果的。
4.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未及時趕赴現場處置,造成事態擴大和其他不良后果的。
六、應急保障
6.1 信息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建立健全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傳遞、處理等環節的工作制度,完善信息傳輸渠道,保持信息共享和通訊設備完好。
6.2 資金保障
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責成工程承包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并督促其按時足額預存農民工工資,為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事件提供資金保障。
處置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5
清明期間是森林火災高發期,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尤為重要。20xx年清明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期。為強化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及早動員部署
(一)發布禁火令:傳達市政府發布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開會議專題部署
1、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布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會支部書記、機關單位負責人、全體鎮干部、各村護林員參加。
2、各村召開專題會議:各村(居)委會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參加。
(三)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鎮政府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各村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一)組織單位加強宣傳
1、各機關單位負責宣傳發動本單位在職人員積極參與,帶頭示范,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嚴防山火。
2、村(居)委會:組織駐村干部、村(居)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包戶開展面對面宣傳、動員、教育,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
3、學校: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課、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懸掛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橫幅、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動。
(二)組織社會加強宣傳
1、發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2、發放宣傳單:組織群團組織、志愿者在圩街、道路收費站等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3、各村在微信群里廣發“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4、各村利用村村通廣播每天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禁火令、山火避險常識、典型案例等。
(三)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在圩街、村莊、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火災易發生區域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
三、嚴管火源,堅決消除隱患
(一)取締無證經營點:組織市場監督所、安監辦、派出所等部門清理、取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銷售店(點)。
(二)排查火災隱患:組織圩鎮機關單位、村(居)委會排查森林火災風險區〔點),建立臺帳,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
(三)設卡布點檢查:各村(居)委會干部、護林員在進山路口設置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
(四)現場執法處罰: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派出所干警、各村(居)委會干部進山開展巡查行動,依法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
(五)嚴管野外火源:組織駐村干部、村干部、黨員、村民小組長、護林員或臨時聘請人員,劃定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深入到山頭地塊巡查,必要時采取“人盯人”方法,確保火源管控與火情巡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山頭、每處林地。
(六)公開曝光典型:組織新聞媒體對各種阻礙執法檢查、違反禁火令的行為,以及森林火災案件等,在電視、廣播、報刊開曝光。
(七)加強墓地監管:組織村(居)委會對屬地墳墓造冊登記,簽訂掃墓防火安全承諾書。對墳墓集中區域開設防火隔離帶或采取其他安全防范措施,嚴防引發重大森林火災。
(八)制定村規民約:村(居)委會與村民商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約束、互相監督”長效機制。
四、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
組織督查組深入到一線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對各村(居)委會、各圩鎮機關單位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作為,弄虛作假、瞞報火情等失職、瀆職行為,實施問責;對森林火災多發,或造成重大損失與影響,或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撲救山火指揮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做足準備,高效處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鎮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村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鎮、村級撲火力量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后勤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隊伍靠前駐防: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一旦接到山火報告,快速出擊,重兵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專業撲火隊可分組駐防到交通便利的重點村,確保能夠以最快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村(居)群眾撲火隊(必須經撲火培訓合格)根據當地實際安排,確保能夠以最快速度撲滅初發火。
(四)嚴厲查處火災案件: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通報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偵查,從快從嚴偵破森林火災案件,堅決打擊肇事者,形成震懾效果。
六、強化值守,有序處置
(一)加強值班調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清明節假期,實行“雙值班帶班”制度,各村(居)委會安排人員在崗值班。
(二)有序處置火情。一旦發生火情,村(居)委在組織處置的同時報告鎮(街);鎮(街)接到火情報告,立即組織鎮(街)撲火隊伍前往火場處置,并報告市防火辦、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撲火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發生時,村(居)委會主要領導要立即到火災現場,并及時報告,視情況積極組織撲救;接到報告,鎮(街)領導必須到現場組織撲救。
(四)規范火情報告。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規范報送火情信息,不得遲報、瞞報。4月4日至8日,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委會每天15時前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報告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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