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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濟大學人文學院簡介

    發布時間:2017-09-06 編輯:

      同濟大學文科教育有著悠久的發展歷史,早在1915年就有過法政科畢業生。而“五四”時期同濟人的文學創作和學術探討就已頗具影響,如“五四”前誕生的“少年中國學會”的活動中,魏時珍、宗白華等同濟學生曾是《少年中國》月刊的主要撰稿人。

      1945年同濟大學正式設立法學院。1946年從四川返滬后即準備創建文學院,先擴理學院為文理學院,增設哲學、外國文學、中國文學三系。1948年文理分院,文學院增設歷史學系。至此,同濟大學確立了自己以理、工、文、法、醫、五大學院而著名的綜合性大學的完整框架,聚集了一批在國內外有較大影響的人文社科學者,如中文系主任郭紹虞,哲學系主任熊偉,德文系主任陳銓,歷史學主任吳萍,法律系主任吳歧等,另外如章士釗、鄭壽麟、楊一之、陳康、馮契、馮至、廖馥香等著名教授都曾在同濟任教。1949年8月,文、法兩院合并為文法學院,隨后被并入復旦大學,為復旦大學文科建設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20世紀70年代末,同濟大學實施恢復對德交往和綜合性大學的發展戰略,曾考慮重建哲學、醫學系,因當時高等教育管理體制的束縛而未果,但重建同濟文科和醫科一直是海內外同濟人的一個夙愿。1986年,學校成立社會科學系,并在此基礎上逐步分出法律、文化藝術、經貿等系。1993年1月,正式恢復文法學院建制,下轄社會科學、法律、文化藝術、外語、德語等系以及德國問題研究所、高等教育研究所等。此后隨著文科系所的逐漸增多,商學院、外國語學院相繼獨立,1998年夏天,文法學院正式以院為實體辦學。

      2003年4月起,為加快學校文科發展,貫徹落實學校科技教育與人文教育協調發展理念,建設綜合性、研究型、國際化的現代大學的辦學目標,文法學院在學校的大力支持下,實施向以學科建設為中心的研究型學院的轉變,對學院結構進行了較大規模的調整:通過整合學校的德國哲學與文化研究所、中國文學中心等相關研究機構,撤消了曾經為重建同濟大學文科做出過重要貢獻的社會科學系,組建為哲學與社會學、理論經濟學、政治學與行政學3個系,加上原有的法律學和中國語言文學(文化藝術)2個系,形成了以5個系為基礎的學院框架。

      2005年,在國家第十批博士點申報中,文法學院獲得了外國哲學、馬克思主義理論、思想政治教育等3個二級學科博士點,標志著同濟大學在文法建設方面上了一個新的臺階。在此形勢下,2006年7月,學校決定正式結束文法學院的建制,按不同的學科領域,重新組建人文學院和法政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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