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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東財經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發布時間:2017-09-22 編輯:少冰

      山東財經大學簡稱山財,坐落在中國山東省會城市濟南,是財政部、教育部、山東省共建高校,是一所辦學歷史悠久、財經特色鮮明、綜合實力突出在國內有一定影響的財經類普通高等院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于山東財經大學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一、培養目標

      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掌握本門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學或專門技術方面做出創造性成果的高級科學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愿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二)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或應屆碩士畢業生(最遲須在入學前取得碩士學位)。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人員和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人員在報名時應已獲得碩士學位證書,獲得CET—6合格證書或成績達到426分,已在核心期刊公開發表2篇相關學術論文,并經招生學院審查認定達到碩士研究生的學術水平。

      (三)身體和心理健康狀況符合規定標準。體檢標準請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四)考生年齡(至報名確認時)不超過45周歲。

      (五)具有一定的科研潛力,有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三、招生計劃

      2016年,我校擬招收博士研究生15人,實際招生計劃以教育部當年下達的指標為準。

      四、招生類別

      我校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類別按就業方式分為非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和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須將人事檔案在擬錄取后調入我校,畢業后按學校推薦、本人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就業。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不轉人事檔案,須在擬錄取前與我校、學生定向工作單位簽訂定向協議,畢業后按照協議定向就業。

      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只招收高校教師,比例不超過總招生人數的50%。

      五、報名、現場確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

      2016年1月5日-30日。

      2.報名方式

      報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考生需登錄我校研究生院網站,進入博士研究生報名系統進行報名。

      考生網報信息填寫務必準確詳細,報考學院將對考生的基本信息、學術科研能力進行初審。

      (二)現場確認與資格審查

      1.時間

      2016年4月8日。

      2.地點

      山東財經大學舜耕校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

      3.報名費

      220元/人。

      4.提交材料

      (1)報名登記表(通過網上報名系統打印,打印前須按要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打印后須本人簽字確認);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3)碩士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可先提交學位授予單位的證明,入學前補交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如報到時不能獲得碩士學位證書將被取消入學資格;

      (4)專家推薦書,須至少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

      (5)政審表;

      (6)碩士課程成績單原件(由研究生培養部門提供并加蓋公章,也可從本人檔案管理部門復印并加蓋公章);

      (7)一寸免冠近照兩張。

      (8)報考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的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考生報考博士研究生及允許考生全脫產在校學習的證明文件;

      (9)除報考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人員和應屆碩士畢業生外,其他報考人員須提交本人所在單位人事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考生在擬錄取后將其人事檔案、組織關系、工資關系轉入我校的證明文件。

      5.發放準考證

      不進行現場確認或資格審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發放準考證。

      六、考試

      (一)初試

      1.初試日期為2016年4月9日—10日(星期六、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初試科目詳見我校2016年博士招生專業目錄。

      3.初試方式為筆試,每門科目考試時長為3小時。

      (二)復試

      1.學校根據教育部規定及考生考試情況確定進入復試的基本要求,達到基本要求的考生方有資格參加復試。復試內容包括外語(含專業外語)口語、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等。復試時間另行通知。

      2.所有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七、錄取

      (一)學校將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綜合考生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考生的初試和復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按照“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的原則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除定向就業博士研究生外,被錄取考生須將人事檔案、組織關系、工資關系轉入我校,否則取消錄取資格。

      (三)學校統一將所有擬錄取的考生報教育部進行錄取檢查。錄取檢查合格后,發放錄取通知書。

      八、學制

      實行彈性學制,原則上為3-5年,最長不超過6年。

      九、學費

      根據國家規定,所有新入學研究生均須交納學費,收費標準為每人每年10000元。

      十、獎、助學金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我校錄取的博士研究生(有工資收入者除外)可享受或申請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或學校獎、助學金,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

      我校博士研究生獎、助學金標準詳見《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獎學金管理辦法》和《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助學金管理辦法》。

      十一、違規處理

      (一)對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三)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將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違規或作弊的有關情況將通報考生所在學校或單位,并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后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二、其他

      (一)我校不提供任何與博士生入學考試相關的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班。

      (二)請考生及時關注山東財經大學研究生招生信息網以獲取與我校招生相關的最新信息。

      (三)本簡章未盡事宜或與國家相關文件沖突之處均以國家相關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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