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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端午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發布時間:2017-11-04 編輯:曉玲

      引導語:端午節加班工資是如何計算的,大家是否想知道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相關的信息,歡迎大家閱讀!

    端午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1、放假安排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2016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2016年端午節,6月9日至11日放假調休,共3天。其中,6月9日為法定假日端午節,6月10日為6月12日周日的調休,6月11日為周六休息日。詳見下圖:

    端午節加班工資如何計算

      2、放假期間安排工作,加班費如何計算?

      結合上述分析,我們區分兩種情況:

      1)6月9日為端午節,系法定節假日加班;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上海市目前最低工資標準為2190元/月,也就是說,當天用人單位安排加班,全日制員工最低可得加班費:

      2190元/月÷21.75天×1天×300%=302.07元。

      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其計件單價的300%支付其加班費。

      那么,大家都知道法定節假日均為帶薪休假,該300%的加班費是否包含本數“帶薪”呢?

      其實是不包含的。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有關問題的補充規定》的通知,安排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另外支付給勞動者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或日工資標準300%的工資。言外之意,法定節假日安排員工勞動,員工實際可得到四倍工資。即員工最低可得工資:

      2190元/月÷21.75天×1天×400%=402.76元。

      2)6月10日為休息日調休,6月11日為休息日正常休息,根據規定,休息日加班,若不能安排補休,須支付加班費;

      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工資。按最低工資2190元/月計算,全日制員工可得最低加班費為:

      2190元/月÷21.75天/月×2天×200%=402.76元。

      對于實行計件工資的員工,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用人單位在休息日安排加班,且不能安排調休的,應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節假日計件單價的200%支付其加班費。

      綜上,若用人單位在端午節放假期間安排全日制員工正常工作

      應支付最低加班費為:302.07元 + 402.76元 = 704.83元;

      應支付的最低工資數額為:402.76元 + 402.76元 = 80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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