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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危險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5-04-12 09:54:01 制度 我要投稿

    危險品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危險品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危險品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危險品管理制度1

      危險品車輛管理制度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旨在規范運輸危險品的車輛操作,確保貨物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公眾和環境的安全。它通過對車輛的日常維護、駕駛員培訓、運輸路線規劃和應急響應機制的設定,降低風險,提高運營效率。

      內容概述:

      1.車輛檢查與維護:定期進行技術檢查,確保車輛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包括剎車系統、燈光設備、警示標志等關鍵部位的功能完好。

      2.駕駛員資質與培訓:駕駛員需具備相應的危險品運輸許可證,定期接受安全操作、應急處理和應急預案的培訓。

      3.運輸計劃與路線:制定合理的`運輸計劃,避開人口密集區和敏感區域,選擇安全的行駛路線。

      4.裝卸管理:規定嚴格的裝卸程序,防止泄漏、火災等事故,確保操作人員的安全。

      5.應急預案:設立詳細的應急預案,包括事故報告、現場控制、疏散人群和環境保護等措施。

      6.文件記錄與監控:建立完善的記錄系統,追蹤車輛運行狀態,通過gps等技術進行實時監控。

    危險品管理制度2

      為加強危險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 化學危險品的運輸裝卸

      1、 運輸危險品時,必須按有關危險貨物運輸規定辦理。

      2、 運輸裝卸危險品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1) 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

      (2) 禁止用絕緣軟管進行導液工作。

      (3) 碰撞、互相接觸易引起燃燒、爆炸或造成其它危險,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式互相抵觸的危險物品,不得違反配裝限制和混合裝運。

      (4) 遇熱、遇潮易引起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在裝運時應采取隔熱防潮措施。

      3、 裝運危險品時不得客貨混裝,水泥船、制動系統不靈的汽車不得裝運危險物品。

      4、 禁止無關人員搭乘裝運危險品的車、船。

      5、 裝運危險品的車輛,不得高速行駛、不得超車,通過市區時,應遵守所在當地公安機關規定的時間和路線,中途不得隨意停車。

      6、 裝運的危險物品必須有良好的包裝,運輸液體危險品的槽車或氣瓶必須經過檢驗,并在檢驗周期內使用。

      二、 化學危險品的`儲存

      1、 化學危險品必須儲存在專用的倉庫、專用的場地,實行定人保管。

      2、 儲存化學危險品應符合有關安全防火規定,與其它貨物必須保持一定安全距離,隔離存放,并根據物品種類、性質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爆、泄壓、防火、防雷、防曬、調溫、消除靜電等安全設施。

      3、 遇火、遇潮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4、 受陽光照射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在陰涼通風的地點存放或采取噴淋降溫措施。

      5、 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式相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地點存放。

      6、 儲存化學危險品的倉庫及場所嚴禁吸煙或使用明火。

      三、 化學危險品的使用

      1、 劇毒物品由使用者和倉庫根據用量提出計劃,經安全主管審核,報生產總經理批準,交采購員采購。

      2、 劇毒品領用時,應建立登記手續并注明領用人、領用日期、領用數量,必須由有關人員(領用、保管、批準)簽字。

      3、 危險品使用須做好防火、防毒、防泄漏、防靜電工作。

      4、 分管領導和保管人員應定期劇毒物品、化學危險品的庫存和領用情況。

      5、 使用化學危險品必須按照環境保護的規定,妥善處理廢水、廢氣、廢渣。

      6、 使用化學危險品必須按規定配戴勞動防護用品。

      7、 使用化學危險品必須準備和檢查好消防器材等安全防護設施。

      8、 使用化學危險品應建立消防和急救組織。

    危險品管理制度3

      為了嚴格管理危險品,防止事故發生,保證幼兒園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保健室的84消毒消毒液等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柜內,并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二、84潔廁靈藥品,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

      三、以上危險品室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沙土等,幼兒園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以上危險品室列為重點防范區。

      四、定期對以上危險品的包裝、標簽、狀態進行認真檢查,并核對庫存量,務使帳物一致。

      五、危險品保管室(柜)嚴格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專管人員對消毒危險品的保管和使用中的安全性負有全部責任。

    危險品管理制度4

      一、實驗室的安全、環境保護、消防工作是關系到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頭等大事,各級領導要經常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學校應定期對實驗室安全技術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二、實驗室設一名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工作。對不符合規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進行監督,有權停止有礙安全的操作,各級領導要支持安全員工作。

      三、實驗室應根據特點制定出具體要求和措施,并張掛在明顯地方,嚴格貫徹執行。每逢重大節假日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四、對壓力容器、電工、焊接、振動、噪聲、高溫、高壓、輻射、強光閃爍及放射性物質等場所及其有關設備,要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五、實驗、室要做好通風排氣工作。有毒藥品的`使用要嚴格按規定操作,如有撒落,應立刻采用科學方法處理。接觸過有毒藥品的手,應及時清洗干凈。

      六、對易燃、易爆和劇毒等危險品,要按規定設專用庫房存放,并指定專人妥善保管。領用時必須經實驗室主任簽署意見,報有關部門批準,同時要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剩余部分要立即放回倉庫,并做好詳細記錄。

      七、各種壓縮氣瓶,不可靠近熱源,離明火距離不得小于10米,夏天要防止烈日曝曬,禁止敲擊和碰撞,外表漆色要保持完好,專瓶專用,嚴禁私自改裝它種氣體使用。

      八、電器設備和電源線路必須按規定裝設,禁止超負荷用電。不準亂拉亂接電線。

      九、有接地要求的儀器必須按規定接地,定期檢查線路,測量接地電阻,每個實驗室的安全用電用水工作、閘閥啟閉等由該實驗室管理人員負責。

      十、實驗室內不得明火取暖,嚴禁抽煙。必須使用明火實驗的場所,須經保衛部門批準后,才能使用,有違反者,實驗室工作人員有權制止。

      十一、配齊消防器材(包括滅火器、砂、水、水桶等),并能保證應急使用。備好急救藥品箱,配全實驗室一般傷害處理藥品,以便急救之用。實驗教師要學習和掌握實驗室傷害救護常識,做好急救工作。

      十二、未經學校審核批準,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包括各種類型的電爐、電取暖器、電水壺、電煲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熨斗、電吹風等。

      十三、對違反操作,玩忽職守,忽視安全而造成火災、被盜、污染、中毒、人身重大損傷,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設備損壞等重大事故,實驗(功能)室要保護好現場,立即向學校報告。學校有關部門要及時對事故作嚴肅處理,追究有關人員相關責任。對隱瞞不報或縮小、擴大事故真相者,應予以從嚴處理。

      十四、新建和改建實驗室時必須將有害物資、有毒氣體的處理列入工程計劃一起施工。

      十五、實驗室工作人員應做好本室的文明建設、整潔衛生工作,實驗儀器設備應布局合理、擺放整齊,并且要定期對實驗室衛生工作進行檢查,采取措施,保持良好的實驗環境。實驗室的桌面、墻面、地面、門窗和設備應無積灰、蛛網及雜物。

      十六、對違反本規定自行其是的單位和個人,學校有關部門、實驗室管理部門有權停止其實驗和作業,并做出限期整頓和改造的決定。凡是被勒令整頓、改造的實驗室,在采取相應措施并經上級有關部門測試合格后,方可重新工作。

    危險品管理制度5

      1、化學危險品必須存在專門倉庫中,由專人保管。化學危險品倉庫內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化學危險品倉庫定時開啟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購買、儲存、使用易制毒化學品,必須遵守本制度和國家有關法律、其他行政法規的規定。屬于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對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有關規定。

      3、本制度所稱易制毒化學品分為三類。第一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主要原料,第二類、第三類是可以用于制毒的.化學配劑。具體分類和品種應根據國家確定并公布的品種及時調整。(見附表)

      4、易制毒化學品由藥庫統一采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采購,并建立臺帳,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

      5、各科室若須使用易制毒化學品,應先提出申請,注明品名、用途及用量,經科主任簽字、保衛科備案并批準后方可交由藥庫采購。

      6、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柜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制毒化學品,并建立使用臺賬,對每一批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臺帳保存2年備查。

      7、第一類中的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藥品制劑,單張處方不得超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并公布的最大劑量。

      8、發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衛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衛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主管部門并協同查處。

      附:易制毒化學品的分類和品種目錄

    危險品管理制度6

      危險品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了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危險品分類與標識

      2、儲存與運輸管理

      3、應急預案與安全培訓

      4、審批與許可流程

      5、監督與檢查機制

      內容概述:

      1、危險品的識別與分類:明確各類危險品的性質,制定相應的`標識標準。

      2、儲存規定:設定儲存區域的安全條件,包括防火、防爆、防泄漏等措施。

      3、運輸管理:規定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操作規程,如包裝、裝載、押運等。

      4、應急處理:建立應急響應計劃,包括疏散、救援、事故報告等流程。

      5、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危險品知識及安全操作的培訓。

      6、法規遵從:確保所有操作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危險品管理法規。

      7、內部審批:設立危險品采購、使用、廢棄等環節的審批程序。

      8、監控與審計:定期進行內部審查,確保制度的有效執行。

    危險品管理制度7

      1、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或使用

      ⑴車間建筑結構和工藝設備布置應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并配備必要的消防、通風、降溫、防潮、避雷等安全設備,以及防止污染環境的設備。

      ⑵化學易燃物品的加熱設備禁止使用明火在高溫反應或蒸餾等操作過程中如必須使用明火或煙道氣,有機熱載體,電熱等加熱時,應采取嚴密隔絕封閉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⑶車間內的電器動力設備、照明裝置、儀器和儀表應根據生產和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性質,分別采用防爆、封閉或其他有效的隔離措施。

      ⑷生產或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設備和容器應根據生產過程的火災危險和毒害程度,裝置必要的排氣、通風、泄壓、防爆、阻止回火、導除靜電,緊急放料和自動報警等安全措施,并使之經常保持完整好用。

      ⑸化學危險物品的生產或使用的反應設備,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試壓,常壓的設備不能當耐壓使用。

      ⑹化學危險品的輸送設備,屬易燃液體的應密封不露,用不產生火花的設備或用惰性氣體壓送;輸送可燃氣體的應保持正壓不漏;輸送固體氧化劑,易燃物品和爆炸物品應防止摩擦、撞擊。

      ⑺生產車間存放的原料或成品、半成品如系化學危險品,應根據生產需要,符合安全要求,規定存放地點和最高存放量。

      ⑻在改變生產配方、工藝流程,使用新技術、新設備、以及新產品投產前,都應制定技術操作規程、應急措施和防止污染環境的措施,并對操作人員進行操作訓練和安全技術教育后,才能投入生產。

      ⑼化學危險品的生產設備、監測儀表、防護設施和安全裝置(如安全閥、放空管、防爆管、阻火器、報警器等),應定期維護,檢修建立校驗制度保證有效。

      ⑽使用化學危險物品的部門,要建立定期清點和領發制度。

      2、化學物品運輸裝卸

      ⑴化學物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單獨裝運、危險性能與消防防護方法有抵觸的危險品不得拼裝或混裝。

      ⑵托運化學危險物品時,托運的物品必須與托運單上所列的品名相符,并注明托運物品的危險性能。

      ⑶在托運前對化學危險品的包裝容器和標簽,并必須檢驗是否符合安全運輸要求。

      ⑷裝運爆炸品,應指派政治可靠、責任心強、并熟悉業務的`人員。裝運劇毒品,必須由兩人押運。

      ⑸夏季氣溫在30度以上的從上午十時至下午四時停止裝運一級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

      ⑹裝運化學物品時,機動車輛在夏季應有隔熱遮陽設備;遇水燃燒的物品應有防水等安全措施設備。

      ⑺裝運化學危險物品的車輛必須有相應的消防、防護設備,車輛的排氣管必須有隔熱裝置或帶有熄滅火星的設備;油槽車還必須有除靜電的設備,裝載化學危險品的車輛應在車前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旗。

      ⑻裝卸、搬運化學危險品時,應注意防護和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輕裝輕卸,使用不發火的工具,不得翻滾、振動、撞擊、摔倒、重壓、摩擦。

      3、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保管

      ⑴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的管理工作,必須由政治可靠,工作負責,并熟悉危險品知識的人擔任。

      ⑵化學危險物品的倉庫與行政管理及生活用房應保持一定的間距。每間庫房或儲藏室,均應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必要的通風、降溫、防水、避雷、消防、防護等安全設備,使用的電器、機械設備都應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技術措施。

      ⑶在倉庫道路、走道等安全出入口及通向消防設備和水源的道路,應保持暢通。

      ⑷危險性能或消防、防護方法有抵觸的危險物品,必須分庫或分堆隔離儲存,如堆包裝置堅固、封口嚴密,數量又少的,可同時分堆或同柜分檔儲存,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應留出空道,堆垛與墻壁房頂之間應留出間距遇水燃燒或受熱后發生危險的化學危險品。

      ⑸不準在儲藏地點進行可能引起火災、爆炸的試驗、分裝、打包、封焊等不安全操作。

      ⑹倉庫儲藏室嚴禁吸煙,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并有警告標志,提示在明顯地點。如因工作需要,臨時動火,必須辦理審批手續。

      ⑺必須建立和健全入庫、驗收、發貨、盤點、日常養護等制度對性質不穩定的容易分解、變質或自燃的化學危險物品,應有相應的安全措施并經常進行檢驗,防止事故發生。

      ⑻裝卸或出入庫時,對遺留在地上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隨時清除,妥善處理。

      ⑼庫房內不準開會、休息或住人、無關人員不準入內。工作結束后,應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切斷電源,關窗鎖門。

    危險品管理制度8

      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品管理,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險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性等危險性的物質,并在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和導致人體中毒、灼傷、死亡等事故的化學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學校使用的危險品主要有:氧化劑、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易燃固(液)體、毒害物品、腐蝕物品等幾類。

      二、危險品必須存放于專門倉庫中,雙人雙鎖管理,不得存放于實驗室、儀器室內。

      三、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存儲的危險品必須有明顯的標簽(標簽上應注明該危險品的名稱、采購時間、規格、數量、質量),無標簽的危險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存儲的危險品要在有關帳簿中反映。

      四、危險品應分級分類存放,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過密、過高或過量儲存。

      五、危險品倉庫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防止變質、自燃和爆炸事故。對變質、過期的危險品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要加強對危險品倉庫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險品倉庫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和防護設備。

      七、危險品的領用必須由專人審批,根據使用情況領取最少量。

      八、領用劇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須詳細說明其用途,經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領用。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須全部收回。

      九、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教師應加以指導,傳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須的安全保護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劇毒、易爆物品應及時退還給實驗室,任何人不得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十一、盛裝危險品的容器、廢液、殘渣不得隨意拋棄,必須由實驗室統一處理。

      十二、學校實驗室主管部門及總務部門和使用危險品的學科(教研組),要對危險品的管理工作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并且列入制度。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防患于未然。

      十三、對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批評或處分,對于因違反操作規定,玩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須要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危險品管理制度9

      一、目的

      加強項目部120拌合樓液氨制冷系統的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保證安全生產,保障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境。

      二、使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桐子林水電站泄洪閘工程120拌合樓施工程范圍內化學危險品的管理。

      三、職責

      1、質安科負責本制度在全項目部范圍內的正確有效運行和必要的改進。

      2、使用、運輸、管理化學危險品的單位負責人制度在所在部門范圍內正確有效運行。

      四、管理內容與方法

      (一)危險品的范圍和分類

      具有燃燒、爆炸、腐蝕、毒害、放射性等物質,在生產、貯運、使用中能引起人身傷害,財產受到損害的物品,均屬危險品。危險品按其性質和貯運要求分為十類:爆炸物品、氧化劑、壓縮氣體和液體、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易燃液體、易燃固體、毒害物品、腐蝕物品、放射性物品。

      (二)危險品的裝卸運輸

      1、危險品的.裝卸運輸,必須指派責任心強、熟知危險品一般性質和安全防護知識的人員承擔。

      2、運輸化學危險品的駕駛員、押運員,必須經市公安局、勞動部門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才能在指定的路線行駛。中途停車,必須有專人值班看管。

      3、危險物品運輸車輛應懸掛《化學危險品》警示燈和警示標志;罐車要掛接靜電導鏈。運輸車必須配置滅火器,車上嚴禁吸煙。

      4、裝運化學危險品,必須有隨車人員押運,嚴禁搭乘無關人員,押運員必須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防護用品。

      5、裝卸化學危險品應小心輕放,做好防護隔墊工作,嚴禁摔扣、野蠻裝卸。

      6、禁止用電瓶車、鏟車、翻斗車搬運易燃、易爆液體、氣體等危險物品。

      7、運輸放射性物品,爆炸性危險品和易燃易爆液體等危險品,必須牢固、嚴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運輸工具。

      8、嚴禁性質相抵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混合裝卸。

      9、裝過危險品的車輛,在卸完后必須徹底清掃,裝過劇毒的車輛,必須進行洗涮。

      (三)化學危險品的保管

      1、危險物品管理人員(包括領用人員),要選派責任心強,經過專門訓練,熟知危險品性質和安全管理常識的人員擔任。

      2、管理人員要按管理危險品的范圍,配備防滑用品和器具;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調動,必須把工作交接清除。

      3、放射性物品,不得和其他危險品同存一庫,危險品和普通品同庫存放時,應保持適當的距離。

      4、遇火燃燒、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注意防火措施,嚴禁露天堆放。

      5、危險品倉庫要符合要求,并與生產、生活區之間必須達到消防規定的安全間距,小于規定安全間距必須設置隔離。

      6、化學危險品倉庫和儲藏室必須有明顯的禁火標志,必須配置足夠的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設備。

      7、庫房和儲藏室內嚴禁住人。

      (四)危險品的使用

      1、危險品的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化學危險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

      度,必須有相應的防護措施和防護器材,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2、嚴禁用手接觸劇毒物品,不得在劇毒場所飲食。

      3、易燃、易爆液體氣體使用時,瓶內物質不得用盡,要留有余壓(不得低于0.05Mpa)。

      4、嚴禁用易燃液體洗涮機器設備和衣服。

      (五)報廢處理

      1、危險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不經徹底洗涮,不得改進它用。

      2、劇毒物品用后的包裝物(或容器)要安排相關單位統一回收。

      3、劇毒物品和放射性物質的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選提出申請,制定周密的安全保障措施,經當地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處理。

      4、危險物品的廢渣,必須加強管理,不得隨同一般垃圾運出。

    危險品管理制度10

      1、總則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對項目部危險品的安全管理,避免危險品事故發生,確保危險品搬運、使用、儲存安全,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1)本規定所指的危險品是本項目部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以下統稱為危險品。

      2)本規定適用于本項目部氧氣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等危險品的搬運、儲存、使用的安全管理。

      3、管理職責

      1)物資部負責對氧氣瓶、乙炔瓶、柴油、酒精的儲存保管。對搬運、儲存的安全負責。

      2)試驗室、電焊作業班按規定領取相應物品,對使用安全負責。

      3)安全質量部對危險品搬運、儲存、使用的安全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4、管理規定

      1)氧氣瓶、乙炔瓶管理規定

      (1)氧氣瓶、乙炔瓶搬運時要輕拿輕放,不得相互碰撞和摩擦,嚴禁拋擲或劇烈滾動,不得戴有油污的手套進行搬運;

      (2)不得同車運送兩種氣瓶;

      (3)使用中嚴格遵守規章制度,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氧氣瓶、乙炔瓶;

      (4)使用氧氣瓶、乙炔瓶時,兩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小于5米,與明火間距不得小于10米;

      (5)使用中必須配備氧氣瓶帽、防振圈、壓力表、回火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

      (6)室外使用氣瓶必須做好防曬、防雨、防潮,嚴禁在太陽下暴曬,冬天使用氣瓶凍結時,嚴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屬敲打。

      2)酒精、柴油管理規定

      (1)作業場所應設置“禁止煙火”的警示標志;

      (2)使用酒精、柴油時,應檢查周圍環境,避免作業環境存有易燃易爆物品;

      (3)使用酒精、柴油時,應做好周圍環境保護措施,不得將酒精、柴油灑落地面或濺到周圍設備、設施、墻壁上;

      (4)用過的'空油桶、空瓶、廢油抹布等,應放到項目部指定危險廢物儲存點,不得隨意丟棄污染環境;

      3)危險品儲存規定

      (1)危險品儲存要用專門的倉庫,配備消防設施或滅火器,設置防火防爆、嚴禁吸煙等警示性標識;

      (2)倉庫應設在通風、防潮、陰涼的地方,不得在陽光下直射;

      (3)各種氣瓶、油品、酒精要密封完好、分類儲存,不得混放,不得放倒或傾斜;

      (4)危險品倉庫不得存放其他物品,擺放距離要符合安全標準距離,不得超量存放;

      (5)危險品要有專人保管,分類登記上賬;出入庫要嚴格按照倉庫物品管理制度進行登記、簽收;

      (6)嚴禁閑雜人員進入倉庫,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避免摩擦產生火花;

      (7)庫區消防通道要保持暢通,不得堵塞。

      (8)經常對危險品倉庫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檢查與考核

      1)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對本規定執行情況作定期檢查與考核。

      2)依據項目部安全生產獎罰條例的有關條款,對考核結果進行獎罰,并與年終考核相掛鉤。

      6、附則

      1)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2)本規定由安全質量部負責解釋。

    危險品管理制度11

      危險品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的關鍵一環,其主要目的是確保企業在處理、存儲、運輸和使用危險品時能遵循安全規范,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維護企業的財產安全,同時也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要求。

      內容概述:

      一套完整的危險品管理制度應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危險品識別與分類:明確各類危險品的性質、危害及應對措施。

      2、存儲管理:規定危險品倉庫的安全標準,包括防火、防爆、通風、隔離等措施。

      3、操作規程:詳細列出危險品的領取、使用、廢棄等操作流程,確保每個環節都有明確的指導。

      4、應急預案:制定針對危險品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應對方案,包括疏散路線、急救措施等。

      5、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危險品安全知識培訓,提升他們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6、監控與檢查:設立定期的危險品庫存檢查和安全評估,及時發現潛在風險。

    危險品管理制度12

      根據國務院公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結合公司經營的具體情況,特制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危化品采購、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

      一、采購

      1、采購生產使用產品的數量必須按照每次生產計劃的定制采購數量不得造成每批次生產完后,危化品原料剩下400公斤以上;油漆采購必須保證兩周以內的用量。

      2、采購人員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3、采購人員不得向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采購危險化學品。

      4、采購人員不得委托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單位,運輸危險化學品;禁止驗收不具備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的運輸單位運輸的危險化學品入庫。

      5、采購劇毒品,必須取得公安部門核發的劇毒品準購證和準運證。

      6、采購人員應向危險化學品生產或經營單位索取所采購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二、生產

      1、生產和使用有毒物品場所及其操作人員,必須加強安全技術措施和個人防護措施。生產和使用危險化學品的操作人員必須持有上崗證及相關作業證,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器具,方可進入作業場所作業。

      2、安全檢查以查思想、查紀律、查制度、查隱患為中心邊檢查,邊改進,制止違章作業,及時防范和整改隱患。對檢查出的'問題和隱患,要認真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及時消除隱患,避免事故發生。每次生產前必須做好應急預案。

      3、生產車間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柴、打火機、煙卷等火種進入車間和倉庫。

      4、凡使用危險化學品,必須隨用隨領,所領取的數量不得超過當班用量,剩余的要及時退回。

      5、目前公司的一部分產品在其他公司代加工,員工必須遵守他人公司的規章制度。如與本制度有沖突以他人公司制度為準。

      三、危險化學品銷售

      1、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

      2、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

      3、銷售人員不得將危險化學品銷售給未取得《安全評估審查意見書》和《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登記證》的危險化學品儲存(使用)企業。

      4、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時,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

      四、儲存

      1、油漆部分必須委托儲存在有危化品儲存資質的倉庫內并簽訂安全協議書,明確提出雙方的責權利。

      2、生產所需的危化品存放在代加工公司的按其相關制度管理,存放在本公司庫房的必須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運輸

      1、危險化學品運輸必須委托具有化學品承運資質的單位采用專門運營汽車、專業司機進行運輸,并與承運單位簽訂安全協議,明確提出雙方的責權利。

      2、少量的樣品可以由普通車輛運輸,但數量不得超過50公斤,車內必須配備干粉滅火器。

      六、處置廢棄

      集中收集,統一處理,達到國家排放標準方可排放。

      七、公司使用的所有化學產品,必須有理化性質、性狀、包裝方法、毒性學資料、危險特性、操作處置與儲存、健康危害、急救措施、防護措施、廢棄處理等相關資料,發放到相關部門。

    危險品管理制度13

      危險品管理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環,旨在確保企業在生產、存儲、運輸和使用危險品時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和環境的'可持續性。

      內容概述:

      該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危險品的分類與標識:明確各類危險品的性質,制定相應的標識系統,以便于識別和處理。

      2、安全存儲:規定危險品的儲存條件、設施要求,以及庫存管理和監控措施。

      3、操作規程:設定詳細的危險品操作流程,包括搬運、使用、廢棄等環節。

      4、應急預案:制定應對泄漏、火災等緊急情況的預案,確保快速有效的響應。

      5、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危險品知識培訓,提升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

      6、監督與檢查:建立定期檢查機制,確保制度執行的有效性。

      7、記錄與報告:記錄危險品的進出、使用情況,及時報告任何異常現象。

    危險品管理制度14

      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品庫是危險物品集中的場所,存放品種多,一旦發生火災、爆炸、中毒事故,往往危害大,經濟損失嚴重。因此,必須加強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根據燃燒、爆炸的形成條件,易燃易爆危險品庫的安全管理核心是對危險物的控制管理和對熱源的控制管理。主要管理內容為:①管理職責的落實;②危險物的管理;③熱源的管理;④消防設施的配置與管理。

      1.管理職責的落實

      企業應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危險品庫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危險品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危險品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干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征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2)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4)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5)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6)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國家儲備庫、專業危險品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干部;其它危險品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國家儲備庫、專業危險品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它大型危險品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各類危險品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危險品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危險品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危險品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2.危險物的控制管理

      (1)危險物品火災危險程度分類

      根據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按照貯存燃燒爆炸性危險物品可能發生火災的.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5類。不同類別的危險物,控制管理要求不同,甲類控制要求最高,乙類次之。

      (2)防止共存危險物品

      危險物品貯存管理要注意兩方面的情況,一是要避免不同性質物品因相互接觸、混合而可能引起的燃燒爆炸危險;二是要避免有些物品因存放條件變化 (如氣溫、氣壓等)而引起的燃燒爆炸危險。

      (3)危險物品貯存管理

      1)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2)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諸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干燥的場所儲存,并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溫度。

      4)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后,方準入庫。

      5)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細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6)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置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筑,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當征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7)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存布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3.熱源的控制管理

      (1) 機械熱源的管理

      1)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并不得在庫區清爐。危險品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2)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鏟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置。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3)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置,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采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4)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后,方可進行。

      (2)電氣熱源的管理

      1)危險品庫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范的規定。

      2)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3)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4)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置。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5)危險品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置防護罩。

      6)危險品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范的規定,設置防雷裝置,并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7)危險品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必須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3)火源的管理

      1)危險品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并交出攜帶的火種。

      2)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危險品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準,并采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準。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應當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4)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5)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4.消防設施的配置與管理

      危險品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設置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消防器材應當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置,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占、埋壓和挪用。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危險品庫,寒冷季節要采取防凍措施。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危險品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置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危險品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危險品管理制度15

      為規范我校實驗室各種化學危險品的使用和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制定以下制度:

      1、實驗室的化學危險品存儲在危險品室,存放按照危險品倉儲要求進行。

      2、危險品入庫要驗收,存儲的危險品必須有明顯的標簽(名稱、規格、數量、質量),無標簽的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并要嚴格建帳登記。

      3、危險品倉庫必須實行定期檢查,防止變質、自燃和爆炸事故。對變質、過期的危險品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化學危險品取用時要兩人以上共同操作,并記錄用途和用量,隨用隨取,嚴格管理。如果要將其帶到教室里使用,任課教師必須要保管好,不得隨意放置,經使用后,多余的藥品要及時退還實驗室。

      5、實驗教師和任課教師不得將危險化學藥品外借。

      6、若在學生實驗中使用危險藥品,任課教師必須對學生傳授安全操作方法和和使用注意事項,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每位教師必須對常使用的危險化學用品的`性質要熟悉,掌握一般性傷害的應急救護。

      8、化學實驗室應備有急救箱,箱內備有下列藥品和用品:碘酒、75%的酒精棉球等;燙傷油膏;5%碳酸氫鈉溶液、1%氨水、2%醋酸溶液、11%硼酸、5%硫酸銅溶液;藥棉、紗布等。(上述用品要定期添加或更換)

      9、網管中心不定期檢查危險化學用品的使用登記情況,做到責任落實,獎懲逗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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