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施工管理制度范例15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
為了規范施工現場管理,明確各相關工程人員的崗位責任,確保工程在保證安全文明生產的前提下,嚴把工程質量關,合理處理質量與進度、質量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樹立品牌工程意識、確保所有工程達到合格工程,特制定本施工現場管理制度,所涉及到的相關人員必要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
1、現場項目經理應根據工程合同內容,負責對內、對外各相關方的協調、溝通工作,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檢查、監督、各施工項目的施工進度、施工質量、施工成本情況。現場管理制度由現場項目經理負責落實。
2、技術負責人負責編制修改各分項工程施工方案,負責整個工程所涉及的各項技術指導、實施、技術交底、技術資料整理等工作。
3、材料員負責按計劃時間的.要求采購到滿足質量、數量要求的設備、材料,并在要求的時間內送到指定地點。
4、資料員負責所有進場設備、材料資料的搜集及整理、送樣、報驗、各分項工程驗收資料整理歸檔、建設方、監理方、施工方三方移交文件的檔案管理、提供各種檢查所需資料,做好相關會議記錄。
5、倉庫管理員負責現場所有設備、材料的出入庫登記,工具借領登記,并建立分類相關臺帳,能供及時查閱。
6、現場電工負責現場所有電源的布置、檢查、維護及設備的維修。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2
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一、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獎懲措施
1.應嚴格遵守地方文明施工管理標準的有關規定。
2.嚴格按照現場文明施工組織設計及現場平面布置圖(辦楊公區、生活區、材料加工區、材料存放區、臨時道路、臨時水電,塔吊位置等)布置現場,并明確現場布置及文明施工完成時間,對于不能按時完成的班組,甲方有權作出經濟處罰,各班組應組織專人定期巡查,并積極配合甲方的巡查工作。
3.現場圍擋
a現場沿道路應設置封閉式磚砌圍墻,高度應符合地方及建設方的規定。具體圖標形式應由甲方確定。
b.與行政中心主樓分界處用不低于1.8米的彩板或用密眼網封閉。(違者XXXX年元/次)
c.現場應設置大門,設置門衛看管并制定相應的管理制度。門口處應設有集水井及沖洗設備防止車輛帶泥污染路面。
4.施工現場
a.甲方在其施工區域的總入口處設五牌一圖(含工程概況、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消防保衛、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施工總平面圖等)。
b.現場管理人員應統一佩戴胸卡。(違者10元/次)
c.非施工人員及不帶安全帽人員禁止進入施工現場(違者20元/次)
d.施工現場總主干道做混凝土硬路面。兩側設排水溝、集水井。
e施工現場道路應做成循環干道,嚴禁在干道上堆碼材料、構件及其他雜物。(違者500元/次)
f腳手架下應統一做承臺,在建筑物外墻四周抄平,夯實,并做素混凝土圈梁,水泥砂漿抹面,外側面刷黃黑色分格,60cm一格。架體維護應用密眼網封閉。建筑物周圍設排水溝,建筑物凸出部分距外腳手架不小于30cm,雨水及現場廢水必須排入外管網內,現場不能見明水。(違者XXXX年元/次)
g.施工現場的管道不能存在跑、冒、滴、漏現象。
h.現場應按地方文明工地要求搭設較正規的`攪拌棚,并在棚內設存水池、攪拌機、砂漿機、泵秤等,現場攪拌砼、砂漿要有標準的配比牌。(違者200元/次)
i.棟號出入口必須設安全通道,并搭設防砸棚,樓梯口、電梯口、建筑物的臨邊應設有防護欄桿,高度在900mm以上。(違者200元/次)
j.現場電閘箱必須使用安全監察部門認可的產品,電纜必須入地且埋深不應小于0.6m,電閘箱應設統一的臺座及統一尺寸的保護欄。要求電纜用五線制,機具設備設專機專閘。(違者200元/次)
k.每個施工單位均應按規定及有關部門要求,對生活區、操作區、木工棚等配備消防設施。
l.施工現場及每個棟號均應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牌、棟號標志牌等。(違者100元/次)
5.材料堆放
a.各種材料、構件堆放必須分品種、分規格堆放整齊劃一,并設立明顯標識牌。(違者200元/處)
b.鋼筋存放場地應做砼硬化。筋不能直接落地,應用10~20cm厚的墊格架立。加工后的鋼筋分類碼放整齊,廢料及時處理。(違者200元/處)
c.現場應采用磚砌或水泥板搭設的正規的水泥庫,水泥應架起,距離地面不少于30cm(違者200元/處)。
d.作業區及建筑樓層內,要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不能馬上運走的必須堆碼整齊。施工÷現場的垃圾要運到指定地點存放。(違者100元/處)
6.現場生活區
a.職工生活區必須封閉,布局應合理,并符合防火規范及用電安全要求。
b.宿舍內嚴禁搭設通鋪,必須設立單人單層或單人雙層床鋪。宿舍內每天應由專人值日,保持干凈整潔。門窗應有防蚊蠅設施
c.生活區必須設立沖水廁所、淋浴房、盥洗室并設集水井、剩菜桶,保持生活區整潔,嚴禁明水及剩飯菜亂倒現象的發生,并設專人進行管理及清掃
d.職工食堂必須有排風及防蚊蠅等設施。
e.生活區應定期消毒。
項目
管理要求
處罰措施
獎勵
措施
工期
建設單位和總包單位合同工期
按甲方要求,保證時間節點工期
工期細化,按施工進度計劃工期
即:每月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4.每周施工進度計劃完成情況
5.若總工期能按合同工期完成退還所有節點罰款并按合同獎勵。
違反合同總工期,超過一天罰款1萬元
對于階段性(基礎、主體、裝飾)時間節點工期沒有完成,超過一天,罰款3000元
按周進度計劃工期沒有完成的單位工程罰款500元/周
按月進度計劃工期沒有完成的單位工程罰款1000元/月
對于非甲方原因拖延工期,甲方可以更換施工班組,并賠償甲方經濟損失,按延誤工期最長的單位工程計算
對于各項評比優秀的單位給于獎勵,從各施工單位罰款中拿出50%作為獎勵
質量
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圖紙進行施工
格按照施工操作規范進行施工
嚴格在建設單位甲方及現場監理監督下進行施工,每道程序必須經過現場甲方監理認可
嚴格按照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施工
保證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合格,達到設計和建設單位要求
搞好圖紙會審及施工前技術交底
加強職工質量意識,注重質量
主要材料未經甲方同意就使用到工程上,罰款XXXX年元
未經驗收的隱蔽工程,乙方私自隱蔽的罰款5000元并返工處理一切材料人工自負。
結構工程:砼露筋罰款100元/處,蜂窩麻面、砼脹模罰款200元/處,樓面砼平整度大于規范罰款100/㎡,砌體平整度、垂直度、飽滿度達不到要求罰款100元/處,其他結構工程大于規范罰款100--1000元/處,造成質量安全隱患的罰款1000元—10000元/處。并承擔全部的返工材料人工損失。
裝飾工程:內外抹灰平整度、垂直度大于規范要求罰款100元/處,地坪平整度、空鼓、翻砂大于規范要求罰款100元/處,其他裝飾大于規范罰款100--200元/處,破壞其他成品半成品罰款100~XXXX年元/處,砼未按配合比計量罰款1000元/次,
其他質量問題由甲方酌情處理。
造成質量安全事故的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文明安全施工
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范進行施工
按照文明施工要求
1.對施工中安全設施不齊全罰款XXXX年元/次
3.由于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罰款5000~~50000元
4.外腳手架與工程進度不同步罰款5000元/棟,四口臨邊防護不及時罰款XXXX年元/處,安全用電不符合安全要求罰款5000元/處
5.其它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6.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
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進度、成本管理獎懲措施
項目
管理要求
處罰措施
獎勵
措施材料
嚴格按照施工規范和圖紙進行施工
格按照施工操作規范進行施工
嚴格按照質量保證體系進行施工
保證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合格,達到設計和甲方要求
嚴格按甲方要求要求控制成本
加強職工成本量意識,注重成本控制
現場上每天做到工完料清。落地砼、砂漿及其他材料未收撿的罰款100元/次,大面積的按2倍市場價罰款.
鋼筋的損耗率不得大于1%。大于部分市場價2倍處罰。
未嚴格按砼及砂漿執行配合比罰款200—5000造成質量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其他造成的材料浪費甲方酌情處罰。
對于各項評比優秀的班組給于獎勵從罰款中拿出50%作為獎勵(進度罰款額除外)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3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酒店工程部、保安部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酒店工程部、保安部,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酒店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酒店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保安部、工程部每天對施工現場不定時進行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50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酒店工程部總監、保安部總監簽字,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酒店工程部總監、保安部總監簽字,審核,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報酒店工程部總監、保安部總監簽字,審核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Co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8。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9。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0。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1。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2。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3。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二)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2。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適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酒店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3。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4。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5。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6。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7。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
(3)要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
(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酒店保安部、工程部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8。職工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情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4
第一章:質量例會制度
項目部應建立質量例會制度,固定每周召開一次質量例會,即每周規定時間為質量例會日。
由項目經理或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由專職質量檢查員負責記錄,參加人員各有專業工長(施工員)、各種班組長以及班組的主要股骨干等人員參加的會議。
召開質量例會的主要內容是:針對現階段存在的質量問題和通病進行分析,并制定改正措施和防范措施。
例會要求每人均要發言,并做到暢所欲言,以采集眾人的智慧和才學。會議形式應力求活潑、和諧,不要拘于一格,可召開成座談會、分析會、研討會和碰頭會等形式進行。現場質量例會應以一種制度固定下來,不管問題多少、是否閑忙,均應按期按時召開,并將會議成果整理打印出來。無故不參加者應進行處分和制裁。
第二章:技術交底制度
單位工程項目部執行技術交底制度,針對各個不同專業工種、不同分項工程實行三級技術交底制度。
先由項目技術負責人主持研究熟透設計圖紙意圖,并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向各專業工種(施工員)進行技術交底。并交底重點著重于工程技術上高、深、難、現代化的施工技術不斷涌現,對于施工過程中的操作要求和特別注意事項也有所變化。具體如下:
1、新的施工技術:隨著科技的發展,越來越多的新的施工技術被引入到建筑領域。比如,3D打印技術可以用于制造建筑構件;BIM技術可以實現建筑信息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無人機可以用于巡視施工現場等等。這些新技術的引入,使得施工過程更加高效、精確,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影響。
2、操作要求的變化:隨著施工技術的創新,對施工工種的操作要求也在逐漸變化。施工員需要掌握新的施工技術,并能熟練運用相關設備和工具。同時,他們還需要具備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能夠熟悉使用各種施工管理軟件。此外,施工員還需要具備團隊合作意識,能夠與其他工種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進度和質量。
3、特別注意事項:在施工過程中,有一些特別需要注意的事項。首先,施工員需要嚴格遵守施工安全規范,做好個人防護措施,確保自己的安全。
其次,施工員應該認真學習項目技術負責人的交底內容,并按照要求進行操作,確保施工質量。同時,他們還應該時刻關注施工現場的環境變化,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避免施工事故的發生。以上是針對新的施工技術、操作要求和特別注意事項的描述。
進行消化并能掌握設計意圖和技術要點后,再向承擔分項施工的專業班組長進行圖紙交底,五筆是接受交底人能夠理解和掌握該分項工程的技術和質量要求以及質量驗收標準等。
第三、各專業班組長經過專業工長(施工員)的設計圖紙交底后,為了保證工作的質量,班組長應該向全體班組成員進行設計意圖和技術要領的消化和掌握,并且還需要了解質量驗收標準等相關內容。
成員再作詳盡的交底,務必使組員都能掌握技術操作要求和質量驗收標準等。
第三章:三檢及交底接檢制度
在項目經理(項目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班組要對所擔負的分項工程(產品)質量負完全責任。工地嚴格實行班組自檢、專業工長(施工員)復檢和專職質檢員檢查的三個制度,以及實行上、下道工序交接班檢查制。
1、班組長應組織班組工人嚴格按圖紙施工,按操作規程和技術交底操作;嚴格按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進行施工。
2、經常對班組工人進行“質量第一”、“精心施工”的教育,牢固樹立為下道工序著想的思想,嚴格把好每一道工序的操作質量關。
3、全面負責班組質量自檢和工序交接檢工作,發揮兼職質檢員的作用,積極接受施工員和質檢員的檢查、監督,虛心接受并積極改進他們的建議和意見;對于不合格的分項工程,我們會主動返工重做,直至符合要求,符合質量標準。
4、參加項目經理(施工員)組織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評定。
5、認真把好實用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質量關,對進場不合格的要拒絕使用,并及時匯報項目經理(施工員)。
6、經常督促班組工人,嚴格掌握各種材料配合比,不得套用、亂用配合比或隨意改變比例操作,確保工程質量。
7、對出現質量問題或事故應本著實事求是精神向施工員反映,不得隱瞞。
8、在施工操作中,不斷總結創“優良”工程(產品)的經驗,不斷提高自身技術素質,幫助班組工人提高操作水平。員工在班組長領導下,擔負每一道工序操作質量的責任,特要求員工做到:
9、努力學習操作技術,做到“二懂三會”,即懂操作規程、懂質量便準;會看圖紙、會施工操作、會檢測方法;堅持按圖紙、按技術交底施工,按質量標準操作。
10、做好個人質量自檢和班組內質量互檢工作,對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產品)堅決返工重做,直到符合標準。
11、堅決樹立“質量至上”的理念,嚴格把控工程質量,真正做到“三不”原則,即不使用不合格材料,不接受不合格工序,不交付不合格的分項工程(產品)。
12、虛心接受施工員、專職質檢員和班組質檢員的檢查和指導,努力提高操作水平,為確保工程(產品)質量嚴格把關。
第四章:質量掛牌制度
工地對各分項工程(檢驗批)的質量實行掛牌制度,全面執行“誰施工,誰負責質量”的管理制度。
各工種班組根據各自的作業區域(施工段)進行掛牌,實行質量明示、建立健全的質量對比制度,可以推動不同部門之間進行勞動質量的競賽,從而最大程度地激發員工的勞動積極性,最快速度的挖掘員工的質量潛力。
主體部分不的各項分工程質量掛牌分解落實到每個人,比如,這根柱子是由一位高手親自制作安裝的,他在上面掛上了自己的名牌,直到柱子被重新粉刷之前。每根柱子都需要進行混凝土澆筑,每堵磚墻都需要班組和個人負責砌筑,每面墻壁都要經過精心的粉刷。
另外,各分項(檢驗批)相關隱蔽工程因其停留時間較短,很快就會被隱蔽了,所以對于一些隱蔽工程暫時不實行掛牌制。
對各班組的勞動成果,應及時進行統計和評比。嚴格實行“優良高價、公司實行了一套名為“優勝劣汰”的獎懲制度,旨在對員工的表現進行評價和激勵。同時,我們還執行著“班組工人末位淘汰制”,以保證工作質量的合格標準。如果發現產品質量不符合要求,我們會及時進行返工重做,以確保產品達到高標準。均要賠償工地的材料損失費和工期延誤費。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5
(一)、材料驗收與入庫制度
工地所需的材料經采購員采購回場后,應進行材料的驗收。
(1)、材料保管員兼作材料驗收員,材料驗收時應以收到的《材料清單》所列材料名稱、數量進行驗收入庫,并對入庫的材料的質量進行檢查,驗收數量超過申請數量者以退回多余數量為原則,但必要時經領導核定審批核準后可以追加采購手續入庫。
(2)、材料的驗收入庫應當在材料進場時當場進行,并開具《入庫單》,在材料的入庫單上應詳細的填寫入庫材料的名稱/數量/規格/型號/品牌/入庫時間/經手人等信息。且應在入庫單上注明采購單號碼,以便領導復核,如因數量品質、規格有不符之處應采用暫時入庫形式,開具材料暫時入庫白條,待完全符合或補齊時再行開具材料入庫單,同時收回入庫白條,不得先開具材料入庫單后補貨。
(3)、所有材料入庫,必須嚴格驗收,在保證其質量合格的基礎上實測數量,根據不同材料物件的特性,采取點數、丈量、過磅、量方等方法進行數量的驗收,禁止估約。
(4)、對大宗材料、高檔材料、特殊材料等要及時索要“三證”(產品合格證、質量保證書、出廠檢測報告),產品質量檢驗報告須加蓋紅章。對不合格材料的退貨也應在入庫單中用紅筆進行標注,并詳細的填寫退貨的數目、日期及原因。
(5)、入庫單一式三聯。一聯交于財務,以便于核查材料入庫時數量和購買時數量有無差議。一聯交于采購人員,并和材料的發票一起作為材料款的報銷憑證。最后一聯應由倉庫保管人員留檔備查。
(6)、因材料數量較大或因包裝關系,一時無法將應驗收的材料驗收的',可以先將包裝的個數、重量或數量,包裝情形等作預備驗收,待后認真清理后再行正式驗收,必要時在出庫中再行對照后驗收。
(7)、材料入庫后,各級主管領導或部門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入庫材料進行復驗,如發現與入庫情況不符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員賠償。
(8)、對于不能入庫的材料如周轉架料、鋼材、木材、砂、石、砌塊、土建用的裝飾材料等物資材料的進場驗收必須由倉管員和使用該材料的施工班組指定人員二方共同參與點驗并在送貨單上簽字,每批供貨完成后據據送貨單一次性直接由工長開出限額領料單撥料給施工班組。
(二)、材料使用與出庫制度[page]
任何材料的使用都必須進行材料的領用手續,材料管理員不得在無領料手續情況下發放材料(特殊情況領取少量材料除外,但過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page]
(1)、材料的發放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
(2)、相應工程所需的材料由現場施工員、班組長負責領取。材料領取執行限額領料制度,施工員應按工程進度配合材料管理員做好分部分項工程材料使用統計。分項工程實際使用數量超過預算量應及時向項目經理匯報。
(3)、領料人與保管員辦理領料手續為:領料人根據當日工程所需要的材料向保管員申請領料,保管員開具相應材料出庫單,雙方在出庫單上簽字。
(4)、出庫單一式三聯:存根、財務(大項目應設置項目部財務科)、領料人各一聯。
(5)、保管員需做好材料臺帳,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時刻掌握庫存情況;認真核對各項工程之材料用量,并就當前庫存情況及時提供各種材料數量的補給信息,以便迅速采購補充,不影響工程進度。如因材料的突然缺乏而影響工程進度的,扣發材料保管員及施工員每天一百元工資。
(三)、材料歸還與退庫制度
(1)、在工程完工70%左右時應嚴格控制材料的購進與發放,并及時的統計出倉庫庫存材料的狀況以及還須購進材料的名單和數目,以避免過多的剩余材料,造成浪費并占用項目資金。
(2)、在工程項目結束時應對施工現場的材料進行盤點,并督促施工隊伍及時的辦理退庫手續。避免個別人員在施工結束時渾水摸魚,從而防止材料在工程結束時的流失。
(3)、材料在辦理退庫時應填寫材料退庫單,詳細列出所剩余材料的名稱及數目。清點完畢后同材料人員辦理材料的交接手續,存入公司倉庫。從而使公司倉庫的材料做到一目了然,以便于庫存材料在工程保修期和下次施工中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
(四)、材料使用限額領料制度[page]
(1)、由負責施工的工長或施工員,根據施工預算和材料消耗定額或技術部門提供的配合比、翻樣單,簽發施工任務單和限額領料單,限額領料單上必須詳細注明使用部位、數量,并于開始用料24小時前將兩單送項目材料組,項目材料組憑單發料。
(2)、沒有限額領料單,材料員有權停止發料,直至手續齊全,由此影響施工生產,責任由施工員負責。
(3)、班組用料超過限額量時,材料員有權停止發料,并通知施工員核查原因,屬工程量增加的,增補工程量及限額領料數量,屬操作浪費的,一次性從班組工程款中扣除,賠償手續辦好后再補發材料。
(4)、限額領料單隨同施工任務書當月同時結算,結算時應與班組辦理余料退庫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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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班組使用材料節超獎罰,具體實施辦法按項目部與班組簽訂的勞務合同執行。
(6)、周轉料具的使用,盡量按工作量的大小將周轉料具承包給施工隊,以防止周轉料具的丟失、掩埋、亂割亂鋸,應本著長料長用、短料短用的原則,不得將整料隨意鋸短鋸小,凡發現未經項目經理或施工員同意將木料、木枋鋸短鋸小者,按材料價值2倍進行賠償。
(五)材料保管與盤點
(1)儲存材料倉庫要統一規劃、劃線定位、統一分類編號。必須做到:物資堆碼要合理、牢固、定量、整齊、節約和方便。五五擺放,用五或五的倍數的堆碼方法。按照不同形狀、體積、重要程度,大的五五成方,矮的五五成堆,小的五五成包(捆),帶眼的五五成串,堆成各式各樣的垛形。達到橫看成行,豎看成線,左右對齊,方方定量,過目成數,整齊美觀的五五要求。材料保管中丟失的,由材料保管員負責賠償。
(2)對材料倉庫必須及時檢查,有否滲漏,特別是易受潮物品,更要及時檢查,掌握保質期時間。易燃易爆倉庫,必須嚴禁煙火,確保安全。
(3)做到日清、月結、季盤點,年終清倉。材料盤點要求做到“三清”即質量清、數量清、賬卡清;“三有”即盈虧有原因、事故損失有報告、調整帳卡有根據;“四對口”即帳、卡、物、資金對口。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6
為明確建設工程項目監管責任,落實監管措施,實現對所有在建項目監管工作常態化、規范化,全面提升施工現場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水平,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實行分片管理,科長負責制。
所有工程項目實行分片分區域分科室管理原則,責任科室負責所轄區域項目的日常監管工作,科室實行科長負責制;每個受監項目都要明確一名質量監督員和一名安全監督員(所屬片區未受監的開工建設項目由科長指定督辦和查處人員),實行監管責任到人。
二、實行全過程監督,每月巡檢頻率不少于2次。 責任監督員對所轄項目的質量和安全從開工到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監督,承擔監督責任。每月對所轄項目的現場監督巡查不少于2次,查處問題,督辦落實整改工作,及時錄入監管信息,傳輸實時監管視頻和圖片資料,向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匯報重大和疑難問題。同時,及時做好所轄項目相關信息的統計和整理報送.
三、明確安全監督職責,實行安全監督常態化管理。 1、嚴把項目開工安全條件審查關。對不符合開工前安全生產條件的項目,一律不得準予開工建設. 2、嚴格落實安全監督交底工作。從介入監督開始,安全監督員應向工程項目部、監理部和建設單位出具安全監督計劃書,提出安全監督工作具體要求,要求責任單位按既定的目標安排和落實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措施。
3、嚴格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督促、跟蹤責任主體抓好責任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履職行為的監督。一是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在崗、人證是否相符;二是關鍵崗位人員是否正確履職,施工現場的安全隱患是否及時得到了整改和消除.對不在崗或在崗履職不力的關鍵崗位人員,責成責任單位更換,情節嚴重的,應對項目經理(項目總監)記嚴重不良行為記錄。
4、突出重危大工程的識別、監控和隱患查處整改直至消號。督促、跟蹤責任主體抓好重大危險源的查處和整改.對工程項目的施工用電、起重設備、深基坑、高邊坡、腳手架、支模架、后澆帶等重大危險源根據各項目工程進度實施動態監管,要求項目部在醒目位置及時更新和公示重大危險源名目,專職安全員對每處重大危險源每天不少于一次的檢查。安全監督員每一次的巡查重點須放在重大危險源隱患的消除上。
5、強化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措施的落實。一是要設立大門(門樓)和圍擋要規范化;二是進場道路要硬化;三是要建立車輛沖洗平臺(有土石方進出的工地);四是材料堆放要整齊有序;五是安全通道要防護暢通;六是“七牌一圖”及安全質量宣傳掛圖要整齊美觀;七是辦公區、生活區要硬化和無衛生死角;八是要進行揚塵和噪音的`治理;九是洞口和臨邊防護的定型化、標準化。
6、抓好對所轄項目的安全生產企業考評和達標驗收工作.
四、明確質量監督職責,實行質量監督常態化管理。
1、嚴格落實質量監督交底工作。從介入監督開始,質量監督員應向工程項目部、監理部和建設單位進行工程質量監督交底,落實工程各階段質量控制要點和日常質量監管工作要求,要求相關責任主體單位嚴格按圖施工、嚴格把控工程施工質量。
2、嚴格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抓好責任單位關鍵崗位人員履職行為的監督。一是審查五方責任主體單位質量終身責任承諾書簽訂是否符合要求,責任單位和承諾人與項目實際是否相符;二是關鍵崗位人員是否在崗、人證是否相符;三是關鍵崗位人員是否正確履職,特別是對項目經理、施工員、技術負責人和質量專監履職行為的監管,施工日記、監理日記(旁站監理記錄)及質量檢查記錄是否與施工現場一致。對履職不力的,要求責任單位及時更換處理,情節嚴重的,應對項目經理(項目總監)記嚴重不良行為記錄。
3、嚴把工程質量檢驗檢測監督。一是抓好樁基、基礎工程的檢驗檢測,樁基坑、基礎開挖樁基和基礎承載力的相應檢驗檢測在檢測前應報檢測方案、合同及資質到監督科室備案,監督科室審查方案是否達到規范要求,對現場的檢測應及時抽查,對沒達到規范要求的嚴禁進入后續階段的施工;二是抓好進場原材料的檢驗檢測,所有的進場原材料都必須先檢后用,嚴禁無出廠合格證和產品合格證的原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無生產資質廠家生產的商品混凝土;三是抓好二維碼見證取樣送檢工作監督,工程項目所有的材料送檢都必須實行二維碼見證取樣,無二維碼信息的試驗報告一律不得作為項目材料試件質量的憑證;四是抓好同條件試塊、標養室(廂)的現場監督. 4、嚴抓隱蔽工程質量驗收監督。所有的隱蔽工程在隱蔽施工前必須通過驗收,并留取項目現場、重點部位及驗收情況的影視資料,驗收資料實行嚴格簽字把關,驗收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對涉及結構質量安全的隱蔽工程未通過驗收合格進行隱蔽施工的,整個項目不得認定為合格。
5、嚴抓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對梁、板、柱現澆開裂、露筋、蜂窩、夾渣問題,廚房、廁所無反邊、防水不到位滲漏問題,窗臺無壓頂或壓頂不規范、墻體砌筑質量差外墻滲漏、開裂問題,現澆樓梯施工縫留置錯誤,墻柱無拉接、不同建筑材料介面未設網連接等問題,作為工程質量常見問題治理的重點。建筑工程在主體施工前或市政道路工程在進行路面工程施工前,要求建設單位提供經過施工圖審查的質量常見問題治理設計專篇,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根據設計專篇,制定出專項施工方案和專項監理實施細則,在施工現場設立首層示范或首段示范區,不符要求的不得推薦參評工程質量標準化示范工地(工程)。
6、嚴把驗收監督關。房建工程樁基、基礎、主體、建筑節能、分戶驗收監督抽查及市政工程的管線、路基、路面等各階段性驗收和竣工驗收,存在的質量問題未整改到位的,階段性驗收不予認可通過,未通過階段性驗收的,不得準予進入下道工序施工。工程竣工驗收前,應加大對工程實體結構質量保證資料和階段性驗收資料的審核把關,資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準予竣工驗收.嚴格分戶驗收的監督管理.竣工驗收中發現影響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問題未整改到位的,分戶驗收存在弄虛作假的,監督組不得出具質量監督報告,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五、強化監督主動履職,實行失職問責追責。
質量安全監督員要強化工程質量安全監管責任,要嚴守工作紀律和施工現場質量安全監管底線,嚴把每一個質量安全生產環節的監督,確保履行監督職責到位.對履職不力導致工程質量事故、安全生產責任事故以及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將依法追究相關監管人員的責任。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7
1.總則
1.1目的
為了保護本企業建筑施工從業人員在生產活動中的生命安全,保證建筑工程施工現場(以下簡稱施工現場)在火災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災事故給企業及員工所造成的損失,根據《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并結合企業實際,決定編制本預案。
1.2方針和原則
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消防應急救援的原則是“保護人員安全優先、防止和控制災害蔓延優先、保護環境和財產優先”。
1.3編制依據
《消防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2.應急策劃
2.1施工現場火災危險因素分析
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危險因素主要包括人員聚集區,易燃易爆物料庫房和臨時堆場、動火作業、電氣消防等兩大區域和兩項項作業。
2.1.1人員聚集區域包括:集體宿舍,臨時辦公用房,民工食堂等;
2.1.2易燃易爆物庫房和臨時堆場包括:氧氣和乙炔等易燃易爆物倉庫,模板木料加工棚和堆場,模板施工作業面等。
2.1.3動火作業包括:各種焊接作業、氣割作業、金屬材料鉆切作業、易燃混合氣體區明火作業、垃圾焚燒、廚房伙食加工等;
2.1.4電氣消防包括:變壓器、配電房、供電線路負荷控制、生活區及作業區大功率電器施工、易燃混合氣體區域送斷電作業;
2.1.5周邊可能殃及的材料設施。
2.2法律法規要求
2.2.1集體宿舍、臨時辦公用房、民工食堂等人員聚集區域宜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第2.0.7條、第5.3.1條規定,其結構和裝飾材料采用非燃燒或難燃燒體;通廊式宿舍安全出口不少于2個。嚴禁在地下室或未竣工的在建工程內設置集體宿舍。
2.2.2易燃易爆物庫房和臨時堆場應禁止明火作業、吸煙等,庫房禁止住人,材料碼放整齊規矩設專人管理,并配備禁火標志和滅火設施。
2.2.3動火作業應建立審批制度、采取隔離、配備滅火設施。
2.2.4電氣消防應嚴格按照臨時用電設計方案規定,做好用電負荷控制。生活區民工宿舍按規定要求采用36V安全電壓。配電線路要設有短路保護和過載保護。線路連接要做到電氣連接,送斷電要嚴格遵守操作順序。嚴禁帶負荷閉合或斷開高壓隔離開關。
2.2.5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配備消防設施、開展消防知識和滅火及逃生常識宣傳教育、公布|施工現場消防設施平立面布置圖、消防疏散平面示意圖、落實定期消防檢查和電路巡查。
2.2.6現場應配備消防水泵、消防水管和消防水源。
3.機構和職責
3.1項目消防安全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
3.1.1組長:劉遠(項目負責人)
3.1.2副組長:付志杰
春勇(安全項目經理)
3.1.3成員:趙智慧
等人員組成
3.2項目消防安全應急機構
副組長:付杰
滅火組
物資搶救
營救組
通訊組
保衛疏散
消防安全領導小組組長:劉純潔
3.2項目消防安全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3.2.1領導小組負責消防安全和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等全面工作。
3.2.2組長負責消防安全和應急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分管消防安全工作
具體事宜;小組成員負責消防安全應急救援工作具體實施。
3.3施工現場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組
3.3.1組長:劉純遠(1390341786)
3.3.2副組長:付志杰(1382134860)、趙春勇(1335209179)
3.3.3下設通訊聯絡組、消防滅火組、傷員營救組、物資搶救隔離組、保衛疏導組。
通訊聯絡組組員:王宇
消防滅火組組員:丁倉
傷員營救組組員:趙智慧
物資搶救隔離組組員:牟建
保衛疏導組組員:王智弘
3.4施工現場項目部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救援工作組的工作職責
3.4.1組長負責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應急臨時總指揮、總協調;
3.4.2信息聯絡組由副組長和工地值班管理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火災事故接警和險情上傳下達工作;
3.3.3傷員營救組由項目醫護人員擔任組長,各施工隊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主要負責傷員的現場急救、轉送醫院工作;
3.3.4消防滅火組由安全員、各施工隊分別抽調作業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火災的前期撲滅工作;
3.4.5保衛疏導組由保安人員、后勤人員和各施工隊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人員疏散和隔離工作,嚴防疏散后人員重返火場;
3.4.6.物資搶救隔離組由材料員、各施工隊分別抽調施工人員組成,主要負責物資搶險和災害隔離。
4.項目部應急行動的資源配置
4.1滅火器材:滅火器日常按要求就位,緊急情況下集中使用,消防水管正常設置,并配備消防服裝、鞋帽等防護用品;
4.2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
4.3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V以下安全線路、燈具;
4.4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
4.5交通工具:工地常備一輛值班車輛。
5.教育、訓練、演練和檢查
5.1由項目組織每季度至少一次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具體安排另定。
5.2施工現場項目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組成員每年接受一次培訓,掌握并且具備現場救援救護的基本技能,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必須配備相應的急救器材和設備。小組每年進行3-4次應急救援演習和對急救器材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從而保證應急救援時正常運轉。
5.3結合公司安全生產月考評,每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
6.應急響應
6.1接警與通知
6.1.1應急上報機制
發現火災時,現場人員應就近使用滅火設施進行滅火,立即向項目部通訊聯絡組匯報同時向119報警。項目部通訊聯絡組接報告后立即向工作組長匯報,并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6.1.2內部應急報警機制
應急預案啟動后,拉響應急警報,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工作組組長通過通知項目部各小組成員進入應急實施狀態,開展各項工作。
6.1.3應急響應級別劃分
6.1.3.1I級響應包括:造成人員傷亡、民工集體宿舍生活區和辦公區以及易燃易爆物庫房起火,應向外部公共消防機構求救。
6.1.3.2Ⅱ級響應包括:除I級響應以外的所有火災,在自行組織應急救援后,由施工現場工作組長決定是否向外部公共消防機構求救。
6.1.3.3外部防臺相關部門通信聯系名錄組成:消防(119)、公安(110)、醫療急救中心(120)、交警指揮中心、電力等聯系號碼。
6.2人員疏散與安置
緊急疏散撤離路線必須依據施工總平面布置、建筑物的.施工內容以及施工特點,確立應急狀態時的緊急疏散撤離安全通道體系,體系包括垂直通道、水平通道、與場外連接通道,各通道不得亂堆物資,長期保持暢通,確保應緊急疏散撤離路線能有效暢通。發生火災時,關閉電路,(若有起重設備包括人貨施工電梯應停止使用)。
6.3應急人員安全措施
6.3.1火災現場就近兼職消防滅火組人員對非爆炸、非封閉區域、無毒物質的火災應執行:疏散、報告、撲滅、撤離等順序;
6.3.2消防滅火組人員進入火場使用消防服裝及消防鞋帽并佩戴防毒呼吸器;
6.3.4現場工作組長在發現火災可能造成結構破壞、有毒有害氣體揮發、人員體力不支、滅火器材使用完畢等情況后,在采取火災隔離等緊急措施后應立刻宣布滅火組人員撤離。
7.應急救援終止程序
7.1先由消防滅火組檢查確認所有火源均已撲滅;
7.2消防滅火組上報現場工作組長;
7.3現場工作組長聯系各工作組,確認現場火災已經撲滅、人員全部撤離并安置、傷員落實救治后,宣布應急救援工作基本結束;
7.4上報集團公司總經辦,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采取進一步措施。
7.5向外部公共消防機構求救的,其應急救援終止從其決定。
8.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的生產恢復工作
8.1應急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進行事故報告。
8.2對事故過程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物損失做收集統計、歸納、形成文件,為進一步處理事故的工作提供資料。
8.3對應急預案在事故發生實施的全過程,認真科學地作出總結,完善預案中的不足和缺陷,為今后的預案建立、制訂提供經驗和完善的依據。
8.4依據公司總部的勞動獎罰制度,對事故過程中的功過人員進行獎罰,妥善處理好在事故中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盡快組織恢復正常的生產和工作。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8
1、為搞好建筑施工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工作,保障作業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改善作業人員的工作環境和生活條件,保護生態環境,防止施工過程對環境造成污染和各類疾病的發生,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環境保護,環境衛生管理和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開展施工生產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安全管理教育,制定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施工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安全管理的內容,應納入本單位(本項目部)管理作目標和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同時評比。
4、施工現場環境文明衛生安全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規范生產生活場地、文明生產、環境保護、防止大氣污染、水土污染、噪聲污染、環境衛生、季節施工、防火要求等管理的若干規定。按照《水利水電建筑安裝安全技術工作規程》、《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執行。
5、建筑施工現場必須在醒目位置設立規格化的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制度牌、環境保護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消防保衛制度牌和工場平面布置圖的五牌一圖;在現場要害地點和專業作業場所、部位設立明顯的指令、提示、警告、禁止性標志。
6、合理進行施工現場生產生活區域的布置,應劃分清晰,并采取相應的隔離措施,做到整齊統-。宿舍、食堂、倉庫、油庫、料場、生產加工間、通訊、用電、用水等設施應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等規程要求,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7、按標準設立現場施工道路,必要時設置運輸碼頭。加強經常性和季節性的養護,保證安全暢通。生活區和其它設施的通道布局應滿足防火需要。
8、施工現場的設備安全可靠,有專人操作和防護保養措施;材料、構件能按品種整齊集中堆放,無隨處散落現象;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并應及時清運出場,做到工完場清,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9、嚴格按規程布置電氣設施和用電線路,杜絕私拉亂接違章作業。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操作規程。落實用電器具和電氣回路的安全保護裝置。
10、全面規劃場區供排水設施,滿足防汛和生產、生活消防需求。飲用水質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生活污水設置過濾網,食堂應設置隔油池,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應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施工污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河流。
11、貫徹工業衛生標準。夏季施工有防暑降溫措施,冬季施工做好防寒保暖、防凍防滑工作。加強塵毒、煙霧、噪聲的測檢和控制。城區施工不擾民,嚴格執行《建筑施工場界噪聲限值及其測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進行定期監測,并做好記錄。對確需夜間施工且超過噪聲標準的,經有關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施工。
12、加強職業病防治和醫療保健工作。有條件的施工場地應設立急救、醫療保健站。職工每兩年進行一次體檢。對特種作業人員、廚房炊事人員應先體檢后上崗,無體檢記錄的.不得上崗。對達到一定規模的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持健康證上崗。
13、堅持文明施工,建立健全工場場容管理、生活區衛生管理和安全保衛制度,美化環境,創造良好的生產生活秩序。宿舍內的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
14、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紀律,正確使用“三寶一器”,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做好洞口臨邊防護。
15、加強安全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推行安全-票否決制和獎罰制度。加大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的投入。努力做好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硬軟件建設工作。
16、各分公司、項目部應針對工程特點,制定更加詳細、具體的操作性能強的各項環境與文明衛生方面的管理制度。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9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0
1施工的一般安全技術要求
1.1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時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并對工人講解安全操作方法。凡是不了解本制度的施工技術人員和未受過安全技術教育的工人,都不許參加現場的施工工作。
1.2安全技術交底。在單項工程開工前,項目部的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分包方進行安全技術總交底;在單位工程、分部和分項開工前,施工技術負責人必須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1.3施工用的臨時建筑、設施,必須按有關要求進行設計,并經工程技術負責人審核和上級領導批準后才能施工。竣工后要由工程負責人會同安全技術人員檢驗驗收后,方能使用。
1.4施工現場平面管理必須充分考慮安全。作業區域的孔、洞、坑、溝應蓋好、填平或架設圍欄,并配有明顯標志。工作場所應有安全衛生及防火要求,施工作業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
1.5遇有六級以上的強風的時候,禁止露天進行超重工作和高空作業。
1.6必須做好季節性的安全工作:夏季防暑降溫,雨季防洪防臺,冬季防滑防凍,防火防煤氣中毒。
1.7在天然光線不足的施工地點或在夜間作業時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施。
2高處作業安全技術管理
2.1對于從事高空作業的職工,必須定期進行體檢。經醫生診斷,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貧血病、癲癇病和其它不適于高空作業的人,不能從事高空作業。
2.2各單位對于高空作業的人,應該提供工具袋。
2.3高處作業的工具、設施、防護用品等必須事先進行檢查,材料、物品必須堆放平穩,使用的工具要系安全繩,用后要放入工具袋內,嚴禁高處水平與垂直投擲工具、材料。
2.4兩米(含兩米)以上的高空、懸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無安全防護設施時,不得施工和作業,不準在高坡、屋架、檀條及其它構件上行走。禁止在未經固定的結構上栓系繩索。高處作業時穿戴必須利落,嚴禁穿高根鞋、拖鞋、涼鞋和裙子進行高空作業。
2.5睡覺不足或釀酒人員,禁止高處作業。
2.6未經工地領導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更動、拆遷腳手架和一切高空作業安全防護設施。
2.7高處作業的下方,必須視情況設置圍欄、安全網或劃出安全區,有必要時設專人監護。
2.8要避免同時進行多層立體交叉作業,當施工需要非交叉不可時,應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措施。在進入施工場所之前,應事先與上層施工作業的.單位、施工班組取得聯系,互相協作、配合好,作業時,一定要設專人監護。
2.9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暴雨或嚴凍的天氣,應停止露天作業。
3施工用電安全技術管理
3.1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3.2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3.2.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常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3.2.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2.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3.2.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出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2.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3.3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時間:施工現場每周一次。
3.4配電線路
3.4.1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3.4.2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必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腳手架上。
3.4.3架空線路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滿足下列要求:
3.4.3.1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于其允許載流量。
3.4.3.2線路末端的電壓偏移不大于額定電壓的5%。
3.4.3.3單相線路的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于相線截面的50%。
3.5配電箱和開關箱
3.5.1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各室外分配電箱或設置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實行分級配電。
3.5.2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電箱宜分別設置,如合置在統一的配電箱內,動力和照明線路應分別設置。
3.5.3開關箱應由末級分配電箱配電。
3.5.4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區。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m。
3.5.5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3.5.6電氣裝置的選擇
3.5.6.1配電箱、開關箱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和不合格的電器。
3.5.6.2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開關)以及漏電保護器。若漏電保護器同時具備過負荷和短路保護功能,則不設分路熔斷器或分路自動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5.6.3分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開關)。總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
3.5.6.4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3.5.6.5開關箱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3.5.6.6配電箱、開關箱中導線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
3.5.6.7進入開關箱的電源,嚴禁用插銷連接。
3.5.7使用和維護
3.5.7.1所有配電箱均應標明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識。
3.5.7.2所有配電室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由專人負責。
3.5.7.3所有配電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檢查和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電工。檢查和維修時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3.5.7.4對配電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關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
3.5.7.5所有配電箱、開關箱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按照下述操作順序:
1)送電操作順序: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2)停電操作順序: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
4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管理
4.1各單位的壓力容器在安裝、使用、檢驗、修理和改造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4.2各種氣瓶都要進行登記、編號、上臺帳;要定期檢查其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如不符合標準的一律不準發放和使用。
4.3使用各種氣瓶的工人,都要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操作培訓,掌握安全操作規定,未經培訓考試合格的一律不準上崗獨立操作。
4.4氧氣瓶和乙炔瓶在使用時,其放置安全距離不得小于10m;在狹窄處最小處安全距離不應小于5m;同時距離明火十公尺以上,避免在陽光下暴曬,搬動的時候不能碰撞。
4.5氧氣瓶要有瓶蓋,氧氣瓶的減壓器上應該有安全閥,嚴防沾染油脂,并且不能和可燃氣瓶同放一處。
4.6乙炔發生器必須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乙炔瓶在任何情況時,都必須垂直放置。
4.7氣瓶使用時,必須戴好防護安全帽,氣瓶開、關時要用不沾油污的專用工具,瓶嘴嚴禁沾油。氣瓶開、關時,操作人員應站在瓶嘴側面。
4.8使用各種氣瓶,要防爆,嚴禁用火烤;要放在專用小車和氣瓶架上。
5腳手架安全技術管理
5.1腳手架工程的施工設計應列入單位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或編制專項施工組織設計。
5.2安裝鋼管腳手架,應用外徑48-51mm,壁厚3-3.5mm的鋼管,長度以4-6.5m和6.1-6.3m為宜;禁止使用有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者有裂紋的鋼管,各個鋼管的連接部分要完整無損,以防傾倒或者移動。
5.3扣件應有出廠合格證,發現有脆裂、變形、滑絲的禁止使用。
5.4金屬腳手架的立桿,必須垂直地穩放在墊木上,在安置墊木前要將地面夯實、整平。
5.5腳手架施工準備
5.5.1單位工程負責人應按施工組織設計中有關腳手架的要求,向搭設和使用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5.5.2按規范規定和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對所使用的材料進行檢查驗收,不合格產品不得使用。
5.5.3經檢驗合格的構配件應按品種、掛鉤分類,堆放整齊、平穩,堆放場地不得積水。
5.5.4腳手架的搭設場地應進行清理、平整,并做好排水。
5.6腳手板必須使用五公分厚的堅固木板,凡是腐朽、扭紋、破裂和大橫透節的的木板都不能使用。
5.7腳手架搭設完畢或分段搭設完畢,應按規范要求對腳手架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5.8腳手架工程的現場檢查應著重以下各項:
5.8.1構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齊全,質量是否合格,連接和掛扣是否緊固可靠。
5.8.2基礎是否平整堅實、支墊是否符合規定。
5.8.3桿件的設置和連接,連墻件、支撐的構造是否符合要求。
5.8.4垂直度及水平度是否合格。
5.8.5安全防護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1
1、對現場的預留孔洞,必須進行封閉覆蓋,危險處,在邊沿處設置兩道護身欄桿,并于夜間應設紅色標志燈。
2、各類施工腳手架嚴格按照腳手架安全技術防護標準和支搭規范搭設,腳手架立網統一采用綠色密目網防護,密目網應繃拉平直,封閉嚴密。鋼管腳手架不得使用嚴重銹蝕、彎曲、壓扁或有裂紋的鋼管。腳手架不得鋼木混搭。
3、結構施工期間,首層支搭達6米寬水平安全網,鋼管腳手架的桿件連接必須使用合格的瑪鋼扣件,不得使用鉛絲或其它材料綁扎。
4、腳手架必須按樓層與結構拉接牢固,拉接點垂直距離不得超過4米,水平距離不得超過6米。拉接所用的'材料強度不得低于雙股8#鉛絲的強度。高大腳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進行拉接。在拉接點處設可靠支頂。
5、腳手架的操作面必須滿鋪腳手板,離墻面不得大于20厘米,不得有空隙和探頭板、飛跳板。施工層腳手板下一步架處兜設水平安全網。操作面外側應設兩道護身欄桿和一道擋腳板或設一道護身欄桿,立掛安全網,下口封嚴,防護高度應為1.5米。
6、腳手架必須保證整體結構不變形,縱向必須設置十字蓋,十字蓋寬度不得超過7根立桿,與水平面夾角應為45-60度。
7、井字架首層進料口處應搭設長度不小于3-6米的防護棚,其它三個側面必須采取封閉措施,各層卸料平臺出入口處均應設有安全門,通道兩側必須設有安全防護欄桿。吊籠定位裝置必須安全可靠,任何人不準乘坐吊籠上下。
8、結構內1.5米×1.5米以下的孔洞,應預埋通長鋼筋網或加固定蓋板。1.5米×1.5米以上的孔洞,四周必須設兩道護身欄桿,中間支掛水平安全網。
9、井字架口處必須設高度不低于1.5米的上翻式金屬防護門,下底高20厘米,門兩邊各寬于門口10厘米,門欄刷涂紅白相間的顏色,同色間隔20厘米。井字架內首層和首層以上每隔四層設一道水平安全網。安全網應封閉嚴密,未經上級主管部門批準,井字架內不得做垂直運輸通道或垃圾通道。
10、建筑物樓層臨邊的四周,無圍護結構時,必須設兩道防護欄桿或一道防護欄桿并立掛安全網封閉。
11、建筑物的出入口處應搭設長3-6米,寬于出入通道兩側各1米的防護棚,棚頂應滿鋪不小于5厘米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閉嚴密。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2
1、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憑工地發的“出入證”進出工地,來訪人員須在門衛處出示有效證件并登記后才能進入工地,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工地,進入工地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2、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酒類、飯盒等物進入工地。
3、班組員工退場,須有工地領導書面批條才能放行,且要檢查行李。
4、孕婦、小孩不準進入工地。
5、日常進材料要記錄,外單位帶進工具須做登記,出去時要批準、核對、注銷后才能放行。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建筑市場管理,規范項目建設各責任主體的行為,按計劃有序推動工程建設,保質保量完成各項建設任務,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建筑市場,是指建設工程項目立項后,參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線路管道和設備安裝工程以及裝修工程活動的各方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重要材料和相關設備采購等業務的發包、承包以及中介服務的交易行為和場所。
第二章管理依據
第三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和有關法規,以及雙方(多方)簽訂的合同、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及相關承諾,結合本區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三章適用對象
第四條在鹽城市城南管委會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包括且不限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設計單位、勘察單位、測繪單位、招標代理、評估單位、檢測單位、跟蹤審計、營銷公司、物業服務企業、酒店管理公司等。
第四章任務管理
第五條圍繞項目建設的總體目標,分解到各方責任主體的具體要求,明確總的目標時間、質量(成果)目標、安全目標、文明施工(服務)目標等。
第六條由各方責任主體細化明確各階段具體工作,對應完成的時限和服務承諾(含獎罰),以不影響工程建設為原則確認后實施。再由各責任主體的階段工作細化到每個月,由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定期組織檢查月計劃完成情況作為結算依據,并登記備案作為各單位信用等級評定和招標建議的依據之一。
第七條對各節點完成時間進行定期、不定期檢查,并實行過錯追究制。
第五章制度管理
第八條各責任主體應根據項目特點結合公司規章制度和城南管委會相關規定建立各項制度,各項制度要明確獎罰,特別要明確責任追究制。
第九條針對不同分工、不同崗位、不同項目區別對待,分類管理,明確責任。
第十條建立健全各項管理體系,如組織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安全管理體系、文明施工(服務)管理體系等,形成各項制度后到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登記,作
為檢查工作的依據之一。
第六章人員管理
第十一條按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要求明確參與項目建設人員,結合項目特點細化補充明確各項體系的人員,書面材料到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進行登記備案、身份核實(提供身份證原件、復印件請公安核對;職稱原件、復印件,以及各種資質資格證書復印件請人事局招標辦核實,以及公司的.證明材料),如遇工作調整及時備案。
第十二條手續齊全由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檢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抽查、核查。發現人員不在崗、假冒、擅自更換,約定從嚴從重處罰。
第七章單位管理
第十三條建立有效聯系機制,各責任主體形成月報、半年報、年報,報建設單位和公司總部。
第十四條每月固定時間由總經理或經營副總與建設單位(或城南管委會建設局)進行對接,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并明確采取措施,協商一致后納入下月工作目標進行考核。
第八章績效考核
第十五條根據每個月的工作目標完成情況結合制度執行情況,由城南管委會建設局牽頭,各方責任主體參加進行綜合評分,評出優、中、差,并在城南管委會和項目建設所在地公布。
第十六條對違法違紀產生嚴重后果責任,建設單位對各方責任主體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與各行政審批管理部分(規劃審批、圖紙審查、人防審查、節能、抗震、質檢、安監、審計及環保等等)建立有效聯系體制。
第十八條在項目審批審核過程中對違反強制性規定、存在重大隱患、重大失誤、多次修改仍不能通過審批的等影響工程建設,存在安全隱患和影響工程投資的進行聯合評定,評出優、中、差,并推薦限制在以后項目中使用。
第十九條工程結束進行總體評定,如工作目標未完成,按合同約定處理并在各單位信用等級和信譽中體現,作為投標評選的依據之一。
第九章展開活動
第二十條積極組織比學趕幫超活動,城南建設局對區內各參與單位將組織相互學習、綜合競賽等活動。引導創優、營運建筑市場積極向上的氛圍。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4
1、施工現場機械無論是租賃的還是自有的,必需確保設備的完好、安全、牢靠,使用前須制訂安全操作規程,根據操作規程進展日常檢查、修理、保養。
2、施工現場要設置施工機械治理人員,對大、中、小型機械設備進展日常治理及檢查,保證施工機械安全運行。
3、對施工現場租賃的塔式起重機、提升機及各種機械設備,出租和承租雙方方應簽訂租賃合同,并簽訂安全治理協議書,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托付安裝單位拆裝塔式起重機時,還應簽訂拆裝合同。塔式起重機的拆裝單位資質、相關人員的資格證等材料及設備統一編號、檢測報告等應一并存檔。
4、起重機械設備必需按標準要求安裝,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前方可使用。
5、施工現場對機械設備應以使用和保管并重為原則,根據“十字方針”(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定期進展保養工作。
6、各種施工機械設備的轉動部位必需安裝防護罩,在修理、保養、清理時必需切斷電源并設人監護。
7、施工現場按標準搭設機械設備工作棚,流淌設備必需做到防雨、防潮、防咂并放置在堅實枯燥的地方。
8、機械設備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及監測、指示、儀表、報警、信號等裝置應完好齊全,有缺損時應準時修復。安全防護裝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機械不得使用。
9、大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需持證上崗,無證人員嚴禁上崗作業,嚴禁施工機械超負荷作業或任意擴大使用范圍,制止施工機械帶病作業。
10、機械進入施工現場后,施工技術人員應向操作人員進展有針對性的機械安全技術交底,操作人員應熟識作業環境和施工條件,聽從指揮,遵守現場各項規章制度。
11、班組操作人員須每日進展一次機械安全檢查并做好交接記錄,工程部每周進展一次機械安全檢查并仔細做好檢查記錄。
12、施工機械必需專人操作、治理、非操作人員嚴禁使用,專業工程師對機械操作人員進展必要的安全技術培訓,使其了解機械使用性,發覺機械運轉不正常時應先停機檢查,排解故障前方可使用,不得違章操作。
13、使用機械設備與安全生產發生沖突時,必需首先聽從安全要求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5
工程質量是企業的生命,過程質量責任重于泰山,為了國家和用戶高度負責,為了是設計文件,施工標準,合同約定最終實現,并形成工程質量,工程品質功能和使用價值,特制定施工現場質量控制管理制度如下:
1.按照企業ISO9002質量標準運行要求,建立健全項目工程質量保證體系,落實崗位質量責任制,強化管理,責任到人。
2.認真搞好項目施工人員質量管理教育,貫徹執行國家和企業頒發的保證工程質量的程序、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明確項目質量目標,標準要求,抓好職工培訓,爭創優質工程。
3.努力學習,推廣使用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先進技術和施工手段,優化工藝提高功效,全面推行樣板墻制度,以點帶面,確保工程質量整體水平,對“四新”技術,明確重點,詳細具體,注重可操作性。
4.在認真搞好圖紙會審,精心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基礎上,加強施工過程的設計變更(審查)管理,加強技術復核工作,強化組織技術交底,強化積累技術質量的全面、科學、準確、及時。
5.控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建材的質量,嚴格選擇分包商,通過對其技術、管理、質量控制、工序質量控制和售后服務等質量保證能力,信譽調查以及產品質量的實際檢驗評價,各供方之間的比較,最后中和評價,選定工作關系,在使用前嚴格進行1書面檢查、2外觀檢驗、3理化檢驗、4天無損檢驗等四種檢驗,檢驗合格后投入使用。
6.實施工序質量監控,通過對工序活動條件(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等)和工序活動效果(即工序的過程標準)兩個方面監控,通過管因素、管過程,從而實現工程質量從事后檢查過關、轉向事前、事中控制。
7.及時準確留存質量過程成果,如砂漿、砼試塊,鋼筋焊接等施工過程試件,必須及時做好,專人養護、專人送試,及時留檔。
8.組織施工質量檢驗,強化質量自檢,互檢,交接檢工序(俗稱質量三檢)和專業檢查(施工組項時檢查,項目部每月兩次綜評驗測)工程隱蔽驗收、工程預檢、基礎和主體等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實施工程質量優質優價,班組個人獎罰分明,兌現整改堅決及時。
9.從施工順序和防護措施兩個主要環節入手,加強成品保護,按正確流程施工,不顛倒工序,防止后道工序損壞或污染前道工序,按正確的施工方法,保護方法保護好前道工序產品質量。
10.堅持竣工標準,做好售后服務,堅持竣工內容,標準,通過內容分層次自檢解決全部遺留,整理好竣工質量,實現工程竣工質量目標,售后服務體現工程質量,堅持24小時內處理好質量投訴,并按季節性,技術性,保修期滿三中形式積極主.動回訪用戶,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完善,推動工程質量的提高。 四、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為了認真徹落實國家《環境保護法》,做好現場的環境保護工作,特制定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如下:
1.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和標準,建立環境保護自我保證體系。
2.高層或多層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時,必須搭設封閉或臨時專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運,嚴禁凌空拋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飛物的細顆粒散體材料應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不得露天隨意堆放,運輸時防止遺撒飛揚。
4.指定撒水降塵制度,在規劃市區、居民稠密區、療養區和易產生揚塵的季節,要采取撒水降塵措施,拆除舊有建筑時,應撒水降塵,減少揚塵污染。
5.攪拌設備上,應安裝噴霧降塵設備,降塵裝置如損壞,應及時修復。
6.進行現場攪拌作業的,必須在攪拌機前臺及運輸車清洗處設置沉淀池并及時清理,廢水經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線。污水嚴禁流出施工區域。
7.施工中易產生強噪聲的施工機械應做封閉式遮擋,安裝消聲設施和限制作業時間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進行超過國家燥聲限值的作業。
9.嚴格控制人為噪聲,夜間卸料要輕拿輕放嚴禁大聲喧嘩。
10.現場存放的油料必須對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儲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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