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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08 19:10:01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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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1

      1、社團組建方式。

      學校依據師資情況和學生需求組建學生社團并安排輔導老師。支持學生自發組織社團并聘請輔導老師,經學校批準后可以開展活動。社團名稱由學生和輔導老師共同討論確定。

      2、社團招募方式。

      一般每學期初進行社團招新和人員調整,控制人數避免增加管理難度。堅持“自愿參加”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學生報名社團要先經家長同意。社團老師和成員一經確定,無特殊情況一學期內不再變更。

      3、活動時間地點。

      學校統一規定社團活動的時間。社團按計劃堅持開展活動,并做好記錄。活動時間為每周五下午后兩節,地點要相對固定。學校努力為社團活動的開展創造條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參加各社團的學生名單,并通過微信、短信、家長會等途徑將學生參加的社團名稱、輔導老師和活動時間告知家長。

      4、社團考勤管理。

      各社團成員和輔導老師按時到指定地點集合,不遲到不早退。學生因事因病不能參加活動的要提前請假。輔導老師活動前先點名,如人數不全務必核查原因。活動中加強學生管理,避免學生中途無故離開。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組織好放學,合理安排課外輔導和衛生值日,督促學生按時參加社團。因班級事務、課業輔導、病假事假等有學生不能參加社團活動的,班主任要主動和社團老師溝通。社團活動結束后,輔導老師再次清點人數,無誤后統一回教室。社團老師因病因事請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開展社團活動的,要于當天中午前通知相關班主任和社團管理人員,由社團管理人員協調安排,并由班主任傳達給學生。因學校統一安排活動需取消社團活動的.,先由學校通知社團老師,然后由社團老師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同樣要在當天中午前傳達到)。

      5、活動過程要求。

      每次活動時要認真組織,注意文明禮儀、紀律衛生,加強安全教育,避免發生安全事故。

      6、社團收費管理。

      各社團不得收取學費。需要購買學習用品的,堅持自愿原則,提倡家長自行購買,家長支持統一代購的要提前簽訂同意書。

      7、社團績效管理。

      各社團要積極參加各級比賽,為學校爭得榮譽。學校每學期末舉行社團成果展演,定期進行優秀社團、優秀成員的評選表彰。社團輔導工作量計入評優評先和績效考核量化范圍。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范我校學生社團的管理機制,繁榮校園文化生活,促進校園精神文明建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興國縣將軍中學學生社團。

      第三條學生社團是指我校學生自愿組成,為實現成員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開展活動的學生組織。學生社團必須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以及校團委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學生社團由校團委負責進行管理,包括社團的資格審查、登記注冊、社團招新等;保障社團的合法權益;規范社團的正常活動;查處社團的違紀行為。

      第五條學生社團以培養、發展學生興趣愛好,發揮學生特長,提高學生綜合素質及豐富校園文化生活為宗旨。

      第六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成員會費繳納、學校獎勵或社會贈予等。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校團委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校團委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團的成立、變更與注銷

      第七條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5名以上的學生聯合發起,發起人必須具有開展該社團活動所必備的基本素質,且未受過校紀校規處分。

      (二)有規范的名稱和相應的組織機構。

      (三)有相對固定的活動場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團指導教師。

      (五)有規范的章程。

      (1)學生社團的名稱、宗旨、主要任務;

      (2)學生社團成員基本介紹;

      (3)學生社團組織機構及其權限;

      (4)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權限及產生和罷免的程序;

      (5)會員資格和流程;

      (6)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7)社團成員考評及獎懲制度;

      (8)學生社團財務管理辦法、經費的來源和使用原則。

      (六)學生社團的名稱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得違背校園文明風尚。學生社團名稱應當與其性質相符,準確反映其特征。

      第八條社團成立申報程序:

      (一)成立學生社團前,發起人應先落實指導老師、制定詳盡的社團章程,向校團委提交書面申請。

      (二)申請籌備、成立學生社團應提交申報材料包括:

      (1)學生社團的申請表;

      (2)學生社團基本情況介紹(包括:學生社團名稱、社團指導教師及發起人和擬任負責人的基本情況介紹、社團名稱由來、組織機構示意圖、負責人產生的程序和領導機構職權范圍、經費來源及管理辦法、納新標準及流程、社團管理章程及其他必要事項);

      (3)成員的信息表包含姓名、班級;

      (4)指導老師同意書。

      (5)其他必備材料。

      (三)校團委通過審核后將材料報學校審批,校團委應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

      第九條以下情況不得批準學生社團成立:

      (1)學生社團宗旨、活動內容、范圍不符合本辦法中有關條款規定的;

      (2)在申請成立時弄虛作假的;

      (3)籌備學生社團的人數未超過5人的;

      (4)校內已有性質相同或相近的學生社團,經審核被認定為沒有必要成立的學生社團;

      (5)對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學生社團,無基本的防范、保障措施、無法保證學生社團活動正常、安全開展的;

      (6)沒有正式指導老師的;

      (7)屬于校外團體的分支或附屬機構的。

      (8)發起人受過校規校紀處分的

      (8)其他不適合學生社團成立的情況。

      第十條經批準成立的學生社團應當在收到校團委書面通知的15日內應以公告形式宣布學生社團成立。

      第十一條學生社團在征得學校的同意后,可以設計、使用合適的藝術圖章或其它標志作為該社團的標識,設計成功的社團的標識應報校團委備案,不得隨意更換,任何社團均不得私刻任何公章。

      第十二條校團委每學期初對全校學生社團進行重新登記,各學生社團每學期初對會員進行重新登記,過時不登記者,由校團委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對學生社團以解散論處,會員以退會論處。

      第十三條學生社團解散要寫書面申請,經校團委備案后宣布解散,并處理好善后工作。

      第十四條學生社團在3個月內沒有正常開展活動的,由校團委進行整頓,一學期未開展活動視為自動解散,注銷其資格,整頓期或注銷后的社團不得開展任何活動。

      第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注冊、登記工作在每學期開學后1個月內完成,程序如下:

      (一)學期結束前向校團委上交上學期的工作總結和財務報告,并上報有關資料;

      (二)學期初校團委根據各學生社團上學期的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及其他相關資料,對各個學生社團的學年工作提出意見,上報上級部門審批;

      (三)校團委根據上級部門的批復,對符合要求的學生社團進行注冊登記。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況的社團,暫緩注冊:

      (一)沒有及時上交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和有關材料的;

      (二)整改期內的學生社團;

      (三)有違紀違規行為,正在調查中的`;

      (四)其他經審檢被認定為需暫緩注冊的。

      第十七條學生社團更改名稱或指導老師應該按照相關條款重新申報登記,經批準后予以重新注冊。

      第十八條未經登記的學生社團屬于非法社團;不得以學生社團的名義開展任何活動,違者將追究其負責人責任。

      第十九條學生社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校團委有權將其解散:

      (一)違反國家法律政策或嚴重觸犯校紀校規;

      (二)違背社團宗旨,情節惡劣的;

      (三)建會3個月后會員人數少于10人;

      (四)一個學期未正常開展活動;

      (五)成員大會決定解散或已合并的;

      (六)指導老師建議注銷或指導老師不能正常參與指導工作的;

      (七)其他應解散情況。

      第三章社團的組織機構及其換屆

      第二十條社團成員大會是學生社團的最高權力機構,大會應由全體成員組成,依照本章程的規定行使職權。

      第二十一條社團成員大會應當每學期至少召開兩次,并將大會決議及時報校團委備案,并由校團委酌情上報。

      第二十二條成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選舉和更換社團負責人;

      2、討論決定社團重大活動事項;

      3、聽取并審議負責人的工作報告;

      4、監督社團財務活動。

      第二十三條第一次成員大會時需:

      1、選舉社長等負責人,成立相應結構組織。社團的主要干部應由社團推薦,經校團委考察;由德才兼備且愿熱心為社團工作的同學擔任。

      2、確定成員名單。

      3、確定社名及明確主題。

      4、確定社團活動計劃。

      附:會后需將以下事項報至校團委備案:

      1、會議記錄

      2、成員名單及組織機構名單

      3、社團活動方案。

      第二十四條成員大會作出決議,必經出席會議的成員半數以上通過;有效的成員大會出席人數必須占全體成員數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擔任或繼續擔任學生社團負責人:

      (一)受校紀校規處分者;

      (二)曾因違反有關規定被撤職或社團被宣布解散或注銷,應當承擔主要責任的社團負責人;

      (三)其他不宜擔任社團負責人的事項。

      社團負責人的任期原則上為一年,到期結束時視情況可以續任。

      第二十六條各社團負責人的換屆或更換,須在變更之前由該社團原負責人向校團委提交報告,在其指導下進行,對于人員更替工作中出現的舞弊問題,校團委有權干預并及時解決。

      第二十七條學生社團不得私刻公章,但可以備有社團藝術圖章,刻藝術圖章須經校團委批準,方可刻制。

      第二十八條學生社團不得私自和外界單位簽訂合同,如確實需要簽訂合同的,應上報校團委,經同意方可簽訂。

      第四章社團成員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校學生有權按照任何一個社團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該社團。社團成員在享有權利和履行義務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條社團成員有權了解所在社團的章程、組織機構和財務制度,對社團的管理和活動提出建議和質詢。

      第三十一條學生社團執行機構負責人違反本條例的有關規定,損害成員利益的,社團成員有權向校團委反映問題和情況。

      第三十二條學生社團成員應當接受社團定期注冊。

      第三十三條社團成員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有按照章程擔任社團職務的權利,并承擔相應義務。

      第三十四條社團成員應當積極參加社團的各項活動,并有權向社團提出批評和建議,促進社團健康發展。社團經費的管理

      第三十五條學生社團的活動經費來源為成員會費繳納、學校獎勵或社會贈予等。學生社團開展活動其財務應當遵守校團委章程的有關規定,并接受校團委的監督和管理。

      第三十六條學生社團可在每學年初根據相關規定收取會費。會費的收取金額需向校團委請示并被批準后,方可收取。除會費外,不得再向會員收取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學生社團資金應當用于各種相關活動的成本、獎勵、發展基金等,不得私自挪用和侵占,違者嚴懲。

      第三十八條學生社團的經費收支要明晰,學生社團內部要實行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財務應當由專人(非會長)專門管理,賬目公開,每月定期向全體會員匯報一次,并隨時接受校團委檢查。

      第三十九條活動經費必須按照提交的活動方中的經費預算進行支出,所有開支應當有相應的正規發票、收據,由經手人、財務負責人、部門負責人共同簽字。

      第四十條各學生社團財物負責人每月向校團委提交一份社團財務記錄單,有精確的日期、準確的收支記錄和正規的報銷憑證。

      第四十一條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是指以學生社團經費購買或以學生社團名義取得的能長期存在,給學生社團發展提供便利的形態穩定的財產。

      第四十二條學生社團固定財產為學生社團成員所共有,嚴厲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挪用、獨占、謀取私利。

      第四十三條學生社團換屆,學生社團財物和預算必須移交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學生社團負責人出具清單,先報校團委審核,再由新一屆學生社團負責人辦理相應接收手續。

      第四十四條當校團委發現學生社團固定資產流失或不明原因遺失時,校團委有權追究該學生社團主要負責人及財務負責人相關責任。

      第四十五條社團報賬流程:

      (一)報賬前必須向校團委上交活動方案、總結(含活動照片)、新聞稿,經費核算(正式發票),費用清單(實際花銷);

      (二)活動經費只能用于宣傳、組織活動、車票;

      (三)校團委審批簽字后報上級部門審核,通過審核后社團財物負責人方可報銷活動經費。

      第四章社團活動的開展

      第四十六條遵守學生社團管理辦法,實踐校團委宗旨;按時參加校團委召開的聯席會議,并通報社團活動的開展情況,反饋會員意見和建議,安排社團的重要活動;積極參加校團委的各種活動,執行校團委的各種決議。

      第四十七條在不違反國家法令和校規校紀的前提下,在與社團自身的各項管理制度不發生沖突的基礎上,充分滿足社團成員合理的活動需要。

      第四十八條各學生社團開展活動,不得出現下列情況:

      (一)經費帳目不明;

      (二)活動開展中出現損害學校公物情況;

      (三)活動安排影響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第四十九條學生社團舉辦以下活動,必須向校團委提出書面申請:

      1、接受校外單位的活動贊助;

      2、以社團名義在校外開展的活動;

      3、以社團名義邀請校外人員在校內舉辦講座、報告等活動;

      4、與校外單位、社團的聯誼等活動。

      第五十條如需校方提供場地,需至少提前一周向校團委提出書面申請。

      第五十一條學生社團組織全校性的活動必須說明活動的目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組織負責人、指導老師、范圍及經費預算等。

      第五十二條學生社團組織全校性的活動必須體現社團宗旨,經學校團委審批后在課余時間開展。各社團必須設置日常活動記錄本,并派專人對日常活動進行詳細記錄(包括時間,地點,參加成員,內容,活動反映和對活動的思考)。校團委有權抽查各社團的活動記事本,并于學期末將各社團的活動記錄收齊編檔。校團委還將對活動的影像資料收齊歸檔。

      第五十三條社團活動需要海報宣傳,需將擬好的標語報校團委審核。社團出版內部刊物必須經校團委批準后方可出版,并接受學校管理和監督。

      第五十四條違反上述規定的社團,學校校團委將予以通報批評;嚴重者將暫停社團活動資格并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直至注銷該社團。

      第五十五條社團的開放性活動,負責人應在活動前一周向校團委提出申請,填寫活動申請表(須一式2份,一份上交團委,一份返回各社團)。如果使用學校公共場地,須另附書面申請。活動申請表和場地書面申請必須由社團負責人親自填寫及簽字,視為有效,經校團委審核批準后,社團才可開展活動。活動結束后,各社團須提交一份活動總結(電子檔和文本文件)至校團委存檔。

      第五十六條學生社團在宣傳方面的注意事項:

      (一)學生社團借用校團委的物品必須在當日21:30前結束,并做好清潔工作。兩次未清潔合格的學生社團,將不再允許其借用校團委的物品;

      (二)場地用具需進行預約。

      第五十七條學生社團舉辦活動經費:

      (一)申請學校撥款,活動申請表至少需提前一周交到校團委;

      (二)申請學生社團會費支付,必須提前提交申請表至校團委備案,活動結束,經財務審核后,予以報銷;

      (三)由贊助商提供贊助費,必須提前提交活動申請表到校團委。

      第五十八條各學生社團在活動期間要做好活動的總結、記錄。

      第五十九條學生社團開展的活動,應以學生自我管理為基本原則。若社團活動出現沖突,各社團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解決不能令雙方滿意的,各社團應服從校團委的決定。

      每天課外活動可作為社團活動安排時間,必要時由校團委安排上課時間開展。

      每學期由校團委安排有可展示性質的社團做成果匯報活動,設為專場文藝匯報晚會。

      第六十條學生社團舉辦一切活動,凡涉及收費的活動,須報校團委批準,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社團考評及獎懲辦法

      第六十一條學生社團考評每學期組織1次,校團委、指導老師、主管老師共同組成評審小組,對社團工作進行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社團學年評優依據。

      第六十二條學期考評標準(滿分100分):

      (一)制度建設占20%,其中資料準備齊全則可獲得基礎分15分,主管教師在此基礎上根據資料的規范性酌情加分;

      (二)日常活動占40%:

      1、社團會議缺席一次扣5分,遲到一次扣2分;

      2、活動記錄缺填一次扣5分,不規范填寫一次扣3分;

      3、主管教師抽查日常社團活動時發現以下情況可酌情扣分:

      活動安排不符合該社團建社宗旨、活動過程中紀律渙散、社員做與社團活動無關的事等。

      (三)配合學校開展活動占30%;

      (四)指導老師評價占10%。

      第六十三條每學年組織1次社團評優,社團評優獎項設置與比例:

      (一)優秀社團全校學生社團數量的20%;

      (三)優秀社長全校社長(含副社長)人數的20%;

      (四)社團先進個人社團成員人數的10%。

      第六十四條“優秀社團”及“優秀社長”由評審小組根據社團學期考評結果進行評選,“社團先進個人”由各社團根據章程,通過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社團評優名單經校團委審核后報上級通過后予以公示。

      第六十五條優秀社團評選條件:

      (一)注冊登記成立一學期以上;

      (二)社團有規范的規章制度和明確的宗旨,有完善的獎懲制度和例會制度;

      (三)每學期至少召開1次會員代表大會;

      (四)社團經費由專人管理,有專門的賬目明細表;

      (五)會員檔案詳細,更新及時;

      (六)每學期開展活動不少于4次,在師生中取得較好影響;

      (七)積極配合學校、校團委工作安排。

      第六十六條優秀社長評選條件:

      (一)必須是注冊登記一學期以上的社團社長及副社長;

      (二)社長的任職時間必須達到三個月或以上,之前無違紀現象;

      (三)思想積極進步,政治立場堅定。

      (四)積極配合學校和團委開展工作,和校團委溝通積極;

      (五)帶領社團組織校級大型活動至少1次,取得較大影響。

      第六十七條社團考評流程:

      (一)校團委提前15日下發考評通知;

      (二)各學生社團按評選條件對本學生社團活動情況進行自我評估,然后將評估材料交評審委員會審定;

      (三)評審委員會按評選標準,對各學生社團進行綜合評比,按評選比例產生推薦名單;

      (四)推薦名單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最終名單。

      第六十八條獎勵辦法

      (一)對獲獎社團及社團成員進行表彰并頒發榮譽證書;

      (二)“優秀社長”“社團先進個人”可推薦評選校優秀學生干部;

      (三)獲獎情況記入學生檔案。

      第六十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與社團評優:

      (一)違反校紀校規與社團管理制度;

      (二)社團活動與社團宗旨、學校精神向違背;

      (三)未按規定進行登記和注冊;

      (四)社團會議缺勤3次及以上;

      (五)組織社團活動中有違紀行為且影響惡劣者;

      (六)財務出現較大差錯或混亂。

      第六章附則

      第七十條各班班主任要本著以學生為本,提高學生綜合素質的原則,鼓勵學生選擇參加適合的社團組織,為青年學生成長成才提供幫助和指導。

      第七十一條本條例最終解釋權歸將軍中學校團委。

      第七十二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根據自身的特點、發展情況、歷史背景、邀請適合自身的指導老師,其目的為促進學生社團積極運作,使社團建設管理正規化。

      第二章聘任原則

      第二條社團以聘請一名指導老師為原則。

      第三條社團根據自身文化特點可聘請與本社團專業相符且對社團工作有足夠興趣的指導老師。

      第三章聘請范圍

      第四條社團可邀請社會知名人士、專業素質人才、人脈廣闊的社會人士、熱心大學生活動事務的老師等作為指導老師。

      第四章聘請程序

      第五條由社團提出申請聘任人員,經當事人及校團委同意后方可聘請。

      第六條由各社團向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指導老師個人檔案等資料。

      第七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發放聘任證書。

      第八條指導老師的'解聘工作由社團向社聯提交解聘申請后注銷或變更。

      第五章權利義務

      第九條要求指導老師每學年指導活動至少兩次,或通過見面會、授課、演講等形式參與社團活動。

      第十條社團內部為指導老師提供適當的待遇,尊敬指導老師,聽取指導老師的意見并堅持自己的原則。

      第十一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頒發榮譽證書或實物獎勵等以感謝指導老師對社團的幫助。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4

      一、 學生社團為非盈利組織,不能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進行盈利性活動。

      二、 學生社團自成立時即建立財務收支賬目,并由專門人員負責。

      三、 社團負責人不能兼任財務人員,不能干涉財務人員的工作。財務人員須 在社團中擔任副社長或相當職務。

      四、 學生社團活動經費大部分需自行籌集,對于大型活動學生社團可尋求社會贊助,但具體事宜須向社團部提交申請,并由院團委批準后方可實施。學生社團的經費只能用于內部管理和活動組織。

      五、 社團財務人員須履行以下職責:

      1、 將資金來源、去向逐項登記清楚,并有相應原始憑證。

      2、 定期向學生社團成員匯報財務狀況,并接受社團成員監督。

      3、 在學生社團主要干部換屆時,負責做好財務交接工作。

      六、 社團部將對各社團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對為嚴格遵守上述規定的`社團,社團部將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將停止其活動直至撤銷該社團,并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具體處罰條例參考《寧夏大學新華學院學生社團處罰條例》)

      七、 社團財產為學生社團集體所有,任何成員不得擅自處理;學生社團終止時,其財產歸屬在院團委指導下處理。

      八、 會費標準

      1、 會費上限為20元。

      2、 視社團性質和需要,如增加會費,需向社團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社團部會議通過并上報主管書記批準,方可實行。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5

      第一條社團聯合會檔案是社團聯合會歷史延革、工作開展情況的真實記錄,是社團聯合會決策、開展工作的重要參考。

      第二條社團聯合會檔案由相應部門管理,實施檔案登記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整理、歸檔和編目。

      第三條對于上級文件、外校來函及相關圖文資料等有保存價值的材料均作為檔案保存。

      第四條社團聯各部的部門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情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交辦公室,并由辦公室(社團資料檔案由秘書處管理,下同)整理后存檔。辦公室作好每一次會議記錄,整理后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會議記錄。

      第五條加強與各社團及其管理機構的聯系,并對他們的工作計劃、活動開展情況、任務執行情況等建立專門檔案。

      第六條加強對各社團的.檔案管理,各社團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活動開展情況,以書面或表格形式及時上交各分管常任理事,并由各類別社團工作委員會整理后交秘書處檔案人員存檔。

      第七條社團聯合會各部人事、各社團人事及社團負責人推薦表,社團負責人任命表,社團負責人檔案表,社團干部考查表,社團干部考查考核表,社團干事考核表,社團理事會登記表,社團會員登記表等一并整理,單獨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人事檔案檔。

      第八條社團聯合會各部、各社團每月必須及時上交每月帳目開支表,由經費審查部核實并存檔作為社團聯合會系統財務檔案。

      第九條各部門須認真整理并妥善保管檔案,借用相關檔案的須經得相應部門同意,辦理手續后方可借用。

      第十條其它各部、社團及個人必須妥善保管并及時歸還所借檔案資料,檔案借閱期不得超過一周。

      第十一條主席團有權對檔案管理工作不定期進行檢查。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6

      一、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范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準。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范圍內,低于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于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前提,以有益于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為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后,報團委批準后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并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周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準。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愿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周、第二周。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范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后,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范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干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并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7

      一、關于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社團部設部長一名,負責組織籌劃學校社團工作,督促、檢查、評比社團活動;

      2、社團部設副部長一名,負責協助部長工作并對各社團工作進行總結;

      3、每個社團社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計劃的制定,活動的組織、實施和總結;

      4、每社團設副社長一名,負責本社團的日常管理、評估、考核,并協助社長開展工作;

      5、每個社團有干事若干,在組織、宣傳、活動等方面協助社長工作。

      二、關于社團成員管理:

      1、新社員的招募:

      (1)招募時間定于每學期的第一周、第二周;

      (2)由同學們自愿報名參加,報名者須在社團部進行統一登記;

      (3)由各社社長根據本社情況確定入團人數,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完畢后,由社團將本社的'新社員名單及基本情況等資料上交社團部。

      2、社團成員的權利和義務:

      社團成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1)努力學習、踏實工作,掌握相應的本領,為本社團爭光;

      (2)自覺遵守本社團的章程;

      (3)維護本社團的榮譽。

      社團成員擁有下列權利:

      (1)本社團的有關會議和本社團組織的各類活動,接受本社團的教育和培訓;

      (2)在本社團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3)享有轉會的權利。

      3、社團活動轉會制度:

      需要轉會的成員到各自的社團領取“社團轉會申請單”,經原社長、指導員老師和新社長分別同意簽字后交至社團部,社團部批準后辦理轉會手續,予以轉會。

      三、關于社團活動管理:

      1、關于社團活動的籌劃:

      (1)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各社團需向社團部上交一份本學期工作計劃;

      (2)每次活動各社團必須有詳細的活動方案,并交社團部審批,活動后要有總結。

      2、關于社團活動的開展:

      (1)活動時間或次數:

      A、漫畫社、戲劇社、計算機協會、音樂社、英語協會、電視臺、攝影協會、青年志愿者協會為每周一次常規活動;

      B、廣播站每天進行活動;

      C、“執雅”報社每學期出兩期《執雅》;

      D、“雅風”文學社每學期出兩期《雅風》文學雜志;

      E、英文雜志社每學期出一期《Wings》雜志。

      F、心理協會每學期出兩期《心島》

      (2)活動形式:活動形式要求新穎,能為每個成員提供參與和獲得成功的機會。

      (3)社團活動的總結:副社長在每次活動后都必須對本社社員出勤情況進行登記,并與社長一同總結本次活動情況,于例會前一周上交社團部;

      (4)社團活動的檢查:部長與副部長將對各社團活動不定期進行抽查(至少一周一次),主要檢查活動質量和紀律情況,并對檢查情況進行詳細記錄,作為五·四優秀團干評比的依據之一。

      四、關于社團例會管理:

      1、社團部例會制度:社團部會定于單周的星期一召開,各社社長副社長不得無故缺席,會上由社團部部長對兩周來各社活動進行總結,再由各社長發言,談心得體會,大家討論幫助其工作上的困難;

      2、各社團例會管理:各社團也可根據自身需要召開例會,總結本社活動情況,討論本社的活動安排。

      五、關于社團獎懲制度:

      1、每年五·四青年節將進行優秀社團、優秀社團成員的評比;

      2、凡在社團活動過程中表現突出,為社團爭取的榮譽的成員可進行評比;

      3、不遵守社團章程,一期三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將給與除名處理。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8

      各社團內成員要本著盡忠職守的態度,認真完成每一次的組織計劃。

      1、社團內成員不得玩忽職守,利用職務便利破壞學校規章制度,如有此類事件發生(包括被別的同學舉報),給予社團考核中扣分的處罰,一次扣2分!

      2、各社團在組織每一次大、中型活動時,必須具備四份書面材料:活動前三份(申請活動書,活動計劃書、活動具體內容),活動后一份(活動后的總結)。前三份材料缺少其中任何一份,活動不能舉行。沒有活動后總結書的,在社團考核中扣0.5分!

      3、未經團委允許,社團私自舉行活動或組織成員集聚,擾亂學校秩序,產生不良影響的`,在社團考核中扣2分,并要接受學生處的處罰。

      4、社團組織活動期間,發生各種矛盾、沖突等不良現象(無法避免的事件另外處理),屬于社團部門的疏忽、不認真的,在本社團考核中扣1分!

      5、社團成員必須服從團委統一領導和管理,未經批準,擅自舉辦活動者,在考核中扣3分!造成嚴重后果者,追究該社團負責人責任。

      6、若有同學反映社團的不足或搞活動時不認真,缺乏公平競爭的意識,將給予該社團扣1分的處罰!

      7、社團組織活動,在全校范圍內影響面較大、效果較好的,在社團考核中給予加2分的鼓勵!

      8、各社團要相互幫助、相互協作,不允許出現排斥、損害社團利益和影響的事件發生,如有類似事件,將對其社團進行嚴重警告,在社團考核中扣5分!并對該社團負責人進行嚴厲批評和留職察看!

      9、學校社團是為全校同學服務的,搞各項活動應該面向全校各個班級(特殊活動除外),如有社團故意分裂在校學生,有嚴重的級別歧視,將給予本社團在考核中扣10分的處罰!給本社團主要負責人停職處分!

      10、各社團在一個學期內最少要組織兩次全校性大型活動,要充分作好活動前的準備,作到“辦一次活動,成功一次!”

      本規章制度的決定權屬于團委,任何人(團委領導除外)無權修改!希望各社團能夠認真完成各次活動,很好的為同學們服務!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9

      一、工作制度

      1、新農之聲的工作作風是團結、務實、創新、有為

      2、活動分工以部門為單位,各個部門的的成員由部長負責并領導工作。

      3、工作中,新農之聲成員按規定和要求開展工作,如有三次無故缺席者勸其退出社團

      4、開展大型活動時,各部門以分工不分家為原則,對包干到部門到人的工作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如屬工作態度問題致使失誤,活動總結會議上提出嚴厲批評;活動由幾個部門負責時,由其統一安排分工,各部門及成員必須服從。

      5、部門或個人組織的自創活動,必須有活動構想后,以書面形式制定活動方案,經開會討論表決認可后方可執行。

      6、各部門成員由帶隊部長直接分配工作任務,成員在工作中的問題直接向帶隊部長反映。

      7、分組制度均為意向性分組。所有成員必須服從部門的統一調配和分工,必要時允許出現工作的交叉和互換。

      二、會議制度

      1、協會召開內部成員會議,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因故不能參加會議者必須向部長遞交書面請假條,經部長同意方可。

      2、會議程序:會長主持總結,各部門匯報工作。本著民主與集中相結合。各成員對工作有建議和看法,在會前做好書面或口頭準備;同時,對一些大型活動,先由會長介紹,然后各部門討論,提出相關建議,最后根據情況加以總結,再加以分工。

      3、一些會議可由部門新成員主持,便于培養下一屆骨干

      三、部門會議制度

      1、各部門的常規性會議,主要是進行前期工作總結及近期工作安排,由部長主持,要求全部成員到會。會議的.重要性在于統籌規劃部門工作,總結工作成績及不足,提升工作效率,加深部門了解,溝通部門感情等,是一個組織不可少的必要環節,應該引起全體成員的高度重視。

      2、嚴禁開例會時出現遲到早退或缺勤現象,確有特殊情況需要遲到早退或者不能到者必須事先向部長請假,經批準后方可。

      4、會議過程中,嚴禁有人破壞會議氣氛,擾亂會議秩序,或者做與會議無關的事,如發短信,打電話,看報紙雜志,討論與會議內容無關的話題等。

      5、各成員必須詳細了解會議中有關工作的安排及要求,必要時作記錄。會后應及時完成指定工作,不明白之處應該盡快詢部長。

      6、每次部門會議由專人負責簽到,三次無故不到會者予以嚴重警告、批評,四次不到會者予以除名,上報辦公室去除其檔案。

      四、請假制度

      1、社團會議、舉辦活動因故不能參加時,必須履行請假手續

      2、確實因為情況需要,事先沒有請假者,需事后補假,補假需有正當理由,經核實后才能生效,否則視為無故缺席。

      3、無故缺席達三次者視為自動退出社團。

      五、干部制度

      1、社團干部要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做廣大同學的榜樣。

      2、為保持社團干部的連貫性,每學期各部門招聘一定名額的成員,老社團干部有指導新干部工作的義務。

      4、社團干部必須顧全大局,對分配給自己的工作必須無條件完成,有意見者可提出。

      5、對于部分工作被動、態度馬虎的社團成員先給以警告,情節嚴重者,給予除名。

      6、嚴重違反校規,做自動退出社團論處。

      7、每月總結開會出勤情況,表現不好或經常缺勤的成員要求寫檢查

      8、社內人人平等,地位不分高低,社員要有組織有紀律,對部長有任何不滿,或認為部長有偏私行為,可直接向社長反應情況,情況嚴重更會請當事人一起參與會議。

      部員制度

      1、本部成員要相互尊重、團結合作,不得出現拉幫結派、互相爭斗現象,一經發現,不問理由,立即開除。

      2、與社團其他兄弟部門和睦相處,團結互助,相親相愛

      六、財務制度

      1、不得私自占用社團用品;

      2、各部門所缺辦公物品及時向辦公室提交書面申請;

      3、活動所用經費憑相關發票等財務憑證報銷;

      4、部門財產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5、在活動所用物品由專人負責保管;

      6、借出的辦公用品須按格式做好記錄,并登記和簽字,由本人確定該外借物品的收回;

      7、提倡為部門奉獻;

      七、工作事項

      1、策劃的書寫

      (1)部門分配策劃的書寫要按質按量,按照策劃書標準格式書寫。

      (2)策劃書內容一定要全面,各項準備事項,待辦事項都要寫清,做到辦活動時事事有人做。

      (3)部門要求所寫策劃最晚不得超過規定時間一天上交。

      (4)經過審閱合格策劃要及時填寫好申報書,及時申報,延遲不得超過兩天。

      2、活動舉辦

      (1)提前與其他部門或者社團聯系溝通,做到策劃書具有很高的可行性。

      (2)舉辦活動必須按時或者提前到場準備,盡量做到活動萬無一失。

      (3)辦完活動要開會總結經驗,提出閃光點與不足,改善不足,發揚閃光點。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10

      一、具體管理條例如下:

      1、英語沙龍社員須有熱情飽滿的態度,吃苦耐勞的精神,隨即應變的思維,良好的口頭表達能力,對分配的工作能夠認真負責,努力完成任務;

      2、社員須嚴格注意自己的言行舉止,衣著整潔大方,微笑待人,禮貌用語,不做有損英語沙龍形象的事情;

      3、社員不得在與會期間喧嘩吵鬧,不得隨意亂拿社團內部物資。否則,一經發現視情節輕重給與警告、記過、開除等相應的處分;

      4、開社團及部門會議時社員不得遲到、早退、無故不到。若有事有病,須先向部門負責人提前請假,未經請假,遲到早退達5次者、無故缺席3次者,予以處理,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社員不得以權謀私,不得以社團名義從事不法活動。一經發現,視情節分別處于警告、批評、通告、辭退;

      6、培養社團意識,全面了解社團,為社團的發展獻計獻策。

      7、正確行使社員權利,確實履行社員義務。

      二、社團定期根據有關規定對社員的表現進行考核,考核內容如下:

      1、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樹立科學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

      2、強化法律意識,遵守校規、校紀,注重師表形象,做文明大學生。

      3、積極參加社團組織的各項活動,樹立高度的主人翁責任感,團結社團會員,配合社團各部門工作。

      4、遵守英語沙龍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學習有關文件,領會文件指示精神,執行各項決議。

      5、結合社團特色,注意全面發展,學習一技之長,提高自身素質。

      6、重視專業學習,拓寬知識面,認清我要學和要我學之間的關系。

      英語沙龍是學校推進素質教育的重要補充,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載體,是學生開展社會實踐活動的重要渠道。英語沙龍將進一步結合學校有關規定對社團進行管理,把社團管理全面引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做到有章可依,有據可查。從而規范社團行為,實現同學、社員、學校和英語沙龍監督的三維一體化。對此,我們將始終堅持“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宗旨,加強社團內部的管理,規范各個部門的行為、明確各個部門的職責、推進各個部門的工作,進而使社團內部的各項工作更上新高。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11

      為了進一步規范社團部工作,加強各協會團結合作,鼓勵各協會發揮主動性和創造性,推進各協會工作的順利進行,作出以下規定:

      一、部門:

      1.社團部新干事招聘都要經過面試、實踐考查等幾個方面的系統考核,接受公文、禮儀等培訓。

      2.每個星期社團部干事至少要簽到2次,辦公室值班一次。

      3.每次部門例會(逢雙周三中午12:30)各委員、會長、干事都必須參加。如果有特殊事情必須提前請假,說明原因并征得部長的同意。例會缺席、遲到者,一律罰抄部門規章制度一遍,并于第二天交到部門。(缺席3次或3次以上,將自動取消會長、干事資格)

      4.經社團部批準參與部門活動的.非部門內人,部門須幫他們記名表彰。

      二、協會:

      5.出版刊物都要加上社團部指導老師

      6.每學年開始,各協會要交一份這學年的新生培訓目錄。各協會每次培訓課的名單都要上交(包括主講人,課程名,參加培訓新生的名單)。社團部將不定期派人去各協會交流、學習,監督各協會工作情況。

      7.每次大型活動,都必須邀請社團部指導老師;邀請部門的各兄弟協會,讓兄弟協會之間有更多的交流機會。

      8.每次活動的計劃書要盡量寫詳細,并且在活動3周前交社團部策劃組審批,后交外聯組,幫各協會去拉贊助。

      9.每次活動的所需品(包括場地、道具、物資等),都必須在活動前一星期進行申請或登記。

      10.協會每舉辦一次活動,都要寫一份總結,而且要上臺演說,讓兄弟協會一起交流、學習成功經驗。共同探討不足之處。

      11.各協會與外校交流都必須寫一份外聯活動反饋表。(書面)

      12.各協會每月要交一份月總結,交電子稿。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12

      1、任何人收到短信或其他形式的通知,必須回復通知者。

      2、社團或各部召開會議,不能出勤者需向部長或主席團說明原因。

      3、未能完成規定任務的部負責下一次活動會場布置,由宣傳部分配任務。

      4、大一社員按出勤率及活動貢獻可以參加下屆執委評選。

      5、大二執委未能完成任期內工作離職者,按開除處理,社團不負責開加分證明;負責任部長將于大三聘為下屆理事。

      6、社團各部如果自行舉辦部內活動,必須告知主席,否則不能以社團名義進行。

      7、社員對于社團活動有建議或意見可以告訴所在部負責人。

      8、本條是各部具體職責

      秘書處:與相關副主席一同負責賬目管理,保管資料,活動物品采購,設計活動策劃及安全預案,活動總結。

      評論處:社團活動監督,全社團社員出勤活動參與總結,協助宣傳部。

      宣傳部:展板設計以及會場布置,可協調其他部幫助。 文學部:負責社團刊物出版和其他文字性工作,管理社團qq群。

      文藝部:社團禮儀及主持的'選拔和培訓,晚會節目選拔。 外聯部:聯系活動贊助,活動維持秩序,對外協同社團各部聯系其他高校。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13

      為了更好的加強對社聯社團自身的管理,有效地發揮辦公室的職能,推進校學生社團聯合會工作的規范化管理,提高全體成員的工作積極性,發揮更高的工作效率,做到對社聯社團干部的管理有明確的依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學生社團聯合會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是在我校校團委領導全力支持下以及學生社團發展的需求下成立的社團聯合組織,對各級各類社團及活動進行統一有效地管理和服務。校社聯由辦公室、督導部、外聯部、財務部、宣傳部等五個部門組成,現有27個社團。

      第二條 辦公室是負責學生社團聯合會內部事務的綜合性的`部門,工作職能總體分為傳達大會決議,同時積極協調各部門開展的工作,收集社團計劃方案及總結報告,定期發布社團活動列表,負責社聯文件起草和檔案管理工作。

      第三條 辦公室干事必須做到遵守校紀校規,積極參加社團活動,團結各部門成員,保持良好的通訊和溝通,與其他部門和協會保持良好的協作關系。促進社聯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四條 辦公室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辦公室工作章程及規章制度。

      第二章 例會制度

      第一條 每周定期舉行一次例會,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會前請自動將手機設為靜音或震動,不得影響會議正常舉行。

      第二條 每次例會必須準時參加并考勤簽到,不到者請說明理由,三次以上未請假不參加例會按照督導部門相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 會議主要將上周工作進行總結,具體安排本周各部門工作和具體活動的人員部署。在工作處理中有任何的問題和疑問可及時提出,采取民主集中制原則協商解決問題。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

      第四條 若有緊急情況,可臨時召開會議。

      第三章 值班制度

      第一條 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必須按值班表進行值班,不得無故缺席、換班、遲到、早退;不得帶非工作人員進入辦公室。

      第二條 因故不能按時到崗值班人員,應向上級請假,得到批準后,進行調班調整。

      第三條 辦公室內不得吸煙、喝酒,不得賭博(包括變相賭博)。更不得喧嘩等進行其他一切有損學生社聯會形象的行為。

      第四條 辦公室內的物品不得隨意移動,使用完畢,各物品應放回原處,愛護辦公室用品,有損壞的應及時報修,注意保持辦公室整潔。

      第五條 辦公室鑰匙不得外借,值班人員要注意用電安全,值班結束后,請熄燈,鎖好門窗。

      第四章 檔案(物品)管理制度

      第一條 管理社聯各成員檔案,每學期協會會員的注冊;對校社團聯合會的物品進行統一管理。

      第二條 辦公室用品不得私自挪用、占有;如要轉借,要征得辦公室人員同意,并如實做好記錄。

      第三條 申請的各種物品,在使用時要注意節約,不得浪費。

      第四條 所有交上的檔案統一用A4紙打印,且部分文檔附有相關電子檔案。各類檔案必須有規范的格式;計劃條理清楚,表格規范劃一。

      第五條 對于損壞或變質的檔案,要及時修復或復制;對于流失檔案,要及時補救;遇到特殊情況,應及時向主席團報告,進行處理。

      第六條 檔案管理實行部門管理負責制,出現問題將依照有關條例予以追究。

      第五章 附則

      第一條 本條例的最終解釋權屬于東華理工大學南昌校區社團聯合會辦公室。

      第二條 規章制度中若需修改,需經有關部門商討修改。

      第三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社團根據自身的特點、發展情況、歷史背景、邀請適合自身的指導老師,其目的為促進學生社團積極運作,使社團建設管理正規化。

      第二章聘任原則

      第二條社團以聘請一名指導老師為原則。

      第三條社團根據自身文化特點可聘請與本社團專業相符且對社團工作有足夠興趣的'指導老師。

      第三章聘請范圍

      第四條社團可邀請社會知名人士、專業素質人才、人脈廣闊的社會人士、熱心大學生活動事務的老師等作為指導老師。

      第四章聘請程序

      第五條由社團提出申請聘任人員,經當事人及校團委同意后方可聘請。

      第六條由各社團向大學生社團聯合會提交指導老師個人檔案等資料。

      第七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發放聘任證書。

      第八條指導老師的解聘工作由社團向社聯提交解聘申請后注銷或變更。

      第五章權利義務

      第九條要求指導老師每學年指導活動至少兩次,或通過見面會、授課、演講等形式參與社團活動。

      第十條社團內部為指導老師提供適當的待遇,尊敬指導老師,聽取指導老師的意見并堅持自己的原則。

      第十一條由大學生社團聯合會向指導老師頒發榮譽證書或實物獎勵等以感謝指導老師對社團的幫助。

      學生社團組織管理制度 15

      第一條:本辦法根據我院學生社團實際情況,由學生社團聯合會制定。

      第二條:會員證分級管理:

      1、社團聯合會為全院各個學生社團會員證頒證單位,主要負責會員證的頒發、補發、注冊和回收工作。

      2、各個學生社團主要負責頒證前的統計工作、頒證后的發放工作和活動記錄工作,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條:會員證的使用:

      1、會員證為協會會員的身份證明。

      2、會員憑借會員證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3、會員憑借會員證參加“優秀會員”的評選,活動記錄作為評選的主要依據之一。

      4、會員可憑借會員證享受大學生活動中心的一定優惠。

      5、會員可優先參加社團聯合會所舉辦的全校性學生社團活動。

      第四條:會員證的頒發:

      1、經本人自愿,承認本學生社團章程,加入淮北師范大學信息學院的學生社團,成為其會員。

      2、各個學生社團負責頒證前的`統計工作并統一領取本社團會員證。

      3、由會員自行填寫好會員證后,連同一張一寸照片上交社團負責人。

      4、由各個學生社團負責對本協會會員證進行統一編號后,上交社團聯合會資格審查部部加蓋社團聯合會公章,進行統一的認證。

      5、會員證認證后由各社團統一領取和發放。

      第五條:會員證編號:

      會員證具體編號規則如下:

      第1、2位數字代表年級;

      第3、4位字母代表學生社團名稱縮寫;

      第5、6、7、8位數字為會員的數編號

      第六條:會員證注冊與注銷:

      1、會員證有效期為一年,每一學期注冊一次。

      2、注冊期限為一個月,超過期限者不再給予注冊,未注冊者視為自動退會處理。

      3、會員參加本協會的活動必須超過本協會總活動的60%,否則將被作自動退會處理,會員證由社團理事會收回注銷。(以活動記錄為準)

      4、會員退出協會時須退還會員證,并進行注銷。

      5、會員在學年內受社團內部警告以上處分或受校紀校規處分的取消會員資格,會員證由社團聯合會收回注銷。

      第七條:會員證注意事項:

      1、會員證不得轉借和私自涂改,有涂改現象視為作廢。

      2、會員證如若遺失,須向本協會理事報告,待處理后再行補發。

      3、會員證中活動記錄內容作為大學生素質拓展證書填充依據。

      5、會員證不具備身份證明,抵押等用途,此類行為均視為無效。

      6、會員證蓋章有效。

      第八條:本細則由社團聯合會制訂并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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