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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時間:2025-01-10 10:24:52 秀雯 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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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通用11篇)

      現如今,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通用11篇)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1

      總則

      第一條、為確保生產秩序正常運行,持續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促進本企業的發展,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生產相關的全體員工。

      員工管理

      第三條、工作時間內所有員工倡導普通話,在工作及管理活動中嚴禁有省籍觀念或行為區分。

      第四條、全體員工須按要求佩戴廠牌(應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廠服。不得穿拖鞋進入車間。

      第五條、每一天正常上班時間為8小時,晚上如加班依生產需要臨時通知。每一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景報給人事部門,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時17:30前填寫加班人員申請表,包經理批準并送人事部門作考勤依據。

      第六條、按時上下班(員工參加早會須提早5分鐘到崗),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按照車間安排執行),有事要請假,上下班須排隊依次打開。嚴禁代打卡及無上班、加班打卡。違者依考勤管理制度處理。

      第七條、工作時間內,除組長以上管理人員因工作關系在車間走動,其他人員不得離開工作崗位相互串崗,若因事需離開工作崗位須向組長申請并佩戴離崗證方能離崗。

      第八條、上班后半小時內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離崗,如有私事須離崗,須經事先申請經批準登記方可離崗,離崗時間不得超過15分鐘,每5次請假離崗按曠工1天處理。

      第九條、員工在車間內遇上廠方客人或廠部高層領導參觀巡察時,組長以上干部應起立適當問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業員照常工作,不得東張西望。團體進入車間要相互禮讓,異常是遇到客人時,不能爭道搶行。

      第十條、禁止在車間聊天、嬉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離崗、串崗等行為,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一條、作業時間謝絕探訪及接聽私人電話,進入車間前,須換號防靜電服(鞋),將鑰匙、手機等物品放進與廠牌編號一致的保險柜,確保產品質量。

      第十二條、未經廠辦允許或與公事無關,員工一律不得進入辦公室。非上班時間員工不得私自進入車間,車間內劃分的`特殊區域未經允許不得進入。

      第十三條、任何人不得攜帶違禁物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之物品進入車間;不得將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線上,違者依員工獎懲制度處理。

      第十四條、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排產,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第十五條、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貼合規定,有權決絕生產,并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的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第十六條、員工領取無聊必須經過物料員,不得私自拿取。生產過程中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無聊有條不紊地板房,并做好標識,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

      第十七條、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產品生產工藝或裝配方法。

      第十八條、在工作前仔細閱讀作業指導書,員工如違反作業規定,不論是故意或失職使公司受損失,應由當事人如數賠償(管理人員因管理粗心也受連帶出發)。

      第十九條、生產流程經確認后,任何人均不可隨意更改,如在作業過程中發現有錯誤,應立即停止并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共同研討,經同意并簽字后更改。

      第二十條、在工作時間內,員工必須服從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正確使用公司發放的儀器、設備。不得擅用非自我崗位的機械設備、儀器設備、電腦等工具。對閑置生產用具應送到指定的區域放置,否則壹違規論處。

      第二十一條、車間員工必須做到禮貌生產,進取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因工作需要臨時抽調,服從車間組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協助工作并服從用人部門的管理,付不服從安排的將上報公司處理。

      第二十二條、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二十三條、修理員在維修過程中、壞物料必須分清楚,必須做上明顯標志,不能混料。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第二十四條、員工有職責維護工作環境的衛生,嚴禁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在生產過程中藥注意節儉用料,不得隨意亂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原件必須撿起。

      第二十五條、操作人員每日上崗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保證工序內的工作環境衛生整潔,工作臺面不得雜亂無章,生產配件必須在明確的標識區內放置。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2

      1、員工上班應著裝整潔,不準穿奇裝異服,進入公司需換拖鞋,鞋子按劃分區域整齊擺放。必須正確佩帶廠牌,穿工作服上班。不得攜帶任何個人物品,如手機、MP3、手袋、食品等。

      2、上班時,物料員須及時把物料備到生產線,并嚴格按照規定的運作流程操作,不得影響工作的順利進行。

      3、員工在作業過程中,必須保持50-80CM以上的距離,不得擠坐在一起,作業時須按要求帶好手套或指套,同時必須自覺做好自檢與互檢工作,如發現問題并及時向品檢與組長反應,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讓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必須嚴格按照品質要求作業。

      4、每道工序必須接受車間品管檢查、監督,不得蒙混過關,虛報數量,并配合品檢工作,不得頂撞、辱罵。

      5、小零配件必須用蘭色膠盒盛放,一個盒子只可裝一種零配件,安裝過程中發現的不良品必須用紅色膠盒盛放,所有的物料盒排成一行放于工作臺面的左手邊。

      6、所有員工必須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指導書,檢驗規范等)操作,如有違規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7、員工在工序操作過程中,不得隨意損壞物料,工具設備等違者按原價賠償。

      8、工作時間離崗時,需經班組長同意并領取離崗證方可離開,限時十分鐘內。

      9、上班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停工隨時關水關電。

      10、下班前必需整理好自己崗位的`產品物料和工作臺面,凳子放入工作臺下面。

      11、員工之間須互相監督,對包庇、隱瞞行為不良者一經查處嚴厲處罰。

      12、任何會議和培訓,不得出現遲到、早退和曠會。

      13、本車間鼓勵員工提倡好的建議,一經采用根據實用價值予發獎勵。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3

      第一條 生產紀律

      1、遵守企業考勤制度。

      2、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產品配方生產,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3、 愛惜生產設備、原材料和各種包裝材料,嚴禁損壞。

      4、 服從生產主管的安排,及時作業,保證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生產任務。

      5、 衣著清潔整齊,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 嚴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須向生產主管請假。

      7、 保持車間環境衛生,不準在車間亂扔雜物,禁止隨地吐痰,每次生產任務完成后要將地面清掃干凈。

      8、 當產品出現不良時應立即停工并上報,查找原因后方可繼續生產。

      第二條 操作規程

      1、正確使用生產設備,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非相關人員嚴禁亂動生產設備。

      2、生產過程中的藥品要按使用說明正確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嚴格按照設備的.使用說明進行生產,嚴禁因搶時間而影響產品質量。

      第三條 產品質量

      1、必須樹立“質量第一、用戶至上”的經營理念,保證產品質量。

      2、嚴把原材料進庫關,高品質原料出高品質產品。

      3、禁止使用替代原料,嚴格按配方配料,配好料,配足料。

      3、注意生產過程中的細小環節,要求包裝密封良好,碼垛整齊美觀。

      5、檢查產品的標簽、名稱、生產日期、做到萬無一失。

      6、裝車前需最后檢查、核對(產品名稱,數量、包裝情況),做到單貨相符。

      7、文明裝車,堆碼合理。

      第四條 安全生產

      1、生產過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嚴格按照設備使用說明操作,防止出現傷亡。

      3、預混料生產時必須戴好防毒口罩、手套,防止腐蝕。

      4、注意搬運機械的操作,防止壓傷、撞傷。

      5、正確使用帶電設備及電氣開關,防止遭受電擊。

      6、易燃、易爆物品應單獨堆放,并樹立醒目標志。

      7、原材料、包裝物、零小的設備應布局合理,堆放整齊,

      第五條 設備管理與維修

      1、大宗設備應有專人負責。

      2、所有設備應定期保養,每日檢查。

      3、制訂完善的設備維修及保養計劃,并做好維修保養記錄。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4

      一、質量管理

      1.各車間應嚴格執行《程序文件》中關于“各級各類人員的質量職責”的規定,履行自己的職責、協調工作。

      2.對關鍵過程按《程序文件》的規定嚴格控制,對出現的異常情況,要查明原因,及時排除,使質量始終處于穩定的受控狀態。

      3.認真執行“三檢”制度,操作人員對自己生產的產品要做到自檢,檢查合格后,方能轉入下工序,下工序對上工序的產品進行檢查,不合格產品有權拒絕接收。如發現質量事故時做到責任者查不清不放過、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過,預防措施不制定不放過。

      4.車間要對所生產的產品質量負責,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產、不合格的半品不轉序。

      5.嚴格劃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廢品)隔離區,做到標識明顯、數量準確、處理及時。

      二、工藝管理

      1.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

      2.對新工人和工種變動人員進行崗位技能培訓,經考試合格并有師傅指導方可上崗操作,生產技術部不定期檢查工藝紀律執行情況.

      3.嚴格貫徹執行按標準、按工藝、按圖紙生產,對圖紙和工藝文件規定的工藝參數、技術要求應嚴格遵守、認真執行,按規定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4.對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進入車間后要進行自檢,符合標準或有讓步接收手續方可投產,否則不得投入生產。

      5.嚴格執行標準、圖紙、工藝配方,如需修改或變更,應提出申請,并經試驗鑒定,報請生產技術部審批后主可用于生產。

      6.合理化建議、技術改進、新材料應用必須進行試驗、鑒定、審批后納入有關技術、工藝文件方可用于生產。

      7.新制作的工裝應進行檢查和試驗,判定無異常且首件產品合格方可投入生產。

      8.在用工裝應保持完好。

      9.生產部門應建立庫存工裝臺帳,按規定辦理領出、維修、報廢手續,做好各項記錄。

      10.合理使用設備、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術狀態。

      三、定置管理

      1.安置擺放、工件按區域按類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2.及時運轉、勤檢查、勤轉序、勤清理、標志變化,應立即轉序,不拖不積,穩吊輕放,保證產品外觀完好。

      3.做到單物相符,工序小票,傳遞記錄與工件數量相符,手續齊全。

      4.加強不合格品管理,有記錄,標識明顯,處理及時。

      5.安全通道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礙

      6.消防器材定置擺放,不得隨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潔衛生,周圍不得有障礙物.

      四、設備管理

      1.車間設備指定專人管理

      2.嚴格執行《蘭州同心電池有限公司設備使用、維護、保養、管理制度》,認真執行設備保養制度,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3.做到設備管理“三步法”,堅持日清掃、周維護、月保養,每天上班后檢查設備的操縱控制系統、安全裝置、潤滑油路暢通油線、油氈清潔、油壓油位標準、并按潤滑圖表注油,油質合格,待檢查無問題方可正式工作。

      4.設備臺帳卡片、交接班記錄、運轉記錄齊全、完整、帳卡相符、填寫及時、準確、整潔。

      5.實行重點設備憑證上崗操作,做到證機相符。

      6.嚴格設備事故報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內,重大事故24小時內報設備主管或主管領導.

      7.堅持八字要求,即:整齊、清潔、安全、潤滑,做到“三好”“四會”“五項紀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養好。

      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出一般故障。

      五項紀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經常保持設備整潔,并按規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丟失;發現故障立即停車、通知維修人員檢查、處理。

      8.設備運行中,要做到勤檢查、勤調整、勤維修,不離崗(設備運行過程中),對設備響聲、溫度、壓力有異常時應及時處理并報告。

      9.操作人員離崗位要停機,嚴禁設備空車運轉.

      10.保持設備清潔,嚴禁泡、冒、滴、漏。

      11.設備應保持操作控制系統,安全裝置齊全可靠.

      五、工具管理

      1.卡物相符,個人長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領用卡與實物相符,丟失賠償,使用量具時輕拿輕放,不敲刀刃具,不亂拆工裝模具。

      2.各種工具量具刃具應按規定使用,嚴禁違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精密、貴重工具、量具應嚴格按規定保管和使用。

      4.嚴禁磕、碰、劃傷、銹蝕、受壓變形。

      5.車間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損壞的工具、量具、刃具。

      六、計量管理

      1.使用人員要努力做到計量完好、準確、清潔并及時送檢。

      A.量具必須保持完好無損,零件、附件無丟失,出現上述情況之一者,必須及時送質量部門以便檢查、修理、鑒定。

      B.禁止使用過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確使用、輕拿輕放、嚴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凈,較長時間不使用時要涂油,正確放置。

      C.所有在用計量器具必須按合格證書填寫的有效期或質量部檢測中心的'通知自覺及時送檢。

      2.凡自制或新購計量器具均送質量部檢測中心檢查,合格后辦理入庫、領出手續。

      3.嚴禁用精密度較高的計量工具測量粗糙工件,更不準作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計量單位的量具。文件、報表、記錄等不得采用非計量單位。

      4.凡須報廢的計量器具,應提出申請報質量部。

      5.各單位應按需要合理配備計量器具。

      6.對不按規定使用計量器具或造成損壞、丟失者,應視情節進行批評教育或予以罰款。

      七、能源管理

      1.積極履行節能職責,認真考核。

      2.開展能源消耗統計核算工作。

      3.認真執行公司下達的能源消耗定額。

      4.隨時檢查耗能設備運行情況,杜絕跑、冒、滴、漏,消除長流水現象,嚴格掌握控制設備預熱時間,杜絕空車運行。

      5.未經允許不得私接耗能設備、設施、器具。

      八、勞動紀律

      同綜合部下達的管理制度。

      九、車間管理

      1.車間可據公司制度,具體制定管理細則,報主管領導批準后實施。

      2.車間做到獎罰分明,帳目齊全,分配公開、公正。

      3.嚴格現場管理,要做到生產任務過硬、技術質量過硬、管理工作過硬、勞動紀律過硬、思想工作過硬。

      4.經常不定期開展內部工藝、紀律產品質量自檢自糾工作。

      5.積極參加技術培訓,大力開展崗位練兵,努力達到崗位技能要求。

      6.認真填寫各項記錄、工票、臺帳、做到及時、準確、清晰、完整、規范。

      十、文明生產

      1.車間清潔整齊,各圖表美觀大方,設計合理,填寫及時,準確清晰,原始記錄、臺帳、生產小票齊全、完整、按規定填寫。

      2.應準確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內容包括設備、工裝、工具、衛生、安全等。

      3.室內外經常保持清潔,不準堆放垃圾。

      4.生產區域嚴禁吸煙、煙頭不得隨地亂扔。

      5.車間地面不得有積水、積油。

      6.車間內管路線路設置合理、安裝整齊、嚴禁跑]冒、滴、漏。

      7.車間內管溝、蓋板完整無缺,溝內無雜物,及時清理,嚴禁堵塞。

      8.車間內工位器具、設備附件、更衣柜、工作臺、工具箱、產品架各種搬運小車等均應指定擺放,做到清潔有序。

      9.車間合理照明,嚴禁長明燈,長流水。

      10.堅持現場管理文明生產、文明運轉、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劃傷、銹蝕等現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設備不擦洗保養好不走,工件不按規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點擺放好不走,原始記錄不記好不走,工作場地不打掃干凈不走。

      11.邊角料及廢料等分類放到指定地點保管。

      十一、安全生產

      1 .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 .經常開展安全活動,開好班前會,不定期進行認真整改、清除隱患。

      3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4 .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認真執行安全生產。

      5 .特殊工種作業應持特殊作業操作證上崗。

      6 .學徒工、實習生及其他學員上崗操作應有師傅帶領指導,不得獨立操作。

      7 .交接班記錄,班后認真檢查,清理現場,關好門窗,對重要材料要嚴加管理以免丟失。

      8 .非本工種人員或非本機人員不準操作設備

      9 .重點設備,要專人管理,衛生清潔、嚴禁損壞。

      10 .消防器材要確保靈敏可靠,定期檢查更換(器材、藥品),有效期限標志明顯。

      11 .加強事故管理,堅持對重大未遂事故不放過,要有事故原始記錄及時處理報告,記錄要準確,上報要及時。

      12 .發生事故按有關規定及程序及時上報。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5

      為加強管理,提高公司的基礎管理工作水平,提高生效率,進一步規范管理和控制生產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服從分配,遵守紀律。車間員工每天上班必須提前5分鐘到車間,班組長必須提前10分鐘到車間做生產準備工作。

      二、工作時間不準閑聊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如大吵大叫、嘻笑、看書、看報、聽歌、打電話、玩游戲等。

      三、每班工作情況必須如實上報,不得假報或虛報、少報現象,一經查實后果自負,以欺騙公司錢財定處,視情況輕重作有效處理。嚴重者送當地執法機關或開除處理,輕者按《工廠管理制度》進行處罰。

      四、工作有序,必須安全操作,保質保量和超額完成任務。必須按照《作業指導書》和作業標準進行操作。未經批準不得隨意便改工藝,如有不按規定作業者一切后果自負。

      五、團結互助,發楊團體精神,決不允許說三倒四、拉幫結伙、誹謗他人,否則按規處理。

      六、嚴格遵守“6s”管理,即:整理、整頓、清掃、清潔、素養、安全。

      七、上班離崗管制:上班時間未經允許不得隨意離開工作崗位和隨意換工種,如有事離崗要經批準和帶離崗證同時必須在《離崗登記表》上做好離崗登記如(離崗原因、時間等)。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6

      一、車間制度管理

      1、所有員工提前5分鐘到崗,不得遲到早退(如遇趕貨,上下班時間另作安排。在未完成當天任務時,未經同意不得下班)上時按要求穿戴好工作服;

      2、車間嚴格按照生產計劃部指令,根據車間設備狀況和人員,精心組織生產。生產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產班組須完成本組日常生產任務,并保證質量。

      3、車間如遇原輔材料、包裝材料等不符合規定,有權拒絕生產,并報告上級處理。如繼續生產造成損失,后果將由車間各級負責人負責;

      4、員工在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工藝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標準,在操作的同時并作好記錄。

      5、各班組負責人將車間組區域內的物品有條不紊的擺放整齊,并做好標識,有流程卡的產品要跟隨流程卡。車間工序內的工作環境的衛生整潔,保證產品不受到任何污染。

      6、操作人員每日上班前必須將機器設備及工作崗位清掃干凈,下班前均要打掃場地和設備衛生并將所有的門窗,電源關閉。

      7、加強現場管理隨時保證場地整潔、設備完好。車間生產所剩的邊角余料及公共垃圾將由各組當日值日人員共同運出車間;

      8、車間員工和外來人員進入特殊工作崗位應遵守特殊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9、設備維修人員、電工必須跟班作業,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10、所有車間人員不得曠工,禁止在車間聊天、嘻戲打鬧,吵口打架,私自串崗,離崗等行為,違者按公司規定處罰;

      11、車間員工必須做到文明生產,積極完成上級交辦的生產任務,服從車間班長級以上主管安排,對不服從安排將上報公司處理;

      12、對盜竊公司財產者,不論價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處理。

      13、本車間人員在當月違反制度三次以上者,車間各級主管也應接受相應處罰,

      二、車間人員考核

      考核的`內容主要是個人德、勤、能、績四個方面。其中:

      “德”主要是指敬業精神、事業心和責任感及道德行為規范。

      “勤”主要是指工作態度,是主動型還是被動型等等。

      “能”主要是指技術能力,完成任務的效率,完成任務的質量、出差錯率的高低等。

      “績”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任務量的多少,能否開展創造性的工作等等。

      以上考核由各班組長考核,對不服從人員,將視情節做出相應處理;

      三、考核的目的:

      對公司員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態度和業績作出適當的評價,作為合理使用、獎懲及 培訓 的依據,促使增加工作責任心,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破除“干好干壞一個樣,能力高低一個樣”的弊端,激發上進心,調動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公司的整體效益。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7

      1、目的

      1.1通過制定倉庫的管理制度及操作流程規定,指導和規范倉庫人員的日常工作行為,對有效提高工作效率起到激勵作用。

      2、適用范圍

      2.1倉庫以及涉及公司物料領用的所有部門。

      3、職責

      3.1倉庫主管負責倉庫一切事務的安排和管理,協調部門間的事務和傳達與執行上級下達的任務,培訓和提高倉庫人員行為規范及工作效率。

      3.2倉管員負責物料的收料、報檢、入庫、發料、退料、儲存、防護工作。

      3.3倉管員負責單據追查、保管、入帳。

      3.4倉管員負責日常來料貨物的裝卸、搬運等工作。

      3.5倉庫主管、iqc、采購人員共同負責對原材料的檢驗、不良品處置方式的確定和廢棄物的處置工作。

      4、管理規定內容

      4.1原材料收貨及入庫

      4.1.1需嚴格按照“入庫單”的流程進行作業。

      4.1.2采購員將“送貨單”給到倉庫后,倉庫需將此物料放在指定的檢驗區內,作好防護措施。

      4.1.3倉庫收貨時需要求采購人員給到“送貨單”,沒有時需追查,直到拿到單據為止,倉庫人員有追查和保管單據的責任。

      4.1.4必要情況下,倉庫收貨時的.原材料必須有采購部提供的采購訂單(或者說po)拷貝件,否則有權拒絕收貨。

      4.1.5倉庫人員與采購共同確認送貨單的數量和實物,如不符由采購人員聯系供貨商處理,并由采購人員在送貨單簽字確認實收數量。

      4.1.6倉庫人員對已送往倉庫的原材料及時通知iqc進行物料品質檢驗。

      4.1.7對iqc檢驗的合格原材料進行開“入庫單”并經倉庫主管簽名確認后進倉,對不合格原材料進行退貨。

      4.1.8倉庫原則上當天送來的原材料當天處理完畢,如有特殊最遲不得超過一個星期。

      4.1.9倉庫對已入庫的原材料進行分區分類擺放,不得隨意堆放,如有特殊情況需在當天內完成。

      4.1.10倉庫對不合格的原材料放在指定的退貨區,由倉庫主管、采購共同確定退貨。

      4.2原材料出庫

      4.2.1需嚴格按照“領料單”、“技術部聯絡單”的流程進行操作。

      4.2.2倉庫的生產原材料出庫依據是計劃部提供的bom(即單件用量通知單),生產通知單中生產數量,及公司所規定的原材料損耗進行核料,并由生產副經理級或以上管理人員簽名確認。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8

      為了加強蓄電池機車管理,保證運輸安全,促進煤炭生產,現制定蓄電池機車管理辦法,望各使用單位嚴格執行。

      1、機電運輸部是全礦運輸業務的管理職能部門,負責全礦機車的管理和技術指導工作。

      2、機車使用過程中發現故障時,先由使用單位維護,使用單位無法排出故障時,交運輸隊機車維修車間進行檢修。運輸隊對全礦使用的機車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定期檢查和維修。

      3、機車初充電由運輸隊負責,常規充電由使用單位負責,各隊要按規定時間更換電池,不得出現過放電現象。

      4、各巖巷隊必須有一名隊干部分管運輸工作。組織職工學習貫徹有關規程和制度。

      5、各使用單位要指定專人檢查維護蓄電池機車。

      6、機車運輸必須做到“三好”、“二落實”。三好:機車完好;巷道支護好;軌道質量好。二落實:崗位責任制落實;檢查維護落實。

      7、操作蓄電池機車的司機必須經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并持證上崗。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操作,做到“六不開”,即機車不完好不開;燈、鈴、閘不完好不開;巷道和軌道不合格不開;防爆性能不完好不開;電池過放電不開;無司機室不開。

      8、通行機車的巷道要達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的`要求。

      9、機車通過的風門尺寸不得小于以下尺寸:高*寬:1650mm*1200mm,風門應完好,關閉自如。

      10、運行機車的軌道應達到部頒軌道標準(1983年頒發)。

      11、機車牽引數應按規定執行。(12噸蓄電池電機車不超過24輛,8噸蓄電池電機車不超過20輛,5噸蓄電池電機車10輛,2.5噸蓄電池電機車不超過5輛)。嚴禁超掛車。

      12、充電設備必須使用防爆型。

      13、蓄電池的使用管理按照“煤礦防爆特殊型蓄電池機車或電機車使用維護暫行規定執行”。

      14、防爆特殊型蓄電池箱內極柱連線必須焊接。

      15、井下充電點應設在通風良好的進風大巷,應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且有專人負責充電。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動鋰離子電池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引導產業加快轉型升級,貫徹落實《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簡稱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鋰離子電池行業企業申請材料的受理、核實和報送工作,監督檢查規范條件執行情況。

      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全國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工作,組織對企業申請材料進行復核、抽檢、公示及公告,發布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名單并實施動態管理。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臺灣、香港、澳門地區除外)所有類型的鋰離子電池行業生產企業,主要包括從事正極材料、負極材料、隔膜、電解液(含電解質)、單體電池、電池組等生產的企業。

      第二章申請與審核

      第四條申請公告的企業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相關發展規劃;

      (三)符合《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

      (四)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重大違法行為。

      第五條符合本辦法第四條所列條件的企業可自愿向所在地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提出公告申請,填報《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請書》(附后),同時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系統進行在線申報。

      申請企業應當對申請材料真實性負責。

      第六條申請材料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請書;

      (二)營業執照副本;

      (三)項目備案或核準文件;

      (四)項目用地權證或用地審批文件;

      (五)項目環評批復文件、環保竣工驗收文件;

      (六)高新技術企業資質或省級以上研發中心、技術中心證明文件,有關發明專利證明文件;

      (七)經審計的上一年度財務審計報告;

      (八)第三方機構產品檢測報告(近1年內);

      (九)質量管理體系相關證明文件;

      (十)環境管理體系相關證明文件;

      (十一)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等證明文件;

      (十二)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上述材料各需提供一份,且(二)至(十二)項材料,需提供企業蓋章確認的'復印件。

      第七條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規定的,省級行業主管部門予以受理。

      對申請材料不全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充的全部內容。

      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自收到申請材料起20個工作日內,將核實且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以正式文件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電子信息司)。

      第八條工業和信息化部收到企業申請材料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組織有關行業機構和專家,采用材料復查和現場抽查的方式完成復核。

      符合規范條件的企業名單,在工業和信息化部網站上進行公示;經公示無異議的企業,以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形式予以公布。

      第九條工業和信息化部在受理和審核過程中可以對申請企業有關情況進行實地查驗,查驗工作應當指派兩名以上工作人員進行。

      申請企業應當配合查驗工作。

      第三章監督與管理

      第十條進入公告名單的鋰離子電池企業(以下簡稱公告企業)要嚴格按照《規范條件》的要求組織生產經營活動,并對照規范條件要求開展自查,每年3月31日前通過工業和信息化部鋰離子電池行業管理系統提交上年度自查報告,同時向工業和信息化部遞送紙質材料1份。

      自查報告是監督檢查公告企業執行《規范條件》情況的重要依據,包括以下主要內容: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產品進出口情況;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節能降耗、環境保護等制度建設及運行情況;法人代表、股權或資本金、主要產品品種及生產能力等變更情況。

      第十一條公告企業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需及時提出變更申請,經省級行業主管部門核實后,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企業名稱變化,企業合并、分立或兼并重組,企業產能產線發生較大變化,企業搬遷新址,其他重大變化。

      第十二條省級行業主管部門對公告企業保持規范條件情況進行監督核實。

      每年4月30日前將上年度監督結果報送工業和信息化部。

      第十三條歡迎和鼓勵社會監督。

      任何單位或個人發現正在申請規范公告或已公告的鋰離子電池企業有不符合本辦法有關規定或《規范條件》有關要求的,可向各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舉報。

      第十四條已經公告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省級行業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

      (一)不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的;

      (二)填報資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三)拒絕接受監督檢查的;

      (四)發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的;

      (五)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的。

      整改不合格,或者發生重大質量事故以及停產超過1年的,工業和信息化部撤銷其公告資格。

      工業和信息化部擬撤銷企業公告資格的,應提前告知有關企業,聽取企業的陳述和申辯,視情況組織專家進行論證。

      被撤銷公告資格的企業,經整改合格1年后方可重新提出公告申請。

      第十五條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或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公告企業產品進行抽查。

      抽查不合格的企業,將通報并責令其予以整改;一年之內連續兩次抽查不合格的企業,視為不能保持《規范條件》要求。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10

      第一條: 蓄電池機車牽引車數,應按廠家《技術說明書》規定執行。在架線軌道運輸大巷中,5t及以下蓄電池機車必須在規定區域內運行,正常情況下,嚴禁駛入架線機車運行區。

      第二條: 蓄電池機車要嚴格按照操作《煤礦安全規程》第三百六十一條的規定操作,并做到“七不開”,即無證不開;燈、鈴、閘失效不開;巷道和軌道質量不合格不開;無司機棚室不開;超掛車或不按規定車輛運送物料不開;電瓶過放電不開;有失爆現象不開。

      第三條: 小絞車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設計、作業規程中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第四條: 同一軌道運輸斜巷或與斜巷交叉口使用2臺以上絞車時(包括液壓絞車),除有各自提升信號統一規定外,聲光信號必須有明顯區別。

      第五條: 不得用調度絞車代替回柱絞車回柱,嚴禁一部絞車雙向提升。

      第六條: 控制小絞車對拉方式運輸,確需使用對拉車運輸時,必須制定專項安全措施。

      第七條: 上山掘進采用倒拉牛提升方式時,必須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絞車以上12-20m內必須加強安全防護。

      第八條: 小絞車使用必須嚴格執行“八不準”,即絞車安裝后,未經組織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未明確使用單位和維護包機人;安全設施不到位或存在隱患;小絞車司機未持證上崗;使用前未對連接裝置及防護設施(鋼絲繩、保險繩、鉤頭、信號、制動閘和聯接裝置)認真檢查、記錄;非絞車司機;20米內鋼絲繩有2個或2個以上接頭;安裝地點不滿足設備擺放、檢修、行人、操作要求的不準使用。

      每一礦井必須至少制訂并完善下列運輸管理制度

      1、普通帶式輸送機管理制度

      2、刮板機運輸管理制度

      3、斜巷軌道運輸管理制度

      4、小絞車管理制度

      5、鋼絲繩管理制度

      6、軌道運輸線路鋪設標準

      電池廠生產車間管理制度 11

      目前,我段電力機車車型有ss4、h*d1c兩種,采用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因電力機車蓄電池容量小,采用微機控制的和諧系列機車,微機系統耗電量大,更容易發生蓄電池虧電情況。為了預防蓄電池虧電故障發生,特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職責及分工

      實行段長領導下的逐級負責管理制度,保證蓄電池的可靠運行。

      主管段長:負責蓄電池管理的領導工作。

      技術科:負責機車的檢修計劃編制、質量分析、范圍制定等技術管理工作。

      教育科:負責運用和檢修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檢修、整備車間:負責蓄電池的檢修和維護工作。并根據本車間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細化措施。

      運用車間:負責落實防止蓄電池虧電的'具體工作,并根據本車間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細化措施。

      安全科:負責本辦法落實情況的督導檢查、考核。

      二、機車運用及整備作業過程

      1、乘務員交接班必須檢查機車上各屏柜內各種開關位置,防止開關位置不正確構成的隱患。

      2、機車運行途中注意觀察機車控制電壓,特別是過分相過程應注意觀察控制電壓表的變化過程,過分相重新合閘后應確認機車控制電壓上升110v左右,保證充電機組正常。

      3、途中停留時,斷電20分鐘后,必須升弓合閘,防止過度使用機車蓄電池造成虧電。

      4、遇到接觸網停電時,應關閉頭燈、副燈等其它不必要的用電設備(僅保留標志燈),防止機車蓄電池虧電。h*d1c機車:接觸網停電時應斷電降弓,換向手柄、電鑰匙回零位,關閉低壓柜柜上gu1/tcu1(代號=23-f108),gu2/tcu2(代號=23-f109)自動開關。

      5、機車整備作業過程中超過20分鐘應斷開機車蓄電池,在不升弓合閘狀態下,用機車蓄電池照明作業不得超過20分鐘。

      6、機車整備作業結束,人員離開機車時應斷開機車蓄電池開關。

      三、機車專檢及檢修作業過程

      機車檢修作業過程應執行相應車型蓄電池的檢修范圍和工藝,防止作業過程引起蓄電池虧電。

      1、機車檢修作業過程應及時斷開機車蓄電池,防止虧電。(責任主體,檢修車間)。

      2、機車檢修作業過程不得使用輔助壓縮機打風調弓。

      3、機車大、中修后應保證機車蓄電池保有容量在標稱容量的80%以上。小輔修應保證機車蓄電池保有容量在標稱容量的60%以上。

      四、發生蓄電池虧電后的處理與考核

      發生蓄電池虧電后,應及時報活處理,檢修車間應及時進行充電或更換。凡造成蓄電池虧電又隱瞞不報者,執行“誠信從寬,隱瞞從嚴”的原則,加重考核。

      1、機車運用(包括多級重聯運行機車、有動力和無動力回送機車、在外單位大中修回送機車)途中發生的蓄電池虧電責任一律定相應的運用車間(兩組充電機組均故障時除外)。

      2、整備調車作業過程發生蓄電池虧電責任一律定相應的整備車間。

      3、檢修作業過程(包括專檢、臨修、小輔修等)蓄電池虧電責任一律定相應的檢修車間。

      4、通過分析lkj記錄文件,發現存在虧電記錄的責任定擁有當時車權的部門。

      5、以擁有車鑰匙作為車權標志,作業過程發生的蓄電池虧電,責任定當時車權部門。外單位在車上作業,引起蓄電池虧電,責任定協助作業的部門。

      6、交接過程發現的蓄電池虧電,原則上定交班部門。

      7、車上沒有作業人員,未斷開蓄電池開關。按照蓄電池虧電處理,責任定當時擁有車權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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