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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應急預案

    時間:2025-05-12 10:01:23 應急預案 我要投稿

    (精選)企業應急預案15篇

      在學習、工作或是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就有可能需要事先制定應急預案。那么應急預案應該怎么編制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精選)企業應急預案15篇

    企業應急預案1

      一、總體要求

      堅持“安全第一、時刻準備、預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認真做好特大洪水和重大災難洪的準備。確保溝渠、河道暢通,保障群眾住房安全,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特別是把保障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二、主要措施

      今年防汛工作要繼續按照“防大汛大洪水”的標準進行準備,堅持防汛,要與防汛并重,確保汛期安全,努力減少災害損失,保障城鄉人民正常生產生活。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開展危房普查登記

      各辦事處、行政村要對轄區內的危房進行網式調查,對具有重大安全隱患和不適宜居住的,要堅決關閉,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保持泄洪溝暢通

      南關溝、北關溝和顧才河是我鎮主要泄洪渠道。將派專人及時管理和清理堆積的雜物,確保河流暢通。

      (三)抓好農村田間排水

      當地農作物的`損失。各行政村要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積極發動群眾,組織強大的野戰突擊隊,打通低頭溝、竹節谷、枕溝,清理路垅、路壩,做到大溝大通小通。與河流的交流。 ,著力解決土地與河流溝通不暢、田間排水無出路等問題。

      (四)做好城市排水管網的疏浚工作

      各機關要對轄區內低洼易積水地區的排水管網進行普查轄區,及時完成管網清淤,清除堵水障礙,確保排水暢通。小街巷的下水道清理工作,由各辦事處組織當地群眾進行。鎮黨委、鎮政府負責就全市主要道路排水管積水問題向縣委縣政府撰寫專項報告,督促城建部門盡快實施疏浚。

      (五)組建防汛應急小組

      根據縣防汛目標責任書要求,鎮政府將組建50人的防汛應急小組。對于一個20人以下的防汛隊伍,該鎮的應急防汛力量必須達到700人以上。各級防汛隊必須有專人負責,登記造冊,落實到專人。它們必須在思想、領導力、組織、材料和技術上到位,以確保在遇險時可以拉動、抓住和防御。

      (六)準備防汛物資。

      鎮財政已將20萬元防汛資金納入預算,同時按照“備但不是收款,使用后付款”,質量有保證。做好編織袋、鐵絲等防洪物資儲備工作。編織袋的儲備量要達到2萬只,鐵絲要達到20xx斤以上。常備物資專人負責,嚴禁挪用,確保備齊、運輸、使用。

      三、加強領導

      認真落實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各項防汛責任制。鎮政府成立防汛工作指揮部,以市長王艷麗任指揮,黨委書記劉從秀任政委,全體領導班子成員,切實加強對防汛工作的領導。各辦事機構和行政村也要相應建立領導機構,明確辦事機構總支書記和行政村支部書記是本單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四、嚴守紀律

      防汛工作事關大局,各辦、行政村要樹立和貫徹科學實踐理念,建和諧社會。 ,充分認識防汛搶險搶險工作的重要性,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扎實做好防汛工作。鎮、辦、村要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密切關注雨、水、災情況,確保防汛信息暢通,落實防汛指揮。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的責任;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企業應急預案2

      為有效預防、及時處理和解決檔案管理工作中的突發事件,提高應對各種險情的應急救援能力,達到快速有效救援,減少損失,確保檔案資源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國家檔案局《檔案工作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為做好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經研究決定,成立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與檔案工作規范化管理領導小組合署辦公。

      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檔案庫房發生重大事故或災害時,具體負責組織事故處理、救災管理和協調工作,及時統計受災影響范圍和受災程度,向黨委、政府和檔案業務主管部門及時匯報。

      二、工作原則

      檔案優先的原則。檔案是不可再生資源,當面臨其他財產損失和檔案安全的選擇時,要把保障檔案的安全作為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緊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其對檔案安全的影響。

      預防為主的原則。把災害預防作為檔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健全工作機制,強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預警機制,提高對重大事故和自然災害的緊急處置能力。

      安全保密的原則。在檔案管理工作發生突發事件時,要從搶救、包封、運輸、存儲等各個環節確保檔案安全,對涉密檔案資料要絕對保密。

      三、處置程序

      (一)預案啟動

      1.發生重大檔案管理突發事件,由領導小組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經中心主任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后報主管部門批準實施。

      2.請示啟動本預案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概況、啟動建議、參與處置的部門或單位名單。

      3.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需要可設置:信息宣傳組、現場處置組、綜合協調組、善后處置組等具體工作機構,本中心相關科室承擔相應職責,并指定工作人員(1-2人)參與相關工作組的工作。

      (二)處置程序

      1. 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各相關部門或科室參與應急處置,各相關部門或科室應確定專人負責處置工作,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和情況報告制度。

      2. 在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各相關部門或科室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

      3. 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匯總各有關檔案管理突發事件信息后向市應急辦、檔案主管部門報告并通報相關情況。

      4.由組長召集會議研究部署應急處置工作,相關會議事宜由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承辦。

      5.應急處置過程中,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督促檢查各項決策和應對措施的落實情況,確保取得實效。

      6.檔案管理突發事件處置完畢,由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終止應急狀態的建議,經市應急辦批準后,終止應急響應并由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或科室。

      四、應急保障

      (一)資金保障

      財務科按相關財政應急保障預案的規定,負責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

      秘書科負責檔案庫房應具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配置滅火、去濕、消毒、除蟲等必要的檔案安全保護設備和耗材。突發事件發生后,要及時為救災工作提供必要的車輛和應急物資,協調安排充足的應急場地,落實安全、治安、衛生管理等項措施。

      (三)人力保障

      組織救災隊伍,建立健全與公安、消防等專業救援隊伍的聯動機制,依托專業救災人員,培養和訓練自救隊伍,并對其進行培訓指導和專業支持。當事故或災害發生時,能夠協助專業救災部門自救互助,最大限度減少災害損失。

      五、應急處置措施

      (一)及時報警,在第一時間上報檔案管理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時通知專業搶險救援部門和相關人員。

      (二)組織救援遇險人員,轉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脅檔案。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關閉和限制使用有關設備、設施,采取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三)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損失做出初步判斷,啟動相關應急處置預案。

      (四)對災害事故造成的受損檔案,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搶救。特別是對受水淹檔案,要及時采取冷凍或干燥的辦法穩定檔案的狀態,避免災情進一步惡化。

      六、應急響應和災后救助

      (一)災害預警

      災害預報部門發出災情預警或檔案室工作人員發現災情后,檔案管理責任部門應按規程啟動預案。

      (二)災情核定及報送

      災情發生時,要迅速組織力量趕赴現場查看災情,在2小時內向同級行政主管部門和檔案管理部門報告,并通報相關職能部門,災情嚴重的,應同時越級上報。災情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時的背景、時間、區域、影響范圍、受災嚴重程度和等級,檔案損失情況,人員和其他財產損失情況,救災工作情況以及抗災救災存在的主要困難和問題。在災情穩定前,要建立24小時災情報告制度,保持不間斷通訊聯絡,及時掌握災情動態并隨時上報。

      (三)緊急轉移安置

      接到重大災情預警,在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有關救災部門的要求,按指定路線將檔案轉移到臨時指定的安置場所,實施緊急避險。

      (四)檔案搶救保護

      檔案轉移后,應做好檔案安全防護工作,視災情嚴重程度及災情的發展,及時向黨委、政府和檔案主管部門匯報災情,申請給予救災支援。

      七、宣傳、教育和培訓

      加強應急預案的宣傳和貫徹落實工作,普及應急救援基本知識和技能,教育干部職工樹立檔案意識、危機意識和應變意識,加強檔案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研究、開展培訓與模擬演練活動,提高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能力。

      八、責任和獎懲

      檔案管理工作納入各科室和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內容。突發事件發生后,參與處置工作的人員要各司其職、反應迅速、行動有序、處置得當。對在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科室和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對玩忽職守、不負責任、辦事不力、扯皮推諉、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依照相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九、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企業應急預案3

      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公司各種設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由公司董事長XXX(電話:XXXXXXXXXX)、總經理XXX(電話:XXXXXXXXXXXX)擔任。

      副組長:由公司生產總監XXX(電話:XXXXXXXXX)擔任.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搶險救援隊伍:公司所有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防汛組織程序

      在險情發生時,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現場指揮,機關各部門及各車間負責人積極調配本部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門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編織袋、砂子、鐵鍬等;

      2、公司重點部位:公司所有廠房門口。

      3、險情:

      (1)公司門口向內流水不及。

      (2)排水管道

      堵塞,廠區內水位上升。

      4、汛期到來之前,辦公室人員應仔細巡查全廠重點部位

      (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

      (2)檢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

      (3)檢查配電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若廠內出現險情時,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點部位門口,保護公司財產。

      2、險情發生后,要進行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情況,并及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準備;

      3、事件處理過程要進行詳細記錄,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及上級部門作出匯報。

    企業應急預案4

      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生產、工作秩序和生命財產的安全,使公司各種設施在夏季安全度汛。

      一、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搶險救援隊伍:公司所有人員有責任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保護公司財產安全。

      二、防汛組織程序

      在險情發生時,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現場指揮,機關各部門及中、西藥車間負責人積極調配本部人員,配合進行搶險救援。險情發生在夜間或休息日時,值班人員臨時負責指揮,并及時通知防汛小組其他成員趕赴現場。

      三、汛期工程部防汛措施

      1、防汛器材放在門崗,放防汛器材,主要有編織袋、砂子、鐵鍬等;2、公司重點部位:公司所有廠房門口。

      3、險情:(1)公司門口向內流水不及。(2)排水管道堵塞,廠區內水位上升。

      4、汛期到來之前,辦公室人員應仔細巡查全廠重點部位(1)樓頂平臺排水溝是否暢通無阻,同時將樓頂垃圾清運干凈;(2)檢查污水井、排水管是否有堆積物,并加以清除,保證排水暢通;(3)檢查配電室等重要機房是否有漏雨情況,若有發生應及時處理。

      四、險情處理程序

      1、若廠內出現險情時,要迅速用沙袋堵住重點部位門口,保護公司財產。

      2、險情發生后,要進行全面檢查,統計本次汛情造成的損失和物資消耗情況,并及時補充防汛物資,做好下次防汛準備;3、事件處理過程要進行詳細記錄,由辦公室向公司領導及上級部門作出匯報。

      五、組織指揮機構

      火場總指揮:(單位負責人)。

      1.滅火行動組:負責現場撲救。

      2.疏散引導組:

      (指定的組長和各區域主要負責人)協調人員疏散、現場秩序維持、警戒工作。

      3.安全救護組:

      (有一定救護知識的'人員組成)攜帶急救箱急救設施,在生命安全得到保證的前提下,負責火場現場人員與物資的搶救。

      4.通訊聯絡組:

      (消控室或值班室人員)處理公司內部報警,通知主要領導和各小組成員,了解各區域火勢和人員疏散情況,傳達滅火和疏散指令。

      各小組依照上述要求,合理安排輪班同事,確保24小時均有符合規定的相關人員當班,并切實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門:

      現將《xx公司20xx年度防洪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附件:湖北交投荊州投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防洪防汛搶險

      應急隊伍名單

      xx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

      20xx年5月20日

      xx公司20xx年度防洪防汛安全生產應急預案

      為切實做好xx有限公司沿長江水域建設項目的防汛防洪工作,確保工程施工安全和避免人員生命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企業應急預案5

      物流企業作為一個以運輸和倉儲為主要業務的企業,其建設與落實消防應急預案能夠有效降低火災事故的風險,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與企業的正常運作。本文將就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調整等方面進行分析。

      一、消防預案制定

      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制定,一方面需要考慮企業特點,另一方面需要考慮國家法規與標準的要求。企業方面需要考慮較為實際的問題,例如物流企業可能國內有著不規則的倉儲和堆積物,要對此問題進行詳細論述。法規方面則是國家對各種建筑物所規定的消防安全標準和要求,如國標火災事故的分類標準、消防通道的規定等等。

      二、消防預案培訓

      在制定好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后,需要進行預案的培訓。預案培訓應該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例如三種滅火器的使用、滅火逃生的'方法等。預案培訓也需考慮到員工對應急預案的了解程度,應該將消防應急預案中的不同部分進行有計劃的講解,對員工的培訓細節也要進行多次模擬演練,直到員工熟悉為止。

      三、消防預案實施和調整

      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實施和調整,應該與員工的日常工作緊密結合。一方面,需要每年進行演練一到兩次,測試員工應對突發情況的能力。在演練中應當將各種火情進行全方位模擬,檢測員工不同滅火設備使用的效果和操作技巧。另一方面,應該根據企業內部特點,進行有針對性的調整,例如對不規則存儲進行更加貼近實際的規定和預案,并及時調整和更新消防應急預案中關鍵細節和裝備配置。同時,也要加強防火監控,盡可能減少火災發生的可能性。

      綜上所述,物流企業消防應急預案的制定、實施和調整都應該在保障員工安全和企業正常運作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制定好的預案只是開始,關鍵在于實施和演練,讓員工能夠在火災發生的突發情況下,能夠正確進行滅火并保護自身安全。

    企業應急預案6

      1.目的

      為了完善化學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應急救援,使損失和影響降到最低程度,確保員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2.范圍

      本預案使用與公司范圍內所有發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體)。

      2.2人體意外接觸(正己烷、甲苯)傷害。

      2.3正己烷職業中毒。

      3.組織領導及職責

      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應急救援工作,負責對救援隊的領導和指導工作。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應急救援隊由義務消防隊員,現場救護員,以及組長以上組成,分兩個應急救援小組。

      3.3責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接到發生嚴重事故時應指揮應急救援隊按有關方案實施救援。

      3.3.2應急救援隊接以發生事故廣播時應到大門保安處集合,接受任務,開往現場進行救援。

      3.3.4遵循應急準備和響應控制程序。

      4.各類事故應急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無關人員,隔離泄漏污染區。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設立警示牌。

      4.1.3切斷火源(若易燃泄漏,則必須切斷污染區的.點火源)。

      4.1.4急救傷員(參照化學危險品受傷人員急救程序執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護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處理泄漏(泄漏場所通風――堵漏或更換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體意外接觸傷害。

      4.2.1根據傷者情況,決定使用工廠車輛或撥打120緊急電話。

      4.2.2迅速將傷者移至新鮮空氣處,松開衣領和腰帶,保持呼吸順暢。

      4.2.3如果呼吸和心跳停止,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注:氰化物中毒時,不得進行口對口人工呼吸)。

      4.2.4如果在皮膚接觸過程中因皮膚吸收而中毒,應立即脫去受污染的衣服,并用清水或肥皂水徹底清洗,時間不少于15分鐘。

      4.2.5如果眼睛和手受到污染,使用洗眼器,用水徹底清洗至少15分鐘。沖洗時抬起眼睛并移動眼睛。

      4.2.6立即送醫院。

      4.3正己烷職業中毒預防。

      4.3.1己烷必須在通風良好的條件下使用,工作場所應加強通風排毒。

      4.3.2使用場所必須設置警示標志,操作人員應佩戴口罩和防護手套,加強個人防護。

      4.3.3新工人應首先進行體檢和培訓。患有肝病、神經系統器質性疾病或皮膚病的人員嚴禁從事此項工作。

      4.3.4接觸異常應及時處理。

      4.3.5定期檢測空氣中己烷含量是否符合標準要求。

      4.3.6改進工藝,減少接觸機會,盡量使用低毒的粘合劑清潔劑。

      4.3.7為工人購買工傷保險。

      4.4甲苯職業中毒的預防。

      4.4.1減少和消除甲苯來源。

      4.4.2采用通風和排氣裝置,以減少操作環境中甲苯蒸汽的含量。

      4.4.3加強個人保護。

      5.預防措施

      5.1每次事故發生后,應及時檢驗應急預案的合理性,并不斷完善。

      5.2儲備應急救援相關物資,消耗后及時補充。

      5.3定期組織應急演練,確保在發生事故時按程序進行。

      5.4安全組負責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的管理。

      5.5從事危險化學品接觸的各部門應成立由持有內部危險化學品工作證的人員組成的化學危險品事故處理小組,并報安全小組備案。

    企業應急預案7

      南方雪災和汶川大地震給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是,許多企事業單位缺乏危機意識,缺少風險管理,事先沒有充分的思想和物質準備,危機到來之后,缺少預案,只是憑著有效指揮、八方支援和精神動力才克服困難、渡過了難關。許多中小企業每逢遇到重大工傷、火災或意外事故,有的束手無策,有的忙亂不堪,這充分顯露出對事故應急處理的嚴重缺失。有的小廠因一次大事故就垮了下來,留下終生的遺憾。中小企業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成長發展,不同于計劃經濟時期。過去你管理不到位,就有人管你,有人監督檢查你。現在,企業成為市場競爭主體了,上級不再包攬你的經營管理行為,也不再為你的失職而承擔領導責任,更不能因為你出了事故,上級就給你撥錢、撥人、撥項目。當然,上級和政府有責任、有義務對遇到困難的企業給予幫助、指導和服務。中小企業管理薄弱,管理越是落后,越容易出事故。每一個事故,在表面上看,只是涉及企業的安危存亡,實際上,它在給社會添亂、添煩,所以,中小企業也應是有社會責任的企業。現提出中小企業事故應急處理的幾點想法,與大家交流探討。

      一、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應是一套科學的安全管理體系

      新形勢下,人們的日常生活、工作、學習環境中,隨時顯現出現代社會的優越性、先進性和現代性。當某地或某人發生重大的安全事件時,社會安全應急服務機制,就像生活中的110、119、120、8890——這些應急服務機構一樣,在第一時間出現在現場、第一時間啟動應急機制,幫助某地某人變不安全為安全。因而,采取必要的應急措施,盡快排除不安全的險障,使人們以最快的時間脫離險境,確保人員的安全與財產不受損失。但如果當事人員對安全應急管理體系的不了解或不掌握救生的本領,而僅僅是停留在出現安全問題后的一種及時妥善的被動補救方法的話,那么你只了解到了應急處理預案這一事件本身,而沒有理解和真正掌握到事故處理應急預案是人們處理突發事件的科學和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

      近年來,中小企業在生產與安全、經營與效益、衛生與環境等方面強化了管理工作,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與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強調了員工的主觀能動性。與此同時,以人為本,積極構建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的安全應急預案系統,進一步推動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系統的有效運行。在這一條體系鏈中,安全第一,其它是零;只要有這個“一”在,后面零越多越好;如沒有這個“一”,再多的零也無用。正如人們常說的:最大的財富是健康,最寶貴的東西是生命。

      在檢修施工前,要針對生產工藝流程、系統聯動、安全技術管理等方面,進行深入分析、檢查與落實安全措施,協調好各方面工作(資源),以彌補應急預案系統中的不足,保證高效率地處理突發事故或意想不到的問題,以確保檢修、施工和操作過程中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為此,對所有中小企業而言,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在實際生產中,要把可能出現的問題與安全細節想得多一點,各種事故預防和應急措施考慮得周全一些,把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才能確保生產裝置安全平穩高效運行。因此,在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中,應急處理預案已成為安全生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要緊緊依靠生產一線的員工,從安全生產技術管理、工藝流程、安裝施工現場和各種安全設施的角度去幫助安全檢查者、操作者、檢修者和施工者們構建一套完整可行的安全措施與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策略。

      二、做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管理需要全體員工的參與

      應急體系從小范圍來看,就是強調自主可控的主動安全體系。它是一個完整的管理體系,不僅包括安全技術,重要的還有安全管理措施。一方面是要遵章守紀進行工作,另一方面是要有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如在生產、設備檢修、安裝施工、運輸產品的過程中,都需要建立和完善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管理制度。

      所謂預案,就是一旦發生安全事故,中小企業和當事者必須清楚應該怎樣正確、有效、及時地處理問題和實施救援。即要求具有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識,又要有較完善的應對事故的措施。大家知道,千里之堤潰于蟻穴。在工作中哪怕是一個小小的不注意、不小心、不在意,都有可能會造成不應該發生的設備或人身安全事故,關系到人命關天的大事。

      中小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重于泰山。必須大力提高中小企業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安全生產法制觀念,要加強事故防范工作力度,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預防事故演練與培訓工作,不斷提高應對各類事故的處理解決的能力。在工作前要進行安全風險分析,使工作中的人員能互相監督,堅決遏制和鏟除各種麻痹思想,構筑起牢固的安全“防火墻”,杜絕事故的發生,確保中小企業安全生產,更好地維護廣大員工的根本利益。

      在當今的知識經濟時代,中小企業更關注員工的身體健康與自身價值,力爭把隱患排除在事故之前,加大安全生產設施、勞動保護等方面資金的投入,加強廣大員工的技術、安全知識培訓,加強現場安全管理,確保人員、設備的安全。實踐證明,事故預防的投入產出比要高于事故后的懲戒和整改的投入產出比。這種投入增值作用明顯,并能提高企業員工的工作效率。就像汽車裝備有車燈、氣囊、安全帶等設施,讓運行車輛更加平穩、安全更加可靠、速度更加快捷一樣。因而,要吸取事故教訓,痛定思痛是必須的,但痛前“防”痛更重要,積極做好本崗位的“治理隱患,防范事故”和“未雨綢繆,防患于未然”工作,主動互相監督,以及多說一句安全提醒的話,往往就能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

      三、深入搞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管理方能確保一方安全

      在中小企業生產過程中,各種安全生產、措施和環境因素越來越呈現“木桶”(是由多塊木板相拼接而形成的圓型桶)的.原理。也就是說,在生產運行、設備檢修或安裝施工中,由于在某一個環節上出現的差錯,都將使中小企業全盤受到損失或局部遭到威脅。因此,要以科學的態度來加強生產、設備檢修、安裝施工、儲運過程中的準確性管理,進一步地提高企業安全保障水平,促進中小企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在中小企業生產工作中如何制定既有可操作性,又能指導安全工作實踐的應急處理預案。首先,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思想,落實好本職本崗位中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提高工作中安全要素方面密切相關的工作能力,積極做好工作前安全風險分析事宜,要互相關心、互相提醒、互相監督,不斷提高自我保護能力,全面地掌握與認識中小企業生產事故發生的復雜性、突發性和嚴重性。其次,要結合中小企業多年來的事故案例、以及生產崗位上的隱患,要自下而上,經主管安全和有關部門的反復研究,然后又要自上而下的進行磋商、研究等,并要制定出檢修、施工和生產操作過程中的預防事故與處理問題的應急措施與預案,以快速處置中小企業生產中突發事件。第三,本著“責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加強安全專業部門與中小企業決策層的溝通與聯系,積極做好相關應急預案的具體管理工作,加大宣傳教育力度,促使員工認真遵守執行、嚴格細致操作、以及積極參與,達到落實好實施好本崗位的應急預案機制。第四,要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安全應急管理合作體系,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和員工臨時處置生產過程和維護檢修與施工中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因地制宜設立指揮組織機構及應急聯絡系統,要模擬出生產崗位、設施損壞程度及操作人員及時處理事故預案的情況,實施預防事故和搶險救援的組織指揮程序等環節進行現場處置和實際演練等。通過預防事故發生的實際演練活動,提高了員工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中小企業在事故應急情況下,避免或減少人員傷害和降低企業財產損失程度。

      中小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積極組織制定和認真落實好預防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一是以人為本,減少危害;二是居安思危,預防為主;三是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四是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五是快速反映,協同應對;六是依靠科技,提高素質。

      總之,中小企業要樹立“以人為本、安全生產”的理念;把安全和環保列入企業文化,并不斷探索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安全生產的新途徑、新經驗和新方法,使中小企業事故應急處理預案工作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安全管理組織體系。要大力宣揚“安全為了生產,生產必須安全”的思想,努力增強企業“關愛生命、關注安全、關心發展、平安是福”的安全文化理念,不斷加強安全生產意識的教育,增強安全與自我保護的意識,全面提高廣大員工應對各類事故處理工作的綜合防護能力。

    企業應急預案8

      為了做好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預防和應急救援工作,保證在事故發生后,盡快組織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處置預案。

      一、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如實報告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二、由實驗室負責人組織宣傳、貫徹國家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參加相關單位舉辦的應急人員培訓和應急演習、練習。

      三、如發生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實驗室負責人要及時向學校保衛處和學校化學危險品與放射源管理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得超過二小時。并在二十四內報出《危險化學品事故報告卡》。并組織相關專業技術人員,對危險化學品造成的危害進行檢驗、監測,測定危險化學品性質及危害程度以及對環境的影響。并對現場迅速采取封閉、隔離、清洗、消毒等措施。

      四、發生危險化學品丟失、被盜事故時,應當保護好現場,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偵破。

      五、如發生危險化學品泄漏事故,操作人員必須立刻停止實驗,注意安全防護,如果泄漏物是易燃易爆的,事故中心區應嚴禁火種、切斷電源。如果泄漏物是有毒的,應使用專用防護服、隔絕式空氣面具。立即在邊界設置警戒線,開展周邊人員的撤離。并根據泄露危險化學品的.化學特性開展初步急救措施。

      六、發生危險化學品人身中毒事故時,應首先盡快派人或電話請醫生,并報告有關領導或上級組織,同時采取急救措施,在送醫院(或醫生到來)之前應迅速查清中毒原因后,針對具體情況,采取以下具體措施進行急救:

      1、呼吸系統中毒:如果是呼吸系統中毒,應迅速使中毒者離開現場,移到通風良好的環境,使中毒者呼吸新鮮空氣。輕者,短時間內會自行好轉;如有昏迷休克、虛脫或呼吸機能不全時,可人工協助呼吸,化驗室如有氧氣,可給予氧氣,如可能,給予喝興奮劑,如濃茶、咖啡等。

      2、經由口服中毒:由口中服入毒物時,首先要立即進行洗胃,嘔吐。

      3、皮膚、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皮膚和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時,要立即用大量自來水沖洗,沖洗愈早愈徹底好。如能涂或服用適當的緩沖劑、中和劑(注意要用稀濃度的)更好。洗凈毒物后,看情況請醫生治療。

    企業應急預案9

      為保障我縣在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后,各項醫療衛生救援工作迅速、高效、有序地進行,提高應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的衛生應急應對能力和醫療衛生救援水平,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做好衛生監督和疾病防控,保證飲水安全,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英山縣20xx年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防范應對工作預案》,結合我縣衛生計生系統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按照“以人為本,確保安全;防救并舉,預防為主;分級響應,分級負責;快速反應,及時有效;資源整合,信息共享”的原則組織實施。

      二、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區域突發低溫雨雪冰凍及次生災害所導致人員傷亡救治、疾病預防控制、食品飲用水衛生安全等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組織機構

      在英山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縣衛計局成立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綜合協調組、醫療保障組、衛生防疫組、新聞宣傳組、后勤保障組五個專業小組。

      英山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劉東升

      常務副組長:徐廷志

      副組長:

      成員:

      局相關股室負責人

      負責組織、指揮、協調和實施全縣衛計系統的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的五個工作組成員及職責:

      1、綜合協調組

      組長:賀淑貞

      成員:

      負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衛生應急準備和日常管理工作,及時監測并分析災情、傷情、疫情信息,統籌調配衛生應急資源及緊急處置,組織專家制定應急策略和防控措施,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不斷完善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預案體系;指導各鄉鎮制定突發低溫雨雪災害天氣衛生應急預案和落實衛生應急響應工作;承擔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醫療衛生救援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協調領導小組工作安排和會議籌備、前后方值守安排,負責市衛計委、縣委、縣政府、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等部門的信息歸口上報。

      2、醫療保障組

      組長:林愚

      成員:

      負責組織、指揮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醫療救援。重大災害發生后,及時開展康復與心理干預工作。

      3、衛生防疫組

      組長:周其珍

      成員:

      做好傳染病疫情的預防控制工作,進行疫情評估,及時提出并調整防控策略,提出措施建議,開展衛生防疫知識宣傳,落實疫情監測和報告制度;開展水質監測,做好衛生監督和飲用水監督,依法查處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

      4、新聞宣傳組

      組長:陳林

      成員:

      負責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新聞報道、健康宣教和向社會公布衛生應急工作信息及進展,及時處置網絡輿情。

      5、后勤保障組

      組長:周黎

      成員:

      負責督查醫療衛生計生單位風險隱患排查、安全防護等防災減災應急措施落實情況,處理違規瀆職行為;保障應急工作的物資、經費需求。

      (二)醫療衛生機構職責

      各級各類醫療衛生機構制定本單位應對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應急預案和技術方案,成立專業應急隊伍和院內專家組,由單位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做到組織、人員、物資、裝備到位。在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承擔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醫療衛生救援、疾病防控、衛生安全任務。

      1、醫療機構:各醫療衛生單位醫療衛生救援應急隊伍承擔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醫療衛生救援和傷病員轉運;各級各類醫療機構承擔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所致傷病員的`后續治療;任何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接診因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所致的傷病員。

      2、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縣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健康教育和可能因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引發傳染病流行的預防控制工作,加強對疾病的監測和預警。

      3、衛生監督機構:在縣衛計局的領導下,對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可能引發區域內的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的控制,加強環境衛生以及醫療衛生機構應急處理措施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做好飲用水的監測、監督。

      四、災前預測

      建立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事件預測機制。根據縣氣象局每年1月至3月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測分析,結合低溫雨雪冰凍氣象條件、低溫雨雪冰凍災害事件的發生情況及其發展趨勢,預測疾病發生狀況,做好各項應對措施。

      五、衛生應急響應的啟動

      根據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的強度、持續時間、影響范圍、危害程度,有必要啟動應急響應的,可按照一般(黃色預警,Ⅲ級)、較大(橙色預警,Ⅱ級)和重大(紅色預警,Ⅰ級)三個預警等級啟動應急響應。

      黃色預警(Ⅲ級):本縣2個鄉(鎮)以上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某一個鄉(鎮)范圍內發生生產生活緊急問題,由該鄉(鎮)人民政府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縣政府應急辦和有關應急機構報告。

      橙色預警(Ⅱ級):本縣5個鄉(鎮)以上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或有兩個鄉(鎮)范圍內發生生產生活緊急問題達到啟動應急預案的,由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啟動應急預案,并隨時向市應急辦和市政府有關應急機構報告。

      紅色預警(Ⅰ級):本縣8個鄉(鎮)以上出現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由市政府有關機構決定啟動Ⅰ級預案,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執行上級應急指令。

      縣衛計局根據縣氣象局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預警通報和我縣行政區域內,發生低溫雨雪冰凍氣象災害引發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健康危害,以及需要緊急轉移安置引發的醫療救助,在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的指令下,啟動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響應,全縣衛生醫療機構同時開展醫療衛生救援工作。

      六、衛生應急響應的終止

      由發布預警和啟動應急預案的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根據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發生、發展趨勢和災情發展情況,決定解除預警狀態、終止應急響應,并通過新聞媒體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布。

      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解除,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按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指令可宣布全縣衛生應急響應終止,并將衛生應急響應終止的信息報告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七、衛生應急處置

      災情發生后,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及時派遣衛生應急工作組趕赴受災鄉鎮指導救災防病工作,衛生應急隊伍及時進駐受災點和安置點開展救災衛生應急工作;組織專家對患者情況進行綜合評估,分析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疾病的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理工作建議,及時向縣政府、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處理情況。

      各衛生計生單位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迅速組織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的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在我縣區域內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醫療衛生人員都要主動及時的組織起來參加醫療衛生救援;凡我縣區域內的醫療衛生機構必須服從應急調動,接受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調遣;醫療機構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診,推諉接受患者。

      各衛生計生單位實行衛生應急信息日報告制度,按要求及時報送衛生應急響應工作信息。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八、信息共享

      1、信息報告

      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后,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必須向上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醫療救治信息。衛生行政部門要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和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報告有關情況。

      2、報告時限、程序、內容和方式

      (1)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引發群體性的事件的報告:

      事件發生后,縣“120”指揮分中心立即按照急救調度原則、報告程序,通知、指揮醫療衛生機構開展現場醫療衛生救援工作;并按照分級響應原則通知縣衛計局,直至市衛生行政主管部門。第一時間內到達現場的醫療衛生救援人員立即反饋信息到“120”指揮分中心,以便調動后續醫療衛生救援隊伍。各醫療單位在接收傷病員住院后,將傷員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入院時間、目前生命體征、初步診斷、處置方案等以報表形式在2小時內書面報縣衛計局,并每日向縣衛計局報告傷員情況、醫療救治進展,重要情況隨時報告。縣衛計局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有關情況。

      (2)報告方式包括:口頭報告、電話或傳真報告、網絡報告、書面報告(報告卡、專題報告、報表)。口頭報告后2小時內書面報告。

      (3)信息的通報:

      縣政府有關部門,對已經發生的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情形,應當及時向縣衛計局通報;接到通報的縣衛計局,應當視情況及時通知本縣醫療衛生機構。

      根據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情況,縣衛計局要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報告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天氣醫療衛生救援情況,向縣有關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通報突發低溫雨雪災害天氣醫療衛生救援情況。

      九、評估報告

      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衛生應急響應結束后,縣衛計局組織有關專家對突發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的衛生應急處置過程和結果進行評估,評估內容主要包括低溫雨雪冰凍災害概況、指揮協調情況、患者救治情況、所采取措施的效果評價、衛生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取得的經驗;同時,協調農業局、經貿局、質監局、林業局、畜牧局、食藥局等部門進行綜合分析,核對評估災情,形成公共衛生事件評估報告,并將評估報告上報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和上一級衛生行政部門。

      十、保障措施

      1、做好應急值守。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響應期間各衛生計生單位實行24小時值班制,各級各類救災防病衛生應急隊伍24小時待命,開通手機電話,領導帶班,干部輪流值班。

      2、明確各自職責。樹立全局觀念,各專業組要聽從縣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服從命令和調動,一旦發生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各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迅速開展醫療救護、疾病控制、衛生監督等工作。做好轄區內災民安置點的衛生應急處置工作。

      3、做好各項衛生應急準備和保障工作。各醫療衛生單位做好救災防病物資儲備工作,確保儲備充足;各級醫療機構預留必要床位,做好低溫雨雪冰凍及次生災害傷病員收治的準備工作;各醫療衛生計生單位要做好自身抵御自然災害的能力建設,做好網絡、水電、車輛和通信設備等重要設施的保護和風險應對。

      4、加強培訓演練。各醫療衛生單位要加強學習培訓,了解有關救災防病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依法做好救災防病工作,每年至少開展一次自然災害救助應急演練,提高衛生應急救助隊伍的實戰能力。

      5、嚴格追究責任。對在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期間不遵守工作紀律或防病救災中工作不力,視情況和危害后果,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急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等法律法規追責問責。

      十一、預案管理

      各醫療衛生單位參照本預案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組織制定本單位低溫雨雪冰凍天氣災害衛生應急預案或技術方案,并報縣衛計局應急辦備案。

    企業應急預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范和強化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安徽省環境保護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安徽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蕪湖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蕪湖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無為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等,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境內或發生在市外但對我市有較大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應對措施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和輻射污染事件。

      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生產、銷售、運輸和使用過程中造成的輻射事故、重污染天氣的應對工作按照相應專項應急預案及規定執行,其他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本預案執行。

      1.4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同應對,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5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危害程度、影響范圍等因素,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具體見附件1)

      2組織指揮體系

      2.1領導機構

      在市委統一領導下,市人民政府是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的最高行政領導機關。在市長領導下,市政府對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進行研究、決策和部署。

      2.2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統一指導協調和組織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

      總指揮: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市人民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市生態環境分局局長。

      成員:市委宣傳部、市生態環境分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水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應急管理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氣象局、市港航(地方海事)管理服務中心、蕪湖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執法一大隊、市人武部、市消防救援大隊以及事發地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等單位負責同志。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見附件2。

      市指揮部負責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組織開展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先期處置;并按照蕪湖市指揮部要求,做好相關應對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據應對工作需要,可對市指揮部領導和成員進行調整。市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根據市指揮部統一部署,按照工作需要,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見附件3。

      2.3市指揮部辦公室

      市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分局,辦公室主任由市生態環境分局主要負責同志兼任。

      主要職責:承擔市指揮部日常工作,推進全市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督促落實環境應急準備工作,辦理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等。

      2.4專家組

      市環境應急專家組由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組建和管理,負責為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提供決策咨詢和處置建議。

      2.5市現場指揮機構

      市政府根據處置工作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派出或指定現場指揮長,統一組織、指揮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應急準備

      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應堅持關口前移,強化預案體系、風險防控、應急隊伍、應急裝備物資建設等工作。

      3.1預案體系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制定、完善本級及本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當在開展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基礎上,制定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2風險控制

      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本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工作,分析評估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高區域環境風險防范能力;檢查企事業單位環境風險防范、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并督促整改發現的問題。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開展本企業突發環境事件風險評估,確定環境風險等級,完善風險防控措施;開展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3.3應急隊伍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要不斷推進環境應急救援能力建設,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或生產經營者和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提供社會化應急救援服務的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培訓和演練,提高突發環境事件快速響應及應急處置能力。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加強環境應急處置救援能力建設,加大員工培訓力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確保環境應急先期處置有序有效。

      3.4物資裝備

      市生態環境分局應當健全制度和規劃,配備符合實際需求的應急監測儀器設備和裝備;開展應急資源調查,建立和充實環境應急物資儲備,建立物資儲備信息庫并實行動態管理。

      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儲備必要的應急裝備和物資。

      3.5科技支撐

      市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積極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先進技術、裝備的研究和應用,為環境應急處置提供科技支撐。市生態環境分局應建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庫,規范專家管理和使用,充分發揮專家的決策咨詢作用。

      3.6聯動機制

      根據區域或流域環境風險防范需要,加強與相鄰地區環境應急管理部門的聯動,健全風險防范、信息通報和應急聯動機制;加強生態環境部門與其他部門的聯動機制建設,協同高效處置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4監測預警

      4.1監測

      生態環境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建立健全環境突發事件監測機制,提高監測技術水平;通過日常環境監測、互聯網信息、環境污染舉報等途徑,加強突發環境事件苗頭信息收集;自然資源和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水務、衛生健康、應急管理、氣象、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將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通報市生態環境部門。承擔環境安全主體責任的企事業單位應建立健全監測制度,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能力。

      4.2預警

      4.2.1預警分級

      對可以預警的突發環境事件,按照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大小、緊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和四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突發環境事件預警分級標準見附件4。

      4.2.2預警信息發布

      預警信息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警報器、宣傳車、大喇叭、新媒體等渠道或方式向本行政區域公眾發布,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可組織人員逐戶當面告知等方式。

      預警內容:預警原因、預警級別、預警區域或場所、預警時間、影響估計及應對措施、發布機關等。

      市生態環境部門研判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應當及時向本級人民政府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預警信息原則上由市人民政府(專項指揮機構)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發布,及時向上一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并向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鄰或相關地區政府通報。四級(藍色)預警由市政府指揮部辦公室或其授權的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發布,三級(黃色)及以上預警由市政府負責發布,并上報蕪湖市人民政府或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同時予以發布,其中一級(紅色)、二級(橙色)預警上報省指揮部辦公室同時予以發布。

      4.2.3預警行動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分局要根據預警級別和實際情況以及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分析研判。組織有關部門、機構和專業技術人員、專家,及時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判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

      (2)防范措施。設置危害警告標志,采取健康防護措施;提前疏散、轉移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指令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處置所需物資和裝備,做好應急保障工作;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相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加強環境監管。

      (3)輿論引導。及時準確發布事態最新情況,公布咨詢電話,組織專家解讀;加強輿情監測,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4.2.4預警級別調整和解除

      發布預警信息的政府或部門,根據事態發展情況,適時調整預警級別;當威脅或危險消除時,按照“誰發布、誰解除”的原則,由發布單位宣布解除預警,適時終止相關措施。

      5信息報告

      5.1信息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立即向市政府及有關主管部門報告,及時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人員。

      市生態環境分局接報后,立即核實、分析研判、分類報告。①對初步認定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4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②對初步認定為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應當在2小時內向市人民政府和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同時報省生態環境廳。其中,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市生態環境分局可直接向省生態環境廳或生態環境部報告,并同時報告蕪湖市生態環境局。

      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市人民政府須在接報后2小時內向蕪湖市政府報告,同時報省人民政府。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或特殊情況下,市人民政府可直接向省人民政府或國務院報告

      發生下列一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環境事件,應當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程序上報:

      (1)對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及居民聚居區、學校、醫院等敏感區域和敏感人群的;

      (3)涉及重金屬或者類金屬污染的;

      (4)因環境污染引發聚集性事件,或者社會影響較大的;

      (5)可能造成跨省級行政區域影響的;

      (6)其他有必要按照重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報告的。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后的級別及時續報信息。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的內容和格式,按照原環保部《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辦法》規定執行。

      5.2信息通報

      因交通事故、生產安全事故、火災事故等引發或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的,公安交警、交通運輸、應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門應當及時通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其他部門和單位獲得環境污染事件信息后應及時向市生態環境部門通報。

      突發環境事件影響或者可能影響相鄰行政區域的,市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及時通報相鄰行政區域同級政府或生態環境部門,同時報上級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

      6應急響應

      6.1響應分級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遵循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原則。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其中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報請蕪湖市人民政府指導應對。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由蕪湖市政府組織應對,市政府負責開展先期處置。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應對,市政府負責組織開展先期處置。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發展態勢,將市級層面應急響應設定為一級、二級和三級3個等級(見6.3響應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易造成重大影響的地區或重要時段時,可適當提高響應級別。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害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6.2先期處置

      市人民政府對本轄區內發生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迅速調度力量,盡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人員財產損失,減輕或消除社會影響,并及時向蕪湖市人民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報告。

      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關閉、停產、封堵、圍擋、噴淋、轉移等措施,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當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不明時,由市生態環境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組織對污染來源開展排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

      6.3響應措施

      市指揮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和可控情況,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

      (1)三級響應。對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啟動三級響應,同時報告市指揮部總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給予指導和支持。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及時處置相關信息和事項。

      (2)二級響應。對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分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二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市生態環境分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必要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當蕪湖市指揮部介入后,在蕪湖市指揮部統一指揮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3)一級響應。對初判發生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分局提出相應響應建議,市指揮部決定啟動一級響應,市指揮部總指揮率領市生態環境分局及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趕赴現場,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進入響應狀態。市指揮部辦公室實行24小時值班,市生態環境分局相關負責同志在崗帶班。必要時,提請市委、市政府研究并作出工作部署。當省指揮部介入后,在省指揮部統一指揮領導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指揮協調

      6.4.1發生涉及面廣、敏感復雜或處置不當可能造成嚴重后果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及較大級別以上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先期處置工作,待蕪湖市環境應急指揮部或工作組介入后,配合蕪湖市指揮部或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6.4.2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后,市指揮部立即啟動應急響應,部署應急處置工作。

      (1)組織專家進行會商,研究分析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和發展趨勢;

      (2)成立并派出現場指揮部,赴現場組織、指揮和協調現場處置工作。

      (3)根據需要,市指揮機構相關成員單位派出前方工作組,赴事發現場協調開展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等應對工作;

      (4)研究決定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5)統一組織應急處置信息發布,做好輿論引導;

      (6)向受事件影響或可能受事件影響的市內有關鎮或兄弟市縣通報情況;

      (7)視情向兄弟市縣、或市有關方面請求支援。

      6.5應急處置

      市指揮部各工作組、市人民政府各相關部門及企事業單位按照市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會同事發地開發區管委會、鎮人民政府迅速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1)污染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事業單位或其他生產經營者要立即采取措施,查找并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和控制污染源,防止污染蔓延擴散。必要時,市人民政府可要求其他排污單位停產、限產、限排,減輕環境污染負荷。

      市人民政府應組織制訂綜合治污方案。采用監測和模擬等手段追蹤污染氣體擴散途徑和范圍;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體污染擴大,采取隔離、吸附、打撈、氧化還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臨時收貯、微生物消解、調水稀釋、轉移異地處置、臨時改造污染處置工藝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方法處置污染物。做好有毒有害物質和消防廢水、廢液等的收集、清理和安全處置工作。

      (2)轉移安置人員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影響及事發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建立現場警戒區、交通管制區域和重點防護區域,確定受威脅人員疏散的方式和途徑,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轉移受威脅人員和可能受影響地區的居民。妥善做好轉移人員安置工作,確保基本的生活和必要的醫療條件。

      (3)醫療救治

      迅速組織醫療資源和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根據需要及時、安全地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指導和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護公眾健康的措施建議。視情增派醫療衛生專家和衛生應急隊伍、調配急需醫藥物資,支持事發地醫療救援工作。做好受影響人員的心理疏導援助。

      (4)應急監測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物種類、性質以及當地自然、社會環境狀況等,明確相應的應急監測方案及監測方法,確定監測的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設備、車輛,加強環境應急監測工作,為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5)專家會商

      組織專家對環境監測數據進行動態分析和評估,判定污染物種類,預測突發環境事件的污染程度、危害范圍和發展趨勢;提出應急處置、污染區域隔離與解除、人員撤離與返回等措施建議。

      (6)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地區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的市場監管和調控。衛生健康、市場監管等部門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次生災害等。

      (7)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信、信息網絡、手機、各級預警信息發布中心等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地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針對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市人民政府或應急指揮機構應在事件發生后5小時內發布權威信息,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

      (8)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地區社會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依法偵查涉嫌環境污染犯罪案件;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事發現場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情緒疏導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引發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6.6響應終止

      當事件處置基本完畢、污染物質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基本消除時,由啟動響應的應急指揮機構終止應急響應。

      7后期工作

      7.1損害評估

      應急響應終止后,市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污染損害評估,并將評估結果向社會公布。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的依據。突發環境事件損害評估工作按照生態環境部相關規定執行。

      7.2事件調查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按照有關規定,由生態環境部門牽頭,會同監察機關及相關部門,組織開展事件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質,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7.3善后處置

      市人民政府要及時組織制訂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和環境修復、生態恢復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要及時對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參險企業開展理賠工作。

      7.4總結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結束后,負責處置的人民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編寫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其中較大以上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總結報告應上報省人民政府。

      8附則

      8.1預案管理

      預案實施后,市生態環境分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做好預案的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市人民政府及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應急預案按照《安徽省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備案。

      企事業單位制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報市生態環境部門備案;同時定期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建立和完善應急預案優化機制,不斷提升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可操作性。

      8.2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生態環境分局負責解釋。

      8.3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20xx年11月17日無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的《無為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政辦〔20xx〕67號)同時廢止。

    企業應急預案11

      為準確及時把握我縣工業經濟發展走勢,全面掌握工業企業經營動態,有效監測并及時化解工業企業生產經營風險,促進經濟社會平穩發展,特制訂本辦法。

      一、監測與預警的原則

      (一)分工協作原則。工業企業生產經營風險監測與預警工作屬地為主、條塊結合。各鎮(街道)是工作的主體,按屬地管理,負責做好本區域內企業風險監測與預警工作;縣有關責任部門對照工作職責,負責做好相應的企業風險監測與預警工作。縣工業企業風險監測預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預警辦)是監測預警工作的綜合協調機構。

      (二)及時性原則。在對工業企業監測發現異常現象時,縣有關責任部門及各鎮(街道)應及時銜接溝通、調查核實,并研究對策措施,相關情況及時上報。

      (三)真實性原則。縣有關責任部門及各鎮(街道)應客觀、真實、準確地反映企業風險情況,不得故意隱瞞、掩飾或夸大。

      (四)保密性原則。實施內緊外松策略,嚴禁將企業風險及處置情況隨意向外泄露,嚴格保護企業商業秘密。

      二、監測與預警的對象

      縣內年銷售收入20xx萬元以上的工業企業。

      三、監測的內容

      對列為監測預警對象工業企業的下列事項進行監測,發現企業生產經營有任意一種異常現象的,該企業列為預警對象:

      (一)企業當月用電量異常減少的(季節性因素除外);或電費拖欠情況嚴重的。(監測責任部門:縣供電局、濱海供電分局)

      (二)企業在職職工人數當月異常減少的(季節性因素除外);或企業達到欠薪預警黃色以上級別的;或群體性勞動糾紛涉及企業職工人數較多的。(監測責任部門:縣人力社保局)

      (三)企業有拖欠稅費情況且較嚴重的;或發生涉嫌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偷逃稅事件的。(監測責任部門:縣國稅局、縣地稅局)

      (四)企業向銀行支付利息出現逾期或貸款本金形成不良的;企業自身經營的現金流不足以歸還貸款本息等異常的。(監測責任部門:人行海鹽縣支行、縣銀監辦)

      (五)企業當月產值或出口額異常減少的(季節性因素除外);或產品庫存異常增加的;或負債、盈利異常波動的。(監測責任部門:縣統計局、縣經信局、縣商務局)

      (六)其他將嚴重影響企業經營的異常事件。(監測責任部門:縣安監局、縣公安局、縣質監局、縣信訪局、縣法院、縣工商局等部門)

      四、監測與預警的責任

      (一)明確職責。各鎮(街道)作為企業風險監測與預警工作的主體要承擔主要工作責任,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本轄區內工業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動態監測與風險預警,并及時與縣級有關部門做好信息溝通工作。同時,對本轄區內未列為縣級監測預警范圍但職工人數在50人以上的工業企業建立相應的風險監測預警工作預案,相關情況也要及時向縣預警辦報告。

      縣級相關職能部門要完善工作機制與措施,細化工作預案,細分異常類別,落實專人加強監測,及時反映。

      (二)動態監測。建立縣級責任部門和鎮(街道)對企業的風險監測報告制度,加強對企業進行生產經營的風險排摸,及時收集信息,一旦發現企業異常苗頭,各鎮(街道)要落實專人跟蹤和監控,隨時掌握企業動態,分析企業趨勢,及時向縣預警辦報告情況;對產業關聯度大、互保牽涉面廣、有民間借貸等情況的企業,其生產經營異常情況和易引發社會不穩定因素更要加倍重點關注,努力做到及早發現、及時報告。

      (三)分級監管。以及早化解企業生產經營風險,確保我縣工業經濟平穩發展,確保社會和諧穩定為目標,建立分級監管機制,在屬地為主的基礎上,對重點骨干企業的監測預警要與縣級領導、縣級部門聯系企業制度掛鉤,企業相關情況要及時匯報縣級聯系領導,并請縣級聯系領導重點關注企業動態和協調落實解困對策措施;縣預警辦、縣級相關部門要主動配合各鎮(街道)做好一般企業的監測與預警工作;各鎮(街道)要做好未入圍縣級監測范圍小企業的監測與預警工作。

      五、監測與預警的基本程序

      (一)各監測責任部門按時向縣預警辦報送企業生產經營異常事件信息。

      (二)縣預警辦及時將企業異常事件信息告知所屬鎮(街道);對重大事件及時上報縣政府。

      (三)相關鎮(街道)及時深入企業排摸核實情況,研究對策措施,并及時將該企業的實情與應對措施等上報縣預警辦。

      (四)縣預警辦根據各責任部門及鎮(街道)上報情況,定期匯總分析,及時協調相關部門提出處置意見,化解企業風險。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報送監測預警信息。

      六、化解風險的舉措

      各鎮(街道)要在風險監測預警的基礎上,積極轉變觀念,建立好政府推動、企業為主、銀行參與、協會幫撐、市場運作的風險企業救助工作協調機制,要分析企業風險與問題的嚴重程度,“一廠一策”地研究有助于企業化解風險的對策措施,確保我縣工業經濟的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穩定。

      (一)一般程度問題的對策:主要指企業出現暫時性的困難,企業在一定的幫助下能自我扭轉局面的。對于該類企業主要是針對企業的需求進行協調,幫助企業克服困難,盡早渡過難關。

      (二)較為嚴重問題的對策:主要是指企業出現的困難在一定程度上是較難自我扭轉局面的,如較嚴重的資金鏈問題等。對于該類企業既要針對企業的需求進行協調,更要考慮引導優勢企業參與戰略重組,在重組過程中,給予企業一定政策扶持,發揮政府政策的杠桿作用,撬動民間互助,使困難企業擺脫困境。

      (三)嚴重問題的對策:主要是指企業救助失敗的,或者較難救助的企業。對于該類企業既要運用各種可能繼續予以救助,也要有企業倒閉破產的最壞打算,要積極準備各種維護社會穩定的對策措施。

      七、組織領導

      為了加強對全縣工業企業風險監測預警工作的領導和組織協調工作,縣政府成立縣企業風險監測預警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經信局、縣公安局、縣財政(地稅)局、縣人力社保局、縣商務局、縣統計局、縣安監局、縣國稅局、縣工商局、縣質監局、人行海鹽縣支行、縣銀監辦、縣供電局、濱海供電分局、縣信訪局、縣法院等部門的負責人為組成人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經信局。

      各鎮(街道)及縣級責任部門要高度重視本項工作,根據工作職責,精心制訂本地、本部門的工業企業風險監測與預警方案,明確分管領導,指定中層業務骨干擔任工作聯絡員,做到責任到人,并嚴守企業秘密,確保監測預警工作順利開展。

    企業應急預案1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健全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損失,保障環境安全和公眾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

      (2)《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3)《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環保部令第34號)

      (4)《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環保部令第32號)

      (5)《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程序規定》(環發〔2013〕85號)

      (6)《江蘇省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蘇政辦發〔2013〕141號)

      (7)《江蘇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8)《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9)《江蘇省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損害評估規程》(蘇環辦〔2017〕87號)

      (10)《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寧政辦發〔2015〕97號)

      (11)《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本市行政區域發生的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發生在本市行政區域外且本市受到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輻射事故、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和重污染天氣等應急工作按相應專項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1.4 預案體系

      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由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區(新區和園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部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四大類組成。出現跨區(新區和園區)、市、省的情況時,啟動上一級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1)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包括《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南京市集中式飲用水源突發污染事件應急預案》和事故災難類其他涉環境的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等。其中,《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南京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是全市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各有關部門(單位)應結合自身職責,制定本部門環境應急預案。

      (2)區(新區和園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區(新區和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是區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的專項應急預案,是各區(新區和園區)預防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的指導性文件。區(新區和園區)級應急預案體系應包括區(新區和園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其他涉環境專項應急預案及部門環境應急預案等。

      (3)企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環境應急預案是企事業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的應急預案。

      1.5 工作原則

      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為主、協調聯動,快速反應、科學處置,資源共享、保障有力的原則。

      1.6 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嚴重性和緊急程度,將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1)。

      2 組織指揮體系

      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組織指揮體系由領導機構、辦事機構、工作機構和專家組組成。各區(新區和園區)突發環境事件組織指揮體系由各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確定。

      2.1 領導機構

      在市委、市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作為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領導機構,全面負責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總指揮由分管副市長擔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局長和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副總指揮;市生態環境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委宣傳部、市委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地震局、市交通運輸局、南京海事局、市城鄉建設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農業農村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務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消防支隊(綜合應急救援支隊)、南京通信行業管理辦公室等相關部門,南京供電公司、江蘇電信南京分公司、中國移動江蘇公司南京分公司、中國聯通江蘇公司南京分公司等企業和各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為主要成員單位,并可根據應急處置需要進行調整和補充(領導機構及職責見附件2)。

      2.2 辦事機構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擔任辦公室主任,主要職責包括:

      執行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的決定和指示;負責全市突發環境事件的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負責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及有關成員單位通報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建立和維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信息平臺,收集、整理和評估事件信息;聯系各成員單位,對其履行應急預案中的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督促和檢查。

      2.3 工作機構

      在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并啟動市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后,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接管區級現場應急指揮職能。基于有利于現場應急處置的原則,現場應急指揮部由負有應急處置責任的政府部門、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及事件發生單位等組成。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人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指定,統一協調組織現場應對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部根據事件類型分別由相應的責任部門負責組建:

      (1)企業事業單位排污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生態環境局和市公安局負責。

      (2)生產安全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市公安局負責。

      (3)交通道路及其基礎設施事故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交通運輸局、市公安局、市生態環境局和市應急管理局負責。

      (4)長江流域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南京海事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5)由干旱缺水和其他環境污染原因引發的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水務局、市生態環境局負責。

      (6)自然災害引發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應急管理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和市地震局負責。

      (7)本預案未列出的其他類型的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指揮部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指定負責部門。

      當發生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國務院、省政府成立應急指揮部的情況下,現場應急指揮部應在其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同時根據應急處置需要,設置污染處置組、醫療救護組、應急監察組、應急監測組、綜合保障組、宣傳報道組、通信保障組等專業工作組,在市現場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工作機構及職責見附件3)。

      2.4 專家組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家組由熟識其所在專業或者領域的專家組成,主要專業或者領域包括應急管理、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監測與評價、危廢處置、污染控制、化學化工、冶金、環境生態、安全工程、氣象、水文水利、應急救援、環境損害評估等。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時,由市生態環境局從專家庫中選邀專家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現場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持,為事件防范、應急救援和后期處置提出意見和建議。

      3 預防與預警

      3.1 監控和風險預判

      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按照早發現、早處置、早報告的原則,對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信息進行收集、分析和研判。

      市及市派出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環境監測。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落實環境安全主體責任,定期排查環境安全隱患,開展環境風險評估,健全風險防控措施,并在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立即報告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交通運輸、公安、城鄉建設、水務、農業農村、衛生健康、氣象等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及時收集可能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的信息并通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

      3.2 預警

      3.2.1 預警分級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緊急程度、發展勢態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預警級別從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分別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標示。

      紅色(Ⅰ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橙色(Ⅱ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黃色(Ⅲ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的。

      藍色(Ⅳ級)預警:經研判,可能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

      3.2.2 預警發布

      預警信息發布應實行嚴格的審簽制。經審簽后,按《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發布。

      藍色(Ⅳ級)預警由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負責發布,黃色(Ⅲ級)預警由市級人民政府負責發布,橙色(Ⅱ級)和紅色(Ⅰ級)預警由上級人民政府發布。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及各相關部門在無法甄別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級別的情況下,應立即上報市政府及市生態環境局,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甄別環境事件等級,報市政府發布預警信息。

      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適時提升或降低預警級別。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部門應及時按照《南京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宣布終止預警。

      3.2.3 預警措施

      發布預警信息后,相關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根據預警級別和分級負責的原則,采取下列1項或多項措施:

      (1)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預警信息進行分析研判,預估突發環境事件的可能性、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準備或直接實施相應應急處置措施,降低環境污染發生的可能性。

      (2)在危險區域設置危害警告標識,告知公眾采取避險措施,并根據需要轉移、撤離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

      (3)指令各應急救援隊伍進入待命狀態,環境監測機構立即開展環境應急監測,隨時掌握并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調集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所需物資和設備,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5)及時發布最新動態,公布咨詢電話,加強輿情監測,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問題,及時澄清謠言傳言,做好輿論引導工作。組織專家解讀,廣泛宣傳公眾避險和減輕危害的常識,以及必要的健康防護措施。

      (6)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預防性措施。

      4 應急響應和處置

      4.1 信息報告

      4.1.1 報告程序和時限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涉事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生產經營者、社區和市民應當在做好自身防護的同時,立即向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和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

      一般突發環境事件,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事發后2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書面報告;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事發后3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1小時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力爭接報后10分鐘內以電話形式、30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市各派出生態環境部門應當同時按照上述時限要求向市生態環境局報告。對達到或可能達到較大、重大、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標準的情況,以及社會輿論廣泛關注的熱點、焦點事件,不受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和信息報告相關規定限制,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第一時間電話報告,后續及時上報書面信息。市生態環境局按省相關規定負責及時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相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互通信息。一旦出現事件將影響到省內其他市的情況,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通報相關信息;出現跨省情況時,由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向省生態環境廳報告。

      4.1.2 報告內容和方式

      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分為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

      (1)初報: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主要污染物和數量、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議等初步情況,盡可能提供可能受到突發環境事件影響的環境敏感點的分布示意圖。

      (2)續報: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處置進展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件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后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件等詳細情況。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應當采用傳真、網絡、郵寄和面呈等方式書面報告;情況緊急時,初報可通過電話或短信報告,但應當及時補充書面報告。書面報告中應當載明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單位、報告簽發人、聯系人及聯系方式等內容,并盡可能提供地圖、圖片以及相關的多媒體資料。

      4.2 先期處置

      涉事單位要立即啟動本單位相關應急預案,指揮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救受害人員,做好現場人員疏散和公共秩序維護;控制危險源,采取事故狀態的污染防治措施,防止次生、衍生災害的發生和危害的擴大,控制污染物進入環境的途徑。

      現場應急指揮部成立前,事發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應迅速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避免污染物向環境擴散,嚴防二次污染和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4.3 響應分級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等級從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四個級別。

      初判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事發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啟動Ⅳ級應急響應,事發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具體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有關成員單位協助處置。

      初判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及跨區(新區和園區)的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按照本預案組織實施應急處置。

      初判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由市政府報請省政府啟動Ⅰ、Ⅱ級應急響應。同時,市政府啟動本預案,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同時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在國務院或省政府成立的上級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應急響應工作。

      當超出本級自身處置能力時,可向上一級領導機構提出請求,由上一級決定是否啟動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當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應急響應啟動后,可視事件損失情況及其發展趨勢調整響應級別,避免響應不足或響應過度。

      對跨市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按照已經簽訂的相關應急聯動協議執行。對需要省層面協調處置的突發環境事件,由市生態環境局向省生態環境廳提出請求,或由市人民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請求。

      4.4 指揮協調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接到有關突發環境事件的報告后,向市委、市政府匯報,由市長或分管副市長宣布啟動本預案,由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成立市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全市相關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4.1 指揮協調機制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情況,通知有關部門及其應急機構、救援隊伍。各有關部門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后,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環境應急處置行動。

      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及時、主動地向現場應急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有關的基礎資料,市生態環境局、南京海事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等有關部門提供事件發生前的有關監管檢查資料,供現場應急指揮部研究救援和處置方案時參考。

      相關單位和個人必須積極配合,支持現場應急指揮部和各現場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應急監測、應急監察、現場處置等工作的開展。

      4.4.2 指揮協調主要內容

      (1)提出現場應急行動原則要求;

      (2)指派有關專家和人員參與現場應急指揮部的應急指揮工作;

      (3)協調各級各類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協調受威脅的周邊地區危險源的監控工作;

      (5)協調建立現場警戒區和交通管制區域,確定重點防護區域;

      (6)根據污染影響評估及應急監測結果,確定轉移、疏散群眾的'范圍;污染影響消除后,組織疏散人員返回;

      (7)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應急行動的進展情況。

      4.5 應急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當涉事單位不明時,由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組織開展污染源調查,查明涉事單位確定污染物種類和污染范圍,切斷污染源。市生態環境局應在事發地所在區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市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應急救援、現場污染處置等先期處置的同時,迅速組織開展應急監測、應急調查,并安排有關技術人員趕赴突發環境事件現場,開展污染源排查、事件原因分析、評估污染程度及范圍,提出現場污染處置方案和建議。市應急管理局應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需要,組織、協調相關單位協助市生態環境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立即調動應急救援力量,及時趕到事發現場,并按照工作職責和分工,開展現場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4.5.1 應急監測

      應急監測組根據水體、大氣、土壤污染物的種類、性質以及環境敏感點、氣象、水文、地貌等實際情況制定環境應急監測方案,確定相應的監測方法及布點和頻次,調配應急監測人員和監測設備,及時準確開展大氣、水體、土壤等監測,研判污染物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為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4.5.2 應急監察

      應急監察組在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后,應立即趕赴事發現場,調查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原因以及已造成的污染范圍;調查污染源種類、數量、性質;調查事件危害程度、發展趨勢;監督、指導污染源的控制和處置工作;協助、指導有關單位做好人員撤離和防護工作;對事件責任單位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調查,收集證據;做好現場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4.5.3 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處置人員應根據不同類型環境事件的特點,配備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出入事發現場規定。應急監測、應急監察和應急處置人員根據需要配備過濾式或隔絕式防毒面具,在正確、完全配戴好防護用具后,方可進入事件現場,以確保自身安全。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綜合保障組迅速建立現場警戒區和重點防護區域,及時告知受影響的群眾應采取的安全防護措施;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設立緊急避難場所;有序組織人員安全疏散撤離,轉移受影響的人員至安全區域。

      4.5.4 分類處置

      針對水體、大氣、土壤污染和生態破壞等不同類型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分類采取相關的應急處置措施。

      (1)水體污染控制措施:水體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污染處置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水務部門提供的水文信息和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水體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攔截、導流、疏浚等方式,防止水體污染的擴大;采取中和、沉淀、分解、吸附、打撈、微生物降解、調水稀釋等方式,消除水體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引起二次污染。涉及飲用水污染的,水務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所在地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應積極做好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

      (2)大氣污染控制措施:大氣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污染處置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氣象部門提供的氣象信息,開展大氣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關閉、封堵、噴淋等措施減輕大氣污染,并防止消防廢水引起二次污染。必要時,及時組織疏散受到大氣污染物影響的人員。

      (3)土壤污染控制措施:土壤污染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由污染處置組立即查明和切斷污染源,并根據規劃和自然資源、農業農村部門提供的土地信息,開展土壤污染擴散趨勢分析,確定污染擴散范圍和影響程度;采取隔離、吸附、去污洗消、臨時收儲、轉移異地安置或臨時建設污染處置工程等措施開展有效處置工作,消除環境影響。

      (4)生態破壞控制措施:生態破壞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污染處置組會同林業等相關部門立即開展查明原因、損害調查和評估工作,提出生態修復方案,并開展生態環境修復工作。

      4.5.5 醫療救護

      醫療救護組迅速組織醫療力量對傷病員進行診斷治療,并根據治療需要,將重癥傷病員轉運到有條件的醫療機構救治。及時發布公眾自身保護和健康提示,協助開展受污染人員的去污洗消等工作。

      4.5.6 市場監管和調控

      密切關注受事件影響區域的市場供應情況及公眾反應,加強對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場監管和調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飲用水的生產、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集體中毒等。

      4.5.7 維護社會穩定

      加強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哄搶救災物資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轉移人員安置點、救災物資存放點等重點地區治安管控;做好受影響人員與涉事單位矛盾糾紛化解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出現聚集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4.6 應急終止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以及應急監測結果,突發環境事件已得到控制,緊急情況已解除,由啟動應急響應的人民政府宣布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漏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采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負面影響趨于并保持在盡量低的水平。

      4.7 信息發布

      通過政府授權發布、發新聞稿、接受記者采訪、舉行新聞發布會、組織專家解讀等方式,借助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多種途徑,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突發環境事件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對涉及特別重大、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輿情,應快速反應、及時發聲,在24小時內舉行新聞發布會;對其他輿情應在48小時內予以回應,并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持續發布權威信息。

      信息發布內容包括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響范圍、應對措施、需要公眾配合采取的措施、公眾防范常識和事件調查處理進展情況等。

      5 后期處置

      5.1 環境損害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階段污染損害評估工作的有關規定,及時組織開展環境損害評估工作,評估結論作為事件調查處理、損害賠償、環境修復和生態恢復重建的依據。

      初步判斷為較大及以上突發環境事件的,市生態環境局應及時制訂評估工作方案,組織或委托相關機構按程序開展信息獲取、損害確認、損害量化等工作,判斷是否啟動中長期損害評估及編寫評估報告。初步判斷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的,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可以組織填報損害評估簡表。

      5.2 應急過程評價

      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完畢后,由事發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就環境應急過程、現場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行動、應急救援行動的實際效果及產生的社會影響、公眾反映等情況開展評估,形成總結報告或案例分析材料。

      報告主要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等級;環境應急任務完成情況;環境應急是否符合保護公眾、環境保護的總要求;采取的重要防護措施和方法是否得當;出動環境應急隊伍的規模、儀器裝備的使用、環境應急程度與速度是否與任務相適應;應急處置中對利益與代價、風險、困難關系的處理是否科學合理;發布的通告及公眾信息的內容是否真實,時機是否得當等。

      5.3 事件調查

      生態環境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組建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組,按照《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開展事件調查,查清突發環境事件原因,確認事件性質,認定事件責任,提出整改措施和處理意見,形成書面調查報告,上報本級政府和上級生態環境部門。

      5.4 善后處置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終止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相關部門、單位和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根據本地區遭受損失的情況,及時組織制定補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并組織實施。保險機構第一時間對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審核、確認和理賠。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環境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事發地政府和相關單位要組織制定生態環境恢復工作方案,開展生態環境恢復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保障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由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經市財政局審核后,按規定程序列入年度財政預算。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事件應急處置時尚未查明責任主體的所需經費由事發地政府的財政先行墊付,待責任主體明確后由事件責任單位承擔。各級財政部門按照分級負擔原則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6.2 裝備物資保障

      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制度。市政府、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環境應急領域應急物資儲備計劃,建立應急物資儲備庫,組織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存、更新、補充、調撥和緊急配送等工作。

      6.3 通信、交通與運輸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應建立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通信保障體系,確保應急期間通信聯絡和信息傳遞暢通。協調基礎電信企業采取應急通信保障措施,保證現場應急指揮部和有關部門及現場各專業組、救援隊伍間的聯絡暢通。

      交通運輸部門應保障應急響應所需人員、物資、裝備、器材等的運輸。公安部門應加強應急交通管制,保障運送傷病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器材車輛優先通行。

      6.4 隊伍保障

      市生態環境局應加強環境應急監測、應急調查以及應急專家庫等專業隊伍建設,其他相關部門應強化應急力量支援保障。加強各級各類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演練和管理,提高應急救援人員的素質和能力,規范應急救援隊伍調動程序,保障應急工作的有效進行。

      6.5 生活及衛生安全保障

      由市應急管理局管理、分配救災款物,指導轉移、安置災民,協助交通部門做好應急物資運輸保障;由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調度衛生技術力量,搶救傷員,對重大疫情實施管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蔓延。

      7 監督管理

      7.1 宣傳教育與培訓

      市及市派出生態環境部門應加強環境應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基本常識,增強公眾自救互救意識和防護能力,鼓勵公眾及時報告突發環境事件。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及各成員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相關人員進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培訓,增強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

      7.2 應急演練

      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各成員單位應根據相關應急預案的要求,組織專業性或綜合性的應急演練,做好跨部門的協調配合及通信聯絡,確保緊急狀態下的有效溝通和統一指揮。各區級人民政府(新區和園區管委會)組織本區域單位和公眾開展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演練。

      通過演練培訓應急隊伍,檢驗快速反應能力,落實崗位責任,增強各部門之間協調配合,熟悉應急工作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明確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并根據演練取得的經驗成果和存在問題及時修訂應急預案。

      7.3 責任與獎懲

      對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未按規定履行職責,處置措施不得力、不到位,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依紀依規對有關責任人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 附則

      8.1 名詞解釋

      突發環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因素,導致污染物或者放射性物質等有毒有害物質進入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質量下降,危及公眾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或造成生態環境破壞,或造成重大社會影響,需要采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氣污染、水體污染、土壤污染等突發性環境污染事件。

      應急監測: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后,對污染物、污染物濃度和污染范圍進行的監測。

      8.2 預案修訂和解釋

      本預案由南京市生態環境局牽頭修訂,報市人民政府審批后發布。本預案由南京市生態環境局負責解釋。

      8.3 實施日期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南京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寧政辦發〔2018〕67號)同時廢止。

    企業應急預案13

      第一條:本預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是指突然發生的重大自然災害、火災、人員傷亡、公共衛生事件、恐怖襲擊或其他事件。

      第二條:指導思想:各類企業的安全事故(險情)應急救援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救人第一”和“快速有效”的指導思想。安全事故發生后,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及時反映,處置得力的原則迅速啟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控制事態發展,將人員傷亡、事故損失降到最低,并迅速恢復正常狀態。

      第三條:成立我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附后)

      第四條: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1、全面掌握各類企業重大危險源和重大事故隱患情況,繪制安全事故分布圖。

      2、整合救援資源,合理組建專業救援隊和社會救援組織,有效配置各類搶險儀器、設備,定期檢查、維護,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3、組織開展安全事故隱患,周圍人員的安全教育,使其掌握必要的自救知識。

      4、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根據現場情況,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組織、協調、指揮搶險救援工作。

      5、指導救援隊伍和組織進行摸擬演練,并及時修訂安全預案。

      第五條:重特大安全事故(險情)報告

      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并做好有關續報工作,先采用口頭報告,再以書面形式報告。

      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的企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判斷、搶險救援的進展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和搶險處理的有關事宜。

      第六條:重特大事故(險情)應急救援現場組織

      1、重特大事故(險情)發生后,要立即組織專業隊伍和有關人員迅速開展搶救、處置工作,控制事故(險情)擴大,為后續救援搶救創造條件。

      2、領導小組成員到達事故(險情)現場后,立即根據事故(險情)發生的地點的實際情況,按照應急救援責任分工,組成搶險救援機構,并向有關單位下達救援命令,組織各救援小組立即開展工作。

      3、搶險救援結束后,在統一指揮下,有序撤離。

      第七條:工作要求

      負有搶險救援任務的單位,要堅持24小時值班,確保政令暢通。

      第八條:參加救援的單位:

      汐子派出所、二龍派出所、汐子衛生院、二龍衛生院、汐子電信、二龍電信、汐子變電所。

    企業應急預案14

      為了提高對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降低突發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環境,及時、有效地組織開展救援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我公司道路運輸管理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公司以建設“以人為本,創造平安”為重要指導思想,認真落實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堅持“防、避、搶”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重于搶、有備無患”的方針,在全公司范圍內建立起統一、規范、科學、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道路運輸應急處理指揮體系,以及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常備不懈的救援指揮體系,確保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公司各部門應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實施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突發事件危害降到最低點。

      (二)基本原則

      快速反應、同一指揮、分級負責、協同應對、措施果斷、依靠科學的原則。

      二.預案適用范圍

      (一)應急處置定義

      道路運輸應急處置是對道路交通事故導致人員傷亡和健康危害,需要道路運輸做出應急處置,從而最大限度地削減人員傷亡和降低對人員健康的危害程度。

      (二)適用規模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或當局發出應急救濟支援指令的,需要公司各部門共同施行救濟和處置的道路運輸事故。

      當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物質泄漏、火災、爆炸、壓力等事故,其應急救濟工作執行公司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濟預案》和《普通貨色事故應急救濟預案》。

      三.應急預案體系

      (一)指揮組織

      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按照“統一指揮、分工合作”的原則,明確職責與任務,開展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應對工作。

      領導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單位:公司安全科、車輛管理科、業務科、財務室的主要負責人。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二)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有關應急保障和救援工作。負責道路交通事故預案的制定及預案演練,負責道路交通事故救援的人力和物力的調配和落實,負責評估應急救援行動及應急預案的有效性。

      根據突發事故情況,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有關救援工作。

      (三)辦公室職責

      負責交通運輸事故的應急保障和救濟的具體工作,是道路交通事故應對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門,具體負責對道路運輸應急救濟的業務基礎管理、臺帳的樹立、監督檢查,人力物力信息的匯總、分析協調,并負責突發變亂中人力處置和救濟預案的施行。

      四.報告程序

      (一)報告內容

      1.基本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的單位或車輛牌號(設施名稱)、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簡要經過。事故及險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車輛毀壞情況;

      3.經濟估計。事故及險情的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4.原因判斷。事故及險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5.控制情況。事故及險情發生后采取的應急救濟措施、處置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6.相關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問題,如車型、車況、核定人(噸)數、實載人(噸)數、所在線路,或貨物名稱等;

      7.報告聯系。事故報告單位、報告人、報告時間及聯系方式。

      (二)報告程序

      當車輛在運輸貨色過程中遇突發道路交通事故時,車輛駕駛員或押運人員必需立即將有關具體情況報告給公司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若是其他車輛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如果是第一現場發現者應同時向本地當局有關部門報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分管安全的`副總經理根據變亂的大小決定是否報告公司的總經理,需報總經理的應立即將其有關情況上報至總經理。

      五.預案啟動程序

      總經理根據所報告的變亂情況決定是否啟動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濟預案》。當需要立即啟動公司級預案時應立即啟動。當公司總經理接到有關當局、部門應急救濟支援指令時,總經理也可直接啟動公司應急救濟預案,對有關突發道路交通事故舉行救濟。預案啟動后,公司各應急救濟部門應立即組織人員、車輛和搶險物資奔赴救助現場舉行搶險工作。

      我司是一個專業從事貨色運輸的企業,依照國家事故管理原則,當公司運輸車輛在運輸過程中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除立即上報公司和本地運輸管理部門外,還應積極配合本地當局和有關部門的搶險救濟工作。

      六.應急救援保障(車輛和設備儲備)

      1、應急處置隊伍。公司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為公司的應急救援人員(共8人),在日常的工作中應加強應急專業知識的培訓。

      2、物資準備。公司指定1臺長安車和2臺貨車作為事故搶險使用,隨時確保這兩臺車輛處于備用狀態。同時,準備局部事故搶險所必需的設備設施。

      3、指揮調劑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指揮長有權指揮、調劑各應急搶險人員、車輛和有關應急救濟物資。

      4、應急資金保障。公司財務室必需加強應急資金的管理,確保搶險工作中各項費用的支出。

      5、通訊和信息報告:充分使用現代信息技術,加強對道路交通事故有關信息的收集、風險分析判斷,各應急人員應保證準確、實時報送信息,以便于事故應急救濟工作的開展。

      七、應急救濟措施

      (一)駕駛員、押運員現場處理措施

      1、立即停車。凡發生道路運輸事故,都要立即停車。

      2、立即搶救。停車后應首先檢查有無傷亡人員,如有受傷人員,應立即施救并攔截過往車輛,送就近醫院搶救;如傷員身體某部位被壓或卡住,應立即想法將傷員救出,同時應標出事故現場位置。

      3、現場保護。保護現場的主要內容:肇事車的停位、傷亡人員的倒位、各種碰撞碾壓的痕跡、剎車拖痕、血跡及其他散落物。

      4、保護方法。尋找現場周圍石灰、粉筆、磚石、樹枝、木桿、繩子等便利器材,采取措施,積極施救。因搶救傷員需要挪動轉移現場物品的,應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設置保護圈,禁止勸導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或繞道通行。

      5、及時報案。在搶救傷員、保護現場的同時,應及時直接或委托他人向當地公安部門或交通主管部門報案,然后向本公司領導或有關部門報告。報告內容如下:肇事地點、時間、報告人的姓名、住址及事故的大體原因、死傷和損失情況。交通警察和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后,要服從組織指揮,主動如實地反映情況,積極配合現場勘察和事故分析等工作。

      (二)現場施救

      應急救援人員到達現場,應快速、果斷地進行現場施救,全力控制事故態勢,防止事故擴大。

      1、傷員搶救。在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之前,事先到達事故現場的應急救濟人員(或事故中未受傷人員)該當依照救護操作規程,對傷情危急的傷員舉行止血、包扎等緊急處置。急救、醫療部門人員到達現場后,由急救、醫療人員組織搶救受傷人員,積極協助運送傷員,必要時可征用過往車輛。

      2、現場保護。應急救濟人員要注意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因搶救傷員需要挪動轉移現場物品的必需如實記錄并標明位置。

      3、醫療救護。立即將受傷人員送本地醫院救治。

      (三)支援政府搶險

      當政府需要公司提供事故搶險時,公司應嚴格按照政府指令將人員和物資運輸到指定的地點,并接受事故搶險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

      八、應急救助竣事

      當道路交通事故竣事時,應急救助工作也基本竣事,公司應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對本次救濟工作情況舉行總結和講評。以便對預案進一步點竄和完善。

      九、預案演練

    企業應急預案15

      一、編制目的

      為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機制,提高預防、預警、應對能力,及時有效應對重污染天氣,最大限度降低重污染天氣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

      二、組織機構

      為保障應急預案的實施,成立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由廠長張朝勝任辦公室主任,對應急響應總負責,企業環保負責人曾瑯任辦公室副主任。下設環保組、應急組兩個工作組,分別由企業環保負責人王由民、機修主管朱達勇擔任。

      環保組

      2.1主要負責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放。

      保證廠區灑水抑塵,保證廠區、料倉、料場堆防塵措施到位,對公司環保設施進行檢查加強監管。

      應急組

      2.2主要負責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方案,安排企業停產,整治或關停公司運行中的鍋爐,處理企業在重污染防治預案應急響應期間出現的其他問題。

      三、預警發布與解除

      預警發布

      3.1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信息后,進入預警準備狀態,做好各項應急準備。

      預警啟動

      3.2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接到預警通知后,立即根據各自職責采取相應的預警應急措施。啟動預警應急措施后,公司有關人員對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預警解除

      3.3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接到重污染天氣預警解除信息后,向公司發布預警解除信息。

      四、應急響應級(黃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4.1 III(環保組負責,根據大氣污染情況適當調整產能,減少污染物排1)放。保證廠區灑水抑塵,保證料倉、料場堆防塵措施到位,對公司環保設施進行檢查加強監管。

      (應急組負責,實施級響應減排措施,具體措施(具體到車2)I間、工段、設備。)為(確保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以上;)

      30%級橙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4.2 II在落實級預警響應措施的基礎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環保組負責,增加廠區灑水抑塵頻次,至少每小時灑4水次,每天至少灑水次,保證料堆防塵措施到位,對公司環保設施16進行檢查加強監管。應急組負責,實施級響應減排措施,具體措施:

      (2)II、車間減產一半a確保煙(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削減以上)50%級(紅色)預警應急響應措施

      4.3在落實、級預警響應措施基礎上,再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負責安排企業實行彈性工作制。

      (2)環保組負責,增加廠區灑水抑塵頻次,至少每小時灑水31次,每天至少灑水次,保證料倉、料場堆防塵措施到位,8對公司環保設施進行檢查加強監管。

      (3)應急組負責,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方案,實施級響應減排措施,具體措施:車間停車,進入檢修。(確保關停排放企業。是指揮發性有機化合物。)

      4.5應急響應期間,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每天前向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前一日企業應急響應措施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總結;預警解除后第一天前將整個預警期間企業應16:,急響應措施的.貫徹執行落實情況總結報送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五、預案演練

      預案演練由公司重污染天氣應急辦公室,適時組織演練,按照預警等級采取相應的應急響應措施,完成真實應急響應過程,從而檢驗和提高企業負責人的臨場組織指揮、隊伍調動、應急處置技能等應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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