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應急預案(合集)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常常要根據具體情況預先編制應急預案。應急預案要怎么編制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治安應急預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治安應急預案1
第一章 總 則
為建立健全學校處置涉外突發事件應急機制,確保涉外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科學化、規范化,維護學校利益和穩定,保障我校師生員工在國(境)外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和合法權益,保持良好的對外開放環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國政府締結或參加的國際雙邊、多邊條約和公約,《國家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一條 本預案適用于國(境)外涉及我校師生員工,以及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在國(境)內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第三章 響應機制
第二條 根據事發地點、性質、規模和影響,將涉外突發事件分為重大(Ⅰ級)、一般(II級)兩級響應。重大(I級)指涉及在國(境)外發生的'涉及我校師生涉及宗教和意識形態問題、員工傷亡及重大財產損失,或在我國內發生的,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發生涉及宗教和意識形態問題、傷亡、財產損失或者安全權益受到嚴重威脅、犯罪等嚴重危害國家利益的突發事件。一般(II級)指涉及在國(境)外發生的涉及我校師生員工的一般性生活問題,或在我國(境)內發生的,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一般性生活問題。
第三條 發生重大(I級)涉外突發事件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在十分鐘內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及其處置的相關情況電話報告外事處和學校涉外突發事件應領導小組,二十分鐘內以書面形式報告。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第四條 發生一般(II級)涉外突發事件后,有關單位或個人應在十分鐘內將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及其處置的相關情況電話報告外事處,外事處進行研判,與相關單位確定解決方案。
學校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及時研判信息,并根據實際情況上報省市外事及教育主管部門。同時將上級指示傳達給有關單位,跟蹤反饋落實情況。
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做好向我國駐國(境)外使領館和外國駐華使領事館有關情況通報工作。
第五條 涉外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工作,在學校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外事處會同相關業務主管單位、校宣傳部和校內相關單位共同處理。
第四章 應急響應領導機構
第六條 根據工作需要,成立鄉新學院涉外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成立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現場指揮部,指揮部設在外事處。
第五章 預警機制
第七條 外事處負責涉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收集、研判、上報工作,做好與保衛處信息共享工作。
加強信息收集工作,廣泛收集可能引發涉外突發事件的信息。建立靈敏、高效的信息網絡,按照及時、準確、全面的要求,認真落實情況報告、分析、反饋制度,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第八條 信息的收集和處理
外事處負責信息的收集、報送和處理。所有工作應做到及時、迅速、準確、全面。
第九條 信息來源
涉外突發事件信息主要來自于國家和省市有關單位、出國(境)人員及其工作單位、來校工作和來訪外籍人員及其工作單位等。
第六章 保障機制
第十條 財務部門根據處置涉外突發事件的需要,保障涉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第十一條 有關單位在交通工具、安置場所等方面做必要的儲備,確保及時提供充足的物資保障。
第十二條 外事處要加強宣傳和教育工作,普及緊急救援基本知識和技能,對出國(境)人員做好出國(境)前的政治、宗教和意識形態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強化安全防范意識。做好來我校工作和訪問的外籍人員的宗教和意識形態安全教育和保障工作。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三條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在處置涉外突發事件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失職瀆職的有關負責人,要嚴肅追究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條 本預案由外事處負責解釋。
治安應急預案2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治安保衛條例,規范酒店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人身、酒店財產安全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本酒店人員工作、生產、經營秩序,正確處置治安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黑龍江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地方性法規及辦法、并結合江南邨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江南邨飯店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重大經濟損失以及較大社會影響的治安突發性事件或事故。
四、預案體系
本預案為專項應急預案。
五、工作原則、紀律及獎懲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以人為本,迅速撲滅,減少損失;力爭把突發治安事故的危害與影響控制到最小程度。不得(亦不得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突發事件;不得阻礙應急工作;不得拒絕履行應急職責,延誤應急時機;違抗命令,否則予以處份和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事故等級
1、一般事件與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并且不滿足重大突發事件條件的事件與事故。該類事件與事故采用江南邨飯店規定的程序處理;
2、重大經濟損失事件:重大經濟損失是指直接經濟損失在5萬(含)元以上;
3、重大突發事件:給酒店造成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萬元(含)以上事件;造成兩人以上重傷死亡的事件;給酒店形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事件;嚴重影響酒店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事件;因生產經營所依賴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或國家重大法律、政策調整,導致酒店不得不調整相應的經營策略的突發事件;酒店高管人員涉嫌重大違規、犯罪的事件;因經營管理問題,導致酒店發生重大信用危機的事件;員工聚眾鬧事、停工怠工、破壞酒店正常經營秩序的事件。
七、酒店危險源
江南邨飯店發生治安事件的主要類型
1、重大斗毆事件;
2、群體性極端人員尋釁滋事;
3、重大盜竊事件;
4、針對重點人員和部位的恐怖襲擊事件;
5、危害酒店正常生產與經營的其它治安性質的事件。
八、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一) 基地二級應急小組架構
(二) 三級小組成員職責
九、重大危險源監控與管理
1、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加強全體員工法制培訓教育,增強、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
2、加強管理,嚴格按照酒店門禁、治安管理制度執行;
3、對酒店全區域實行24小時不間斷的巡查、督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處理。并將一切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十、預警及措施
(一)按照突發治安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
取措施的 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
(二)根據“有備無患”的原則,對有關信息進行評估,當符合“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突
發事件”的`突發治安事件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應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
(三)進入預警狀態后,根據應急事件或事故的類別與性質,可能采取的措施(不限于此)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在適當范圍內傳遞關于預警狀態的信息,必要是廣泛發布預警公告;
3、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物資,并妥善安置;
4、指示江南邨二級應急小組組員、相關專業工作組及救援搶險組進入應急狀態。進行初步應急資源整合,做好調配準備;
5、需要報集團“一級應急領導小組”的,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告。
(四)應急響應
治安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員要立即向周邊人員發出預警警報,撥打保安隊長電話、保安室值班電話,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情況嚴峻時撥打110,在撥打外部應急電話應先征得部門領導同意。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正確處置初起事件。
保安隊長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組織值勤保安和備勤人員前往事故發生點,組織應急處置,并將情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同時安排現場人員拍攝好第一現場照片和其它資料以便事件調查。
十一、針對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一)突發刑事案件應急處置
1、突發治安、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事件處理小組)人員接報或發現斗毆、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時間通知保安當班人員及事件處理小組領導趕往現場,保安隊長應立即組織保安人員5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
2、查明鬧事人是否帶有兇器及其人數、地點,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向小組領導報告事件發展情況,根據事件發展的嚴重性,建議是否報案,并及時趕赴現場;
4、小組值班領導3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組織保安人員制止雙方的過激行為,通過勸說、誘導或強制方法,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更加惡劣的影響;
5、對現場進行保護,對外圍人員進行觀察,對可疑人員進行監視;
6、如實向公安機關講述事件過程,積極配合其工作。
(二)突發盜竊事件應急處置
1、值班保安或工作人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通知門崗嚴守工廠各出入口,值班保安組織人員包圍犯罪嫌疑人,爭取當場抓獲,連同作案工具、贓物一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在現場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機關配合破案;
2、發現盜竊現場,盜竊分子已逃離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通知相關領導組織人員從外圍包圍現場所有出入口,監控值班人員重點監控各主要出入口,并匯報給值班領導并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嚴格清查;
3、門崗保安接到報警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對去過案發現場的和懷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暫請對方滯留在值班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求報警,請警方進行盤查;
4、發現形跡可疑人員,應暫請對方滯留在值班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和警方進行盤查;
5、對可疑作案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讓其滯留,并報告公安人員前來調查;
6、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任何人觸模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物品,經請示值班領導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聽從公安人員處理;
7 、警方調查取證時應將事主和目擊者的情況如實向公安機關作出詳細報告。
(三)突發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違法物品的應急處置
1、嚴禁非本部門人員進入生產區域,保安和全體人員有權阻止進入,同時匯報值班領導;
2、保安人員檢查發現或接到各類可疑物品時,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留守現場,圍起隔離帶,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確認為可疑爆炸物品時,立即組織廠內人員進行疏散,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入內,經值班領導同意撥打“110”報警;
4、對危險品和違法物品攜帶者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并帶到廠部辦公室進行調查,禁止其離開,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進行調查;
5、經請示領導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6、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協助公安人員排除爆炸隱患,積極配合調查;
7、如果爆炸已經發生,保安人員和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協助運送傷員,穩定人員情緒,保護好現場,有秩序的開展疏散工作;
8、各級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領導及公安機關進行案件調查。
(四)突發搶劫事件應急處置
1、保安人員在執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如打,砸,搶、強行掠取個人或廠內公共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保安人員的職責,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須立即進行制止處理;
2、迅速制止犯罪,設法擒獲或召集組織其他人員擒獲罪犯;
治安應急預案3
為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有效地制止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維護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領導小組
1、組長:校長
2、成員:保安組、校園管理組、保衛科
二、任務分工
保安組:制止、制服在學校大門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校園管理組:負責處理校園內侵害學生的事件。
保衛科:制止、制服在校園內發生的侵害學生事件。
三、工作內容
1、保安組要嚴把學校大門第一關。
2、若發現有可疑人員在校門口聚集時,要及時勸走、驅散。
3、若來人來訪未經允許強行闖入,門衛不得放行,追趕不及、應立即通知值日值周教師及有關部門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
4、若遇不法分子強行闖校門時,保安員及校園管理組成員要及時制止、制服;按響報警器、通知政教處和學校領導,撥打(110)報警。
5、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行竊、斗毆,先制止、制服,為防不測,同時撥打(110)報警。
6、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關閉校門。
7、若在校園內學生受到不法分子傷害時,校園管理組成員迅速到達出事現場制止事態發展,并報警和保護現常通知值班領導、教師要迅速到達出事現常學生受傷較重時要先撥打(120)急救電話或找車將受傷學生送往醫院。
8、若發生打群架、劫持人質、犯罪案件時要及時撥打(110)報警。逐級上報,協助公安機關了解加害人情況和被害人情況。
9、妥善處理善后工作。
治安應急預案4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工作,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結合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收到恐嚇電話或信件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調查清楚來電、來信人的身份和意圖,維護單位和人員安全。
一、收到恐嚇電話或信件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或單位領導報告。
因個人糾葛收到恐嚇電話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響個人人身安全或單位安全,則必須向單位領導報告。
二、收到匿名恐嚇電話時,要保持鎮靜。
對來電人的無理要求,不要馬上拒絕,通過商談的形式延長通話時間,盡可能從對方獲得最多的信息。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機應記下對方的電話號碼,否則可用寫字條、做手勢的方法示意身邊的人員,向電信局查詢電話號碼,有條件的可對恐嚇電話作錄音。
三、單位領導(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對恐嚇電話和信件進行分析研究:
1.立即派專人在收到恐嚇電話的話機旁值班,電話機應裝有來電顯示和錄音裝置。
2.若來電來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圖明確,對方因個人糾葛失去理智而實施恐嚇行為的,單位應當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該事件。
3.若來電來信人匿名,單位領導應通過來電人的口音、音色、口氣、語調、語言特征和通話內容,來信人的筆跡、信件內容進行分析,并在單位中發動干部職工提供線索。通過初步推測作案人的'動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對于匿名的恐嚇電話和信件事件,應當立即向公安局報告,應當爭取警方盡快加入事件調查。對于破案的計劃和策略要保密。
五、對于與單位及職工無經濟或其他糾紛,為勒索錢財或報復社會的人物的恐嚇電話和信件,單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應當提高戒備,制訂預案,隨時準備應對突發事件。對于有可能受到襲擊的人員和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其安全。
單位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單位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單位領導報告。
2.單位應急領導小組組織防暴力小組人員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單位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有條件的單位要封鎖大門。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單位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單位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單位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單位應當把事件情況及時向公安部門或教育局安檢科報告。
單位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主管或單位領導報告。
可疑郵包是指:郵戳異常(寄包人地址與郵戳地址不符)、字體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狀、重量、氣味、包裝包扎、郵包內的聲音都異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單位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應急小組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鑒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當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單位應當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當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單位應當配合警方組織防暴力小組在單位內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單位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單位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校園內群體性斗毆事件應急程序 :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制止斗毆,避免人員傷亡。
1.獲得斗毆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應急領導小組報告,若事態已經失控或后果嚴重,應立即打110報警。
2.應急小組應迅速組織防暴力小學(必要時攜帶防衛器械)趕到現場制止斗毆,并在斗毆現場設置警戒線,防止事態擴大。
3.若斗毆者手中有器械,應首先收繳所有斗毆器械。
4.若有校外人員參與斗毆,應設法不讓他們逃離。
5.若有學生受傷,應立即進行救治,或打120送醫院,并及時與家長聯系。
6.分離斗毆雙方,由學校領導、班主任等進行詢問,了解斗毆原因和過程,并做好筆錄。
7.對有流氓惡勢力嫌疑的校外人員,應交警方處理。
8.對外校學生,應與學生就讀的學校聯系。
9.對參加斗毆的學生進行教育,對情節嚴重的給予必要的處分,防止此類事件再次發生。
10.要對斗毆事件的校內外各種因素綜合分析,要防范學生在校外遭到毆打。
11.單位領導應當將斗毆事件有關情況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治安應急預案5
為了切實做好幼兒園安全工作,保證師生人身安全和幼兒園財產安全,結合幼兒園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xxx
成員:xxx
總指揮:xxx,職責:負責協調、匯報、調動。
副總指揮:xxx,職責:人員調動、支配、前線指揮
通訊聯絡組:xxx,職責:救災人員的聯絡、與家長、社會溝通信息
疏散組:xxx,職責:負責師生疏散、轉移。
物資保障組:xxx,職責:救災物資供給、后勤保障
搶救組:幼兒園全體教師,職責:組織幼兒園疏散等。
二、具體操作
(一)校園內發生行兇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單位領導報告,并同時打110報警。
2、主管領導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不惜一切代價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幼兒園,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指揮部宣布幼兒園進入全面應急狀態,各應急小組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疏散引導小組負責把所有幼兒園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醫療救護小組負責救護受傷幼兒園和其它傷員。
7、通訊聯絡組向公安、消防、救護、社區有關部門、單位求援,爭取外援迅速趕到事件現場,并保證幼兒園應急組織信息暢通。
8、警戒保衛組織人員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幼兒園,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9、事件發生后,單位應當立即向教育局報告。
(二)收到恐嚇電話或信件事件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調查清楚來電、來信人的身份和意圖,維護單位和人員安全。
1、收到恐嚇電話或信件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主管領導或單位領導報告。
因個人糾葛收到恐嚇電話和信件的人,若事件有可能影響個人人身安全或單位安全,則必須向單位領導報告。
2、收到匿名恐嚇電話時,要保持鎮靜,對來電人的無理要求,不要馬上拒絕,通過商談的形式延長通話時間,盡可能從對方獲得最多的信息。有來電顯示的電話機應記下對方的電話號碼,否則可用寫字條、做手勢的方法示意身邊的人員,向電信局查詢電話號碼,有條件的可對恐嚇電話作錄音。
3、單位領導(應急指揮部)應當立即對恐嚇電話和信件進行分析研究:
①立即派專人在收到恐嚇電話的話機旁值班,電話機應裝有來電顯示和錄音裝置。
②若來電來信人姓名、身份和意圖明確,對方因個人糾葛失去理智而實施恐嚇行為的,單位應當和有關部門妥善處理該事件。
③若來電來信人匿名,單位領導應通過來電人的口音、音色、口氣、語調、語言特征和通話內容,來信人的筆跡、信件內容進行分析,并在單位中發動干部職工提供線索。通過初步推測作案人的動機,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4、對于匿名的恐嚇電話和信件事件,應當立即向公安局報告,應當爭取警方盡快加入事件調查。對于破案的計劃和策略要保密。
5、對于與單位及職工無經濟或其他糾紛,為勒索錢財或報復社會的人物的恐嚇電話和信件,單位除全力配合警方破案外,應當提高戒備,制訂預案,隨時準備應對突發事件。對于有可能受到襲擊的人員和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證其安全。
(三)單位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單位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主管或單位領導報告。
2、單位的門衛應當迅速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單位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門衛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或封鎖大門。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當立即打110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單位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單位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單位應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單位應當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派出所報告。
(四)單位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園長報告。
可疑郵包是指:郵戳異常(寄包人地址與郵戳地址不符)、字體奇特、打印粗劣以及收件人姓名、形狀、重量、氣味、包裝包扎、郵包內的聲音都異常。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單位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吸煙或使用手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單位應當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單位應當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當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單位應當配合警方組織應急人員在單位內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單位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單位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教育局報告。
治安應急預案6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應對安保事故的能力,防止突發治安案件、治安災害性事故造成公司和個人財產損失,保障公司干部、職工人身安全,維護企業安全和穩定,根據集團《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應急預案。
1.報警電話為: 110(匪警)、xxxxxx(保衛部值班電話)
隨時參加處置各種案件的保衛人員包括:(1)部領導;
(2)帶班領導;
(3)值班干部和經警。
參加行動的主要科室是值班科室。發生各種案件后,備班科室人員也必須立即到達工作崗位。
2.帶班領導和值班干部不準擅離職守,要堅守崗位、守聽電話、及時接警和上報下達案件的有關情況,不得有誤。同時,隨時準備投入戰斗和行動。
3.保衛人員接警時,要問清案件的發生地點和處(場)所,大致案情,并做好記錄,而后,迅速報告帶班領導和部領導。一旦決定前往現場時,帶班領導有權指派車輛、值班干部和其他保衛人員向案件發生地行動。到達現場后,應對現場采取相應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或惡化,防止犯罪繼續發生。
4.接到報警后,若有必要,立即報告公司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同時,必須按本行動預案的具體要求部署相關事宜,組織保衛人員迅速向現場集結,制止犯罪、搶救傷者、保護現場、疏散群眾。
5.前往案件現場前,要攜帶好通訊器材、械具和有關救援器材,行動中盡量避免和減少保衛人員自身受到傷害。
6.事發現場遇有受到傷害的人員等緊急情況時,帶隊領導必須迅速組織力量進行營救,最大限度地減少. .
7.接警保衛人員到達現場后,在保護好現場的同時,必須先行收集遺留在現場和個別人攜帶的一切違禁物品,特別是槍械、管制刀具和其它兇器。
8.對未逃離現場的犯罪嫌疑人,必須立即抓獲并采取相應的監控措施;對繼續行兇或制造其它事端的不法人員,按法律規定采取必要的措施予以制止。
9.遇有嫌疑人已經逃離現場時,主持處理該項活動的領導要立即報告上級公安機關,并組織力量采取如下行動進行堵卡:
(1)立即對各檢查站發出關閉通往公司外道路的指令,封閉外出主要道口。
(2)在原二場北側通往陳家埔村的路口處,指派兩名保衛人員晝夜設卡。
(3)指派保衛人員分為三組,分別監守儲運場碼頭和兩個排淡閘。
(4)對居住區進行逐戶查詢,對暫住人員進行清理檢查。
(5)指派保衛人員做嫌疑人親屬特別是近親屬的.工作。
(6)發動治保組織成員和群眾協助保衛人員在場區主要區段進行拉網式搜捕。
(7)在部內留守保衛人員一人,負責溝通相互間情況。
10.事發現場遇有危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企業生產建設物資安全時,必須先行疏散群眾,特別要注意保護老人、婦女和兒童的安全,盡力搶救貴重物資,防止擴大損失。
11.做好案件的善后處理工作,清點、交接好各類物資、現金和器材,確認沒有新的影響安全的因素后,方可離去。
事端,保護現場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D、負責與公安機關、當地政府相關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和外聯工作。
2)后勤保障組工作職責:
A、負責信息的接受并及時準確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
B、執行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的應急指令;
C、與有關部門配合,負責事件處理過程中涉及人員的醫療搶救、食宿安排;
3)調查處理應急工作組工作職責:
A、負責突發事件信息的接受并及時準確向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
B、執行應急指揮辦公室的應急指令;
C、負責到達現場進行政策法規的宣傳解釋和疏導工作;
D、依據有關規定,參與和協助有關單位對事件進行調查,確定事件原因、性質、和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4.應急處置程序
主要包括:信息報告——先期處理——應急響應——緊急狀態——應急結束;
(1)報告內容主要包括:
1)發生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事件性質、影響范圍、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
2)接報人要做好相應的時間、內容等記錄。
3)先期處置:發生突發事件后,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
4)應急響應,需要多個部門共同參與處理的突發事件,由應急指揮領導小組組織現場應急指揮,組織有關業務部門處置。
5)緊急狀態
在處理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時,必須聽從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和指揮部的各項統一安排。
6)應急結束
應急處理工作結束,要及時解除應急狀態,及時恢復生產工作秩序。
治安應急預案7
一、目標
杜絕火災事故發生,確保全體員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安全。
二、指標
把火災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控制率100%。
三、控制措施
1、認真學習和嚴格執行《消防管理條例》,做好安全警示、警告標志,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加強對品的管理。
2、做好崗前安全消防培訓,做到勤宣傳、勤檢查、勤考核、勤監督,早發現、早治理,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樹立“質量第一,安全第一”的主人翁思想。
3、所購原材料,燃料要嚴格把關,符合標準要求,嚴防以次充好。
4、汽油、柴油及其它油品,禁止露天存放,倉庫設立應符合消防要求,遠離居住區和火源,倉庫溫度保持在30oC以下,配備隔熱通風設備,電源開關必須安裝在室外,禁止一切火源,以防火災爆炸。
5、庫管員必須懂火災的危害性、預防措施和滅火對策,必須會使用各種滅火器材、會報警、會處理險肇事件。加油員、庫管員由專人、專職負責,做到心中有數,嚴防跑、漏和蒸發。
6、各種化工漆品存放庫房,保管員必須保持庫房通風,溫度保持35oC以下,嚴禁與其它物質混合儲存,保管員要嚴把入庫關,入庫危險品嚴防跑、冒、漏現象,確定無變質、分解、助燃方可入庫。
7、在防火重地,禁火區域內如油罐、油車、油箱和儲存氣體、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焊、割作業、脫桶導熱油作業范圍等場所需要動火,由部門主管負責人報單,并擬制防火措施方案,報主管安全的領導批準后方可進行作業。
8、所有項目區域的電力設施,安裝要符合規定,標識標志警示齊全明顯,嚴禁私拉亂接線路,線路嚴禁搭鐵、接地、短漏,防止人員觸電和引起火災。
9、電焊工及從事危險作業人員,必須有相關部門培訓,考核合格證,方可上崗,并嚴格操作規程,電、氣、焊操作時必須遠離物,并把周圍的物品妥善處理干凈方可作業。
10、司機、機械操作人要遵守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對機械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杜絕跑、漏油現象,嚴禁機車帶病作業,司助人員要保持旺盛的精力,不打疲勞仗。
11、試驗室化學品要有專人負責,隔離存放,遠離火源,嚴防碰撞,跑漏蒸發,做好領用、回收處理等日常事宜,并詳細記錄,以備查閱,試驗室嚴禁吸煙,明火。
12、對從事有毒有害、、等危險作業的人員,由項目部勞資考核制定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防護用品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到專職門市購買。(工作服、安全帽、防護罩、焊接手套、膠鞋、護蓋、絕緣鞋、安全帶、腳扣、電筆、絕緣拉桿、防毒面罩、防護手套)。消除火災隱患,防止事故和職業病發生,并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每年進行體格檢查,對不適合再從事本工種人員,及時調整工作崗位。
13、對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配備合格充足的'消防器材。
14、各作業面主管部門做好各自的危險源分布圖,使人人清楚,心中有數,有備無患。
四、應急措施
1、建立安全生產領導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專職安全員:
2、成立義務消防隊
消防隊長:
副隊長:
隊員:
3、配備充足合格的消防設施
(1)滅火器、消防砂、鐵鍬、鎬、鉤、消防桶
消防吹風機
(2)消防水車:解放水車三輛
4、建立與當地人民醫院的“綠色通道”。
電話:
成立臨時急救小組:
并配備急救箱、氧氣袋、繃帶和相應的救急藥品。
5、易發生火災的部門及責任,做好值班及交接班認證記錄,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并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
6、保證消防器材及物資的合格率和完好使用率,發現短缺,及時補充。
7、勤監督、勤檢查,早發現、早整改,提高防火災意識,掃除麻痹大意思想,把隱患消滅于零的狀態。
8、組織消防知識培訓和預案演練,做到消防隊員及員工懂得火災火情應急措施并會使用各種消防器材,消防隊員發現火情能夠合理,有序疏散人員,并實施滅火。
五、應急響應
1、值班人員發現火情,應立即報告領導組,并報警(火警119、求救110、項目部值班電話)。
2、應急領導組接到報告后,立即通過高音喇叭緊急哨音,召集人員搶險救災。
3、應急領導組要迅速疏散人員,搶救傷員,設立隔離帶,警戒線控制火災漫延,加強滅火,盡量降低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
4、發現電源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再采取救火措施,嚴防觸電傷害。
5、如有人員傷害,應迅速進行搶救,本著“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疏散搶救。
6、火災撲滅后,應進行認真排查,嚴防死灰復燃。
7、對事故進行調查,評估處理、整改,驗收合格后,方可恢復作業。
六、資金投入
1、特殊工種人員勞動保護用品,金額20xx元;
2、消防器材物資,金額1500元;
3、急救培訓、藥物配備,金額150元;
4、其它投入,金額1500元;
總計投入金額5150元人民幣。
七、職責與權限
1、應急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預案”的制定、修訂,檢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2、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并組織實施。
3、安全生產,管理實行一票否決制,項目經理強白亮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和預案的監督實施。
4、財務部長負責預案資金落實到位。
5、材料部長負責各類物資、燃料、化學品的購進,嚴把質量關。
6、庫工、試驗室主任負責各自所轄物資的保管、使用、檢查。
7、辦公室責項目部辦公區域臨建設施和用電線路的日常檢查、監督、整改,協助項目經理做好事故報警,情況通報及事故處置工作。
8、路基隊負責特殊工種人員的安全操作,保證消防車輛的完好使用率,協助項目經理負責工程搶險、搶修工作的現場指揮和對外聯系。
八、實施控制階段
從駐地臨建開始到工程結束轉移為止。
治安應急預案8
為加強對消防安全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辦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下城區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市、區政府相關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要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結合本街道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保護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按照“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方針,強化和規范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高應對安全事故和風險的能力。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作為事故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損失。
(二)以防為主。把事故預防作為應急救援工作的中心環節和主要任務,完善工作機制,提高信息化手段,提高對安全事故發展全過程的處置能力。
(三)分級管理。事故處置工作實行“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除重、特大安全事故外,一般性事故由街道及其管區內的責任單位和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協作,高效、有序地開展應急救援和善后處理工作。
(四)應急聯動。整合社會資源,實現事故應急時不同部門之間的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信息共享、協調一致、聯合行動。
三、組織機構
(一)成立街道消防安全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
總指揮:街道辦事處主任盧名輝
副總指揮: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凌智
天水派出所所長蔡軍
成員單位:黨政綜合辦公室、平安建設辦公室、公共管理辦公室、公共服務辦公室、區域發展與治理服務中心、公共服務中心、天水派出所、行政執法天水中隊、各社區。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由平安建設辦公室主任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
火災發生后,總指揮、副總指揮未到現場前,由指揮部辦公室主任負責先行應急搶險工作的組織和協調。
(二)指揮部職責:
1.研究確定街道安全生產、消防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重大決策的指導意見,部署和總結年度工作,指導、檢查街道應急救援重要項目建設。
2.負責街道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及其相關組織管理工作,事故發生后,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實施。
3.組織指揮街道應急救援工作,配合和參與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4.緊急疏散、撤離受災群眾,組織群眾自救互救,開展應急救援先期處置工作。
5.搶險救援工作結束后,組織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安撫受災群眾。
6.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總結經驗教訓。
四、部門職責及分工
(一)黨政綜合辦公室:發生安全事故后,通知有關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處置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應急救援工作情況和傳達上級的指示、批示;協助搶險救援物資的調運;參與受災群眾安撫和善后工作;負責事故搶險救援過程中的宣傳報道工作;組織提供事故搶險救援所需的.器材、物資。
(二)平安建設辦公室:負責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管區內安全信息體系、應急救援體系和重大危險源(含重大事故隱患)監管體系建設工作,監督檢查應急處置預案啟動執行情況;承接事故報告,請示指揮部啟動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或配合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三)公共服務辦公室:負責組織事故處置過程中受災群眾所需的相關救災物資,協助安置疏散群眾,積極配合善后處理工作。
(四)公共管理辦公室:負責對損壞的市政設施,組織力量進行搶險救援,提供必要的應急搶險救援器材和物資,提供搶險技術支持和相關資料。
(五)區域發展與治理服務中心: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必要的應急資金支持,積極支持配合善后處理工作。
(六)派出所:負責積極組織力量參與事故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疏散、撤離事故可能危險區域內的人員,保護現場和財產安全,實施危險區域安全警戒和人員撤離區域的治安管理,參與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七)行政執法天水中隊:聯合交警對事故災難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保障救援的道路暢通。
(八)事故災難發生單位:負責啟動本單位應急預案。發生事故災難后,立即組織所屬各方面力量及時進行搶險救援,搶救受傷人員,迅速轉移可能導致連鎖反應事故災難的危險物質,疏散現場人員,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防止事故災難態勢進一步擴大,并立即上報有關部門,保護事故災難現場和財產安全,配合事故調查。提供事故災難善后處理支持,為事故災難搶險救援及調查提供后勤保障。
五、應急指揮系統啟動
(一)當轄區發生消防安全事故后,由街道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管區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發生重大以上事故時,立即報告區委、區政府和區消防部門,區應急救援隊伍到達前,做好先期處置工作。
(二)預案啟動后,總指揮、副總指揮負責具體組織指揮工作。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由區應急救援總指揮部領導直接(或指派有關領導)負責指揮工作。
六、火災事故報告程序
(一)轄區安全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立即報警電話110(119),并將所發生情況,向街道值班電話(85152648)和街道平安建設辦公室(85101537、85101595)報告,同時報告區行業主管部門。
(二)街道有關部門接到報告后,迅速向街道主任及分管領導報告,并按照規定及時向區消防部門報告。
(三)街道根據有關規定,及時向區委和區政府報告。重特大事故最新進展情況每2小時續報一次。
事故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安全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類別、報告人和聯系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當前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和發展趨勢及可能危害范圍。
3.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4.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布,由街道指揮部辦公室統一歸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
七、行動方案
事故發生后,事故發生單位除按程序向上級報告外,必須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相關力量進行搶險和救援。有關單位必須嚴格保護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街道接到所轄范圍發生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啟動本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開展救援指揮調度工作。指揮長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報告和專家意見,確定行動方案,向各應急救援組織下達行動命令。
各級應急救援組織接到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下達的出動命令后,迅速組織好救援隊伍、救援裝備和物資奔赴事故發生地,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相應的應急預案,開展施救工作。
事故發生單位根據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的指示,緊急開展搶險救援工作,組織當地群眾緊急疏散。依靠街道力量不能完成應急救援工作,由街道應急救援現場指揮部報告上級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治安應急預案9
(一)、第一預案:
當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時,物業服務中心及時提前通報業主風情、水情、雨情,提醒業主注意離家前閉窗戶、門。辦公室人員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防汛作為壓倒一切工作的頭等大事來抓。
(二)、第二預案:
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搶險小組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對小區內部和地下室、地下車庫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備進行強排。確保業主正常的生活秩序和財產安全。
各部門應恪盡職守,安全度汛,確保業主生命財產及公共財物的安全,越是關鍵時刻我們越要有組織有紀律;關鍵時刻義勇當先、臨危不懼。時刻把業主的利益放在頭等位置。讓公司領導放心,讓業主滿意是我們義不容辭的責任。
一、本消防預案適用于商業物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消防規范和商業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此消防應急預案,目的為了做好商業物業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1、應急組織構成情況(安全指揮部):xx
總指揮:公司領導;現場指揮:物業負責人;
現場副指揮:商業物業各部門負責人;
成員:全體員工
2、應急組織機構由消防滅火組、搶險搶修組、物資供應組、交通運輸組、警戒疏散組、醫療救護組、通訊聯絡協調組等小組組成。
3、應急安全指揮部職責:負責組織商業物業預案的制定、修訂;組建應急救援隊伍,組織預案的實施和演練;檢查督促事故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事故狀態下按照應急救援預案實施救援。
4、應急職責
(1)總指揮:負責定時召開消防應急安全指揮部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宣布緊急狀態的啟動和解除;全面指揮調動應急組織,調配應急資源,按應急程序組織實施應急搶險。
(2)現場指揮:負責應急預案工作的具體落實,做好相關應急準備;協助總指揮作好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若總指揮不在區域時,由現場指揮全權負責應急救援工作。
(3)現場副指揮各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安全指揮部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的損害減小到最低限度。
(4)消防滅火組(由保安隊、工程部員工組成)負責消防設施完善和消防用具準備,負責檢查本單位各個部位的用電、用火安全;發生重大火災或其它重大突發事件時,立即趕到事故現場進行火災撲救或應急搶險。
(5)搶險搶修組(由工程部、保安隊員工組成)應急狀態下,撲救火災、設備維修、設備復位,制定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
(6)物資供應組(由工程部、保安隊員工組成)狀態下應急物資的供應保障,如設備零配件、工具、沙袋、鐵鍬、消負責應急防泡沫、水泥、防護用品等。
(7)交通協調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消防救急車輛的通暢與協調;傷病員和救災物資的運送。
(8)安全警戒疏散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布置安全警戒,保證現場井然有序;實行緊急狀況管制,保證現場道路暢通;加強保衛工作,禁止無關人員通行;緊急情況下的人員疏散。
(9)醫療救護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聯系醫療機構;組織救護車輛及醫務人員、器材進入指定地點;組織現場搶救傷員。
(10)通訊聯絡協調組(由保安隊與商業物業員工組成)負責應急搶險過程中的通訊聯絡,保證通訊暢通,負責各小組之間的協調以及與外部機構的聯系、協調。
治安應急預案10
一、廠內設安全小組和治安聯防組織。
(1)安全小組職責及分工
職責:負責本廠安全及治安工作,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對員工進行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分析本廠的安全形勢,改進和完善預案。組織預案的實施及演練,分析典型案例,討論事故搶救與應急措施,總結經驗,吸取教訓,制定對策。
具體職責分工:
組長
負責在發生治安事故時組織力量采取有效措施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國有財產損失,保護好現場,協助公安部門偵查破案。
組員
負責在發生治安事故時,及時向“110”報警,并向上級公司匯報,防止閑雜人員進入,保護好現場,以便公安人員進行現場勘查和救護傷員的工作。
(2)治安聯防組織的組成及職責:
組成
職責:聯防組織應定期與企業及當地公安機關聯系,掌握情況進行工作。應牢記報警電話“110”。遇有突發事件應組織成員聞警而動,及時報警救護。在案件的高發時段,成員應加強巡查,發現可疑情況及時通報。
二、重點部位的四防措施:
(1)防搶劫
重點部位:財務室
防范措施:“三鐵一器”
A 營業室、財務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并且裝有防盜門窗。
B 企業配有保險柜及防身用具。
C 企業安裝應急照明設備,并逐步安裝錄像監控系統。
D 收取現金及時送交銀行,不能過夜或超規定存放。
E 去銀行交款必須兩人以上,采取不定時、不定人、不斷變更路線等措施。
F 遇有犯罪分子闖入室內搶劫,應及時按下“110”報警器并大聲呼救,使左鄰右舍及過往行人聽到后前來救護。
G 遇有歹徒人多,無法抵抗時,要首先保護自身生命安全及人身部受傷害,機智靈活的與歹徒周旋,把鑰匙和其它貴重物品存放在隱蔽處等待救援。
H 如遇有歹徒搶劫,當事人應盡量記清歹徒的`人數、體貌特征、作案工具、車牌號、逃逸方向等。
(2)防盜竊:
重點部位:財務室
防范措施:“三鐵一器”
A 員工要保護好自己的財物。倉庫、宿舍所存放物品要及時清點,建立實物登記賬,要有專人負責。
B 宿舍及倉庫沒人時,要及時鎖好門窗。
C 宿舍、倉庫等地閑雜人員不得入內,形跡可疑的要立即盤問清楚。
D 夜間值班應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嚴禁脫崗、誤崗、睡崗和酒后上崗,禁止值班期間喝酒下棋和私留他人居住。
E 夜班值班人員不能睡覺,要密切注視和檢查企業的動向,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防破壞:
重點部位:設備區
防范措施:加強巡查檢查
A 員工應熟悉周圍鄰居的治安情況,了解當地治安重點人員情況,對可疑人員重點防范。
B 每次工作結束后,對重要設施要及時上鎖,預防破壞。
C 夜間值班,要對重點部位加強巡查,發現可疑情況及時處理。
D 注意觀察企業外情況,預防突發情況的發生。
三、善后處理:
(1)在突發事件中,如有傷亡,應迅速將傷者送醫院救治。
(2)把事件情況向公安機關及上級公司匯報。
(3)保護現場,以利破案。
(4)清查損失,列出清單,上報主管公司。
(5)分析討論事件的前因后果,完善預案。
治安應急預案11
1目的
為規范物業管理處處理突發事件的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維護轄區內的正常工作跟生活秩序,采取快速、有效的措施處理緊急事件,從而控制事態的發展。
2適用范圍:適用于物業轄區內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
3職責
3.1各項目管理處保安、中央監控室值班員負責火警、匪警的應急處理。
3.2各物業轄區大堂值班員跟物業值班員負責電梯困人的應急處理。
3.3工程部跟各物業轄區工程維修值班員負責住戶水管爆裂、煤氣泄漏、供電供水設備故障的應急處理。
3. 4公司總部總值班員負責協調各部門處理緊急事件。
4操作程序
4.1處理各類突發事件的原則
4.1.1快速反應的原則:要求當值保安員接警后2-5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保安部負責人在休息時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30分鐘內到達突發事件現場
4.1.2統一指揮的原則:
1)處理突發事件由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統一指揮
2)保安班長及保安員負責各類指令的落實與執行
4.1.3服從命令的原則:各保安隊員需無條件服從指揮人員的`命令,班長負責事后對突發事件的處理過程作詳細記錄
4.1.4團結協作的原則:保安部作為突發事件的處理部門,管理處其它部門應予以積極配合,在保安部作出突發事件處理決定時,各相關部門均應團結一致,緊密協作,配合保安部處理好突發事件
4.2盜竊、損害事件
4.2.1若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當場抓獲,并注意收集現場證據,報告公安機關,連同物證送公安機關處理
4.2.2對可疑人員,可采取暗中監控或設法約束,當其實施盜竊或其它破壞事件時再掌握時機予以當場抓獲
4.2.3保安員接到盜竊、損害事件報案時,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部班長或負責人報告現場的具體位置,然后留在事發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現場秩序,盜竊現場不能擅自讓他人觸摸現場痕跡跟移動現場的遺留物品,禁止無關人員進出現場
4.2.4保安部班長到達現場后視情況輕重,立即調遣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若情況特別嚴重,應立即向管理處主任進行請示跟報告
4.2.5盜竊案件應根據當事人提供的被盜物品名稱,錢財數量的巨細,再確定是否報當地派出所,若有必要,則打電話告之小區被盜詳情,請公安人員速來小區偵破。管理處將組織力量,創造良好的條件配合公安部門對案件開展偵破,排摸線索,提供情況
4.2.6當班班長對事件的發現跟處理過程,做好詳細的書面記錄,保安部將進行存檔備案
4.2.7事件的處理流程圖
4.3打架斗毆
4.3.1當值保安員發現有打架斗毆的行為或接到打架斗毆的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或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制止,防止該行為的擴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損傷,同時,現場保 安員應立即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報告具體位置、已傷的人數、參與打架斗毆的人數以及請求支援的范 圍。
2)將現場圍觀的人員隔離或勸離現場,維護現場的道路交通秩序,保護好現場,
3)將因打架斗毆受傷人員,視其傷勢的輕重送醫院治療
4.3.2保安班長接到報告后,立即用對講機指揮調遣現場或附近的保安人員對現場進行保護,并迅速 趕赴現場指揮:
1)對事態輕微的事件進行調解
2)對事態嚴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打架斗毆事件的當事人帶回保安辦
公室,進行詢問記錄,并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并請示下一步工作
4.3.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亡的,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的處理工作,并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報告公司領導
4.4搶劫
4.4.1當班人員發現有搶劫行為或接到搶劫報案時:
1)應立即上前制止該犯罪行為或迅速趕赴現場制止,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班長報告
2)如犯罪嫌疑人仍在現場時應立即帶回保安部,并請事主一起到管理處,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3)向事主解在被搶劫過程中人身是否受到損傷及財物的損失情況,如事主受傷則視其傷情送醫院救 治
4)如劫匪逃離現場,要向目擊者問清劫匪的人數、衣著顏色跟逃走方向,并立即組織追截;
4.4.2保安班長接到搶劫報告后,立即調遣附近的隊員對現場進行封鎖跟保護,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
1)向事主或知情人詢問犯罪嫌疑人的體貌及被搶劫的經過做好記錄,對被抓捕的犯罪嫌疑人進行詢問跟記錄
2)如向公安機關報案,要將相關資料、線索及犯罪嫌疑人交公安機關處理
3)將收集的資料及作出的工作工作布置向負責人匯報、并請示下一步工作
4.4.3保安部負責人收集有關資料及信息后應做好工作安排,處理善后工作,對于事態嚴重造成人員傷亡時,應立即與公安機關協調有關處理工作,并請示跟報告管理處主任,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4.5兇殺
4.5.1當班人員發現有兇殺或接到兇殺報案時:
1)立即趕赴現場,并對現場進行保護,同時用對講機向保安班長或負責人報告,
2)封鎖案發現場,在公安人員到達前,堅決禁止任何人進出現場
3)犯罪嫌疑人尚未逃離現場時,應將其抓獲,并扭送公安機關處理
4)對傷者立即送往醫院搶救
5)在搬抬過程中所走過的路線及碰過、接觸或搬抬過的物件,均應進行認真細致的登記
6)在公安人員到達時,立即將登記的事項向公安人員報告
4.5.2保安部負責人接到報告后立即上報公司領導,并迅速趕赴現場指揮,對現場進行警戒封鎖,嚴格檢查出入人員
4.5.3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向公安機關通報,并協助跟指揮安全人員配合公安人員,
4.5.4同時,保安部負責人將案情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4.6交通意外事故
4.6.1當班人員發現意外事故或接到交通意外事故報告求助時:
1)應立即用對講機報告保安班長發生交通意外事故現場的具體位置,
2)留在現場或迅速趕赴現場維護交通秩序跟保護現場,搶救傷者
3)對重大的交通意外事故須請示保安部負責人進行支援
4.6.2保安部負責人在接到報告后立即報告管理處主任,并迅速趕赴現場參加搶救;管理處主任報告公司領導。
1)調遣指揮當值隊員維護現場秩序、交通秩序
2)送重傷者到醫院救治
3)報交警大隊事故組
4.6.3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后立即趕赴現場,根據事故的需要,負責指揮及報告公司領導
4.7緊急停電處理
4.7.1保安人員接到有關區域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并呼叫報警
中心通知工程部人員查看
4.7.2保安領班接到停電報告后,立即組織隊員趕赴樓層主要通道口及停電區域,做好停電區域的保安工作
4.7.3若停電15分鐘內無法恢復正常供電,立即啟動小區緊急停電預案,并通知管理處領導請示工作
4.7.4全體人員進入緊急狀態,保持高度警惕,嚴防有人趁機破壞或實施盜竊
4.7.5停電事故處理完畢后,注意收集各類信息,做好記錄,特殊情況要立即請示跟報告。
4.8臺風
4.8.1在臺風到達前一、二天內由管理處主任召集各部門負責人召開抗臺安全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成立預備抗臺小組,隨時準備加班
4.8.2保安部門要做好小區安全隱患跟重要部位的檢查跟統計工作,對雨衣、雨靴、應急燈、電筒等工具要做好準備工作
4.8.3臺風來臨時要在小區內跟周圍進行不間斷巡視,發現情況及時處理跟報告
4.8.4抗臺工作責任落實到人,保安部負責人負責監督抗臺各項措施的落實與檢查
4.9水浸等自然災害事故
4.9.1工程部對易水浸的部位進行疏通、排泄工作,防止堵塞;
4.9.2當班班長接報后立即調遣隊員處理或協助其他部門處理此類災害事件
4.9.3保安部負責人接報后立即作出統一指揮:防止破壞跟犯罪行為的發生
1)相關人員跟車輛的疏散
2)向醫院、公安、消防等相關部門尋求支援
4.9.4保安部負責人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跟公司領導匯報工作跟請示
5. 電梯困人應急預案
5.1. 任一員工接到業主報警或發現有乘客被困在電梯內,應立即通知保安消防監控室,同時記錄接報跟發現時間。
5.2. 保安消防監控室接報后應一方面通過監控系統或對講機解電梯困人發生地點、被困人數、人員情況、以及電梯所在樓層,另一方面通過對講機向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匯報,并聯系工程部前往解救。
5.3. 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領班接報后,立即親自到場或派員到場與被困乘客取得聯系,安慰乘客,要求乘客保持冷靜,耐心等待求援。尤其當被困乘客驚恐不安或非常急躁,試圖采用撬門等非常措施逃生時,要耐心告誡乘客不要驚慌跟急躁,不要盲目采取無謂的行動,以免使故障擴大,發生危險。注意在這一過程中,現場始終不能離人,要不斷與被困人員對話,及時解被困人員的情緒跟健康狀況,同時及時將情況向管理處主任匯報。
5.4. 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接報后,應立即派人前往現場解救,必要時電話通知電梯維修公司前來搶修。若自己無法解救,應設法采取措施,確保被困乘客的安全,等待電梯維修公司技工前來解救。
5.5. 若工程部跟電梯維修公司無能力解救或短期時間內解救不,應視情況向公安部門或消防部門求助(應說明求助原因跟情況)。向公安、消防部門求助前應征得公司總經理或值班領導的同意。
5.6. 在解救過程中,若發現被困乘客中有人暈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小孩),應立即通知醫護人員到場,以便被困人員救出后即可進行搶救。
5.7. 被困者救出后,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當立即向他們表示慰問,并解他們的身體狀況跟需要,同時請他們提供姓名、地址、聯系電話及到本小區事由。如被困者不合作自行離去,應記錄下來存檔備案。
5.8. 被困者救出后,工程部應立即請電梯維修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復后方可恢復正常運行。
5.9. 保安部負責人或當班班長應詳細記錄事件經過情況,包括接報時間、保安跟維修人員到達現場時間、電梯維修公司通知跟到達時間、被困人員的解救時間、被困人員的基本情況、電梯恢復正常運行時間。若有公安、消防、醫護人員到場,還應分別記錄到場跟離開時間、車輛號碼;被困人員有傷者的,應記錄傷者情況跟被送往的醫院。
5.10. 工程部經理或值班人員應詳細記錄故障發生時間、原因、解救辦法跟修復時間。
治安應急預案12
為了做好我局的消防安全工作,應付突發的火災事故,確保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現結合我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切實抓好消防安全工作,落實消防工作“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明確各崗位人員職責,正確使用滅火器材,控制火災蔓延,安全迅速的組織現場人員疏散和自救,實現人員人身生命財產的安全。
二、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織機構
組長:張輝
副組長:陳長靈
成員:張召輝、江穎杰、岳鵬、王標、沈波。
三、消防安全工作成員的.責任分工
組長負責定時召開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會議,傳達上級相關文件與會議精神,部署、檢查落實消防安全事宜。
副組長具體負責組織對緊急預案的落實,未雨綢繆,做好準備,保證完成局領導小組部署的各項任務。
成員具體負責火險發生時突發事件的處理、報告、監控與協調,保證領導小組緊急指令的暢通和順利落實;做好宣傳、教育、檢查等工作,努力將火災事故減小到最低限度。
四、滅火工作預案
1、發現火情,立即組織室內人員進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內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爭取消滅于火災初級階段。
2、如不能及時控制、撲滅火災,在場人員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處理(如切斷電源等),防止火勢蔓延。
3、在場人員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領導組成員匯報,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協力救火。
4、領導組成員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到達火情現場,并視火情撥打“119”報警求救。
五、工作人員疏散及逃生預案
1、火情發生后,按照滅火預案,管理人員及各工作人員要立即通知局領導,盡快增加援助人員,如發生重大火情,同時向“119”報警,并根據火情發生的位置、擴散情況及威脅的嚴重程度逐個區域通知人員撤離。
2、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該正確引導向疏散通道,并將正確的逃生方法告知負責同志,其余人員按照既定位置,統一使用滅火器滅火,并進行傷員搶救等工作。
3、為更好地應付緊急情況,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必須一切聽從現場指揮部的指揮。
4、緊急疏散的負責同志必須接受基本滅火技術的培訓,正確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實保證逃生人員的安全撤離。
六、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一)綜合辦公室負責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其主要內容是: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使員工達到“三懂三會”的標準,使員工掌握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對新上崗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二)每年按照火災撲救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治安應急預案13
為加強和規范泰山區發改局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從維護廣大干部職工的人身安全和公私財產安全,實現發改委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構建“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我局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泰山區發改局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山東省的消防法規、我局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泰山區發改局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泰山區發改局分管領導同志和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組成。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職責:指揮協調機關全體人員開展工作,迅速引導人員疏散,及時控制和撲救初起火災;協調配合公安消防隊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消防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引導人員疏散自救,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其余人員分片搜索未及時疏散的人員,并將其疏散至安全區域。火災撲滅后,保護現場。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并視情轉送醫療機構。負責通信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供電控制、水源保障。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1、報警:泰山區發改局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委辦公室和機關事務管理局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2、接警:辦公室接警后,應立即向委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報告,通知機關各科室和全體人員啟動應急預案。
3、處置:應急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各科室人員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4、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5、火災撲滅后,由辦公室、保安室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六、責任追究
各科室要負責查找所屬科室的火災隱患,辦公室要加強樓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的火災防范,安裝各類消防警示標牌,使火災隱患消除于萌芽狀態。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科室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泰山區發改局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治安應急預案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學校各類穩定安全與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能力,建立健全應急管理機制,確保學校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保障正常的教學、科研、生產和生活秩序,維護學校和社會穩定,特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 本預案適用于學校應對各類穩定安全與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本預案所指的穩定安全與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外涉及師生的各種非法x、x、x、請愿以及集體罷餐、罷課、x、聚眾鬧事等群體性事件;各種涉及民族、宗教、外事等政治性活動的突發事件;各類校園非法傳教、x活動;針對師生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師生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引發的影響校園和社會穩定的公共事件等。
(二)事故災難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校園內發生的火災、建筑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園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園水面冰冰面溺水事故;學校組織的大型群體活動和外出實習、考察、參觀、社會實踐等教學活動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水、電、氣、熱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學校穩定安全的其他突發災害事故等。
(三)網絡與信息安全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利用校園網絡發送有害信息,進行x、色情、迷信等宣傳活動;針對校園網絡和信息系統發生的有害程序事件、網絡攻擊事件、信息破壞事件、信息內容安全事件、設備設施故障和災害性事件等。
(四)公共衛生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傳染病疫情、職業病危害、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對師生健康造成危害的事件,以及嚴重影響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五)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主要包括氣象災害、洪澇災害、地質災害、地震災害以及由各類自然災害誘發的次生災害等。
(六)影響學校穩定安全的其他突發公共事件。上述各類突發事件可能出現相互交叉和關聯,如某類突發事件和其他類別的事件同時發生,或引發次生、衍生事件,應當具體分析,突出重點,統籌應對。
第二章 工作原則
第三條 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學校建立健全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分類管理、動態管理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以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為核心的處置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全面負責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工作。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處置果斷,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第四條 落實責任,齊抓共管。學校黨委書記與校長是維護穩定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黨政齊抓共管,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各單位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層層落實責任。各單位要始終把維護穩定作為頭等大事來抓,把保障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重要任務。
第五條 預防為主,教育輔導。立足防范,抓早、抓小、抓苗頭。切實解決好師生員工關心的問題,積極做好教育疏導工作。認真開展矛盾糾紛調處化解與安全隱患排查化解工作,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努力把不穩定因素控制在一定范圍內,避免造成校園與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第六條 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各相關部門、院系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線,及時掌握情況,迅速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部門、各院系整體聯動、群防群控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格局。
第七條 區分性質,依法處置。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一定要在法律法規許可的范圍內開展工作。要堅持從保護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按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順不可激,可分不可結”的原則,及時化解矛盾,防止事態擴大,必要時可請求公安、司法等部門介入和援助。
第八條 加強保障,重在落實。要從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保障措施。在領導重視、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軟件建設,夯實責任,狠抓工作落實。
第三章 應急預案體系
第九條 學校綜合應急預案。學校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教育行政部門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十條 專項工作應急預案。各職能部門、院(系、部)對照本預案的適用范圍,根據本單位的職責分工,針對不同對象、時段、大型活動或具體工作制定專項預案。專項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須及時報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一條 各單位應急預案。各單位根據本預案的精神和要求,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及時報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的修訂、培訓和演練。學校各單位要認真做好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學習、宣傳、貫徹工作。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的制定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完善預案,不斷增強預案的適用性、科學性和實效性。要組織相關人員定期開展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工作,確保預案能夠被熟練掌握和應用。
第四章 應急組織指揮體系
第十三條 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學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負責全校安全穩定與突發公共事件的統一決策,組織和指揮學校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研究確定事件性質、類型、級別,決定啟動應急機制,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決定報送上級部門的信息與請求內容;決定對外公布、公開的口徑及發布時間、方式等。
第十四條 根據突發事件的類別,成立現場指揮部,由分管安全穩定工作的校領導任總指揮,分管相關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總指揮,負責突發事件的現場指揮和處置。根據突發事件類別、性質和學校職能部門職責等,在相應職能部門設立指揮部辦公室。
第十五條 各單位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受學校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全力妥善處置各類突發事件。
第五章 突發公共事件處置程序
第十六條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在處置上要快速響應、指揮有力、措施果斷,各單位工作領導小組要在學校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密切配合,依法高效開展處置工作。
第十七條 建立暢通的信息傳輸渠道和嚴格的信息上報機制,完善快速應急信息系統。堅持以下信息報送原則:
(一)迅速
最先發現突發公共事件的單位或個人應在第一時間向學校有關部門、領導或各級穩定安全工作機構報告。學校應立即向上級和地方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準確
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誤報、漏報、瞞報。
(三)續報
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后,應及時續報。
第十八條 建立健全信息報送機制,維護安全穩定領導小組辦公室接到突發事件報告后,應立即報告領導小組,并通知相關現場指揮部,按領導要求開展工作,同時與事發地保持密切聯系,進一步核實情況。對重大信息,維穩辦公室按領導小組意見,及時上報。
第十九條 應急信息主要內容包括以下方面:
(一)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等情況;
(二)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三)事件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措施;
(四)校內外公眾及媒體的反應;
(五)事態現狀、處置過程和結果;
(六)需要報送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條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學校領導小組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前期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同時迅速向上級和地方黨委、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啟動后,領導小組應立即進入指揮狀態,維穩辦公室協助指揮部工作。各相關單位立即到位,并保持通訊聯絡順暢、快捷,按事件的性質規模、范圍采取相應的處置措施。緊急情況需外部協助的立即向有關部門求助,必要時可預先通知校內廣播、網絡等媒介做好信息播報準備。在事件處置過程中,要與上級相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系。
第二十二條 學校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時,可以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教育部和河南省的有關規定,把握信息發布和輿論控制的主動權,要全面、客觀、準確、及時發布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信息,并根據時間處置情況做好相應的后續發布工作,正確引導校園輿論。必要時向公眾或媒體公布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信息。
第二十三條 有關事件詳情和應急處置措施等相關權威信息,要根據事件涉及或波及的范圍、影響程度等情況,通過有關新聞媒體、重點新聞網站、手機短信或教育主管部門網站、校園網等平臺發布。
第二十四條 信息發布的形式主要包括:舉行新聞發布會、授權發布、提供新聞通稿、組織報道、接受記者采訪等。
第二十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編造、傳播有關突發公共事件的事態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信息。
第六章 應急保障
第二十六條 各單位應建立健全并落實突發公共事件信息收集、傳遞、報送、處理等各環節運行機制,完善信息傳輸渠道,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
第二十七條 各相關單位應建立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儲備,保障妥善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物資充足。特殊應急物資應有專人保管,保證物資、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資存放合理,保持通道暢通,物資運輸便利、安全。
第七章 責任與獎懲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一)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指揮得當,組織嚴密,措施得力,出色完成任務者。
(二)及時準確報送事件情況,為應急處置贏得時間,成效顯著者。
(三)為處置突發事件獻計獻策,成效顯著者。
(四)其他有特殊貢獻,成效顯著者。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視其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紀律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據法律追究相關刑事責任:
(一)突發事件發生后玩忽職守,瞞報、緩報、謊報或授意他人瞞報、緩報、謊報以及不及時續報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延誤處置良機或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二)對突發事件不及時采取措施處置或采取措施不力,造成嚴重后果和重大影響的。
(三)在處置突發事件工作中,不服從指揮,不負責任,或在緊要關頭臨陣脫逃的。
(四)各部位值班人員遲到早退,擅離職守或管理不嚴,造成嚴重后果的。
(五)各級領導干部不能保證24小時通訊暢通,出現突發性事件聯系不上,不能及時到達現場組織應急處置的。
(六)出現突發性事件后,因信息溝通不及時、組織協調不妥當、解決處置不得力等,導致突發事件對外報道不利,造成重大影響或嚴重后果的。
(七)阻礙相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預案由鄉新學院維護安全穩定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鄉新學院維護安全穩定工作應急預案》(院黨字〔20xx〕13號)同時廢止。
治安應急預案15
一、目的
為認真貫徹落實治安保衛條例,規范醫院內部治安保衛工作,保護病陪人、醫務工作者人身、財產和公共財產安全,維護本醫院工作、生產、經營秩序,正確處置治安突發事件,特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刑法》、《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省《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地方性法規及辦法、并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醫院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重大經濟損失以及較大社會影響的治安突發性事件或事故。
四、預案體系
本預案為專項應急預案。
五、工作原則
紀律及獎懲統一指揮,快速反應,以人為本,迅速化解,減少損失;力爭把突發治安事故的危害與影響控制到最小程度。不得瞞報、緩報、謊報突發事件;不得阻礙應急工作;不得拒絕履行應急職責,延誤應急時機;違抗命令,否則予以處份和處罰,情節嚴重者,將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中做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六、事故等級
1、一般事件與事故:直接經濟損失5萬元以下并且不滿足重大突發事件條件的事件與事故。該類事件事故采用醫院內部規定的程序處理;
2、重大經濟損失事件:重大經濟損失是指直接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上;
3、重大突發事件:給醫院造成的經濟損失達人民幣1萬元以上事件;造成人員重傷死亡的事件;給醫院形象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事件;嚴重影響醫院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事件。
七、醫院危險源
醫院發生治安事件的主要類型:
1、重大斗毆事件;
2、群體性極端人員尋釁滋事;
3、重大盜竊事件;
4、針對重點人員和部位的恐怖襲擊事件;
5、危害醫院正常經營的其它治安性質的事件。
八、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
應急小組架構
1、醫院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院長
副組長:副院長
成員:院辦主任、黨辦主任、綜治辦主任、財務科主任、總務科主任、醫安辦主任、設備科主任
2、醫院內部各科室根據本科室情況成立以科室主任任組長的“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
3、治安事件應急小隊:
隊長:綜治辦主任
副隊長:醫安辦主任、警務室主管
成員:警務室全體成員、車管隊全體成員、職能科室人員、治安事件相關科室人員
成員職責
1、應急小組組長負責治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啟動、應急決策、整體調配應急資源與力量、整體指揮應急行動、應急狀態解除、向政府部門匯報重大突發治安事件。
2、應急小組副組長具體落實應急小組決議和組長指示;組織指揮和統籌協調應急資源與力量;信息匯總分析;對外聯絡及信息發布;后勤資源與力量調配。
3、應急小組成員接到突發治安事件信息后及時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救援過程中通訊聯絡、現場處置、施救、費用借用、事故處理。后續辦理事故保險索陪事宜。
4、科室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在本科室范圍內承擔與醫院治安應急領導小組相應職責。
九、重大危險源監控與管理
1、重大危險源的監控管理:加強全體職工法制培訓教育,增強、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識;
2、加強管理,嚴格按照醫院治安管理制度執行;
3、對醫院全區域實行全天24小時不間斷的巡查、督查。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匯報、處理。并將一切可能發生的治安事件控制在萌芽狀態。
十、預警及措施
按照突發治安事件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圍,根據事態發展情況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預警可以升級、降級或解除;根據“有備無患”的原則,對有關信息進行評估,當符合“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突發事件”的突發治安事件即將發生或發生的可能性增大時,應按照相關應急預案進入預警狀態;進入預警狀態后,根據應急事件或事故的類別與性質,可能采取的措施:
1、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
2、在適當范圍內傳遞關于預警狀態的信息,必要時廣泛發布預警公告;
3、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物資,并妥善安置;
4、指示醫院科室應急小組組員、應急小隊進入應急狀態。進行初步應急資源整合,做好調配準備;
5、需要報上級單位的,應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報告。應急響應
治安事件發生后,現場目擊人員要立即向周邊人員發出預警警報,警務室值班電話。
如有人員傷亡,立即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20,情況嚴峻時撥打110。現場人員應立即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正確處置初起事件。
警務室接到報警電話后,立即組織值勤人員和備勤人
員前往事故發生點,組織應急處置,并將情況第一時間向上級報告。
十一、針對治安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突發刑事案件應急處置:
1、警務室工作人員接報或發現斗毆、流氓、暴力等事件,要第一時間通知警務室當班人員趕往現場并上報治安事件小組領導;
2、查明鬧事人是否帶有兇器及其人數、地點,維持現場秩序,疏散圍觀人員;阻止事態進一步惡化;
3、向小組領導報告事件發展情況,根據事件發展的嚴重性,建議是否報案;
4、小組值班領導3分鐘內趕到事發現場,組織協警制止雙方的過激行為,通過勸說、誘導或強制方法,控制事態的進一步擴大,避免造成更加惡劣的影響;
5、對現場進行保護,對外圍人員進行觀察,對可疑人員進行監視;
6、如實向公安機關講述事件過程,積極配合其工作。
突發盜竊事件應急處置:
1、值班人員發現盜竊分子正在作案,應立即通知警務室嚴守醫院各出入口,組織人員包圍犯罪嫌疑人,爭取當場抓獲,連同作案工具、贓物一并送交公安機關處理,在現場有受害人的要一起到公安機關配合破案;
2、發現盜竊現場,盜竊分子已逃離現場的,要保護好現場,通知相關領導組織人員從外圍包圍現場所有出入口,監控值班人員重點監控各主要出入口,并匯報給值班領導并組織人員對現場附近嚴格清查;
3、發現形跡可疑人員,應暫請對方滯留在警務室,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和警方進行盤查;
4、對可疑作案人員,可采取暗中監視或設法讓其滯留,并報告公安人員前來調查;
5、保護作案現場,不能讓任何人觸模現場痕跡和移動現場的物品,經請示值班領導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聽從公安人員處理;
6、警方調查取證時應將事主和目擊者的情況如實向公安機關作出詳細報告。
突發爆炸物、可疑爆炸物和違法物品的應急處置:
1、嚴禁非本單位人員進入工作區域,全體工作人員均有權阻止進入,同時匯報值班領導;
2、警務室人員檢查發現或接到各類可疑物品的報告時,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留守現場,圍起隔離帶,阻止任何人接近可疑物品;
3、初步確認為可疑爆炸物品時,立即組織院內人員進行疏散,并設置臨時警戒線,任何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并撥打“110”報警;
4、對危險品和違法物品攜帶者一經發現,立即扣留,并帶到警務室進行調查,禁止其離開,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進行調查;
5、經請示領導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6、待公安人員到現場后,協助公安人員排除爆炸隱患,積極配合調查;
7、如果爆炸已經發生,警務室工作人員和值班領導、義務消防隊員要立即趕到現場進行搶救,協助運送傷員,穩定人員情緒,保護好現場,有秩序的開展疏散工作;
8、各級相關人員要積極配合領導及公安機關進行案件調查。
突發搶劫事件應急處置:
1、門衛人員在執勤中遇有公開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手段如強行掠取個人或院內公共財物的犯罪行為時,要切實履行保安人員的職責,在保護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必須立即進行制止處理;
2、迅速制止犯罪,設法擒獲或召集組織其他人員擒獲罪犯;
3、如在樓內發生劫案,應通知值勤門衛,嚴格檢查,組織人員對院內進清查,如罪犯逃走,應注意觀察看清犯罪分子的人數、衣著、面貌明顯特征、身體特點、所用的交通工具及其型號、品脾、特征等,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4、門衛人員接到報警立即封鎖大門,并對出入人員嚴格檢查出入證件,對去過案發現場的和懷疑攜帶盜竊物品的`人員請其暫滯留在原處,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警方進行盤查;
5、發現不法人員禁止其離開本院,應暫請對方滯留在原地,并立即報告值班領導請警方進行盤查;
6、封閉保護好現場,劫匪遺留兇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觸模,不要讓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如無固定現場的、無法將劫匪遺留的物品留在原處的、要一一收拾起來,交給公安機關處理;
7、訪問目擊群眾,收集劫案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同時公安人員未勘查現場或未勘查完畢不能離開;
8、當事人或在場人員如有受傷的,要立即將傷者送醫院急診室搶救醫治,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執勤中遇到不執行規定不聽勸阻的應急處置:
門衛在執勤過程中,如遇到強行進入不準隨意進入的區域、在不準停車的地方停車等,可采取如下處置方法:
1、處理問題時要態度和藹、說話和氣、耐心解釋、以理服人;
2、對不聽勸阻者,盡量想辦法查清其姓名或單位,如實記錄下來及時向領導匯報;
3、一般情況可門衛車管人員進行核對,核對無誤后告之我院的相關制度,請其今后配合工作;
4、發生糾紛時,車管人員一定要冷靜,避免爭吵,不能和對方發生任何沖突和過激行為;
5、若遇到個別人員蠻橫無理,打罵車管人員,可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領導,上級領導同此人共同協商妥善處理,若情節嚴重,應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車管人員遇到上述情況嚴禁動手打架,本著以理服人的原則妥善處理。
突發醉酒滋事或精神病人的應急處置:
醉酒者或精神病人失去了正常的理智,有些處于不能自控的狀態,很容易造成傷害,執勤人員應按如下方法處理:
1、進行勸阻或阻攔,讓其離開管轄區域;
2、如果熟悉或認識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應設法立即通知其工作單位,請他們派人領回,并采取控制和監護措施;
3、若醉酒者或精神病人有危害社會安全的行為,可將其強制送交警務室,處理過程中注意保護自己。
對突然死亡事件的應急處置:
在日常工作中,如遇突然死亡事故,應采取以下措施:
1、對因突發病死亡人員,先檢查確認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應盡量采取搶救措施,同時撥打急救電話,并迅速向上級領導匯報;
2、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殺或他殺時,首先要保護好現場,而后報告院長和行政副院長,相關人員應在3分鐘內趕到現場,并向公安機關、院急救中心報告;
3、對自殺人員,首先保護好現場,設立警戒線疏散無關人員,待公安人員到達現場后,協助尋找死者有無遺言等證據材料;
4、對他殺人員,首先保護好現場,設立警戒線疏散無關人員,并堅決對現場人員進行控制不得離開,觀察周圍有無可疑人,待公安人員到達后,匯報有關線索和情況,協助破案;
5、現場目擊者、警務室主任、行政院長須待公安人員取證、拍照完畢后,征得公安人員同意后清理現場。
當群體性沖擊醫院時的應急處置:
當門衛保安遇有群體性沖擊醫院的事件發生時,要迅速采取以下措施:
1、立即向上級領導報告并報警,同時招集備勤人員進入應急狀態;
2、密切注意群體性鬧事者的動向。警務室人員利用有利地形,密切觀察群體性鬧事事件為首的和起煽動教唆作用的幕后分子,盡力記住他們的面貌特征和主要違法犯罪行為,采取可行措施減少醫院的損失;
3、保持緘默;群體性鬧事大多屬于對立矛盾引起的,要解決問題只有依靠當地政府以及公安機關和有關單位,保安人員如果亂發意見,可能引起不良后果,所以,只能保持緘默。醫安辦的工作人員出面協調并根據現場的情形,和上級領導的指示,靈活、機動、果斷處置。
十二、應急保障
后勤保障:確保應急器材裝備、食品、飲品等物資的供給,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
經費保障:財務科負責緊急物質采購的資金和其它應急用款的調撥。
技術保障:水電管理人員、網絡管理人員。
信息保障:警務室人員的手機正常使用,相關人員的手機、辦公室座機暢通。
人員保障:各科室負責人。
交通保障:救護車司機抽調車輛保障突發治安事件的交通用車。
治安保障:警務室人員緊張時,可安排加班或依靠當地公安機關力量配合。
醫療保障:急救藥箱、上級醫療機構。
十三、后期處置與恢復重建
各級應急小組成員根據分工合作,在充分調查與分析的基礎上處理突發事件的善后及恢復與重建工作,包括:
1、全面盤點損失情況并以照片等形式保留證實性材料,以備保險理賠所用;
2、通過各種渠道和方法消除負面影響、挽回醫院聲譽;
3、對相關人員進行安置、補償;
4、現場清理、恢復應急裝備與安全防護設備設施以及警示標識等;
5、排查并排除安全隱患;
6、修復或重建基礎設施以及修復或更換機器設備等以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秩序;
7、進行必要的重建或恢復生產動員;
8、必要時對職工災后心理進行疏導或矯正、資助或慰問受災嚴重的職工及其家屬。
9、保險理賠: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需保險機構參與賠付的事件,財務科及時與之溝通,盡快開展保險理賠工作。
十四、應急培訓演練及應急能力考核
1、各科室應加強職工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突發事件預防常識,增強職工的防范意識和心理準備,提高職工的防范能力。該類培訓與宣傳,每年至少一次;通過集中學習形式或采取災害模擬演練進行;
2、本科室應急小組應加強應急工作人員的培訓和管理,各科主任應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并結合應急系統化要求,打造本科室應急力量。應急性質的培訓每年至少一次,如果事故或其隱患出現,則必須適時培訓;培訓方式主要是結合工作實踐,以促進“應急意識”的提高;
3、應急小組定期組織突發事件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突發性事故的技能,增強實戰能力。
4、應急能力考核:為保障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始終處于良好的戰備狀態,并實現應急體系持續改進,醫院治安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應對各科室應急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執行與完善情況,隊伍建設、人員培訓與考核、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等情況,實行不定期的監督、檢查。
十五、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治安事件應急預案綜治辦管理。應急預案的變更當應急技術、資源、職能發生變化時;應急演練或實踐發現預案本身存在問題等情況下,可適時修訂應急預案并存檔后試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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