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集]事故應急預案
在日常學習、工作和生活中,有時會突發一些不在預期的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更糟,常常要提前編制一份優秀的應急預案。那么什么樣的應急預案才是好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事故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事故應急預案1
本預案為《中國華能集團公司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的專項預案,其內容與綜合應急預案內容相銜接,適用于實際或預期發生的重大突發生產事故、環境污染事故的公司級應急響應(不含核電、煤炭),產業、區域分(子)公司和基層企業的預案應與本預案相銜接。
一、事故風險分析
(一)基層企業應根據華能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危險源(隱患)識別與評價管理標準》的要求開展危險源辨識,確定風險等級,編制不可容許風險清單,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風險管控。根據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事故風險,其中特別重大風險指可能引起特別重大事故的風險,重大風險指可能引起重大事故的風險,較大風險指可能引起較大事故的`風險,一般風險指可能引起一般設備事故的風險。
公司對實際或預期發生的重大突發生產事故實行三級響應,響應級別的劃分參照《公司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相關規定和本預案的補充規定。
(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等級
(1)長期或臨時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貯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于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事故是本預案應急響應的重點,常見的重大危險源有液氨儲存區及其系統,大量液氨泄漏易造成中毒、爆炸等事故,因其影響范圍為電廠區域及其擴散半徑內的周邊區域,事故后果嚴重,超出了電廠控制能力,按照特別重大風險管理。
(2)水電站庫區(庫)、火電廠灰渣庫等遭遇超標準降雨、洪水等自然災害時,如果壩體存在隱患且庫容超預警水位,發生跨壩、泥石流災害的風險較大,按照特別重大風險管理。
(3)煤化工產業爆炸、火災、中毒窒息等人身傷害和重大設備事故的風險較大,事故后果嚴重,按照特別重大風險管理。
(4)項目建設過程中外包工的人數多,危險作業的總量大,易引發群死群傷事故,按照重大風險管理。
(5)按照《關于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安監管協調字?20xx?56號),高溫高壓介質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在金屬失效時會發生爆炸事故,事故后果往往比較嚴重,按照重大事故風險管理。
(6)交通運輸、港口等行業遇到臺風等自然災害時,易造成較大以上人員傷亡、設備損壞事故,按照重大風險管理。
(7)電力生產設備、系統存在重大隱患時,易發生人身傷害、火災、重大設備損壞等事故,按照較大風險管理。
(8)作為大型電源點、電網承擔保電任務的重要支承點、地區主要熱源點的基層企業,在發電、供熱過程中,因機組故障造成大面積停(限)電(熱)的,會給公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按照較大風險管理。
(9)天然氣、氫氣、燃油貯罐區、聯氨、酸堿等危險物質發生爆炸、火災、中毒、化學腐蝕的風險較大,按照較大風險管理。
(10)火力發電廠或其他基層企業如果違反了《環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等環保法律、法規要求,存在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塵等污染物超標排放,或放射物、脫硝催化劑、脫硫石膏等廢棄物處置不當時,會給公司造成較大負面影響,按照較大風險管理。
二、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1、重大突發生產事故應急組織體系
公司重大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和應急辦公室按照《公司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要求履行職責。
2、啟動公司生產事故Ⅰ級應急響應時,領導小組組長擔任應急指揮,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按照《公司重大突發事件綜合應急預案》要求成立搶險恢復組、物資供應組、綜合協調組、善后工作組、專家咨詢組、事故調查組六個應急。
事故應急預案2
一、加強旅游安全工作的領導,成立旅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企業法人代表或總經理任組長,明確各部門職責及團隊運作每個環節上的具體責任。
二、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安全責任,將安全管理的責任落實到每個部門、每個崗位以及每個員工。
三、辦理旅行社責任保險。組團時建議旅游者投保人身意外保險。為帶團導游員辦理人身意外保險。
四、制訂旅游安全事故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應含有:消防安全預防及處理應急措施;治安案件預防及處理措施;交通事故預防及處理措施;食物中毒預防及處理措施;突發公共衛生事故處理措施。
五、加強對員工的旅游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普及安全常識,提高安全技能,對新招聘的員工,必須經過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六、旅行社經營場所的消防疏散通道通暢,設施設備完好、有效,符合有關規定。堅持定期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七、旅行社組織旅游活動,租用和使用的交通工具必須有合法營運手續,簽訂規范的租賃合同,不得雇傭“黑車”。在安排旅游者的游覽活動時,要認真考慮可能影響安全的'諸項因素,制定周密的行程計劃,并注意避免司機處于疲勞狀態。
八、組織旅游者旅游期間,導游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出團前要對游客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和防范措施的提示,提醒游客注意自身安全和自我防護。在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場所,及時提示旅游者注意,并不得擅自離團。
九、對旅游者的行李要有完備的交接手續,明確責任,防止損壞和丟失。
十、事故處理
(一)凡涉及旅游者人身、財物安全的事故均為旅游安全事故。旅游安全事故分為輕微、一般、重大和特大事故四個等級: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至10萬元(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或旅游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元至100萬元(含10萬元)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二)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和當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旅行社應堅持救援第一的原則,立即派人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工作,保護事故現場,將游客的生命財產損失降到最小;市旅游局在接到一般、重大、特大安全事故報告后,會盡快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并在接到報告2小時內報省旅游局。
(三)在事故處理部門人員未進入事故現場前,如因現場搶救工作需移動物證時,應做出標記,盡量保護事故現場的客觀完整。
(四)有傷亡情況的,應立即組織醫護人員進行搶救,并及時報告當地衛生部門。
(五)傷亡事故發生后,旅行社應在及時組織救護的同時,核查傷亡人員的團隊名稱、國籍、姓名、性別、年齡、護照號碼以及在國內外的保險情況,并進行登記。有死亡事故的應注意保護好遇難者的遺骸、遺體。對事故現場的行李和物品,要認真清理和保護,并逐項登記造冊。
(六)傷亡人員中有海外游客的,旅行社在對傷亡人員核查清楚后,要及時報告市旅游局和外事部門,并及時通知海外旅行社。
(七)在傷亡事故的處理過程中,旅行社要會同相關部門認真做好傷亡家屬的接待、遇難者的遺體和遺物的處理以及其他善后工作,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為傷殘者或傷亡者家屬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八)旅行社應協同相關部門妥善處理好對傷亡人員的賠償問題。
(九)事故處理結束后,旅行社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建立事故檔案,進一步改進和加強安全管理措施,防止類似事故的再次發生。
事故應急預案3
1、在電梯安裝、拆除過程中過程中如發生電梯倒塌、高空墜落、機械故障等事故時采取如下預案。
成立以項目經理王義宏為組長,安全員xx,全體管理人員為組員的安全生產應急領導小組。應急領導小組下設現場搶救組、醫療救治組、后勤服務組和保安組
2、施工現場應急救援器材配置及布置如下:
醫療器材:擔架一付、醫藥箱1個;
搶救工具:工地常備工具現場征集;
照明器材:手電筒10個,應急燈2(工地大功率照明燈);
通訊器材:警鈴1個,手機8部;
3、應急培訓與演練:
應急小組在項目安全教育時進行傷員急救常識、救護器材的使用等培訓和演練。
4:突發事故的現場處理:
(2)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1、事故、事件發生后必須迅速由生產、技術、安全等有關人員組成調查組,及時、全面、細致、客觀地對現場勘察作出有關記錄,對事發現場進行測繪調查;
2、分析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非責任、或破壞的行為)質,寫出調查報告。對事故的'處理要采取“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組應把事故發生的經過、原因、責任分析和處理意見以及本次事故的教訓和改進的建議寫成文字報告,經調查組全體人員簽字后報上級有關部門批示;
3、事故的審結和結案。事故調查處理結論經有關部門批示后方能結案,對于事故責任人根據其情節輕重和損失的大小,分清主次予以應得的處分。同時建立事故檔案,將處理的文件、圖片、照片、資料及有關電子資料等長期完整的保存起來。
事故應急預案4
一、組織領導
工礦企業發生安全事故后,區政府迅速成立區工礦企業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加強對事故救援的組織領導。
區工礦企業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下設現場指揮部、辦公室和9個專項工作組,人員組成及工作職責如下:
(一)事故應急現場指揮部
指揮:由一位區級領導或部門主要領導擔任。
副指揮:由事故發生地鄉街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擔任。
成員:有關部門負責人及鄉街領導。
主要職責:
1、緊急動員各方面力量,爭分奪秒地搶救被壓埋人員和傷病人員;迅速設置避險場所、醫療點和救援物資供應點,提供急救醫藥、食物、飲水等,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2、盡快解決通信設施,保證事故現場內外,特別是指揮系統的通信暢通。
3、嚴密監控易燃易爆物品,保證搶險公路交通暢通。
4、加強工礦企業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和事故情況的正面報道,及時平息各種謠言,安定人心。
5、加強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
6、迅速開展事故情況的監視和損失評估工作。
(二)指揮部辦公室
主要職責:
1、了解、收集和匯總事故有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與現場事故應急指揮部和區政府有關部門保持聯系。
2、組織現場事故情況分析會商。
3、了解、匯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審查事故新聞宣傳報道,組織事故新聞發布會。
5、負責辦理事故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組
區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駐軍及預備部隊迅速趕赴事故現場,搶救被壓、被困人員;區建設局組織機械進行工程搶險。
(四)醫療救護組
區衛生局負責迅速組織醫療機構搶救傷員;在事故現場設立救護場所,及時救治,轉送傷員。
(五)交通運輸保障組
區交通局負責保證救援人員、物資及轉送傷員必備的交通工具。
(六)治安保衛組
公安分局負責加強事故現場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會治安,維持交通秩序,保證事故應急工作順利進行。
(七)宣傳報道組
由區政府新聞辦、區廣電中心組成,負責按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眾發布事故情況信息,并采取有效方法平息事故謠傳。
(八)應急資金保障組
由區財政局、區民政局組成,區財政局負責做好應急資金及應急撥款的準備工作;區民政局負責做好應急救濟款的發放工作。
(九)事故評估及監測組
區安監局負責加強事故監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完成事故損失評估報告。
(十)保險理賠組
由事故發生地所在鄉街負責聯系有關保險公司,協助做好事故評估工作,確定投保者的事故損失并及時給予賠償。
(十一)涉外事務組
區招商局負責外商投資的工礦企業安全事故的.善后工作。
二、工礦企業重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反應
工礦企業重大安全事故是指死亡人數10人以上(含10人),30人以下,并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的事故。
工礦企業重大安全事故發生后,鄉街應立即采取應急行動并向區政府報告,同時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是迅速了解事故情況,并按規定報告區政府及區安監局、國土分局。
二是立即成立事故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的情況確定應急規模,啟動應急預案,迅速組織人員搶救、醫療救護和工程搶險工作。
三是根據事故應急的需要,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有關單位和人員全力進行援助,也可向區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提出救援請求。
區安監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主要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開展事故監控調查和現場指揮調度工作。
國土分局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區政府提出事故應急工作建議。根據事故情況,區政府領導立即召開有關會議,成立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安排區安監局牽頭,組織有關部門趕赴現場進行事故情況監視,開展事故損失評估工作,并根據事故情況,安排領導駐守事故現場,作好事故救援相關協調工作。
三、工礦企業特大安全事故的應急反應
工礦企業特大安全事故是指死亡人數30人(含30人)以上,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
(一)工礦企業特大安全事故發生后,鄉街要迅速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一是迅速了解事故情況,并立即按規定報告區政府及區安監局、國土分局。
二是成立事故應急指揮部,全面啟動應急預案,立即組織開展人員搶救、醫療救護和工程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
區安監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主要領導必須親自到事故現場開展事故監測、調查和損失評估工作。
(二)接到特大事故情況報告后,區政府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成立區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事故應急工作。
二是區事故應急指揮部立即召開現場緊急會議,聽取現場相關單位的工作匯報,研究決定事故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三是向市政府報告事故概況和應急工作情況。
四是指定搶險、救治、援助的有關負責單位和責任人,明確工作責任。
四、其他事項
(一)本預案適用于工礦企業重特大事故發生后的應急階段。
(二)區政府和有關鄉街應參照本預案,從實際出發,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三)本預案由區安監局督促檢查落實,并負責解釋。
(四)本預案經區政府批準后啟動實施。
事故應急預案5
為規范和加強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做到萬一發生火災時能沉著冷靜的指揮,迅速報警,很好的撲滅初起火源或控制火勢,同時安全的組織疏散全體師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火災帶來的危害,確保師生平安的目標,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安全通道檢查監督員:
日常防火安全檢查員:
1、滅火行動小組組長:
組員:
2、疏散小組組長:
組員:中層干部、年級組長、各班班主任、任課教師3、通訊聯絡組組長:
組員:
4、救護安全組組長:
組員:
二、主要職責:
①滅火行動小組:火災初起時,立即切斷電源,盡快到
相應地點取下滅火器進行撲救。如發現現場人員需要救護,則應盡力想辦法救人。
②疏散引導組:當火災發生時,立即到自己崗位,組織指揮師生按預設的`次序和通道有序、迅速、安全撤離火災現場。
③通訊聯絡組:一旦發生火警,負責與疏散、救護各組聯絡,控制校園廣播,調動有關人員到指定地點。應立即報警,先報119救火,再報110維持校門外秩序,根據人員受傷害情況報120,同時報市教育局辦公室。
④救護安全組:當火災發生時,如有受傷和被困人員,應協助滅火組和消防人員采取救助措施,及時現場救護或移交120急救中心。
三、預防措施
1、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工作
根據消防知識進學校要求,通過廣播、閉路電視、黑板報等形式,宣傳消防知識,并建立消防宣傳墻,設置消防宣傳長廊,把各項消防制度、防火公約、會議制度、管理網絡圖上墻。
2、加強學校消防硬件建設
建立志愿消防站,設置滅火器箱,配置ABC類干粉滅火器,消防斧(消防水帶、水槍)等,并設置一個公共消防應急箱,學校重點部位配置滅火器。設立總務處為學校消防管理辦公室。
3、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標志
在校園內設置學校示意圖,標明消防設施,水源和消防宣傳標志。
4、經常巡查,排除隱患。
對教室的電源、易燃物的存放和用電、用火安全情況經常進行巡查。
四、應急措施
1、發生火災時,由現場教師或學生向校長或副校長或學校行政報告,學校領導立即通知廣播室,由廣播室指揮相關人員立即行動,到達預定地點。總指揮或副總指揮迅速到現場和主控室進行指揮。
①切斷電源、廣播告知。(穩定情緒第一、沉著冷靜為要,防止引起全校恐慌)
②呼叫119、110,并根據實際情況呼叫120報鎮教管中心和區教委。
③打開校門(門衛)
④滅火行動組到位;撲滅初起火源,關閉門窗,控制火勢,為疏散爭取更多時間。
⑤疏散引導組到位;疏散線路原則上按學生出操線路,特殊情況疏散組可臨時根據火災發生的地點,做出果斷的疏散線路決定,并加以引導。
2撤離順序:按發生火災地點,所在班級同層優先原則,先撤離所在班級學生,后撤離同層次學生(離火源近的班級先撤),再撤其他層次,這樣既確保重點,又便于撲救人員進出。如火災發生在課間,由班主任迅速到班級現場指揮撤離,其他教師按要求到樓道指揮。如火災發生在上課時,由任課教師現場指揮撤離,空堂課的教師按要求到樓道指揮。
五、有關要求
1、沉著冷靜指揮。組織人員按分工合作,沉著冷靜,指揮得當。各指揮疏散教師要識大體顧大局,嚴密控制下樓速度,以免造成樓道擠壓,防止學生因恐慌而跳樓情況發生,疏散組成員應最后撤離現場。
2、學生不得參與救火。學生疏散時必須服從教師安排,有序按計劃快步撤離,不得參與救火。
3、穩定學生情緒。無論校園何處發生火災,疏散人員都應撤到學校操場、學生撤離到安全地帶后,不得任意走動,更不得返回火災區。班主任或指揮教師迅速清點學生人數,并向總指揮匯報學生情況。
4、撲滅初起火災。滅火行動組在火災初起時,要就近起用滅火器,進行緊急撲救,盡最大努力撲滅初起火源或減弱火勢,或關閉門窗控制火勢漫延,為學生疏散爭取更多時間,在學生未完全撤離前又能確保自己安全的前提下不得撤離火災現場。
5、確保通信聯絡。在火災發生時,各組要確保通信聯絡,及時聯系,把有關情況報告總指揮。
事故應急預案6
1、主題內容與適用范用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及所屬企業內因公駕乘汽車車輛時,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具體辦法,明確了各部門的職責。
2、總則
為切實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規范事故的責任認定,善后處理、損失賠償,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人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建立和完善交通安全應急救援體系,保證在接警后能夠迅速趕赴現場,配合公安和車管部門了解情況全力救護,減少損失和影響,做好事故善后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3、組織機構
3.1、為妥善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公司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任組長,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任副組長,組員由綜合管理部、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安全技術部、各單位(車間)車隊長(或車管部門負責人)組成。
3.2、交通事故救援處理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事故救援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公司綜合管理部,由綜合管理部部長負責,成員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車管部門負責人、安全專兼職、勞人社保專職、技術設備專職、工會干事、以及各單位(車間)汽車班長組成。事故救援組由公司生產經營部、人力資源部、綜合管理部、安全技術部、公司所屬各單位安全部門、綜合部門負責人及汽車班長組成。事故調查組由主(協)管機動車輛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公司安全技術部組織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協助調查。善后處理組,由公司綜合管理部、各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事故發生地有關負責人員組成并開展工作。
4、主要職責
4.1、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4.1.1、事故發生后,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及其它相關專項應急預案;
4.1.2、協調與地方交通管理部門應急處置工作;
4.1.3、需其它部門協助配合時,負責與相關部門進行溝通;
4.1.4、有關緊急事項決策;
4.1.5、善后工作的統一協調處理。
4.2、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負責公司管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信息收集、上傳下達和協調指揮工作,參與事故處理,通報有重大影響的道路交通事故。
4.3、事故調查組職責: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負責調查、分析和處理公司管內因公駕乘汽車所發生的責任交通傷亡事故。做好公司內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原因、性質和責任,按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現場的.勘查意見,提出初步定性定責意見。
4.4、善后處理組職責:發生事故時應及時通知保險機構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5、應急響應程序
5.1、事故救援
5.1.1、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后,事故當事人或乘車人要在30分鐘內向公司調度和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報告。車輛駕駛人員及乘車人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做好防護工作,攔停過往車輛運送傷員,并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中心電話)及122(交通事故投訴臺),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應當予以協助。
5.1.2、公司調度、各單位安全、車管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分別向有關領導匯報,對達到本預案適用條件時,應立即啟動本應急預案。公司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要按照各自分工和蘭州鐵路局汽車道路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的組織指揮安排、制定并實施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案、處理措施。協助事故救援的人員和事故單位,在現場救援時應服從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統一指揮,按照有關法規展開救援工作。
5.1.3、根據就近先救援的原則,安排就近的地區先進行救援,同時,公司及事故單位內有關人員應在30分鐘內出發,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在接到事故報告30分鐘內,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管理部門應及時向路局安監室、中心人力資源部報告,公司安全技術部及事故單位辦公室負責向中心安全部門、路局總值班室、物資處車管辦等有關部門報告事故概況,同時報告車輛投保公司(4995518)
5.1.4、公司救援小組在中心、局救援小組未到達現場前,應積極配合當地交管部門積極搶救傷員,做好各項救援準備工作,勘察現場(有條件的做好攝影攝像工作)保存可疑證物,做好記錄,對交管部門的事故現場勘察記錄確認無誤后,方可簽認。
5.1.5、公司救援小組應向中心、局救援小組主動匯報情況,不得隱瞞事故情節或有礙事故救援調查的言行發生。并在路局、中心救援小組的指導下,根據事故性質,迅速制定救援處理措施,做到分工具體,責任明確,統一領導,專人指揮,工作有序,力爭將交通事故的人員傷亡損失和帶來的社會影響降到最低,同時要加強事故現場安全監控,以防不測事故再度發生。
5.2、事故調查:
5.2.1、事故調查由公司主(協)管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的副總經理、工會主席牽頭,安全技術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以及事故單位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協調,并統一安排協調各部門,迅速組織開展事故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5.2.2、在現場調查、內部取證時,應由公司主管交通安全副總經理牽頭、綜合管理部組織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成員,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當事人進行詢問、筆錄,配合協助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拍照、錄像,搜集事故現場物證痕跡,對制動人拖印,機動撞擊程度、進行測量、測算,繪制事故現場示意圖,記錄事故當事人、目擊和相關人員的口述、筆錄及傷亡人員、車輛損失的準確情況,寫出事故概況及事故原因分析。在確認事實后,請事故責任人簽認。
5.2.3、處理原則應遵循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交通事故認定書》和比照本預案有關內容辦理。事故的當事人和本單位有關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處理,對事故現場調查記錄確認無誤后,當事人和單位方能簽認。
5.2.4、事故概況的書面報告要在24小時內上報路局相關部門。事故報告內容:事故發生單位,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年月時分);發生的地點(省、市、縣地名, 國道或其它道路名稱、公里、米);天氣、路面情況;車輛駕駛員、乘載人基本概況、傷亡情況;駕駛公車的基本概況(車型車號、核定車載人數)和車輛損失情況;道路交通事故基本概況及原因的初步判斷。
5.3、后期處理
公司及事故單位安全、車管、技術設備、工會、人勞及有關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并及時通知保險公司趕赴現場,開展傷亡人員及財產的保險賠付工作。
6、其它:
6.1、在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的事故應急救援、定責、處理工作中,各有關部門、事故發生地的負責人必須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擅自脫崗或玩忽職守。對發生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要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于在事故應急救援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要給予表彰獎勵。
6.2、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章交通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員傷亡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協商處理。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產生爭議的,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管理部門調解。發生事故后,必須在48小時內將書面報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事故應急預案7
1、事故風險分析
1.1危險源辨識和危險性分析
電器設備可能因線路老化、過載產生漏電,發生人員觸電事故。觸電事故是電流通過人體或帶電體與人體間發生放電而引起人體的病理、生理效應所造成的人身傷害事故。是電流通過人體引起人體內部器官的創傷甚至造成死亡,或引起人體外部器官的創傷。
觸電事故類型根據電流對人體的傷害可分為電擊和電傷兩大類。
電擊:是指電流通過內部,影響呼吸、心臟和神經系統,造成人體內部組織的破壞而導致死亡。
電傷:是指電流對人體外部造成的局部傷害,如電弧燒傷、電灼傷、電烙印等。
電擊和電傷也可以同時發生,但絕大多數觸電事故都是電擊造成的。
1.2事故易發生的季節
觸電事故一般多發生在每年空氣濕度較大的2-3季度。由于空氣濕度大,高溫多雨,人體溫度高出汗導致本身的電阻也在降低,當空氣的絕緣強度小于電場強度時,空氣擊穿,極易發生觸電事故,導致觸電事故頻率比其它季節要高。
1.3事故造成的危害程度
觸電時間如果越長,人體的損傷就越嚴重。低電壓電流可使心跳停止(或發生心室纖維性顫動),繼之呼吸停止;高壓電流由于對中樞神經系統強力刺激,先使呼吸停止,再隨之心跳停止。電擊是最危險的一種傷害,絕大多數的觸電死亡事故都是由電擊造成的,但也含有電傷成分。
電力系統發生火災事故,損毀局部或全部供電系統,甚至引起大面積火災;電力系統供電發生中斷事故,影響工作、生活,造成經濟損失;發生觸電及傷亡事故,造成人員肢體傷害或死亡。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2.1.1觸電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機構
總指揮:廠長
副總指揮:機電副廠長
成員:調度中心主任、安全科科長、生產科科長、機電科科長、技術科科長、保衛科科長、行政科長及各班組負責人
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為應急救援的最高指揮機構,應急救援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廠調度中心。指揮部下設各應急專業組,包括:現場搶險組、供電通訊保障組、物資供應組、后勤保障組、治安保障組、事故調查組、醫療救護組。
2.2職責
2.2.1總指揮職責
應急指揮部總指揮負責以下主要內容:
負責發布山西宏盛安泰煤業有限公司(坑口選煤廠)觸電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應急響應和應急終止指令;
分析判斷事故、事件或災情的受影響區域、危害程度,確定相應應急救援級別;
負責簽發擴大應急響應的決定;
負責審定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發布有關內容;
2.2.2副總指揮職責
應急指揮部副總指揮負責以下主要內容:
負責組織執行總指揮在應急搶險過程中做出的各項決定;
負責組織制定應急處置方案;
負責組織、協調、調配各應急救援工作組和各類應急救援物資、裝備;
負責具體執行各應急救援處置方案;
負責處置、接收事故信息,接事故報告后,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各級領導報告;
負責組織生產現場應急搶險有關基礎資料,了解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按照總指揮的安排,通報事故情況,向上級部門發出緊急支援請求;
在事故搶險過程中,負責組織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碰頭會,協調各組的.應急搶險工作;
負責本單位24小時值班安排工作,保持調度通訊聯系暢通;
參與事故搶險技術方案制定工作;
按照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做好應急資源的調配工作;
負責應急時期值班紀錄和信息的整理歸檔工作;
負責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各專項應急預案中通信和信息保障方式的更新。
2.2.3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處置、接收事故信息,接事故報告后,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各級領導報告;
負責組織生產現場應急搶險有關基礎資料,了解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執行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報告;
按照總指揮和副總指揮的安排,通報事故情況,向上級部門發出緊急支援請求;
在事故搶險過程中,負責組織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碰頭會,協調各組的應急搶險工作;
負責本單位24小時值班安排工作,保持調度通訊聯系暢通;
參與事故搶險技術方案制定工作;
按照應急指揮部的安排,做好應急資源的調配工作;
負責應急時期值班紀錄和信息的整理歸檔工作;
負責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各專項應急預案中通信和信息保障方式的更新。
2.2.4現場搶險組職責
組長:值班廠領導
成員:由兼職救護隊成員組成
職責:事故發生后,聽從指揮中心的安排。搶險救援組由組長負責領導,根據實際情況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救護隊到達后協助救護隊搶險。搶險過程中,首先負責傷員的搶救,同時負責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擴大,防止發生二次災害,并負責保護好現場,設好警戒線,撤出災區所有被困人員,禁止非救災人員進入。協助事故后的現場恢復工作;配合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有關事故現場信息。
2.2.5供電通訊保障組職責
組長:機電科科長
成員:機電科成員組成
職責:按照指揮部的安排,負責現場照明線路、通訊電纜、設施搶修、保證事故搶救用電和通訊;負責組織通訊線路設施的搶修,保證通訊暢通;按總指揮部命令報警,恢復供電或切斷電源。
2.2.6物資供應組職責
組長:生產科科長
成員:生產科成員組成
職責:負責及時準備搶險救援必備的器材、設備,保證救援物資及時準確到位。物資裝備在應急救援時的使用臺賬,記錄下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使用數量、使用情況。
2.2.7后勤保障組職責
組長:行政科科長
成員:辦公室成員組成
職責:運送事故搶救人員和搶險物資;保障有關搶險救援人員的日常生活需要,保證廠區的正常秩序;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2.2.8治安保衛組職責
組長:保衛科科長
成員:保衛科、安全科成員組成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無關人員及可能受到事故涉及范圍內群眾的疏散工作,減少事故損失。負責事故現場有關物證、資料的搜索,保護好事故調查分析的第一手現場資料。負責在災區外圍設立警戒線,撤出災區所有無關人員,并禁止非救災人員進入。應協助發出警報,現場緊急疏散,人員清點,傳達緊急指揮機構的通告,協助事故調查等。負責交通疏導,確保應急搶險道路暢通;必要時請指揮部批準,向公司保衛處或地方公安部門提出支援申請。確保事故救援的順利進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2.2.9事故調查組職責
組長:安全科科長
成員:安全科及相關成員組成
職責:協助和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現場勘察、調查取證,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2.2.10醫療救護組
組長:技術科科長
成員:急救站全體成員組成。
職責:負責對傷員進行現場搶救處理工作,對危重傷員及時轉送呂梁市中醫藥研究院治療,不得貽誤時機,并對搶險救援隊伍實行醫療監護;負責組織醫療人員赴事故現場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組織現場護送、轉運傷員;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完成指揮部賦予的其他工作任務。
2、處置程序
3.1信息報告程序
3.1.1信息報告程序主要包括的內容
3.1.1.1發生觸電傷害事故后,在第一時間發現災情的人員應立即通過電話直接向廠調度指揮中心報告。廠調度中心值班人員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做好事故的詳細記錄,并立即向廠應急救援總指揮匯報。
3.1.1.2確定現場報警方式:采取電話、喇叭喊話、對講機等方式及時進行報警,以保證在最短時間內使信息得到傳遞。
3.1.1.3確定24小時與相關部門的通訊、聯絡方式:調度中心24小時應急值守電話0358-4037337。
3.1.1.4明確相互認可的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觸電傷害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上報相關單位或部門,報告內容應包括:事故所在位置、事故的類型、事態的大小,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及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報警人姓名和聯系電話等。報警形式采用撥打電話報警,報警人員需做好電話記錄和值班記錄。
3.1.1.5明確應急反應人員向外求援的方式:遇有緊急情況需對外求援時,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及時向當地應急救援機構或政府有關部門請求援助。
3.1.2現場保護
事故發生后,必須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以便調查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為預防和制定防范措施提供第一手資料。
3.2響應分級
山西宏盛安泰煤業有限公司將事故預警信息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
Ⅰ級:(1)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者2人以上重傷或5人以上輕傷;(2)超出本廠及集團公司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3)縣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事故。
Ⅱ級:(1)造成1人重傷,或者2-4人輕傷;(2)超出本廠應急處置能力的事故;(3)集團公司認為有必要響應的事故;
Ⅲ級:造成1-2人輕傷。
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Ⅰ級響應事故:按照柳林縣市政府事故應急響應程序執行,山西宏盛安泰煤業有限公司(坑口選煤廠)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人員服從政府部門領導,全力配合實施應急救援,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Ⅱ級響應事故:我廠報告集團公司,由集團公司應急救援部門組成事故領導組和搶險救援組,我礦應急救援部門全力配合。
Ⅲ級響應事故:按照山西宏盛安泰煤業有限公司(坑口選煤廠)應急響應程序執行,啟動山西宏盛安泰煤業有限公司(坑口選煤廠)綜合應急預案和相關專項應急預案實施救援,由應急指揮部指揮應急救援,相關應急救援指揮部領導及相關救援組成員立即趕赴現場,制定方案,按事故應急預案的程序立即投入搶險救災
3.3應急救援的啟動
調度指揮中心負責接收事故報警信息,按要求做好記錄,并立即按應急救援工作組成員通訊錄(見附表)通知總指揮部成員和各專業組人員在10分鐘內到調度指揮中心集中。
如發生Ⅲ級選煤廠事故時,啟動選煤廠應急預案,本預案進入預備狀態,總指揮(總指揮授權副總指揮)決定綜合應急預案及相關應急預案響應程序,指揮部正式運轉。指揮部各專業組按照職責開展工作。
指揮部辦公室整理事故資料、圖紙、提供區域內廠救援力量情況情況,供指揮部決策、指揮使用。
由總指揮或副總指揮組織研究、決策救援方案,指揮部成員根據指揮部命令認真履行各自的職責。
指揮部根據事故類別,確定委派現場工作組的人選和救援技術組的人選。
根據救援工作的需要,指揮部調動選煤廠兼職救護隊、礦兼職救護隊和呂梁市軍事化礦山救護隊救援力量增強救援;根據受傷人員情況,由調度室通知急救站、呂梁市中醫藥研究院出動救護車輛和醫護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搶救,同時醫院要做好傷員住院治療的準備工作,必要時調動醫療救護技術組加強對醫療救護的指導和救治。
發生Ⅱ級以上(含Ⅱ級)響應事故時,山西宏盛安泰煤業有限公司(坑口選煤廠)應急指揮部、應急救援人員服從上級部門領導,全力配合實施應急救援,做好應急救援保障工作。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現場搶救指揮人員應立即向選煤廠總指揮部匯報。
3.4.2應急指揮部應及時掌握事故應急處置情況,當事故的嚴重程度以及發展趨勢超出其應急救援能力時,應及時報告上一級請求啟動上一級的應急救援預案,或報請上級或政府部門或兄弟單位應急機構進行增援,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4.3選煤廠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和要求
4.1.1以人為本,生命優先。應急處置以首先搶救人的生命為原則,全力搶救事故中被困和受傷人員,加強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
4.1.2控制事故,減少損失。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擴大或蔓延,在首先救人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財產損失。
4.1.3統一指揮,協同應對。應急工作必須實行統一指揮,應急行動協調一致,發揚團結協作精神,快速、有序、有效地實施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4.1.4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事故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把隱患排查與治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做到常抓不懈。
4.2處置措施
4.2.1當發生人身觸電事故時,現場救護人員應當迅速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可使用現場的干燥物體或專用電工絕緣材料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體,關鍵是要“快”。在未切斷電源之前,救護者切不可用手直接去接觸觸電者,也不得用金屬或潮濕的物體去挑、拉電線和觸電者。
4.2.2對于低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a)如果觸電地點附近有電源開關或插銷,可立即拉開電源開關或拔下電源插頭,以切斷電源;
b)可用有絕緣手柄的電工鉗、干燥木柄的斧頭、干燥木把的鐵鍬等切斷電源線。也可采用干燥木板等絕緣物插入觸電者身下,以隔離電源;
c)當電線搭在觸電者身上或被壓在身下時,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手套、繩索、木板、木棒等絕緣物為工具,拉開提高或挑開電線,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d)如果是在潮濕的地方,必須切斷電源后方可實施急救。
4.2.3對于高壓觸電事故,可采用下列方法使觸電者脫離電源:
a)立即通知有關部門停電;
b)帶上絕緣手套,穿上絕緣鞋,用相應電壓等級的絕緣工具按順序拉開開關;
c)用高壓絕緣桿挑開觸電者身上的電線。
4.2.4對于高空作業觸電事故,應注意:
a)觸電者如果在高空作業時觸電,斷開電源時,要防止觸電者摔下來造成二次傷害;
b)對于高空墜落的觸電者,要特別注意搬運問題,很多觸電者,除電傷外還有摔傷,搬運不當,如折斷的肋骨扎入心臟等,可造成死亡。
4、2.5傷員脫離電源后的處理:
a)在觸電者脫離電源的同時,要防止二次摔傷事故(電擊二次傷害),即使是在平地上也要注意觸電者倒下去的方向,避免摔傷頭部;
b)觸電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開,嚴密監視,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
c)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已失去知覺,但心臟跳動和呼吸還存在,應堅持就地正確搶救,將觸電者抬至空氣暢通處,解開衣服,讓觸電者平直仰臥,并用軟衣服墊在身下,使其頭部比肩稍低,以免妨礙呼吸,如天氣寒冷要注意保暖,并盡快聯系醫院進行搶救。如果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發生痙攣,應立即準備對心臟停止跳動或者呼吸停止后的搶救;
d)若傷者曾經昏迷、身體遭燒傷或感到不適,必須打電話叫救護車或立即送傷者到醫院急救;
e)如果觸電者傷勢較重,呼吸停止或心臟跳動停止或二者都已停止,應立即請醫護人員開始口對口人工呼吸法及胸外心臟按壓法進行搶救,切記不能給觸電的人注射強心針,若傷者昏迷,則將其身體放置成臥式,并及時送往醫院,在送往醫院途中,不應停止搶救;
f)人觸電后會神經麻痹,呼吸中斷,心臟停止跳動,呈現昏迷不醒狀態,通常都是假死,切不可當作“死人”草率從事;對于假死的觸電者,要迅速持久地進行搶救,只有經過醫生診斷觸電者身上冰冷且有尸斑或瞳孔放大,用手電照射眼睛時不收縮,才可以確定死亡停止搶救。
事故應急預案8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規范煙花爆竹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提高應對、防范煙花爆竹事故風險和事故災害的能力,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西藏自治區安全生產條例》、《昌都地區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及非法制售煙花爆竹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和處理等過程中發生的下列事故應對工作:
(1)發生造成人員死亡或重傷的事故。
(2)社會影響重大,需要啟動本預案的煙花爆竹經營、儲存、運輸環節其他事故。
(四)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危害。
(2)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強化預警分析,搞好預案演習,提高防范意識,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
(3)堅持依法規范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加強應急管理,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使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現規范化、法制化。
(4)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在縣安委會領導下,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指導、協調全縣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救援工作。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有關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煙花爆竹經營企業要認真履行安全經營主體責任,建立和完善安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救援機制。
(5)堅持資源整合的原則。按照整合資源、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要求,實現救援隊伍、物資技術和信息的有機配置,做到統一調度和資源共享。
(6)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采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煙花爆竹事故的科技水平和救災能力。
二、組織指揮系統與職責
(一)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組成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二)指揮部的職責
(1)煙花爆竹事故發生后,總指揮或總指揮委托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成立現場指揮部。
(2)統一指揮全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負責啟動縣煙花爆竹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出救援決策。
(4)負責審定對外發布的信息。
(三)各成員單位職責
(1)公安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事故發生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負責維持事故現場秩序,并封鎖現場,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負責核對傷亡人數、傷亡人員身份。負責對爆炸和火災現場未爆炸物的排除;負責制定交通處置的應急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參與事故調查處理。
(2)應急管理局(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編制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組織協調全縣煙花爆竹經營單位應急救援模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咨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煙花爆竹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辦理指揮部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向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匯報應急救援情況。
(3)消防救援大隊:負責制定爆炸和火災撲救預案;負責事故現場傷員的搜救、撲滅火災;事故得到控制后負責組織現場清理工作。
(4)衛健委:負責制定受傷人員救護、治療應急預案。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調配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5)生態環境局:負責制定環境監測與危害控制應急預案。及時測定事故現場環境危害的成分和程度;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發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進行監測;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導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產生污染的消除;負責調查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6)交通運輸局:負責制定運輸搶險預案。指定搶險運輸單位,負責監督搶險車輛的保養,駕駛人員的培訓;負責組織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7)煙花爆竹企業:負責制定煙花爆竹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進行應急救援演練;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8)其他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應急救援工作。
三、現場應急救援
(一)現場指揮部
按事故等級和分級響應原則,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組織工作,指揮所有參加應急救援的部門和人員;及時向縣應急辦(政府辦)和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
(二)現場指揮部職責
1、根據指揮部的指示,負責召集參與應急救援部門和單位的現場負責人,研究制定現場的具體救援方案。
2、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指揮、協調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3、組織劃定事故現場的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核實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搶險救援工作情況。
(三)現場指揮部根據事故現場的實際情況,指派相關部門牽頭,成立以下專業救援組:
1、救援組(由公安局牽頭):負責對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引起的火災進行滅火,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有關人員的緊急疏散、撤離和危險物品的轉移,以防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和發生;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警戒;根據實際情況實行交通管制和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持現場搶險救災秩序,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員應采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對逃逸人員及時進行追捕。
2、傷員搶救組(由衛健委牽頭):負責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分類和緊急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至醫院進一步治療,對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和為現場救援指揮部提供醫學咨詢。
3、技術咨詢組(由應急管理局牽頭):負責邀請有關專家就事故發生的原因、危害等進行技術分析確認,根據事故單位煙花爆竹的品種、數量、危險特性及潛在的危險性做出評估,為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提供技術咨詢。
4、物資供應組(由民政局、事故所在鄉(鎮)人民政府牽頭):負責組織搶險物資的供應。
5、環境監測組(由生態環境局牽頭):負責對大氣、水體、土壤等進行環境即時監測,確定污染區域范圍,對事故造成的環境影響進行評估,制定環境修復方案并組織實施。
四、接警與報警
(一)煙花爆竹經營單位發生爆炸、火災事故或縣政府轄區內發生非法生產經營儲存運輸煙花爆竹爆炸、火災事故后,該單位(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縣政府)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二)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分別向縣政府、公安局、應急管理局和有關部門報告。
(三)縣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做好指揮、領導和實施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地區行署、安監局報告事故情況。
(四)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性質、影響范圍、初步判定的傷亡情況、導致事故的初步原因、事態發展趨勢和已經采取的措施等,在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
五、應急響應
(一)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煙花爆竹事故劃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二)分級響應
(1)Ⅳ級(一般事故)應急響應行動,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啟動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
(2)Ⅲ級(較大事故)應急響應行動,各鄉(鎮)人民政府無法完成救援工作,且確定事故為Ⅲ級,應向縣應急辦請求增援和啟動上級煙花爆竹應急救援預案,原有救援人員服從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統一指揮和調配。
(3)Ⅱ級應急響應行動,當確定事故為Ⅱ級(重大)及以上事故,應立即逐級請求啟動地區級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原有救援人員服從地區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行動的統一指揮和調配。
(三)緊急處置
(1)事故發生后,事故單位或鄉(鎮)府首先組織群眾開展自救、互救,迅速報告縣人民政府,并及時救援。
(2)縣煙花爆竹應急救援指揮部要迅速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制定事故應急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3)根據事故的危害程度,及時疏散、撤離可能受到事故波及的人員與設施。
(4)參加應急救援的單位和人員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協調下,進行救援、處置,控制事態擴大。
(四)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救援人員應根據煙花爆竹事故的特點,對事發地搶險過程中的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搶險人員安全。
(五)群眾的安全防護
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組織好群眾的安全防護工作。
(六)社會力量動員與救援物資征用
當發生煙花爆竹爆炸、火災等事故災難時,如果現場救援隊伍的人力和物力不足時,縣、鄉(鎮)人民政府依據有關法律,負責社會力量動員和救援物資設備征用。
(七)現場檢測與評估
現場指揮部應成立由專家組成的事故現場檢測、鑒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依據。
(八)信息發布
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煙花爆竹事故的信息綜合、發布工作。
(九)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遇險人員獲救,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隱患消除后,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報請縣政府同意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六、后期處置
(一)善后處置
1、相關部門和事故發生單位(鄉、鎮政府)要妥善處理事故傷亡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救濟、補償和保險理賠。
2、參加救援的部門和單位應認真核對參加應急救援的人數,清點救援裝備、器材,整理救援資料,核算救援發生的費用。
3、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
4、總結與評估
由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收集、整理應急救援工作的記錄、方案、文件等資料,對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決策、指揮和后勤保障等全過程進行評估,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并在應急響應結束后,將總結評估報告報縣政府。
七、保障措施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充分利用公用通信、互聯網,保障應急救援有關單位和人員之間的通訊暢通,必要時,要將通訊傳輸設備設在事故救援現場。
(二)應急支援與保障
1、應急隊伍保障
企業和鄉(鎮)政府應當依法組建和完善應急救援隊伍,沒有條件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的,要建立兼職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物資和防護裝備。
2、資金保障
生產經營單位應足額繳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做好應急救援資金的必要準備。應急救援資金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
3、物資保障
相關成員單位、專業救援隊伍及煙花爆竹企業應按照職責分工和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救援物資和技術等儲備。
4、醫療衛生保障
縣、鄉(鎮)衛生院負責組建醫療衛生應急救護隊伍,發生事故時應及時趕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等工作。
5、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各自的職責,制定本系統的運輸保障預案,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及時趕赴事故現場,實施救援。
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按照規定參與事故處置和治安維護工作,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要物資安全保護,依法打擊違法犯罪活動。
(三)技術支持與保障
由縣應急辦(政府辦)、安監局建立和完善全縣煙花爆竹重大危險源、救援力量、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和專家數據庫,為事故救援提供技術咨詢和服務;規范信息獲取、分析、發布、報送的程序。
(四)宣傳、培訓和演習
1、宣傳
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要向煙花爆竹相關企業和煙花爆竹非法從業人員宣傳煙花爆竹的危險性及發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落實企業和鄉(鎮)政府的安全生產責任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最大限度地減少煙花爆竹傷亡事故。
2、培訓
(1)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督促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機構、救援隊伍和企業的相關人員參加相關應急救援業務的培訓。負責對應急救援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煙花爆竹從業單位按照有關規定對員工進行應急培訓。
3、演習
各煙花爆竹企業和鄉(鎮)政府應當根據自身特點,定期組織應急救援演習,每年至少演習一次,演習結束后,應及時進行總結評估,上報縣應急辦和安委會辦公室。
(五)監督檢查
縣安委會辦公室對全縣煙花爆竹事故應急預案實施的全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
七、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1、各鄉(鎮)人民政府和縣相關部門都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報縣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2、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責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存在不足時,由縣安委會辦公室組織修訂。
3、縣安委會辦公室定期對本預案進行評審,并根據評審結論組織修訂,報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備案。
(二)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安委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三)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事故應急預案9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突發溺水事故及其危害,最大限度的減少事件對人員造成的傷害,保障人員的生命安全,結合酒店實際情況,特制定酒店泳池溺水事故應急預案。
二、適用范圍
人員溺水、暈迷或外傷較為嚴重的情況下可啟動其應急預案。
三、應急小組組織機構
總指揮:執行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
成員:康樂部總監、前廳部經理、財務部經理、安保部經理
四、應急小組職責:
1) 總指揮:負責應急指揮工作,統籌安排整個應急行動;
2) 副總指揮:以最快速度到達事故現場,協助總指揮負責現場的應急救援,做好應急工作 分配和人員調動。了解事故原因、進展情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展開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3)小組成員:以最快速度到達事故現場,第一時間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同時安排現場 清場工作,將未涉及的人員進行疏散,方便第一時間的施救及現場的`保護。聯系療養院當值醫生對溺水人員進行緊急處理。
4)到達時間:所有小組成員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必須在10分鐘內趕往現場。如未能及時達到必須向總指揮請示,同時如總指揮出差或特殊原因無法達到現場,可臨時委托副總指揮做全場調配。
五、人員溺水應急預案
1、應急工作程序 --- 流程圖(解析)
a. 發現事故后,由康樂部第一時間進行人員搶救
b. 根據實際人員實際狀態進行判斷
① 輕微狀態:
1 進行簡單的處理:如包扎、降溫等
2 建議客人到醫院進行再次的檢查
3 如客人就醫,大堂副理需跟進結果,及時匯報
4 對此次事件做好記錄
② 嚴重狀態
1 撥打120急救電話
2 疏散無關人員,保護現場
3 通知酒店相關負責人
4 在急救人員未到之前,康樂部員工第一時間對溺水、暈迷或受傷人員進行施救;
5 根據其具體情況進行不同的施救方法:如CPR(心肺復蘇)或緊急救護止血固定等; ? 在急救中心人員到來后由急救中心人員接手搶救事宜;
6 將受傷、暈迷或溺水人員送往醫院治療;
7 因情節較為嚴重及時通知應急預案管理小組成員,同時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2、急救方法及措施
1、康樂部
1) 發現人員暈迷無外傷時:
a. 第一時間救助客人上岸,立即將患者體位平臥,頭部放低,輕拍他的肩膀呼喚他的名字; b. 疏散圍觀人群,讓傷者呼吸新鮮的空氣
c. 通知部門負責人、當值經理、大堂副理;
d. 在傷者蘇醒后,安撫傷者情緒,可以給他喝一些淡鹽水或有機飲料。同時建議其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
e. 做好客人基本資料及后續工作的登記。
2) 發現人員溺水,且出現意識喪失,瞳孔放大,呼吸、心搏消失或出現死亡癥狀
a、救助客人上岸,立即撥打二期療養院電話、120急救中心電話。同時向值班大副、本部領導,值班經理或向安保部報告。
b、救助上岸后,將溺水者頭偏向一側,立即清除溺水者口鼻內的污物,檢查溺水者口中是否有假牙。如有,則應取出,以免假牙堵塞呼吸道。同時保持呼吸道通暢。檢查呼吸,脈搏。 ① 救護員立即取半跪姿勢,將溺水者的腹部放在大腿上,使頭部下垂,輕壓其背部,使吸入的水從口、鼻流出。這個過程要盡快,不可占過多時間,以便進行下一步搶救。
②檢查溺水者是否有自主呼吸,如沒有,應馬上進行人工口對口呼吸,方法是:使溺水者仰臥于硬板上或地面上,一只手托起其下頜,打開氣道,另一只手捏住其鼻翼,口對口吹氣,約每分鐘10~12次,每次吹氣均要保證有足夠的氣體進入并使胸廓隆起,每次吹氣時間1秒鐘。
③ 在做人工呼吸的同時,檢查溺水者的脈搏,以判斷心跳是否停止。如心跳停止,則應在進行人工呼吸的同時進行胸外心臟按壓,將溺水者置于心肺復蘇體位,方法是:雙手疊加對溺者心臟部位進行每分鐘80~100次的擠壓。
c、迅速將溺水者送醫院急救,在送醫院途中不要中斷搶救。
d、陪同人員隨時與酒店領導保持聯絡。
a) 大堂副理接到報告后,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查看現場狀況,問詢溺水人員情況,及時聯系療養院、120急救中心;
b) 及時將現場情況匯報給值班經理、安保部及總辦領導,同時聯系保險公司。
2、安保部
a) 立即趕到現場,保護好現場,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和圍觀,協助康樂部完成現場人員清場 工作;
b) 迅速展開初步調查,弄清溺水人員情況,了解溺水原因及經過,向總經理匯報; c) 當總經理決定通知公安機關時,應及時與公安機關聯系,做好協助配合工作。
配合急救中心醫護人員的搶救工作;
d) 如溺水人員已死亡,應保護好現場,按總經理指令,配合公安人員、法醫的調查及取證 工作。
a) 在接到有相關信息后,第一時間趕往出事地點,同時向酒店投保的保險公司進行報案;
a. 總經理在聽取匯報后,根據現場狀況應迅速做出搶救措施,指導、安排及協調相關人員對事件的處理
b. 組織人員及時有效的對溺水者家屬進行情緒安撫工作。
5a. 及時啟動危機公關預案,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安撫媒體;
b. 在沒有得到總經理的指示前不可隨意答復媒體。
六、事件總結及相關善后工作
1) 事件結束后,相關部門要做好資料的收集工作,同時對事故原因、經過、損失、事故處置、經驗及教訓方面提出綜合性的總結;
2) 如出現人員死亡情況,安撫客人,后由總指揮指派應急小組中相關人員與家屬協商;
3) 在與家屬協調相關事件時需堅持采取司法途徑解決,以便做到公平、公正、公開的解決問題。 七、對泳池溺水事件的防范
1、建立和健全安全防范、檢查、巡視、整改制度,強化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2、建立泳池救生預案機制,掌握基本救生技巧與知識以及急救聯系途徑,確保泳客生命安全;
3、完善泳池周邊安全標識、警示及各種泡浴提示:如:在顯眼部位張貼“禁止跳水”、“小心地滑”等安全標識;
事故應急預案10
為了強化安全生產,確保轄區人民群眾能夠擁有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生活環境,提高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理力量,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提高重大事故應急處理力量,加大重大事故發生時準時處理應急力量的訓練,準時解決、處理好轄區內發生的重大事故,確保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應急預案范圍
預案范圍包括火災、交通、建筑、生產經營、食品衛生、環境污染等方面的`重大事故。
三、組織領導
鄉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黨委秘書、副鄉長軍同志任組長,財政所、派出所、企業辦、工商所、司法所、衛生院、網通支局為成員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鄉企業辦。
四、事故緊急處置
(1)指揮組:主要任務是負責討論、擬定現場緊急處置、救援方案并組織實施。
(2)事故處理組:主要任務是依據指揮組擬定的方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報請指揮組同意后,可增加其它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事故處理組工作。
(3)醫療搶救組:由鄉衛生院牽頭,衛生院院長任組長。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做好突發性公共大事發生后的醫療搶救工作。
(4)后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突發性公共大事的防范和應急救援物資、所需經費保障工作。
(5)通訊聯絡組:主要任務是負責做好事故應急處理中各個小組之間以及對外的通訊聯絡保障工作。
事故應急預案11
為確保公司生命財產安全,防范公司安全事故的發生,力爭公司安全事故發生時損失減少,危害降低,能快效,高效,合理有序地處置安全事故,特制訂本預案。
一、管理機構
(一)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組長:
XX
副組長:
XX
組員:
XX、XX
(二)工作任務:
1、預測、預警:
采取傳統與科技手段湘結合的辦法進行預測,將突發事件消除在萌芽狀態。一旦發現不可消除的.突發事件,及時向。預警。
2、響應控制、搶險、救援:
突發事件發生后,由應急管理工作小組組長宣布啟動應急預案,并親臨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行動,確保及時、有序、有序科學地實施現場搶救和安全轉送人員,采取先救傷員的行動順序,并保護好現場,同時做到及時通知相關部門(交警、公安、消防和上級有關部門)。
3、信息管理和善后恢復:
突發事件發生后,各成員保持通信暢通,以現代信息技術為支撐,協調各部門消除公眾恐慌。應急處置后,重點安撫好受害人員及家屬,穩定局面,清理好現場,并及時調查突發事件發生的原因及性質。
二、車輛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一)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發生交通事故后,及時通知受害家屬,并迅速報告交警部門。
2、迅速將傷者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3、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協助交警疏導交通。
4、及時報告投保部門,做好車輛事故的理賠工作。
(二)車輛火災應急處理:
1、車輛發生火災后,駕駛員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使用車載消防器材施教。
2、緊急撥打火警電話“119'。
3、組織人員搶救所載貨物,及時與貨主取得聯系。
4、組織人員保護現場,勘察事故貨物損失程度,并查明火災原因。
5、如有人員受傷,及時送往醫院,并通知受傷人員家屬。
三、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及分工:
組長:XX
負責事故的處理、人員的安排以及組織人員調查
副組長:XX、XX
XX負責事故現場調查取證,協調工作。
XX負責組織恢復生產、調度救援車輛。
組員:XX、XX
各組員負責事故現場的維護,與醫療機構協調救治事故受傷人員,安撫受傷人員家屬情緒。
四、應急救援行動小組人員聯系方式
XX
XXXXXX
XX
XXXXXX
XX
XXXXXX
XX
XXXXXX
XXX
XX年XX月XX日
事故應急預案12
消防安全工作是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的保證,也直接關系我公司交通運輸事業的進展和旅客生命財產的安全以及社會的穩定,為了能更好地使我公司的安全防范于未然或在消失擔心全隱患時能妥當準時地處置,我公司對此非常高度重視,依據上級各有關部門的要求和文件精神,并結合公司實際,制定了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公司內部的消防設施分布狀況。
本轄區內嚴格根據消防部門的要求,按規定共配置了各類滅火器68只,消防栓8處,消防水帶10條。平常由公司的稽查保衛科負責檢查各類消防設施的狀態,堅持每月不少于一次的檢查,具體分布狀況見(附件一)。
二、重點消防部位確實定。
主要有修理廠在修理時使用電焊時因直接與車輛的'油類接觸消失的火災隱患現象;危急品修理車區和停車區可能因一些危急物品的泄漏或與其他物品接觸后發生化學反響而導致易燃、易爆或腐蝕等狀況;行李房、貨運倉庫、檔案室、票證室等地方的易燃物品較多。
三、安全消防工作的組成、職責和分工
1、公司成立了以總經理梁力平同志為組長,以金陽、尹寶法副總經理為副組長,以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消防工作領導小組。由總經理全面負責對全公司安全消防工作的統一部署和領導,做到職責清楚,層層抓好落實。
2、由公司稽查保衛科進展常常性地對公司的整個轄區以及車輛的消防設施和生產、生活中的安全狀況進展定期或不定期的進展全面檢查,發覺問題準時落實予以整改,堅決將一切擔心全隱患消退在萌芽狀態。
3、組建消防應急救援隊伍,由稽查保衛組織實施和演練;負責事故現場的愛護、人員的疏散和物品的保管。
4、安全消防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稽查保衛科,辦公室主任由稽查保衛科負責人兼職。負責公司安全消防事故的協調處置和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負責有關數據的統計與上報工作。
事故應急預案13
根據國務院《放射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防護條例》和衛生部《放射工作衛生防護管理辦法》,加強放射防護安全,為規范和強化應對突發放射事故的應急處置能力,提高師生員工對放射事故應急防范的意識,最大限度地保障放射工作人員與公眾的安全,維護正常和諧的放射診療秩序,做到對放射事故早發現,速報告,快處理,建立快速反應機制特制定本預案。
一、定期自查和監測制度:
1、科室每月對各機器進行一次大檢查,并會按照規定請有關部門對機器進行監測;
2、要求工作人員每日開始工作前均要對機器進行常規的檢查,一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科室負責人。
3、操作機器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4、加大宣傳力度,使全院有關醫務人員認識到輻射防護的重要性,高度警惕并落實防范和應急處理措施。
5、定期對輻射工作場所及周圍環境進行防護檢測和檢查。
6、按時參加上級有關部門組織的有關工作人員防護法規及專業技術知識培訓。
二、事件報告制度:
1、放射科一旦出現超劑量照射發生放射事故的情況,應立即將病人情況及具體照射量必須于1小時內報告醫務科。且放射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停止使用有關儀器,并進行檢修。
2、放射性同位素丟失、被盜的放射事故由保衛科向公安機關報告,造成環境放射性污染的,還應當同時報告當地環境保護部門;人體受到超劑量照射的放射事故由醫務科向韶關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
3、不按規定程序和時限報告或者阻撓、干擾有關科室執行職責的,對有關責任科室和責任人員追究行政責任;發現或遇到問題時,應首先報告科室負責人。
4、由科室負責人上報醫務科,醫務科上報上級部門。程序可參照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國務院令第449號)規定,在2小時內填寫《輻射事故初始報告表》,向當地環境保護部門和公安部門報告。造成或可能造成人員超劑量照射的.,還應同時向當地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發生放射事件報告應急電話:
三、應急控制措施:
1、在射線控制區進出口及其他適當位置,設有電離輻射警告標志和工作指示燈。
2、一旦有應急事件發生,工作人員應首先關閉射線源,保證患者立即脫離有害射線,并進行下一步的處理,同時保護自己,減少傷害。
3、工作人員應按照上級要求佩戴劑量監測計。如有事故發生,應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按照應急處理機構的人員和措施進行。
四、應急組織及職責:
醫院成立放射事故應急處理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本單位法人代表,副組長為主管領導及放射衛生科負責人,成員各相關人員組成,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應急準備工作,調度人員,指揮其他各應急小組迅速趕赴現場,首先采取措施
保護工作人員和公眾的生命安全,保護環境不受污染,最大限度控制事態發展;
(2)對放射事故的現場進行組織協調,安排救助,不讓無關人員進入,保護好現場,指揮放射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 迅速、正確判斷事件性質,負責向上級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放射污染事件應急救援情況;
(4)負責恢復本單位正常秩序。穩定受照人員情緒等方面的工作。
五、保障措施:
1、放射衛生科和急診專家組成技術專家小組保障技術;
2、醫院總務科、醫務科和保衛科負責后勤工作保障;
3、先由醫院支付保障經費,事件結束后再定責任;
4、放射科與放射衛生科、急診科、臨床相應科室、保衛科、后勤和院長辦公室保障保持聯絡。
5、經常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等進行學習,依法行醫,提高預防突發事件發生的保障意識。
事故應急預案14
觸電事故和其他事故比較,其特點是事故的預兆性不直觀、不明顯,而事故的危害性非常大。當流經人體電流小于10mA時,人體不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但當流經人體的電流大于10mA時,人體將會產生危險的病理生理效應,并隨著電流的增大、時間的`增長將會產生心室纖維性顫動,乃至人體窒息(“假死”狀態),在瞬間或在兩三分鐘內就會奪去人的生命。因此,在保護設施不完備的情況下,人體觸電傷害事故是極易發生的。所以,施工中必須做好預防工作,發生觸電事故時要正確處理,搶救傷者。
一、防止觸電傷害的基本安全要求
根據安全用電“裝得安全,拆得徹底,用得正確,修得及時”的基本要求,為防止發生觸電事故,在日常施工(生產)用電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用電的安全要求。
1.用電應制定獨立的施工組織設計,并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蓋企業公章。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敷設,完成后辦理驗收手續。
2.一切線路敷設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按規范保持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3.非電工嚴禁接拆電氣線路、插頭、插座、電氣設備、電燈等。
4.根據不同的環境,正確選用相應額定值的安全電壓作為供電電壓。安全電壓必須由雙繞組變壓器降壓獲得。
5.帶電體之間、帶電體與地面之間、帶電體與其他設施之間、工作人員與帶電體之間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距離不足時,應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隔離防護。
6.在有觸電危險的處所或容易產生誤判斷、誤操作的地方,以及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現場,設置醒目的文字或圖形標志,提醒人們識別、警惕危險因素。
7.采取適當的絕緣防護措施將帶電導體封護或隔離起來,使電氣設備及線路能正常工作,防止人身觸電。
8.采用適當的保護接地措施,將電氣裝置中平時不帶電,但可能因絕緣損壞而帶上危險的對地電壓的外露導電部分(設備的金屬外殼或金屬結構)與大地作電氣連接,減少觸電的危險。
9.施工現場供電必須采用TN-S或TT的三相五線的保護接零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開,通過保護接零作為防止間接觸電的安全技術措施,同一工地不能同時存在TN-S或TT兩個供電系統。注意事項有:
(1)在同一臺變壓器供電的系統中,不得將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而將另一部設備做保護接地。
(2)采用保護接零的系統,總電房配電柜兩側做重復接地,配電箱(二級)及開關箱(三級)均應做重復接地。其工作接地裝置必須可靠,接地電阻值≤4Ω。
(3)所有振動設備的重復接地必須有兩個接地點。
(4)保護接零必須有靈敏可靠的短路保護裝置配合。
(5)電動設備和機具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保護,嚴禁一閘多機,閘刀開關選用合格的熔絲,嚴禁用銅絲或鐵絲代替保險熔絲。按規定選用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并定期進行檢查。
(6)電源線必須通過漏電開關,漏電開關后的電源線長度≯30m。
二、發生觸電事故的應急措施
1.觸電急救的要點是動作迅速,救護得法,切不可驚慌失措,束手無策。要貫徹“迅速、就地、正確、堅持”的觸電急救八字方針。發現有人觸電,首先要盡快使觸電者脫離電源,然后根據觸電者的`具體癥狀進行對癥施救。
2.脫離電源的基本方法有:
(1)將出事附近電源開關刀拉掉、或將電源插頭拔掉,以切斷電源。必要時可用絕緣工具(如帶有絕緣柄的電工鉗、木柄斧頭以及鋤頭)切斷電源線。
(2)用干燥的絕緣木棒、竹竿、布帶等物將電源線從觸電者身上撥離或者將觸電者撥離電源。救護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纏干燥的衣服、圍巾、帽子等絕緣物品拖拽觸電者,使之脫離電源。
(3)如果觸電者由于痙攣手指緊握導線纏繞在身上,救護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進觸電者身下使其與地絕緣來隔斷入地電流,然后再采取其它辦法把電源切斷。
(4)如果觸電者觸及斷落在地上的帶電高壓導線,且尚未確證線路無電之前,救護人員不可進入斷線落地點8~10米的范圍內,以防止跨步電壓觸電。進入該范圍的救護人員應穿上絕緣靴或雙腳并攏跳躍地接近觸電者。觸電者脫離帶電導線后應迅速將其帶至8~10米以外立即開始觸電急救。只有在確證線路已經無電,才可在觸電者離開觸電導線后就地急救。
三、在使觸電者脫離電源時應注意的事項:
1.未采取絕緣措施前,救護人不得直接觸及觸電者的皮膚和潮濕的衣服。
2.嚴禁救護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觸摸觸電者;救護人不得采用金屬或其它絕緣性能差的物體(如潮濕木棒、布帶等)作為救護工具。
3.在拉拽觸電者脫離電源的過程中,救護人宜用單手操作,這樣對救護人比較安全。
4.當觸電者位于高位時,應采取措施預防觸電者在脫離電源后墜地摔傷或摔死(電擊二次傷害)。
5.夜間發生觸電事故時,應考慮切斷電源后的臨時照明問題,以利救護。
四、觸電者未失去知覺的救護措施
應讓觸電者在比較干燥、通風暖和的地方靜臥休息,并派人嚴密觀察,同時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
五、觸電者已失去知覺但尚有心跳和呼吸的搶救措施
應使其舒適地平臥著,解開衣服以利呼吸,保持四周空氣流通,冷天應注意保暖,同時立即請醫生前來或送往醫院診治。若發現觸電者呼吸困難或心跳失常,應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及胸外心臟擠壓。
六、對“假死”者的急救措施:當判定觸電者呼吸和心跳停止時,應立即按心肺復蘇法就地搶救。
方法如下:
1.通暢氣道。第一,清除口中異物。讓觸電者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迅速解開其領扣、圍巾、緊身衣和褲帶。如發現觸電者口內有食物、假牙、血塊等異物,可將其身體及頭部同時側轉,迅速用一只手指或兩只手指交叉從口角處插入,從口中取出異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將異物推到咽喉深處。第二,采用仰頭抬頰法暢通氣道。操作時,救護人用一只手放在觸電者前額,另一只手的手指將其頦頜骨向上抬起,兩手協同將頭部推向后仰,舌根自然隨之抬起、氣道即可暢通。為使觸電者頭部后仰,可于其頸部下方墊適量厚度的物品,但嚴禁用枕頭或其他物品墊在觸電者頭下。
2.進行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或胸外心臟按壓。
事故應急預案15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公司值班人員處置全廠停電中斷時的應急能力,正確、有效與快速地處理廠用電中斷,并最大程度地縮短廠用電恢復所用時間,使各動力設備及時投入運行,恢復正常生產,最大限度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與影響,保障全司員工的人身安全與設備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廠停電事故的應急。
1.3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程序的引用而成為本程序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程序,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
《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
《電力事故調查規程》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第17號令)
《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實施細則》
《電力企業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電監安全﹝20xx﹞61號)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xx)
國家其它相關的法律法規省、市政府其它相關的法規與規定
1.4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4.1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預防與減少自然災害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1.4.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的職責,在公司安委會領導下,按照統一協調、各負其責的原則建立安全生產應急預案與應急機制。
1.4.3完善體系,快速響應:建立與完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組織機構、救援隊伍、指揮體系與響應程序,一旦發生事故,按照事故等級劃分逐級啟動應急預案,快速響應,實施救援。
1.4.4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重視事故應急預案編制與管理,切實做好預防、預測、預報與預警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1.5與其他專項預案關系
本預案為公司應急預案體系的專項應急預案。在公司《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的基礎上制定,可以單獨使用,也可以配合《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使用。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2.1應急指揮機構
總指揮: 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經理及其他副總經理
成 員:各部門行政正職、當值值長
2.2 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2.2.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應急救援與處理的法規、規定,統一領導公司應急相關工作。
2.2.2迅速了解公司職工傷亡及電力設施、設備危機狀況,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分析應急資源需求, 評估現有應急能力。
2.2.3啟動應急預案,發布應急通知,組織、協調各部門工作,確保各項工作按應急程序進行。
2.2.4組織、協調公司內人力、物力,研究重大應急決策與部署,首先確保機組安全停運,待條件 許可后盡快恢復電力供應。
2.2.5及時了解掌握事態發展狀況及趨勢,解決好應急各項工作。
2.2.6發布相關信息負責全廠停電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與演練工作。
2.3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
主任:公司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
副主任:安健環管理部經理
中心組員:生產技術部安全責任人、運行部安全責任人、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行政部安全責任人、安健環分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的主要職責是:熟悉指揮機構編制與通信情況,掌握災情及動態,上報情況下達指令,部署協調各工作組迅速開展搶險救援工作。
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主任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主任全面履行其職責。
2.4生產保障組
組長:運行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運行部副經理、生產技術部副經理
成員:生產技術部、運行部人員
職責:負責加強與調度的聯系,組織處理事故,采取措施穩定發電設備運行,協調運行與檢修工作,避免擴大事故。
生產保障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第一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5滅火行動組
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分部負責人
副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主管
成員:消防保衛管理員、公司志愿消防隊員
職責:負責加強與指揮部的聯系,迅速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易燃易爆物品與物資,并指揮消防隊員控制火勢,積極投入滅火戰斗。
滅火行動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6疏散引導組:
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行政部后勤工作負責人
成員:公司行政部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組織并且指揮各班組長按照疏散路線引導人員及物資進行疏散工作。
疏散引導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7設備搶修組
組長: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經理
成員:檢修部檢修部門(單位)員工
職責:負責協調檢修人員對被損壞的設備、設施采取緊急處理措施與修復工作。
設備搶修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8醫療救護組:
組長:行政部的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行政部的后勤工作負責人
成員:行政部員工、黨群工作部員工
職責:負責轉移傷員、組織搶救,做好飲用水、食品等后勤供應工作。
醫療救護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9安全監督組:
組長:安全總監
副組長:安健環分部負責人
成員:安健環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員、各部門安全專責
職責:負責監督應急工作所涉及設備、設施與人身安全的狀況,監督安全措施的落實;負責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的統計匯報。
安全監督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0治安保衛組:
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分部負責人
副組長:安健環管理部消防保衛主管
成員:消防保衛管理員、公司保安隊員
職責:負責加強公司內治安管理與重點部位的保衛工作,防止在特殊情況下的不法行為;維護公司內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進行;積極投入制止治安、刑事案件、恐怖暴力活動與參加搶險救災的戰斗。
治安保衛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1后勤保障組:
組長: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備件分部主任
成員:檢修部門(單位)經營部員工
職責:負責應急物資的后勤供應工作。
后勤保障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2.12 善后處理組:
組長:人力資源部安全責任人
副組長:行政部安全責任人
成員:行政部、人力資源部等管理人員
職責:負責保護好現場,迅速組織初步調查、取證、評估后,清理現場,恢生產,根據事故等級與調查處理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與責任追究工作,并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中傷亡人員的撫恤工作
善后處理組組長因客觀原因未能履行職責時,由副組長全面履行其職責。
3.事故類型與危害程度分析
3.1危險性分析及事件類型
機組全廠用電全部中斷,導致發電機組與電網解列,處理不及時或不正確有可能引發事故擴大,造成汽輪發電機組主、輔設備損壞或全廠停電。
3.2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3.2.1機組在運行中突然甩負荷可能導致汽輪機飛車事故。
3.2.2交流電源失去后若直流潤滑油泵不能正常投運將導致汽輪機大軸斷油燒瓦;
3.2.3汽輪機盤車裝置失壓不能盤車,易造成大軸彎曲。
3.2.4交流電源失去后,網控室控制中心盤失去電源可能造成110kV#1、2站系統的`刀閘動力電源全部失去,不能進行電動操作,只能手動操作。
3.2.5交流電源失去后直流設備負荷的增加將造成蓄電池放電速度加快,電量若儲備不足將造成。
4. 事件分級
針對全廠停電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與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二級。全廠停電可能使機組在運行中突然甩負荷導致汽輪機飛車,交流電源失去后若直流潤滑油泵不能正常投運將導致汽輪機大軸斷油燒瓦;汽輪機盤車裝置失壓不能盤車,易造成大軸彎曲,但未發生飛車、燒瓦大軸彎曲,列為二級;當全廠停電時,處理不及時,容易發生飛車事故,可能會危及人身與設備安全,同時潤滑油可能會泄漏至汽機的高溫部件,引起燒瓦、大軸彎曲,機組不能安全地停運,引發設備事故或火災,列為一級。
5. 預防與預警
5.1預防措施
本公司針對生產過程中需要控制的危險源與危害因素,采取二種辦法實施監控。
5.1.1第一種配套設計、建設自動監視設備與安全、環境、衛生控制措施(設施)。
5.1.2第二種制定相關安全標準、設備管理標準、缺陷管理標準等規章制度,在正常情況下做好日常管理、維護與巡檢工作。
5.2預警行動
響應啟動 發生Ⅰ、Ⅱ、Ⅲ級響應,由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啟動本預案。在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迅速查清輸、變電設備損壞情況,組織搶修隊伍,調集搶修物資,立即開展設備搶修自救恢復工作。
6.事故報告與信息處理
6.1公司設立24小時應急值班電話:82675618 。
6.2公司接收的上級有關部門信息,應急預案辦公室負責立即下達至各部門。
6.3公司接收的應急信息,由公司應急預案領導小組負責人向上級應急預案辦公室報告。
7.應急響應
7.1 響應分級
針對廠用電中斷事故的危害程度、影響范圍與控制事態的能力,將廠用電中斷事故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公司級)與Ⅱ級響應(部門級)兩級。應急處理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級實施的原則。對一般性廠用電中斷事故實施Ⅱ級響應,由運行部組織進行應急處理。當廠用電中斷事故有可能造成發電機組被迫全部停運、對重要設備與人身安全構成重大威脅時,立即實施Ⅰ級響應。
7.2 響應程序
7.2.1事故發生時,值長應及時向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情況,根據事故的程度,可提出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申請。
7.2.2事故初發期,在應急救援指揮部進入工作狀態前,值長負責生產現場的應急救援指揮工作,并有權調用現場一切人力資源(包括運行值班人員、保安、消防人員與檢修值班人員等)與救援設備、車輛等,迅速進行搶險,最大限度控制事故發展。不服從調度的人員依照規定給予嚴格考核,嚴重者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2.3事故應急救援總指揮(副總指揮)得到事故發生信息后,按照事故實際情況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確定應急響應級別。指揮調度物資、車輛、人員與工作組等立即展開應急救援工作,有關人員迅速到達工作崗位履行職責。
7.2.4急救援指揮部負責人到達現場后,值長協助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進入工作狀態,并交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7.2.5事故可能對廠區內人員安全構成威脅時,必須有組織地緊急疏散與事故應急救援無關的人員。
7.2.6對可能威脅到廠外居民(包括友鄰單位人員)安全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立即與地方有關部門聯系,引導居民迅速撤離到安全地點。
7.2.7一旦發生重大事故,本單位搶險救災力量不足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立即向上級與友鄰單位通報,必要時請求社會力量援助。社會援助隊伍進入廠區時,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應責成專人聯絡、引導,并告之安全注意事項。
7.3 事態監測與評估
由事故現場應急指揮部負責對廠用電中斷事故的發展勢態及影響及時指定專人進行動態的監測,并借助現場人員的報告、現場查看與運行監測,對監測信息做出初步評估。當值值長應及時將評估的結果反饋給應急救援指揮部,為廠用電中斷事故救援的應急決策提供依據。
8.應急救援措施
8.1先期處置
8.1.1 有關部門接到全廠停電事故的信息報告后,立即啟動全廠停電事故的應急準備工作,并安排有關人員采取相應預防控制措施,防范事故的發生。
8.1.2 事故發生初期,事故部門與現場人員應積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與財產。在立即組織搶險、處理事故的同時,迅速向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報告。遇緊急情況應及時向110或119報警,或向120求救。
8.2 應急處置
8.2.1 當值值長確認能否用旺洲甲、乙線倒供廠用電,若線路失壓暫時不能恢復,則使用一二期聯絡電源恢復廠用電;如此時一二期聯絡電源也不能使用,立即啟動柴油發電機,恢復#1、2機組380V廠用母線。
8.2.2 在機組廠用母線用柴油發電機恢復供電后,啟動保證主機安全的重要輔機,如交流油泵、頂軸油泵、盤車等,嚴格按照先起重要負荷,后起次要負荷的原則,不能同時啟動多個負荷。啟動負荷時(特別是電動機)要密切監視電壓、電流、頻率等的變化情況。
8.2.3 及時恢復外線對公司110kV母線、啟備變的供電,及時恢復機組的正常供電。
8.3 警戒與治安
事故發生后,治安保衛組負責對事故現場進行警戒,維護事故現場秩序,保障搶險、救護車輛暢通,加強對事故重要部位、防火重點部位的保護工作,及時傳達、執行指揮部的命令,現場人員將完成情況及時報指揮部。與救援、搶險無關的人員,未經應急人員同意不得進入事故現場。
8.4人群疏散與安置
如發生汽輪機超速飛車事故規模擴大,人力無法控制時,應組織人員緊急撤退與疏散,對撤出人員應及時清點人數。
8.5現場恢復
在現場恢復的過程中往往仍存在潛在的危險,如觸電、受損建筑倒塌等,所以應充分考慮恢復現場過程中可能的危險,制定現場恢復的程序,防止恢復現場的過程中突發事件的再次發生。在此基礎上,迅速恢復正常的生產秩序,并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8.6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在充分評估危險與應急情況的基礎上,經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由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中心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8.7 信息發布:事故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指揮中心負責發布。
9.事故善后處理
9.1恢復生產:
搶險救援結束后,善后處理組必須保護好現場,迅速組織初步調查、取證、評估后,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9.2 事故調查:
公司根據事故等級與調查處理權限,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與責任追究工作。
9.3 撫恤工作:
公司按照有關規定,做好事故中致病、傷殘、死亡人員的撫恤工作,賠償個人損失,并安撫其親屬。
10.應急保障:
10.1應急隊伍保障
事故應急隊伍為全體生產人員、各值班人員、各部門人員、保安及消防人員,必要時請求應急專業人員隊伍與社會救援資源。
10.2 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應急物資與裝備的儲備是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要保障。公司根據生產系統可能發生的事故性質與潛在的危險因素,合理配備事故應急救援中所需的各種救援工具、物資與設備,如設備備品、備件、起重機械、通信器材、消防器材、交通工具、照明裝置、搶險救護裝置、急救藥品、防護物資等。
11.培訓與演練
11.1培訓
員工應急知識與應急技能的培訓計劃應在公司的年度培訓工作計劃中詳細列出,具體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牽頭,安健環部協助開展。
11.2演練
應急預案演練分部門級與公司級演練,具體計劃由安健環部在每年1月前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擬編年度演練計劃報公司批準后執行。
12.預案管理
12.1 應急預案備案
本應急預案經評審通過后,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南方電監局等政府部門以及集團公司備案。
12.2 維護與更新
12.2.1 救援器材設專人保管,定期檢查保養,處于常備狀態。
12.2.2 預案隨國家及上級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修改與要求、各部門職責或應急資源發生的變化、應急救援工作的經驗教訓或出現的新情況及應急演練中暴露出的缺陷,及時進行更新、修訂、完善與改進。
12.3 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運行部擬編并解釋。
13.獎懲
13.1對在事故應急管理、處置、救援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對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的,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且實施效果顯著的,以及有其他特殊貢獻的部門與個人,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與獎金考核的有關管理標準與規定進行表彰、獎勵。
13.2對瞞報、誤報事故(事件)與突發事件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履行職責的人員,以及擾亂、妨礙搶險工作的人員,發生或擴大安全事故及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生產經營單位與有關責任人,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與獎金考核的有關管理標準與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門處理。
14.應急預案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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