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5篇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料之中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勢態,總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編制應急預案。那么大家知道應急預案怎么寫才規范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
1、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制定及實施方案:
本預案旨在確保20xx年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進行,包括預案制定流程、責任分工、預警發布機制以及應急響應等內容。
2、 防汛抗旱應急預警機制:
本預案將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警機制,包括災害預警信號發布、信息收集和處理、應急響應等內容,以提前準確預警和采取應急措施。
3、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和保障預案:
本預案將確保防汛抗旱物資的儲備和保障,包括物資采購、儲備管理、物資調配和運輸等內容,以保證應急時的物資供應。
4、防汛抗旱應急救援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針對不同災情的應急救援預案,包括組織救援力量、協調救援資源、營救被困人員等內容,確保災害發生時的快速響應和救援行動。
5、防汛抗旱信息通信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信息通信預案,包括建立應急通信網絡、保障通信設備、組織信息發布和交流等內容,以確保應急期間的信息傳遞和協調。
6、防汛抗旱社會心理援助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社會心理援助預案,包括開展心理援助工作、組織心理疏導和支持、開展心理健康宣傳等內容,以幫助受災群眾渡過災后心理困擾。
7、防汛抗旱生態環境保護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生態環境保護預案,包括組織生態環境監測、保護生態系統、減少災害對生態環境的影響等內容,以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的生態破壞。
8、防汛抗旱氣象監測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氣象監測預案,包括建立氣象監測網絡、預測災害發生的天氣狀況、提供準確的'氣象預報等內容,以為防汛抗旱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9、防汛抗旱指揮調度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指揮調度預案,包括設立指揮中心、確定指揮職責和分工、組織指揮調度等內容,以確保指揮決策的及時和有效。
10、防汛抗旱應急演練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應急演練預案,包括演練方案制定、演練方案實施、演練效果評估等內容,以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
11、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宣傳教育預案:
本預案將制定宣傳教育預案,包括開展防汛抗旱知識宣傳、開展應急預案教育培訓、組織應急演練等內容,以提高公眾的防汛抗旱意識和應對能力。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2
為了加強學校的防洪工作,確保國家財產不因洪澇災害而受損失,為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保障,現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防洪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
2、主要職責:
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防洪抗汛工作的研究,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防洪抗汛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校防洪抗汛知識的普及教育,廣泛開展防洪抗汛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師生防洪抗汛的意識和基本技能。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集各項物資,強化管理,使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洪澇災害情況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防洪抗汛工作,把洪澇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教育教學秩序,全面保證和促進社會安全穩定。
二、防洪搶險突擊隊
隊長:xx
副隊長:xx
成員:xx
三、防洪減災措施:
1、上級防洪抗汛預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發布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組織各項防洪抗汛工作。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室內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食堂、門衛室、電腦室等重要場所的防護,保證防洪減災順利進行。
4、加強對廣大師生宣傳教育,做好師生、學生家長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各種情況,全力維護正常教學、工作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資準備。
7、及時將學校抗洪救災報告教育局辦公室。
〈一〉教學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人員迅速通知防洪領導小組,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迅速到位,各施其責,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教學樓各樓層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
2、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學校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3、各負責人、各班主任和任課教師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校醫及時到位并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5、組織分工
組長:xx
副組長:xx
(1)教學樓負責人員:xx
(2)電教樓:xx
(3)辦公樓:xx
(4)運動場負責人員:xx
(5)食堂、宿舍樓:xx
(6)各班級負責人員:xx
第一責任人:班主任
第二責任人:任課教師
〈二〉宿舍區防洪工作措施:
1、發生洪澇災害時,值班老師迅速通知學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領導小組成員、防洪搶險隊成員及住校區工作人員必須迅速到位,參加指揮和救援工作。
2、負責宿舍管理的老師和保衛人員有組織,有秩序地將樓層較低學生疏散到較高的樓層及較高的地段。生活老師逐個檢查每個寢室,不漏掉一個學生。
3、各負責人、各宿舍管理人員共同管理好學生,嚴禁學生到處亂跑、亂竄,確保學生安全。
4、若學生就餐時發生洪澇災害食堂工作人員協助做好防洪搶險工作。
5、防洪領導小組及防洪搶險隊成員在投入防洪搶險中,在保證師生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限度地保護國家財產將貴重物質設備轉移到安全地帶。
6、校醫及時到位并通知衛生防疫部門到校做好救護和防疫工作。
7、抗洪救災過程中加強治安工作,保證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打擊違法犯罪活動,保證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3
為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樹立抗大洪救大災的思想,確保管轄區域安全渡汛,維護生命財產安全,根據污水處理廠的實際情況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了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防汛工作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積極制定并實施防洪規劃,加強排水措施、運行系統以及電器設備的管理巡查,加強天氣預報的.收集,做到防患于未然。
防洪搶險首先確保:
1、人身安全;
2、轄區內主要設施、工程的安全;
3、洪災損失盡量減少到最低程度。
二、具體工作
1、負責現場指導工作,并做好與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2、負責雨季暑期項目運行安全技術方案的編制,并根據現場情況迅速調整項目運行方案及時解決項目運行過程中的技術問題。負責天氣情況的收集工作,做到一天一預報,一天一總結,利用手機、對講機進行雨季防汛常識的宣傳工作。
3、負責雨季暑期項目運行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排水溝、河道的疏通并根據天氣條件合理分配運行任務,并作好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4、負責跟蹤檢查各作業面的運行及設施設備保護情況。
5、負責項目現場的運行安全管理,做好雨暑期項目運行的安全教育工作。
6、負責現場材料、藥劑的合理堆放、防雨防潮,各種機械設備的保養,并做好防汛器材的準備工作。
7、負責對臨時用電、設備機具進行絕緣檢查,防止電線破皮、漏電等。
三、材料準備(詳見附件)
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準備防汛所用器材及材料。備好水泵、水管、篷布、鐵锨等,防雨所需器材要準備充足,所需設備必須保持完好狀態。
四、技術保證措施
1、加強項目臨時設施及臨時用電設施的檢查,凡不符合標準的要及時整改或更換,檢查電線是否老化破皮變質,所有電線嚴禁拖地或與金屬器材相連。電閘箱嚴禁著地并采取防雨措施,預防雨淋漏電,零線或接地必須完好有效。各種小型移動式設備嚴禁雨淋,并及時入庫或覆蓋。
2、暴風雨前應做好防風工作,雨后要及時對項目相應設施設備如:快滲、濕地、消毒池、河道進行細致檢查,并排除險情,作業面要采取相應防滑措施。
3、藥劑、防汛物資及其他材料,堆放在項目專用區域,專用區域應充分做好排水工作,防止雨水沖刷。
4、河道攔水閥、消毒池出水閥門、提水泵等設備在雨期到來之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清除隱患,并經常檢查其安全情況,防止基座下沉,同時檢查避雷措施是否齊全良好,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雷雨天應避免高空作業,暴風雨前應做好防風設施,雨后要及時檢查并排除險情。
5、機電設備應采取防雨、防淹措施。
6、如遇停電,機修人員在關閉相應設備后立即啟動備用發電機,為防汛設施設備提供電力保障。
五、應急處置
1、值班人員要及時收聽、記錄天氣預報,及時做好防范工作。
2、要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當發生汛情或災情時,立即報告上級領導。并在上報的同時采取有力的處置措施。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4
一、 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為防范學校遇洪澇災害事件的發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確保在發生遇洪澇災害事件時,能夠妥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保障學校師生生命安全,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按照上級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 本應急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學校遇遇洪澇災害事件發生時。
三、 應急指揮領導小組及職責分工
(一)領導小組
組 長:鄭老師
副組長:吳老師 李老師 吳老師
組 員:全體教師
搶險隊:全體教師
信息報送員:王老師
(二)職責
領導小組職責:負責學校的防汛工作;負責協調全面工作;負責災后重新開學工作。防汛領導小組受班竹鄉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并對班竹鄉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負責。
組長職責:組織、指揮、協調我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安排落實防汛領導小組成員的防汛搶險工作。
副組長職責:協助組長做好學校的防汛及搶險工作;負責組長安排的其他防汛搶險工作,并就防汛及搶險工作對組長負責;在組長因事缺位時,代理組長行使職責。
其他人員職責:服從領導小組和領導的指揮,堅守防汛及搶險工作崗位,積極準備搶險物資、機具,踴躍參加搶險,認真完成防汛及搶險的各項任務,并做好信息報送,對學生的疏散及家長的`安撫工作。
搶險隊員職責: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英勇頑強,不怕犧牲。搶險人員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須迅速、準確到達指定地點,并按指揮員的指令迅速展開搶險工作。
四、防汛監測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監測
主要針對我校的重要設施的安全性的監測工作,校舍的設施、設備的安全情況,門窗、屋面的維護情況,并將監測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預案確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為汛期。學校將設立防汛值班室、值班電話,保持上下情況聯系。汛期值班堅持24小時無間斷值班制度,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如遇緊急汛情,災情立即向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防汛值班室電話:xxxxxxxxxxx
五、預案的啟動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準分為四級:
(一) 防汛四級預警信號:
1、 學校保持正常值班。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并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3、 信息報送員每天堅持向學校報告汛情及處置情況。
(二) 防汛三級預警信號:
1、 學校進行預警值班狀態。
2、 搶險隊隊員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3、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三) 防汛二級預警信號:
1、 學校進行警戒值班狀態。
2、 防汛領導小組進行待命狀態。
3、 搶險隊隊員就地待命。
4、 對校區的重要設施進行巡查。
5、 對學校的重要設施、設備的存放點進行巡查,校舍的門窗、屋面進行巡查,信息報送員將巡查結果記錄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四) 防汛一級預警信號:(出現災情、險情)
1、 學校進行緊急狀態。
2、 防汛小組組長組織、指揮搶險工作;及時將險情上報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
3、 副組長協助好組長搞好搶險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師負責做好學生的人員疏散工作。
4、 搶險隊隊員負責對物資的搶救,盡可能的排除隱患;協助班主任搞好人員疏散的工作。
5、 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設施搶救,由防汛小組組長立即報告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聽從上級統一調度、指揮。
六、災后處置程序
1、學校收到“洪澇災害結束”的信息后,防汛小組組員文彥負責災情統計工作,寫出書面材料上報到中心小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
2、及時與衛生防疫部門聯系,衛生檢查和消毒;
3、如水、電、交通等受災害影響,及時與相關部門聯系。
4、組織學校教職工對學校進行清理,準備災后正常教育工作的開展。
5、積極協助各有關部門搶救,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并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系,做好對家屬的安撫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班主任負責)
七、 培訓與演練
學校應針對制定的遇洪澇災害事件應急處置預案進行演練,使師生熟練了解和掌握相關流程,預防和杜絕安全事件的發生。
八、 落實責任
學校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各成員責任落實,各司其職。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5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
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組織快速高效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日常工作。
(二)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區、 區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鎮水情、旱情;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措施,制定鎮防汛抗旱方案;組織全鎮的防汛抗旱工作;對全鎮水利設施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河流、水利工
程的防洪安全管理。
(三)成員單位職責及責任人
1、綜合辦:負責聯絡各成員單位,做好協調,上報及信息工作。
2、安監站:負責防汛抗旱部門、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監督,督促安全隱患排查與整改,事故調查與處理。
3、綜治辦:負責出現汛情、旱情的社會綜合治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
4、鎮司法所:負責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與解釋,向受害者提供法律援助。
5、電管所:負責本單位所轄區內的線路巡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處理。
6、科教文化中心:正確把握全鎮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導向,協助、指導新聞宣傳單位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7、水務站: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鎮防汛抗旱工作;組織、指導全鎮防洪排澇、抗旱工程的建設和水毀水利工程的修復;負責水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8、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9、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10、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11、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12、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3、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4、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
15、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
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6、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7、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6
為了做好防范和處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采取積極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證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基本情況
全鎮下轄11個行政村、185個村民小組,總面積5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8萬畝,總人口2.78萬。防汛防旱分4個主屬聯圩、2個附屬圩區,即:西南聯圩、東南聯圩、東北聯圩、西北聯圩、營西附屬圩、幸福附屬圩。聯圩總長62.82公里,現有圩口閘97座,排澇站15座,排澇總動力2175千瓦,排澇總流量58立方/秒,排澇模數達到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閉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鎮歷史最高水位達3.34米,根據現有防洪能力擋排可達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汛防旱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旱工作在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按照行政村實行屬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層防汛防旱工作的責任主體。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干群結合。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旱災和水利工程險情時,鎮政府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汛應急預案
1、聯圩閉口方案
(1)當水位達到2.5米,上游閘門全部下閘。
(2)當水位達2.7米時,下游閘門全部關閉。
2、排澇動力方案
(1)當水位達到2.3米時,所有排澇站排澇動力設施做好調試出水準備工作。
(2)當水位達到2.7米時,所有排澇站全部運轉預降水位要求掛坎0.5米以上,以確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時內能順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來時,根據市防指辦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內魚籪、網箔等行水障礙物準備工作。
(2)當水位達到2.5米時,對全鎮各分圩河河內的捕魚設施障礙物進行強制拆除。具體實施由搶險突擊隊來實施,水產、水務、公安、供電部門牽頭配合。
四、防旱應急預案
1、農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確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時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確保農田灌溉及時、有效,保證農作物不受損失。
3、當水位在0.4米左右時,部分流動機船無法抽水時,各行政村自發組織疏通水系,確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趨勢時,實施二級翻水。
五、防汛防旱職責
鎮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搶險的領導和指揮工作。
鎮防汛防旱分指揮部:各分指揮部根據各聯和附屬圩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特別是圩堤的險工患段和莊圩做好相應的`物資儲備。
人武部:負責組織應急防汛防旱搶險隊伍參加防汛、防洪救災工作。
監察室:負責監督各行政村、各單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財政所:負責保障防汛防旱資金及時到位。
水務站:負責防汛防旱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和保管,確保排澇站運行正常。
集鎮辦:負責集鎮區域內防汛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統計、收集和上報農副業受災情況,制定農業抗災補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協助水務站維護泵站運行。
工業服務中心:負責工業企業的防汛救災工作。
廣電站:負責宣傳防汛防旱工作。
供電所:負責防汛防旱,保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
供銷社:負責防汛防旱物資前期定購工作。
民政辦:負責受災統計上報及救災工作。
各行政村: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村范圍內防汛防旱工作,組織搶險救災人員,落實防汛防旱期間的值班,統計核查災情并及時上報。
各分指揮部、行政村、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和時間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7
為切實做好防汛工作和指導我縣地面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洪澇災害對我縣地面工業企業產生次生傷害及財產損失,高效有序地開展防汛搶險救災工作,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切實落實防汛工作責任制,保證安全度汛,特完善本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指揮體系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體系
組長:黨委書記、局長
副組長:總工程師
黨委副書記、副局長
黨委委員、副局長
機關黨委書記
總經濟師
成員:辦公室、生產發展股、信息產業股、科技股、政策法規股、經濟運行股、生產力促進中心、服務業發展服務中心等全體工作人員;
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政策法規股,由安全工作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股股長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具體負責防汛工作日常事務。
(二)領導小組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
(1)具體負責指導全縣地面工業企業和成品油企業的防汛工作工作,督促企業做好廠區和儲油區排水系統檢查及對周邊地質滑坡進行排查,積極與施工單位、周邊群眾聯系協調安排好企業的防洪搶險工作。要求企業以多種形式對員工做好防洪抗洪工作的宣傳教育,堅持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做好防洪工作,立足于防50毫米以上橙色大汛,抗大洪,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公司財產等不受損失。
(2)加強安全檢查,消除安全隱患。領導小組要組織局相關股室人員對企業的生產現場、廠房建筑、施工工地等的進行全面檢查,重點對企業的地下管道、排水溝、公司周邊河溝進行檢查,指導企業抓好清淤、維修工作,消除防汛安全隱患,確保50毫米以上大雨過后企業廠區無嚴重積水。企業應定期對各種防雷設施進行檢查,保證遇到雷電襲擊時能充分導雷、防雷。
(3)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要求企業通過生產例會、部門會議、員工會議,下發和張貼宣傳資料等形式進行積極的宣傳活動,增強防暴雨雷擊的意識和能力,使員工懂得在險情發生時如何進行自救,懂得雨天不在空曠地帶、大樹下、高大的建筑物下和高處停留,雷雨天不要打手機,防止發生雷擊事故。
(4)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
(5)負責職責范圍內的通信保障應急工作的組織、協調、指揮;
組織協調基礎電信運營企業開展通信保障應急工作;
協調電力、能源企業為通信保障應急工作提供必要的.電力、油料供應;
及時向縣政府及上級通信保障應急指揮機構報告通信保障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各股室職責
辦公室:統一安排值班表。
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加油站做好防汛工作;
開展宣傳教育,增強防災能力;
做好煤、電、成品油、醫藥等防汛搶險救災物資儲備協調工作。
生產發展股:協助政策法規股指導地面工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協助做好應急工作
信息產業管理股:指導通訊行業企業做好防汛工作;
做好通訊應急保障工作。
2.值班值守
防洪期間堅持24小時值班。實行領導帶班制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能離崗、脫崗、代崗,各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汛情接收傳達匯總。防汛領導小組全體成員要做到手機不關機,保證通訊工具暢通,及時聯系,當遇到特大暴雨,接到通知后,相關人員均應立即趕赴現場,在防洪領導小組的指揮下,積極參與搶險。
二、應急響應及保障
省市縣各級啟動防汛應急后,按照《縣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立即行動。
(一)通訊保障:由信息產業管理股牽頭組織協調各通訊企業優先保障氣象、水文、汛情、災情等信息的及時傳遞,保障救災指揮系統和重要部門的信息暢通。
(二)供電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組織電力公司開展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保障。
(三)應急物資保障:由政策法規股牽頭隨時做好物資調運的各項準備工作,按調令保證防汛抗旱物資快速、安全地運達指定地點。
三、信息報送
遇突發險情、災情,值班人員及相關股室人員及時向帶班領導、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報告,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8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做好防范和處置因暴雨、洪水、臺風、干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保證抗洪(臺)搶險、抗旱救災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確保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條例》《浙江省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金華市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和《武義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縣范圍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預防及應急處置。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堅持以
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按照“不漏一處、不存死角”的方針,把洪澇臺旱災害的預防和強化水利工程安全管理作為中心環節,密切監視雨情、水情、旱情、工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各級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按照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各鄉鎮(街道)政府是本行政區域內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責任主體;縣級各有關部門按各自職責做好防汛防臺抗旱預防和處置工作。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專群結合,平戰結合;解放軍、武警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執行國家賦予的搶險救災的重要使命。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城鄉統籌,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時,當地政府應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聯合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5)抓好“四進”,加強基層。堅持應急管理進農村、進社區、進企業、進學校的方針,加強基層防汛防臺抗旱工作,落實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提高基層防汛防臺
抗旱的能力。
2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 縣政府防汛防旱指揮部。
縣政府設立防汛防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處置工作。
2.1.1 縣防指組成。
縣防指指揮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第一副指揮由分管水務副縣長擔任,副指揮由縣府辦分管副主任、縣人武部分管領導、縣應急管理局局長、縣水務局局長、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局長、縣氣象局局長擔任。
縣防指成員由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發改局、縣經濟商務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務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文廣旅體局、縣衛生健康局、縣應急管理局、縣綜合行政執法局、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縣供電公司、縣氣象局、縣電信公司、縣移動公司、縣聯通公司、人民銀行武義支行、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部門(單位)負責人組成。
2.1.2 縣防指職責。
貫徹落實上級和縣委、縣政府有關防汛防臺抗旱應急搶險指示精神,負責啟動本預案,組織、指揮、協調全縣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向縣委、縣政府匯報
突發事件發生、發展及應急處置工作情況,提出有關工作建議;組織編制完善防汛防臺抗旱各類應急預案審定和批準重要江河洪水調度方案、重要水庫控運計劃、抗旱應急供水方案,以及有關規定、規程、方法等;組織開展防汛防臺抗旱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單位)及時處理影響防汛防臺抗旱安全有關問題;貫徹執行上級防汛防臺抗旱調度命令和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抗旱應急供水方案;負責發布全縣汛情、旱情通告,以及發布和解除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響應;組織災后處置,并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2.1.3 縣防指成員單位及有關單位職責。
(1)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水旱災害應急專項預案,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指導、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作出決定;協助縣委、縣政府組織開展災害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協調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縣水務局、縣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單位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督促企業落實危化品的生產、存儲、經營和尾礦庫等采礦區安全度汛措施;負責所屬人防工程防汛防臺的安全管理和防洪排澇應急搶險工作;承擔縣防汛防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2)縣水務局:承擔實時水雨情監測和水情、旱情預警;承擔主要江河洪水預報;對洪水、暴雨、臺風和干旱可能帶來的危害等作出情勢分析,提出防御建議;組織實施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防洪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監督、指導水利工程安全運行管理和水毀水利工程設施修復;指導水利系統防汛物資儲備與管理;承擔水利工程搶險等應急處置的技術支撐工作;及時向縣防指報告水利系統水旱災害損失情況。
(3)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滑坡、山體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次生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做好地質災害的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監督、指導災后林業救災恢復技術指導,調查核實林業災情;及時向縣防指報告自然資源系統洪澇臺旱災害損失情況。
(4)縣氣象局:承擔災害性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對重要天氣形勢和臺風、暴雨、干旱等災害性天氣進行分析預測并滾動預報;負責氣象災害的調查評估,建立和完善預測預警體系;及時提供短期氣候預測、中短期天氣預報和有關實時氣象信息,提供防汛防臺抗旱有關氣象資料;根據旱情的發展,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5)縣人武部:組織指揮預備役部隊和民兵參加防汛抗洪搶險救災;執行縣政府提出的軍隊(民兵)參加搶險救災事宜,做好政府與執行搶險救災任務部隊之間的協調工作;協助縣政府做好搶險救災相關保障工作;協助當地政府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6)縣委宣傳部: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宣傳報道、新聞發布的組織協調。正確引導輿論,監督檢查新聞單位按規定內容播發與汛情災情有關的新聞。
(7)縣融媒體中心:及時向公眾播報氣象、汛情、旱情等預警信息;及時播報防汛防臺抗洪命令;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宣傳報道。
(8)縣發改局: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基礎設施規劃、年度計劃和重點安排等綜合協調工作;協調防汛防臺抗旱基礎設施災后恢復重建。
(9)縣經濟商務局:根據縣級生活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中央、省、市調撥生活救災物資、縣級生活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應急管理部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負責組織調出;負責并指導洪澇臺旱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場監測,指導防汛防臺抗旱救災期間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場的應急供應。
(10)縣教育局:負責全縣各學校、幼兒園防汛防臺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制訂全縣教育系統防洪預案,指導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教育,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非常情況下采取特殊措施,確保師生安全;組織指導學校災后恢復。
(11)縣公安局:負責組織公安機關參與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維護社會秩序;組織對積水道路、災區道路實施交通管制和交通疏導,保障搶險救災車輛優先通行;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區群眾。
(12)縣民政局:負責應急救援類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工作, 引導鼓勵社會組織參與防災、救災、減災活動。
(13)縣司法局:監督指導司法行政系統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14)縣財政局:負責防汛防臺抗旱和救災資金的籌集,保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的日常工作經費、防汛防臺抗旱物資儲備費用、防汛防旱指揮系統建設及運行經費,及時下撥并監督使用。
(15)縣建設局:指導城市(鎮)防洪排澇應急處置;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市政公用基礎設施、房屋、建筑工地、下行式立交橋、地下空間場所設施的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和災后恢復工作,指導做好危房排查、治理和農房安全管理;調查、核實、上報建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6)縣交通運輸局:監督、指導相關單位做好公路、水路設施的安全度汛和災后修復,著力保障交通干線和搶險救災重要線路應急通行;協助做好搶險救災人員和物資設備緊急運輸;配合公安部門實施公路交通管制;組織落實搶險救災車輛;調查、核實、上報交通運輸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7)縣農業農村局:負責農業防汛防臺抗旱和災后畜禽疫病的防治工作,抗災種子儲備和區域性應急調用安排;做好災后農業救災和恢復生產的技術指導工作;調查、核實、上報農業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18)縣文廣旅體局:負責做好各旅游景點人員、游客、設施的防汛防臺安全的管理工作,制訂旅游防汛防臺預案;在非常防汛防臺期,組織人員加強各景點的巡視檢查,監督、指導旅游企業做好游客、旅游從業人員安全轉移和旅游景區關閉等應急工作,確保旅客和工作人員的安全;監督指導農家樂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工作。
(19)縣衛生健康局:負責組織協調醫療衛生單位做好因災傷病人員救治工作;負責災區疾病預防控制、衛生監督和心理危機干預工作;指導做好災區環境消毒和飲用水消毒;及時向縣防指報告災區疫情與防治意見。
(20)縣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協同做好城市基礎設施、戶外廣告牌等的防汛防臺安全工作。
(21)縣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負責組織落實防汛搶險麻袋的儲備和供應工作。
(22)縣供電公司:負責保障防汛防臺抗旱和搶險救災電力供應;負責所屬單位的防汛防臺安全管理;制訂電力防汛防臺預案;及時搶修水毀電力設施,保障供電安全;調查、核實、上報電力系統因災受損情況。
(23)縣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單位):負責做好現場應急通信保障工作,盡快組織修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確保應急指揮信息暢通;及時向縣防指報告通信設施洪澇臺災害損失情況。
(24)人民銀行武義支行:負責協調各金融機構按規定及時發放救災貸款工作;督促保險部門做好災區投保單位或個人受災損失的理賠工作。
(25)縣武警中隊、縣消防救援大隊: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搶險、抗旱和救災,參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險情的搶險工作;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搶險救災秩序和災區社會治安,協助鄉鎮街道轉移危險地區的群眾。
(26)各鄉鎮(街道):按照基層防汛防臺抗旱體系建設要求,編制和修訂防汛防臺抗旱預案,明確職責和人員,做好本行政區域和本單位的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及時根據規定做好通知,傳遞命令,組織搶險、人員轉移和生產自救,及時報告災情,安置災民。
2.2 辦事機構。
縣防指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縣防指辦),負責防汛防臺抗旱日常工作,縣防指辦設在縣應急管理局。縣防指辦主要職責:
2.2.1 應急狀態下的職責。
指導、組織開展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傳達縣防指領導的工作指示;督促、檢查工作部署落實情況;做好災情及應急處置工作的信息收集、匯總、上報工作;掌握實時雨情、水情、工情,做好調查研究,當好參謀,為指揮部重大工作決策提出建議。
2.2.2 常態下的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省、縣有關防汛防臺抗旱工作法規、方針、政策,執行縣防指的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部的調度指揮;編制修訂全縣防汛防臺抗旱預案,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及防汛防臺抗旱動態,編制汛情、旱情通告;檢查督促、協調聯絡有關部門、單位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程設施和水毀工程的修復及有關防汛防臺抗旱工作;負責編制本級防汛防臺抗旱日常工作和應急處置經費預算。做好有關洪澇臺旱災情統計、核查、上報、總結評估;組織指導全縣防汛防臺抗旱物資的儲備、管理和調用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防汛防臺抗旱應急演練;負責縣防指的日常管理事務,負責做好縣防指交辦的其他工作。
2.3 專家咨詢機構。
縣防指辦建立水雨情預報、洪水調度、水利工程搶險、地質災害防治、水資源應急配置等專家庫,為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提供專家咨詢。
2.4 鄉鎮(街道)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鄉鎮(街道)、重點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城鎮社區、行政村等基層組織,以及企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防汛防臺抗旱辦事機構,明確人員和職責,按照縣級政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2.5 其他防汛防旱指揮機構。
行政村(社區)設立防汛防旱工作組,工作組按照自然村、居民區、企事業單位、堤防山塘、地質災害易發區、危房、船只、公路和避災場所等設立責任區網格,并明確網格責任人及其職責,根據各級防指指令和預案,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3 事件分級 按照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的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和特別重大(Ⅰ級)四級。
3.1 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特別重大(Ⅰ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于 2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中型、小(1)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3)縣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
(4)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干旱 7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60%,中小型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50%,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
數在 50 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4.0 萬人。
3.2 重大(Ⅱ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重大(Ⅱ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于 15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保證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超過 200 毫米,并出現重大災害;
(3)小(2)型水庫發生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中型、小
(2)型水庫發生險情;
(4)保護縣城中心城區的堤防出現重大險情,并危及公共安全;
(5)縣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
(6)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干旱 5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5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的 60%,梅汛期后連續干旱天數在 40天以上。全縣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3.0 萬人。
3.3 較大(Ⅲ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較大(Ⅲ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
大于 100 毫米,武義江、熟溪、宣平溪等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超過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50~200 毫米,并出現較大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嚴重險情;
(4)縣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
(5)全縣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7~10 月份連續干旱 30 天以上。梅汛期降雨量偏少正常年份 40%,水庫蓄水量不足正常庫容 70%,梅汛期后干旱天數在 30 天以上。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2.0 萬人。
3.4 一般(Ⅳ級)事件。
出現或預報將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為一般(Ⅳ級)事件:
(1)較大范圍(三個或三個以上鄉鎮)24 小時面雨量大于 75 毫米,主要江河水文監控水位接近警戒水位,縣氣象臺預報未來 24 小時仍有強降雨過程;
(2)某一區域出現短歷時強降雨,3 小時達 100~150毫米,并出現一般災害
(3)重要山塘發生險情;
(4)縣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
(5)7~10 月全縣較大范圍內(三個或三個鄉鎮以上)連續干旱 20 天以上,且飲水困難人數超過 1.0 萬人。
3.5 事件等級變更。
當洪澇臺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嚴重程度與發展趨勢變化時,縣防指應根據洪澇臺旱災害與水利工程險情的發展趨勢和對我縣的影響及危害程度,適時調整(降低或提高)事件等級。
4 預防和預警機制 4.1 監測與檢(巡)查。
加強對氣象、臺風、水旱、山洪災害的監測、預測工作,完善監測、預測、預警機制,開展風險分析;做到安全隱患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1.1 水旱災害監測。
加強對氣象、水務、自然資源等部門開展暴雨、洪水、干旱及山地災害監測、預報、預警系統建設,及時準確地向縣防指提供氣象、水文的實時信息和預測預報成果及地質災害監測資料;在旱期,城鎮供水企業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供水情況。
4.1.2 山洪、地質災害監測。
易發山洪和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害地區的鄉鎮(街道)政府和城鎮社區、行政村,以及企事業單位應當確定監測預警員,落實監測預警職責。
4.1.3 水利工程巡查。
水庫、重要堤防和其他險工險段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建立日常巡查制度與安全監測監管制度。
4.1.4 防汛防臺檢查。
(1)縣防指應當在汛前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防汛檢查,實行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的分級檢查制度,發現防汛安全問題的,責成有關單位限期處理和整改。
(2)建設、綜合執法、電力、交通、通信(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應當加強市政、電力、交通、通訊等設施(網絡)的防汛防臺檢查,發現問題,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處理。
4.2 預防預警信息。
4.2.1 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對當地臺風、暴雨、洪水、干旱等災害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有關防汛防旱指揮機構;當預報即將發生嚴重水旱災害和臺風災害時,有關部門應提早預警,通知有關區域做好相關準備;當江河發生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加密測驗時段,及時上報測驗結果,雨情、水情應在 2 小時內報到縣防指辦,為縣防指構適時指揮決策提供依據。
4.2.2 工程信息。
當江河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按屬地管理的原則,應加強工程監測,并將堤防、涵閘、泵站等工程設施的運行情況報告當地政府和縣防指。
當堤防、泵站等建筑物出現險情或遭遇超標準洪水襲
擊,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決口時,當地政府應迅速組織搶險,并在第一時間向可能淹沒的有關區域預警,同時向縣防指準確報告。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限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應按照己批準的洪水調度方案調度,其工程運行狀況應向縣防指辦報告;當水庫出現險情時,水庫管理單位應立即在第一時間向下游預警,并迅速處置險情,同時向主管部門和縣防指構報告;當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潰壩時,應在最快時間內向水庫潰壩洪水風險圖確定的淹沒范圍發出預警,為群眾安全轉移爭取時間。
4.2.3 洪澇災情信息。
(1)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
(2)洪澇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鄉鎮(街道)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洪澇受災情況,縣防指辦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縣政府和上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對人員傷亡和較大財產損失的災情,應立即上報;對重大災情,應在災害發生后 1 小時內將初步情況報到縣防指,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核實后及時上報,為抗災救災提供準確依據。
4.2.4 旱情信息。
(1)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發生的時間、地點、程
度、受旱范圍、影響人口,以及對工農業生產、城鄉生活、生態環境等方面造成的影響。
(2)縣防指辦應加強旱情監測,掌握水雨情變化、水庫蓄水情況和用水情況。
4.3 預防預警行動。
4.3.1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
預防預警準備工作分思想準備、組織準備、工程準備、預案準備、物資準備和通訊準備六個部分;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落實防汛防臺抗旱各項責任制和預警措施,加快各類病險水庫山塘、堤防的應急加固,修訂和完善各種預案,儲備防汛搶險物資,充分利用社會通訊公網及水文、氣象測報站,確保雨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及時傳遞和發布。
(1)思想準備。加強宣傳,增強全民預防洪澇臺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意識,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
(2)組織準備。建立健全基層防指和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組,落實防汛防臺責任人和各網格責任人、防汛防臺抗旱搶險隊伍和洪澇臺旱重點區域的監測網絡及預警措施,加強防汛專業機動搶險隊和抗旱服務組織的建設。
(3)工程準備。按時完成水毀工程修復和水源工程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堤防、涵閘、泵站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實行應急除險加固;在有堤防、水閘防護的城鎮,應根據預案及時封閉輸排水管道、交通路口和排水溝,關閉堤防沿線各節制閘;對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險工程,要落實安全度汛方案。
(4)預案準備。修訂完善各類防汛防臺抗旱預案、防御臺風應急預案和防洪工程調度方案;研究制訂防御超標準洪水的應急方案,主動應對大洪水;針對江河堤防、圩區薄弱地段,制定工作搶險方案;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根據行業特點制定本部門各類預案。
(5)物資準備。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地、各部門應儲備必需的防汛防臺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在防汛防臺抗旱重點部位應儲備一定數量的搶險物料,以應急需。
(6)通信準備。充分利用社會通信公網,確保防汛通信專網的完好和暢通;健全水文、氣象測報站網,確保雨情、水情、潮情、風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的及時傳遞。
(7)日常管理工作。加強防汛防臺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對在江河、人工水道內建設的非防洪建設項目應當編制洪水影響評價報告,對未經審批并嚴重影響防洪的項目,應依法強行拆除。
4.3.2 降雨實時預警。
氣象、水文部門應加強降雨監測,當出現強降雨時,將監測預報預警結果報縣防指,并按權限向社會發布專項預警。
4.3.3 臺風災害預警。
氣象部門加強臺風監測和預報,及時將有關信息向社會發布。可能受臺風影響的鄉鎮(街道)、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及相關部門應加強值班,關注臺風動向,制訂防御對策,明確防御重點。
4.3.4 江河洪水預警。
(1)當江河即將出現洪水時,水文部門應做好洪水預報工作,及時向縣防指辦報告水位、流量的實測情況和洪水走勢,為預警提供依據。當水庫大流量泄洪時,水庫工程管理單位應向下游發出預警。
(2)各鄉鎮(街道)應按照分級負責原則,確定洪水預警區域和洪水信息發布范圍,及時發布信息。
(3)水文部門應跟蹤分析江河洪水的發展趨勢,及時滾動預報最新水情,為抗災救災提供基本依據。
4.3.5 山洪、地質災害預警。
縣水務局組織指導設定山洪災害預警指標,確定“準備轉移”和“立即轉移”雨量預警數值,及時向特定對象發布預警。
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承擔地質災害等監測預報預警,細化地質災害隱患點顆粒度,建立覆蓋地質災害高風險區、重要隱患點的自動化監測網絡。
各鄉鎮(街道)、村、組和相關單位都要落實巡查預警員,汛期堅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間,加密觀測巡查,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轉移群眾,并報告縣政府和縣防指。
4.3.6 內澇災害預警。
縣建設局組織指導全面排查城縣內澇風險點,承擔城市內澇監測預報預警;指導城鎮內澇、危舊房風險排查和預警,并做好排澇的有關準備工作。
4.3.7 干旱災害預警。
當梅雨期降雨嚴重偏少或其他時段長時間干旱、水庫蓄水嚴重不足、江河水位偏低時,縣防指應及時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
4.3.8 水利工程險情預警。
當水利工程發生險情或水庫遭遇超標準洪水時,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和縣防指,要通過廣播、電視、電話、短信、警報等方式,向可能受影響地區發出警報,當地政府做好群眾轉移的有關工作。
4.3.9 供水危機預警。
當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壞,供水線路中斷,供水水質被侵害等原因出現供水危機,由縣防指構向社會公布預警,居民、企事業單位做好儲備應急用水的準備,有關部門做好應急供水的準備。
4.4 預警支持系統。
4.4.1 臺風、水雨情監測網絡。
氣象、水務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水雨情信息采集系統建設,建立健全水雨情實時監測系統,確保及時準確地監
測到水雨情。
4.4.2 洪水、干旱風險圖。
縣防指應組織工程技術人員,研究繪制本縣的城縣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和干旱風險圖,并以各類風險圖作為抗洪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和抗旱救災決策的技術依據。
4.4.3 防御洪、旱方案。
縣防指構應根據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洪水方案及抗旱預案,主動應對江河洪水和不同等級的干旱災害。
5 應急響應 根據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的事件分級,啟動相應的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5.1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特別重大(Ⅰ級)事件時,實施Ⅰ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組織會商,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參加;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組織會商。縣防指指揮部署防汛防臺抗旱搶險工作,必要時,提請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動員部署,并發出做好防御工作的緊急通知,根據需要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和非常抗旱期。縣防指分析研判天氣變化趨勢、雨水情變化動態、洪澇、干旱等災害發展態勢,分析水利工程等險情,提出防御目標、重點和對策建議;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專家工作組赴一線指導
工作。并向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匯報有關情況,貫徹執行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的指令。
縣防指指揮坐鎮縣防指,全體成員單位進駐。
(2)縣防指辦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調配縣級防汛搶險物資,聯系縣人武部、武警中隊、消防救援大隊等救援隊伍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協調縣氣象局組織實施人工增雨作業;掌握水旱災情,負責信息發布工作;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動員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
5.2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重大(Ⅱ級)事件時,實施Ⅱ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指揮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縣防指向災害發生地派出工作組指導、部署相關工作;派出專家組赴一線指導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上報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消防救援、經濟商務、文廣旅體、人武部、武警、供電、通信等成員單位熟悉情況的班子成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縣防指辦加強值班力量,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的發展變化,并監督指導各地洪水調度,發布汛情、旱情通報;將情況報告縣防指指揮。縣防指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有關工作。
(3)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黨政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工情變化;根據預案轉移危險地區群眾,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山塘、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搶險救災,營救被洪水圍困群眾;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
5.3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較大(Ⅲ級)事件時,實施Ⅲ級應急響應行動。
(1)縣防指副指揮主持會商、進行部署。加強值班,
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各地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掌握有關地區的人員轉移、搶險救災等情況,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各成員單位。
縣防指副指揮值班;應急管理、氣象、水務、自然資源、農業農村、公安、建設、交通、文廣旅體、消防救援等成員單位派人員進駐縣防指,其他成員單位按要求進駐。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工作,明確防御目標和重點;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變化;根據預案做好危險地區群眾轉移的準備工作,按照權限做好水庫預泄和洪水調度,組織水庫、堤防險工險段、地質災害隱患點等巡查,組織人力、物力做好搶險救災準備;組織飲水困難地區的水源供應,協調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情況上報縣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
5.4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當出現一般(Ⅳ級)事件時,實施Ⅳ級應急響應行動。
(1)由縣防指辦主任組織會商,進行部署。并發出做好防御工作的通知。縣防指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的發展變化,加強對防汛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的指導,提出有關工作意見;及時將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信息報告縣防指副指揮,必要時,上報縣委、縣政府,通報縣防指有關成員單位。
(2)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由主要領導主持會商,研究防御重點和對策;加強值班,密切監視水情、雨情、風情、旱情和工情變化,部署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搶險等相關工作。
5.5 信息報送與處理。
(1)防汛防臺抗旱和水利工程險情信息的報送和處理,應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應立即上報,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應及時報告基本情況,同時抓緊了解情況,隨后補報詳情。
(2)屬一般性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報送縣防指辦值班室負責處理;凡因險情、災情較重,按分管權限一時難以處理,需上級幫助、指導處理的,經縣防指領導審批后,可向上一級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值班室上報。
(3)縣防指辦接到重大汛情、旱情、險情、災情報告后應立即報告省市防指和縣委縣政府,并及時續報。
5.6 指揮和調度。
(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根據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在采取緊急措施的同時,向縣防指報告;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收集、掌握相關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負責人應迅速上崗到位,分析事件的性質,預測事態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規定的處置程序,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置措施,控制事態發展。
(3)發生重大水旱災害后,縣防指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現場,加強領導,指導工作,必要時成立前線指揮部。
5.7 搶險救災。
(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的性質,迅速對事件進行監控、追蹤,并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系。
(2)事發地的鄉鎮(街道)應根據事件具體情況,按照預案立即提出緊急處置措施,供縣政府和縣防指指揮決策。
(3)事發地鄉鎮(街道)應迅速調集本地的資源和力量,提供人力、物資支持;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河道干流堤防決口的堵復、水庫重大險情的搶護應按照事先制定的搶險預案進行,并由防汛機動搶險隊或抗洪搶險專業隊伍等實施。
(4)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應按照職責分工,由縣防指統一指揮,各單位或各部門應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程度地減少損失。
5.8 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1)事發地鄉鎮(街道)應高度重視人員的安全,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消毒藥品、備用電源和搶救傷員必備的器械等,以備隨時應用。
(2)搶險人員進入和撤出現場由縣防指視情況作出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的現場前,應采取防護措施以保證自身安全;參加一線抗洪搶險的人員,必須穿救生衣;當現場受到污染時,應按要求為搶險人員配備防護設施,撤離時應進行消毒、去污處理。
(3)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及時做好群眾的救援、轉移和疏散工作。
(4)事發地鄉鎮(街道)按照縣政府和縣防指的指令,及時發布通告,防止人、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5)對轉移的群眾,由當地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所,妥善安置災區群眾,保證基本生活。
(6)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街道)應協助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報告工作,落實各項防病措施,對受傷的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必要時,事發地鄉鎮(街道)可緊急動員當地醫療機構在現場設立緊急救護所。
5.9 社會動員與參與。
(1)出現水旱災害后,事發地鄉鎮(街道)根據事件的性質和危害程度,報經縣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擴大。
(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政府廣泛調動社會力量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員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
5.10 信息發布與新聞宣傳。
(1)防汛防臺抗旱信息的發布由縣委宣傳部牽頭負責,信息內容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
(2)汛情、旱情及防汛防臺抗旱動態等信息,由縣防指統一審核和發布;涉及水旱災情的,由縣防指辦會同相關部門審核;涉及軍隊的,由軍隊有關部門審核。
5.11 應急結束。
當洪澇臺旱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得到有效控制時,由縣防指宣布應急結束。
6 應急保障
6.1 通信與信息保障。
(1)電信部門負責協調各通信運營單位保障抗洪搶險現場通訊暢通,確保與外界的聯絡。
(2)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信息暢通;水
庫、堤防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通信設施。
(3)廣播、電視、互聯網、報刊等媒體,以及手機等通信運營企業應確保防汛防臺抗旱信息的及時播發、刊登和以短信形式發布。
6.2 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6.2.1 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1)對歷史上的重點險工險段或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2)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器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
6.2.2 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縣人武部、武警中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是搶險救災的突擊力量。
6.2.3 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負責做好水旱災區和防災人員轉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抗旱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做好防汛搶險、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6.2.4 物資保障。
(1)物資儲備。
縣防指按照本縣防汛防臺抗旱需要儲備防汛防臺抗旱物資。水庫、堤防等防洪工程管理單位應當按照國家、省有關防汛物資儲備定額標準進行儲備。防汛任務較重的鄉鎮(街道)和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規定儲備防汛物資。
(2)物資調撥。
防汛物資按規定程序調撥,及時補充消耗物資。發生重大險情,當地防汛搶險物資不足時,可申請調用上級防汛儲備物資。上級防汛物資主要是保證重點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急需。
6.2.5 資金保障。
財政、發改、民政、水務、銀行等有關部門和單位負責搶險救災資金的籌措、落實,做好救災資金、捐贈款物的分配、下撥,指導、督促災區做好救災款的使用、發放,以及相關金融機構救災、恢復生產所需信貸資金的落實和信貸。
6.2.6 避災場所保障。
應急、民政、建設、教育等部門確定的避災場所,應設立標志,確保災害來臨時供處于危險區域的群眾躲避。
6.2.7 電力保障。
電力部門負責抗洪搶險、抗旱救災等方面的供電需要
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6.2.8 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保障搶險道路暢通。
6.2.9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農業等部門負責災區衛生防疫和醫療救護,預防疾病流行,做好人畜疾病的免疫和公共場所消毒工作。
6.2.10 社會動員保障。
(1)防汛防臺抗旱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防臺抗旱的責任。
(2)縣防指成員單位,在嚴重水旱災害期間,應按照分工,特事特辦,急事急辦,解決防汛防臺抗旱的實際問題,同時充分考慮調動本系統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災救災和災后重建工作。
(3)各級政府應加強對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的力量,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在防汛防臺抗旱的關鍵時刻,各級政府行政首長應靠前指揮,組織廣大干部群眾奮力抗災救災。
6.3 技術保障。
6.3.1 建設全縣防汛防臺抗旱指揮系統。
(1)形成覆蓋縣防指辦和各鄉鎮(街道)計算機網絡系統,提高信息傳輸的質量和速度。
(2)改進水情信息采集系統,使各報汛站汛情信息在10 分鐘內傳到縣防指辦。
(3)建立和完善重要江河的洪水預報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
(4)建立工程數據庫及重點防洪地區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這些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會經濟信息的快速查詢。
(5)建立重要江河和水庫的防洪調度系統,實現實時制訂和優化洪水調度方案,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6)逐步完善和提高縣防指與各鄉鎮(街道)之間的防汛防臺抗旱異地會商系統。
(7)建立防汛信息管理系統,實現各級防汛搶險救災信息的共享。
6.4 后勤保障。
災害發生地的鄉鎮(街道)負責搶險物料、交通工具、食品、飲用水、醫療、藥品等后勤保障。必要時,縣應急、民政、交通、衛生等部門共同做好災區急需物資的調配工作。
6.5 宣傳、培訓與演練。
(1)宣傳。縣防指和新聞部門應加強防汛防臺抗旱及避險知識宣傳,提高公眾的防災減災能力。
(2)培訓。培訓工作按分級負責的原則,由縣防指和各鄉鎮(街道)采取多種組織形式的培訓,每年至少組織一次。
(3)演練。每年縣防指組織專業應急搶險隊伍舉行應
急演習,以檢驗、改善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
7 善后工作
7.1 救災。
水旱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有關單位做好災區生活供給、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7.2 救濟救助。
應急部門組織、協調、指導受災群眾生活救濟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安置受災群眾,做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7.3 醫療救治與衛生防疫。
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傳播、蔓延。
7.4 水毀工程修復。
(1)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鄉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抗旱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2)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7.5 環境保護。
災害發生地政府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
進行清除。
7.6 防汛搶險物料補充。
針對當年防汛搶險物料消耗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及時補充到位。
7.7 災后重建。
災害發生地政府組織有關部門盡快開展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
7.8 防汛防臺抗旱工作評估。
縣防汛指每年應針對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和環節進行定性和定量的總結、分析、評估;總結經驗,找出問題,從防洪抗旱工程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以及防汛防臺抗旱工作的各個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進一步做好防汛防臺抗旱工作。
8 其它
8.1 名詞術語定義。
(1)洪水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洪水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洪水計算和成果整理,以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洪水后可能淹沒的范圍和水深,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量級洪水可能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2)干旱風險圖:是融合地理、社會經濟信息、水資源特征信息,通過資料調查、水資源計算和成果整理,以
地圖形式直觀反映某一地區發生干旱后可能影響的范圍,用以分析和預評估不同干旱等級造成的風險和危害的工具。
(3)防御洪水方案:是有防汛抗洪任務的縣級以上政府根據流域綜合規劃、防洪工程實際狀況和國家規定的防洪標準,制定的防御江河洪水(包括對特大洪水)、臺風暴潮災害等方案的統稱。
(4)抗旱預案:是在現有工程設施條件和抗旱能力下,針對不同等級、程度的干旱,而預先制定的對策和措施,是各級防指實施指揮決策的依據。
(5)抗旱服務組織:是由水行政主管部門組建的事業性服務實體,以抗旱減災為宗旨,圍繞群眾飲水安全、糧食用水安全、經濟發展用水安全和生態環境用水安全開展抗旱服務工作。其業務工作受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上一級抗旱服務組織的指導。
(6)緊急防汛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規定,當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證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或者防洪工程設施發生重大險情時,有關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布進入緊急防汛期。在緊急防汛期,防指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權在其管轄范圍內調用物資、設備、交通運輸工具和人力,決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礙物和其他必要的緊急措施;必要時,公安、交通等有關部門按照防指的決定,依法實施陸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7)非常抗旱期:當干旱嚴重影響城鄉居民生活、生產和生態環境遭到破壞時,縣級以上防指可以宣布進入非常抗旱期,并報告上級防指。在非常抗旱期,各級政府應當堅持“先生活、后生產,先節水、后調水”的原則,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縣級以上防指應當組織有關部門采取下列應急供水措施:一是臨時設置抽水泵站,開挖輸水渠道;二是應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三是應急性跨流域調水;四是實施人工增雨作業;五是對人畜飲水嚴重困難地區臨時實行人工送水;六是其他應急性措施。采取以上措施,涉及跨行政區域的,應當報共同的上一級政府批準;旱情解除后,應當立即停止臨時應急取水行為。
(8)保證水位:汛期堤防及其附屬工程能保證安全運行的上限洪水位。
(9)警戒水位:是指在江、河、湖泊水位上漲到可能發生險情的水位,是防汛部門規定的江河堤防需要處于防守戒備狀態的水位。
(10)本預案有關數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8.2 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由縣防指辦負責管理,定期組織成員單位和專家進行評估,視情況變化對本預案作出相應修改,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各鄉鎮、街道政府根據本預案制定防汛防
臺抗旱應急預案,縣防指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制定部門、單位防汛防臺抗旱預案,并報縣防指辦備案。
鄉鎮(街道)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報縣防汛防臺抗旱指揮機構批準執行。同時指導并督促城鎮社區、行政村和企事業單位、學校根據實際需要制定防汛防臺抗旱預案。
防洪工程主管部門制定所屬水庫、重要堤防的險情應急處置預案,報當地政府和有管轄權的防汛指揮機構審批。
8.3 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委、縣政府或縣防指予以表彰;對防汛防臺抗旱工作中玩忽職守造成損失的,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8.4 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縣政府辦公室負責解釋。
8.5 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此前印發的武義縣防汛防臺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不一致的,按本預案執行。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9
為做好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保證抗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減少水、旱災帶來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水法》、《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鎮范圍內水、旱、地質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置,包括干旱、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潰堤(壩)、河道堵塞、危房倒塌、學校和集鎮防洪以及供水危機等自然災害。
二、工作目標及基本原則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國家和人民群眾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用水,維護社會穩定,盡力做到不倒一壩,不潰一堤,不損一站(房),不死一人。
(二)基本原則
1、立足預防,主動防范。把洪澇干旱災害的預防管理放在防災減災工作的中心環節,密切監測雨情、水情、旱情、險情和災情,認真做好各項防范工作。
2、分級負責,加強督查。洪澇干旱災害按行政區域實行屬地管理,以各村委會為主進行處置,并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鎮各有關單位積極支持和指導、督促各村的應急處置工作。
3、科學調度,保障安全。認真分析洪澇干旱災情的'發展和防洪抗旱工程現狀,科學調度,優化配置,保障安全。
4、果斷處置,全力搶險。一旦發生重大洪澇干旱災害、地質災害和水利工程險情,應迅速反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全力搶險救災,盡最大努力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防汛抗旱指揮部
鎮成立防汛抗旱指揮部,由鎮長任總指揮,分管副鎮長任第一副總指揮,班子成員任副總指揮,鎮綜合辦、水務站、安監站、派出所、民政辦、農業服務中心、交管站、綜治辦、司法所、財政所、國土資源所、林業環保站、電管所、村鎮規劃所、科教文化中心、中(小)學、衛生院、村委會等負責人為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分管領導兼任辦公情和旱情的監測預報及全鎮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工程建設;保障農村居民安全飲水。
5、鎮派出所:依法打擊造謠惑眾和盜竊、哄搶防汛抗旱物資以及破壞防汛抗旱設施的違法犯罪行為;處置因防汛抗旱引發的群眾性治安事件;協助組織群眾從危險地區安全撤離和轉移。
6、交管站:保障因汛情所造成的水毀道路的及時修復,確保道路暢通。
7、民政辦:組織、協調災后救助工作;核查災情,發布災情及救災工作情況,及時向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提供災情信息;管理、分配救災款物并監督檢查使用;組織、指導和開展救災捐贈等工作。
8、財政所:組織實施全鎮防汛抗旱經費預算;根據有關部門和村鎮提出的申請,會同鎮防辦在年度預算內審核下撥防汛抗旱經費,并監督使用。
9、國土資源所:指導并監督全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的建設與運行;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
10、農業服務中心:指導農業防汛抗旱和災后農業救災、生產恢復及農業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農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子、化肥、農藥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指導防汛抗旱和災后畜牧業救災、生產恢復及養殖系統的防洪安全;負責災后恢復畜牧業生產和抗旱所需種苗、飼料等物資的組織供應與技術指導;組織獸醫開展牲畜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1、林業環保站:協調防汛木材的供應,組織做好林區防汛管理工作及環保工作。
12、衛生院: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預防控制和醫療救援工作;及時向鎮防指提供水、旱災區疫情和防治信息;組織醫療衛生單位和醫療衛生人員開展防病治病,預防和控制疫情的發生和流行。
13、中(小)學:負責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防止洪澇災害,搞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培訓,發生險情組織學生安全撤離。
14、村委會:負責本轄區的防汛抗旱工作,對所涉及的范圍目標要制定詳實的防汛抗旱預案,在汛期要加強巡查,及時排查出險情進行整改;遇到重大險情按照預案邊處理,邊及時上報,確保人員生命安全。
所有成員單位的一把手為第一責任人,具體負責人員為直接責任人。責任人要加強巡查力度,并將檢查情況每月26日前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
四、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山洪災害預警
建立山洪災害易發區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觀測措施和汛期值班巡邏制度,一旦發現危險征兆,立即向周邊群眾報警,并報鎮防汛抗旱指揮部。
(二)干旱災害預警
鎮防汛抗旱指揮部針對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因地制宜,落實預警措施。建立健全旱情監測網絡和干旱災害統計,隨時掌握旱情災情,并預測干旱發展趨勢,根據不同干旱等級,提出相應對策,為抗旱指揮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0
為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提高應對特大洪澇干旱災害的能力,及時、高效、有序地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結合社區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努力實現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轉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防汛工作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街道統一指揮,各股室、各社區配合。
3、以防洪安全和轄區倒灌水地域、棚戶區人身安全為首要目標,實行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不斷提高防汛抗洪的現代化水平。
4、堅持依法防汛抗災,實行公眾參與、專群結合、平戰結合,積極參與和支持抗洪救災工作。
二、工作職責
根據有汛報汛、有險排險、有災救災的要求,區域內各有關社區都要圍繞防洪搶險救災開展工作。
社區負責轄區內居民疏散,妥善安置疏散居民的生活,組織居民抗災自救。
三、預防、預警機制
1、汛前準備
(1)防汛搶險物資器材準備。社區按要求做好防汛搶險物資器材儲備
(2)防汛搶險隊伍組織。社區組建搶險隊伍,做到臨戰待命,召之即來,來之能戰。
(3)健全機構,明確責任。每年4月前,調整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名單,實行街道領導班子負責制和社區屬地管理負責原則。
(4)防汛檢查。由社區城管專干負責與區水利局聯系,進行防汛保安檢查;提出處理方案以及度汛措施。
2、不同災害應急響應措施
(1)雨情
根據區防汛安排,本區24小時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向街道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24小時降雨達100毫米以上,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電話報告,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將匯報情況備案存檔。
(2)水情
當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時,社區防汛領導小組領導開始進入24小時防汛值班。社區防汛抗旱指揮部上崗,按街道指揮部安排,對轄區和部分單位進行局部動員,做好人員、財產轉移與搶險準備。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6米,1小時內降雨達50毫米以上,社區工作人員分頭下到各居民小組指揮抗洪。
水位達到57米時要進行全面動員,社區所有工作人員,要下去檢查了解汛情和指導有關單位的抗洪工作。
湘江水位衡陽站達到59米(城區達到50年一遇洪水,堤防設施已超過當前運行能力),或日降雨達到200毫米以上(特大暴雨),搶險隊員進入一級戰備,保證隨時出動。所有單位必須做到無條件服從街道防汛指揮部調遣,盡一切努力減輕災害損失。
(3)險情
凡發生險情,如轄區出現倒灌水內澇地域、棚戶區安全險情,要立即向上級報告,并及時組織力量排險。
(4)災情
汛期,社區了解災情后,要在第一時間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電話報告。對災情不祥的,要邊報告、邊收集、邊繼續補充。2小時之內以書面形式上報。內容包括基本情況、災情態勢及搶險情況。
四、抗旱方案
1、遇干旱天氣,各村及時上報旱情,堅持災情報告制度。鄉上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信息暢通。
牽頭領導:譚肖梁其紅職責單位:各村委、黨政辦
2、特大旱情發生后,及時送水、送藥品等抗旱物資。
牽頭領導:向承忠職責單位:財政所、社會事務辦、水利工程管理所
3、旱情嚴重時,做好疫病防治工作,隨時了解疫情并采取檢疫應急措施。
牽頭領導:高秀珍職責單位:衛生院
4、遇到突發事件,引發糾紛,打架斗毆,及時到位制止、調解。
牽頭領導:毛磊職責單位:派出所、司法所
五、紀律與獎懲
1、紀律
防汛期間,防汛有關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不得出現空缺崗現象。要加強對雨情、工情、水情等情況的統計,并及時上報。對工程出現的險情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搶護,確保工程安全。加強防汛值班,做到晝夜有人接聽接收電話、傳真,確保暢通。
對不到崗到位的,不履行防汛職責的,一經查出,將按防汛工作紀律論處。對出現險情、災情不及時采取措施、不及時報告或者出現漏報、錯報的',根據情節輕重按防汛工作紀律處罰當事人和主要負責人,對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后果的當事人和主要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2、獎勵
對表現突出的予以適當的精神或物質獎勵。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1
為了做好防范和處置因暴雨、干旱等造成的各種自然災害,采取爭取有效的防御措施,保證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高效有序的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穩定,特制定20xx年防汛防旱應急預案,具體資料如下:
一、基本情景
全鎮下轄11個行政村、185個村民小組,總面積56平方公里,耕地面積3、8萬畝,總人口2、78萬。防汛防旱分4個主屬聯圩、2個附屬圩區,即:西南聯圩、東南聯圩、東北聯圩、西北聯圩、營西附屬圩、幸福附屬圩。聯圩總長62、82公里,現有圩口閘97座,排澇站15座,排澇總動力2175千瓦,排澇總流量58立方秒,排澇模數到達1、035m3s?km2,地面平均增高2、7米,警戒水位2、2米,閉口水位2、6米。1991年我鎮歷史最高水位達3、34米,根據現有防洪本事擋排可達3、5米水位。
二、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預防為主。防汛防旱工作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到居安思危,常備不懈,以防為主,防抗結合。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防汛防旱工作在鎮防汛防旱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實行一把手負責制,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按照行政村實行屬地管理,各行政村是基層防汛防旱工作的職責主體。
3、依法應對,科學調度。堅持依法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實行公眾參與,干群結合。防汛防旱和搶險救災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兼顧一般,科學調度、優化配置,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4、快速反應,部門聯動。發生洪澇旱災和水利工程險情時,鎮政府迅速響應,各有關部門迅速行動,及時、高效地開展預防和應急處置。
三、防汛應急預案
1、聯圩閉口方案
(1)當水位到達2、5米,上游閘門全部下閘。
(2)當水位達2、7米時,下游閘門全部關掉。
2、排澇動力方案
(1)當水位到達2、3米時,所有排澇站排澇動力設施做好調試出水準備工作。
(2)當水位到達2、7米時,所有排澇站全部運轉預降水位要求掛坎0。5米以上,以確保汛期日降雨量200毫米,48小時內能順利排出。
3、河道清障方案
(1)汛期到來時,根據市防指辦通知要求做好清除河道內魚籪、網箔等行水障礙物準備工作。
(2)當水位到達2、5米時,對全鎮各分圩河河內的捕魚設施障礙物進行強制拆除。具體實施由搶險突擊隊來實施,水產、水務、公安、供電部門牽頭配合。
四、防旱應急預案
1、農田灌溉期在外河水位0。8米以下,確保河道水位正常,排灌站能及時抽水灌溉。
2、在外河水位0。6米以下,確保農田灌溉及時、有效,保證農作物不受損失。
3、當水位在0。4米左右時,部分流動機船無法抽水時,各行政村自發組織疏通水系,確保灌溉。水位再有下降趨勢時,實施二級翻水。
五、防汛防旱職責
鎮防汛防旱指揮部:負責防汛搶險的領導和指揮工作。
鎮防汛防旱分指揮部:各分指揮部根據各聯和附屬圩的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處置方案,異常是圩堤的險工患段和莊圩做好相應的物資儲備。
人武部:負責組織應急防汛防旱搶險隊伍參加防汛、防洪救災工作。
監察室:負責監督各行政村、各單位的防汛防旱工作。
財政所:負責保障防汛防旱資金及時到位。
水務站:負責防汛防旱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時通報汛情、旱情,做好防汛物資的儲備和保管,確保排澇站運行正常。
集鎮辦:負責集鎮區域內防汛工作。
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統計、收集和上報農副業受災情景,制定農業抗災補救措施,做好水系清障工作,協助水務站維護泵站運行。
工業服務中心:負責工業企業的防汛救災工作。
廣電站:負責宣傳防汛防旱工作。
供電所:負責防汛防旱,保障電力設施安全運行。
供銷社:負責防汛防旱物資前期定購工作。
民政辦:負責受災統計上報及救災工作。
各行政村:負責組織協調本行政村范圍內防汛防旱工作,組織搶險救災人員,落實防汛防旱期間的值班,統計核查災情并及時上報。
各分指揮部、行政村、單位部門要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工作任務和時光要求,全力以赴做好防汛防旱工作。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2
為了使我校防汛抗旱工作逐步走向正規化、規范化,有效預防洪水和干旱給我校帶來不必要的損失,確保全校師生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總則
1.堅持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精神,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對可能發生的災害采取有效的防御、救災措施;把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確保學校師生員工安全。
2.學校實行防汛期領導負責制,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堅持以預防為主,對可能發生的災害,學校配合上級相關部門進行自查、自防、自保、自救。
3.根據《水法》、《防洪法》、《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國家、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并上報教育局備案。
二.防汛應急預案內容
1.當受洪水影響;或氣象臺發布暴雨警報,黔江河水達到警戒水位時,啟動本預案。
2.當暴雨襲擊或市有關部門發布緊急警報時,學校汛期搶險應急領導小組要立即召開防汛緊急會議進行緊急部署。各部門和有關人員要按各自的職責進入工作崗位。暴雨和洪水過后,總務部門要及時對校舍進行清掃和消毒處理,預防傳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3.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要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
4.當遇到暴風雨襲擊,學校校舍樓房倒塌時,學校應及時把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防汛工作辦公室,及時查明是否有人員被困。如發現人員被困,要火速組織營救,并做好傷員的搶救工作。學校根據校內的地質環境、低洼地帶、操嘗校舍和易發生倒塌地方進行全面排查。凡有安全隱患的,要立即轉移到安全地方。必要時要采取停課等緊急措施,確保師生的生命安全。汛期嚴禁組織學生外出及從事重大活動
三、組織機構
成立由校長為組長其他領導班子為成員的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日常防汛抗旱工作,
四、防汛抗旱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做好日常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和情報傳達。
2.組織指揮學校做好防汛抗抗旱和應對極端天氣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帶來的損失。
3.檢查督促學校做好信息上報,后勤保障、災后自救以及恢復教育教學秩序的工作,嚴防災后發生疫情。
4.保持與氣象臺聯系,了解天氣信息,及時反映和上報本校防汛抗旱工作。
五、防汛抗旱措施
(一)日常工作
1.學校制訂切合實際的防汛抗旱預案,分工明確,責任到人。配備防汛抗旱的必要工具和物資,密切注意氣象部門的汛情通告。
2.加強對全校師生防汛知識的宣傳,通過出校刊、宣傳欄、黑板報等形式,把防汛抗旱的基本知識宣傳到每位師生,提高全校師生防范災害能力。
3.學校要加強檢查和防范工作,要經常保持校園道路,排水設施暢通。對校園內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點檢查,確保地下水道疏通。對校舍墻體、屋面、門窗、電氣,以及圍墻,自行車棚,宣傳欄等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整改。要堅決封閉學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4.要加強對學校的圖書、電教、儀器設備的防護工作,對圖書館、電腦房、實驗室要進行嚴格管理,要特別注意化學藥品的安全存放,切實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二)當接到重汛情預告時
1.當接到防御通知時,領導小組成員要全部進入臨戰狀態,采取24小時的值班工作,及時將有關信息上報。
2.學校要按上級通知精神,立即行動起來,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檢查落實防洪預案的各項準備工作。
3.學校防汛抗旱小組成員要堅持24小時值班,并安排領導帶班,若有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和當地政府匯報。
4.學校要組織搶險小組待命、對易受洪澇、雨水浸蝕的設備、圖書等要做好轉移的準備。要重新檢查學校校舍門窗關閉情況,化學物品保管情況和學校用電安全情況,發現異常馬上整改,堅決把隱患清除在萌芽狀態。
5.切實加強預防管理,嚴防學校重大災情發生。若確實因人力不可抗拒發生重大事故,學校應積極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時馬上上報中心校、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以進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損失降到最低。
(三)救災報災工作
1.學校要密切注意災情動向,災情解除后,應及早向學區和當地政府報告災情損失情況。
2.學校應抓緊組織人員對災后校園大掃除。對被俺的校園,及時請區防疫部門進行防疫消毒處理。對受損較嚴重的校舍門窗、屋面以及圍墻、宣傳欄等,應及時提出整改方案上報,并抓緊落實維修工作,盡快恢復教學工作。
3.抗災救災后,學校應及時進行總結、分析,查清災情損失的原因,吸取教訓,修改預案,并為下次防汛抗旱工作做好各項準備。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3
根據上級會議精神,結合我縣所處地理環境實際情況,堅持“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救”的方針,牢固樹立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準備,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切實抓好防汛抗旱工作,保護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的安全,保障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如下
一、建立組織,加強領導。
防汛抗旱工作,事關大局,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以行政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各部門共同參與,明確具體責任人員,層層落實責任的防汛抗旱組織機構,做到一級抓一級,一級對一級負責。縣交通局成立“**縣交通局20xx年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姚民,副組長:鄭蘭斌、黃士友、張勇;成員:郭靖宇、牛海峰、馮照文、王玉國、朱軍、劉從海、常潁、陳相波、朱波、李新全、王旭、蔣傳俊、黃輝、牛學俊、唐心初。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交通局辦公室,黃士友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朱波、蔣傳俊兼任辦公室副主任。
二、措施到位,保障有力。
1、加大防汛基礎設施檢查力度,確保汛期公路、水路交通運輸安全暢通。本系統各單位要對運輸車輛、船只、公路、橋涵、渡口、渡船、港口等進行全面檢查,切實保障技術狀況良好,拉得出,打得贏。并集中人力、物力和財力,對一些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基礎設施(公路、橋涵、碼頭等)進行搶修加固,對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特事特辦”的原則,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治,及時排險除患,一時難以根治的,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設立醒目的警示標志,加強現場監控,為取得防汛抗旱工作的勝利創造良好條件。
2、對防汛抗旱物資、器材、設備等緊急運輸實行“三優先”,即:優先計劃、優先裝卸、優先運輸。南照淮河公路大橋管理處和s102線**段收費站對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運輸車輛設置綠色通道,要保證優先放行,憑防汛抗旱指揮部頒發的“防汛抗旱運輸車輛通行證”,免收通行費。
3、配備緊急災民疏散運輸及道路物資運輸應急運力,建立汛期災害快速反應機制。為保證受災群眾疏散和防汛救災物資運輸及時到位,按照省、市交通主管部門和縣委、縣政府應急運力配備的要求,從阜陽汽運集團公司**分公司確定12輛每輛30座客車為應急受災群眾疏散;省客**交通運輸有限公司的客車8輛作為預備隊,做好隨時用車的準備工作;從**宏順公路運輸有限公司、匯豐汽運有限公司、交通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各確定10輛貨車為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車輛;從鴻運輪船有限責任公司確定2個托隊為受災群眾和搶險救災物資運輸應急船隊;
從縣地方海事處確定一艘港監艇在汛期對沿淮和潁河渡船及運輸船只進行安全生產監督和檢查;局路橋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組織由50名工程技術人員和修路工人參加的汛期公路搶修突擊隊,公路、橋梁損毀交通中斷時,要立即組織搶修,按照“先搶通、后修復”的原則,集中力量,盡快搶通或制定切實可行的繞行方案,保障疏散災民和運送救災物質車輛能夠通行,確保搶險救災工作有序開展,在任何情況下,都要盡力保持道路暢通;**公路分局和縣鄉公路管理所各確定一輛小車在全縣境內各條公路上巡查,發現險段、險橋及時組織搶修,確保汛期道路暢通。
三、突出重點,強化檢查。
縣海事處、縣運管所要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抓好汛期渡口的安全管理工作。要結合開展“全國安全生產月”和創建“平安交通”活動,重點對轄區內所有渡口、渡船進行安全檢查。對不適航的渡船要堅決取締,要充分發揮鄉管員的作用,要求他們要經常深入渡口進行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向當地政府和海事部門匯報。要督促企業和業主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四、堅持值班制度,確保政令暢通。
在汛期,本系統各單位都要建立每天24小時值班制度和汛期汛情災情值班報告制度。排好值班表,做好值班記錄,上情要及時下達,下情要及時匯報,保障政令暢通。密切關注天氣形勢變化,氣象和災害預警信息。各單位班子成員的手機不準關機,做到隨叫隨到。堅持請銷假制度,不經批準不準擅離工作崗位。認真做好汛期宣傳報道工作,對在防汛抗旱中涌現出來的先進典型人物、事跡及時宣傳報道,促進防汛抗旱工作的順利開展。縣局值班電話:4412252(白天)、4413446(24小時)。本系統各單位將防汛抗旱和值班電話于20xx年6月1日前報縣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4
為認真貫徹落實區防指和區委、區政府防汛抗旱工作重大部署,更好的執行區防指的各項指令,根據“防汛工作統一指揮,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工作原則,結合區發改局工作實際和單位職責,特制定防汛抗旱應急預案。
一、防汛抗旱應急體系及職責任務
(一)成立防汛抗旱領導小組
區發改局成立防汛救災領導小組,小組組長由局主要負責人房強擔任。
領導小組在區防指的領導下安排部署區發改局防汛抗旱全面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房強為防汛抗旱第一責任人,負責統一指揮、協調和組織全局的防汛抗旱工作;副組長胡新軒同志負責協助房強同志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統籌安排;劉緒偉、徐同金同志負責防汛設施、重點工程除險加固規劃及建設的協調安排和監督管理;馮尚根、陳建利、劉宏志同志負責日常防汛抗旱工作和對外發布工作,以上領導小組副組長為防汛抗旱第二責任人。發改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成員為各科室工作人員。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下設災情核查、應急搶險、后勤保障三個專項工作組。
(二)專項工作組成員及職責
1、災情收集核查組
負責人:
成員:
職責:負責災情搜集、現場查勘工作。
2、應急搶險組
負責人:
成員:
職責:負責應急搶險工作。
3、后勤服務保障組
負責人:
成員:
職責:負責做好防汛救災車輛和防汛救災物資調度等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以上人員服從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安排調度,遇特殊緊急情況時,可由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根據工作實際進行調劑安排。
(三)防汛抗旱值班
1、防汛抗旱值班:日常值班由局人秘科負責,聯系電話:;法定節假日外的周六、周日值班由人秘科科長負責,聯系電話:;法定節假日值班參照上報兩辦值班表進行。局應急預案啟動后,從啟動預案當日起執行局防汛抗旱24小時值班人員安排表(附件1)進行輪值,特殊情況由后勤服務保障組上報局領導小組批準后再行調劑。
2、防汛抗旱值班職責:
(1)做好電話接聽的詳細記錄,包括來電時間、單位、姓名、通話內容等。需及時處理和請示的要立即辦理,同時做好記錄。
(2)對上級部門有關防汛工作指示,值班人員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并將工作辦理情況報告上級部門。
(3)對區委、區政府和區防汛指揮部發出的暴雨預警、汛情預警和啟動搶險預案的`信息和命令,值班人員要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
(4)對各鄉鎮(街道)、企業、居民、村民報告的險情、災情,必須認真記錄,如情況屬實,應立即向有關領導匯報,同時報告區防汛抗旱指揮部。
(5)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若臨時有急事需要離開崗位時,必須落實人員頂班并報帶班領導同意后方可離開。
(6)做好交接工作,對當班內所發生的情況,處理結果要記錄清楚,遺留問題,需詳細向接班人交待清楚。
(7)對不認真履行職責,擅離崗位,造成損失和貽誤汛情、災情、防汛指令者,要通報批評。由此給防汛工作造成損失或發生重大事故的,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3、防汛值班時間:應急預案啟動后實行24小時晝夜值班。
4、防汛值班電話:
5、防汛抗旱保障車輛:
二、防汛救災應急預案的實施步驟和終止
汛期中,接到區防汛抗旱指揮部汛情通知后,按如下步驟進行:
(一)值班人員迅速報告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或帶班領導,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或帶班領導組織發改局防汛救災工作。
(二)各領導小組副組長和成員按組長指示,完成自己負責的工作,并經組長同意后及時向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匯報應急預案啟動和實施情況。
(三)應急預案啟動后,區發改局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所有成員立即到局人秘科集合,聽從局防汛救災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
(四)當汛情減除,災情穩定后,所發生的防汛突發事件得到了妥善處置,防汛救災應急預案終止后,及時將應急預案的具體執行情況、災害損失情況、成績經驗和不足等作出總結。
三、物資保障
救災儲備:手電筒50支、雨衣50件。
防汛抗旱應急預案15
依據《市教體系統防汛抗旱工作應急預案》,結合學校工作實際,特制定防汛抗旱處置應急預案。
1、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以防為主,防抗結合,統一指揮,科學防御,全民動員,協同應對,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
(2)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發生突發自然災害后,遵循“屬地管理”原則,在當地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并及時報告市教體局。
(3)學校主要領導負責制,統一指揮、分工協作,最大程度保障職工、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4)部門聯動,協同應對,科學調度,依法防控,有效應對水旱臺風災害,依法開展防汛抗旱和搶險救災工作。
(5)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領導、人員、物質、經費等方面,強化保障措施,提高工作效率。
2、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1)成立學校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
成立由校長任組長、分管副校長任副組長、有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學校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領導小組。必要時成立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指揮部,總指揮由校長擔任,值班人員由指揮部成員及教職工輪值。
(2)明確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①在局防組領導下,指導督促學校防汛抗旱防臺風和搶險救災工作。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值班,與氣象、水利等部門保持聯系,了解動向、降雨量等情況;
②貫徹執行上級指揮命令,組織制訂學校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預案;
③做好學校防汛檢查,組織防災減災教育宣傳,開展好防汛抗旱防臺風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
④做好校舍維修加固、教學設備儀器防護、網絡設施安全等工作;組織做好重大活動安全工作;遇到重大災情時統一下達停工停課、師生轉移等命令;
⑤做好災區搶險自救和災后處置救助工作,組織開展災情調查統計,并向上級部門報告。
3、災害分級
按照防汛抗旱災害的影響范圍和嚴重程度,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Ⅳ級)、較重(Ⅲ級)、嚴重(Ⅱ級)、特別嚴重(I級)四個預警級別,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紅色表示。具體防汛災害達到級別以市政府防總通知為準。
4、預防和預警機制
(1)平時預防預警機制
①學校開展防汛抗旱防臺風知識宣傳教育,納入安全教育課程,開展防汛抗旱防臺風安全教育演練。
②開展防汛抗旱防臺風工作自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③防災害預警。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值班,與氣象、水利等部門保持聯系,了解動向、降雨量等情況,針對可能出現的山洪、滑坡、泥石流、江河洪水、內澇等災害,研究防御對策,及時發布信息。加強對災害隱患部位的巡查,必要時采取預警、轉移師生和財產等措施。
(2)災害發生前的應急反應
政府發布洪水、臺風災害預報后,學校即可宣布預報區進入預備應急期。應急反應包括:
①根據當地政府統一部署,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并檢查落實預案的執行情況;
②按照當地政府統一部署,發布躲避通知,必要時組織職工、師生避災疏散;
③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災情監測工作;
④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救援、搶救和醫療救助等工作;
⑤督促檢查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⑥防止自然災害謠傳或誤傳,保持社會安定。
(3)災害發生后的應急反應
洪水、臺風災害發生后,在當地政府統一部署下,學校負責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災害等級,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預案。
①Ⅳ級(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到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6級以上,市氣象臺發布臺風藍色預警信號;上級指示要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學校組織24小時值班,領導帶班,加強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報市、局防汛抗旱指揮部。學校組織力量清疏排水設施,保證排水暢通,加強對臨時建筑、建筑工地、邊坡基坑、地下工程、危房的巡查,通知人員做好避險準備。
②Ⅲ級(較大事件)應急響應:
24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到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8級以上,市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信號;6小時內可能或已經受到暴雨影響,市氣象臺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信號;上級指示要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領導小組到位指導工作。做好學校防雨準備,暫停室外教學活動。市氣象臺發布臺風黃色預警信號時,學校停課,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已到校的學生。通知在建工程停止作業,加固或拆除有危險的`設施;通知有關單位、人員撤離危險區域,疏散學校低洼區域易浸物資,避免財產受損。已被民政部門設定為臨時避險場所的學校應開放,協助做好災民安置和賑災救濟工作。市、鎮兩級搶險救援隊伍集中待命,隨時準備投入搶險救災。
③Ⅱ級(重大事件)應急響應:
2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到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10級以上,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3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到暴雨影響,降雨量50毫米以上,市氣象臺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上級指示要求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領導小組組長到位指揮,全面部署防災救災工作。學校主要負責同志、責任人到崗,啟動應急預案,落實搶險隊伍和救災物資,對隨時出現的險情災情,做到隨調隨到,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橙色預警信號時,安排學校停課,學校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已到校的學生。
④Ⅰ級(特別重大事件)應急響應:
發生超標準洪水,堤、壩、涵、閘、路、橋等重要基礎設施出現險情或潰決、坍塌;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到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12級以上,市氣象臺發布臺風紅色預警信號;3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到暴雨影響,降雨量100毫米以上,市氣象臺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上級指示要求啟動Ⅰ級應急響應。
學校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進入應急待命狀態,隨時根據上級指令投入搶險救災工作。市氣象臺發布臺風或暴雨紅色預警信號時,安排學校停課,指派專人負責保護已到校的學生。
(4)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發出潰決警報和公布安全轉移方案后,按市教體局通知要求,學校防汛抗旱指揮部首先發出潰決警報和公布安全轉移方案,同時上報市教體局。學校迅速組織淹沒或危險區域內的人、財、物轉移,必要時直接向轄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請求援助,同時報告主管部門。
(5)配合市防汛抗旱辦公室,做好對學校組織運力、安排調度車輛、保證人員和搶險救災物資的運送工作。
(6)學校組織力量配合公安、交警,疏散人員、維護交通秩序,保持搶險現場交通通暢和秩序穩定。
(7)配合衛生部門做好對學校組織醫療救護隊、開展現場救護和衛生防疫工作,及時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
5、災后應急措施
在當地政府統一指揮下,首先做好學校搶險救災及自救、互救,同時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如下工作:
(1)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
(2)醫療救護與衛生防疫。協助衛生部門組織力量搶救傷員,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協助有關部門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
(3)城市基礎設施搶險與應急恢復。協助交通部門恢復被毀壞的公路和有關設施;協助電信部門恢復被破壞的通信設施,保障通信暢通;協助電力部門恢復被破壞的電力設施和系統功能,保證災區用電供應;
(4)糧食食品物資供應。協助有關部門調運食品與物資,保障災區生活必需品的供應;
(5)維護社會治安。配合公安、武警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
6、保障措施
(1)信息保障。建立突發事件信息收集、報送、處理運行機制,確保信息安全暢通。
(2)物資保障。建立處置突發事件物資儲備,保證物資、器材完好、可用。
(3)資金保障。建立應對突發事件專項資金,專款專用。
(4)人員保障。建立應急預備隊,主要由安全保衛、醫療衛生和維護穩定工作等部門人員組成。
(5)培訓演練保障。開展應急處置隊伍的技能培訓,定期進行應急模擬演練,提高協同作戰和快速反應能力。
7、善后和恢復
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處置完成后,工作重點從應急處置轉向善后和恢復,及時開展補救工作,積極做好善后工作,降低自然災害損失,盡早恢復正常教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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