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用4篇]
在平時的學習、工作或生活中,難免會發生一些不在自己預期的事件,為了控制事故的發展,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應急預案。那么優秀的應急預案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關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關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1
為切實加強實驗考試的安全工作,確保我校實驗考試安全平穩順利進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要求,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
副組長:x
成員:x
二、主要職責
(一)組長負責部署、檢查應急工作落實情況,向縣鎮有關領導報告重大事宜。
(二)副組長協助組長工作,具體指揮處理突發事件,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
(三)組員應熟悉預案,堅守崗位,遇有突發事件要正確判斷,及時報告、恰當處理,將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一)火災事故應急處置
1、考場發生火災,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自行撲救或立即撥打“119”報警電話(報告起火方位、燃燒物的性質、火勢蔓延情況、人員被困情況、最佳疏散通道等,派人到考點大門口引導消防車進入火場),并迅速向校內主考報告,再由主考向縣考務辦報告,同時對人員進行安全轉移或疏散。如果有傷員,及時撥打急救電話“120”進行搶救。
2、學生在進行實驗過程中,因操作不當而引起火災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由主任監考協同監考員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施救,組織好學生有序撤離考場;主任監考要及時向考點主考報告,視火情撥打“119”報警電話。
3、如果是腐蝕性試劑引起的火災,除鹽酸、硫化鈉、硫化鉀、堿類、有機酸等可采取用霧狀水滅火外,其它品種均不能用水,只能用干沙土、二氧化碳用于滅火,且撲救人員應配備防護用品。
(三)考試過程中人身意外傷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中,因腐蝕性化學試劑引起傷害,主任監考應及時報告主考,由主考通知醫務人員和實驗員,采取以下措施:先將被侵蝕的衣服脫去,如果眼睛或皮膚腐蝕可用清水沖洗,保持濕潤,絕對不可用棉花擦洗,以防傷勢擴大,嚴重者撥打“120”求救。如果是在制取氣體實驗中,因試管質量差或考生操作不當,引起試管爆炸考生被傷害,主任監考應立即報告,由醫務人員妥善處理。視傷情撥打“120”求救電話,送醫院救治。
(四)考場內空氣有異味的處置
考生在實驗考試過程中,特別是化學實驗易散發有害氣體,如果通風條件差,易導致空氣出現異味,使人產生頭痛、嘔吐等癥狀,直接影響考試的順利進行。各考點在考試前,對考場的通風設備要進行排查,發現問題,必須立即認真整改。如果發現場內空氣質量差,主任監考應盡快查明空氣污染原因,及時采取有針對性措施,或打開窗戶,或調整實驗室內的排風設施,把有害氣體排出,保持場內外空氣對流暢通。
(五)涉考人員多人生病的處置
涉考人員中若有多人患嘔吐、腹瀉等食物中毒跡象的疾病,應及時向值班醫生報告。醫生通過詢問病史和檢查,初步確定是否為食物中毒。若初診為食物中毒或多人出現類似癥狀:
一是向主考報告,并由主考向考區領導報告;
二是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援應急預案》立即展開救治,向衛生防疫部門報告,盡快將病人送到醫院治療;
三是對炊事人員、餐具、可疑食物、病人排泄物進行檢驗,查明病源,進行消毒隔離等必要措施。如果在考試過程中暴發傳染病,考點應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工作,進行考點隔離、人員隔離或者采取衛生防疫部門要求的其他措施,防止病情擴散。
(六)其他問題的`處置
如遇監考員或其他工作人員受到恐嚇或人身威脅、集體舞弊、考場秩序混亂失控、重大不測事件等,在采取有效措施的同時,第一時間上報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領導,分級負責
在校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的管理機制,各相關科室緊密配合,穩慎對待,妥善處理,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害
所有考務人員要切實履行管理和服務職能,保護考生的生命安全,維護考試工作正常秩序,依法規范應急管理工作,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努力將損害和影響減少到最低程度。
(三)正確引導,沉著應對
加強宣傳教育,及時發布準確信息,正確引導輿論,慎用強制措施,防止矛盾激化。加強培訓演練工作,提高考試工作人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做到正確判斷,科學決策,提高應急反應行動的及時性和有效性。
關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2
一、指導思想
根據公安河東分局內保科的工作要求,為有效防止各種突發事件和維護我校安全穩定,保證學校教育教學秩序順利進行,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師生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全面提高應對恐怖和暴力能力,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校園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二、組織機構
1、組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總務主任、德育主任
組員:全校教職員工
財產安全管理小組:
組長:出納組員:班主任老師
綜合治理安全小組
組長:會計組員:男教師
教學安全小組
組長:教導主任組員:全校教師
2、工作職責
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要在事故現場指揮救援行動,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匯報和請求援助,同時向河東區教育局“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及時報告。要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揮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護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一)校園內犯罪分子持刀行兇事件應急預案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集結優勢力量阻止犯罪分子行兇。
1、獲得事件信息的任何人都應當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學校領導報告,并同時撥打110報警。
2、值班干部或任何工作人員立即組織現場人員,迅速建立警戒線,使犯罪分子無法靠近學生,防止事態擴大。
3、應急領導小組宣布學校進入全面應急狀態,立即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4、集結優勢力量,攜帶防衛器械,與犯罪分子周旋勸阻與制止犯罪行為,為警方援助贏得時間,在有利條件下設法制服犯罪分子。
5、盡快把所有學生和無關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
6、救護受傷學生和其他傷員。
7、實施事件現場警戒,阻止無關人員進入學校,維護現場秩序,防范別有用心的人肇事,引導外部救援人員進入事件現場。
8、事件發生后,學校應即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二)校園內發現可疑人物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迅速采取措施控制可疑人物
1、在校園內發現形跡可疑,四處游蕩,可能作案的可疑人物,在場人員都應當立即向值班干部和校領導報告。
2、學校保安人員和領導指派人員要立即對此人進行詢問,同時把他的行動限制在局部區域內。
3、若此人自述進入校園的目的明顯缺乏可信度,無人證、物證可以證明,甚至說話前后矛盾,蠻不講理,保安人員應當將其帶入辦公室進行進一步盤問。
4、若有證據表明此人是危險人物或犯罪嫌疑人,應立即打110報警由警,由警方帶走作進一步調查。
5、若可疑人物在盤問時奪路逃跑,單位人員應當將其相貌、身高、衣著及其它特征和逃走方向向警方報告,同時,學校應當做好此人再一次闖入校園作案的思想準備和預案準備。
6、在整個過程中,學校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范可疑人物使用暴力,要確保周圍人員的安全。
7、學校應把事件情況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三)校園內發現可疑物品的應急程序
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傷害事故
1、收到可疑郵包或發現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要在第一時間向值班干部和領導報告。
可疑物品是指:物品外表、重量、氣味可疑,不是本單位的物品,也從無看到過此種物品不知此物品有何用途,為何會擺放在學校某處。
2、發現可疑郵包和可疑物品的任何人員,都不應當試圖打開或隨意擺弄它,要禁止在周圍唄煙或使用手機,對講機或發動機動車輛等。
3、學校應當指定有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員進行初步鑒別,判斷是不是危險物品,若不能排除危險物品,應立即打110報警請警方專業人員進行檢測和處理。
4、若可疑郵包和物品被警方確定為危險物品,學校應立即在其周圍設置警戒線,無關人員應立即撤離,并采取嚴密的防范措施。
5、學校應當配合警方組織人員在校園其它區域搜尋檢查,確定在校園內是否還有其它可疑物品。
6、學校配合警方開展各項處理工作,并及時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四)飲用水污染事件處理辦法
發現學校飲用水污染,要緊急對水源進行有效隔離,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同時組織相關人員對中毒者進行救治。
(五)校園爆炸事件處理辦法。
學校發生爆炸事件后,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救援,并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及時設置隔離帶,封鎖和保護現場,迅速疏散師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繼發性危險,防止次生事故發生。要認真配合公安消防部門做好物證搜尋、排除險情工作,防止再次發生爆炸事故。
(六)火災事故處理辦法。學校發生火災事故,第一時間全力組織師生疏散和自救工作,同時立即向119指揮中心和領導小組報告,安排人員配合消防部門組織救人和滅火搶險工作。同時配合醫療機構妥善安置受傷人員。
(七)食物中毒事件處理辦法。學校發生師生食物中毒事件,立即向衛生部門和領導小組報告,并迅速組織人員將中毒者送至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關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3
一、目的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活動中的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建立一套健全的應急方案,確保組隊參與暑期社會實踐活動順利開展,保障參與師生的生命安全,參照《湖北民族學院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二、突發事件分類
(一)一般性突發事件:
(1)由于飲食衛生或天氣變化等導致實踐團隊成員身體不適;
(2)由于交通安全(例如:交通事故、行進當中摔倒等)出現輕微交通事故,造成實踐團隊人員皮外傷的.;
(3)在從事實踐工作過程中出現糾紛(如爭吵、打架等)造成實踐活動無法開展或成員出現皮外傷;
(4)在從事實踐活動中遇到自然災害(如洪山,地震、滑坡、病疫)造成人員輕微受傷;
(5)其它事故(如水、電、火等意外)造成人員輕微受傷。
(二)較大突發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實踐團隊成員在實踐過程中患常見病或受輕度傷害的事件,或因遇到自然災害導致被困。
(三)重大突發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實踐團隊成員在實踐過程中患突發急性病病危或受重傷的事件。
(四)特大突發性事件:
一般性事件中造成實踐團隊成員在實踐過程中死亡的事件。
三、處置措施
(一)一般性突發事件:
團隊做好充分準備,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工作,并配備可以預防和治療常見身體不適和輕微受傷的日常藥物,出現此類事件,團隊成員要齊心協力,相互幫助共渡難關。
(二)較大突發性事件:
出現此類事件,團隊負責人可以根據情況終止社會實踐活動,需要聯系交管或公安部門的,應與當地110或交管部門取得聯系,將病患送到附近醫院進行相應治療,待病情好轉后再行開展實踐活動,并及時聯系校應急工作組。
(三)重大突發性事件:
出現此類事件,團隊負責人立刻終止實踐活動,立刻聯系當地120,將病患馬上送到附近醫院進行搶救,需要聯系交管或公安部門的,應與當地110或交管部門取得聯系,并及時聯系校應急工作組,迅速報告給副組長。
(四)特大突發性事件:
出現此類事件,團隊負責人立刻終止實踐活動,立刻聯系當地110,與交通安全相關的立刻聯系當地交管部門,立刻聯系校應急工作組,迅速報告應急工作組組長。
關于突發事件應急預案4
一、應急處理指揮機構
二、突發事件報告程序
(一)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系統,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實事求是”、“及時、準確和逐級上報”的原則。
(二)應急事件報告范圍、時限
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涉外籍人員死亡的交通事故必須在2小時內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發生其它重大交通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故,于事發后6小時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三)突發事件應急報告內容
(1)事件突發的時間、地點、事件類型、經過,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況,以及事發的環境、道路狀況等因素。
(2)事件現場搶救、救治及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3)事件發生的原因、性質、責任、教訓及采取的措施。
三、突發事件應急指揮
發生突發事件后,立即啟動應急指揮系統,組織指揮搶撿救援行動,準確掌握事故與事件的情況變化,及時調配、部署、協調應急行動,組織好各組之間的協調、配合行動,提高應急事件處理能力和效率。
四、應急車輛和設備儲備
公司所有的工作用車(含小轎車、專用備班客車),作為應急車輛儲備要隨時聽從指揮奔赴現場,必要時,總指揮、副總指揮可隨時根據需要調動線路待班車(含正常營運的短途客車),參加應急事件處理與救援,考慮因旅客運輸車輛中途故障等原因,又很難在中途在較短的時間內排除故障,除及時增派備用車輛運輸中途旅客外,應配備必要的機械設備(如托拉車輛的硬型拉桿,易移動的機械式手動吊車、千斤頂、安全保護固定支架等設備),必要時可請示公安交警,車輛保險機構的故障施救車輛與設備及時參加救援,保證旅客、車輛及時得到救助。
五、應急事件處理原則
(一)救人高于一切。
(二)施救與報告同時進行,逐級報告,就近施救。
(三)局部服從全局、下級服從上級。分級負責,密切配合。
(四)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防止和減輕人身傷亡。
六、應急事件處理職責、措施
總指揮:是應急事件實施的指揮者,對上級應急組織負責,在緊急情況下有權做出應急事件的實施決策和統一指揮。
副總指揮:在總指揮的領導下工作,協助總指揮做好應急救援的指揮工作,在總指揮離位的`情況下,履行總指揮的職權。
應急通訊組:負責日常和應急狀態下的信息收集、傳遞以及各種指令的接收和下達。
應急搶險組:負責組織協助有關部門對應急現場的搶救,配合有關部門對事件原因調查處理。
應急保障組:負責應急狀態下的物資運輸和后勤保障。
應急救護組:負責組織應急狀態下的人員疏導,協助醫療部門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
應急電話: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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