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東莞規定的職工最低工資是多少?
日前,東莞市人民政府發布消息,調整全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將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由每月1310元提高到1510元。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
以下為通知全文: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府直屬各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最低工資規定》(勞動保障部令第21號)和《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調整我省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粵府函〔2015〕20號)精神,結合我市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決定將我市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510元/月(折算為8.68元/小時),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調整為14.4元/小時。調整后的企業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從2015年5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