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內調劑
1.校內調劑對象:
①高于學校分數線的一志愿學術型考生,經復試排名未能被一志愿專業錄取,可選擇校內調劑。
②高于國家分數線但低于學校分數線的學術型專業一志愿考生,可選擇自愿復試,但不參加一志愿專業排名,選擇校內調劑。
2.可接收校內調劑專業:
學術型經濟類(西方經濟學、國民經濟學、區域經濟學、金融學、產業經濟學、統計學)考生可根據其意愿調劑到學術型經濟學其他專業或專業學位經濟類專業;
學術型管理類(會計學)考生可根據其意愿調劑到學術型管理類其他專業或專業學位資產評估專業;
生源充足的專業將不接收校內調劑考生。
3.校內調劑安排:
考生在資格審查時可現場填報三個調劑志愿,復試結束后按照總成績及調劑志愿進行校內調劑。
二、校外調劑
1.校外調劑要求:
校外調劑考生第一志愿專業應與調劑專業相同或相近,初試分數原則上要高于我校復試分數線10分以上;對社會生源不足的專業,如計算機應用技術、管理科學與工程(不含金融工程方向),要符合該專業國家分數線要求。
2.校外調劑安排:
①經過校內調劑后,我校將在研招網對仍有調劑名額的專業限時開通調劑系統,考生請隨時關注研招網。沒有調劑名額的專業將不接收校外調劑考生。
②根據校外調劑名額,通知符合條件的考生參加復試,并按照復試后總成績進行排名,依次錄取。
③調劑復試安排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