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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考研復試錄取辦法

    發布時間:2017-04-11 編輯:張莉

      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已經公布了2016年考研復試錄取辦法,下面是小編搜集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了解。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生源質量和培養質量的基礎環節。根據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文件精神和要求,結合我院碩士生培養學科和培養工作實際情況,本著科學選拔、公平公正、全面考查,保證質量、擇優錄取、寧缺勿濫的原則組織復試工作。

      1、復試原則

      復試錄取工作堅持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勿濫的原則。

      2、復試考生的確定及復試比例

      ①復試分數線

      根據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要求,結合我院考生上線情況,我院2016年考研復試分數線確定如下:

      各專業全國統招非定向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滿分100分的單科(政治、外語)≥50分,滿分為150分的單科(數學二、業務課二)≥60分,總分≥285分。

      ②復試比例:不高于1:1.5確定復試考生名單。

      3、復試教師的遴選

      復試教師小組組長名單須經主管院領導同意。

      復試教師由復試小組組長聘請副高以上職稱的科研人員擔任。對本年度復試教師以文件學習、會議討論、集中培訓會等形式進行培訓,培訓內容包括復試原則、復試內容、復試形式、復試方法、成績計算等方面,以保證復試工作公平、公正、公開和科學性的原則。

      4、復試程序、時間、地點及有關要求

      復試時間按照北京教育考試院確定的時間期限執行。2016年確定為3月29日至31日。所有復試考生均須到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參加復試,不設外埠復試。

      在復試前一周向參加復試的考生發布復試通知。復試通知包括復試科目及形式,復試日期、時間和地點等。

      考生應按照通知的日期、時間和地點按時參加復試,超過規定時間未參加復試的,取消復試資格。

      對復試考生進行資格審查,研招辦設專人在復試考生報到時嚴格查驗考生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考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證書)和身份證等有關材料。

      5、復試內容、考核方式

      復試包括英語聽說、專業綜合考試(筆試)和綜合能力考核(綜合面試)三部分,并考察考生大學期間學習成績、科研和社會活動情況、心理狀況、思想品德表現和在校表現等情況。

      (1)英語聽說復試滿分為100分,聽力和口語各占50%。英語聽力測試主要測試考生的聽音辨義、理解日常交談內容和一般題材講座等能力,在《化工綜合》考試前30分鐘在培訓樓語音室進行測試。英語口語測試在綜合面試中測試,主要測試考生運用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一般口頭交流的能力,在綜合面試中導師組用英語提問考生3—5個問題,考生用英語與考核組進行交流,考試時間為5-10分鐘,由主考官綜合其他面試教師的意見給出分值,滿分為50分。

      (2)專業綜合課復試滿分為100分。采取筆試的方式,內容為化工綜合:包括有機化學、化工原理、分析化學。

      (3)同等學力考生須加試兩門所考專業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沒有考數學的考生必須加試數學)。

      (4)綜合能力考核由各導師組組織,滿分為100分。采取面試方式當場打分,取各位面試教師的平均分。要求各導師組做好考核記錄。

      (5)復試教師對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考生所在單位須對我院招辦發放的政審表實事求是填寫意見,簽字并蓋章。

      (6)心理狀況的考察采用心理測量和對話的方式進行。

      (7)復試考生加分按照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6、復試成績評定及總成績的確定

      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的成績確定考生總成績。總成績的計算辦法為:初試占總成績40%,復試占總成績60%。初試科目按照百分制換算(初試百分制成績)×40%+英語聽說成績×10%+專業綜合課成績×10%+綜合能力考核成績×40%。復試成績合格線由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7、體檢

      按照北京市研招辦有關文件要求進行。體檢由院研招辦統一安排。

      8、錄取辦法

      (1)資格審查不合格、政審不合格、體檢不合格、復試不合格不能錄取。

      (2)根據考生初試、復試總成績,按照錄取人數要求,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3)擬錄取名單經復試錄取小組提交院主管領導審核后,報院務會審定。

      (4)復試名單提前一周、擬錄取名單在復試結束后30天內公布在本院網站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信息發布網頁。

      (5)錄取名單經北京教育考試院研招辦審批后,辦理錄取手續。

      (6)對未被錄取的考生,院招辦將及時通知考生本人。

      9、公示、監督與爭議解決辦法

      (1)考生查詢復試、擬錄取名單的網址均在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網站https://www.ripp-sinopec.com或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https://yz.chsi.com.cn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院校信息欄目“信息發布”網頁,復試名單復試前一周內公布,擬錄取名單于復試工作全部結束后30日內公布,接受考生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研招辦接待電話:010-82368172,我院紀檢部門投訴監督電話:010-82368421,紀檢部門通訊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18號,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黨群工作處,北京市教育考試院研招辦專用監督電話:010-82837456。

      (2)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持有異議,需于擬錄取名單公布后2個工作日內向我院招生辦公室提出書面復核申請,經同意后予以復核,并于4個工作日內給予考生書面答復。

      10、調劑工作程序

      所有調劑考生都必須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不經過該系統不能錄取。申請調劑我院考生初試須與我院初試科目相同或者相近,“985”高校考生優先。達到國家分數線而沒有進入我院復試分數線的考生,參加我院復試而沒有被錄取的考生要積極聯系調劑單位,及時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系統進行調劑,調劑系統開放時間為2016年3月18日至4月30日。調劑工作由我院研招辦統一辦理相關手續。

      調劑系統使用方法:

      第一步,登錄調劑系統https://yz.chsi.com.cn/yztj/,調劑系統考生范圍:上線(國家線)未被一志愿單位錄取的統考考生

      第二步,查詢調劑信息。

      第三步,報名參加調劑,提交后的調劑志愿在48小時內不允許修改,以供招生單位下載志愿信息和決定是否通知考生參加復試。

      第四步,修改調劑志愿。48小時后,考生可以修改調劑志愿。

      第五步,查看復試通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后,要及時登錄調劑系統,查看志愿狀態和招生單位的復試通知。如果收到復試通知,請按照招生單位的調劑要求辦理相關手續并網上回復是否同意參加復試。

      第六步,復試后“待錄取”。考生在復試結束后,如果符合錄取條件,將收到招生單位發送的“待錄取通知”,否則招生單位可隨時取消“待錄取”。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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