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v id="cwumo"><code id="cwumo"></code></nav>
  • <menu id="cwumo"><strong id="cwumo"></strong></menu>

    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2016考研復試工作方案

    發布時間:2017-04-01 編輯:張莉

      國家海洋局第二海洋研究所已經將2016年的考研復試工作方案公布了,請各位考生注意信息更新,及時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了解。

      根據教育部教學〔2015〕92號、教學〔2015〕10號文件及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所實際情況,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復試原則

      1.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錄取;

      2.公平、公正、公開。

      二、復試組織

      1.成立以黃大吉副所長為組長的第二海洋研究所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和指導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2.成立以所紀委王小波書記為組長的第二海洋研究所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負責監督檢查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

      3.成立各專業(方向)復試小組,由不少于5名碩士生導師和部門領導組成,另設1名記錄秘書,具體開展復試工作。有直系親屬報考的須回避。

      三、復試人選

      參加復試考生須符合國家復試分數基本要求。按各專業(方向)擬錄取人數的120%-150%左右,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通過人事處(研究生辦公室)復試資格審核的考生為復試人選。

      四、復試資格審核

      復試前,考生須攜帶本人準考證、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本科生須帶完整注冊的有效學生證)到我所人事處進行資格審核。經資格審核合格的,方可進入復試。

      五、體檢

      復試考生到指定醫院體檢。合格標準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六、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審查

      通過研究生復試的考生需在4月底前將政審表寄至我所人事處,由我所人事處進行審查。政審表須由學校(院系黨組織)或單位(無正式工作單位的,由檔案管理單位或戶口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政審材料)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政審合格者方予錄取。

      七、復試方式和內容

      1.復試方式分筆試、面試。

      2.復試內容

      1)專業知識和技能(筆試加面試)

      (1)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

      (2)專業知識筆試及面試:考核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3)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

      2) 英語口語測試及專業英語筆譯(筆試加面試)

      3) 綜合素質(面試)

      (1) 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

      (2) 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協作性和時代感;

      (3)人文素養與舉止、表達、禮儀和心理健康情況等;

      (4) 時事政治測試。

      3復試具體要求

      1)上述三部分復試內容由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命題、復試;

      2)上述三部分各部分成績均以100分計,各部分以60分及以上得分為合格。一項不合格者為復試不合格。三項成績之和為復試成績;

      3)各專業復試小組要規范操作,切實做好復試試題命題和保密工作;

      4)各專業復試全程錄音錄像,同時做好記錄工作;

      5)復試工作結束后,各專業復試小組需提交復試錄音錄像材料、復試記錄和復試結論;

      6)各專業復試小組對本專業考生的復試結果負責,當有復試考生提出質疑時,由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做出必要的解釋。

      八、調劑

      1.根據報考我所第一志愿考生上線和復試情況,及時公布調劑信息。

      2.申請調劑考生的本科專業應與調劑專業相近,單科和總分成績必須達到A類地區分數線。

      3.申請調劑到物理海洋學專業海洋動力和大洋環流與海氣相互作用方向、海洋地質專業、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專業、地球探測與信息技術專業的考生,考試科目要求有數學,專業課二的考試科目須與專業(方向)相近。

      九、擬錄取排名

      1.最終成績為初試成績與復試成績之和。以最終成績高低,依次錄取。

      2.復試成績三項中有一項低于60分者、或體檢不合格者、或政審不合格者,不予錄取。未按規定參加復試、體檢和遞交政審材料的考生,視同自動放棄,不予錄取。

      十、復試的監督與復議

      1.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查制度。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和指導復試錄取工作,對復試錄取工作中出現的問題進行研究處理。

      2.加強監督和巡視制度。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紀檢監察小組對復試錄取工作過程的公平、公正和復試結果進行全面、有效監督。復試時派專人到各專業復試現場巡視、監督。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資格審核、體檢監督和政審,并派人到各專業復試小組,及時了解掌握復試工作情況。

      3.實行信息公開化制度。復試工作方案、復試名單、調劑信息、復試結果等信息及時通過我所網站、全國研招網等多方式公布。

      4.實行復議監管制度。考生如對復試結果有異議的,應在擬錄取名單公布后7個自然日內書面提出復核申請。由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答政審和體檢情況;由各專業復試小組負責解釋專業復試情況。對投訴和復核申請須在3個工作日內做出答復。

      十一、咨詢和申訴方式

      人事處:倪瑞晨 行政樓404室 電話 81963017

      雷吉江 行政樓404室 電話 81963016

      電子郵箱 yzb@sio.org.cn

      紀檢辦:陳巧俐 行政樓408室 電話81963002

      電子信箱JW81963002@126.com

      十二、本方案由所人事處(研究生辦公室)負責解釋。

    最新推薦
    熱門推薦
    日韩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