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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實施辦法

    發布時間:2017-03-26 編輯:張莉

      江西科技師范大學已經公布了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實施辦法,請各位考生注意信息更新,及時做好考研復試的準備工作,下面是小編搜集整理的詳細內容,歡迎閱讀。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各項工作。

      組長:校黨委書記校長

      副組長:校紀委書記分管校領導

      成員:研究生院財務處保衛處校紀委辦監審室以及各培養單位的行政主要負責人,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研究生院主任兼任。

      (二)培養單位也要相應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本單位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和錄取的相關工作,負責制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

      培養單位要按學科、專業成立由碩士研究生指導教師組成的復試小組,每個復試小組成員不少于5人。碩士專業學位相關學科的復試小組還需聘請2名相關行業專家參加。復試小組成員必須責任心強、學術水平高、品行端正,且當年無親屬報考。復試小組名單須報研究生院備案。復試小組根據學科、專業要求確定復試內容、形式和試題。各培養單位須加強對相關人員進行政策、紀律、規則及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組織對考生的復試考核工作,提出擬錄取考生名單,受理考生申訴并進行解釋。

      二、計劃安排

      根據國家最終下達的學術型和專業學位碩士招生計劃數,各專業計劃分配如下:

    學院代碼
    學院名稱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計劃總數
    少干計劃數
    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數
    001
    教育學院
    040105
    學前教育學
    2
    1
    0
    001
    教育學院
    040106
    高等教育學
    8
    2
    1
    001
    教育學院
    040108
    職業技術教育學
    13
    2
    1
    001
    教育學院
    040110
    教育技術學
    2
    0
    0
    002
    職業技術教育研究院

    04010
    課程與教學論
    4
    0
    0
    005
    歷史與文化學院
    040103
    教育史
    8
    1
    0
    006
    法學院
    040102
    課程與教學論
    2
    0
    1
    007
    繼續教育學院
    040107
    成人教育學
    5
    1
    0
    008
    社會科學教研部
    0401Z1
    德育學
    5
    1
    0
    009
    體育學院
    040303
    體育教育訓練學
    5
    0
    0
    010
    文學院
    130100
    藝術學理論
    9
    1
    1
    011
    美術學院
    130400
    美術學
    6
    1
    0
    011
    美術學院
    130500
    設計學
    6
    1
    0
    012
    音樂學院
    130200
    音樂與舞蹈學
    6
    1
    0
    013
    化學化工學院
    070301
    無機化學
    10
    0
    0
    013
    化學化工學院
    070303
    有機化學
    10
    0
    0
    013
    化學化工學院
    070304
    物理化學
    10
    0
    0
    013
    化學化工學院
    070305
    高分子化學與物理
    10
    0
    0
    013
    化學化工學院
    081704
    應用化學
    10
    0
    0
    014
    藥學院
    070302
    分析化學
    10
    0
    0
    014
    藥學院
    0703Z3
    制藥化學
    10
    0
    0
    015
    材料與機電學院
    0703Z1
    材料化學
    15
    0
    0
    016
    生命科學學院
    0703Z2
    化學生物學
    15
    0
    0
    017
    通信與電子學院
    081002
    信號與信息處理
    15
    1
    0
    018
    經濟管理學院
    120201
    會計學
    6
    0
    0
    019
    旅游學院
    120202
    企業管理
    5
    0
    0
    019
    旅游學院
    120203
    旅游管理
    5
    1
    0
    019
    旅游學院
    120204
    技術經濟及管理
    4
    0
    0
    019
    旅游學院
    1202Z4
    休閑管理
    4
    0
    0
    020
    商學院
    0401Z2
    教育經濟學
    6
    1
    0
    020
    商學院
    1202Z3
    商務管理
    3
    0
    0
    001
    教育學院
    045114
    現代教育技術
    3
    0
    1
    001
    教育學院
    045118
    學前教育
    1
    0
    0
    002
    職業技術教育研究院
    045101
    教育管理
    1
    0
    0
    003
    外國語學院
    045108
    學科教學(英語)
    2
    0
    0
    004
    數學與計算機學院
    045104
    學科教學(數學)
    2
    0
    0
    004
    數學與計算機學院
    045120
    職業技術教育
    1
    0
    0
    005
    歷史與文化學院
    045109
    學科教學(歷史)
    2
    0
    0
    008
    社會科學教研部
    045102
    學科教學(思政)
    4
    1
    0
    009
    體育學院
    045112
    學科教學(體育)
    1
    0
    0
    009
    體育學院
    045120
    職業技術教育
    1
    0
    0
    010
    文學院
    045103
    學科教學(語文)
    2
    0
    0
    010
    文學院
    045120
    職業技術教育
    1
    0
    0
    010
    文學院
    135105
    廣播電視
    3
    1
    0
    011
    美術學院
    135107
    美術
    2
    0
    0
    011
    美術學院
    135108
    藝術設計
    3
    0
    0
    012
    音樂學院
    135101
    音樂
    1
    0
    0
    012
    音樂學院
    135106
    舞蹈
    1
    0
    0
    017
    通信與電子學院
    045105
    學科教學(物理)
    2
    0
    0
    018
    經濟管理學院
    045120
    職業技術教育
    1
    0
    0
    019
    旅游學院
    125400
    旅游管理
    2
    0
    0
    019
    旅游學院
    045120
    職業技術教育
    1
    0
    0
    合計
    266
    17
    5

      三、復試工作

      (一)確定復試對象的條件和程序:

      1.一志愿上線考生:初試成績符合一區《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的一志愿報考我校的考生,復試比例一般按照計劃數120%差額確定復試對象。大學生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分數線參照國家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專項計劃分數線執行。

      2.調劑復試考生:生源不足的專業接收調劑生源。要求:A、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B、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調入地區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C、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D、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調劑復試考生由我校初步審核并確定同意調劑后,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網的調劑平臺上進行回復。

      3.破格復試考生:學校原則上不安排破格復試,確屬具有突出培養潛質的特殊人才,可向學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校研究生院)提出申請,經校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初步審定后,由學院通知考生填寫《江西科技師范大學破格復試審批表》,按程序批準后參加復試。

      (二)對參加復試的考生進行身份確認及政審和體格檢查。身份確認主要核查考生的報考信息、《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和身份證件(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畢業證書入學時交驗)等相關材料;政審主要審查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工作及學習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等方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三)復試內容:(1)專業課考試(筆試);(2)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3)綜合情況面試;

      (四)復試形式:主要為筆試和面試。專業課復試形式原則上采取筆試,時間為2-3小時。個別表演性、操作性較強的專業,如體育、藝術等,專業課復試可以不采取筆試形式,但具體復試形式須報研究生院備案,并事先通知考生。

      (五)復試成績滿分為300分。其中專業課筆試100分,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100分,綜合情況面試100分。

      筆試、面試和外語聽力及口語測試三個部分復試成績總和為復試總成績,總分為300分。復試總成績低于150分,原則上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六)同等學力考生(旅游管理碩士除外)復試期間除必須參加上述各項內容的復試外,還須加試2門業務課筆試;旅游管理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將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每門加試課程滿分為100分。任何一門加試課程成績低于60分的,原則上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加試科目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

      四、復試時間安排

      第一批復試時間:2016年3月22日-23日

      五、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必須堅持公平、公正、質量第一的指導思想。各學院應根據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思想政治和工作表現,業務素質,身體健康狀況,報考志愿等,擬出錄取名單。

      (二)未經復試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三)復試期間若發現考生不符合報考條件、考試違紀、替考、身體及思想政治道德狀況不符合錄取要求的,一律不予錄取。

      (四)錄取時按照復試合格考生總成績排序,依次錄取。考生總成績為復試成績(專業課筆試成績+外語能力測試成績+綜合情況面試成績)與初試成績相加。

      六、信息公開

      1.研究生院將復試錄取辦法提前向社會公布,各學院也將復試錄取辦法的實施細則提前在本單位網站向社會公布并嚴格執行。對各專業復試名單將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和學校校園網予以公布。擬錄取考生名單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和學校校園網上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

      2.研究生院設立錄取工作咨詢電話(0791-83876373、83823357、83817502)和電子郵箱(E-mail:jxksdzj@163.com),確保暢通錄取工作咨詢渠道。

      3.學校設立復試及錄取工作監督和投訴電話,校研究生院:0791-83876373,校紀委辦監審室:0791-83805935,確保暢通錄取工作申訴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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