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研究生院的要求及統一安排,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現將復試錄取階段實施方案及相關工作安排如下:
一、復試工作小組及監察小組:
組長:朱志良(院長)、陳歡(書記)
受理違規違紀舉報電話:024-83680498
受理舉報地點:新主樓611室
受理時間:3月15日—25日(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7:00)
二、軟件工程專業(083500、085212)招生計劃
專業代碼 專業名稱 學位類型 招生計劃 接收推免計劃 統考招生計劃
083500 軟件工程 學術型 27 19 8
085212 軟件工程 應用型 41 4 37
總計 68 23 45
注:強軍計劃為專項計劃,不包含在上述計劃中。
三、復試名單確定規則
在單科和總分成績符合軟件工程專業(083500、085212)復試分數線的基礎上,按總分由高至低確定復試名單,參加復試的人數為擬招統考生計劃的120%,計算復試人數時遵循有小數點進位原則,具體復試名單見附件。
四、資格審查、復試時間、地點
資格審查時間:3月21日上午8:30
資格審查地點:與筆試同一地點(具體見復試通知書)
聯系人:張老師
聯系電話:024-83680497,024-83691683
筆試時間及地點:3月21日上午9:00—11:30,地點具體見復試通知書
面試時間及地點:3月21日13:00,新主樓603室、610室(先到619室抽簽)
考生在資格審查時須攜帶的材料 (以下材料缺一不可):
①初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最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應屆本科畢業生交驗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畢業證書及學位證書入學時補驗);
②大學階段成績單(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原件,或將人事檔案中的加蓋畢業院校教務部門公章的成績單復印,并在復印件上加蓋檔案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③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寫實材料。
有工作單位的考生,寫實材料須由本人人事檔案所在單位政工部門提供,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無工作單位的往屆畢業考生,寫實材料須由人事檔案托管部門或戶口所在街道社區政工部門提供,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應屆畢業的考生,寫實材料須由所在學校政工部門(學校學生工作部或院系黨委)提供,并加蓋政工部門公章。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證明、等級證書、榮譽證書等能證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師評定面試成績時參考。
學校將組織專人對擬錄取考生的學籍學歷信息做進一步核驗,如發現造假或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立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考生在參加筆試和面試時均須攜帶復試通知書、初試準考證及身份證、最后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攜帶學生證),以備查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