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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公司員工辭職管理規定

    發布時間:2017-07-31 編輯:misrong

       應屆畢業生人力資源頻道
         人力資源,員工辭職管理主要是為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下面是詳細的某公司員工辭職管理規定,供參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人員相對穩定、維護正常人才流動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章辭職程序
      
      第二條員工應于辭職前至少1個月向其主管及總經理提出辭職請求。
      
      第三條員工主管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對績效良好的員工努力挽留,探討改善其工作環境、條件和待遇的可能性。
      
      第四條辭職員工填寫辭職申請表,經各級領導簽署意見審批。
      
      第五條員工辭職申請獲準,則辦理離職移交手續。公司應安排其他人員接替其工作和職責。
      
      第六條在所有必須的離職手續辦妥后,到財務部領取工資
      
      第七條公司可出具辭職人員在公司的工作履歷和績效證明。
      
      第三章離職談話
      
      第八條員工辭職時,該部門經理與辭職人進行談話;如有必要,可請其他人員協助。談話完成下列內容:
      
      1.審查其勞動合同;
      
      2.審查文件、資料的所有權;
      
      3.審查其了解公司秘密的程度;
      
      4.審查其掌管工作、進度和角色;
      
      5.闡明公司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九條員工辭職時,人事經理應與辭職人進行談話,交接工作包括:
      
      1.收回員工工作證、識別證、鑰匙、名片等;
      
      2.審查員工的福利狀況;
      
      3.回答員工可能有的問題;
      
      4.征求對公司的評價及建議。
      
      記錄離職談話清單,經員工和談話經理共同簽字,并分存公司和員工檔案。
      
      第十條辭職員工因故不能親臨公司會談,應通過電話交談。
      
      第四章辭職手續
      
      第十一條辭職員工應移交的工作及物品:
      
      1.公司的文件資料、電腦磁片;
      
      2.公司的項目資料;
      
      3.公司價值在40元以上的辦公用品;
      
      4.公司工作證、名片、識別證、鑰匙;
      
      5.公司分配使用的車輛、住房;
      
      6.其他屬于公司的財物。
      
      第十二條清算財務部門的領借款手續。
      
      第十三條轉調人事關系、檔案、黨團關系、保險關系。
      
      第十四條辭職人員若到競爭對手公司就職,應迅速要求其交出使用、掌握的公司專有資料。
      
      第十五條辭職人員不能親自辦理離職手續時,應寄回有關公司物品,或請人代理交接工作。
      
      第五章工資福利結算
      
      第十六條辭職員工領取工資,享受福利待遇的截止日為正式離職日期。
      
      第十七條辭職員工結算款項:
      
      1.結算工資。
      
      2.應得到但尚未使用的年休假時間。
      
      3.應付未付的獎金、傭金。
      
      4.辭職補償金。按國家規定,每年公司工齡補貼1個月、最多不超過24個月的本人工資。
      
      5.公司拖欠員工的其他款項。
      
      須扣除以下項目:
      
      1.員工拖欠未付的公司借款、罰金;
      
      2.員工對公司未交接手續的賠償金、抵押金;
      
      3.原承諾培訓服務期未滿的補償費用。
      
      如應扣除費用大于支付給員工的費用,則應在收回全部費用后才予辦理手續。
      
      第六章附則
      
      第十八條公司辭職工作以保密方式處理,并保持工作連貫、順利進行。
      
      第十九條辭職手續辦理完畢后,辭職者即與公司脫離勞動關系,公司亦不受理在3個月內提出的復職要求。
      
      第二十條本辦法由公司辦公室主任解釋、補充,經公司總經理批準頒行。
     
        本文源自應屆畢業生人力資源網:YJBY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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