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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

    時間:2022-07-09 13:15:51 員工管理 我要投稿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在現在社會,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員工考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精選15篇)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

      目的:

      加強公司勞動紀律的管理,維護企業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

      考勤范圍:

      1、公司在冊員工。

      2、特殊原因員工不考勤須總經理批準。

      考勤方法:

      1、公司實行考勤機刷卡與部門考勤相結合的考勤辦法;

      2、考勤工作由辦公室專人負責,門衛與各部門配合做好考勤過程中的監督和管理工作,同時由門衛承擔員工出入門、請假等情況的記錄、上報等工作。

      考勤打卡時間:

      1、冬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晚班17:30至23:30;

      2、夏季:白班上午7:5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晚班18:00至24:00

      有關規定:

      1、考勤規定

      (1)由辦公室為每位員工編制考勤卡卡號,每天上下班應依次排隊進行刷卡,每個人只能刷本人的考勤卡才有效,如出現托人刷卡或替人刷卡時,均給予雙方各50元的處罰。一次不打卡者罰款10元。

      (2)因公外出辦事無法返回或忘打卡者,次日必須填寫出門單說明原因,部門主管確認后由員工本人遞交門衛。次日不填寫出門單視同沒打卡處理。

      (3)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不遲到、不早退。遲到、早退10分鐘內扣5元,1小時內扣10元,以此類推;遲到、早退又不打卡雙重罰款。上午下班早退、下午上班遲到、中途離崗,視同遲到、早退處理。

      (4)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6天,給予除名處理;

      (5)曠工半天以上者,取消當月獎金;

      2、曠工的扣罰標準

      曠工天數0、5天1天1、5天2天2、5天3天

      扣月工資(含計件)10%25%40%60%80%100%

      3、請假、外出手續

      (1)員工因公外出、或請病、事假、事先向部門(車間)辦理書面請假手續。特殊情況口頭請假事后補辦。

      (2)請假時間二天,由所在車間或部門經理簽字審批。超過二天的,車間員工須由生產部經理審批,連續或續請假超過二周需報辦公室審批,其他行政管理人員請假超過二天報副總經理審批。技術人員和中層干部請假超過3天的須由副總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

      (3)請假同意后<請假單>一聯交值班門衛后方可離開公司,請假一天扣減一天工資。臨時請假(如請假半小時、1小時等)每月進行累計扣工資。未辦請假手續擅自離崗的作曠工處理。

      (4)上班時間內,若員工需外出辦事,必須憑經部門主管簽具的<出門單>方可出門,中層以上干部需經副總經理批準。若未辦理手續出門,按離崗處理。當班門衛必須如實記錄員工進出、請假、各項記錄,報辦公室核實若發現弄虛作假或失職現象,予以50–200元的罰款處理;

      (5)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入的人員(如銷售外勤、司機、采購人員等),可持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特批的出門證出入,不必另行簽具<出門單>。

      4、探親假、春假、婚假、喪假、產假、工資、路費、報銷制度

      (1)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1年、配偶居住外地的中層以上干部和專業技術人員(中級職稱),每年可享受15天探親假(包括星期天),可分2次休假,路費報銷1次來回(溫州至配偶地)。探親假期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2)外地員工(不包括溫州三區及各縣)春節期間可享受10天春假,假期工資照扣,獎金按獎金制度執行。凡在本企業連續工作滿半年(當年6月30日前進廠上班)的外地員工(包括溫州市三區以外的`各縣員工)春節期間探親,可報銷路費1趟。中干、專業技術、本科以上學歷可報路費來回。

      (3)探親報銷手續:經辦公室審核、登記,報總經理審批。

      5、婚假:

      法定婚齡(男年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員工,憑合法結婚證,婚假3天,晚婚假期6天。

      婚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6、喪假:

      員工的配偶、父母、子女逝世,可申請喪假三天。

      喪假期間工資照發,獎金按<績效工資管理制度>執行,不影響效益工資。

      7、產假:

      女員工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產假為90天。

      工資、績效工資和效益工資按天數扣發。

      8、銷售外勤和其他人員出差、逢節假日補休制度。

      (1)銷售外勤人員出差期間逢節假日回廠后原則上不作補休,但如學汽車駕駛、結婚、病假可以補休,補休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先打補休單,經部門負責人批準,累計補休超過12天的,由部門負責人報公司總經理批準;超出天數按事假處理;

      (2)補休期間工資照發,但超出時間一律照扣工資,擅自超假作曠工論處;

      (3)具體考勤辦法由部門考核,門衛監督,公司辦公室執行。

      9、其他售后服務和技術人員因公出差,逢節假日計算加班費(年薪制除外)委外培訓不按上述規定。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管理,規范考勤記錄,為每月工資計算提供合理依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考勤制度》適用于正式投產前公司全體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工作時間

      1.夏季作息時間(五月一日至十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工作時間: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3:00-17:30

      2)辦公室人員時間(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 8:00-11:30,13:30-18:00(工作8小時)

      3)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2.冬季作息時間(十月一日至五月一日)

      1)非倒班人員(白班人員)8:00-11:30,12:30-17:00

      2)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8:00-11:30,12:30-17:00(工作8小時)基建工程部倒班人員以各部規定時間為準。

      3.其它工作時間制度

      1)不定時工作時間

      主要為部門經理以上公司領導、兼職人員,以及因工作性質需機動作業的工作崗位。部長級以下需要實行不定時工作時間的員工需填寫《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見附表1),經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備案。

      2)值班、倒班和其它

      由于工作安排而有不同作息時間的,由部門制定相應崗位的工作時間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綜合管理部根據總經理批準后的工作時間表,作為考勤標準執行。

      部門工作時間變更,必須在三日內報綜合管理部更新考勤表。

      4.加班

      在規定的上班時間之外上班的,均視為加班。需要加班的,必須當日填寫加班單(見附表2和附表3),并交部門負責人簽字批準(緊急加班除外)。各部門加班單上交時間和考勤表一致。

      考勤人員根據實際打卡或考勤表記錄加班時間。

      四、考勤方法

      考勤方法有打卡和考勤表簽到兩種。原則上,生產部門員工采用打卡和考勤表相結合的方式,辦公室人員(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采用打卡方式。綜合管理部食堂員工采用考勤表方式進行考勤。部長級(含副職)以上人員免打卡。

      1.打卡考勤

      實行一卡通打卡考勤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未打卡者綜合管理部視具體情況分別做遲到、早退和曠工處理。

      一卡通員工包括:綜合管理部、財務部、采購部全體人員,煉鋼廠、鎳鐵廠、基建工程部車間主任以上人員。其中:綜合管理部食堂工作人員實行考勤表記錄考勤。

      2.考勤表

      每月的最后一天,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遞交的排班表,制作統一格式的考勤表(見附表5)。加蓋公章后,發放給各部門。各部門班組長、車間主任負責點名考勤、記錄。考勤表經各部門負責人確認后,每月15日之前交給綜合管理部,作為核算薪資的依據。

      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打卡或考勤,任何人不得委托他人代理打卡、簽到,違反此規定者,代理者和被代理者各處罰50元。

      五、考勤異常

      考勤異常包括:遲到,早退,曠工,在崗未打卡,打卡未在崗,出差,請假,休假等。

      1.遲到、早退、曠工等

      遲到:比規定上班時間晚到;早退:比規定下班時間早離崗;曠工:無故缺勤或未準假缺勤。

      本著人性化管理的原則,員工一個月內允許2次5分鐘內的遲到;如一個月內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超過2次者開始執行處罰。

      每月累計遲早和早退5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并扣罰當月工資200元;每次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工資20元;遲到(或早退)10到30分鐘以內扣工資30元;遲到(或早退)30到60分鐘以內扣工資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一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1.5倍;

      曠工一天,扣除日均全額工資的3倍,并給嚴重警告處分;月累計曠工三天的扣罰半個月工資,并予以留用察看處理;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者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公司給予除名且不負責任何善后事宜。

      2.在崗未打卡

      上下班忘記打卡或遇急事無法打卡,但不影響出勤的,員工需要當日或次日上班之前填寫《考勤補錄單》(見附表4),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綜合管理部。綜合管理部根據考勤補錄單修正考勤記錄,否則將視為曠工。特殊情況下,由本人填寫特批單交分管副總審批后交綜合管理部。

      3.脫崗

      考勤記錄正常,但長時間離開工作崗位或辦理私事。一旦發現人員脫崗,扣除當月工資10%,并作通報處分。脫崗由部門自查發現的,只對脫崗員工本人予以處罰;如被綜合管理部發現,則對直接主管和部門負責人連帶處罰。

      4.公出

      外出辦理公務當日無法考勤。綜合管理部根據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出單修正考勤記錄;

      5.出差

      經領導審批同意去外地工作一天以上者。出差日沒有考勤記錄,綜合管理部根據出差單修正考勤記錄;

      6.請假、休假等

      包括事假、病假、工傷假、婚假、產假、月休假、年休假等。參見《員工請假休假管理制度》考勤。

      六、考勤報備

      部門及班組長負責員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考勤記錄。使用考勤表的部門和車間、班組,負責人每月3~4日將本部門、車間考勤表交綜合管理部薪酬考勤人員,與一卡通考勤進行核對。如發現經常違反考勤制度的現象,必須及時處理并逐層上報。對連續三日曠工者,必須上報部門負責人和綜合管理部,以便做出相應的處理。員工本人的請假單、出差單、考勤補錄單等,要及時報送綜合管理部。

      1.上報不及時或者故意隱瞞實情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2.虛報考勤或幫助他人弄虛作假的,一經綜合管理部查出,對其班組考勤統計人員和直接主管分別處以100~500元罰款。

      3.請假期間委托他人打卡,考勤弄虛作假者,雙方均處以300~500元罰款,并通報批評。

      4.各部門員工的人事異動情況,部門需及時填寫異動單并報至綜合管理部。

      如在一周內未上報而造成員工考勤異常,按每人/次對其直接主管(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分別處以100元罰款。

      七、考勤公示

      1.綜合管理部每月對一卡通及《考勤表》人員進行兩次考勤公示。公示時間為每月16日和30/31日對半月考勤進行公示。

      2.綜合管理部每月5~7日對上月度考勤進行公示、確認。對考勤有異議人員必須在公示期間到綜合管理部核對,如果差異,經部門負責人確認后進行修訂,公示期過后不再受理。

      3.各部門、車間負責人對本部門車間考勤進行簽字確認后,送綜合管理部部長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作為工資核算的依據。

      八、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管理部制定、執行和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3.本制度的監督檢查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在案,上報總經理,作為違紀處罰和工資核算的依據。

      九、附件

      1.《不定時工作時間申請表》

      2.《加班單(個人)》

      3.加班單(成批)》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3

      一、目的

      建立員工考勤管理制度,使所有公司員工能嚴格執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管理。

      三、責任

      公司所有員工。

      四、正文

      1. 員工考勤包括了員工請假、加班、日常上班的考勤管理制度:

      1.1公司所有員工都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規定:日常上班的時間為一周六天,每天工作8個小時。在沒有請假的情況下不允許無故曠工,有緊急的事應該要按請假程序進行請假。遲到早退者進行如下處罰:

      1.1.1不按規定履行請假手續,罰款××元;

      1.1.2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罰款××元以上;

      1.1.3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罰款××元以上;

      1.1.4遲到、早退30分鐘以上,視為曠工半天,除扣減工資外,罰款××元,依次類推。

      2.請假:

      2.1請假程序:

      2.1.1員工請假填寫請假單,注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及聯絡電話,按請假審批權限經各級領導審批,并報人事部備案。

      2.1.2假期若較長,須交接手頭工作,確保工作的連續性。

      2.1.3假滿須回公司銷假,通報綜合辦。

      2.1.4請假規定:

      2.1.5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須按審批權限以電話直接向主管報知,并于事后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2.1.6未辦手續擅離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

      3.加班:

      3.1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普通員工加班。

      3.2公司鼓勵員工每天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不鼓勵加班。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應得到部門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方可加班。

      3.3為完成工作任務確需加班的員工,應該服從上級的安排,但懷孕期間的女員工不安排加班。

      3.4加班程序:

      3.4.1凡需加班的,需經部門主管或主管副總經理的批準后方能加班;

      3.4.2加班完畢后,加班記錄單經部門主管驗審后送綜合辦留存;

      3.4.3綜合辦每月20日統計月度加班情況,報財務部,在發放員工工資的同時支付加班工資。

      3.4.4加班員工可不領取加班費以調休代替。

      3.4.5凡調休的員工均應填寫申請,經部門申請和綜合辦同意審批。調休時以半天為最小單位。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規范員工上下班行為,提高工作效率,為結算工資、福利補貼等提交準確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總經理以下全體員工。

      三、考勤:

      (一)考勤時間:

      1、作息時間:

      夏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30

      冬季: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

      2、每月考勤時間為當月1日起至當月30日(月小或月大以最后一天截止)。

      (二)工作制度:

      1、公司除總經理外,均應在打卡考勤之列。早晚上、下班各打卡一次。

      2、未按規定正常打卡者,于2日內在行政部《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主管及以上人員在表上予以登記,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月底前簽字確認),在次月1號前仍未登記的,視為遲到、早退或曠工,早上未打卡視為上午半天曠工,下午未打卡視為下午半天曠工。

      3、一般人員上班時間需外出辦事時,應征得直接上級同意;所有外出人員外出前應在前臺處《外出登記簿》上予以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如遇特殊情況未在登記簿上登記的,由行政助理詢問外出人員直接上級后代為填寫(主管以上人員詢問本人)。

      4、行政人事部根據打卡記錄、《請/休假申請表》、《未打卡情況登記表》,一并審核并編制《月考勤統計表》,報財務部作為薪金計算依據,由于個人原因造成考勤記錄不全的,以考勤記錄為結算依據。

      (三)公司遵守國家法定節假日制度

      (四)考勤設置及基本定義:

      全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出差、加班等。

      1、全勤:員工工作時間內全部正常出勤。

      2、遲到: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未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打卡上班延遲30分鐘(含)以內的行為。

      3、早退:指未辦理相關手續,比規定的下班時間提前30分鐘(含)以內離崗;

      4、曠工:以下情形之一均視曠工

      (1)未辦理妥善請假手續、外出手續而私自離開崗位或不到崗位;

      (2)各種假期逾期而無續假手續的行為;

      (3)不正當手段騙取、涂改、偽造休假證明的;

      (4)不服從工作調動,經教育仍不到崗的;

      (5)被公安部門拘留的;

      (6)打架斗毆、違紀致傷不能到崗的;

      (7)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不足2小時的視為曠工半天,遲到或早退超過2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

      5、請假:因個人行為或個人因素不能在崗位上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手續離開崗位之行為。可分為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換休假、考試假等。

      6、加班:公司因工作需要,在員工休息時間安排工作,并由部門主管指定必須繼續工作的行為。

      7、出差:因公司公務或領導指派外出,不能在辦公室或指定崗位持續工作,且按照規定請求辦理離開公司之行為。

      四、請假管理:

      (一)請假流程:

      1、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2、其他部門一般人員請假流程:

      (1)三天以內(含三天):

      (2)三天以上:

      3、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流程:

      (二)員工請、休假的相關注意事項

      1、所有假期審批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按以上流程報批,未辦妥請假手續,不得先行離崗,否則以曠工處置。若遇特殊情況未能及時辦理請假手續,須電話請假或在上班后半小時內致電于直接上級口頭請假得到同意,并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在到崗后2日內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2、除遇不可抗力或經權限人批準外,請、休假期滿而不到崗者,均按曠工處理。

      3、員工請假應安排好職務代理人或由直接上級安排他人暫代其工作;經批準方可離崗。員工請假期間必須保持通訊暢通,以方便公司內部聯系。

      4、如發現員工請假有虛假情況時,經核實屬實,則對所請假期按曠工處置。

      5、《請/休假申請單》由行政部存查并據實記錄。請假人應按期到崗,到崗后辦理銷假手續。

      6、請病假2天以上者必須在上班后一天以內出具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無醫院證明者,按事假處理。

      7、無直接上級的,審批人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

      (三)出差:

      員工外出出差的,憑《出差申請單》到行政助理處予以登記;如時間有調整的,需在行政人事部《未打卡(非正常打卡)情況登記表》上登記并請直接上級簽字確認。

      (四)加班:

      公司原則上不安排加班,計劃內的工作不計加班,員工確因工作需要加班,應按以下流程之一進行確認:

      1、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單》。每月由行人事政部根據《加班申請單》進行統計、核定,以此作為加班計算的書面依據。

      2、加班計算單位為:小時/次,1次加班不到1小時不計加班。

      3、加班統計:加班時間以行政人事部核定后的《加班申請單》為依據,以打卡記錄為準,以小時為單位進行累計。

      4、加班可安排在階段性工作后換休,換休假當年有效(春節假前)。

      (五)考勤扣款標準

      1、無故缺勤(包括遲到、早退和曠工等)等情況,按如下規定處理:

      (1)遲到、早退行為:

      1.1員工每月上班遲到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2次不計遲到,2次以上的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遲到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2員工每月上班早退10分鐘以內(含10分鐘)扣發工資5元,早退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內的扣發工資30元/次。

      1.3當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公司將以口頭警告/書面警告之方式對員工進行教育,當月累計遲到/早退達3次及以上的,扣罰工資50元/次,以后每次遲到/早退累加50元罰款。遲到早退一個月內達5次及以上者,公司要求其責令改正,對于屢教不改、拒不改正的,或一年內達到30次及以上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將加倍處罰或對其作出辭退處理。

      (2)曠工:

      2.1按照曠工實際時間扣除兩倍的工資和各種補貼,并由行政部給予警示。

      2.2累計曠工2次及以上的,由行政部給予通報批評并加倍處罰。

      2.3連續曠工兩天以上(含兩天),累計曠工3次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可根據實際情況作出辭退處理。

      2、病假:

      (1)病假每月7天以內(含),發放病假當日基本工資;7天至15天以內(含),按基本工資的80%計發病假工資,超過15天按事假處理;

      (2)病假原則上一次性不得超過一個月。

      3、事假:

      扣除當日薪金全額及當日補貼。原則上事假單次不得超過5天,請假時必須有工作接手人,續假不得超過2天。臨時發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件經核實者除外。

      4、未打卡:

      未打卡又無相關手續的,按曠工處理。

      5、委托他人代打卡:

      一經發現,委托人和代打卡人各扣罰款50元。違紀一次以上(含一次),公司有權取消員工本次晉升、加薪機會;情節嚴重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六)固定休假

      休假種類:公司規定休假的種類有:每周公休假日、法定節假日、病假、事假、婚假、喪假、產假、陪產假、工傷假、年假、調休、考試假。以下全薪均指薪酬體系中的工資部分。

      1、每周公休假日(全薪):每周休息二天。

      2、法定節假日(全薪):元旦、春節、清明節、國際勞動節、端午節、國慶節、中秋節,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放假。

      3、婚假(全薪):

      (1)員工達到法定年齡結婚的(女年滿20周歲,男年滿22周歲),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年滿23周歲,男年齡25周歲)可享受晚婚假7天(含3天法定婚假)。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再享受晚婚假。

      (3)婚假須提前3天向行政部申請,并出示結婚證書原件,婚假不能分段使用,當年內有效。

      4、喪假(全薪):

      (1)員工直系親屬(指配偶、子女、父母或配偶父母)死亡,享受喪假3天;其他非直系親屬(祖父母、胞兄弟姐妹)去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員工到外地辦喪事,可根據實際路程所需時間,增加最多不超過2天的帶薪假。

      5、產假(工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持準生證、出生證等):女員工產假為90日。

      (1)產假以產前、產后休假累計;(原則上產前15天)

      (2)已婚女員工年滿24周歲生育第一個子女的,獎勵晚育假15天。

      (3)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

      (4)若系多胞胎生育,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職工婚后懷孕流產的,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產假:流產給予7天產假,引產給予15天產假。

      6、陪產假(全薪):男員工配偶生小孩,可享受陪產假3天。

      7、工傷假(全薪):若因公受傷,工傷醫療期內薪金根據《工傷保險條例》進行支付。

      8、調休(全薪):調休可以抵扣病、事假。

      9、年假(全薪):

      (1)年假不可隔年使用,法定節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假假期。

      (2)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年休假5天;連續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0天;滿20年的每年可以享受15天。

      10、考試假(全薪):公司鼓勵員工個人參加有助于本職工作的進修和培訓,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下,憑準考證原件,經部門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可于工作時間參加考試。考試假全年不得超過3天。

      五、本制度的解釋權歸行政人事部,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組織實施。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嚴格勞動紀律,規范工作秩序,合理安排員工休息時間,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XXX支付公司全體在職員工。

      三、出勤管理細則

      1、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星期六、日休息。

      2、工作時間:員工上班工作時間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8:00

      3、打卡時間:員工出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工作時間。工作日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及下班離崗時間,每天打卡兩次。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考勤監督。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考勤紀律,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須登記。因公外出不能打卡須到公司前臺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單》, 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時間,經部門領導批準后方可外出。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請,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視情況按事假/曠工處理。

      5、因停電、考勤機故障未能及時打卡的員工,由公司前臺做好記錄,報綜合管理部負責人審批。

      6、綜合管理部前臺及薪酬專員負責考勤記錄匯總與分析,每月3日前完成上月各部門/分公司的考勤統計匯總,經部門/分公司負責人審批后核算工資,考勤及工資資料上報總部綜合管理部負責人核查,最后經公司領導簽批后交財務部復核并下發工資。

      7、考勤記錄作為員工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及年度評優活動的參考依據。

      四、缺勤規定

      1、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及時在公司前臺登記,忘記打卡一次取消當月全勤獎;上班遲到或下班早退故意不打卡,經前臺或公司同事提醒后扔不執行打卡者,當天按曠工處理;上下班均無打卡記錄,且無任何請假或外出手續者,當天按曠工處理。

      2、遲到或早退:員工未按工作時間規定到崗或離崗視為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5分鐘以內,取消當月全勤;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扣罰5元/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內扣罰10元/次;遲到1小時以內扣罰20元/次,超過1小時扣罰半天工資。

      3、曠工:員工未辦理請假或外出手續而缺勤,或未準假而私自離崗,或各種假期逾期無續假手續而擅自不上班以及偽造出勤記錄等行為視為曠工。曠工1天者扣3倍日薪,月曠工累計3天或年曠工累計達5天者按自動離職處理,勞動關系自動解除,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且員工當月工資不予發放。

      五、請假制度與假期類別

      (一)請假制度

      1、員工請假需提前一天申請,填寫《員工請假申請單》經審批權限逐級上報獲批準后方可休假。如因緊急情況或突發急病無法提前請假者,應在休假當天上午9:30通過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請假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請假有關手續必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短信請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續的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3、對產假、婚假、喪假等需提供相關有效證明的假別,請假時未能提供有效證明的,必須在事后兩個工作日內內補齊有效證明。

      4、請假時間在兩小時以上不滿半天者,按請假半天處理;請假時間在半天以上不滿一天者,按請假一天處理。

      5、請假審批權限

      (二)事假

      1、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處理的可申請事假。

      2、員工請事假一個月以上的,其所在部門可申請另聘臨時工補缺。

      3、事假為無薪假期,請事假者扣發日薪金;

      4、如請事假之前存在調休假,可用調休假沖抵事假,不扣發工資。但必須是調休在前,請假在后,即調休假不可提前預支。調休時須在《員工請假申請單》上注明具體調休時間,經綜合管理部考勤專員核實并寫明調休情況后按審批權限逐級簽批方可調休。

      (三)婚假

      公司正式員工結婚,經批準后酌情給予婚假。請婚假前須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提供本人合法結婚證明,且結婚登記日期在入職公司之后。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3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四)產假

      1、公司正式女職員可依法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實行晚育(已婚婦女23周歲后懷孕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增加產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員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3、懷孕女員工需在休假前1個月辦理請假手續,向所在部門及綜合管理部提交《員工請假單》及相關醫院證明,以便部門統籌安排工作,經批準后方可執行。

      4、公司正式男職員在配偶計劃生育期間,可申請10天帶薪看護假期。

      5、女職員產假期間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女職員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由公司辦理報銷。

      6、產假結束后,如需續假,經批準后按事假處理。

      7、哺乳期女員工在勞動時間內享受1小時哺乳時間,可申請提前1小時下班。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第一條為保障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現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二、權限管理

      第三條人事部負責釘釘系統維護及權限管理、考勤的日常管理、月度考勤統計工作;

      第四條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考勤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人事部考勤監察;

      第五條人事部依據釘釘系統中的考勤數據對考勤進行月度匯總,于次月5日前將各部門考勤情況發至各部門負責人核對,如有疑問者及時到人事部核實。

      三、考勤時間

      (一)辦公室內勤工作時間(適用于辦公室工作人員)

      1、工作日正常考勤時間如下

      秋冬季:8:30—17:30

      夏季:8:00—17:30

      2、周末實行雙休制度。

      3、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執行。

      (二)公司可根據實際需要調整作息時間。

      四、考勤規定

      第六條公司使用釘釘考勤打卡;

      辦公室人員實行上下班打卡考勤,在工作日依據考勤使用釘釘打卡2次,分別為上午上班1次,打卡時間不晚于上午上班時間;下午下班1次,打卡時間不早于下午下班時間;中午上下班暫定不需要打卡。

      第七條所有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在辦公室考勤范圍內實施WIFI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等實施外勤打卡,以釘釘考勤為有效考勤。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7

      一、酒店員工正常工作時間視部門工作需要而確定,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二、酒店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親自打卡登記制度,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所有員工須先到酒店打卡報到后,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員工如果因特殊情況外出等無法打卡,應由所屬部門經理在當天考勤上簽字,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酒店每天安排人員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并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辦公室,辦公室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辦公室負責考勤卡的發放及核查。

      四、酒店的員工上下班出入必須佩帶工作證,并隨時按受檢查,如有遺失,作罰款處理,且由本人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員工各自遵守其工作時間,應早于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上崗,中午11:30~12:00為輪換就餐時間,服務型員工每月4天帶薪休假,休假時間由部門經理統一安排,員工休假前一天由部門經理報至辦公室。

      六、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處理;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處理,超過30分鐘;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1小時以上,按曠工1日處理。

      七、忘記打卡而確定能夠證明正常上崗者,以遲到處理。

      八、酒店視以下行為為曠工: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不上班;

      2、員工超假,未辦理續假手續的;

      3、上班時間未經批準,私自外出的;

      4、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的;

      5、委托他人或受委托為他人打卡偽造出勤紀錄的。

      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達五次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2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十、員工無故曠工半天者,除扣分外另扣發工資的10%,并給予一次警告處分;連續曠工三天或一個月內累計曠工兩次,立即辭退。

      十一、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由總經理批準,并交至辦公室備案。

      十二、員工請假程序:員工請假必須向部門經理遞交書面申請,并報辦公室審核備案;2天以下由部門經理審批,2天以上由部門經理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請假由總經理審批。

      十三、員工結婚享有三天帶薪休假,病假三日以下按半日日薪計算,三日以上不計薪,員工事假不計薪。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8

      1.總則

      1.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公司有關管理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或股東方外派的員工,或與公司簽訂實習協議的人員,或外包服務人員。

      1.3職責分工

      1.3.1員工本人應自覺遵守公司工作紀律,按時上下班,缺勤應按有關規定提前辦理請假手續。

      1.3.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員工勞動紀律管理,生產班組指定專人于每月22日前向總經辦提交考勤記錄并請員工簽字確認,考勤記錄由總經辦保存。

      1.3.3總經辦負責制定和完善勞動紀律管理制度,組織勞動紀律檢查,匯總、核實和保管全體員工的考勤記錄(須有員工簽字)。

      1.3.4員工的考勤情況將作為考核員工工作表現和對員工進行獎懲的重要依據。員工考勤記錄保存年限不低于兩年。

      2.考勤管理

      2.1公司實行上下班指紋考勤制度,員工考勤時間以指紋考勤機記載時間為準。

      2.2考勤統計周期為上月23日至本月22日。

      2.3工作時間

      2.3.1根據公司生產運營的實際情況,公司實行標準工時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制兩種工作時間制度。

      2.3.2標準工時制為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班時間8:30,夏季下班時間17:00,冬季下班時間為16:30。夏季(5月1日-9月30日)11:30至13:00,冬季(10月1日-4月30日)11:30至12:30為午餐和休息時間,不計為工作時間。

      2.3.3綜合計算工時制適用于生產部實行倒班制的班組員工。

      3.遲到與早退

      上午上班,考勤記錄遲于上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為,為遲到;下午下班,考勤記錄早于下班時間15分鐘且未辦理請假手續的行為,為早退。

      4.曠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曠工:

      4.1工作時間未出勤且未辦理請假手續。

      4.2未經批準擅自休假或離開公司0.5個工作日(含0.5個工作日)以上。

      5.外出管理

      5.1員工工作時間因公外出,需征得直接上級同意,部門負責人須報備總經理,并經指紋考勤后方可外出,否則視為曠工。

      5.2員工工作時間因私外出,需辦理請假手續并進行指紋考勤后,方可離開公司,否則視為曠工。

      6.出差管理

      6.1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申請審批表》,經部門經理和分管領導同意、總經理批準。

      6.2員工工作日出差和節假日(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視為正常出勤,節假日或休息日期間參加培訓人員(不含路途時間)可進行調休。

      7.加班管理

      7.1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須由本人通過OA系統提出加班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批,人力資源初審,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方可認定為加班,特殊情況下的臨時性加班,應提前向主管領導電話報備并在上班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相關手續。

      7.2加班時間的統計

      7.2.1加班時間以小時為計算單位,累計計算;不足1小時不計為加班。

      7.2.2每月22日前部門將匯總數據上報總經辦,由總經辦負責統計、復核。

      7.2.3公司員工法定節假日加班的須通過OA系統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

      7.3下列行為不計為加班時間:

      7.3.1未辦理加班申請審批手續,且加班時間未進行指紋考勤的。

      7.3.2因接待、會議等拖延的時間。

      7.3.3特殊或臨時安排在晚間或假日的會議等。

      7.3.4員工因個人原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的工作。

      7.3.5經理助理及以上崗位人員法定工作時間外需完成的工作任務。

      7.4加班時間的處理

      7.4.1補休

      7.4.1.1員工加班加點的時間,按實際加班加點時間累計計算,由公司安排補休。員工補休需履行正常請假與銷假手續。

      7.4.1.2補休時間在6個月內有效,6個月內未能補休的,視為自動放棄。

      7.4.2支付加班費

      7.4.2.1特殊情況下無法安排補休的,公司支付加班費,支付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執行。

      8.假期管理

      8.1病假

      8.1.1經批準,因病或因到醫院就診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病假。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按病假處理。請一天以上的病假須提供當地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

      8.1.2病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病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的按半天計。

      8.1.3員工休長期病假(2個月以上)后要求上班的,需由員工本人提出申請,并提交當地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開具的健康診斷證明,經公司同意方可安排上崗。

      8.2事假

      8.2.1經批準,因個人私事而不能到崗工作的,為事假。

      8.2.2事假時間最小統計單位為1小時,當天請事假1小時以上3小時以內按半天計。

      8.2.3員工一年內累計事假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超過20個工作日的,按曠工計算。

      8.3年休假

      8.3.1員工連續工作滿1年以上的,可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8.3.2員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享受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享受年休假15天。

      8.3.3年休假原則上當年有效,可分次使用,最小休假單位為0.5天,可抵扣當年病假或事假。

      8.3.3凡存在以下情況之一的員工,不享受當年年休假:

      8.3.3.1員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公司未扣發工資的。

      8.3.3.2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8.3.3.3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員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8.3.3.4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員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8.3.4年休假安排

      若員工本人在應休假周期內未提出年休假申請則視同放棄。公司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員工休年休假的,經員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員工休年休假。對員工應休而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公司按國家法律法規標準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9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6天工作制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17:30

      星期天為休息日。如平日或周末需加班,本公司會將以1x1.2倍的方式計算加班費。

      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后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準;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本制度自公司公布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0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周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并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后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準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準;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準;三天以上總經理批準。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并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后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并于事后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干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并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后外出公干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后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后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后報公司分管領導批準。未經批準,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準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沖病、事假,有一天抵沖一天,多余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為規范員工工作秩序,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員工考勤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銀泰商業經營管理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分為夏季和冬季兩種作息時間,根據工種的特殊性與差異性作出以下規定:

      (1)、公司行政事務管理崗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2)、商場一線經營崗(保安、保潔、監控、導購和收銀)工作時間為:夏季至,冬季至

      夏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5月1日至9月30日,冬季作息時間執行時間: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員工每周休息一天,行政事務管理崗休息日為:每周日,商場一線經營崗休息日根據具體經營情況安排,原則上周末不得安排休息。

      四、考勤管理細則

      1、遲到與早退

      (1)、遲到、早退5--10分鐘扣1分;

      (2)、遲到、早退10--15分鐘扣3分;

      (3)、遲到、早退15--30分鐘扣5分;

      (4)、遲到、早退30--60分鐘按曠工半天計算;

      (5)、遲到、早退60分鐘以上按曠工一天計算;

      每月連續3次遲到、早退5分鐘,按本細則的第(3)條扣發工資。

      2、曠工

      曠工:不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缺勤。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30分

      (2)、曠工一天扣6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曠工半天扣20分

      (2)、曠工一天扣4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曠工半天扣10分

      (2)、曠工一天扣20分

      五、假期管理細則

      假期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

      1、病假

      (1)、病假3天以內,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并報總經辦備案;

      (2)、病假3至15天,需提交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經部門領導和行政人事部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

      (3)、病假15天以上,需提交三甲醫院的醫療診斷證明,并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5分

      (2)、病假一天扣2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病假半天扣10分

      (2)、病假一天扣15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病假半天扣5分

      (2)、病假一天扣10分

      2、事假

      (1)、事假1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并報總經辦備案;

      (2)、事假2至7天,需經部門領導與行政人事部批準后,報總經理審批;

      (3)、事假7天以上,由總經辦報集團公司審批。

      部門經理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20分

      (2)、事假一天扣40分

      部門主管級別曠工:

      (1)、事假半天扣10分

      (2)、事假一天扣20分

      部門基層員工(含收銀員)曠工:

      (1)、事假半天扣5分

      (2)、事假一天扣10分

      3、婚假

      婚假:員工依照《婚姻法》享受的假期,員工在享受婚假時,需提供結婚證復印件。

      (1)、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男22周歲、女20周歲)結婚的,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男25周歲、女23周歲且初次結婚)的,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員工在婚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4、產假

      產假:女性職工在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員工享受產假時,需提供結婚證、準生證、獨生子女證、出生證的復印件。員工單胎順產,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休假15天、產后休假83天。

      (1)、購買生育保險的員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生育保險津貼;

      (2)、員工在產假期間未能享受生育津貼的,其產假期間待遇按正常工資的80%執行。

      5、喪假

      員工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的,可享受喪假,且喪假為1至3天,員工在喪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6、探親假

      探親假:員工與配偶或父母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公司給予員工與家屬團聚的假期,探親假按拉薩地區最低工資標準1200元/月執行。

      (1)、入職滿一年可享受探親假;

      (2)、探親假時間:15天(含路程時間)。

      7、年休假

      在公司入職滿一年以上,可享受年休假,且每年可享受5天年休假,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時間相同的待遇。

      五、員工請假以“天”為單位,原則上不允許請“小時假”。

      六、探親假、年休假需連續安排且不跨年。

      七、每分對應的金額為:5月。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2

      為了進一步規范教職員工的行為儀表,和出勤工作。于10月13日對《教職員工考勤管理制度》進行了再學習。通過學習,認識到嚴格學校管理制度的必要性。學校管理制度是實現學校各項職能的不可缺少的必要條件。考勤工作作為學校一項基本的常規工作,沒有嚴格健全的考勤管理制度學校便無法對教育教學活動進行有效的計劃、組織、協調和控制,學校各項工作就無法正常開展。通過學習特將心得體會總結如下:

      一、加強制度教育是手段,執行制度是關鍵

      學院長期以來十分重視制度建設、教育、執行,公布實施了一系列的規章制度。具體到每個教職工來說,能否堅決執行尤為重要和關鍵。出勤考核為其中一項,也是教職工隊伍建設中重要的一項,必須嚴格執行。

      二、加強制度教育,構筑防線

      防止違紀發生是根本目的在紀律教育學習活動中,我們要明確紀律教育學習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持之而恒的工作,要學好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構筑防線。凡事講自覺,規章制度面前一視同仁,單位的制度制訂執行上對己要嚴,做到嚴以律己,對待人、財、物上公平合理,自覺接受監督,做到有錯必糾;其次,作為普通班主任,愛崗敬業,在行使職權,腳踏實地,自覺杜絕不良作風,敢于與不良的言行作堅決的斗爭,從我做起,糾正不正之風,樹立良好的道德風尚。通過對考勤工作進行細致的規定,使考勤工作的實施有了具體依據,而獎懲也與教師的利益掛勾,教師能否按時到位,遵守勞動紀律,切實履行職責,不僅關系學生和學校的發展,也直接影響個人的利益。

      三、執行制度,重在監督

      對于紀律,人性既有自覺的一面,也有不自覺的一面,僅僅要求人們自覺去執行制度是遠遠不夠的,必須在紀律建設、紀律教育、執行紀律的全過程中,實施有效的監督。互相監督是保障紀律教育、紀律執行的重要一環,是各項措施得到落實的最重要必不可少的工作。

      良好的工作紀律是一個學校良性發展的保證。考勤制度直接關系到教師的工作態度和工作效果,只有當個人認識到遵守制度是教師起碼的職業道德,是利校利已的事,才不會產生抵觸情緒,從而自覺遵照考勤制度規定的程序辦事,一個學校才會出現制度管人的良性循環。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運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并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準權限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準;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準,廚房由牛師傅批準。

      4、請假程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并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準后,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后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后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后,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范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準后,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準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后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注:打卡范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并于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準之日起執行。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為加強學校員工管理,規范考勤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學校全體行政人員

      三、內容: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星期天休息。

      2、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位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3、打卡管理

      (1)學校行政人員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2)實行一人一卡,人在卡在,按月更換。

      4、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上班、下班。

      (1)因公出差。

      (2)因私請假,經校領導批準。

      (3)緊急事故,經事后核實者。

      5、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處理: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校者;

      (2)本人雖提出請假、續假、或委托別人請假、續假,但未經批準者。

      (3)請假屆滿,不按時銷假、續假,又不按時到職者。

      四、請假手續:

      1、各種請假應書面形式提前1天辦理(突發事故或急病應電話或口頭通知,事后一周內補辦請假手續,假期屆滿未及時銷假、續假視為曠工)

      2、請假由分管校長批準。

      五、考勤獎懲:

      1、全月出滿勤,發給全勤獎150元。

      2、遲到或早退、擅離職守,每分鐘扣款1元。

      3、遲到超過30分鐘,早退超過30分鐘,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及未經準假而不到崗位者,均為曠工。超過半小時不到4小時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4小時不到8小時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4、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

      5、曠工半天者,扣一天工資,并給予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曠工超過3天者,給予除名處理。

      6、事假1天扣50元,扣完為止。

      7、病假1天扣20元,扣完為止。

    員工考勤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肅勞動紀律和規范人員考勤管理,明確員工請假與休假流程,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現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公司全體員工。

      第二章作息時間

      第三條公司依單位經營特性、訂單及業務生產計劃安排,合理安排員工的工作時間。

      第四條公司采取標準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為6天/周工作制,以完成工作任務、提升工作效率為前提。

      第五條公司采取綜合工時制計薪崗位的人員采取倒班工作制,以完成勞動產品計件任務產量為標準,倒班連續作業人員以在崗完成當班工作任務為依據。

      第六條為滿足生產及客戶需求,公司有權變動作息時間及工作日程安排,員工應積極配合。

      第三章加班管控

      第七條因生產安排或工作業務需要,員工依公司要求在正常工作時間外工作的視為加班。

      第八條加班須書面報請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核準,并有實際的工作產出(指實質產品產出或腦力產出)。

      第九條經部門領導及主管副總書面核準的加班,加班人員先由部門盡量安排調休,無法調休的公司支付相應的加班費。

      第十條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外超時工作的,未依規定流程申請并經分管副總核準的,一律不得計列加班;確因緊急特殊情況未能按加班流程申請加班的,須專案說明并提報總經理核準。

      第十一條員工自愿參加訓練課程或公眾/公益性活動、集會、義務勞動等社會活動的,均不屬加班范疇。

      第四章加班費支付

      第十二條一般情況下,非生產線人員不安排加班,以定量工作任務完成為目標。

      第十三條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加班費均以崗位基本工資標準計發,每月隨薪資一起發放。

      第五章法定節日

      第十四條國家法定節日休假以當年國務院下發通知為準,具體日期如下:

      1、元旦,放假1天(1月1日)

      2、春節,放假3天(農歷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3、婦女節,婦女放假半天(3月8日)

      4、清明節,放假1天(農歷清明當日)

      5、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6、端午節,放假1天(農歷端午當日)

      7、中秋節,放假1天(農歷中秋當日)

      8、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至3日)

      第六章考勤打卡

      第十五條考勤是員工工作時間付出的憑證,是公司給付薪資報酬的原始依據。員工自入職日起至離職日止,必須依公司規定的出勤天數上崗工作。

      第十六條考勤機依據不同崗位實行人臉或指紋識別打卡,若因考勤機無法識別或指紋磨損無法打卡成功的,應及時向人資部門反饋并重新錄入打卡信息。

      第十七條新員工入職后一周內由部門領導以紙質記錄出勤天數,一周后到人資部門錄入考勤機系統進行打卡,凡不按要求打卡或代人打卡者,按20元/次給予處理。

      第十八條公司員工必須嚴格按作息時間進行考勤機打卡簽到和簽退,正常工作時間內需每天打卡4次,即上午和下午的上、下班各分別打卡1次。

      第十九條上班未按規定時間到崗者均視為遲到或早退,0.5小時內的遲到、早退,按20元/次的標準給予處罰;0.5小時至2小時的遲到、早退按曠工半天處理;2小時以上的遲到、早退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條因公事或特殊情況未能及時打卡者需填寫《打卡異常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或分管副總審批后交人力資源部存檔備查。

      第七章請假流程

      第二十一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內不準處理個人私事,如因私事需辦理應嚴格按規定請假;如因公務需離開工作場所,須先向上級領導報備。

      第二十二條員工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申請并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層級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二十三條員工因特殊情況時需要請假,可事先電話或口頭申請,經上級同意后再事后再補《請假申請單》,未經請假核準而擅自缺勤者均視為曠工。

      第二十四條員工請假期間提前返崗工作時應先向部門領導報到,并到人資部門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人資部門將不計算正常出勤。

      第二十五條員工一個月內請假超過15天的,當月社保費用由員工本人全額承擔。

      第二十六條傷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均需提供相關證明,并由人資部門核準,凡不提供相關證明資料或資料不齊全的,均按事假處理。

      第二十七條請假員工在正式休假前三天依據部門領導安排,做好相應崗位上的工作交接。

      第二十八條員工請假審批后的《請假申請單》,由請假人提交至人資部門存檔備查。

      第八章請假類別

      第二十九條工傷假

      必須是員工因工受傷且在工傷醫療期內,并按工傷定點醫院的醫囑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條事假

      因處理私人事務而請假,請假3天以下者,須提前一天申請;請假3-10天者須提前三天申請;請假10天以上者須提前七天申請。員工請假累計不得超過15天/年,請假期間不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一條病假

      (1)指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或休養的,請假時均需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相關醫療證明;

      (2)特殊情況可先電話向部門領導請假,再憑醫院開具的有效證明辦理病假手續,否則均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3)因患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療的,其休假天數依合法醫療機構的醫囑證明給予休假,休假期間公司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第三十二條婚假

      指員工辦理結婚登記并于三個月內提供結婚證復印件的,請假需提前一周書面申請,已轉正員工結婚公司給予三天婚假,婚假期間按正常出勤計發工資。

      第三十三條喪假

      (1)已轉正員工因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身故的給予三天假期,但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及關系證明(可事后補辦);

      (2)假期時間含倒班休息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并一次性休完。

      第三十四條產假

      (1)在職所有女員工合法生育者均享有產假,但須提供縣級以上醫院的證明,產假期間給予崗位基本工資待遇;

      (2)產假需提前15天提出書面申請,并一次性休完,休假期間包含法定節假日在內;

      (3)女員工正常分娩的,在享受98天產假外再增加60天,共15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

      (4)分娩時遇有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5)女員工懷孕流產的,需提供縣級以上醫療機構的相關證明,公司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給予適當假期,休假期間不給予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第三十五條年休假

      (1)員工工作年限已滿1年不滿10年的,給予5天假期;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給予10天假期;年滿20年的,給予15天假期;

      (2)員工工作年限滿1年以上的,當年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不享受年休假。

      第三十六條調休

      (1)必須有節假日上班的考勤打卡記錄,不得提前預支調休;

      (2)職能部門調休按正常上班計薪不另計加班費,生產線員工、保安人員調休分別依生產情況及部門內部進行調整安排。

      第九章請假審批

      xx

      第十章附則

      第三十七條公司員工考勤管理由人資部門具體負責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解釋權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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