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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地承包合同

    時間:2024-07-07 07:22:40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關于林地承包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在人民愈發重視法律的社會中,合同出現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林地承包合同9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關于林地承包合同范文集合九篇

    林地承包合同 篇1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加快現代林業旅游觀光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人民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推進綠色生德化建設的實施意見》要求,從維護法律程序的嚴肅性、制約性,懲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發,為確保發包方、承包方合法權益,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權及林木所有權發包給乙方。

      單位:畝、株、立方米

      林地座落村:組:

      樹種樹齡

      面積(株數)

      林地所有權

      四至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費共計(大寫)人民幣 元,一次性交清30年的承包費。

      二、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期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依法發包本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現由本集體經濟組織使用的。

      (2)監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約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管理林木、林地資源。

      (3)督促乙方植樹造林,綠化所承包荒山并監開發旅游農業生態養殖。

      (4)監督、檢查、制止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所承包經營林地和的行為。

      (5)依法依規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約定。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看護權,不得隨意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承包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按照統一規劃或承包合同約定,組織落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所承擔的林業旅游觀光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合同有效期內,在保護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自主經營權、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繼承權;并依法享有開發林地、發展林下經濟的.權利。規劃旅游生態放養經營權。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約定依法獲得全部投入賠償補償及社會保障費用。

      (3)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有權自主流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

      (4)有權依法制止(舉報)破壞林地,毀壞林木,攜帶火種進山、燒荒、野炊,違法狩獵、捕鳥、破壞護林標志物及其它林業設施等違法行為。

      (5)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依法合理的保護利用林業用地。做到依法經營,旅游觀光等林地用途,不造成林地永久性毀壞,確保承包的森林資源改造和生態環境不斷改善。

      (2)承包經營期限內,可自主流轉所承包林權權屬,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以外的其他經濟組織或人員的,須依法經甲方同意,林權需要變更的,要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須經甲方備案,并及時到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3)林木需要采伐時,要提出采伐申請,經依法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后方可采伐,并按林木采伐許可證規定時限,負責采伐跡地更新造林工作。

      (4)負責承包期內林木林地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對盜伐濫伐林木、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防止水土流失負有直接責任;遇有破壞林地、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5)必須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旅游林木生產經營、林權權屬流轉。

      (6)如遇國家依法征用、占用林地,必須服從大局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四、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生效。承包期內任何一方不得無故變更或解除合同,違約方要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乙方在合同約定未向甲方按時足額交納承包費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無償收回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三)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規劃林地的旅游生態種養的項目建設發展,享有自主經營使用權,甲方及生產隊村民,村委會要大力支持和配合,乙方承包的林地及林木權屬。

      (四)甲、乙雙方其他違約責任。

      五、其它事項:

      (一)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法)人的變化而變更。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執行中如遇有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事宜,由乙方選定仲裁機構或應訴法院。

      (二)在乙方承包經營合同期限內,國家建設依法征用、占用林地而造成的中途終止合同。其項目規劃發展等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由甲乙雙方屆時依據乙方對林地投入和立地條件改善情況及承包所剩時間等價格因素協商確定。

      (三)承包期滿時,林權所有權交還甲方,林木及附屬物的處置,由甲、乙雙方自行約定(在評估作價的基礎上,作價給集體,或再承包方受讓),屆時依約定處理,處結后甲方收回其權屬。甲方在另行發包時,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四)如國家法律政策對集體林地、林木權屬有新的規定時,以修改后的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五)本合同由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監督管理。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對合同負有法律責任。

      (六)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鄉(鎮、辦事處)政府、縣(市、區)林業局各執一份。

      六、附件

      (一)發包時林木、林地評估材料。

      (二)發包時村民或村民代表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

      經辦人(簽字)

      日期:

    林地承包合同 篇2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鄉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東至,北起寫,南至。共計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棵(其中成材樹棵),李XX,均已掛果,其他雜樹棵。

      三、承包期為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________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棵,否則少一棵罰款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215;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村委會

      代表人:(蓋X)

      乙方:(蓋X

    林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以及簡稱“甲方”)

      乙方: (以及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指定地塊的林地除草承包事項自愿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將所屬指定地塊林地位于:工作承包給乙方。

      二、乙方工作內容:西域集團院內草坪割草

      三、乙方就該上述工作應該在 雙方約定時間 前完成(因自然災害等因素不能施工的時間除外)。

      四、質量要求和驗收標準:

      1、清除的雜草、灌木等距地面高度不超過cm。

      五、質量不合格的處罰措施:

      1、無故延遲工期的.,按照未完工地塊合同總價款的30%扣除。

      2、施工不符合標準的,甲方同意乙方返工1次。

      六、生產工具

      1、乙方自備除草機(配件、油料、運輸、修理等由乙方負責)。

      七、割草時間:一年共計 次,分別為:因草長勢情況不一,再做其他調整。

      八、承包價格

      1、承包價格按照每除草一次 元;一年共割草: 次;共計: 元。

      2、該價格中包括:乙方除草人員工資、勞動保險、勞動機具購置費(除甲方提供外機具)、管理費、利潤、交通費、人身意外傷害、第三方損害賠償等一切費用。乙方承包期間造成自身和他人(他物)損害(傷害)的,均由乙方負責(后附測算方案)

      3、乙方自行組織勞務人員。

      九、付款方式

      1、以甲方指定的該地塊為單位,經甲方驗收合格,雙方負責人確認即付款。

      2、甲方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款。

      十、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完成任務(包括中途主動退出)的,甲方有權責令乙方退場,因此而發生的承包費用按照乙方已經實際完成任務的 70%結算。

      2、由于乙方原因超界施工造成的糾紛,由乙方負責。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或簽字): 乙方(蓋章或簽字):

      簽約時間: 年月日

      簽約地點:

    林地承包合同 篇4

      為搞活林業經濟、提高效益,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和政策規定,雙方通過平等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雙方

      甲方:萬安縣窯頭鎮城江村六小組,組長劉祥奎

      乙方:泰和縣澄江鎮 康華鋒

      二、承包事項

      甲方將座落在大眼塘荒山面積大約200畝承包給乙方造濕地松(土地不流轉,山上所有林木歸甲方所有)。

      三、造林要求

      乙方必須按林業部門造林要求,行距23米,成活率保持在85%以上,負責林業部門驗收合格。

      四、雙方責任

      乙方在造林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甲方在造林驗收合格后應協助乙方向林業局退回造林押金。

      五、其它事項

      在林業局驗收合格后,退回造林押金后,合同雙方就無任何關系。如有其它事項,還可另行協商,補充條款,同具法律效應。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并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5

      為了發展經濟,開發林地資源,經村委會(以下簡稱為甲方)研究決定群眾代表大會通過報請鎮政府批準,將村集體所有的造林地承包給農戶(以下簡稱為乙方)造林植樹,經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一、承包承包范圍

      甲方將座落在的林地畝,承包給乙方進行植樹造林,四至為:東至西至南至1北至長米,寬米。

      二、承包期限

      從二○xx年月日至二○xx年月日止,共計年。

      三、承包費共計(大寫)元,一次交請。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有使用權和繼承權,乙方需轉包必須通過甲方允許后轉包。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進行植樹造林,存活率保持85%以上,樹行兩側各留0.5米寬不許種地。

      3、栽植樹木的.,品種由甲方決定。

      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定期打藥、滅蟲、剪側枝,管理好樹木。

      5、樹木到砍伐期要申請,經批準后砍伐,砍伐手續由村委會協助辦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6、樹林砍伐后乙方自行處理,稅款由乙方承擔,如果乙方未能栽植或未達到成活率85%,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不賠償任何損失。

      7、乙方中途終止合同,承包的林地及樹木無償交給甲方。甲方如中途終止合同,賠償乙方的承包費的2倍經濟損失。

      8、其它未盡事宜出現,甲乙雙方商議,達成協議后執行。

      9、承包期滿時,林地交甲方,樹木由乙方處理。

      10、如國家法律政策對林地有新的規定時,以國家法律政策為準。

      甲方: 鎮村民委員會(蓋章)

      法人代表:(蓋章)

      乙方:(蓋章)

      簽證機關:xxx鎮法律服務所(蓋章)

      二○xx年xx月xx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6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茲有xx鄉xx村荒山一處,因經費短缺,無力管理,經研究協商,決定由xx承包。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該處荒山西起x,東至x,北起寫,南至x。共計x畝。

      二、經甲乙雙方共同點數,荒山內現有楊樹X棵(其中成材樹x棵),李樹x棵,均已掛果,其他雜樹x棵。

      三、承包期為x年。承包期間,乙方只能在荒山上植樹,不得做其他經營,但乙方可以自主選擇種樹的種類,甲方不得干涉。前三年內,包括乙方,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砍伐現有樹木,更不得毀林開荒,違者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四、乙方在承包期內,應嚴格執行“開荒育林”的方針,除加強管理、防火防盜外,每年應有計劃地培育幼林X棵。承包期結束之時。荒山上的樹木不得少于X棵,否則少一棵罰款x元。

      五、乙方每年付給甲方荒山管理費×元,甲方應提供開荒育林資源使用上的便利。承包期間如有被偷伐、毀損等情況.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經有關部門批準,可間伐樹木,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七、甲、乙雙方協議制定荒溝管理規定,甲方需協助執行規定的實施。若有違反規定者,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乙方可要求甲方在半月內履行協助義務,甲方應追究責任人毀林等相關責任。甲方逾期不履行的.,致使承包任務不能完成時.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八、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合同內容或無故中止合同,不得違反合同有關規定,否則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甲方:xx村委會

      代表人:xx(蓋章)

      乙方:xx(蓋章)

    林地承包合同 篇7

      甲方:xxx林場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以下簡稱甲方)與(以下簡稱乙方)就承包甲方木營子工區1林班11小班136畝林地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總則

      第1條:承包期限為20年,自二OO五年一月一日至二O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2條:承包地面積為136畝。四至為:東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國有楊樹林;北至集體農田壩埂。具體位置詳見附圖。

      第3條:承包費為人民幣貳拾柒萬貳仟元。二OO五年三月四日前付拾柒萬貳仟元,余款二OO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前交清。

      二、雙方權利、義務

      第4條:甲方保證對發包的136畝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權。

      第5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136畝林地另行發包或他用。

      第6條: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林地使用證,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7條:承包期內,該林地只能用于農、林業生產,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

      第8條:承包期內,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經營權,除本合同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內,一切稅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9條:承包期內,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內建管護房一座,面積不得超過1畝。合同期滿后,乙方應該無償拆除,恢復林地原貌。

      三、違約責任

      第10條:因林地所有權糾紛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應該予以賠償。

      第11條:乙方在合同期內將承包地用于搞工業生產或永久性建筑等非農、林業生產,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12條:承包期內若遇國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終止。林地補償費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歸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費,雙方互不負其他賠償責任。

      第13條: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否則應該賠償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經濟損失。

      四、其他約定事項

      第14條: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損失,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15條:在合同期內,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繼承人繼續履行。

      第16條:本合同已經過甲方全體職代會討論通過,會議記錄附后。

      第17條:在合同履行期內,若遇國家政策變動而需要改變合同條款,雙方應該重新協商,并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第18條:林地四至圖、甲方職代會記錄以及雙方所簽訂的.其他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第19條:本合同期滿后,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第20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雙方發生分歧應該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起訴至朝陽縣人民法院。

      第21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章):國有朝陽縣朝陽林場乙方(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經全體代表及兩委班研究決定,對外公開招標承包,墳坨村袁志成以最高標的中標,經雙方協商規定如下合同條款,雙方遵守執行。

      一、承包年限:70年。即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金額:承包費用共計叁萬伍仟元整,上打租一次性交清。

      三、山林四至:

      第一片 東至道,西至南刁山界,南至分水梁,北至道。

      第二片 東至小道,西至康各莊邊界和村責任田,南至 村責任田,北至道。

      四、乙方對承包的`山場由經營、使用權,允許乙方依法開發和利用林地資源,乙方對原有的或新植樹木進行撫育間代或更新采伐時,必須報林業主管部門取得合法手續,并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五、乙方對承包的林地內的林木由所有權和使用權。乙方在承包后依法修建的各種設施,合同期滿后,由乙方與北刁村委會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超出原松林覆蓋率以外的其它樹種,由乙方自行處理。承包期滿后,乙方繼續承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六、在承包期內乙方有經營自主權、繼承權和轉讓權,但必須與北刁村委會辦理相關手續。

      七、在承包期間,如遇國家征用,乙方無償交由所用地段。

      八、合同簽字后,望雙方共同遵守,如有一方違約,要賠償另一方的所有經濟損失。

      九、此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鎮合同管理部門一份,林業局一份,撫寧縣公證處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公開、誠信、平等、自愿”的原則,經雙方充分協商,就林地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

      一、發包方依法將坐落在本溪滿族自治縣高官鎮村的承包林地承包給承包方,允許承包方在不破壞上層林木的條件下,利用林地發展林下中藥材、山野菜等其他適合林下種植的項目。

      二、發包方林地具體位置及林班、小班、面積、樹種等概況:承包林地地點:村組,小地名:;林班/小班:;樹種:;面積(公頃):。四至: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三、合同期限:從20xx年11月18日至20xx年11月17日止。

      四、承包費用:在合同承包期限內,承包方不以現金的方式支付發包方林地使用費,而是以承包林地經營項目所產生效益的百分之二十作為發包方的承包費;如果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內發展的林下經營項目在合同期內沒有產生出任何經營項目,則不需要向發包方支付承包林地使用費。

      五、發包方發包的林地不能有任何爭議、糾紛和債務。

      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享有的權利

      1、有權制止承包方損害承包的林地、林木等森林資源行為;

      2、發包方不承擔承包方因經營不善而生產的損失;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發包方承擔的義務

      1、維護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承包經營合同;

      2、尊重承包方的林業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其他義務。

      (三)、承包方享有的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權,有權自主組織林地生產經營,有權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內及合同約定內的處置權;

      2、所承包的林地上發展的林下經濟作物所生產的經濟效益,除了支付給發包方的承包費外的`全部歸承包方所有;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四)、承包方承擔的義務

      1、合理利用林地,不得非法改變林地用途,要依法經營;

      2、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非法牟利,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但是有權得到依法的補償;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七、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發包方不經承包方同意擅自終止合同的,應向承包方賠償所有投資及收益損失并支付投資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三)、如承包方有私自進行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發包方有權利責令其停止非法行為并恢復原貌,并視情節交由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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