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v id="cwumo"><code id="cwumo"></code></nav>
  • <menu id="cwumo"><strong id="cwumo"></strong></menu>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無效、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

    時間:2024-08-11 11:22:34 注冊會計師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2016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無效、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

      知識點:無效、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

    2016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無效、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

    合同
    單方行為
    無行為能力人
    1.代理、純獲益、細小:有效
    2.其余:無效;
    無效
    限制行為能力人
    1.代理、能獨立實施的、純獲益:有效
    2.其余:效力待定
    無效
    欺詐、脅迫
    1.損害國家利益:無效
    2.不損害國家利益:可變更、可撤銷
    無效
    乘人之危
    可變更、可撤銷
    無效
    惡意串通
    無效
    違法或公共利益
    無效
    合法掩蓋非法
    無效
    重大誤解
    可變更、可撤銷
    顯失公平
    可變更、可撤銷

      擴展相關知識:

      合格標準

      注冊會計師每科考試均實行百分制,60分為成績合格分數線。

      根據財政部關于注冊會計師考試成績核查試行辦法的規定,在財政部注冊會計師考試委員會辦公室正式對外發布考試成績后的30日內,如果考生本人認為所發布的成績與本人應取得的成績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憑成績單向報考地考辦提出成績核查申請。

      成績單上1-9數字說明:“-1”即未報;“-2”即未考;“-3”為取消單科成績;“-4”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3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5”為取消當年全部科目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6”為以前年度考試作弊受到停考處罰,期限未滿,不符合報考條件,取消考試成績;“-7”為客觀答題卡上未粘貼條形碼,沒有成績;“-8”為取消本場考試成績和5年內(不含當年)不得參加注冊會計師考試。“-9”標志的為待查 。

    【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無效、可變更、可撤銷民事行為】相關文章:

    2016年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點:可轉換公司債券轉為股份03-23

    意大利留學比可卡大學03-25

    毛茸茸的寵物可長壽嗎02-27

    淺談城市景觀的可持續設計04-10

    乳牙不用刷牙?可誘發齲齒03-21

    英語環境可提高口語能力03-13

    正宗臺灣可麗餅的做法01-10

    維生素A可預防腫瘤03-20

    2016年注冊會計師考試《經濟法》考點:物的種類03-24

    日韩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