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v id="cwumo"><code id="cwumo"></code></nav>
  • <menu id="cwumo"><strong id="cwumo"></strong></menu>

    破產清算組織的缺點及制度設定

    時間:2024-08-30 00:25:57 法學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破產清算組織的缺點及制度設定

    提要:《破產法(試行)》和《民事訴訟法》確立了法院對破產清算組的發起、成立、領導、監視和撤銷的權利,但由于我國破產機制的尚不完善,導致破產司法實踐中還存在很多難點。作者根據審判實踐,闡述了設定破產清算組織制度的理由,對中介破產清算組的組成及程序等進行了設定。

      關鍵詞:破產清算組織

    【破產清算組織的缺點及制度設定】相關文章:

    家庭破產制度初探03-24

    透過破產公告制度看我國新《破產法》的程序銜接 -以新舊破產01-12

    組織設計管理中不相容職務的設定03-24

    破產清算條件下會計要素研究03-24

    淺析公司非破產清算及其相關會計處理12-09

    建立我國個人破產制度題目研究03-24

    建立我國個人破產制度的法律初探03-25

    制度質量與組織生命01-09

    破產重整制度的價值序位論文文獻綜述03-26

    論我國破產重整的信息披露制度的具體建議01-16

    日韩激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