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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網絡服務者在侵權法中的地位與責任

    時間:2024-06-01 02:41:14 法律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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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論網絡服務者在侵權法中的地位與責任

    [摘 要]服務者ISP(Internet Service Provider)是Internet產生、存在和的必要參與者,因此,如何從上對ISP的地位、責任作出恰當的界定,不僅直接關系到ISP及網絡用戶的利益,也關系到信息主體的正當權益乃至整個Internet的健康發展。從國內學界對ISP的熟悉來看,仍存在著很大的分歧,這種狀況必然會到對ISP的地位與責任的界定。本文作者以為,ISP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的ISP僅指提供傳輸通道、交流空間和技術支持服務者。作者以為,ISP的法律責任主要包括侵權責任、合同責任及基于其業務性質而應承擔的法定責任。限于篇幅,本文僅就狹義的ISP在侵權法中的地位與責任進行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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