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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權廢除論

    時間:2024-08-21 02:11:38 法律畢業論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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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權廢除論

    [摘 要]典權已經走向沒落,典權傳統功能已經喪失,典權制度自身存在固有之缺陷。因此,對于現實生活中已經存在的少量典權關系,可由最高人民法院聯合相關部分予以清理,制定相應司法解釋予以規范調整,而不必在物權法中規定典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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